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府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的若干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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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新时代深入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新时代深入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新时代深入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1.09.18•【字号】湘建〔2021〕172号•【施行日期】2021.09.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新时代深入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建〔2021〕172号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沙市城市人居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新时代深入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联系人:郑光辉联系电话:0731—8895002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9月18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新时代深入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推动落实省委十一届十二、十三次全会精神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结合住建领域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突出强化“三高四新”重大项目工程建设保障服务。

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指南等顶层制度设计,升级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督促推动一张蓝图、多规协同、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多图联审、多测合一、联合验收、帮办代办、市政公用和中介服务优化等改革落地实施,打造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环境。

进一步压缩工业投资项目审批环节、流程、时限,确保早立项、早开工、早投产。

探索在自贸试验区、产业园区等区域开展“拿地即开工”等工程建设项目极简审批改革试点。

围绕“八大工程”“七大计划”,聚焦十大产业项目、十大基础设施项目等重点工程项目,全面做好施工图审查(含消防等)、招标投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造价等保障服务。

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意见

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意见

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11.05•【字号】湘发[2003]13号•【施行日期】2003.1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意见(2003年11月5日中共湖南省委八届六次全体会议通过)(湘发[2003]13号)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设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的纲领性文件。

省委八届六次全会深入学习了《决定》,认真总结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改革开放取得的重大进展,深刻分析了新世纪新阶段我省经济体制改革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对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进行了专题研究,就贯彻落实《决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认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党的十六大作出的战略部署,也是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必然要求。

我们一定要从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体制保证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深化改革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推进改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1.充分认识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性。

改革开放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我省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已经确立,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改革的不断深化,极大地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加快了第二步战略目标的实现。

但是,必须看到,我省初步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计划经济的核心部分尚未彻底触动,深层次问题没有完全解决,改革的进展还不平衡。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61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61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61号)

【期刊名称】《湖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21()2
【摘要】HNPR—2020—01038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关于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12月31日关于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县域经济是支撑湖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是打造“三个高地”、担当“四新”使命的强力支撑,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环节。

为进一步吸引聚集要素资源.
【总页数】4页(P32-35)
【作者】无
【作者单位】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127;D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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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湖南省人民
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行动方案(2021—2023年)》《推动流通创新发展促进消费提质扩容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66号)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支持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33号)5.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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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开放型经济发展是指通过积极推动贸易自由化与投资自由化,扩大对外开放程度,促进国际经济合作与交流,使国民经济与国际经济形成对接的发展模式。

为实现开放型经济发展,需要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政策措施:首先,降低贸易壁垒和限制性措施。

包括降低进口关税、非关税壁垒,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减少贸易限制性措施等,以便更能有效地吸引外国投资和商品进入市场,同时使本国的产业能够更好地参与国际分工与合作。

其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保护是吸引外国投资和技术引进的重要条件。

采取措施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权行为,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激励创新。

第三,加大对外开放的力度。

包括通过签订双边或多边自由贸易协定,开展自贸试验区试点,建立自由贸易港等方式,扩大对外开放程度。

同时,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合作组织与多边贸易体系建设,推动贸易自由化进程。

第四,完善投资环境。

提供更加友好和稳定的法律法规环境,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更加完善的公共服务;完善金融体系,提供更加便利的融资渠道;加强对外文化交流与人员往来,提供更加开放的社会环境,吸引外国投资者和人才。

第五,加强国际经济合作与交流。

积极参与国际经济组织,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合作,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

加强各领域的国际交流,促进技术、人才和文化的交流与合作,提升自身的竞争力。

第六,加强一带一路建设。

发挥自身的区位优势,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并加强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合作。

提升互联互通水平,推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有助于进一步促进开放型经济的发展。

第七,加强法治建设。

依法行政,健全法制环境,加大对经济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市场秩序和行为规范。

这有助于维护公平竞争机制,保持市场的透明度和稳定性。

总的来说,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需要从贸易壁垒的降低、知识产权保护的加强、对外开放程度的扩大、投资环境的完善、国际经济合作与交流的加强、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以及法治建设的加强等多个方面入手。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湘南地区开发开放的决定-湘发[2009]3号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湘南地区开发开放的决定-湘发[2009]3号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湘南地区开发开放的决定正文:----------------------------------------------------------------------------------------------------------------------------------------------------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湘南地区开发开放的决定(湘发[2009]3号2009年1月19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敞开南大门,对接粤港澳,促进湘南地区又好又快发展,推动科学跨越、富民强省,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加快湘南地区开发开放的战略意义1.战略地位与发展基础。

