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2020年整理).pptx
最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之宇文皓月创作卫生部22日就新修订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调整后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包含130种职业病,其中新增医护人员因职业流露感染艾滋病等职业病17种,删除职业病1种。
新增加的职业病包含: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肺沉着病(锡、铁、锑、钡及其化合物),硬金属肺病(如钨、钛、钴等),白斑,爆震聋,氯乙烯中毒,环氧乙烷中毒,铟及其化合物中毒,碘甲烷中毒,溴丙烷中毒,冻伤,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状体和视网膜)灼伤,医护人员因职业流露感染艾滋病,β-萘胺所致膀胱癌,煤焦油、煤焦油沥青、石油沥青所致皮肤癌,毛沸石所致肺癌、胸膜间皮瘤,双氯甲醚所致肺癌。
由于杀虫脒已经禁止生产使用,职业病杀虫脒中毒在此次调整中删除。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征求意见稿)一、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一) 尘肺病1. 矽肺2. 煤工尘肺3. 石墨尘肺4. 碳黑尘肺5. 石棉肺6. 滑石尘肺7. 水泥尘肺8. 云母尘肺9. 陶工尘肺10. 铝尘肺11. 电焊工尘肺12. 铸工尘肺13. 根据《尘肺病诊断尺度》和《尘肺病理诊断尺度》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病(二) 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 过敏性肺炎调整分类及名称2. 棉尘病调整分类3. 哮喘调整分类及名称4. 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肺沉着病(锡、铁、锑、钡及其化合物等) 新增5. 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新增6. 硬金属肺病(钨、钛、钴等) 新增二、职业性皮肤病1. 接触性皮炎2. 光接触性皮炎调整名称3. 电光性皮炎4. 黑变病5. 痤疮6. 溃疡7. 化学性皮肤灼伤8. 白斑新增9. 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尺度(总则)》可以诊断的其它职业性皮肤病三、职业性眼病1. 化学性眼部灼伤2. 电光性眼炎3. 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四、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1. 噪声聋2. 铬鼻病3. 牙酸蚀病4. 爆震聋新增五、职业性化学中毒1. 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含四乙基铅)2. 汞及其化合物中毒3. 锰及其化合物中毒4. 镉及其化合物中毒5. 铍病6. 铊及其化合物中毒7. 钡及其化合物中毒8. 钒及其化合物中毒9. 磷及其化合物中毒10. 砷及其化合物中毒11. 铀及其化合物中毒调整名称12. 砷化氢中毒13. 氯气中毒14. 二氧化硫中毒15. 光气中毒16. 氨中毒17. 偏二甲基肼中毒18. 氮氧化合物中毒19. 一氧化碳中毒20. 二硫化碳中毒21. 硫化氢中毒22. 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23. 氟及其无机化合物中毒调整名称24. 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25. 四乙基铅中毒26. 有机锡中毒27. 羰基镍中毒28. 苯中毒29. 甲苯中毒30. 二甲苯中毒31. 正己烷中毒32. 汽油中毒33. 一甲胺中毒34. 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35. 二氯乙烷中毒36. 四氯化碳中毒37. 氯乙烯中毒38. 三氯乙烯中毒39. 氯丙烯中毒40. 氯丁二烯中毒41. 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含三硝基甲苯)中毒42. 三硝基甲苯中毒43. 甲醇中毒44. 酚中毒45. 五氯酚(钠)中毒46. 甲醛中毒47. 硫酸二甲酯中毒48. 丙烯酰胺中毒49. 二甲基甲酰胺中毒50. 有机磷中毒调整名称51. 氨基甲酸酯类中毒调整名称52. 溴甲烷中毒53. 拟除虫菊酯类中毒调整名称54. 铟及其化合物中毒新增55. 溴丙烷中毒新增56. 碘甲烷中毒新增57. 氯乙酸中毒新增58. 环氧乙烷中毒新增59. 上述条目中未提及的化学因素所致中毒,所发生的中毒与接触的职业有害因素之间存在直接因果联系,根据相关职业病诊断尺度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中毒调整范围及名称六、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1. 中暑2. 减压病3. 高原病4. 航空病5. 手臂振动病6. 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状体、视网膜)灼伤新增7. 冻伤新增七、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 外照射急性放射病2. 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3. 外照射慢性放射病4. 内照射放射病5. 放射性皮肤疾病6. 放射性肿瘤(新增矿工高氡流露所致肺癌) 调整范围7. 放射性骨损伤8. 放射性甲状腺疾病9. 放射性性腺疾病10. 放射复合伤11. 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尺度》(总则)》可以诊断的其它放射性损伤八、职业性传染病1. 炭疽2. 森林脑炎3. 布氏杆菌病4. 医护人员因职业流露感染艾滋病新增九、职业性肿瘤1. 石棉所致肺癌、胸膜间皮瘤调整名称2. 联苯胺所致膀胱癌3. 苯所致白血病4. 氯甲醚所致肺癌5. 砷及其化合物所致肺癌、皮肤癌调整名称6. 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7. 焦炉逸散物所致肺癌调整名称8. 六价铬化合物所致肺癌调整名称9. 毛沸石所致肺癌、胸膜间皮瘤新增10. 煤焦油、煤焦油沥青、石油沥青所致皮肤癌新增11. β-萘胺所致膀胱癌新增12. 双氯甲醚所致肺癌新增十、其他职业病1. 金属烟热2. 井下作业所致肘、膝滑囊炎调整分类及名称。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PPT课件
职业病目录的历史状 况
1957年我国首次发布了《关于试行“职
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
定》,将职业病确定为14种,
1987年对其进行调整,增加到9类99种
。
2002年,为配合《职业病防治法》的实
施,原卫生部联合原劳动保障部发布了
《职业病目录》,将职业病增加到10类
115种。
2012年12月形成《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15
做了哪些调整?
三是将“根据《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 毒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 性急性中毒”和“根据《职业性中毒性肝 病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职业性中毒性肝 病”两个开放性条款进行整合,修改为“ 上述条目未提及的与职业有害因素接触之 间存在直接因果联系的其他化学中毒”。
16
调整?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分类,增加2 种职业病:分别是“激光所致眼(角膜 、晶状体、视网膜)损伤”和“冻伤” 。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分类,扩大放 射性肿瘤范围,将“矿工高氡暴露所 致肺癌”列入放射性肿瘤范围。
承受能力)及经济状态相适应,有条件
3
一、为什么要调整职 业病分类和目录?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新 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广泛应用,以及 新的职业、工种和劳动方式不断产生,劳 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更为多样、复杂。不少地方、部门和劳动 者反映现行《职业病目录》历时10余年, 已不能完全反映当前职业病现状,有必要 进行适当调整。
13
病做了哪些调整?
