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与借款合同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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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借款合同认定无效

典当借款合同认定无效

典当借款合同认定无效篇一:抵(质)押不成立、被确认无效典当合同效力问题抵(质)押不成立、被确认无效典当合同效力问题(XX-01-20 10:53:07) 转载标签:分类:典当杂谈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姚浩律师本律师在《第三人提供当物典当的法律效力问题》一文中已明确界定典当的本质为抵(质)押借款,但在实践中存在一个尚待明确的问题即抵(质)押成立、有效是典当法律关系成立的必备条件(即典当成立或有效的前提,如果其不成立或者无效将影响典当法律关系的成立),亦或者其从属于典当关系中借款合同关系,其效力如何对于借款关系的效力没有影响(即抵(质)押法律关系的成立、效力并不影响借款合同关系,抵(质)押仅仅是借款合同的从属性合同)?该问题是典当业一直悬而未决的法律问题,这个问题的理解将直接影响典当行业的生存与发展,而在在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一直没有定论。

本文拟就该问题展开探讨,以期更多的法律人关注此问题,并积极参与到讨论中来。

一、两种截然对立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抵(质)押成立、有效是典当法律关系成立的必备条件,这种观点坚持典当法律关系产生、有效必须存在过有效的抵(质)押法律关系。

至于在典当法律关系成立后抵(质)押法律关系的变动与否(如典当物灭失等情形),不影响典当法律关系的成立。

第二种观点认为:抵(质)押法律关系从属于借款合同关系的,抵(质)押不成立或被确认无效不影响典当法律关系中借款合同的效力,即不能以此为理由主张借款合同的相关条款无效。

二、实践中对本问题的处理方式。

1、抵(质)押法律关系是典当法律关系成立的必备要件,抵(质)押不成立或被确认无效,典当法律关系不成立。

在司法实践中,持此种观点的人民法院较多,如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依法妥善审理非金“典融机构借贷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规定:当企业出借款项未依法设定抵押或者质押的,其性质属于违反《典当管理办法》关于典当企业“不得从事信用贷款”规定的非法金融活动,借贷合同应当认定无效,借款人应当返还借款本金和孳息,孳息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2023典当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标准合同效力的认定

2023典当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标准合同效力的认定

典当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效力的认定摘要典当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借款方式。

本文将探讨典当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的效力认定标准,并分析合同有效性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判例解读。

引言在金融行业中,典当业务作为一种非常常见的借款方式,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典当行与借款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经常涉及到抵押物的定价、借款利率、偿还期限等重要条款。

因此,借款合同的效力认定对于典当行和借款人双方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合同效力认定标准根据《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权利能力和完全行为能力,能够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包括签订借款合同。

因此,典当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在一般情况下具备合同效力。

然而,典当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也需要满足一些特定的要求才能确保其有效性。

1. 相对人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的相对人应具备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年满18周岁、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等。

因此,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 合同履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典当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的履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比如,在中国,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借款利息不能超过法定年利率的四倍。

因此,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利率应该在合法范围之内。

3. 合同明确表示借款意愿借款合同必须明确表示典当行和借款人双方的借款意愿,并应采用书面形式加以表达。

为了进一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建议在借款合同上加盖典当行和借款人的公章,并由双方当事人亲自签字确认。

二、合同有效性的法律规定和判例解读在实际操作中,典当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的有效性问题也经常受到争议。

将从法律规定和判例解读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1. 法律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的借贷关系未超过人民币五万元的,不适用贷款利息法定利率以外的借贷利率的约定,合同效力不受限制,即使借款利率超过法定利率的限制,合同仍然有效。

典当与小额贷款的区别

典当与小额贷款的区别

典当与小额贷款的区别随着国家对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关注,及《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政策,相继出台,全国大多省份开始试点实施,并批准成立了很多小贷公司。

这些小额贷款公司的迅猛发展,无疑为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难开辟了合法、合规渠道,但小额贷款公司“只贷不存”的业务范围限制,也成为其发展的最大障碍——缺少充裕的资金来源。

典当行作为既有历史渊源又带着市场经济特色的新型行业,随着国家商务部对典当行业的发展规划,呈逐年增长态势的发展成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亮丽的风景线。

由于典当行经营范围、操作流程等,基本类似小额贷款公司,身为有着悠久历史的典当企业,随着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新的挑战。

