行政许可办结报告表行政许可法律文书
行政许可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
行政许可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行政许可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第1篇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四至五月,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行政许可法执法检查方案的要求,执法检查组分八个小组通过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观察、个别走访、调阅文书档案、发放问卷调查表等方法,对市人民政府及36个相关单位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根本评价检查说明,市人民政府和各相关单位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具体表现为:〔一〕组织宣传教育。
市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普遍开展了行政许可法宣传、教育。
2022年9月,市人民政府邀请湖南大学教授给近千名处级以上干部做了行政许可法辅导报告。
市交通局组织全市运管所、公路管理所的干部职工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封闭式培训,并对学员进行了闭卷考试。
市建设局将行政许可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汇编成册,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
各单位在组织机关干部学习的同时,结合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干部、群众对该部法律的认知水平。
〔二〕开展许可清理。
市人民政府和市直有行政许可权的单位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和的规定,对行政许可的工程、实施主体、许可依据等进行了认真清理。
共清理了行政许可工程1307项,取消801项,建议保存506项,经报省政府批准实施。
同时,废止违背行政许可法的标准性文件158份。
市政府撤消了湖天开发区,开发区建设、规划等行政许可主体回归各职能局。
〔三〕建立配套制度。
市政府法制办积极指导和帮助有关单位制订了行政许可程序规定和责任追究方法,并对其进行备案审查。
大多数市直行政机关根据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积极建立相关行政许可工作制度。
如市公安局建立了行政许可质量考评方法、市林业局制定了行政许可工作管理方法,市卫生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规划局等部门相继制定了问责制、效劳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许可公示制、一次性告知制、过错责任追究制。
这些配套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较好地标准了行政许可行为。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及评查标准的通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及评查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3.08.12•【字号】闽人社文[2013]264号•【施行日期】2013.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及评查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13〕264号)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有关单位:为规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省厅制定出台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及评查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2、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8月12日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预防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福建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参照人社部关于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文书格式要求,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案卷(以下简称执法案卷),是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所属执法单位,已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处理、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案件材料,按要求归档形成的卷宗。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下简称执法案卷评查),是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执法案卷进行检查评议、督促整改并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的执法监督活动。
行政执法人员基础法律知识考试题
行政执法人员基础法律知识考试题附件3行政执法人员基础法律知识考试题库第一部分行政许可法(共50题)一、判断题(共10题,正确的请在括号中打“√”,错误的请在括号中打“×”)1、行政许可行为是一种行政执法行为。
()2、《行政许可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准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3、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许可条件之外,适当增设其他条件。
()4、行政机关一般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30天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3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批准可以延长15日。
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除外。
()5、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6、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当场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可以不出具书面决定。
()7、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机关可以当场告知或者多次分别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8、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9、实施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事项的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作出,以体现公平竞争。
()10、结婚登记属于行政许可。
