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纠纷案案例分析
物业管理纠纷案例分析(一)
是 ,该套 房 子 易 主 。该 银 行 又将 该 套 房 通 过 房 地 产
中介 代 理 机 构 转 让 给 了 胡 女 士 这 时 . 物 业 管 理 公 司 决 定 正 式 追 讨 该 房 所 欠 的
物 业 管理 费 。结 果 , 行 拒 付 , 银 胡女 士也 拒 付 过 户前 的 物 业 管理 费 , 张 先 生 又 不知 去 向 .致 使 该 房 所 欠
责任 。
【 析 】 业 管 理 公 司应 该 向原 业 主 张 先 生 追 讨 分 物
问 题 ,特 别 是 房 屋 质 量 问题 一 定 要 区 分 清楚 开 发 商 与 物 业 公 司 的责 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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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公 司 间形 成 了委 托 管 理 关 系。物 业 公 司保 安 员 在 进 入 业 主 卧 室 时既 不 与 业 主 家 电话 联 系 .叉 未请
公 安 人 员 见 证 , 行 为 不 符 合 《 房 手 册 》 有 关规 该 住 等
定 , 害 了公 民住 宅 不 受 侵 犯 的权 利 。 该 就 此 不 当 侵 应 行 为 承 担 责 任
先 生 的 房 子 进 行 拍 卖 ,拍 卖 结 果 银 行 竞 买 成 功 。 于
建商 品住 宅时 , 须 提供 《 宅 质 量保 证 书》 《 必 住 和 住 宅 使 用 说 明书 》 。在 《 宅 质 量 保 证 书 》 , 住 中 开发 商 应
物业纠纷典型案例分析
物业纠纷典型案例分析物业纠纷是指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因物业管理、物业费、设施维护等问题所产生的纠纷。
下面将以一起典型的物业纠纷案例为例,进行分析。
案例背景:小区物业公司在对小区物业进行维护时,发现业主甲在室外私装变压器,存在安全隐患。
物业公司要求其拆除,经多次沟通无果后,物业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分析:该案涉及业主私自在小区室外安装变压器的问题。
首先,根据我国《物权法》,小区物业属于共有财产,业主私自改变小区物业设施存在违法行为。
再者,安全隐患可能存在火灾等严重风险,影响小区安全。
物业公司要求其拆除是出于安全和整体利益考虑,并无过错。
但是,业主也有一定的合理诉求。
一方面,业主私装变压器可能是由于小区公共电网供电不稳定,导致个人生活负荷不能满足的情况下迫不得已而为之。
另一方面,业主可能对物业公司的管理不满,觉得无法维护自身利益,因此采取行动。
在法院审理该案时,应综合考虑双方的利益和合理诉求。
物业公司应当认真履行物业管理义务,提高服务质量和设施配套,保障业主的生活环境。
而业主也应遵守小区管理规定,并通过合法途径提出自身合理诉求,与物业公司进行有效沟通和协商。
对于物业纠纷案件,法院在判决时需权衡业主利益和整体利益。
可以考虑部分胜诉,即业主拆除私装变压器,物业公司改善小区供电环境,并加强设施维护。
同时,物业公司也应对业主的合理诉求作出回应,确保小区管理更加规范、公正。
此外,对于日常物业纠纷,可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业主法律意识,增强法律素养,减少纠纷的产生。
同时,物业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及时解决业主的问题和投诉,建立良好的管理和沟通机制,以减少纠纷的发生。
在纠纷解决方面,除了法院途径外,也可以引入独立的第三方中介组织,如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
该组织可以协助双方就纠纷进行调解,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解决问题,避免将纠纷升级到法律诉讼程序。
总结:物业纠纷案例分析表明,对于物业纠纷双方的合理诉求和利益,应综合考虑,通过合法途径进行协商和解决。
物业纠纷典型案例分析
物业纠纷典型案例分析物业纠纷典型案例分析提要:物业纠纷典型案例分析典型案例A楼房有电梯却不开小区业主起诉物业陈某买下吴江某小区内的一套房子。
该房产所在楼配有电梯,但从陈某搬入居住后电梯一直不能使用,处于关闭状态,为此,陈某多次与物业公司交涉,物业公司认为开通电梯属于正常要求,但是由于业主签字没有达到三分之一,电梯的维修费用和运行费用分摊处理得不到解决,因而不能开通。
于是,陈某告到法院,要求物业公司立即开通电梯,并确保电梯正常运行。
经审理,法院判决支持了陈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释法】所谓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房屋的外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机电设备、共用天线、消防设施等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由物业管理企业根据合同的约定定期维修养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对小区内电梯的管理、维护,确保业主正常使用是物业服务内容之一。
因此,法院对于陈某要求物业公司开通电梯,并确保电梯正常运行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B“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业主能否拒交物业费2007年,某物业公司与蒋某签订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由该物业公司对小区实行物业管理服务,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蒋某在交纳2007年11月1日至2008年10月31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后,未按约定交纳2008年11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用,共计元,物业公司多次向蒋某催交物业费无果,就起诉到法院,要求蒋某交纳物业费。
物业纠纷案例分析
物业纠纷案例分析物业纠纷案例分析案情介绍:一、眼看业主被打未制止北京一小区物业被判担责世纪城东区业委会主任的杨爱秋在世纪城5区北侧的道路上,遭到不明身份的男子殴打,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偏重)。