湘南地区包括衡阳市、郴州市、永州市。

地理区位独特,战略地位重要。

三市地处我省最南端,交通便捷,是湖南的南大门,是中部地区对接粤港澳的前沿,也是珠三角产业转移进入中西部地区最直接、最便捷的通道之一。

随着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和中国一东盟区域合作的进一步深化,三市在全省区域经济布局中的战略地位更加凸显。

资源丰富,物产富饶。

三市具有丰富的有色金属、非金属矿、农林产品、人文和旅游资源,是著名的有色金属之乡、旅游胜地和我省主要煤炭生产基地。

产业优势明显,发展基础良好。

三市装备制造、有色金属加工、盐化工及精细化工有较强基础,能源工业、新型建材、电子信息、食品和农产品加工业有一定规模。

2008年,三市经济总量占全省五分之一强。

2.战略意义。

加快湘南地区开发开放,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抢抓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推动沿海产业内移、支持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等历史机遇,促进我省区域协调发展,加快富民强省步伐的必然要求;是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充分利用国家宏观政策机遇,积极扩大投资、拉动内需的重大举措;是发挥三市区位、资源和产业等优势,加快与粤港澳全方位对接融合,推动区域间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把三市打造成我省对外开放桥头堡和充满活力、富有吸引力、具有竞争力地区的现实途径。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湘发[2003]7号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湘发[2003]7号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正文:----------------------------------------------------------------------------------------------------------------------------------------------------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2003年6月9日湘发[2003]7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促进我省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高,加快推进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城镇化进程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特作如下决定。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放手发展民营经济1.充分认识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

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调整国有经济战略布局和结构,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三化”进程的重要途径;是扩大社会就业,拓展内需和改善供给,繁荣城乡市场,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迫切需要。

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把加快发展民营经济作为强省富民的战略举措来抓。

2.坚持公平待遇、政策激励、法制保障、放手发展的方针。

坚决破除妨碍民营经济发展的思想观念,坚决废除对民营经济的各种歧视性做法和规定,坚决革除束缚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弊端,促进民营经济、民间投资、民办事业的大发展、大提高,努力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局面。

二、放宽市场准入,激活民间投资3.放宽经营范围。

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进入的行业和领域,均允许民间资本进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没有明文规定的允许条款等理由加以限制或实行行业垄断。

凡承诺对外商逐步开放的领域,要引导民营经济加快进入。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我省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参与能源、交通、水利、环保、教育、文化、体育、卫生、旅游、中介服务、物业管理、社区服务等城乡基础设施和城市公用事业建设。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12.26•【字号】湘政办发〔2023〕54号•【施行日期】2023.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54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12月26日湖南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指导意见》(湘发〔2023〕8号),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工作原则坚持统筹谋划、重点突破。

科学谋划湖南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点方向和时空布局,着力推进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统筹推进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和政策链“五链融合”,努力提升在全国乃至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

坚持实体引领、融合发展。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强化现代基础设施保障,夯实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四梁八柱”。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资源要素高效聚集,增强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的内生动力。

坚持创新驱动、开放协作。

推动高效协同创新和高水平对外开放,努力提高产业安全性、完整性、先进性,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二)主要目标到2027年,全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传统产业更具活力,优势产业不断壮大,新兴产业迅速成长,未来产业初见成效,湖南在国家现代化产业体系布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

湖南省开放型经济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湖南省开放型经济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中部六省机电产品进出口状况
2000 省 份 出 口 湖 南 湖 北 安 徽 河 南 江 西 山 西 3.11 4.66 3.66 2.98 1.47 1.43 进 口 5.15 5.95 4.44 2.9 1.62 2.9 出 口 7.52 13.51 17.34 9.28 4.69 5.93 进 口 10.15 26.38 11.84 6 5.49 7.4 出 口 35.67 104.15 74.3 84.09 81.51 15.9 进 口 37.04 69.8 40.02 61.9 26.16 23.8 出 口 24.83% 32.64% 31.48% 35.48% 44.06% 24.48% 进 口 19.65% 25.09% 22.13% 32.08% 28.77% 21.09% 2005 2011 年平均增速%

(二)湖南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的意义
怎么理解? 1、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背景下,扩大 开放有利于破解资本、技术、市场、资 源的约束,在更广泛围内实现生产要素 重组和资源优化配置,也有利于更好发 挥和形成比较竞争优势。