同时对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来说,根据自身的需求,判别二者的异同,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融资方式,显得更为重要。

现将二者的异同分析如下:一资本构成不同小额信贷,公司的注册资本往往在人民币5000万元或以上的较多,较大的城市,一般的小贷公司注册资金一般在1亿元左右,规模较大的注册资金在2亿元或以上占的比例不大。

典当行注册资本的规定比较详细,要求比较严格,典当行一般注册在1000万元或1500万元的较多,也有设立分支机构较多,规模较大,注册资金在亿元的,但占的比例不大。

小贷公司和典当行,都不允许吸收存款。

增加资本的方式,只能是增加注册资本或通过商业银行贷款。

小贷公司一般按注册资本或净资产的50%获得贷款额度,典当行一般按注册资金或净资产的100%获得商业银行贷款。

二客户群体不同小额信贷公司,按其当前的要求,主要是服务于三农,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村建设服务,因此,其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民和以农业为切入点的经营者或企业。

典当行的服务对象。

原则上是所有的自然人或不论是何种性质的企业。

只要是拥有合适的质抵押物品且质抵押物品的价值大于所要求的贷款数额,都可以成为典当行的客户。

从这一点上说,典当行的客户群要比小额信贷公司的客户群广得多。

典当行业中的短期借款与典当的区别与利弊

典当行业中的短期借款与典当的区别与利弊

典当行业中的短期借款与典当的区别与利弊典当行业是一种传统的金融服务方式,旨在为人们提供资金周转、解决临时资金需求的问题。

而典当行业中的短期借款和典当这两种方式在应对金融需求上有着不同的特点和利弊。

本文将深入探讨典当行业中短期借款和典当这两种方式的区别以及它们各自的利弊。

一、短期借款短期借款是一种短期资金借入的方式,它与典当相比,较为方便快捷。

通常情况下,借款人只需通过签署合同和提供一定的抵押品,即可以获得所需的资金。

短期借款的利弊如下:1. 利:快速获得资金。

短期借款通常无需经过复杂的程序和鉴定,借款人可以较快地获得所需的资金。

2. 利:灵活的还款方式。

借款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灵活的还款方式,在一定期限内偿还借款。

3. 弊:高额的利息和费用。

由于短期借款的风险较高和借款时间较短,因此通常会伴随着相对较高的利息和费用。

4. 弊: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

如果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法偿还借款,可能会面临丧失抵押品的风险。

二、典当典当是指将个人财产(通常是珠宝、艺术品等有价值的物品)抵押给典当行,以获得相应的资金,合同期满后偿还本金和利息,取回财产的一种金融服务。

与短期借款相比,典当有着独特的优势和劣势。

1. 利:利用资产实现资金周转。

借助典当,人们可以利用自己拥有的财产获得所需的资金,解决临时性的资金需求。

2. 利:相对较低的利息和费用。

典当行通常会根据抵押品的价值和期限比较低的利率来收取利息和费用。

3. 弊:可能丧失物品所有权。

如果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偿还借款,典当行有权将抵押品出售以偿还债务,借款人可能面临丧失物品所有权的风险。

4. 弊:可能存在估价不准确的风险。

典当行根据自身经验和判断对抵押品进行估价,存在一定的评估风险,可能导致财产价值被低估。

总结:短期借款和典当是典当行业中常见的资金借入方式,它们各自具有不同的特点和利弊。

短期借款快速方便,但利息和费用较高,同时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典当可以利用财产实现资金周转,相对较低的利息和费用,但可能丧失物品所有权,并存在估价不准确的风险。

典当(合同)的法律规定

典当(合同)的法律规定

典当合同的法律规定一、引言典当合同是指当事人通过协商一方向另一方提供财产作为抵押物来取得借款的一种合同关系。

典当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法律工具,它对于典当双方的权益保护和责任排列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典当合同中,法律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交易的公平、合法和有序进行。

本文将就典当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详细的探讨。

二、典当合同的成立典当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借款合同,其成立需要满足要件:1. 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典当合同的成立需要典当人和借款人之间的意思表示一致,即双方都表达了愿意达成典当合同的意思。

2. 主体资格根据《合同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典当人和借款人作为当事人,在缔结典当合同时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定金和抵押物的提供在典当合同中,借款人需提供一定的定金和抵押物作为典当的条件。