()二、单项选择题(共25题,各题中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请将正确答案填入括号中)1、下列事项属于行政许可的是()A、教育行政部门对其直接管理的学校的人事审批B、房屋行政部门对房产所有人的产权登记C、行政机关以出资人身份对国有资产的处置事项的审批D、土地管理行政部门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审批2、关于行政许可的处理,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行政许可既可以依行政机关职权变更,也可以依被许可人的申请变更B、被许可人以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必须予以撤回C、行政许可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应当办理注销手续D、被许可人在许可期限届满后提出延续申请的,应当按照重新申请行政许可办理3、下列哪项表述是正确的()A、任何行政许可,一经生效都不得改变B、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对国家经济和其他事务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一种方式C、许可就是确认D、许可证取得后就意味着行政机关丧失对被许可人及许可事项的行政监督检查权4、《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无论受理还是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都应当采用()的方式进行告知。
行政许可法律文书
行政许可法律文书随着中国的发展,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行政机关的许可已经成为一项非常重要的行政行为。
对于市场主体和公民来说,行政许可的内容对他们的操作和权利有着重要的影响。
由于行政许可具有强制性,因此,行政许可文书是制约和规范行政机关行为,保护市场主体和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工具。
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的概念行政许可法律文书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规定和证据的载体。
行政许可法律文书,是行政机关依法制定,并在行政许可过程中实际使用的文件。
行政许可法律文书包括:许可申请表、行政许可审批表、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许可异议处理决定和行政许可撤销决定等。
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内容和形式行政许可决定书是行政机关作出所依据的法律规定作出的一种行政行为,其中应包含以下内容:第一部分:标题标题应该体现文书的性质和内容。
其中包括文书的名称、颁布部门、编号等。
第二部分:出处出处是指文书的发出机关,包括行政机关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信息。
第三部分:申请人申请人是指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市场主体和公民。
申请人信息应包括名称、住所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等。
第四部分:许可原则在行政许可决定中应明确许可原则。
许可原则包括许可条件、许可方式、许可依据、许可范围等方面的内容。
第五部分:案件事实案件事实部分是行政许可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前必须经过事实调查和证据认定。
只有当行政机关认定事实和证据合法、充分、正确,才能作出合法的行政许可决定。
案件事实应当明确、具体、准确、严谨。
第六部分:行政许可决定行政许可决定部分是行政许可决定书的重要内容,包括批准、许可、批复等决定。
第七部分:法定期限在行政许可决定中,法定期限是行政机关作出该决定后应该履行的义务和时间。
法定期限从文书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或履行。
第八部分:诉讼权利和期限在行政许可决定书中,行政机关需要告知申请人行政诉讼权利和期限,这是为了维护申请人在行政许可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湖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公安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湖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公安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公安厅•【公布日期】2016.05.09•【字号】鄂公通〔2016〕54号•【施行日期】2016.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公安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各市、州、县公安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关于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建设政务服务体系的决策部署,积极适应建设服务型政府新要求,进一步提升全省公安机关政务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和公安部的相关精神,结合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大力推进“四项建设”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服务体系建设1.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工作的意见,推行“三集中、三到位”,即行政审批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该机构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审批事项向政务服务网上平台集中,审批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到位、对窗口审批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
各级公安机关要整合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实行归口管理。
2.建立健全省级公安政务服务大厅、市县两级公安政务服务中心、派出所便民服务大厅等四级公安政务服务窗口体系。
推行“预约服务”、“绿色通道”、“一站式服务”和网上申请、自助受理、电子支付、快递发证等服务模式,不断提升窗口单位的服务效能。
二、加强窗口规范化管理3.合理划分窗口大厅功能分区,设置工作区、服务区、等候区等相关功能区域,确保各分区能够相对独立、保持良好秩序。
各分区合理配备相应的功能性设施、设备,确保办事群众的人身安全和办事方便。
规范设置窗口单位外观标志标识,根据需要在醒目的地点和交叉路口设置指引标牌。
4.建立健全窗口单位岗位责任制、首接负责制、首席代表制、警务公开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预约办理制、弹性工作制、责任追究制和群众评价制等,并根据工作实际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行政许可法律文书格式
附件行政许可法律文书格式文书格式文本1 行政许可申请书申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申请人地址(住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申请事项:申请人基本情况说明:申请人对上述情况及所附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此致:区(县)农业委员会附件:1、2、3、4、5、6、7、8、申请人:年月日文书格式文本2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编号:沪()农药广审()第号申请人:申请事项:接收材料目录:1、2、3、4、5、6、7、8、接收时间:接收地点:申请人签字:申请人联系方式:其他提交方式与凭证:年月日本凭证一式二份,第一份行政机关留存,第二份申请人留存文书格式文本3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编号:沪()农药广审()第号:你(单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
