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协议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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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2014年版)及补充协议

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2014年版)及补充协议

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2014年版)及补充协议(2014年8月8日五届常务理事会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2014年8月22日发布)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2014年版)目录第一条协议的构成、单一协议与协议效力等级第二条支付与交付义务第三条净额支付第四条违约事件第五条违约事件的处理第六条终止事件第七条终止事件的处理第八条终止净额的计算第九条利息、赔偿和费用第十条陈述与保证第十一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第十二条通知第十三条其他为明确交易双方在进行场外衍生品交易(下称“交易”)中的权利和义务,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并参照国际通行的商业规则,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本着自愿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签署本《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2014年版)》(下称“主协议”)及《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补充协议》(下称“补充协议”)。

1第一条协议的构成、单一协议与协议效力等级交易双方一致同意:1.1交易双方在进行交易时应签署交易确认书,约定交易的相关条款,并明确该交易适用主协议。

交易双方就具体类别交易签署的交易确认书可以约定适用相关行业自律组织颁布的标准交易条款(含其定期的修改或更新)。

交易双方在进行交易时可以提供履约保障,所签署的履约保障协议为补充协议的附件。

主协议、补充协议以及交易确认书统称本协议。

1.2 本协议构成交易双方之间单一和完整的协议,交易双方之间的所有交易均受本协议约束。

1.3在补充协议与主协议出现不一致时,补充协议具有优先效力;就一笔交易而言,在主协议、补充协议和相关交易确认书出现不一致时,效力优先顺序如下:交易确认书、补充协议、主协议。

2 第二条支付与交付义务2.1交易双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交易确认书下明确的支付或交付义务。

付款方应于支付日向收款方支付应付款项。

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合同协议书范本最新

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合同协议书范本最新

编号:_____________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 ___ 年____ 月_____ 日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为明确交易双方在进行场外衍生品交易(下称交易”中的权利和义务,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并参照国际通行的商业规则,(甲方”和___ (乙方”本着自愿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签署本《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2014年版)》(下称主协议” 及《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补充协议》(下称补充协议”<第1条协议的构成、单一协议与协议效力等级交易双方一致同意:1.1交易双方在进行交易时应签署交易确认书,约定交易的相关条款,并明确该交易适用主协议。

交易双方就具体类别交易签署的交易确认书可以约定适用相关行业自律组织颁布的标准交易条款(含其定期的修改或更新)。

交易双方在进行交易时可以提供履约保障,所签署的履约保障协议为补充协议的附件。

主协议、补充协议以及交易确认书统称本协议。

1.2本协议构成交易双方之间单一和完整的协议,交易双方之间的所有交易均受本协议约束。

1.3在补充协议与主协议出现不一致时,补充协议具有优先效力;就一笔交易而言,在主协议、补充协议和相关交易确认书出现不一致时,效力优先顺序如下:交易确认书、补充协议、主协议。

第2条支付与交付义务2.1交易双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交易确认书下明确的支付或交付义务。

付款方应于支付日向收款方支付应付款项。

以实物交付方式结算的,交付方应于交付日向对方完成交付,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2交易一方履行上述支付或交付义务的先决条件为:2.2.1交易对方不存在违约事件或潜在违约事件;2.2.2就相关交易而言,未出现或未有效指定提前终止日;2.2.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先决条件已获满足。

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商品衍生品定义文件(2015年版)

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商品衍生品定义文件(2015年版)

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商品衍生品定义文件(2015年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布日期】2015.08.11•【文号】•【施行日期】2015.08.1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商品衍生品定义文件(2015年版)(经中国证券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中国基金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审议通过,2015年8月11日发布)声明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三个协会”)联合发布《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商品衍生品定义文件(2015年版)》(简称“《商品定义文件》”),旨在向从事场外商品衍生品交易的参与者提供交易所使用的术语释义,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促进和规范场外商品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

三个协会将根据市场的发展及需求,定期调整定义内容。

交易双方在使用《商品定义文件》时,可根据自身需要对其进行修改或补充,以满足交易双方的特定需求。

三个协会对参与者使用商品定义所导致的错误、遗漏、无效以及价格错算概不负责。

《商品定义文件》的著作权属于三个协会。

除非开展与《商品定义文件》有关的交易或进行教学、研究之目的,未经著作权人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复制、复印、翻译或分发《商品定义文件》的纸质、电子或其他形式版本。