(二)湖南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的意义
2、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是科学判断当前发 展格局,抢抓发展机遇的现实之举。 目前,全球和我国产业转移速度在加快, 内陆地区发展普遍提速。湖南能否把握 这一机遇,将决定着未来湖南经济在全 国的地位。
35.00% 30.00% 25.00% 20.00% 15.00% 10.00% 5.00% 0.00%
2011年出口 2011年进口
出口年均增速 14.39% 进口年均增速 29.84%
(一)对经济增长贡献偏低,结构问题较为明显
结构方面:
4、加工贸易发展相对滞后 2011年,湖南省加工贸易快速增长,加工贸易出口17.2亿美元、 进口9.85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47.7%与57.7%(同期一般贸易出口、 进口分别增长22.0%与32.7较小,占贸易比重也相对较低。 总量方面,全省加工贸易出口额仅为全国的千分之二,湖北省的 23.6%,江西省的38%。结构方面,加工贸易占全省出口与进口比 重分别为17.36%与10.84%,远低于全国44%与26.9%的平均水平, 也大幅低于湖北、江西等中部省份。湖北省加工贸易出口占比达 37.2%,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推动全省开放型经济跨越式发展,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外贸做强做大1.加大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

对拥有先进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紧缺急需国际性人才,带项目来我省创业工作、在国内首次落地的,给予经费支持。

对掌握国际领先技术、生成重大项目并带动新兴产业和进出口贸易的,给予重点奖补。

支持市州、县市区和园区加强开放型经济专业人才培训和储备。

2.支持外贸综合服务发展。

支持园区外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对经认定及年度考核合格的园区外贸综合服务中心,由省财政给予适当奖补,支持年限不超过3年。

对园区外贸综合服务中心为中小企业代办外贸业务全流程资质注册备案及服务企业实现开放型经济业绩“破零倍增”的,省财政以因素分配法方式对相关市州、县市区给予支持。

3.优化进出口结构。

调整和完善《湖南省鼓励类进口商品目录》,鼓励关键技术和零部件进口、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促进进出口平衡发展。

支持外贸示范基地转型升级、出口食品农产品和出口工业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

支持出口品牌培育,鼓励建设国际营销服务网络。

根据对外开放合作需要,支持龙头或重点企业参加国(境)外专业性展会,开拓国际市场。

4.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

推动加工贸易与新型贸易业态融合,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重点培育龙头企业和优势产业集群,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支持加工贸易做强做大,根据加工产品种类、加工贸易额、新增投资、新增就业等情况,对企业生产线改造、厂房租赁、新产品研发、利息支出、物流等费用给予奖补。

5.促进服务贸易发展。

支持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示范市州、县市区和基地建设,对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承接国际业务资质认证业绩突出的市州、县市区基地给予奖补。

提升商贸、运输、建筑等传统服务贸易出口,着力扶持信息技术、检验检测、维修、金融、咨询等新兴服务贸易出口,积极推动教育、中医药、广播影视等文化出口,打造影响力大、国际竞争力强的服务贸易企业。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2024年大抓落实工作激励措施二十条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2024年大抓落实工作激励措施二十条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2024年大抓落实工作激励措施二十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5.29•【字号】湘政办发〔2024〕16号•【施行日期】2024.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2024年大抓落实工作激励措施二十条的通知湘政办发〔2024〕16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抓落实”的明确要求,进一步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发展新质生产力,做好“十个统筹”,实施“八大行动”,持续为基层减负赋能,形成大抓落实浓厚氛围,推动全年重点任务更快更好落实,根据《政府督查工作条例》,省人民政府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大抓落实工作激励措施二十条。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的县市区,予以资金奖励。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二、对实施产业培塑行动,加快建设“4×4”现代化产业体系、实施“重点产业倍增计划”、推进以“十大产业项目”为标志的产业投资、培育主导产业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在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予以资金奖励。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三、对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稳定工业经济增长、促进制造业提质增效、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稳定工业投资推进制造业重点项目建设等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在相关专项资金、试点安排中予以奖励支持。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四、对推动工业化、信息化“两化融合”,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两业共融”,加快实施“智赋万企”行动等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在相关专项资金、试点安排中予以奖励支持。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五、对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发展现代农业产业、抓好粮食生产、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在相关专项资金、项目安排中予以奖励支持。

加快湖南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对策探讨

加快湖南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对策探讨

省 进 出 口总 额年 均 增长 1. % ; 际利 用 外 资年 均 91 实 增 长 2 .% 。截 止 2 1 末 , 02 00年 来湘 投资 的世 界 50 0
强企 业总数 达 到 5 5家 , 与湖南 有 贸易往 来 的 国家和
收 稿 日期 :0 1 0 2 2 1 — 6— 9
“ 出去” 略 , 走 战 取得 了一系 列 重 大成 果 。20 09年 湖 南省对外 投 资 实 际发 生 额 达 1.6亿 美 元 , 居 全 O1 位 国首位 ;00年湖南 企业走 出去进 一步 实现 “ 面开 21 全 花 ”不 仅对外 投 资 实 际 发生 额 继 续 位 居 中 部前 列 , :
( ) 南省开放 型 经济发展存 在 明显 不足 二 湖
极探 寻扩 大 开 放 、 加快 湖 南 开 放 型 经 济 发 展 的有 效
措施 , 而推 动湖南 经济社 会 又好又快 跨越式 发展 。 从


