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蒙国际集团ini训练营》培训服务协议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培训服务协议

甲方:深圳市臻康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4068号卓越时代广场35F

乙方:北京和君商学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86号院213号楼

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培训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

一、培训内容及费用

1、乙方为甲方提供《莱蒙国际集团Mini MBA训练营》培训服务,具体内容与费用如下:

实施时间课程天数讲师原报价(元)

最终费用2015.1.20~

1.22 《互联网思维与企业创新》2天赵大伟19万/2天

30万元。(包括:

讲师费、教材费、

助教费、税费。)

2016. 2.1~2016.6.30 《合伙制企业发展分析及当前

经济形势的挑战与机遇展望》

2天周彦平19万/2天《组织转型与变革》0.5天待定5万/0.5天

备注:(1)上述课程因需发生变化,乙方需提供与原报价同等实力水平的讲师;

(2)上述4.5天的课程,分2次完成,第一次实施2天,第二次实施2.5天。

2、甲方承担乙方讲师及1名助教的住宿费、餐费;承担1人2次北京至深圳的往返机票款。

3、培训地点:甲方提供。

4、学员人数:暂定30人,实际参加培训人数根据实际情况上下浮动。

二、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责任与义务:

(1)向乙方提出明确的培训要求;

(2)向乙方提供学员信息,供乙方在教学中使用;

(3)做好课程的前期准备工作;

(4)按协议约定方式支付本次培训费用;

(5)甲方如需更改培训时间、地点等应提前2天通知乙方。

2.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为甲方设计并实施本次培训;

(2)提供课件及学员手册。乙方须保证该课程内容未侵犯任何其他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3)按本协议之规定完成培训;

(4)培训结束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培训满意度调查结果电子版。

三、付款方式

1、本协议培训费用总额为叁拾万元整(小写:RMB300000.00)。甲方分两次付款,第一次支付15万元,第二次支付15万。支付时间为每次课程结束后、培训效果经甲方验收合格15个工作日内,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培训款。

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等额有效的培训费税票。

3、乙方收款帐户资料:

户名:北京和君商学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奥运村支行

帐号:694347089

四、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规定,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予以改正,如违约方于通知期限届满仍未能予以纠正的,则守约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违约方除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协议总金额20%的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由此对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不得单方终止本协议。甲方在课程开始前48小时内推迟培训、更改日程需承担由于此更改对乙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改课程方案、项目或实施时间等,甲方有权责令其改正,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

五、免责条款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乙方不能按期完成项目,乙方不负违约责任。

2.甲方可根据该不可抗力的严重程度做出如下选择:顺延项目的完成期限或立即终止本合同。甲方选择终止本协议的,乙方应视培训项目进展程度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

六、保密责任

1.为履行本协议,甲方可能向乙方提供经营、业务、产品各技术等有关的文件、信息、图纸、软件等资料,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免于散发、

传播、披露、复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于本合同终止之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或销毁其所提供的资料。

2.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材料承担同等的保密责任。

3.本协议相关资料及内容属甲乙双方商业秘密,任何情况不得外传,如有违反,受害方保留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的权利。本条款效力独立于本合同。

七、法律的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出现的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附件

课程及讲师简介。

九、签字及生效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深圳市臻康贸易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