第一条通用定义1.1商品衍生品交易指交易双方在相关交易有效约定中指定为“商品衍生品交易”的交易,包括:商品远期交易、商品互换交易、商品期权交易及其组合而成的交易,以及交易有效约定中约定的其他商品衍生品交易。

商品衍生品交易(简称“交易”)的基础资产为商品标的。

1.2商品标的包括但不限于符合法律要求的实物商品、商品指数。

商品标的及其详细特征由交易双方在交易有效约定中予以约定。

1.3 商品标的数量指由交易双方在交易有效约定中约定的用于商品衍生品交易的标的数量。

衍生品场外期权签署SAC协议条件

衍生品场外期权签署SAC协议条件

衍生品场外期权签署SAC协议条件甲方:(公司名称)
乙方:(公司名称)
签订日期:(日期)
背景和目的:
为了规范双方在衍生品场外期权交易中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具体条款和条件:
1. 甲方作为卖方,乙方作为买方,双方同意按照约定的期权标的、价格、数量和到期日进行交易。

2. 双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履行合同,不得擅自取消或变更。

3.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价格和时间支付期权费用,甲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提供相应的期权。

4. 双方应当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

5. 双方应当保密交易信息,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6.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方案。

7. 协议终止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期权到期、双方一致同意终止、违约等情况。

8. 若一方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9. 争议解决方式为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应当提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

其他附加条款:
1. 双方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2. 本协议为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有效文件,任何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以上为双方签署衍生品场外期权SAC协议的条件,希望双方能够遵守协议内容,共同维护交易的稳定和合法性。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公司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业务(以下简称:场外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顺利开展,建立相关业务规范、高效的决策、运行和管理体系,控制业务风险,促进业务的良性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场外衍生品是《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交易确认书等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相关文件约定之下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权益类、利率类、汇率类、大宗商品类的远期交易、互换交易、期权交易及其组合而成的交易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远期交易,指交易双方根据交易有效约定,在到期日以约定的远期价格和名义数量买卖挂钩标的并于结算日支付远期结算支付金额的交易。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互换交易,指交易双方根据交易有效约定,在约定日期交换收益金额的交易。

其中,交易一方或交易双方支付的金额与权益类标的的表现相关,具体可分为:1.杠杆交易型收益互换:证券公司运用客户缴纳保证金配资为客户购买标的证券的互换,或客户提供质押物,证券公司为其配资购买标的证券的互换;2.保证金管理型收益互换:证券公司与客户签订协议,客户向证券公司支付固定收益,同时缴纳高比例履约保障金,证券公司根据客户指令使用履约保障金进行投资,并形成相关收益交付客户;3.融资型收益互换:证券公司以互换形式从客户处融入资金作为自有资金使用,并在协议到期时向客户支付固定收益;4.期权型收益互换:通过互换模式进行本质为期权的交易。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期权交易,指期权买方有权(但无义务)以约定的行权价格在行权日买卖挂钩标的的交易。

期权买方以支付期权费的方式拥有权利;期权卖方收取期权费,并在期权买方选择行权时履行义务。

除非特别说明或交易双方另有约定,交易双方买卖挂钩标的以现金结算。

具体可分为:1.传统型场外期权:包括单向、双向、障碍、欧式、美式及奇异期权2.通道型场外期权:证券公司充当两个客户间买卖期权的交易通道,证券公司赚取卖出期权合所得期权费与买入期权付出期权费的差;3.融资型场外期权:证券公司以期权形式从客户处融入资金使用,并支付客户固定收益,业务模式与融资型收益互换相同。

中国证券期货市场衍生品交易主协议(中国证券业协会2018版)

中国证券期货市场衍生品交易主协议(中国证券业协会2018版)

中国证券期货市场衍生品交易主协议目录第一条协议的构成、单一协议与协议效力等级第二条支付与交付义务第三条净额支付第四条违约事件第五条违约事件的处理第六条终止事件第七条终止事件的处理第八条终止净额的计算第九条利息、赔偿和费用第十条陈述与保证第十一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第十二条通知第十三条其他第十四条定义为明确交易双方在进行衍生品交易(下称“交易”)中的权利和义务,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并参照国际通行的商业规则,(“甲方”)和(“乙方”)本着自愿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签署本《中国证券期货市场衍生品交易主协议》(下称“主协议”)及《中国证券期货市场衍生品交易主协议补充协议》(下称“补充协议”)。