定金是借款人为了确保合同履行而提供的一定金额的钱款,而抵押物则是要典当的财产。

三、典当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典当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是双方在合同中所享有和承担的责任,主要包括几个方面:1. 典当人的权利和义务典当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定金和抵押物,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享有对抵押物的占有、管理和处分权利。

在典当合同中,典当人还有义务对抵押物进行妥善保管,并按照约定的时间返还定金。

2.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借款人有权取得借款,同时也承担保证借款本息的义务。

在合同期限内,借款人有义务按时还款,并保证提供的抵押物不受损坏或丧失,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典当合同的解除和违约责任根据《担保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借款人在典当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违约行为,典当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追究借款人的赔偿责任。

四、典当合同的法律保护典当合同在法律层面享有一定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 典当合同的合法性保护根据《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典当合同的成立和履行应当遵循法律的规定。

如典当合同违反法律等强制性规定,其效力将受到限制或无效。

典当行也会遇到处理绝当品清远典当与民间借贷的本质区别

典当行也会遇到处理绝当品清远典当与民间借贷的本质区别

典当行也会遇到处理绝当品清远典当与民间借贷的本质区别清远雄志企业成雄志简要:只有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有偿的,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

在典当业务实践中,存在典当行在典当借款合同没把利息和综合费分开,导致超过有关法律法规和办法规定的上限,会导致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的现象发生,因此,我们业务操作中一定要慎重对待。

典当行也会遇到处理绝当品后当户只能偿还本金,无能力偿还息费的现象,这种情况是有偿行为的特例,不能视同为无偿行为。

(一)典当与民间借贷都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典当业务是典当行与当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的典当借款合同、典当抵质押合同、办理了有关抵质押登记手续并开具了当票而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民间借贷是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在实践中出现的有些典当行的信用贷款,即只签订了典当借款合同没有办理抵质押手续、没有开具当票的行为,在法院审判的案例中往往都会作为民间借贷而判决,即只支持返还本金和支付借款期间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的利息。

但无论是典当还是民间借贷的债权债务关系都是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关系一旦形成便受法律的保护,但典当行的信用贷款行为是违反典当管理办法的。

(二)当票是典当行与当户之间的借贷契约,是典当行向当户支付当金的付款凭证。

典当行和当户就当票以外事项进行约定的,应当补充订立书面合同,但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典当管理办法的规定。

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

借贷双方是否形成借贷关系以及借贷数额、借贷标的、借贷期限等取决于借贷双方的书面或口头协议。

只要协议内容合法,都是允许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因此,典当业务与民间借贷的区别还在于是否开具了当票,同时典当行与当户之间当票以外进行约定的,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民间借贷的条件相对宽松,只要内容合法就受法律保护。

典当行业中的房产典当与银行贷款对比

典当行业中的房产典当与银行贷款对比

典当行业中的房产典当与银行贷款对比在现代社会中,房产典当和银行贷款是常见的借贷方式。

典当行业作为一种非银行金融行业,为借款人提供了一种抵押贷款的选择。

与此同时,银行贷款作为传统的金融机构提供的借贷服务,也备受人们青睐。

本文将对典当行业中的房产典当与银行贷款进行对比,探讨其异同点和适用场景。

1.贷款方式房产典当是典当行业中的一种常见贷款方式,借款人将房产作为抵押物,向典当行借款。

银行贷款则是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相应的担保或信用背书。

2.利率和费用房产典当的利率通常较高,因为典当行业的资金成本较高,也需要考虑抵押品的安全保障。

同时,典当行还会收取一定的典当费用作为服务费。

而银行贷款的利率相对较低,因为银行拥有更为稳定和廉价的资金来源。

3.申请流程和要求房产典当的申请流程相对简单,借款人只需提供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经过评估后即可完成借款。

银行贷款的申请流程则相对复杂,需要提供借款人的个人资料、财务证明、担保等一系列文件,并需要经过银行的审批程序。

4.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房产典当通常是短期贷款,贷款期限一般在数月到一年之间。

还款方式灵活,可以一次性归还或分期还款。

而银行贷款则可以有较长的期限,例如数年或数十年。

还款方式通常为等额本息还款,每月还款金额固定。

5.风险和权益保障房产典当的风险相对较高,如果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典当行有权处置抵押物。