杨爱秋通过诉讼讨回公道,杨爱秋起诉称,世纪城物业公司的保安没有阻拦,也不物业纠纷案例分析案情介绍:一、眼看业主被打未制止北京一小区物业被判担责世纪城东区业委会主任的杨爱秋在世纪城5区北侧的道路上,遭到不明身份的男子殴打,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偏重)。
杨爱秋通过诉讼讨回公道,杨爱秋起诉称,世纪城物业公司的保安没有阻拦,也不理睬我的求救,没有尽到维护小区公共秩序的管理任务,物业公司应登报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和经济损失费共7万余元。
世纪城物业公司坚持认为该公司没有任何责任,因为案发地是市政道路,保安没有上前救助的法律义务,只有道德义务。
市一中院终审认为世纪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保安看到杨爱秋被打,未上前制止。
物业公司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杨爱秋终审获赔1千元。
法官解释说,世纪城物业公司作为从事包括保安服务的物业管理服务这一社会活动的单位,在物业合同约定的保安范围之外的其能够发现并控制侵害的合理区域内,仍负有一定的对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的保障义务,而杨爱秋受侵害的地点,即属于此等区域。
由于杨爱秋被打的地点处于市政道路上,并非在物业管理范围内,她能获赔,在于一中院的判决突破了长期以来大家所持有的保安只在小区内负责的观念。
判决中指出,在物业合同约定的保安范围之外的其能够发现并控制侵害的合理区域内,保安仍负有一定的对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的保障义务。
2、高空坠物砸车,物业公司巧妙取证免责案情: 2002年5月29日,车主徐某将其小轿车停放于深圳A大厦停车场,后发现车被高空坠物砸坏车头盖板。
徐某找到该大厦管理处的保安,保安称其为邻近正在施工的B大厦坠落的瓷片所砸,并带徐某查看现场。
现场为B大厦外墙正在拆卸脚手架和防护网,不时有坠物降落,车身上下布满灰尘,车旁有瓷片等建筑垃圾,车头盖板上有明显的锐物砸痕。
生活中实践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物业管理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物业管理纠纷也日益增多,给居民的生活带来了诸多困扰。
本文以一起物业管理纠纷为例,分析法律在生活中的实践。
案例背景:某小区业主李某,因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擅自改变公共区域用途,导致其居住环境受到严重影响。
李某多次与物业管理公司沟通,要求其恢复公共区域原状,但物业管理公司置之不理。
无奈之下,李某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案例分析1. 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擅自改变公共区域用途,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2. 法律依据(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管理权,归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人共有。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人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共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3. 案件审理过程(1)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向物业管理公司送达起诉状副本,要求其在法定期限内答辩。
(2)物业管理公司在答辩期内提交答辩状,认为其改变公共区域用途是经过业主大会决议的,不存在擅自改变用途的情况。
(3)法院依法组织庭审,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辩论和质证。
(4)法院审理后认为,物业管理公司未经业主大会决议,擅自改变公共区域用途,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判决物业管理公司恢复公共区域原状,并赔偿李某损失。
4. 案件结果本案中,法院依法判决物业管理公司恢复公共区域原状,维护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这起案例反映了法律在生活中的实践,对其他类似案件具有借鉴意义。
三、启示1. 业主应增强法律意识,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物业管理事务。
2. 物业管理公司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履行管理职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3. 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物业管理行业的监管,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物业管理纠纷案例分析
物业管理纠纷案例分析题目:物业管理纠纷案例分析引言:物业管理纠纷是指在小区或大型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因服务质量、费用争议等原因,产生的涉及物业管理公司、租户、业主委员会等各方之间的法律纠纷。
本文将以2010年以前发生的一宗物业管理纠纷案例为基础,通过详细的事件叙述、分析和律师的点评,来探讨物业管理纠纷的本质和解决办法。
一、案例描述:时间:2008年至2010年地点:某市D小区背景:D小区是一个位于某市郊区的大型住宅区,拥有数百户住户。
在2008年,该小区委托L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物业管理,该公司负责小区绿化、保洁、安保等各项服务,并收取相应费用。
然而,由于部分物业管理服务不符合住户的期望,引发了一系列的纠纷事件。
1.事件1:绿化维护不到位时间:2008年12月事件描述:住户A对小区的绿化管理提出抱怨,认为L物业管理公司未按时修剪草坪和修整花草,导致小区环境脏乱差。
A多次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但问题未得到解决。