) 南省 开放 型 经济发展 取得 重要成果 一 湖
作者简介 : 文秋 林 , , 南 长 沙人 , 女 湖 中共 湖 南省 委 党 校 、 南行 政 学 院 工 商 管 理 教 研 部 教 授 、 南 省 注 册 科 技 咨 询 师 , 要 研 究 湖 湖 主
方 向 : 际 贸 易、 南地 方 经济 发展 。 国 湖
3 O
05 , . % 约为 江苏 的 3 , % 浙江 的 6 、 东 的 2 。二 % 广 % 是 经济 外 向度 明显偏 低 。 由于 对 外 贸 易总 体 规模 偏
提 高湖 南经济外 向度 ; 坚持 “ 要 引资 引智” 重 , 并 继续做 好 “ 引进 来 ” 文章 ; 通 过加 快 实施 “ 出去” 要 走 战略 , 进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3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3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3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财政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1月22日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财政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带动引导作用,统筹科技创新资源,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高水平建设创新型省份,制定以下意见。

1、推动动能转换促进高质量发展。

面向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聚焦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重点支持智能制造、自主可控信息技术、新材料、环境治理、生物技术和人口健康等重点产业和重大民生改善领域的关键核心共性技术攻关,提升科研承载能力。

建立省部共同出资、联合组织实施国家科技计划的新模式与新机制,按国家规定予以配套资金支持。

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建立与科技贡献率相匹配的税收增量奖励机制,支持科技创新发展。

2、引导社会加大研发投入。

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研发财政奖补等普惠政策。

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研发创新投入,省级财政根据经审核确认的高校和科研院所上年度研发投入增量,对其中非财政性资金部分,按照10%的比例给予奖补,最高奖补500万元。

推动运用“互联网+”模式,简化程序,提高政策兑现效率。

支持高校加强科研,将研发资金投入、技术合同交易额等科技绩效指标作为“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促发展惠民生要求落实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促发展惠民生要求落实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促发展惠民生要求落实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8.08•【字号】湘政办发〔2023〕32号•【施行日期】2023.08.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促发展惠民生要求落实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32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37号)等文件精神,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贯彻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落实助企纾困政策,持续扩大就业容量(一)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大型企业实施。

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二)鼓励金融机构助企稳岗扩岗。

充分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牵引带动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建立“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积极拓展首贷、信用贷。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实体经济和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在贷款额度、利率定价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2.31•【字号】湘政办发〔2020〕61号•【施行日期】2020.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61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关于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2月31日(此件主动公开)关于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县域经济是支撑湖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是打造“三个高地”、担当“四新”使命的强力支撑,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环节。

为进一步吸引聚集要素资源,全面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活力、承载能力和综合实力,实现差异化、特色化、融合化发展,现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壮大特色优势产业。

设立县域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组织实施新一轮特色县域经济强县工程,支持引导各县域集中资源重点发展1-2个特色主导产业。

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向县域择优倾斜,重点支持县域开展特色产业集群建设、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

把县域作为打造先进制造业高地、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载体,积极引导支持一批产业项目在县域布局,围绕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强化就近配套功能。

进一步提升县域产业园区发展质量,加快促进产业集聚。

加大工业、农业、文旅等省级特色产业小镇建设支持力度,打造特色产业集聚、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平台。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二、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以粮食安全为底线,优先发展稻谷、生猪、植物油、水产品等重要农产品。

推进精细农业发展,对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省财政给予奖补支持。

湖南加快开放强建设知识题目及答案

湖南加快开放强建设知识题目及答案

湖南省加快开放强省建设知识题目及答案加快推进全省的经济建设,就必须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在对比已经取得的成就上,制定各家合理可行的发展计划,加快建设薄弱环节,这美好却实现全省的经济大发展。

1、FDI ,是指()进行的投资C :外国投资者在我国境内通过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合伙企业等方式进行投资2、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最早是()提出的C :党的十八大3、()提出中国八百美元,就是到本世纪末在中国建立一个小康社会。