借款人同时存在丢失抵押物的风险。

而银行贷款的风险相对较低,银行有完善的追偿机制,并且借款人的房产并不用于贷款过程中的实际交易。

6.适用场景房产典当适用于短期急需资金的情况,例如经营周转、紧急救急等情况。

它相对较为灵活,手续简单,适合需要快速解决资金问题的人群。

而银行贷款适用于购房、创业、投资等需要大额长期资金支持的情况。

银行贷款具有更低的利率和较长的还款期限,适合需求较为稳定的借款人。

综上所述,典当行业中的房产典当和银行贷款在贷款方式、利率和费用、申请流程和要求、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风险和权益保障以及适用场景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

典当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效力的认定

典当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效力的认定

典当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效力的认定引言在典当行与借款人之间签订借款合同时,要确定借款合同的效力。

本文将讨论典当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效力的认定问题。

一、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根据《合同法》,合同是自愿订立的平等协议,经当事人的一致意思表示,将财产关系调整为依法确定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借款合同作为一种典型的合同形式,也具有法律效力。

二、典当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效力的认定标准在典当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中,如果合同双方是具体的自然人或法人,且合同目的合法、合同内容明确、合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那么该合同将具有合法的法律效力。

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了《合同法》之外,还有一些相关法律法规对典当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效力的认定做出了具体规定。

1. 典当法根据《典当法》,借款合同应当是书面形式,并应详细记录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等相关信息。

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合同,并在合同上进行签章确认。

借款合同如符合这些法律规定,将具有法律效力。

2. 民事诉讼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借款合同作为一种法律关系,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表明借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并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

四、借款合同效力的认定举例例一:甲方(典当行)与乙方(借款人)在书面形式下签订借款合同,合同明确规定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并经双方签章确认。

该借款合同符合合同法、典当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例二:甲方(典当行)与乙方(借款人)口头约定借款事宜,但并无书面合同记录,也未进行签章确认。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才具备法律效力。

因此,该口头约定无法认定为有效的借款合同。

结论典当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在符合法律要求(如合同法、典当法等)的情况下,具有法律效力。

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当事人应当确保合同内容明确、形式符合法律规定,以确保合同效力有效。

同时,如果借款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典当行无放贷资质 借贷(合同)被判无效

典当行无放贷资质 借贷(合同)被判无效

典当行无放贷资质借贷合同被判无效引言近年来,随着典当行的兴起和发展,典当业务也在日常生活中变得越来越常见。

然而,一些典当行在开展业务时,存在放贷资质不合规的问题,导致借贷合同的法律效力受到质疑。

本文将对一起典当行无放贷资质导致借贷合同被判无效的案例进行分析,并探讨相关的法律规定。

案例分析某市一家典当行在开展业务时,未经取得放贷资质,却与客户签订借贷合同。

在一次借贷纠纷中,借款人拒绝偿还借款,将典当行告上了法庭。

法庭审理认定,该典当行无放贷资质,其与借款人签订的借贷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因此判决借贷合同无效,借款人无需偿还所借款项。

法律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典当行需要取得放贷资质才能开展放贷业务。

以我国《典当法》为例,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典当行应当依法办理登记,获得放贷资质。

典当行未取得放贷资质,不得开展放贷业务。

此外,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民事活动的法律效力由法律规定确定。

而根据《典当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典当行无放贷资质开展放贷业务属于违法行为,因此与其签订的借贷合同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影响及建议典当行无放贷资质导致借贷合同被判无效,对于典当行和借款人双方都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对于典当行而言,没有放贷资质开展放贷业务不仅导致所做的借贷合同无效,还可能面临法律追责。

因此,典当行在开展业务前应该妥善办理登记手续,确保获得放贷资质。

同时,典当行也应该依法经营,注重合规,避免违法行为对自身带来的不良后果。

对于借款人而言,如果借贷合同被判无效,意味着借款人无需偿还所借款项。

然而,借款人在选择合作典当行时应谨慎选择,确保典当行具备放贷资质,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论典当行无放贷资质开展业务,所签订的借贷合同在法律上无效。

典当行应合规经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取得放贷资质后方可开展放贷业务。

借款人在选择合作典当行时也应审慎选择,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只有典当行和借款人共同遵守法律规定,才能有效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和金融交易的安全性。