在职业性皮肤病分类中,一是增加 1种职业病:白斑;二是将“光敏性皮 炎”修改为“光接触性皮炎”。职业 性眼病分类未作调整。在职业性耳鼻 喉口腔疾病分类中,增加1种职业病: 爆震聋。
最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卫生部22日就新修订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调整后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包括130种职业病,其中新增医护人员因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等职业病17种,删除职业病1种。
新增加的职业病包括: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肺沉着病(锡、铁、锑、钡及其化合物),硬金属肺病(如钨、钛、钴等),白斑,爆震聋,氯乙烯中毒,环氧乙烷中毒,铟及其化合物中毒,碘甲烷中毒,溴丙烷中毒,冻伤,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状体和视网膜)灼伤,医护人员因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β-萘胺所致膀胱癌,煤焦油、煤焦油沥青、石油沥青所致皮肤癌,毛沸石所致肺癌、胸膜间皮瘤,双氯甲醚所致肺癌。
由于杀虫脒已经禁止生产使用,职业病杀虫脒中毒在此次调整中删除。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征求意见稿)一、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一) 尘肺病1. 矽肺2. 煤工尘肺3. 石墨尘肺4. 碳黑尘肺5. 石棉肺6. 滑石尘肺7. 水泥尘肺8. 云母尘肺9. 陶工尘肺10. 铝尘肺11. 电焊工尘肺12. 铸工尘肺13. 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病(二) 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 过敏性肺炎调整分类及名称2. 棉尘病调整分类3. 哮喘调整分类及名称4. 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肺沉着病(锡、铁、锑、钡及其化合物等) 新增5. 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新增6. 硬金属肺病(钨、钛、钴等)新增二、职业性皮肤病1. 接触性皮炎2. 光接触性皮炎调整名称3. 电光性皮炎4. 黑变病5. 痤疮6. 溃疡7. 化学性皮肤灼伤8. 白斑新增9. 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它职业性皮肤病三、职业性眼病1. 化学性眼部灼伤2. 电光性眼炎3. 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四、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1. 噪声聋2. 铬鼻病3. 牙酸蚀病4. 爆震聋新增五、职业性化学中毒1. 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2. 汞及其化合物中毒3. 锰及其化合物中毒4. 镉及其化合物中毒5. 铍病6. 铊及其化合物中毒7. 钡及其化合物中毒8. 钒及其化合物中毒9. 磷及其化合物中毒10. 砷及其化合物中毒11. 铀及其化合物中毒调整名称12. 砷化氢中毒13. 氯气中毒14. 二氧化硫中毒15. 光气中毒16. 氨中毒17. 偏二甲基肼中毒18. 氮氧化合物中毒19. 一氧化碳中毒20. 二硫化碳中毒21. 硫化氢中毒22. 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23. 氟及其无机化合物中毒调整名称24. 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25. 四乙基铅中毒26. 有机锡中毒27. 羰基镍中毒28. 苯中毒29. 甲苯中毒30. 二甲苯中毒31. 正己烷中毒32. 汽油中毒33. 一甲胺中毒34. 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35. 二氯乙烷中毒36. 四氯化碳中毒37. 氯乙烯中毒38. 三氯乙烯中毒39. 氯丙烯中毒40. 氯丁二烯中毒41. 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42. 三硝基甲苯中毒43. 甲醇中毒44. 酚中毒45. 五氯酚(钠)中毒46. 甲醛中毒47. 硫酸二甲酯中毒48. 丙烯酰胺中毒49. 二甲基甲酰胺中毒50. 有机磷中毒调整名称51. 氨基甲酸酯类中毒调整名称52. 溴甲烷中毒53. 拟除虫菊酯类中毒调整名称54. 铟及其化合物中毒新增55. 溴丙烷中毒新增56. 碘甲烷中毒新增57. 氯乙酸中毒新增58. 环氧乙烷中毒新增59. 上述条目中未提及的化学因素所致中毒,所发生的中毒与接触的职业有害因素之间存在直接因果联系,根据相关职业病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中毒调整范围及名称六、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1. 中暑2. 减压病3. 高原病4. 航空病5. 手臂振动病6. 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状体、视网膜)灼伤新增7. 冻伤新增七、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 外照射急性放射病2. 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3. 外照射慢性放射病4. 内照射放射病5. 放射性皮肤疾病6. 放射性肿瘤(新增矿工高氡暴露所致肺癌) 调整范围7. 放射性骨损伤8. 放射性甲状腺疾病9. 放射性性腺疾病10. 放射复合伤11. 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它放射性损伤八、职业性传染病1. 炭疽2. 森林脑炎3. 布氏杆菌病4. 医护人员因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新增九、职业性肿瘤1. 石棉所致肺癌、胸膜间皮瘤调整名称2. 联苯胺所致膀胱癌3. 苯所致白血病4. 氯甲醚所致肺癌5. 砷及其化合物所致肺癌、皮肤癌调整名称6. 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7. 焦炉逸散物所致肺癌调整名称8. 六价铬化合物所致肺癌调整名称9. 毛沸石所致肺癌、胸膜间皮瘤新增10. 煤焦油、煤焦油沥青、石油沥青所致皮肤癌新增11. β-萘胺所致膀胱癌新增12. 双氯甲醚所致肺癌新增十、其他职业病1. 金属烟热2. 井下作业所致肘、膝滑囊炎调整分类及名称THANKS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于2013年12月23日公告公布,自2013年12月23日起施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组织对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进行了调整。
现将《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印发给你们,从即日起施行。