第一条协议的构成、单一协议与协议效力等级交易双方一致同意:1.1 交易双方在进行交易时应签署交易确认书,约定交易的相关条款,并明确该交易适用主协议。

交易双方就具体类别交易签署的交易确认书可以约定适用相关行业自律组织颁布的标准交易条款(含其定期的修改或更新)。

交易双方在进行交易时可以提供履约保障,所签署的履约保障协议为补充协议的附件。

主协议、补充协议以及交易确认书统称本协议。

1.2 本协议构成交易双方之间单一和完整的协议,交易双方之间的所有交易均受本协议约束。

1.3 在补充协议与主协议出现不一致时,补充协议具有优先效力;就一笔交易而言,在主协议、补充协议和相关交易确认书出现不一致时,效力优先顺序如下:交易确认书、补充协议、主协议。

第二条支付与交付义务2.1 交易双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交易确认书下明确的支付或交付义务。

付款方应于支付日向收款方支付应付款项。

以实物交付方式结算的,交付方应于交付日向对方完成交付,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2 交易一方履行上述支付或交付义务的先决条件为:2.2.1 交易对方不存在违约事件或潜在违约事件;2.2.2 就相关交易而言,未出现或未有效指定提前终止日;2.2.3 本协议约定的其他先决条件已获满足。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衍生产品部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流程全文编辑修改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衍生产品部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流程全文编辑修改

精选全文完整版可编辑修改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衍生产品部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流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衍生产品部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办法》和衍生产品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流程。

第二条衍生产品部场外衍生产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交易咨询、利用场外业务进行的资本中介和市值管理。

产品设计指利用衍生产品进行结构化产品、对冲类产品的设计。

交易咨询指利用场内、场外金融工具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定制化的交易解决方案。

资本中介业务指利用场外衍生品业务为客户提供大宗交易、保证金管理型收益互换。

市值管理指利用场外衍生品为客户提供定增收益锁定等解决方案。

上述业务如需要进行场内金融产品对冲交易,对冲交易由金融市场总部执行。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三条衍生产品部对场外衍生产品业务采取集中管理、专岗负责的方式。

部门场外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组织架构包括二个层级:部门场外衍生产品业务工作小组和风控岗、产品设计岗、销售岗等专业岗位。

第四条场外衍生产品业务工作小组由部门总经理、风控经理和期权业务管理部经理组成。

场外衍生产品业务工作小组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制度的制定和业务方案的审核。

风控经理对场外衍生产品业务审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五条风控岗负责业务风控指标的设计、业务风险监测、风险报告、风险处置、交易对手池和标的池维护管理。

产品设计岗负责产品方案和交易方案设计及方案的执行。

销售岗负责客户营销、适当性管理、尽职调查、业务报告、客户投诉处理、业务档案管理。

第三章业务流程第一节方案设计第六条销售岗根据市场情况和客户的需求整理业务需求填写《业务需求表》。

产品设计岗根据《业务需求表》完成《业务方案》设计,《业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务需求分析、设计原理、方案运作、风险分析等内容。

《业务方案》由场外衍生产品业务工作小组进行审核。

第七条《业务方案》经场外衍生产品业务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由产品设计岗负责具体的方案实施。

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合同协议书范本 最新

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合同协议书范本  最新

编号:_____________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为明确交易双方在进行场外衍生品交易(下称“交易”)中的权利和义务,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并参照国际通行的商业规则,(“甲方”)和(“乙方”)本着自愿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签署本《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2014年版)》(下称“主协议”)及《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补充协议》(下称“补充协议”)。

第1条协议的构成、单一协议与协议效力等级交易双方一致同意:1.1 交易双方在进行交易时应签署交易确认书,约定交易的相关条款,并明确该交易适用主协议。

交易双方就具体类别交易签署的交易确认书可以约定适用相关行业自律组织颁布的标准交易条款(含其定期的修改或更新)。

交易双方在进行交易时可以提供履约保障,所签署的履约保障协议为补充协议的附件。

主协议、补充协议以及交易确认书统称本协议。

1.2 本协议构成交易双方之间单一和完整的协议,交易双方之间的所有交易均受本协议约束。

1.3 在补充协议与主协议出现不一致时,补充协议具有优先效力;就一笔交易而言,在主协议、补充协议和相关交易确认书出现不一致时,效力优先顺序如下:交易确认书、补充协议、主协议。

第2条支付与交付义务2.1 交易双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交易确认书下明确的支付或交付义务。