B :邓小平4、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开放带来进步,封闭必然落后。

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这是()提出来的。

D :党的十九大5、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这是()提出来的C :中共湖南省委第十一次党代会6、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这是()提出来的。

C:中共湖南省委第十一次党代会7、要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这是()提出来的。

D :党的十九大8、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这是()提出来的。

D:党的十九大9、实现从内陆大省向开放强省转变,这是()提出来的。

C:中共湖南省委第十一次党代会10、开放型经济就是()B :一种经济体制模式11、外向型经济就是()。

D :指与国际市场紧密相联系的某国或某地区的经济体系12、开放型经济的基本要求是()。

D :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13、关贸总协定(GATT)签订的临时议定书是在()开始临时适用的。

A : 1948年1月1日?14、2017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湖南与全国比较相差()A: 3.9个百分点15、关贸总协定(GATT)是一个()A :政府间缔结的有关关税和贸易规则的多边国际协定16、()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市举行的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部长会议决定成立更具全球性的世界贸易组织(WTO)B : 1994 年 4 月 15 日17、贸易传统规则与新规则在内容上的区别是()C:传统规则强调市场准入,新规则强调规则融合18、国际投资贸易新规则()推进生产-服务-贸易与投资的深层一体化D.更有效地19、开放强省建设是()提出的D :中共湖南省委第十一次党代会20、开放强省就是体现在()D :开放经济规模量大质高,国际经济联系紧密21、2017年中国经济增速为()B:6.9%22、2017年中国城乡居民收入绝对量差距相对2016年()B :扩大23、第四次工业革命是()D :智能革命24、()年,湖南做出了加快推进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重大决定。

湖南加快发展与转型发展的战略抉择

湖南加快发展与转型发展的战略抉择

湖南加快发展与转型发展的战略抉择湖南省社科院课题组O批示来源:获得中共湖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长陆建平的批示O课题负责人:罗波阳,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研究员O课题组成员:潘小刚湛中维马美英罗黎平李晖蒋俊毅徐华亮省第九次党代会以来,湖南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一化三基”战略,科学应对复杂局面和严峻挑战,抢抓战略机遇,办成了一批大事,办好了一批实事,办妥了一批难事,谱写了科学发展、富民强省的新篇章。

在“十一五”完美收官、“十二五”昂首起程之际,省委、省政府顺应形势发展的新变化和全省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盼,创造性地作出了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信息化和“两型社会”建设(简称“四化两型”建设)的战略抉择。

这一决策承载着党中央国务院的殷切期望,寄托着湖南六千九百万人民的美好愿望,彰显着全省上下开拓创新、砥砺奋进的豪迈情怀。

必须深刻认识“四化两型”建设的科学内涵和战略意义,真抓实干、扎实推进,努力争当科学发展的“排头兵”。

一、紧扣主题、坚持主线的战略部署2010年8月,湖南省委、省政府做出了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重大决定,随后召开的省委九届十次全会,进一步明确了推进“四化两型”建设的战略部署,其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富民强省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全面推进“四化两型”建设,着力调整经济结构,加快自主创新,推进节能减排,保障改善民生,深化改革开放,促进经济结构、增长方式、资源利用模式、城乡发展格局的转变,实现优化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人本发展,为率先建成“两型社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

这一战略部署具有丰富的内涵和完整的体系。

1、锐意创新的战略思路“四化两型”建设,紧扣科学发展、富民强省这一主题,立足湖南省情,在继续推进“一化三基”的基础上,把“四化”和“两型”有紧密结合起来,将加快湖南发展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统一于富民强省的伟大进程之中,体现了加快发展与转型发展的有机统一,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的有机统一,金山银山与绿水青山的有机统一,是提升湖南发展水平、拓展湖南发展空间、增强湖南发展后劲的“总钥匙”。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4.22•【字号】湘政办发〔2024〕13号•【施行日期】2024.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湘政办发〔2024〕13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4月22日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为进一步推动全省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湖南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发展目标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促进功能政策持续优化、发展动能显著增强、营商环境日益完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成为引领开放创新、高质量发展新高地。

立足保税特色,推进产业转型、项目聚集,完善产业链供应链,促进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新产品协同发展。

发挥连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统筹利用两种资源优势,着力发展保税加工、国际贸易、现代物流、跨境电商,逐步把综合保税区培育成为全省对外贸易重要增长极、外向型经济发展集聚区、双循环发展示范区。

二、主要任务(一)强化目标导向1.落实属地责任。

强化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导向,落实市人民政府属地责任,全力提升在全国综合保税区发展绩效评估中的排位。