2002年4月18日原卫生部和原劳动保障部联合印发的《职业病目录》同时废止。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一、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一)尘肺病1.矽肺2.煤工尘肺3.石墨尘肺4.碳黑尘肺5.石棉肺6.滑石尘肺7.水泥尘肺8.云母尘肺9.陶工尘肺10.铝尘肺11.电焊工尘肺12.铸工尘肺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病(二)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过敏性肺炎2.棉尘病3.哮喘4.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肺沉着病(锡、铁、锑、钡及其化合物等)5.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6.硬金属肺病二、职业性皮肤病1.接触性皮炎2.光接触性皮炎3.电光性皮炎4.黑变病5.痤疮6.溃疡7.化学性皮肤灼伤8.白斑9.根据《职业性皮肤病的诊断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三、职业性眼病1.化学性眼部灼伤2.电光性眼炎3.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四、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1.噪声聋2.铬鼻病3.牙酸蚀病4.爆震聋五、职业性化学中毒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5.铍病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7.钡及其化合物中毒8.钒及其化合物中毒9.磷及其化合物中毒10.砷及其化合物中毒11.铀及其化合物中毒12.砷化氢中毒13.氯气中毒14.二氧化硫中毒15.光气中毒16.氨中毒17.偏二甲基肼中毒18.氮氧化合物中毒19.一氧化碳中毒20.二硫化碳中毒21.硫化氢中毒22.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23.氟及其无机化合物中毒24.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25.四乙基铅中毒26.有机锡中毒27.羰基镍中毒28.苯中毒29.甲苯中毒30.二甲苯中毒31.正己烷中毒32.汽油中毒33.一甲胺中毒34.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35.二氯乙烷中毒36.四氯化碳中毒37.氯乙烯中毒38.三氯乙烯中毒39.氯丙烯中毒40.氯丁二烯中毒41.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42.三硝基甲苯中毒43.甲醇中毒44.酚中毒45.五氯酚(钠)中毒46.甲醛中毒47.硫酸二甲酯中毒48.丙烯酰胺中毒49.二甲基甲酰胺中毒50.有机磷中毒51.氨基甲酸酯类中毒52.杀虫脒中毒53.溴甲烷中毒54.拟除虫菊酯类中毒55.铟及其化合物中毒56.溴丙烷中毒57.碘甲烷中毒58.氯乙酸中毒59.环氧乙烷中毒60.上述条目未提及的与职业有害因素接触之间存在直接因果联系的其他化学中毒六、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1.中暑2.减压病3.高原病4.航空病5.手臂振动病6.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状体、视网膜)损伤7.冻伤七、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4.内照射放射病5.放射性皮肤疾病6.放射性肿瘤(含矿工高氡暴露所致肺癌)7.放射性骨损伤8.放射性甲状腺疾病9.放射性性腺疾病10.放射复合伤11.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八、职业性传染病1.炭疽2.森林脑炎3.布鲁氏菌病4.艾滋病(限于医疗卫生人员及人民警察)5.莱姆病九、职业性肿瘤1.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2.联苯胺所致膀胱癌3.苯所致白血病4.氯甲醚、双氯甲醚所致肺癌5.砷及其化合物所致肺癌、皮肤癌6.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7.焦炉逸散物所致肺癌8.六价铬化合物所致肺癌9.毛沸石所致肺癌、胸膜间皮瘤10.煤焦油、煤焦油沥青、石油沥青所致皮肤癌11.β-萘胺所致膀胱癌十、其他职业病1.金属烟热2.滑囊炎(限于井下工人)3.股静脉血栓综合征、股动脉闭塞症或淋巴管闭塞症(限于刮研作业人员)。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10大类132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10大类132...(一)尘肺病(13种)1.矽肺2.煤工尘肺3.石墨尘肺4.碳黑尘肺5.石棉肺6.滑石尘肺7.水泥尘肺8.云母尘肺9.陶工尘肺10.铝尘肺11.电焊工尘肺12.铸工尘肺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病(二)其他呼吸系统疾病(6种)1.过敏性肺炎2.棉尘病3.哮喘4.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肺沉着病(锡、铁、锑、钡及其化合物等)5.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6.硬金属肺病二职业性皮肤病1.接触性皮炎2.光接触性皮炎3.电光性皮炎4.黑变病5.痤疮6.溃疡7.化学性皮肤灼伤8.白斑9.根据《职业性皮肤病的诊断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三职业性眼病1.化学性眼部灼伤2.电光性眼炎3.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四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1.噪声聋2.铬鼻病3.牙酸蚀病4.爆震聋五职业性化学中毒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5.铍病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7.钡及其化合物中毒8.钒及其化合物中毒9.磷及其化合物中毒10.砷及其化合物中毒11.铀及其化合物中毒12.砷化氢中毒13.氯气中毒14.二氧化硫中毒15.光气中毒16.氨中毒17.偏二甲基肼中毒18.氮氧化合物中毒19.一氧化碳中毒20.二硫化碳中毒21.硫化氢中毒22.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23.氟及其无机化合物中毒24.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25.四乙基铅中毒26.有机锡中毒27.羰基镍中毒28.苯中毒29.甲苯中毒30.二甲苯中毒31.正己烷中毒32.汽油中毒六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1.中暑2.减压病3.高原病4.航空病5.手臂振动病6.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状体、视网膜)损伤7.冻伤七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4.内照射放射病5.放射性皮肤疾病6.放射性肿瘤(含矿工高氡暴露所致肺癌)7.放射性骨损伤8.放射性甲状腺疾病9.放射性性腺疾病10.放射复合伤11.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八职业性传染病1.炭疽2.森林脑炎3.布鲁氏菌病4.艾滋病(限于医疗卫生人员及人民警察)5.莱姆病九职业性肿瘤1.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2.联苯胺所致膀胱癌3.苯所致白血病4.氯甲醚、双氯甲醚所致肺癌5.砷及其化合物所致肺癌、皮肤癌6.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7.焦炉逸散物所致肺癌8.六价铬化合物所致肺癌9.毛沸石所致肺癌、胸膜间皮瘤10.煤焦油、煤焦油沥青、石油沥青所致皮肤癌11.β-萘胺所致膀胱癌十其他职业病1.金属烟热2.滑囊炎(限于井下工人)3.股静脉血栓综合征、股动脉闭塞症或淋巴管闭塞症(限于刮研作业人员)。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及相关解读颁布单位: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颁布时间:2013年12月23日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一)尘肺病1.矽肺2.煤工尘肺3.石墨尘肺4.碳黑尘肺5.石棉肺6.滑石尘肺7.水泥尘肺8.云母尘肺9.陶工尘肺10.铝尘肺11.电焊工尘肺12.铸工尘肺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病(二)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过敏性肺炎2.棉尘病3.哮喘4.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肺沉着病(锡、铁、锑、钡及其化合物等)5.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6.硬金属肺病职业性皮肤病1.接触性皮炎2.光接触性皮炎3.电光性皮炎4.黑变病5.痤疮6.溃疡7.化学性皮肤灼伤8.白斑9.根据《职业性皮肤病的诊断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1.化学性眼部灼伤2.电光性眼炎3.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1.