付款方应于支付日向收款方支付应付款项。

以实物交付方式结算的,交付方应于交付日向对方完成交付,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2 交易一方履行上述支付或交付义务的先决条件为:2.2.1 交易对方不存在违约事件或潜在违约事件;2.2.2 就相关交易而言,未出现或未有效指定提前终止日;2.2.3 本协议约定的其他先决条件已获满足。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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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公司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业务(以下简称:场外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顺利开展,建立相关业务规范、高效的决策、运行和管理体系,控制业务风险,促进业务的良性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场外衍生品是《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交易确认书等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相关文件约定之下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权益类、利率类、汇率类、大宗商品类的远期交易、互换交易、期权交易及其组合而成的交易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远期交易,指交易双方根据交易有效约定,在到期日以约定的远期价格和名义数量买卖挂钩标的并于结算日支付远期结算支付金额的交易。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互换交易,指交易双方根据交易有效约定,在约定日期交换收益金额的交易。

其中,交易一方或交易双方支付的金额与权益类标的的表现相关,具体可分为:1.杠杆交易型收益互换:证券公司运用客户缴纳保证金配资为客户购买标的证券的互换,或客户提供质押物,证券公司为其配资购买标的证券的互换;2.保证金管理型收益互换:证券公司与客户签订协议,客户向证券公司支付固定收益,同时缴纳高比例履约保障金,证券公司根据客户指令使用履约保障金进行投资,并形成相关收益交付客户;3.融资型收益互换:证券公司以互换形式从客户处融入资金作为自有资金使用,并在协议到期时向客户支付固定收益;4.期权型收益互换:通过互换模式进行本质为期权的交易。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期权交易,指期权买方有权(但无义务)以约定的行权价格在行权日买卖挂钩标的的交易。

期权买方以支付期权费的方式拥有权利;期权卖方收取期权费,并在期权买方选择行权时履行义务。

除非特别说明或交易双方另有约定,交易双方买卖挂钩标的以现金结算。

具体可分为:1.传统型场外期权:包括单向、双向、障碍、欧式、美式及奇异期权2.通道型场外期权:证券公司充当两个客户间买卖期权的交易通道,证券公司赚取卖出期权合所得期权费与买入期权付出期权费的差;3.融资型场外期权:证券公司以期权形式从客户处融入资金使用,并支付客户固定收益,业务模式与融资型收益互换相同。

期货签约合同范本6篇

期货签约合同范本6篇

期货签约合同范本6篇篇1甲方(客户):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期货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甲方参与期货交易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目的甲方为了规避风险,进行期货交易,委托乙方提供期货经纪服务。

乙方愿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期货经纪服务。

二、期货交易品种及交易代码甲方参与交易的期货品种及交易代码详见附件一。

三、交易账户管理1. 乙方为甲方开设期货交易账户,账户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应妥善保管账户号码和密码,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2. 甲方应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账户激活和身份验证。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账户未能及时激活或验证失败,责任由甲方承担。

3. 甲方有权随时查询自己的交易账户情况,包括交易记录、资金余额等。

乙方应保证甲方查询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四、交易规则与风险管理1. 甲方应遵守期货市场的交易规则,遵循市场趋势,理性交易。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

2. 乙方应根据市场情况,对甲方的交易进行风险管理。

当市场出现异常波动时,乙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以保障甲方资金安全。

五、费用与结算1.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收费标准支付交易费用,包括佣金、印花税等。

乙方应明示收费标准,确保收费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2. 乙方应按照约定及时为甲方办理结算,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3. 甲方应在约定时间内履行结算支付义务。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结算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

六、保密条款1. 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交易对方的商业秘密及交易数据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2. 双方应妥善保管与交易相关的文件、数据,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七、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1. 如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因违约导致对方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SAC主协议是什么

SAC主协议是什么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SAC主协议是什么篇一:c16070课后测验c16070课后测验c16070课后测验一、单项选择题1.以下哪个组合可以合成一份欧式看跌期权?a.买入零息债券,买入欧式看涨期权,卖空股票b.买入欧式看涨期权,卖空零息债券,卖空股票c.卖空股票,买入零息债券,卖出欧式看涨期权d.卖空股票,卖出零息债券,卖出欧式看涨期权描述:权益类市场风险的管理工具:组合期权您的答案:a题目分数:10此题得分:10.02.某投资者以3美元的价格买入一个3个月期限执行价格为30美元的欧式看涨期权,并同时以1美元的价格卖出一个3个月期限执行价格为35美元的欧式看涨期权。