争取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稳居中部A类行列,努力冲刺全国A类。

衡阳、湘潭、郴州综合保税区争取稳定进入全国排位前50%。

(责任单位:相关市人民政府,省商务厅)2.加强统筹指导。

将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情况列入省、市政府口岸联席会议或专题会议议题,加强工作调研和指导,及时协调解决综合保税区发展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对发展情况不理想的进行通报或约谈。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改有关省人民政府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改有关省人民政府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改有关省人民政府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7.10•【字号】湘政办发[2002]34号•【施行日期】2002.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改有关省人民政府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的通知(湘政办发[2002]34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了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切实履行世界贸易组织协定规定的义务和我国对外承诺,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修改《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作经营性资产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等12件省人民政府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附后)。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作经营性资产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等12件省人民政府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根据本通知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二年七月十日省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省人民政府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共12件)一、《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作经营性资产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湘政发[1994]33号)(一)第一条修改为“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作经营性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将非经营性资产改变使用性质,采取出租、出借、租赁、承包(含内部承包)和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办经济实体等多种形式从事盈利性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第二条中“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修改为“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三)第三条中“必须按规定由省国有资产管理局核准的资产评估机构对资产价值进行评估,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修改为“必须按规定聘请具有相应资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资产价值进行评估,报同级财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产业园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产业园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产业园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3.06•【字号】湘政办发〔2018〕15号•【施行日期】2018.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技术开发区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产业园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8〕15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产业园区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优化园区功能布局(一)准确把握功能定位。

园区坚持以产业发展为核心,注重提升质量效益,优化营商服务环境,走差异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道路。

国家级园区突出发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附加值加工贸易、保税物流等产业,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色品牌园区、高端产业聚集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示范区、开放型经济和体制创新的先行区,率先实现转型升级。

省级园区要充分发挥产业基础优势,大力开展精准产业招商,整合产业链,建设专业化、特色化产业聚集区。

到2020年,全省国家级园区达到25家左右,千亿园区达到20家左右。

(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省科技厅、长沙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实施园区优化整合。

坚持“一县一园区”,鼓励以国家级或发展水平较高的省级园区为主体,整合区位相邻、相近的园区,对小而散的各类园区进行清理、整合、撤销,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实行统一管理。

被整合园区的地区生产总值可按属地原则进行分成。

财政收入仍按现行财政体制进行统计,财力可由园区双方进行协商分享。

对位于中心城区、工业比重低的园区,积极推动向城市综合功能区转型。

(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编办、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合理控制园区规模。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台经济工作的意见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台经济工作的意见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台经济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9.26•【字号】湘政办发[2001]44号•【施行日期】2001.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台湾事务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台经济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01]44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全面贯彻中央对台经济工作方针,积极推进湘台经贸交流合作,对台经济工作成绩显著。

但我省对台经济工作目前还存在总体规模偏小、技术含量较低、投资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等问题。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对台经济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特提出如下意见:一、把对台经济工作作为我省扩大开放、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大事来抓对台经济工作是加强对外经贸合作、推动我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密切海峡两岸关系、促进祖国统一的重要工作环节。

两岸经济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在世界经济发展整体趋缓、两岸即将先后加入WTO的形势下,加强对台经济工作,引进其资金、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是加快我省外向型经济发展、全面实现“十五”战略目标的客观要求。

当前,台商投资大陆的热潮正在高涨,投资区域不断向中西部地区延伸,为我省扩大对台招商引资提供了良好机遇。

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对台经济工作的重要意义,抓住机遇,充分发挥我省在区位、市场、资源、技术、人才以及湘籍人脉资源等方面的优势,按照“同等优先、适当放宽”的原则,以对台招商引资为重点,扩大领域,拓宽渠道,将我省对台经济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进一步改善台商投资环境(一)进一步规范对台资企业的各项审批和管理制度,完善市场机制,尽快建立为台资企业服务的“绿色通道”。

对于台资项目的审批办证,要实行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

要努力提高办事效率,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对台资企业提出的合理要求,疑难问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答复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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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发[2011]8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五月四日湖南省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的若干政策措施一、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水平1、强化招商引资产业导向。

制定《湖南省招商引资产业指导目录》,引导外来投资(含境外资金和境内省外资金,下同)的投资方向。

对鼓励类重大项目优先给予财税、金融、土地、人力资源、投资服务等方面的支持,优先列入省重点工程。

分层次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并适时更新,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对项目进行专业策划包装推介,提高项目质量和成功率。

2、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

密切关注国内外大集团、大企业的投资动态,以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企业为重点对象实行跟踪联系服务,对其来湘新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等功能性机构,“一事一议”给予支持。