噪声聋2.铬鼻病3.牙酸蚀病4.爆震聋职业性化学中毒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5.铍病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7.钡及其化合物中毒8.钒及其化合物中毒9.磷及其化合物中毒10.砷及其化合物中毒11.铀及其化合物中毒12.砷化氢中毒13.氯气中毒14.二氧化硫中毒15.光气中毒16.氨中毒17.偏二甲基肼中毒18.氮氧化合物中毒19.一氧化碳中毒20.二硫化碳中毒21.硫化氢中毒22.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23.氟及其无机化合物中毒24.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25.四乙基铅中毒26.有机锡中毒27.羰基镍中毒28.苯中毒29.甲苯中毒30.二甲苯中毒31.正己烷中毒32.汽油中毒33.一甲胺中毒34.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35.二氯乙烷中毒36.四氯化碳中毒37.氯乙烯中毒38.三氯乙烯中毒39.氯丙烯中毒40.氯丁二烯中毒41.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42.三硝基甲苯中毒43.甲醇中毒44.酚中毒45.五氯酚(钠)中毒46.甲醛中毒47.硫酸二甲酯中毒48.丙烯酰胺中毒49.二甲基甲酰胺中毒50.有机磷中毒51.氨基甲酸酯类中毒52.杀虫脒中毒53.溴甲烷中毒54.拟除虫菊酯类中毒55.铟及其化合物中毒56.溴丙烷中毒57.碘甲烷中毒58.氯乙酸中毒59.环氧乙烷中毒60.上述条目未提及的与职业有害因素接触之间存在直接因果联系的其他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1.中暑2.减压病3.高原病4.航空病5.手臂振动病6.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状体、视网膜)损伤7.冻伤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4.内照射放射病5.放射性皮肤疾病6.放射性肿瘤(含矿工高氡暴露所致肺癌)7.放射性骨损伤8.放射性甲状腺疾病9.放射性性腺疾病10.放射复合伤11.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职业性传染病1.炭疽2.森林脑炎3.布鲁氏菌病4.艾滋病(限于医疗卫生人员及人民警察)5.莱姆病职业性肿瘤1.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2.联苯胺所致膀胱癌3.苯所致白血病4.氯甲醚、双氯甲醚所致肺癌5.砷及其化合物所致肺癌、皮肤癌6.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7.焦炉逸散物所致肺癌8.六价铬化合物所致肺癌9.毛沸石所致肺癌、胸膜间皮瘤10.煤焦油、煤焦油沥青、石油沥青所致皮肤癌11.β-萘胺所致膀胱癌其他职业病1.金属烟热2.滑囊炎(限于井下工人)3.股静脉血栓综合征、股动脉闭塞症或淋巴管闭塞症(限于刮研作业人员)。
职业病目录与分类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一、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一) 尘肺病1. 矽肺2. 煤工尘肺3. 石墨尘肺4. 碳黑尘肺5. 石棉肺6. 滑石尘肺7. 水泥尘肺8. 云母尘肺9. 陶工尘肺10. 铝尘肺11. 电焊工尘肺12. 铸工尘肺13. 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病(二) 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 过敏性肺炎调整分类及名称2. 棉尘病调整分类3. 哮喘调整分类及名称4. 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肺沉着病(锡、铁、锑、钡及其化合物等) 新增5. 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新增6. 硬金属肺病(钨、钛、钴等) 新增二、职业性皮肤病1. 接触性皮炎2. 光接触性皮炎调整名称3. 电光性皮炎4. 黑变病5. 痤疮6. 溃疡7. 化学性皮肤灼伤8. 白斑新增9. 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它职业性皮肤病三、职业性眼病1. 化学性眼部灼伤2. 电光性眼炎3. 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四、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1. 噪声聋2. 铬鼻病3. 牙酸蚀病4. 爆震聋新增五、职业性化学中毒1. 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2. 汞及其化合物中毒3. 锰及其化合物中毒4. 镉及其化合物中毒5. 铍病6. 铊及其化合物中毒7. 钡及其化合物中毒8. 钒及其化合物中毒9. 磷及其化合物中毒10. 砷及其化合物中毒11. 铀及其化合物中毒调整名称12. 砷化氢中毒13. 氯气中毒14. 二氧化硫中毒15. 光气中毒16. 氨中毒17. 偏二甲基肼中毒18. 氮氧化合物中毒19. 一氧化碳中毒20. 二硫化碳中毒21. 硫化氢中毒22. 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23. 氟及其无机化合物中毒调整名称24. 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25. 四乙基铅中毒26. 有机锡中毒27. 羰基镍中毒28. 苯中毒29. 甲苯中毒30. 二甲苯中毒31. 正己烷中毒32. 汽油中毒33. 一甲胺中毒34. 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35. 二氯乙烷中毒36. 四氯化碳中毒37. 氯乙烯中毒38. 三氯乙烯中毒39. 氯丙烯中毒40. 氯丁二烯中毒41. 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42. 三硝基甲苯中毒43. 甲醇中毒44. 酚中毒45. 五氯酚(钠)中毒46. 甲醛中毒47. 硫酸二甲酯中毒48. 丙烯酰胺中毒49. 二甲基甲酰胺中毒50. 有机磷中毒调整名称51. 氨基甲酸酯类中毒调整名称52. 溴甲烷中毒53. 拟除虫菊酯类中毒调整名称54. 铟及其化合物中毒新增55. 溴丙烷中毒新增56. 碘甲烷中毒新增57. 氯乙酸中毒新增58. 环氧乙烷中毒新增59. 上述条目中未提及的化学因素所致中毒,所发生的中毒与接触的职业有害因素之间存在直接因果联系,根据相关职业病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中毒调整范围及名称六、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1. 中暑2. 减压病3. 高原病4. 航空病5. 手臂振动病6. 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状体、视网膜)灼伤新增7. 冻伤新增七、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 外照射急性放射病2. 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3. 外照射慢性放射病4. 内照射放射病5. 放射性皮肤疾病6. 放射性肿瘤(新增矿工高氡暴露所致肺癌) 调整范围7. 放射性骨损伤8. 放射性甲状腺疾病9. 放射性性腺疾病10. 放射复合伤11. 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它放射性损伤八、职业性传染病1. 炭疽2. 森林脑炎3. 布氏杆菌病4. 医护人员因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新增九、职业性肿瘤1. 石棉所致肺癌、胸膜间皮瘤调整名称2. 联苯胺所致膀胱癌3. 苯所致白血病4. 氯甲醚所致肺癌5. 砷及其化合物所致肺癌、皮肤癌调整名称6. 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7. 焦炉逸散物所致肺癌调整名称8. 六价铬化合物所致肺癌调整名称9. 毛沸石所致肺癌、胸膜间皮瘤新增10. 煤焦油、煤焦油沥青、石油沥青所致皮肤癌新增11. β-萘胺所致膀胱癌新增12. 双氯甲醚所致肺癌新增十、其他职业病1. 金属烟热2. 井下作业所致肘、膝滑囊炎调整分类及名称延伸阅读:相关部门通知1月22日,卫生部在官方网站上公布《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征求意见稿)》。