经审查,你(单位)所提交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予以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联系方式:年月日签收人:签收日期:年月日本通知书一式二份,第一份行政机关留存,第二份申请人留存文书格式文本4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编号:沪()农药广审()第号:你(单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
经审查,□该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请你(单位)向机关另行提出申请。
□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如你(单位)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或者(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特此通知。
(本机关行政许可专用章)年月日签收人:签收日期:年月日本通知书一式二份,第一份行政机关留存,第二份申请人留存文书格式文本5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编号:沪()农药广审()第号:你(单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
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
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立卷工作,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行政执法案卷,是指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行政执法行为过程中形成或收集的行政执法文书、证据及其他相关材料,按照行政执法过程的关联性,进行排列、编注页码、填写目录并装订成册的组合。
行政执法案卷介质形式可采用电子介质或纸质介质。
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介质形式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按照本规范要求,及时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整理、立卷,并定期归档。
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对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形成的电子行政执法文件,包括法律文书的电子文本、电子证据、视听资料,以及执法活动过程中同步数字化产生的纸质行政执法文书材料的电子版本等,应即时归档或与纸质行政执法文书材料同步归档。
第四条行政执法案件具体承办人应当收集、核查、修补、整理案件的各种文书及证据材料,对案卷制作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科学性负责。
第五条行政执法案卷一般应当一案一卷。
材料页号超过200页的,也可以一案数卷。
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可以一案二卷,即正卷和副卷。
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文书材料较少的执法活动,可以按照类别、事由、时间等分类,分别合并立卷。
第六条行政许可案卷。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自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完毕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下列行政许可文书、证据及其他相关材料立卷归档:(一)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准予、不予、延续、不准予延续、变更、不准予变更、撤回、撤销、注销)决定书;(二)行政许可送达(领取)回证;(三)行政许可申请书;(四)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五)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含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六)行政许可受理(不予受理)审批表;(七)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八)行政许可权利告知书;(九)行政许可陈述(申辩)笔录;(十)行政许可听证公告;(十一)行政许可听证申请书;(十二)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十三)行政许可听证笔录;(十四)行政许可核查(勘验)笔录;(十五)重大行政许可法制审核意见书;(十六)行政许可延期决定审批表;(十七)行政许可延期决定通知书;(十八)行政许可(准予、不予、延续、不准予延续、变更、不准予变更、撤回、撤销、注销)决定审批表;(十九)检验(检测、检疫、鉴定、评审等)委托书;(二十)检验(检测、检疫)结果、专家评审(鉴定)意见;(二十一)行政许可收费凭据;(二十二)行政许可办结报告;(二十三)行政执法人员所持《河南省行政执法证》复印件;(二十四)其他文书、证据。
行政许可过期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的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过期,是指行政许可证书、批准文件等法律文书在规定有效期内未得到更新或者续期,导致行政许可失效。
行政许可过期后,不仅会影响到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也会对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产生不利影响。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行政许可过期的法律后果。
二、行政许可过期的法律后果1. 行政许可失效行政许可过期后,原行政许可证书、批准文件等法律文书失效。
被许可人不再享有原行政许可所赋予的权利,不得再以原行政许可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2. 被许可人承担法律责任(1)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被许可人在行政许可过期后,若继续从事原行政许可范围内的活动,则可能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行政机关可依法予以查处,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损害公共利益:被许可人在行政许可过期后,若继续从事原行政许可范围内的活动,可能损害公共利益,行政机关可依法予以制止,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被许可人在行政许可过期后,若继续从事原行政许可范围内的活动,可能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行政机关可依法予以制止,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 行政机关承担法律责任(1)不作为责任:行政机关未在规定期限内对被许可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审批,导致行政许可过期,行政机关应承担不作为责任。
(2)滥用职权责任:行政机关在审查、审批行政许可过程中,滥用职权,导致行政许可过期,行政机关应承担滥用职权责任。
(3)违法审查、审批责任:行政机关在审查、审批行政许可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导致行政许可过期,行政机关应承担违法审查、审批责任。
4. 公共利益受损行政许可过期后,可能导致以下公共利益受损:(1)市场秩序混乱:被许可人在行政许可过期后,继续从事相关活动,可能导致市场秩序混乱,损害消费者权益。