结果:A与其他多名住户组成维权小组,向物业公司发出书面投诉,并要求对绿化维护进行整改。
但物业公司以资金短缺为由拒绝改善绿化服务。
2.事件2:安全问题暴露时间:2009年3月事件描述:住户B家在一个晚上发生了入室盗窃案,他们怀疑小区的安保措施存在漏洞,要求物业公司提供监控录像作为证据。
然而,物业公司称监控录像设备故障,未能提供。
结果:B家提出赔偿要求,并要求物业公司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物业公司表示需调集资金进行设备升级,但一直未行动。
3.事件3:收费争议引发集体诉讼时间:2010年1月事件描述:部分住户C不满物业公司频繁调高物业费用,并认为费用未能得到合理的使用。
C发起联名签署的信件,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诉。
业主委员会要求物业公司解释涨价理由,但并未得到明确的回复。
结果:C与其他住户共同组成集体诉讼,起诉物业管理公司涨价不合理,并要求返还过多收取的部分费用。
此案诉讼仍在进行中。
二、案件分析:1.知情不明确:物业公司对某些事项的处理不够透明,导致住户不了解具体情况,心生疑虑。
物业服务纠纷案例
物业服务纠纷案例物业服务管理是指由专门机构或组织提供的对小区、住宅区或商业综合体等进行管理和维护的服务。
然而,物业服务纠纷时有发生,给业主和物业管理机构带来了不必要的纷争和困扰。
下面将介绍一个物业服务纠纷案例,以探讨纠纷的原因和解决方法。
案例背景:A先生是一家居住在某小区的业主,小区由一家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
近期,A先生发现小区的绿化带经常有杂草丛生,垃圾没有及时清理,停车位无序被占用等问题。
他多次向物业公司提出投诉和要求改进,但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导致A先生对物业公司产生了不满和不信任。
纠纷原因分析:1. 信息沟通不畅:A先生向物业公司提出的问题可能没有得到及时的回应和解决。
这可能是因为信息传递存在问题,或者物业公司对问题处理的态度不积极,缺乏对业主的尊重。
2. 管理和维护不到位:物业公司未能有效地管理和维护小区环境,导致问题的产生。
可能是物业公司对维修和保洁人员的监督不到位,或者资金和人力资源不足。
3. 监督机制缺失:小区内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业主无法对物业公司的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和评估。
这可能导致物业公司对服务质量的不重视。
解决方法:1. 加强沟通和合作:物业公司应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确保业主的问题能够被及时收集和解决。
同时,物业公司也应主动与业主进行合作,征求他们的建议和意见,共同改进和提升物业管理的质量。
2. 提升管理和维护水平:物业公司应加强对维修和保洁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他们能够按时、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
此外,物业公司还应合理投入资金和人力资源,提升管理和维护水平,确保小区环境的整洁和安全。
3. 建立监督机制:物业公司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包括听证会和投诉处理机制等。
通过对物业公司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可以增加透明度和公正性,提升服务质量,避免纠纷的发生。
结论:物业服务纠纷对业主和物业管理机构都带来了困扰和不满。
通过加强沟通与合作,提升管理和维护水平,以及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可以有效解决物业服务纠纷。
9种典型物业纠纷典型案例
9种典型物业纠纷典型案例1.楼上楼下产生噪音纠纷:一户楼上居民常常在深夜放音乐,影响到楼下居民休息。
楼下居民多次上门要求楼上居民减少音乐声音,但未见改善。
最终,楼下居民向物业公司投诉并提供了相关证据,物业公司采取措施对楼上居民进行劝告,解决了纠纷。
2.小区停车位争夺纠纷:小区停车位数量有限,居民之间发生争抢停车位等纠纷。
物业公司组织业主开会商讨解决办法,最终决定对停车位进行划分,并制定了停车规则,减少了停车位争夺问题。
3.小区公共区域使用权纠纷:小区业主公共区域如花园、游泳池等使用权产生纠纷。
物业公司在小区内设置使用规则,并定期向业主发送使用须知,明确公共区域的所有权及使用方式,减少了相关纠纷的发生。
4.物业维修保养纠纷:物业公司未按时维修维护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导致业主生活质量下降。
业主联名投诉物业公司,要求尽快解决问题,并威胁要解除物业合同。
物业公司在业主的压力下积极解决问题,提升了维修保养的质量。
5.小区绿化和环境问题纠纷:小区内绿化不到位、环境脏乱等问题引起居民不满。
业主联名向物业公司提出投诉,要求改善小区环境。
物业公司加大了对小区的绿化和环境维护力度,使小区环境得到了有效的改善。
6.小区安全问题纠纷:小区内发生了多起入室盗窃案件,居民对小区的安全性提出质疑。
业主组织成立小区安保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合作,加强小区的安全管理,增加了安保人员的数量,并提高了小区的安全防范措施,降低了相关纠纷的发生。
7.物业费用纠纷:物业公司对收取的物业费用缺乏透明度,业主对物业费用的标准和使用不满。
业主联名要求物业公司公开物业费用的使用明细,物业公司配合并定期向业主发布物业费用使用情况报告,消除了纠纷。
8.小区电梯故障纠纷:小区电梯频繁故障,导致业主生活不便。
业主多次投诉并要求物业公司尽快修复电梯。
物业公司加大了对电梯的维护保养力度,增设了电梯维修专职人员,有效解决了电梯故障的纠纷。
9.小区违规建筑纠纷:有业主私自在小区内进行违规建筑,影响了小区整体形象。
江苏省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纠纷案例
江苏省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纠纷案例核心提示明确划分物业管理区域是开展物业管理的基础。
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具有在辖区内进行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的行政职权。