最新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1.中暑;2.减压病;3.高原病;4.航空病;损伤;7.冻伤。
七、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4.内照射放射病;5.放射性皮肤疾病;6.放射性肿瘤(含矿工高氡暴露所致肺癌);7.放射性骨损伤;8.放射性甲状腺疾病;9.放射性性腺疾病;10.放射复合伤;11.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
(二)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1.过敏性肺炎;2.棉尘病;3.哮喘;4.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肺沉着病(锡、铁、锑、钡及其化合物等);5.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6.硬金属肺病。
二、职业性皮肤病
1.接触性皮炎;2.光接触性皮炎;3.电光性皮炎;4.黑变病;5.痤疮;6.溃疡;7.化学性皮肤灼伤;8.白斑;9.根据《职业性皮肤病的诊断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
十、其他职业病
1.金属烟热;2.滑囊炎(限于井下工人);3.股静脉血栓综合征、股动脉闭塞症或淋巴管闭塞症(限于刮研作业人员)。
最新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2013年12月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四部门组织专家通过广泛论证对原有职业病名单进行了调整,新调整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共包括10类132种。调整后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见下表:
一、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一)尘肺病
1.矽肺;2.煤工尘肺;3.石墨尘肺;4.碳黑尘肺;5.石棉肺;6.滑石尘肺;7.水泥尘肺;8.云母尘肺;9.陶工尘肺;10.铝尘肺;11.电焊工尘肺;12.铸工尘肺;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病。
八、职业性传染病
1.炭疽;2.森林脑炎;3.布鲁氏菌病;4.艾滋病(限于医疗卫生人员及人民警察);5.莱姆病。
职业病目录
职业病目录一、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一)尘肺病1.矽肺2.煤工尘肺3.石墨尘肺4.碳黑尘肺5.石棉肺6.滑石尘肺7.水泥尘肺8.云母尘肺9.陶工尘肺10.铝尘肺11.电焊工尘肺12.铸工尘肺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病(二)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过敏性肺炎2.棉尘病3.哮喘4.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肺沉着病(锡、铁、锑、钡及其化合物等)5.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6.硬金属肺病二、职业性皮肤病1.接触性皮炎2.光接触性皮炎3.电光性皮炎4.黑变病5.痤疮6.溃疡7.化学性皮肤灼伤8.白斑9.根据《职业性皮肤病的诊断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三、职业性眼病1.化学性眼部灼伤2.电光性眼炎3.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四、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1.噪声聋2.铬鼻病3.牙酸蚀病4.爆震聋五、职业性化学中毒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5.铍病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7.钡及其化合物中毒8.钒及其化合物中毒9.磷及其化合物中毒10.砷及其化合物中毒11.铀及其化合物中毒12.砷化氢中毒13.氯气中毒14.二氧化硫中毒15.光气中毒16.氨中毒17.偏二甲基肼中毒18.氮氧化合物中毒19.一氧化碳中毒20.二硫化碳中毒21.硫化氢中毒22.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23.氟及其无机化合物中毒24.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25.四乙基铅中毒26.有机锡中毒27.羰基镍中毒28.苯中毒29.甲苯中毒30.二甲苯中毒31.正己烷中毒32.汽油中毒33.一甲胺中毒34.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35.二氯乙烷中毒36.四氯化碳中毒37.氯乙烯中毒38.三氯乙烯中毒39.氯丙烯中毒40.氯丁二烯中毒41.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42.三硝基甲苯中毒43.甲醇中毒44.酚中毒45.五氯酚(钠)中毒46.甲醛中毒47.硫酸二甲酯中毒48.丙烯酰胺中毒49.二甲基甲酰胺中毒50.有机磷中毒51.氨基甲酸酯类中毒52.杀虫脒中毒53.溴甲烷中毒54.拟除虫菊酯类中毒55.铟及其化合物中毒56.溴丙烷中毒57.碘甲烷中毒58.氯乙酸中毒59.环氧乙烷中毒60.上述条目未提及的与职业有害因素接触之间存在直接因果联系的其他化学中毒六、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1.中暑2.减压病3.高原病4.航空病5.手臂振动病6.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状体、视网膜)损伤7.冻伤七、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4.内照射放射病5.放射性皮肤疾病6.放射性肿瘤(含矿工高氡暴露所致肺癌)7.放射性骨损伤8.放射性甲状腺疾病9.放射性性腺疾病10.放射复合伤11.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八、职业性传染病1.炭疽2.森林脑炎3.布鲁氏菌病4.艾滋病(限于医疗卫生人员及人民警察)5.莱姆病九、职业性肿瘤1.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2.联苯胺所致膀胱癌3.苯所致白血病4.氯甲醚、双氯甲醚所致肺癌5.砷及其化合物所致肺癌、皮肤癌6.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7.焦炉逸散物所致肺癌8.六价铬化合物所致肺癌9.毛沸石所致肺癌、胸膜间皮瘤10.煤焦油、煤焦油沥青、石油沥青所致皮肤癌11.β-萘胺所致膀胱癌十、其他职业病1.金属烟热2.滑囊炎(限于井下工人)3.股静脉血栓综合征、股动脉闭塞症或淋巴管闭塞症(限于刮研作业人员)。
2020年最新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2016年最新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简介】2016年国家卫计委公布的最新《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由原来115种职业病调整为132种(含4项开放性条款),其中新增18种,对2项开放性条款进行了整合,对16种职业病的名称进行了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组织近日对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进行了调整。