(2)安全生产事故:被许可人在行政许可过期后,继续从事安全生产相关的活动,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行政许可法律文书格式的通知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行政许可法律文书格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5.11.22•【字号】宁劳社法[2005]14号•【施行日期】2005.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行政诉讼综合规定正文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行政许可法律文书格式的通知(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宁劳社法[2005]14号)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为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的行政许可行为,市政府法制办印发了《关于印发〈行政许可法律文书格式〉的通知》(宁府法[2005]28号)。
现将通知和文书格式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一、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的适用范围包括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明确保留的涉及市、县(含具有县级管理权限的区)劳动保障部门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录用备案、终解备案、工伤认定、退休审批及各项社会保险稽核和待遇审核等行政行为,应参照格式文书执行。
二、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和市局机关相关处室、事业单位应当对照市法制办《行政许可法律文书》格式,按下列要求对现有相关文书进行清理:(一)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印发的、符合《行政许可法》要求的现行格式文书,可按规定继续使用;(二)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尚未制定格式文书的应按市法制办法律文书格式执行;(三)现有格式文书不完备的,应当补充完备执行;(四)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法律文书应当予以废止,停止执行。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和市局机关相关处室、事业单位应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按项目将清理结果(含修订后的文书全套样本)报市局政策法规处备案。
三、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和市局机关相关处室、事业单位应当高度重视《行政许可法律文书》格式的贯彻实施工作,并以此项工作为抓手,进一步加强与推进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完善工作规范及流程,确保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确认等政务行为“六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行政许可法释义-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期限
目录行政许可法释义-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期限行政许可法释义-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听证行政许可法释义-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期限第四十二条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释义】本条是对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期限的规定。
一、规定期限的意义在行政许可程序中规定期限,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设定期限是提高行政效率的基本途径之一。
检验行政程序得失的基本标准,一是公正性,二是及时性。
如果没有期限的约束,及时性就难以做到。
其次,设定期限是行政程序的基本手段,行政程序不仅包括行政机关或相对人一方的活动,在需要共同行为的活动中,期限是对活动进行统一的手段。
第三,设定期限可以使行政程序的各方主体预知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
二、期限的概念和种类期间是指程序主体完成一定行为的时间界域。
以期间的时间界域为标准,期间可以分为期限和期日。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期限是指行政机关从受理行政许可,经审查直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时间限制。
期日是指程序主体共同为某种行为的日期或时间。
以期间形成的原因和根据为标准,可以将期间分为法定期间和指定期间。
法定期间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期间,是基于某种法定事实的发生而开始、如本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即属于法定期间。
指定期间是指行政许可机关根据实际情况依职权指定进行某项具体行政行为的期间。
如行政机关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听证权利的时间。
以期间能否变动为标准,可将期间分为不变期间和可变期间。
行政法律文书
行政法律文书定义行政法律文书是由行政机关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采取强制性措施所做出的书面文件,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方式之一。
行政法律文书通常由公函、决定书、通知书、告知书、批复等形式构成。
分类行政法律文书可以分为以下几类:公函公函是行政机关间进行联络、往来和接待的书面函件,其内容包括机关内部函电、机关间函电和对外公函等。
决定书决定书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依据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制度,对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采取强制性措施所做出的书面文件。
决定书主要包括立案决定书、听证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许可决定书等。
立案决定书立案决定书主要是指行政机关对某一案件进行处理,并将其列入规范性行政行为的范畴中的书面文件。
立案决定书通常包括案件名称、立案原因、案情简介、证据材料等内容。
听证决定书听证决定书是指行政机关在进行听证程序后,对听证结论进行书面确认并做出决定的文件。
听证决定书主要包括听证决定、听证时间地点、听证人员及其职务、听证程序等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机关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时下达的书面通知书,主要内容包括违法事实、法律规定、处罚依据、处罚决定等内容。
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许可决定书是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依法对行政许可是否能够得到批准做出决定的书面文件。
行政许可决定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受理申请、审查材料、审查意见、审批决定等内容。
通知书通知书是指行政机关向特定对象发布指令、要求或通报事件等的书面文件。
通知书通常包括通知的对象、通知事项、通知依据、通知内容等。
告知书告知书是指行政机关向特定对象告知相关法律规定、政策、职责等的书面文件。
告知书通常包括告知的对象、告知事项、告知依据、告知内容等。
批复批复是指行政机关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依法对申请事项是否能够得到批准做出的书面文件。
批复通常包含审查意见、批准范围、批准条件等内容。
行政许可法律文书
行政许可法律文书在行政许可过程中,行政机关会发出多种类型的法律文书,这些文书是法定程序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涉及到许可的颁发、变更、终止等,被审理人如果对行政机关的裁定不服,也可以就相应的法律文书向上级行政机关或法院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行政许可法律文书及其特点。