为保护业主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主管部门在划分物业管理区域时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而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的调整和分割显然属重大事项,因此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还必须经过业主大会讨论通过才能决定。
待划分区域内的单个业主如果认为行政主管部门的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行政行为影响了自己的具体权益,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行政主管部门已经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的要求考虑上述因素,并经业主大会决定通过,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一款的规定,判决撤销该行政主管部门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具体行政行为,并责令其依照法定程序重新划分。
[典型案例]黄金成等25人诉成都市武侯区房管局行政规划纠纷案黄金成等25人系“中央花园清水河片区”业主。
该住宅区位于成都市草金公路以北、清水河以南,按开发时间顺序和规格分为一期、二期、三期、精装版一区、二区、沿河别墅和临河别墅等楼群,共有207幢5,726套。
不同楼群间由围墙、道路分割为相对独立的院落,院落间有些市政公共通道,其中一期楼群所处地域属甲社区居委会,其他属乙社区居委会。
该小区有部分供电设备为小区自管,共用设施、设备及其他物业管理用房未作法定权属界定。
2003年11月24日该市武侯区房管局发出通知,将“中央花园清水河片区”分为A、B、C、D、E五个物业管理区域,对各区域物业管理用房进行了划分,并请业主成立相应业主大会及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原告黄金成等25人不服被告武侯区房管局将住宅区划分为5个物业管理区域的行政行为,向该市武侯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武侯区法院审理后认为:1、被告武侯区房管局是符合《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行政管理部门。
武侯区房管局作出的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通知,是武侯区房管局对物业管理活动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行为,具有可诉性。
物业管理经典案例及其分析
1. 小区电梯内突然安装了电梯广告,本来狭小的空间更加局促,同时对劳累一天回家的人们形成视觉强迫。
据说是业主委员会同意并已与广告公司签订合同,但其事先并未征求业主意见,物管公司也不太清楚具体情况。
请问这样违反相关规定吗?持反对意见的业主应该怎么做?业主委员会只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于小区的事情没有权利自己做主。
针对这样的情况,持反对意见的业主可以要求召开业主大会,共同来商议解决此事!2. 某开发公司通过招标竞拍在洪山某地段获得开发用地120亩,该项目规划分两期开发,其中一期用地40亩,二期用地80亩,2007年6月完成一期开发。
随着业主入住,2008年8月经选举成立了小区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物业费住宅每平米0.8元。
2009年9月,二期开发项目竣工,业主陆续入住,2010年2月,正当业主酝酿成立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公司时,经开发商、街道办事处协商,决定将一、二期开发的两个住宅小区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其理由是两个小区规模不大,由同一个开发商开发,共用一个泵房。
为便于管理,开发商将二期开发的住宅小区大门砌墙封闭,拆除两个小区间的围墙,二期开发的住宅小区业主改为从一期大门进出,一期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费与二期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执行同一收费标准,调整为住宅每平米0.7元。
一期部分业主对二期住宅小区业主从本住宅小区大门进出的行为表示不满,认为两个住宅小区划分为一个物业区域不够合理,于是到房管部门投诉。
这是一起有关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的纠纷。
一是以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使用证》宗地图用地范围线为准,一个项目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规模过大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不便于管理的,或者已分割成多个自然街坊或者封闭小区的,可以分别划分为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二是分期建设项目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开发建设的项目,其配套设施设备共用的,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三是已建成共用设施设备比较齐全、相对集中的项目,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黄某某等25人诉成都市武侯区房管局划分物业管理区域行政纠纷案
黄某某等25人诉成都市武侯区房管局划分物业管理区域行政纠纷案文章属性•【案由】行政规划(已取消),其他•【审理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二审•【裁判时间】2004.12.03裁判规则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1目的规定,没有证据证明行政机关在划分物业管理区域时,已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的要求,考虑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权属、使用与维护等问题的,应判决撤销该行政行为,并责令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正文黄某某等25人诉成都市武侯区房管局划分物业管理区域行政纠纷案原告:黄某某等25人(名单从略)。