鼓励外来投资企业增资扩建或技术改造,对鼓励类项目新增投资额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部分,属省有权处置的规费予以全免;新增投资额1—2亿元人民币的部分,属省有权处置的规费减半收取。

3、大力承接产业转移。

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承接产业转移促进加工贸易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08]16号)。

加强加工贸易转移重点承接地、承接产业转移重点(试点)县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和配套能力建设,对符合条件的新建标准厂房按10—15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助。

加快建设国家级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完善转移企业相关资质连续认定办法,凡在外省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转移到我省的,经有关部门重新审查认定后,资格有效期内继续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4、创新招商引资的方式和手段。

科技、教育、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卫生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各自渠道,围绕扩大开放和宣传推介湖南,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外交流。

培育专业化的招商代理和中介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台办、外侨办、贸促会、驻外地办事处等机构的作用,加强与境内外投资促进机构、华侨华人团体、商(协)会、友好城市、驻外使领馆商参处等开展招商合作。

积极参与国家组织的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精心策划本地招商引资活动,完善招商活动成果统计制度和办法。

二、促进对外贸易跨越式发展5、提升出口竞争力。

支持出口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鼓励和支持企业按照国际标准组织生产、获取国际认证和参与国际标准制定。

提升以技术、品牌和服务为核心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培育“湖南省国际知名品牌”,促进产品、技术、专利出口。

对获得“湖南省国际知名品牌”的企业给予连续3年累计30万元的资金支持,增加高新技术产品和机电产品出口,减少“两高一资”产品出口,对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出口快速增长的企业给予支持和奖励。

支持企业建立境外营销网络、通过参加各类国际性展会开拓国际市场,鼓励和支持有出口意向的企业积极开展国际贸易业务。

对参加鼓励类境外会展的摊位费予以全额补助,对到新兴市场国家参展按1个摊位0.5—1万元的标准补助人员费用,每年单个企业国际参展补助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对企业参加境内重点国际性展会的有关费用给予适当支持。

6、加强出口基地建设。

制定实施《湖南省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培育方案》,支持建设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机电、农轻纺、花炮、陶瓷、苎麻、湘绣等优势特色产业出口基地。

加强长沙、株洲、湘潭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建设,积极争取一批出口基地认定为国家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支持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

对产业集聚程度较高、出口规模较大的出口基地县(市)给予奖励。

7、积极发展加工贸易。

积极承接境内外加工制造业的转移。

加快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建设,鼓励和引导产业转移企业积极开展加工贸易,重点支持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信息产业、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和环保节能产业的加工贸易,引导加工贸易向产业链高端发展。

8、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

加快服务外包工作室、公共服务平台等服务外包载体建设,建好服务外包专业园区,加快培育和引进一批大型骨干外包企业。

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和专业培训机构开展服务外包人才岗前培训,省财政按照1∶1比例与国家服务外包专项资金配套。

鼓励服务贸易企业获取相关国际资质认证,着力扩大技术和软件、动漫、出版、广播影视、中医药、设计咨询等领域的服务出口。

9、加快发展会展经济和国际化旅游服务。

培育会展品牌,加强会展场馆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培育和引进专业化的会展服务企业。

积极争取国家部委支持,搭建国家级经贸会展平台。

打造国际化旅游产品,培育国际知名旅游品牌,积极发展入境旅游。

引进国际知名旅游品牌饭店、旅行社和旅游景区开发管理公司。

支持旅游企业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和开展旅游宣传促销活动。

10、大力发展电子商务。

加快建设“湖南省国际电子商务平台”和“湖南省出口商品供货库”,免费提供一般会员服务和培训。

加强电子商务推广,对企业进行免费培训,支持企业使用国际知名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增值服务。

对企业使用国际知名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增值服务给予资金支持,企业所缴增值服务费在1万元以内的给予全额补助;超过1万元的部分给予50%的补助,每年单个企业补助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

加快发展移动电子商务。

11、积极扩大进口。

完善和运用进口贴息、进口信贷以及进口信用保险等进口促进政策,着重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扩大装备、关键零部件及能源原材料进口。

三、深化国内外区域经济合作12、强化区域经济合作机制。

全面落实已签署的省际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积极参与区域经济协作。

大力推动跨省产业合作园区建设,加快实施省级园区经济技术协作工程。

13、实施“湘品出湘”工程。

鼓励湖南异地商会建设湘商营销网络,组建湘商营销联盟和省内企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推动湘菜、湘酒、湘茶、湘瓷、湘绣等传统湘字品牌开拓国内市场,提高新兴优势产业的市场份额。