如果股票价格等于35美元,这一牛市价差的收益为()。

a.$5b.$4c.$3d.$2描述:权益类市场风险的管理工具:案例(一)您的答案:c题目分数:10此题得分:10.03.一份1*4FRa(即交易日为6月1日,结算日(起息日)为7月1日,到期日为10月1日),假设名义金额100万美元,当合约到期时90天远期利率上涨到6%,高于协议利率5.32%,计算到这份FRa合约在结算日的价值。

(注:计息基础近似为90/360)a.$1,670.88b.$1,674.88c.$1,680.88d.$1,683描述:利率类市场风险的管理工具:远期利率协议(FRa)您的答案:b题目分数:10此题得分:10.04.下列哪个做法是最合理的?投资者持有多头资产,那么他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控制风险。

a.持有期货多头或买入看涨期权b.持有期货多头或买入看跌期权c.持有期货空头或买入看涨期权d.持有期货空头或买入看跌期权描述:权益类场外衍生品您的答案:d题目分数:10此题得分:10.05.投资者持有标的股票,并已产生了浮盈。

投资者担心短期市场价格下行的风险,应使用()期权(组合)为股票中的增益做出保护。

a.备兑看涨期权b.保护性看跌期权c.牛市看涨价差期权d.鲨鱼鳍期权描述:权益类市场风险的管理工具:组合期权您的答案:b题目分数:10此题得分:10.0二、多项选择题6.中国场外衍生品市场的现状描述正确的是()。

证券期货协议书范本

证券期货协议书范本

证券期货协议书范本甲方(客户):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期货公司):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有意参与证券期货交易,乙方作为合法注册的期货公司,同意提供相关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1.1 期货交易:指通过期货交易所进行的标准化合约的买卖行为。

1.2 保证金:指甲方为参与期货交易而向乙方缴纳的一定数额的资金。

1.3 强制平仓:指当甲方的保证金不足时,乙方有权按照规定强制平仓甲方的持仓。

1.4 风险披露:指乙方对期货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向甲方进行的说明。

第二条服务内容2.1 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期货交易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开户、交易、结算、风险管理等服务。

2.2 甲方同意按照乙方的规定,通过乙方提供的方式进行期货交易。

第三条保证金3.1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缴纳足额的保证金。

3.2 保证金的数额、缴纳方式、追加保证金等事项,按照乙方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交易规则4.1 甲方应遵守乙方制定的交易规则和期货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4.2 甲方应自行承担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手续费、税费等。

第五条风险管理5.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风险披露,明确告知期货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

5.2 甲方应充分了解并自愿承担期货交易的风险。

第六条强制平仓6.1 当甲方的保证金不足以维持持仓时,乙方有权对甲方的持仓进行强制平仓。

6.2 强制平仓的具体操作方式和程序,按照乙方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信息披露7.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市场信息和交易信息。

7.2 甲方应保证其提供给乙方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补充协议示范文本

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补充协议示范文本

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补充协议要点《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的补充协议,由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制订的约定场外衍生品交易参与双方的权利义务条款的协议。

《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补充协议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乙方”已签署《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以下简称主协议”),为进一步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双方特此签订本补充协议,作为主协议的组成部分。

除非交易双方另有约定,主协议与本补充协议适用于交易双方以一对一方式达成的、按照交易双方的具体要求拟定交易条款的场外衍生品交易。

第一条违约和终止条款1.1主协议第4.5条中的交叉违约”【是】/【否】适用于甲方;【是】/【否】适用于乙方;特定债务”【同主协议第十四条定义条款的含义】/【指:与借款有关的任何义务,不论是现在的或将来的、或有的或已发生的、作为主债、担保或其他形式的义务,除非补充协议另有约定。

】若甲乙双方均适用交叉违约” 交叉违约触发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其履约保障提供方:甲方所有者权益的% (以人民币计价)乙方、其履约保障提供方:乙方所有者权益的3% (以人民币计价)所有者权益应当根据确定交叉违约触发金额时相关方最近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确定,并且该等资产负债表应当根据其注册地的公认会计准则准备。

因为主协议第6.1条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而阻止或使得该交易一方、该交易一方的履约保障提供方不能采用合理的方式进行付款的,不构成主协议第四条第 4.5条交叉违约”所约定的违约事件。