典当与贷款的区别

典当与贷款的区别

典当与贷款的区别
在个人资金需要周转而手里资金又不够充裕的时候,可以考虑到银行贷款或者到典当行典当。

那么,典当和贷款有什么区别呢?
典当与贷款,主要有以下几点不同:
1、贷款可以没有实质物品,凭借信用贷款,而典当则不可以,典当必须要有有价物质作为典当物才能进行;
2、利率不同。

银行收费一般年利息6.8%左右,典当行年化利率在60%左右;
3、期限不同。

银行贷款通常短中长期贷款都可以做,而典当往往只做短期融资,典当物典当时间通常不超过1年;
4、放款速度。

由于银行审核严格,因此银行贷款往往放贷时间都比较长,而典当行审核速度很快,通常一天以内即可完成融资。

5、资金来源不通过。

典当行贷款得钱是出自典当行自身的资产,银行贷款的钱出自储户。

典当行业的资金来源了解典当机构的运作模式

典当行业的资金来源了解典当机构的运作模式

典当行业的资金来源了解典当机构的运作模式典当行业是一种古老而特殊的行业,一直以来都扮演着资金流通和消费需求的重要角色。

典当行业的资金来源多元化,除了客户的抵押品和借款利息外,还包括其他的经济活动和合作关系。

同时,典当机构的运作模式也在不断发展和创新。

本文旨在探讨典当行业的资金来源,并深入了解典当机构的运作模式。

一、资金来源1. 客户抵押品:典当行业的主要资金来源是客户抵押的贵重物品。

客户在急需资金的情况下,可以将贵重物品抵押给典当机构,以获取相应的借款。

例如,客户可以将珠宝、名表、艺术品等物品作为抵押,从而得到所需资金。

典当机构会对这些物品进行评估,并根据其价值来确定借款额度。

2. 借款利息:除了客户抵押品外,典当机构的资金来源还包括借款利息。

借款利息是典当行业的盈利来源之一,在借款期限内,客户需要按照一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这些利息也是典当机构的重要收入之一,能够帮助机构维持正常的运作。

3. 投资与融资:在一些情况下,典当机构还可以通过投资与融资来获取资金。

典当机构可以将一部分资金用于投资各种项目,并通过投资收益来增加资金流动性。

同时,典当机构也可以通过融资来获取资金,例如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合作,以获得更多的借款额度。

二、典当机构的运作模式1. 评估与鉴定:典当机构在接收客户抵押品后,会进行评估与鉴定工作,以确定物品的价值和可贷款额度。

典当机构通常会聘请专业的鉴定师对贵重物品进行评估,并根据鉴定结果来制定借款方案。

2. 借款与抵押:在完成评估与鉴定后,典当机构会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抵押手续。

借款合同明确了借款金额、利率、借款期限和还款方式等重要条款。

客户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抵押物的相关证明材料。

3. 安全储存与保险:典当机构在接收抵押品后,会将其安全储存于专门的保险保管库中,确保物品的安全与完整性。

同时,典当机构会为抵押品购买相应的保险,以应对潜在的风险。

4. 还款与赎回:借款期限结束后,客户需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时间进行还款。

房地产典当与民间借贷的区别与相互关系

房地产典当与民间借贷的区别与相互关系

房地产典当与民间借贷的区别与相互关系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典当和民间借贷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涉及的金融活动。

尽管这两种形式都是民间信贷的一部分,但它们在一些关键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本文将从法律地位、利率水平、资金来源以及风险程度等方面,对房地产典当和民间借贷进行比较分析,并探讨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首先,从法律地位来看,房地产典当和民间借贷的法律地位有着明显的差异。

房地产典当是依法登记的一种抵押方式,其合规性高,受到法律保护。

典当机构在典当业务中承担着监管责任,有明确的经营规范和流程。

与之相反,民间借贷通常是私下协商的一种借贷行为,没有特定的法律登记手续,法律保护较为薄弱。

借贷双方自主约定利率、还款方式等方面,但违约风险较高。

其次,利率水平是区分房地产典当和民间借贷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房地产典当的利率相对较低,通常在合理的范围内,由于担保物的价值相对较高,典当机构可以通过充分抵押物来保障本金和利息的安全。

相比之下,民间借贷的利率较高,由于没有特定的担保物,借贷风险较大,借款人往往需要承担更高的利率成本以应对潜在的风险。

此外,民间借贷的利率往往受市场供求关系和借贷双方的谈判能力等影响较大,波动性较大。

第三,资金来源也是房地产典当和民间借贷之间的显著区别。

房地产典当的资金主要来自典当机构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因此典当机构通常会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典当机构也可以通过资本市场融资,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