14、积极引导湘商回乡创业。

在有条件的市州创建湘商创业示范基地,引导湖南异地商会和湘商参与合作共建。

加强湖南异地商会专业分会建设,支持其与省内相关特色专业园区开展合作。

鼓励湖南异地商会为会员企业回湘投资提供担保服务。

15、支持企业到境外投资发展。

鼓励和支持优势企业到海外发展,在境外建立合作开发园区、研究开发机构、原料基地以及并购企业。

提高我省优势产业国际竞争力,培育壮大本土跨国企业。

支持中小企业集群式“走出去”。

鼓励地勘单位和矿山企业到境外勘查开发矿产资源,积极争取国家的国外风险勘查专项资金支持。

16、支持企业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和扩大劳务输出。

支持对外工程承包,指导企业积极利用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和对外援助、对外优惠贷款等开拓境外市场,带动我省产品出口和劳务输出。

建立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形成政府、协会、企业分工负责的劳务外派责任体系,统一对外劳务合作管理,加强对劳务输出企业的监管和服务。

积极开展劳务培训、外派工作,扩大高层次劳务输出,对国家和省级确定的劳务外派基地给予支持。

17、建立健全“走出去”服务支持体系。

加强国别经济研究和形势分析,为企业提供法律、政策、国情、商机和预警等资讯服务。

加强产业安全预警,支持企业开展贸易救济申诉和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对因贸易保护等非企业原因发生的应诉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按50%的比例补助,单案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支持企业积极参加境外资产和出国人员的保险服务。

支持企业在境外遭受税收歧视时申请启动税收协商调解程序,维护合法权益。

简化企业商务人员出入境手续,扩大企业因公出国(境)“直通车”范围。

四、提升各类开发园区的平台功能18、加快构建开发园区体系。

制定促进产业园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大对园区的规划指导和政策扶持。

提升长沙、株洲、湘潭、衡阳、益阳高新区,长沙、岳阳、常德、宁乡经开区,郴州出口加工区等开发园区的发展水平。

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园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园区。

对市县基础条件好、发展前景广、带动能力强的园区,通过审批其发展规划,确定为省级工业集中区,纳入省级以上开发园区统一管理,落实省级园区优惠政策。

从2011年至2015年,对入区项目,除国家规定的收费外,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费用。

引导和支持各类园区立足自身优势,突出重点,形成特色。

19、支持省级以上开发园区扩大承载能力。

对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承接产业转移重点(试点)县的省级开发园区可在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周边区域兴办项目区,纳入园区总体规划,享受园区相关政策。

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内可设立合作园区,与境内外投资者开展合作共建。

20、吸引产业项目向园区集聚。

全面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园区发展的意见》(湘发[2009]4号),把各类园区建设成为发展开放型经济的重要载体。

对入驻省级以上开发园区、符合园区产业发展方向、到位资金5000万美元以上或3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鼓励类重大外来投资项目,自投产年度起前3年,可将新增省级留成的税收给予园区适当奖励,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五、加快发展国际物流21、畅通国际物流通道。

加快推进省际高速公路、铁路、高等级航道建设,打通断头卡口。

加强与沿海、沿边地区的国际物流合作。

加快航空港建设,重点提升黄花机场的货运能力,大力发展国际航空物流,支持增开国际国内航班航线。

支持在郴州、永州开展国际快件业务。

22、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对大宗外贸货物(含危货)储运物流平台、保税物流平台、外贸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等国际物流平台建设给予重点支持。

对新建、扩建现代物流园区、道路(含铁路)运输站场、仓储设施、配送中心、信息平台等重点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在贷款贴息、前期费用等方面给予支持。

23、加快发展多式联运。

依托港口、铁路和公路货站、机场等交通枢纽,规划建设一批集装箱多式联运中转设施,支持发展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等多式联运,重点支持五定班列(轮)的开通和运营。

凡由我省开至沿海港口或沿边口岸的五定班列(轮),均按实际完成货运集装箱数量连续3年给予支持。

加快提升湘江航道等级和沿江港口吞吐能力,加强岳阳城陵矶新港等环洞庭湖港口建设,大力发展内河水运。

六、优化口岸通关环境24、加快口岸大通关建设。

完善大通关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大通关基本标准和要求,打造“高效率、低成本、可预见”的通关环境。

落实省署、省局、省际相关合作备忘录的各项措施,推进跨区域口岸通关合作和“无水港”建设,全面实行海关“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加快实施检验检疫“属地报检,属地验放,口岸通行”。

25、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长沙、张家界航空口岸,岳阳城陵矶、长沙霞凝水运口岸,长沙、醴陵铁路口岸和郴州、衡阳公路口岸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功能,提高口岸整体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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