诉讼代表人:黄某某、王德源、徐金民、吉元、何顺良。
被告: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房地产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陈增林,该局局长。
原告黄某某等25人不服被告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房地产管理局(以下简称武侯区房管局)将“中央花园清水河片区”划分为5个物业管理区域的行政行为,向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原告诉称:2003年11月24日,被告发出通知,将“中央花园清水河片区”划分成5个物业管理区域。
原告认为,1.“中央花园清水河片区”自竣工交付使用后,依法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也聘请了一个物业管理公司来管理。
这些年来,“中央花园清水河片区”的物业管理正常,没有发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物业管理问题。
被告为什么要将早已配套完整的小区重新划分?2.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成都市房地产管理局的[2003]第3号文件中,没有具体规定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办法。
所以,被告的行为没有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是超越职权的乱作为。
3.按开发的先后顺序,“中央花园清水河片区”虽然可分为一、二、三期,精装版一、二区,临河、沿河别墅区,但事实上这并非一个个独立的小区,而是整体以一个小区来建设的。
整个“中央花园清水河片区”的公共设施、设备和娱乐活动场所,如配电房、变压器、供水系统及门球场、网球场、活动中心等,是无法分割的。
典型物业纠纷案例解析
典型物业纠纷案例解析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物业服务问题。
然而,物业管理中存在许多潜在的纠纷,这些纠纷往往会影响到物业业主的利益。
本文将针对一些典型物业纠纷案例进行分析,希望对业主有所帮助。
案例一:业主维权续篇某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后,出现了一系列问题。
比如物业公司未按要求履行管理职责,服务质量差,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不透明等等问题。
虽然业主多次反映,但物业公司并未给予合理解决办法。
最后,业主们组成了一个自愿的业主委员会,致力于维护小区的公共利益。
在该委员会的主持下,业主们向物业公司提出了详细的要求,并寻求了法律援助。
该案例反映出,对于物业管理方存在服务质量等问题时,业主维权的方式是通过商议形成有效的维权委员会、提出明确的要求,并通过投诉、起诉等法律方式来讨回自己的权益。
案例二:物业公司不履行责任某小区物业公司认为其对小区的管理相对较好,但是一个业主非常不满。
业主认为,物业公司对小区道路清洁不力,导致风雨时变得非常滑。
更为严重的是,业主在前段时间遭遇了一次留置,导致了严重的身体伤害。
尽管业主多次咨询,但物业公司未予有效解决。
在律师的支持下,业主通过法律手段,起诉物业公司不履行管理职责并赔偿业主的损失。
该案例表明,物业管理方在服务质量上存在问题时,业主需要通过起诉等法律方式来解决纠纷问题,并要求物业管理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例三:物业公司乱收费某小区业主付款物业费时,发现物业公司的管理费用比周边区域高出很多。
业主们认为,物业公司私自制定费用标准,极度侵害了业主的权益。
该小区业主组织了业主委员会,并与物业公司进行多次沟通,要求其公开收费标准,制定合理收费标准。
在多方面斡旋下,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和上级部门达成了共识,并签署了规范收费的合同。
该案例说明,如果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不透明,业主应该通过多种方式提出抗议,并要求物业公司制定公开透明、合理合法的管理费用标准,以保护业主权益。
居民小区物业类纠纷案例
居民小区物业类纠纷案例引言居民小区作为集中居住的地方,物业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居住者的生活品质和社区的和谐稳定。
然而,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居民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难免发生一些纠纷。
本文将从实际案例出发,分析居民小区物业类纠纷案例,并对如何避免和解决此类纠纷提出建议。
案例一:停车位分配问题案例描述:某小区的停车位分配方案是按照业主单位面积进行比例划分,业主在入住时会根据车辆数量和单位面积来申请停车位。
然而,业主存在个体差异,有些业主拥有多辆车,导致停车位不足的情况发生。
此外,小区的居民和租户之间也存在停车位争夺的问题。
纠纷原因:停车位分配不合理、不公平,导致停车位与业主需求不匹配,进而引发停车位争夺、占位、停车位停放秩序混乱等问题。
解决方案: 1. 物业公司应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停车位分配方案,与业主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解决停车位不足的问题。
2. 物业公司可以考虑在车库周边增设临时停车位,以缓解停车位不足的问题。
3. 加强对停车位使用秩序的监管,制定停车位使用规则,明确停车位的使用权和义务。
案例二:物业服务质量问题案例描述:某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在管理过程中存在服务质量不过关的问题,如不及时响应居民的投诉建议、卫生清洁不到位、维修维护不及时等。
居民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表达了不满和抱怨。
纠纷原因:物业管理公司未能妥善履行其管理职责,导致居民无法享受到良好的物业管理服务。
解决方案: 1. 物业管理公司需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责任心,确保居民的投诉建议能够及时得到响应和解决。
2. 物业管理公司应制定详细的服务规范和操作流程,确保卫生清洁、维修维护等工作不出现滞后和遗漏。
3. 加强与居民的沟通和反馈机制,定期组织居民会议,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对相应的问题进行及时反馈和解决。