相反,民间借贷的资金来源主要集中在社会各个角落,来自于个人储蓄、闲散资金等。

由于资金来源分散,民间借贷的规模和风险控制能力相对较弱。

最后,房地产典当和民间借贷在风险程度上也存在不同。

房地产典当的风险较为可控,因为典当机构会通过专业的评估来确定担保物的价值,并在合同中明确借款人的还款义务。

同时,由于法律登记手续的存在,典当机构拥有对抵押物的优先权,能够在借款人出现违约情况时迅速处置抵押物来保障自身权益。

从典当与民间借贷的区别看典当成立的要件

从典当与民间借贷的区别看典当成立的要件

典当定义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 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 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
实质
是指具备典当经营资格的主体与相对人之间的一种附担保物权 的借贷法律关系。换言之,须有借贷债权与相应的担保物权, 两者结合,称为典当。
典当与民间借贷的联系
主要体现在典当行从事民间借贷行为
1 不存在任何担保的信用贷款行为(典当26条4款) 2 从事不符合典当业务范围的抵质押借款及仅有保证担保借款行为
抵押方式
典当与民间借贷的区别
典当是以动产和不动产作为质押,而民间借贷通常是无论抵押贷 款还是无抵押贷款,均可。往往需要凭借借贷双方关系,信任度 而定
从典当与民间借贷的区别看典当成立的要件
主讲人——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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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伴随民间借贷市场的日益活跃,典当业务中发生的法律纠纷 中,存在有的典当行没有严格按照《典当管理办法》及有关 的规范操作,导致人民法院在典当借贷纠纷判决中只维持民 间借贷的本金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利息的案例日 益增加,防范典当行在典当业务中典当业务民间借贷化的风 险,避免典当业务在法院判决中按民间借贷判决而导致的息 费损失,使典当企业经营收益最大化。
民间借贷
定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 见》第一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 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 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可见民间借贷是指公民 之间、公民与法人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 纷三种情形
民间借贷
无效情形
(一)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二)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三)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2024年-典当合同与借款合同区别有啥(特殊应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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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合同与借款合同区别有啥甲方(出借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借款,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借款,并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借款金额及用途1.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人民币(大写):____万元整(小写):¥____元整的借款。

1.2乙方同意将该笔借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期限2.1本借款的期限为____个月,自甲方实际将借款金额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计算。

2.2乙方应在借款期限届满之日一次性偿还甲方的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3.1本借款的月利率为____%,按月计息。

3.2乙方应在每月的____日支付当月的利息,直至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四、还款方式4.1乙方应在借款期限届满之日一次性偿还甲方的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4.2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将还款金额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五、逾期还款5.1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乙方应按照逾期金额的____%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5.2逾期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逾期金额×逾期天数×逾期违约金比例。

六、提前还款6.1乙方有权在借款期限届满之前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借款本金及利息。

6.2提前还款的,乙方应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并按照提前还款日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支付。

七、合同解除7.1在乙方未按时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7.2在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约定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八、争议解决8.1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

8.2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年-典当合同与借款合同区别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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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合同与借款合同区别有什么合同编号:_______甲方(典当人):________________地质: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地质: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鉴于:1.甲方是一家依法注册成立的典当公司,拥有典当业务所需的资质和许可;2.乙方是一家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因经营需要,希望从甲方处借款;3.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典当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典当服务。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典当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提供典当服务,乙方接受典当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典当物(1)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

1.2乙方保证,典当物为其合法所有,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债务负担及其他法律纠纷。

第二条典当金额及期限2.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典当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

2.2典当期限为_______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典当费用3.1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典当费用,包括:(1)保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2)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_______%计算;(3)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

3.2典当费用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月支付,每月_______日前支付当月典当费用。

第四条典当物的赎回4.1乙方有权在典当期限内,随时向甲方赎回典当物。

(1)典当金额;(2)典当费用;(3)逾期罚息:________________。

4.3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赎回典当物的,甲方有权依法处理典当物,所得款项用于偿还典当金额、典当费用及逾期罚息。

典当和借贷,到底如何区分?

典当和借贷,到底如何区分?