为了保持与《职业防治法》中关于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表述一致,将原《职业病目录》修改为《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目录一、职业性尘肺病及呼吸疾病二、职业性皮肤病三、职业性眼病四、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五、职业性化学中毒六、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七、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八、职业性传染病九、职业性肿瘤十、其他职业病最新增加职业病名单政策解读一、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一)尘肺病1.矽肺2.煤工尘肺3.石墨尘肺4.碳黑尘肺5.石棉肺6.滑石尘肺7.水泥尘肺8.云母尘肺9.陶工尘肺10.铝尘肺11.电焊工尘肺12.铸工尘肺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病(二)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过敏性肺炎2.棉尘病3.哮喘4.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肺沉着病(锡、铁、锑、钡及其化合物等)5.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6.硬金属肺病二、职业性皮肤病1.接触性皮炎2.光接触性皮炎3.电光性皮炎4.黑变病5.痤疮6.溃疡7.化学性皮肤灼伤8.白斑9.根据《职业性皮肤病的诊断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三、职业性眼病1.化学性眼部灼伤2.电光性眼炎3.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四、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1.噪声聋2.铬鼻病3.牙酸蚀病4.爆震聋五、职业性化学中毒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5.铍病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7.钡及其化合物中毒8.钒及其化合物中毒9.磷及其化合物中毒10.砷及其化合物中毒11.铀及其化合物中毒12.砷化氢中毒13.氯气中毒14.二氧化硫中毒15.光气中毒16.氨中毒17.偏二甲基肼中毒18.氮氧化合物中毒19.一氧化碳中毒20.二硫化碳中毒21.硫化氢中毒22.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23.氟及其无机化合物中毒24.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25.四乙基铅中毒26.有机锡中毒27.羰基镍中毒28.苯中毒29.甲苯中毒30.二甲苯中毒31.正己烷中毒32.汽油中毒33.一甲胺中毒34.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35.二氯乙烷中毒36.四氯化碳中毒37.氯乙烯中毒38.三氯乙烯中毒39.氯丙烯中毒40.氯丁二烯中毒41.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42.三硝基甲苯中毒43.甲醇中毒44.酚中毒45.五氯酚(钠)中毒46.甲醛中毒47.硫酸二甲酯中毒48.丙烯酰胺中毒49.二甲基甲酰胺中毒50.有机磷中毒51.氨基甲酸酯类中毒52.杀虫脒中毒53.溴甲烷中毒54.拟除虫菊酯类中毒55.铟及其化合物中毒56.溴丙烷中毒57.碘甲烷中毒58.氯乙酸中毒59.环氧乙烷中毒60.上述条目未提及的与职业有害因素接触之间存在直接因果联系的其他化学中毒六、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1.中暑2.减压病3.高原病4.航空病5.手臂振动病6.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状体、视网膜)损伤7.冻伤七、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4.内照射放射病5.放射性皮肤疾病6.放射性肿瘤(含矿工高氡暴露所致肺癌)7.放射性骨损伤8.放射性甲状腺疾病9.放射性性腺疾病10.放射复合伤11.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八、职业性传染病1.炭疽2.森林脑炎3.布鲁氏菌病4.艾滋病(限于医疗卫生人员及人民警察)5.莱姆病九、职业性肿瘤1.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2.联苯胺所致膀胱癌3.苯所致白血病4.氯甲醚、双氯甲醚所致肺癌5.砷及其化合物所致肺癌、皮肤癌6.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7.焦炉逸散物所致肺癌8.六价铬化合物所致肺癌9.毛沸石所致肺癌、胸膜间皮瘤10.煤焦油、煤焦油沥青、石油沥青所致皮肤癌11.β-萘胺所致膀胱癌十、其他职业病1.金属烟热2.滑囊炎(限于井下工人)3.股静脉血栓综合征、股动脉闭塞症或淋巴管闭塞症(限于刮研作业人员)最新增加职业病名单政策解读一、《职业病目录》改名为《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原卫生部联合原劳动保障部发布了《职业病目录》,将职业病增加到10类115种,与1987年职业病分类比较,增加1类,即将职业性放射性疾病从物理因素所致疾病分类中提出,单独分为一类。
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课件.doc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一、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一)尘肺病1.矽肺2.煤工尘肺3.石墨尘肺4.碳黑尘肺5.石棉肺6.滑石尘肺7.水泥尘肺8.云母尘肺9.陶工尘肺10.铝尘肺11.电焊工尘肺12.铸工尘肺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病(二)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过敏性肺炎2.棉尘病3.哮喘4.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肺沉着病(锡、铁、锑、钡及其化合物等)5.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6.硬金属肺病二、职业性皮肤病1.接触性皮炎2.光接触性皮炎3.电光性皮炎4.黑变病5.痤疮6.溃疡7.化学性皮肤灼伤8.白斑9.根据《职业性皮肤病的诊断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三、职业性眼病1.化学性眼部灼伤2.电光性眼炎3.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四、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1.噪声聋2.铬鼻病3.牙酸蚀病4.爆震聋五、职业性化学中毒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5.铍病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7.钡及其化合物中毒8.钒及其化合物中毒9.磷及其化合物中毒10.砷及其化合物中毒11.铀及其化合物中毒12.砷化氢中毒13.氯气中毒14.二氧化硫中毒15.光气中毒16.氨中毒17.偏二甲基肼中毒18.氮氧化合物中毒19.一氧化碳中毒20.二硫化碳中毒21.硫化氢中毒22.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23.氟及其无机化合物中毒24.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25.四乙基铅中毒26.有机锡中毒27.羰基镍中毒28.苯中毒29.甲苯中毒30.二甲苯中毒31.正己烷中毒32.汽油中毒33.一甲胺中毒34.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35.二氯乙烷中毒36.四氯化碳中毒37.氯乙烯中毒38.三氯乙烯中毒39.氯丙烯中毒40.氯丁二烯中毒41.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42.三硝基甲苯中毒43.甲醇中毒44.酚中毒45.五氯酚(钠)中毒46.甲醛中毒47.硫酸二甲酯中毒48.丙烯酰胺中毒49.二甲基甲酰胺中毒50.有机磷中毒51.氨基甲酸酯类中毒52.杀虫脒中毒53.溴甲烷中毒54.拟除虫菊酯类中毒55.铟及其化合物中毒56.溴丙烷中毒57.碘甲烷中毒58.氯乙酸中毒59.环氧乙烷中毒60.上述条目未提及的与职业有害因素接触之间存在直接因果联系的其他化学中毒六、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1.中暑2.减压病3.高原病4.航空病5.手臂振动病6.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状体、视网膜)损伤7.冻伤七、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4.内照射放射病5.放射性皮肤疾病6.放射性肿瘤(含矿工高氡暴露所致肺癌)7.放射性骨损伤8.放射性甲状腺疾病9.放射性性腺疾病10.放射复合伤11.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八、职业性传染病1.炭疽2.森林脑炎3.布鲁氏菌病4.艾滋病(限于医疗卫生人员及人民警察)5.莱姆病九、职业性肿瘤1.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2.联苯胺所致膀胱癌3.苯所致白血病4.氯甲醚、双氯甲醚所致肺癌5.砷及其化合物所致肺癌、皮肤癌6.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7.焦炉逸散物所致肺癌8.六价铬化合物所致肺癌9.毛沸石所致肺癌、胸膜间皮瘤10.煤焦油、煤焦油沥青、石油沥青所致皮肤癌11.β-萘胺所致膀胱癌十、其他职业病1.金属烟热2.滑囊炎(限于井下工人)3.股静脉血栓综合征、股动脉闭塞症或淋巴管闭塞症(限于刮研作业人员)。
