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府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的若干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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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湘政发[2011]8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湖南省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的若干政策措施

一、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水平

1、强化招商引资产业导向。制定《湖南省招商引资产业指导目录》,引导外来投资(含境外资金和境内省外资金,下同)的投资方向。对鼓励类重大项目优先给予财税、金融、土地、人力资源、投资服务等方面的支持,优先列入省重点工程。分层次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并适时更新,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对项目进行专业策划包装推介,提高项目质量和成功率。

2、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密切关注国内外大集团、大企业的投资动态,以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企业为重点对象实行跟踪联系服务,对其来湘新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等功能性机构,“一事一议”给予支持。鼓励外来投资企业增资扩建或技术改造,对鼓励类项目新增投资额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部分,属省有权处置的规费予以全免;新增投资额1—2亿元人民币的部分,属省有权处置的规费减半收取。

3、大力承接产业转移。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承接产业转移促进加工贸易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08]16号)。加强加工贸易转移重点承接地、承接产业转移重点(试点)县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和配套能力建设,对符合条件的新建标准厂房按10—15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助。加快建设国家级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完善转移企业相关资质连续认定办法,凡在外省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转移到我省的,经有关部门重新审查认定后,资格有效期内继续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4、创新招商引资的方式和手段。科技、教育、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卫生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各自渠道,围绕扩大开放和宣传推介湖南,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外交流。培育专业化的招商代理和中介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台办、外侨办、贸促会、驻外地办事处等机构的作用,加强与境内外投资促进机构、华侨华人团体、商(协)会、友好城市、驻外使领馆商参处等开展招商合作。积极参与国家组织的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精心策划本地招商引资活动,完善招商活动成果统计制度和办法。

二、促进对外贸易跨越式发展

5、提升出口竞争力。支持出口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鼓励和支持企业按照国际标准组织生产、获取国际认证和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提升以技术、品牌和服务为核心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培育“湖南省国际知名品牌”,促进产品、技术、专利出口。对获得“湖南省国际知名品牌”的企业给予连续3年累计30万元的资金支持,增加高新技术产品和机电产品出口,减少“两高一资”产品出口,对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出口快速增长的企业给予支持和奖励。支持企业建立境外营销网络、通过参加各类国际性展会开拓国际市场,鼓励和支持有出口意向的企业积极开展国际贸易业务。对参加鼓励类境外会展的摊位费予以全额补助,对到新兴市场国家参展按1个摊位0.5—1万元的标准补助人员费用,每年单个企业国际参展补助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对企业参加境内重点国际性展会的有关费

用给予适当支持。

6、加强出口基地建设。制定实施《湖南省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培育方案》,支持建设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机电、农轻纺、花炮、陶瓷、苎麻、湘绣等优势特色产业出口基地。加强长沙、株洲、湘潭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建设,积极争取一批出口基地认定为国家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支持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对产业集聚程度较高、出口规模较大的出口基地县(市)给予奖励。

7、积极发展加工贸易。积极承接境内外加工制造业的转移。加快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建设,鼓励和引导产业转移企业积极开展加工贸易,重点支持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信息产业、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和环保节能产业的加工贸易,引导加工贸易向产业链高端发展。

8、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加快服务外包工作室、公共服务平台等服务外包载体建设,建好服务外包专业园区,加快培育和引进一批大型骨干外包企业。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和专业培训机构开展服务外包人才岗前培训,省财政按照1∶1比例与国家服务外包专项资金配套。鼓励服务贸易企业获取相关国际资质认证,着力扩大技术和软件、动漫、出版、广播影视、中医药、设计咨询等领域的服务出口。

9、加快发展会展经济和国际化旅游服务。培育会展品牌,加强会展场馆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培育和引进专业化的会展服务企业。积极争取国家部委支持,搭建国家级经贸会展平台。打造国际化旅游产品,培育国际知名旅游品牌,积极发展入境旅游。引进国际知名旅游品牌饭店、旅行社和旅游景区开发管理公司。支持旅游企业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和开展旅游宣传促销活动。

10、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建设“湖南省国际电子商务平台”和“湖

南省出口商品供货库”,免费提供一般会员服务和培训。加强电子商务推广,对企业进行免费培训,支持企业使用国际知名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增值服务。对企业使用国际知名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增值服务给予资金支持,企业所缴增值服务费在1万元以内的给予全额补助;超过1万元的部分给予50%的补助,每年单个企业补助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加快发展移动电子商务。

11、积极扩大进口。完善和运用进口贴息、进口信贷以及进口信用保险等进口促进政策,着重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扩大装备、关键零部件及能源原材料进口。

三、深化国内外区域经济合作

12、强化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全面落实已签署的省际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积极参与区域经济协作。大力推动跨省产业合作园区建设,加快实施省级园区经济技术协作工程。

13、实施“湘品出湘”工程。鼓励湖南异地商会建设湘商营销网络,组建湘商营销联盟和省内企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推动湘菜、湘酒、湘茶、湘瓷、湘绣等传统湘字品牌开拓国内市场,提高新兴优势产业的市场份额。

14、积极引导湘商回乡创业。在有条件的市州创建湘商创业示范基地,引导湖南异地商会和湘商参与合作共建。加强湖南异地商会专业分会建设,支持其与省内相关特色专业园区开展合作。鼓励湖南异地商会为会员企业回湘投资提供担保服务。

15、支持企业到境外投资发展。鼓励和支持优势企业到海外发展,在境外建立合作开发园区、研究开发机构、原料基地以及并购企业。提高我省优势产业国际竞争力,培育壮大本土跨国企业。支持中小企业集群式“走出去”。鼓励地勘单位和矿山企业到境外勘查开发矿产资源,积极争取国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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