典当和借贷,到底如何区分?■常德晚报记者谭明通讯员姚平高远【案例】典当借款逾期不还典当公司主张还款并诉请综合费2016年,市民蒋先生与A典当公司签订了《动产典当借款合同》,双方约定,蒋先生自愿将B公司的一台价值170余万元的C机器作为当物向A公司借款100万元。

当物的担保范围包括当金、利息、综合费、违约金等。

借款周期为2016年7月到10月,月综合费为1.8%。

A公司一次性扣除典当期限内3个月的综合费5.4万元。

此外,B公司为这次借款的保证人。

为确保蒋先生与A公司的典当合同履行,B公司以C机器作为质物向A公司借款,并同意接受前述动产为主合同项下之担保。

同时,双方还约定,质物由A公司指定的第三方占有和保管,B公司自愿将抵押物的所有权证书或使用权证明文件的原件交A公司保管。

当年7月,A公司向蒋先生账户里打款94.6万元。

典当借款期满后,蒋先生续当了一回,但支付了相应的利息和综合费后,再未支付任何费用。

去年10月下旬,A公司将蒋先生、B公司一并告上法院,要求其偿还借款本息、综合费共计115万余元,并且支付其他相应费用。

【判决】质物未移交质权人不成立典当关系诉请综合费被拒武陵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庭审中,蒋先生、B公司均主张A公司的诉讼请求应该是借贷关系,并非典当关系。

武陵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A公司与B公司在《动产质押合同》中约定,A公司指定第三方占有和保管质物,而根据担保法规定,“抵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在该案中,质物并未移交,故质押合同未生效。

据此,因典当关系的成立前提必须存在质押或抵押,故不成立典当关系。

A公司与蒋先生之间形成的是借贷关系,此种借贷关系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

同时,由于综合费是基于典当关系而存在,故A公司请求综合费并未获得法院支持,A公司向蒋先生的借款应为94.6万元。

法院经重新核算,确认蒋先生还欠A公司本金89万余元。

日前,武陵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蒋先生向A公司偿还本金89万余元及利息,B公司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典当借款合同

典当借款合同

典当借款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目的本典当借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是由借款人和放款人(以下合称“双方”)就借款事项达成的协议,依法具有合同效力。

第二条合同条款解释本合同所述的相关名词及注释如下:1. 借款人:指向放款人借款的一方。

2. 放款人:指向借款人提供借款的一方。

3. 借款合同:指双方就借款事项达成的协议。

4. 典当物:指借款人向放款人提供作为抵押或担保的财物。

5. 借款金额:指放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借款数额。

第二章借款条款第三条借款金额和期限1. 放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金额为【借款金额】元。

2. 借款期限为【借款期限】个月,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利率及还款方式1. 借款利率为【借款利率】%。

2. 还款方式:(1)一次性还款:借款人应在借款到期日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

(2)分期还款:借款人应按每期应还款额及还款日按时还款。

第五条提前还款1. 若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向放款人支付剩余未偿还本金的【提前还款违约金比例】%作为提前还款违约金。

第三章典当条款第六条典当物提供1. 借款人应向放款人提供典当物,作为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或担保。

2. 典当物的详细描述、数量和状况应在附件中明确列出。

第七条典当物保管1. 借款人应将典当物交付放款人保管。

2. 放款人应妥善保管典当物,防止遗失或损坏。

第八条抵押权及优先权1. 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将典当物设立抵押权,以保证借款本息的偿还。

2. 若借款人未能按时归还借款本息,放款人有权依法行使抵押权及相关优先权。

第四章违约责任第九条借款人违约责任1. 若借款人未按时足额还款,应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率】%作为违约金。

2. 若借款人丧失典当物或严重损坏典当物,应按典当物市场价值的【违约金比例】%赔偿放款人损失。

第十条放款人违约责任1. 若放款人未按时提供借款,应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借款金额的【违约金比例】%。

第五章争议解决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典当公司担保借款合同纠纷

典当公司担保借款合同纠纷

典当公司担保借款合同纠纷引言:典当公司作为一种金融机构,以提供抵押贷款为主要业务,与借款人签署的担保借款合同是保障借款安全的重要法律文件。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担保借款合同纠纷也时有发生,给双方当事人带来了很大的经济纠纷。

本文将就典当公司担保借款合同纠纷进行讨论,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应对类似的纠纷情况。