2020年最新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2016年最新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简介】2016年国家卫计委公布的最新《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由原来115种职业病调整为132种(含4项开放性条款),其中新增18种,对2项开放性条款进行了整合,对16种职业病的名称进行了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组织近日对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进行了调整。
为了保持与《职业防治法》中关于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表述一致,将原《职业病目录》修改为《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目录一、职业性尘肺病及呼吸疾病二、职业性皮肤病三、职业性眼病四、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五、职业性化学中毒六、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七、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八、职业性传染病九、职业性肿瘤十、其他职业病最新增加职业病名单政策解读一、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一)尘肺病1.矽肺2.煤工尘肺3.石墨尘肺4.碳黑尘肺5.石棉肺6.滑石尘肺7.水泥尘肺8.云母尘肺9.陶工尘肺10.铝尘肺11.电焊工尘肺12.铸工尘肺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病(二)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过敏性肺炎2.棉尘病3.哮喘4.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肺沉着病(锡、铁、锑、钡及其化合物等)5.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6.硬金属肺病二、职业性皮肤病1.接触性皮炎2.光接触性皮炎3.电光性皮炎4.黑变病5.痤疮6.溃疡7.化学性皮肤灼伤8.白斑9.根据《职业性皮肤病的诊断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三、职业性眼病1.化学性眼部灼伤2.电光性眼炎3.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四、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1.噪声聋2.铬鼻病3.牙酸蚀病4.爆震聋五、职业性化学中毒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5.铍病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7.钡及其化合物中毒8.钒及其化合物中毒9.磷及其化合物中毒10.砷及其化合物中毒11.铀及其化合物中毒12.砷化氢中毒13.氯气中毒14.二氧化硫中毒15.光气中毒16.氨中毒17.偏二甲基肼中毒18.氮氧化合物中毒19.一氧化碳中毒20.二硫化碳中毒21.硫化氢中毒22.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23.氟及其无机化合物中毒24.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25.四乙基铅中毒26.有机锡中毒27.羰基镍中毒28.苯中毒29.甲苯中毒30.二甲苯中毒31.正己烷中毒32.汽油中毒33.一甲胺中毒34.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35.二氯乙烷中毒36.四氯化碳中毒37.氯乙烯中毒38.三氯乙烯中毒39.氯丙烯中毒40.氯丁二烯中毒41.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42.三硝基甲苯中毒43.甲醇中毒44.酚中毒45.五氯酚(钠)中毒46.甲醛中毒47.硫酸二甲酯中毒48.丙烯酰胺中毒49.二甲基甲酰胺中毒50.有机磷中毒51.氨基甲酸酯类中毒52.杀虫脒中毒53.溴甲烷中毒54.拟除虫菊酯类中毒55.铟及其化合物中毒56.溴丙烷中毒57.碘甲烷中毒58.氯乙酸中毒59.环氧乙烷中毒60.上述条目未提及的与职业有害因素接触之间存在直接因果联系的其他化学中毒六、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1.中暑2.减压病3.高原病4.航空病5.手臂振动病6.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状体、视网膜)损伤7.冻伤七、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4.内照射放射病5.放射性皮肤疾病6.放射性肿瘤(含矿工高氡暴露所致肺癌)7.放射性骨损伤8.放射性甲状腺疾病9.放射性性腺疾病10.放射复合伤11.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八、职业性传染病1.炭疽2.森林脑炎3.布鲁氏菌病4.艾滋病(限于医疗卫生人员及人民警察)5.莱姆病九、职业性肿瘤1.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2.联苯胺所致膀胱癌3.苯所致白血病4.氯甲醚、双氯甲醚所致肺癌5.砷及其化合物所致肺癌、皮肤癌6.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7.焦炉逸散物所致肺癌8.六价铬化合物所致肺癌9.毛沸石所致肺癌、胸膜间皮瘤10.煤焦油、煤焦油沥青、石油沥青所致皮肤癌11.β-萘胺所致膀胱癌十、其他职业病1.金属烟热2.滑囊炎(限于井下工人)3.股静脉血栓综合征、股动脉闭塞症或淋巴管闭塞症(限于刮研作业人员)最新增加职业病名单政策解读一、《职业病目录》改名为《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原卫生部联合原劳动保障部发布了《职业病目录》,将职业病增加到10类115种,与1987年职业病分类比较,增加1类,即将职业性放射性疾病从物理因素所致疾病分类中提出,单独分为一类。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精选PPT
石棉肺早期可无症状及X线改变,仅有活动后 皮损呈大小不一、不规则形、点状或片状色素脱失斑,境界比较清楚,脱色程度与接触致病物
起病多隐匿,以气短、咳嗽、咳痰等为主要症状,往往 接触多年无症状,而晚期出现用力时气急,伴咳嗽、咳痰, 呼吸困难可呈进行性,严重者可使患者活动困难。尤其在 弥漫性间质纤维化和X线胸片上有块状阴影者。症状多出 现在接触滑石15~20年后。仅有肉芽肿时,主要症状为进 行性气急和干咳,往往较轻微。
滑石是一种含水硅酸镁。较纯的滑石呈片状或颗粒状, 工业用滑石常含有各种硅酸盐,石英、氧化镁、硫化物和 硅酸盐常伴存于滑石之中,甚至含有一定量的石棉。滑石 用途广泛,橡胶、纺织、陶瓷、造纸、医药、化妆品、油 漆、农药、高级绝缘材料等生产中均使用滑石粉作为填料、 防粘剂和不良导体。
陶工尘肺
陶工尘肺是指在陶瓷工业生产过程中由于接触一定数量 的粉尘所引起的尘肺病,是一组职业性肺部疾病。潜伏期 比较长,病情发展慢,肺功能受损害程度轻,合并肺结核 率高。
断标准》可以诊断的 其他尘肺病
矽肺
矽肺(silicosis)是尘肺中最为严重的一种类型, 由于长期吸入含有游离二氧化硅(SiO2)的粉尘所 引起。肺部有广泛的结节性纤维化,严重时影响 肺功能,丧失劳动能力。
煤工尘肺