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许可决定书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结果做出的书面决定,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时的一种基本法律文书。
行政许可决定书应基于法律法规,明确许可的内容、对象、期限、条件等,对行政许可申请做出明确的答复。
行政许可收件回执行政许可收件回执是行政机关收到行政许可申请后,对申请材料作出初步审查后,向申请人开具的收件确认证明。
该文书表明申请人已将申请材料正式提交到行政机关审核,有些行政许可还要求申请人留存收据以便查询。
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是行政机关对收到的行政许可申请,需补正的材料和内容进行明确指示的书面通知。
如果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正,行政机关则有权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行政许可变更、延续通知书行政许可变更、延续通知书指的是,当行政许可决定规定的许可事项或许可期限发生变动,或者规定的许可期限届满前,行政机关要求申请人办理变更或延续手续时,向申请人开具的书面通知。
行政许可证行政许可证是行政机关为证明许可事项的合法性,确认许可方案是否已生效,依法向申请人发放的证照。
行政许可证的内容包括,许可单位名称、许可事项、许可的期限和条件等。
行政许可证的发放标志着许可程序顺利完成,许可事项得到最终确认与批准。
行政许可注销通知书行政许可注销通知书是在不再需要许可事项,或许可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注销通知的书面通知书。
行政许可注销通知书的发放,对于出售、合并、收购企业等许可事项发生变更的企业,至关重要。
行政许可复审决定书当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或者行政机关对许可事项进行后续监管时,可重新申请复审,行政机关在复审过程中作出的书面决定为行政许可复审决定书。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示范格式文本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示范格式文本的通知【法规类别】水利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办政法[2006]97号【发布部门】水利部【发布日期】2006.06.20【实施日期】2006.08.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示范格式文本的通知(办政法[2006]97号)部机关各司局,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现将《水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示范格式文本》印发给你们,自2006年8月1日起,部机关和流域管理机构办理水行政许可时应当使用本格式文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可以参照使用。
对于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即使反馈部政策法规司。
水利部办公厅2006年6月20日水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示范格式文本目录一、水行政许可申请不受理告知书二、水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三、水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四、水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五、水行政许可陈述和申辩告知书六、水行政许可听证公告(一)七、水行政许可听证公告(二)八、水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九、水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十、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一)十一、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二)十二、不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十三、水行政许可延期告知书十四、水行政许可除外时间告知书十五、准予变更水行政许可决定书十六、不予变更水行政许可决定书十七、准予延续水行政许可决定书十八、不予延续水行政许可决定书十九、变更水行政许可决定书二十、撤回水行政许可决定书二十一、撤销水行政许可决定书二十二、注销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格式文本一(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名称)水行政许可申请不受理告知书(文号)(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你(你单位)提出的(申请事项名称)申请。
经审查,该事项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其他有关规定),本机关对你(你单位)提出的申请不受理。
陕西省水行政许可法律文书格式文本
陕西省水行政许可法律文书格式文本2011年版格式文本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许可(审批)申请书(实施机关名称):我(我单位)拟(从事的许可事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条款)的之规定,向你厅(局)申请(行政许可事项)。
请审查批准。
附:(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1、。
2、。
3、。
4、。
(申请人姓名、名称)年月日格式文本二(实施机关名称)水行政许可申请不受理告知书(文号)(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你(你单位)提出的(申请事项名称)申请。
经审查,该事项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其他有关规定),本机关对你(你单位)提出的申请不受理。
特此告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机关行政许可专用章)年月日格式文本三(实施机关名称)水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文号)(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你(你单位)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
经审查,存在下列情形:(说明不予受理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及其他有关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名称)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名称)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机关行政许可专用章)年月日格式文本四(实施机关名称)水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文号)(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你(你单位)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
经审查,申请材料存在下列问题:(说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及其他有关规定),需要补充以下材料(或者补正以下内容):(说明需要补充的材料或者补正的内容)。
司法行政机关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 法律文书
司法行政机关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法律文书
文号: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被许可人姓名或者名称):