在判断主协议第4.5.1条所述累计违约金额和/或第4.5.2条所述累计本金数额是否超过交叉违约触发金额时,如果特定债务下的违约金额以交叉违约触发金额的计价货币以外的货币表示,则违约金额应按违约事件发生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或授权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中间价转换为交叉违约触发金额的计价货币;对于中国人民银行日常未公布或授权公布人民币外汇牌价中间价的货币而言,应按违约事件发生日相关货币发行国的央行或类似授权政府机构公布的该种货币对美元或欧元的定盘价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或授权公布的相关人民币外汇牌价中间价进行套算;如果通过上述方式仍不能确定相应转换汇率,则由守约方按相关市场惯例确定。

中国证券期货市场衍生品交易主协议(信用保护合约专用版)

中国证券期货市场衍生品交易主协议(信用保护合约专用版)

中国证券期货市场衍生品交易主协议(信用保护合约专用版)备案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促进信用保护合约业务发展,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制订本指引。

第二条在交易所市场开展信用保护合约业务所签署的《中国证券期货市场衍生品交易主协议(信用保护合约专用版)》及补充协议(以下简称“信用保护合约主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备案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报备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指引要求进行信用保护合约主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备案。

本指引所称报备义务人是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成为核心交易商的机构。

交易双方均为核心交易商的,则由信用保护合约交易的卖方履行备案职责。

第四条协会负责信用保护合约主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备案和自律管理。

第五条协会根据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开展信用保护合约主协议及补充协议备案工作。

第二章备案程序第六条报备义务人应当通过协会指定信息系统报送备案信息及材料。

第七条报备义务人应当在信用保护合约主协议及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进行备案。

信用保护合约主协议及补充协议有更新或补充的,报备义务人应当在新协议签署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协会备案。

第八条备案提交材料包括:(一)备案基本信息表;(二)信用保护合约主协议;(三)信用保护合约补充协议。

第九条协会对信用保护合约主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备案进行齐备性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备案材料是否齐备;(二)主协议和补充协议要素是否完备。

第十条备案材料齐备的,协会在材料齐备后个工作日内出具电子备案确认函。

备案材料不齐备的,协会在备案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报备义务人补正。

按照要求补正的,协会在材料齐备后个工作日内出具电子备案确认函。

第三章自律管理第十一条报备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备案材料,并对备案材料内容的合规性负责。

第十二条协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建立沟通衔接机制和备案数据共享机制。

第十三条协会会员类报备义务人及其相关业务人员违反本指引的,协会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办法》采取相应自律惩戒措施,并计入协会诚信信息管理系统;涉嫌违法违规的,由协会报告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权机构。

衍生合同范本

衍生合同范本

衍生合同范本甲方(衍生品提供方): [甲方全称]乙方(衍生品购买方): [乙方全称]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一、定义1. “衍生品”:指基于本合同约定的基础资产或指数,其价值与基础资产或指数的表现相关联的金融工具。

2. “基础资产”:指本合同中约定的,衍生品价值所依赖的资产或资产组合。

3. “交易日”:指甲乙双方约定的进行衍生品交易的日期。

4. “结算日”:指甲方根据衍生品的表现向乙方支付或收取款项的日期。

二、衍生品描述1. 衍生品类型:[期权、期货、掉期等]2. 基础资产:[具体资产或指数名称]3. 交易单位:[每份衍生品对应的基础资产数量或价值]4. 交易价格:[衍生品的购买或出售价格]5. 交易数量:[乙方购买的衍生品数量]6. 交易期限:[衍生品的有效期,包括开始和结束日期]三、权利与义务1. 甲方负责提供衍生品,并保证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2. 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购买衍生品,并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款项。

3.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结算日向乙方支付或收取款项。

4.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交易日购买衍生品,并在结算日接收或支付款项。

四、风险披露1. 衍生品交易具有高风险性,乙方应充分了解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风险。

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风险教育和咨询。

五、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衍生品或支付款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购买衍生品或支付款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六、争议解决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1. 本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请注意,这只是一个示例范本,具体条款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证券公司场外衍生品交易确认书模版

证券公司场外衍生品交易确认书模版

场外衍生品交易确认书(组合看涨型数值期权)编号:【XXX】甲方:XX股份有限公司乙方:XX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金融产品管理人,代表其管理的“XXXX号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为约定甲乙双方在下文指明的日期达成的交易的条款和条件,双方特签署本《场外衍生品交易确认书》(以下称“交易确认书”)。