案例三:物业费用纠纷案例描述:某小区的物业费用是按照小区总建筑面积进行分摊,然而存在一些业主不按照约定支付物业费用的情况,以及对物业费用的计算方式和使用不满意的情况。
物业管理纠纷案例分析
物业管理纠纷案例分析摘要:本文以实际案例为基础,分析了物业管理纠纷的法律问题和应对策略。
首先,介绍了案例的背景和争议点,包括物业公司、业主和租户之间的权益冲突。
然后,分析了相关法律条文,包括《物权法》、《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
最后,提出了解决纠纷的建议,包括合同管理、加强业主参与和建立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
第一部分:案例背景案例背景:某小区由一家物业公司提供管理服务,业主多数以自住为主。
然而,由于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质量不佳,业主之间和物业公司之间产生了诸多纠纷。
其中,最突出的问题包括维修费用分摊不公、物业费用未经业主同意上涨、服务质量不达标等。
争议点:1. 物业公司的责任和义务;2. 业主的权益和权利保障;3. 物业管理纠纷处理的途径和法律依据。
第二部分:法律问题分析根据《物权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物业公司应当保证物业设施的正常使用,并根据合同约定对物业设施进行维修和更新。
同时,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物业公司有义务向业主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服务。
如果物业公司不履行合同义务,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公司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针对业主的权益和权利保障,根据《物权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业主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并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提供合格的管理服务。
此外,根据《物权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公司承担因管理服务不当而造成的损失。
物业管理纠纷处理途径和法律依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协商解决:业主可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共同寻求解决方案。
根据《物权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对等协商的权利;2. 议定书:当协商不成功时,双方可以签订《物业管理服务议定书》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3. 审判机构:如果无法通过协商或议定书解决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物业管理争议。
物业法律法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背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物业管理行业得到了迅速发展。
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作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的重要手段,对于维护业主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以一起物业管理纠纷案件为例,对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进行案例分析。
二、案情简介原告李某系某小区业主,其居住在该小区一套100平方米的住房。
2019年,李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公司负责小区的物业管理。
合同约定物业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2元,共计2000元。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业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 公共区域环境卫生问题:小区内部分公共区域存在垃圾堆积、绿化带杂草丛生等问题。
2. 保安服务质量问题:小区保安巡逻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
3. 设施设备维修问题:小区电梯、供水、供电等设施设备存在故障,物业公司未能及时维修。
针对以上问题,李某多次与物业公司沟通,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
然而,物业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无奈之下,李某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
三、案例分析1. 案件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为:物业公司是否履行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义务,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2.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管理、维护、保养,保证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二)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三)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四)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管理、维护、保养;(五)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环境卫生进行管理;(六)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安全进行管理;(七)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绿化进行管理。