你(你单位)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经本机关(或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下级机关名称)审查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取得的_____(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经调查核实,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款第_____项(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下列情形(写明依法应予撤销行政许可的具体情形和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_____款第_____项(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你(你单位)已取得的_____(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撤销行政许可,依法应予赔偿的,同时写明)请你(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_____日内,持原行政许可证件到_____(本机关或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下级机关名称)办理有关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_______________(行政复议机关名称)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本机关行政许可专用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如本决定系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作出的,则应抄送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下级司法行政机关)。
行政许可法律文书
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篇一:行政许可法律文书格式附件行政许可法律文书格式文书格式文本1行政许可申请书申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申请人地址(住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申请事项:申请人基本情况说明:申请人对上述情况及所附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此致:附件:1、2、3、4、5、6、7、8、申请人:年日文书格式文本2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申请人:申请事项:接收材料目录:1、2、3、4、5、6、7、8、接收时间:接收地点:申请人签字:申请人联系方式:其他提交方式与凭证:月本凭证一式二份,第一份行政机关留存,第二份申请人留存文书格式文本3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你(单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出的收悉。
经审查,你(单位)所提交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予以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联系方式:年月日签收人:签收日期:年月日本通知书一式二份,第一份行政机关留存,第二份申请人留存文书格式文本4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编号:沪()农药广审()第号:你(单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出的收悉。
经审查,□该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请你(单位)向机关另行提出申请。
□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如你(单位)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或者(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特此通知。
(本机关行政许可专用章)年月签收人:签收日期:年月日本通知书一式二份,第一份行政机关留存,第二份申请人留存文书格式文本5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编号:沪()农药广审()第号你(单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
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以及料(或补正下列有关内容):请你(单位)将上述材料补正后于年月日前提交至本机关。
行政许可案卷办结自查报告
文档可编辑可打印,也可以直接使用,欢迎您的下载行政许可案卷办结自查报告一、基本情况市地震局成立于1998年,是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行政主体单位。
根据威政发〔2009〕40号《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纳入市行政审批中心的部门和相关办理事项的通告》内容,我局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共3项,一是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二是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三是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措施。
自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月30日,我局执法案卷均为受理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事项和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事项,未产生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
二、分项自查说明一基础标准部分1主体合法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五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工作。
《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
2009年,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纳入市行政审批中心的部门和相关办理事项的通告》中,就市地震局的许可资格和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向社会公布。
我局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实施了行政许可事项。
2项目合法性。
我局实施的3项行政许可事项属依法设定的项目,并已经市政府批准和向社会公布。
3适用依据合法性。
在我局3项许可事项中,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一是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五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二是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的《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二十七条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村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抗震设防管理,推广适合不同地区的抗震设计,建设抗震示范工程,引导支持建造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住宅和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