本交易确认书适用于甲方和乙方(作为金融产品管理人,代表其管理的“XXXX”系列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X】年【X】月【X】日签署的《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2014年版)》(协议编号:【X】)(以下称“《主协议》”)和《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2014年版)补充协议》(协议编号:【X】)及其补充(以下称“《补充协议》”),构成《主协议》所称的“交易确认书”。

本交易确认书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签字与经授权的预留印鉴一致方被认为有效。

在签署主协议前,根据《补充协议》第二条第2款规定,乙方还需向甲方提供进行该笔具体交易的【XXXX号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的设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合同)、产品备案登记证明文件等。

如设立文件发生变更时,乙方应在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文件提交给甲方。

乙方保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未禁止乙方办理本交易确认书项下交易,乙方办理本交易确认书项下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已经获得办理该交易的相关授权。

乙方参与场外衍生品交易业务所涉及资金、资产来源合法。

乙方保证发出的指令内容是合法合规的,且不得利用本交易从事规避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及强制性规定的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利用本交易进行股票分仓以规避相关信息披露、交易限制等规定,利用本交易影响或拉抬股价,或乙方指令涉及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交易涉嫌洗钱、恐怖融资等情形。

当乙方通过本交易及其他金融工具直接或间接合并持有或控制特定标的股票的名义数量达到或超过该标的股票总股本的5%时,乙方同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主管部门、监管部门、交易所等自律组织的相关规定履行本交易下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期货交易委托协议5篇

期货交易委托协议5篇

期货交易委托协议5篇篇1甲方(客户):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投资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期货交易委托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协议目的甲方同意委托乙方进行期货交易操作,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和范围进行期货交易。

二、委托事项1. 甲方将其期货交易账户(以下简称“账户”)全权委托给乙方管理,并由乙方进行交易操作。

2. 乙方应根据市场情况和甲方要求,对账户进行期货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买入、卖出、止损等操作。

3. 乙方应保证交易操作的合法性、合规性,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期货交易所的规定。

三、交易风险与收益1. 甲方应充分了解期货交易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操作风险等。

2. 乙方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均由甲方承担。

3.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相应的管理费用或利润分成,具体标准另行约定。

四、账户管理1. 甲方应保证其账户资金充足,确保交易操作的顺利进行。

2.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的账户信息,不得泄露或共享给他人。

3.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令进行交易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交易策略或进行操作。

4.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账户情况,包括交易明细、盈亏情况等。

五、保密条款1. 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交易策略、交易记录等保密信息予以保密。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的个人信息、交易情况等泄露给第三方。

六、违约责任1. 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乙方无法正常进行交易操作,应承担违约责任。