”3. 案件分析(1)环境卫生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物业公司有义务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环境卫生进行管理。
物业纠纷案例及处理方案
物业纠纷案例及处理方案
案例概述:
某小区业主李先生,发现其住宅楼下的绿化带被物业公司改造成停车场,导致其住宅受噪音和灰尘影响,生活品质下降。
李先生多次与物业公司沟通,但问题始终未能得到解决。
案例分析:
此案例的纠纷焦点在于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改变公共区域的用途,导致业主的居住环境受到严重影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物业公司无权单方面改变公共区域的用途,必须征得业主大会的同意。
处理方案:
1. 调查事实:物业公司应首先对绿化带改停车场的事实进行调查,确认是否经过业主大会的同意。
如未经同意,应立即停止停车场的使用。
2. 协商解决:物业公司应与业主李先生进行协商,了解其具体诉求,如恢复绿化带或给予相应的赔偿。
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是解决此类纠纷的最佳途径。
3. 法律途径:如协商无果,业主李先生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可以向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投诉,或直接起诉物业公司。
在此过程中,业主应保留相关证据,如
照片、视频等,以备诉讼之需。
4. 恢复原状:根据协商或判决结果,物业公司应负责恢复绿化带的原状,或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赔偿。
同时,物业公司应以此为契机,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完善相关决策程序,避免类似纠纷再次发生。
总结:
物业纠纷的处理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同时注重与业主的沟通协商。
在处理此类纠纷时,物业公司应始终以业主的利益为出发点,切实履行其管理职责,确保业主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通过有效的解决方式,可以达到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目的。
成都中央花园清水河片区物管区域划分纠纷的评析
明确划分物业管理 区域是开展物 三期 、精装版一 区 、二 区、沿河 别墅 应 当遵循依 法行政 的行 为准则 ,依法 业管 理的基础 。物业所 在地 的区、县 和 临河别墅等楼群 , 共有 2 7幢 5 2 律 、 0 ,6 7 法规行使维护社会经济文化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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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行政规划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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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法律诉讼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于2018年5月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合同约定,物业公司负责小区的物业管理,包括安保、清洁、绿化、维修等。
合同期限为三年,自2018年6月1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委员会发现物业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 物业费收取不规范,存在少收、漏收现象;2. 小区公共区域设施维护不及时,影响业主正常生活;3. 保安人员配备不足,小区安全问题突出;4. 物业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存在服务质量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业主委员会多次与物业公司协商,要求物业公司整改,但物业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
无奈之下,业主委员会于2021年6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支付少收的物业费、赔偿因设施维护不及时造成的损失、补足保安人员、并承担违约责任。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物业公司是否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2. 物业公司是否应当支付少收的物业费;3. 物业公司是否应当赔偿因设施维护不及时造成的损失;4. 物业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法院判决经审理,法院认为:1. 根据合同约定,物业公司应当按照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物业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存在违约行为。
2. 物业公司存在少收物业费的行为,应按照实际应收金额补足。
3. 物业公司未能及时维护公共区域设施,给业主造成了不便,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物业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构成根本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法院判决如下:1. 物业公司支付少收的物业费;2. 物业公司赔偿因设施维护不及时造成的损失;3. 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四、案例分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物业法律诉讼案例,涉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以下是本案的几点分析:1. 合同履行的重要性: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依据。