煤工尘肺(coalminer’spneumoconiosis)系指煤 矿工人长期吸入生产环境中粉尘所引起的肺部病 变的总称。临床表现是非特异性的。早期常无症 状,在合并支气管炎或肺部感染时才会出现相应 症状。咳嗽,一般为轻微干咳,但煤工中慢性支 气管炎患病率较高,一般矿工中也多见咳嗽。合 并肺部感染时,咳嗽加重,伴咳痰,可咳出含煤 尘或胆固醇结晶的黏痰,少有咯血。煤工尘肺患 者大多有不同程度的胸闷或胸痛感觉,表现为间 断隐痛或针刺痛,劳动后或剧咳时更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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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职业性眼病 1. 化学性眼部灼伤 2. 电光性眼炎 3. 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 内障) 四、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1. 噪声聋 2. 铬鼻病 3. 牙酸蚀病 4. 爆震聋 新增 五、职业性化学中毒 1. 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 2. 汞及其化合物中毒 3. 锰及其化合物中毒 4. 镉及其化合物中毒 5. 铍病 6. 铊及其化合物中毒 7. 钡及其化合物中毒 8. 钒及其化合物中毒 9. 磷及其化合物中毒 10. 砷及其化合物中毒 11. 铀及其化合物中毒 调整名称 12. 砷化氢中毒 13. 氯气中毒
57. 氯乙酸中毒 新增
8. 六价铬化合物所致肺癌调整名称
58. 环氧乙烷中毒新增
9. 毛沸石所致肺癌、胸膜间皮瘤新增
59. 上述条目中未提及的化学因素所致中 10.煤焦油、煤焦油沥青、石油沥青所致皮 肤
毒,所发生的中毒与接触的职业有害因素之间 癌 新增
存在直接因果联系,根据相关职业病诊断标准 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中毒调整范围及名称
致眼(角膜、晶状体和视网膜)灼伤,医护人 可以诊断的其它职业性皮肤病
员因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β-萘胺所致膀胱 癌,煤焦油、煤焦油沥青、石油沥青所致皮肤 癌,毛沸石所致肺癌、胸膜间皮瘤,双氯甲醚 所致肺癌。
由于杀虫脒已经禁止生产使用,职业 病杀虫脒中毒在此次调整中删除。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征求意见稿) 一、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一) 尘肺病 1. 矽肺 2. 煤工尘肺 3. 石墨尘肺 4. 碳黑尘肺 5. 石棉肺 6. 滑石尘肺 7. 水泥尘肺 8. 云母尘肺 9. 陶工尘肺 10. 铝尘肺 11. 电焊工尘肺 12. 铸工尘肺 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 诊 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病 (二) 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3. 电光性皮炎
新增加的职业病包括:刺激性化学物 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 肺沉着病(锡、铁、锑、钡及其化合物),硬 金属肺病(如钨、钛、钴等),白斑,爆震聋, 氯乙烯中毒,环氧乙烷中毒,铟及其化合物中 毒,碘甲烷中毒,溴丙烷中毒,冻伤,激光所
4. 黑变病 5. 痤疮 6. 溃疡 7. 化学性皮肤灼伤 8. 白斑 新增 9. 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
1. 过敏性肺炎 调整分类及名称 2. 棉尘病 调整分类 3. 哮喘调 整分类及名称 4. 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肺沉着病(锡、铁、 锑、钡及其化合物等) 新增
14. 二氧化硫中毒 15. 光气中毒 16. 氨中毒 17. 偏二甲基肼中毒 18. 氮氧化合物中毒
5. 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19. 一氧化碳中毒
37. 氯乙烯中毒
癌) 调整范围
38. 三氯乙烯中毒
7. 放射性骨损伤
39. 氯丙烯中毒
8. 放射性甲状腺疾病
40. 氯丁二烯中毒 41.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 甲 苯)中毒
9. 放射性性腺疾病 10. 放射复合伤 11.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 则
42. 三硝基甲苯中毒
)》可以诊断的其它放射性损伤
学海无 涯
卫生部 22 日就新修订的《职业病分类和
6. 硬金属肺病(钨、钛、钴等) 新增
目录 (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职业性皮肤病
调整 后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包括 130 种
1. 接触性皮炎
职业病 ,其中新增医护人员因职业暴露感染
2. 光接触性皮炎 调整名称
艾滋病等 职业病 17 种,删除职业病 1 种。
新增
20. 二硫化碳中毒
1
学海无 涯
21. 硫化氢中毒
六、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22. 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
1. 中暑
23. 氟及其无机化合物中毒 调整名称
2. 减压病
24. 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
3. 高原病
25. 四乙基铅中毒
4. 航空病
26. 有机锡中毒 27. 羰基镍中毒 28. 苯中毒
5. 手臂振动病 6. 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状体、视网膜)灼 伤 新增
29. 甲苯中毒
7. 冻伤 新增
30. 二甲苯中毒
七、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31. 正己烷中毒
1. 外照射急性放射病
32. 汽油中毒
2. 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
33. 一甲胺中毒
3. 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34. 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
4. 内照射放射病
35. 二氯乙烷中毒 36. 四氯化碳中毒
5. 放射性皮肤疾病 6. 放射性肿瘤(新增矿工高氡暴露所致肺
43. 甲醇中毒
八、职业性传染病
44. 酚中毒
1. 炭疽
45. 五氯酚(钠)中毒
2. 森林脑炎
46. 甲醛中毒
3. 布氏杆菌病
47. 硫酸二甲酯中毒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4.医护人员因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 新增
48. 丙烯酰胺中毒
九、职业性肿瘤
49. 二甲基甲酰胺中毒
5. 石棉所致肺癌、胸膜间皮瘤调整名称
50. 有机磷中毒 调整名称
11. β-萘胺所致膀胱癌 新增 12. 双氯甲醚所致肺癌 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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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海无 涯 十、其他职业病 1. 金属烟热 2. 井下作业所致肘、膝滑囊炎调整分类 及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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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联苯胺所致膀胱癌
51. 氨基甲酸酯类中毒 调整名称
7. 苯所致白血病
52. 溴甲烷中毒
8. 氯甲醚所致肺癌
53. 拟除虫菊酯类中毒 调整名称
9. 砷及其化合物所致肺癌、皮肤癌 调整名
54. 铟及其化合物中毒新增
称
55. 溴丙烷中毒 新增
6. 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
56. 碘甲烷中毒 新增
7. 焦炉逸散物所致肺癌调整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