2.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甲方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 若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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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本协议构成交易双方之间单一和完整的协议,交易双方之间的所有交易均受本协议约束。
1.3 在补充协议与主协议出现不一致时,补充协议具有优先效力;就一笔交易而言,在主协议、补充协议和相关交易确认书出现不一致时,效力优先顺序如下:交易确认书、补充协议、主协议。
第二条 支付与交付义务
2.1 交易双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交易确认书下明确的支付或交付义务。付款方应于支付日向收款方支付应付款项。以实物交付方式结算的,交付方应于交付日向对方完成交付,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4.4 __ 不实陈述
交易一方在本协议下或该方的履约保障提供方在履约保障协议下作出的某项陈述,被证实在作出之时或视为作出之时存在重大的不准确或误导内容。
4.5 交叉违约
如补充协议明确约定适用交叉违约条款,则交叉违约指以下任何情形:
4.5.1 交易一方、其履约保障提供方在特定债务下发生到期未支付的违约行为(且在宽限期内未予补救),所涉累计违约金额(单独或与第4.5.2条所述金额合计)达到补充协议规定的交叉违约触发金额。
第九条 利息、赔偿和费用
第十条 陈述与保证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十二条 通知
第十三条 其他
第十四条 定义
为明确交易双方在进行场外衍生品交易(下称“交易”)中的权利和义务,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并参照国际通行的商业规则,______________(“甲方”)和______________(“乙方”)本着自愿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签署本《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2014年版)》(下称“主协议”)及《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补充协议》(下称“补充协议”)。
第四条 违约事件
交易一方、其履约保障提供方发生下列任何事件即构成该方的违约事件:
4.1 未能支付或交付
交易一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支付,且在收到逾期通知后的1个营业日内仍未纠正的;或者未按第2.1条或第9.1.3条的约定履行交付义务,且在收到逾期通知后的1个交付日内仍未纠正的;
4.2 违反协议、否认协议
4.5.2 交易一方、其履约保障提供方在特定债务下发生违约行为并导致该特定债务被通知或可被通知提前到期,且所涉累计本金数额(单独或与第4.5.1条所述金额合计)达到补充协议规定的交叉违约触发金额。
4.5.3 如果在特定债务下违约:(1)是因为在操作或处理方面失误、遗漏或疏忽而未能支付或交付所导致的,且(2)该方有资金或资产在到期时进行支付或交付,且(3)在对方就该等事实发出通知后的3个营业日内做出了支付或交付,则不构成主协议第4.5条下的交叉违约。
2.2 交易一方履行上述支付或交付义务的先决条件为:
2.2.1 交易对方不存在违约事件或潜在违约事件;
2.2.2 就相关交易而言,未出现或未有效指定提前终止日;
2.2.3 本协议约定的其他先决条件已获满足。
2.3 若交易一方变更其用于接收付款或交付的账户,应在原定结算日前至少5个营业日向交易对方发出变更通知。
( 协议范本 )
甲 方:
乙 方:
日 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协议示范文本)
目录
第一条 协议的构成、单一协议与协议效力等级
第二条 支付与交付义务
第三条 净额支付第四条 违Biblioteka 事件第五条 违约事件的处理
第六条 终止事件
第七条 终止事件的处理
第八条 终止净额的计算
4.2.1 除第4.1条规定外,交易一方未遵守本协议的约定(不包括本协议下发出终止事件通知的义务),且在收到违约通知后30日内仍未纠正。
4.2.2 交易一方对本协议或其下相关交易的部分或全部予以否认,或对其有效性提出异议,或明示将拒绝履行。
4.3 履约保障违约
4.3.1 交易一方或其履约保障提供方未按履约保障协议的规定遵守相关协议或履行相关义务,且在约定的宽限期届满后仍未纠正的;
第三条 净额支付
3.1当交易双方就同一交易在任一日互负支付义务时,交易双方对应支付金额进行轧差计算,即交易一方的应支付金额若超过另一方的应支付金额,则由应支付金额较大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轧差金额,交易双方在该交易下的支付义务即于当日履行完毕。
3.2交易双方可对两笔或两笔以上交易选择适用净额结算的方法履行支付义务,即交易双方应对该多笔交易下同一日应支付金额进行轧差计算,并由应支付金额较大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轧差金额,交易双方在该多笔交易下的支付义务即于当日履行完毕。交易双方应在补充协议或交易确认书中明确约定对多笔交易适用净额结算。
4.6.4监管部门启动针对其的重整、和解、破产、清算、停业整顿、托管、接管、行政重组、撤销、关闭等行政或司法程序;或自身申请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程序;或其债权人启动针对其的接管、破产、清算等行政或司法程序,导致其被依法宣告破产、停业、清算或被接管,或上述程序在启动后30日内未被驳回、撤销、中止或禁止的;
4.3.2 在与履约保障协议相关的任何交易下义务履行完毕前,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交易一方的履约保障协议提前到期或终止,或者该方或其履约保障提供方为本协议之目的向另一方提供的任何履约保障全部或部分失效,但该履约保障协议按照其条款正常到期或终止的情况除外。
4.3.3 交易一方或该方的履约保障提供方对履约保障协议的全部或部分予以否认,或者对履约保障协议的有效性提出异议。
4.6 破产
交易一方、该方的履约保障提供方发生下列任何情形:
4.6.1 解散(因合并、重组导致的解散除外);
4.6.2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
4.6.3 为其债权人利益就其全部或实质性资产达成转让协议或清偿安排,或就其全部或大部分债务的清偿事宜与债权人做出安排或达成和解协议;
第一条 协议的构成、单一协议与协议效力等级
交易双方一致同意:
1.1 交易双方在进行交易时应签署交易确认书,约定交易的相关条款,并明确该交易适用主协议。交易双方就具体类别交易签署的交易确认书可以约定适用相关行业自律组织颁布的标准交易条款(含其定期的修改或更新)。
交易双方在进行交易时可以提供履约保障,所签署的履约保障协议为补充协议的附件。主协议、补充协议以及交易确认书统称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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