物业服务纠纷典型案例剖析
物业服务纠纷典型案例剖析
其次,设施设备维修问题也是常见的物业服务纠纷。
例如,电梯故障、供水供暖问题、小区公共设施年久失修等。
对于居民的维修需求,物业方
应该及时响应,派出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和更换。
同时,物业应建立完善的
设备维修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和维护,以确保设施设备处于正常
运转状态,提高物业服务质量。
此外,物业收费标准也是常见的争议点。
例如,居民对物业费用的收
取标准不满,认为物业费用过高,与实际服务水平不匹配。
对于这类纠纷,可以通过与物业方进行沟通协商,要求物业提供费用明细和收费依据。
同时,居民也可通过小区业主委员会等组织进行集体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以促使物业方合理调整收费标准,提高服务水平。
最后,解决物业服务纠纷的关键是及时处理和妥善解决争议。
物业方
应建立健全争议解决机制,设立专门的投诉处理部门,及时受理和处理居
民的投诉。
同时,在争议调解过程中,物业方要保持公正和中立,听取各
方意见,通过调解和协商解决矛盾,避免冲突升级。
综上所述,物业服务纠纷案例的剖析表明,解决物业服务纠纷需要各
方共同努力。
物业方要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管理,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居
民要增强法律意识,了解相关规定,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政府部
门应加强监管和指导,引导物业方和居民进行合理诉求的沟通和协商。
只
有通过全方位的努力和改善,才能有效解决物业服务纠纷,提高小区居民
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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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纠纷案案例分析
关于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的纠纷案案例分析
案例:
某开发公司通过招标竞拍在洪山某地段获得开发用地120亩,该项目规划分两期开发,其中一期用地40亩,二期用地80亩,2007年6月完成一期开发。
随着业主入住,2008年8月经选举成立了小区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物业费住宅每平米0.8元。
2009年9月,二期开发项目竣工,业主陆续入住,2010年2月,正当业主酝酿成立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公司时,经开发商、街道办事处协商,决定将一、二期开发的两个住宅小区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其理由是两个小区规模不大,由同一个开发商开发,共用一个泵房。
为便于管理,开发商将二期开发的住宅小区大门砌墙封闭,拆除两个小区间的围墙,二期开发的住宅小区业主改为从一期大门进出,一期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费与二期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执行同一收费标准,调整为住宅每平米0.7元。
一期部分业主对二期住宅小区业主从本住宅小区大门进出的行为表示不满,认为两个住宅小区划分为一个物业区域不够合理,于是到房管部门投诉。
案例分析:
房管部门认为,这是一起有关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的纠纷。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是物业管理最为基础性的工作。
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应当遵循什么原则,按照哪些标准呢?
对此,《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作出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该遵循相对集中、便于管理的原则,并综合考虑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划分标准有三条:
一是以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使用证》宗地图用地范围线为准,一个项目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规模过大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不便于管理的,或者已分割成多个自然街坊或者封闭小区的,可以分别划分为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
二是分期建设项目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开发建设的项目,其配套设施设备共用的,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三是已建成共用设施设备比较齐全、相对集中的项目,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本案虽涉及两个住宅小区,但两个小区建设规模不大,由一个开发公司兴建开发,在一个《国有土地使用证》宗地图用地范围线内,且存在着配套设备共用现象,为了社区建设管理需要,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且有益于减轻业主经济负担,有益于物业企业降低物业管理成本。
不过,在物业管理区域调整时,事先与业主广泛沟通,征得广大业主理解,避免产生纠纷,这对搞好物业管理、促进社区和睦更为重要。
感谢您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