一、典当公司担保借款合同概述担保借款合同是典当公司与借款人之间签署的合同文件,其中典当公司扮演担保人的角色,为借款人提供贷款,并以借款人提供的担保物作为抵押。

该合同具体约定了借款的数额、借款期限、利率、担保物的类型和评估价值等重要内容。

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应当遵守民法及相关法规,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二、典当公司担保借款合同纠纷案例1. 担保物评估价值争议在典当公司担保借款合同中,担保物的评估价值是一项重要的约定。

然而,由于不同评估机构的评估标准和方法不同,可能导致对担保物价值的争议。

当借款人认为典当公司对担保物价值评估不合理时,可能引发纠纷。

2. 借款金额与实际到账金额不符典当公司在审批借款时,通常会根据借款人提供的担保物价值和信用情况来确定借款额度。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发生审批额度与实际到账金额不符的情况。

如果借款人对此有异议,也可能引发合同纠纷。

3. 利息计算及支付方式争议利息计算和支付方式是典当公司担保借款合同中的重要条款之一。

但是,由于利率计算方式和支付周期等问题,可能导致双方在利息方面产生分歧,从而引发纠纷。

4. 违约责任的约定在担保借款合同中,双方通常对违约责任进行约定。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担保公司与借款人之间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违约责任,也可能成为纠纷的焦点。

三、担保借款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在典当公司担保借款合同纠纷中,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争议:1. 协商解决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双方共同商定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补偿措施。

协商解决是一种经济高效且自主的解决纠纷方式,被广泛运用于担保借款合同纠纷中。

典当行的借款合同

典当行的借款合同

典当行的借款合同典当行作为一种传统的贷款方式,一直以来都在为人们提供着方便和帮助。

而典当行所依赖的一个重要文件就是借款合同,它承载着借贷双方之间的权益和责任,保障了双方的利益。

一、借款合同内容借款合同是典当行与借款人之间的法律文件,作为一种约定,它规定了借款人所需贷款的金额、利息、借款期限等具体事项。

此外,借款合同通常还包括抵押品的明细以及所有权的转移方式等补充条款。

借款合同的内容应该能够清楚地反映双方的意愿,避免引发纠纷。

借款合同需要表明借款人的个人信息,如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以便典当行在必要时与其取得联系。

同时,典当行也需要提供自身的基本信息,如名称、地址、营业执照等。

二、利率和借款期限借款合同中涉及的两个重要因素是利率和借款期限。

利率是借款人需要支付的利息,它的确定通常与贷款金额、借款期限和抵押物的价值有关。

借款期限是指借款人与典当行约定的借款归还时间,可以根据实际需求灵活确定。

三、抵押品与所有权转移方式借款合同明确约定了抵押品的种类和数量,并要求借款人提供真实有效的抵押物作为贷款的担保。

典当行有权对抵押品进行评估,并按照约定的方式存放、保管。

在借款合同中还应明确约定所有权的转移方式,以便在发生逾期违约时典当行能够依法处理抵押物。

四、违约责任与解决纠纷方式借款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各方在违约情况下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逾期还款的罚息、违约金等。

借款合同还应明确约定解决纠纷的方式,可以选择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解决。

五、保密条款与合同变更借款合同中通常还包括保密条款,确保借款人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此外,当双方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调整时,应明确约定合同变更的程序与方式。

典当行的借款合同作为一份法律文件,在贷款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

借款人在签署借款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其中的条款内容,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对于典当行而言,严格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内容来运营,合理保护借款人的权益,是其依法经营的基本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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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与借款合同的区别
篇一:典当借款协议
合同履行地:北京
[]年[房]字典第[]号
典当借款协议
当户(甲方):
证件名称及号码:住所:联系电话:
典当行(乙方):北京市乾隆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长江西路184号联系电话:
甲方因业务经营需要增加流动资金,向乙方以房产抵押典当借
款。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典当管理办法》和其他
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为此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典当借款当金为人民币(丫元),典当借款时间个月,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

典当期间当金的月综合费用率为:、月利息率为:。

典当期届满前三日内甲方与乙方协商,在缴清前期费用后经乙方同意
可以办理续当,续当需签订《续当合同》。

第二条、典当期满或续当期满后如果甲方逾期还款或逾期办理续当手续的,乙方按每月当金的收取甲方逾期期间的综合费用,并按每月当金的收取甲方逾期期间的利息,另
甲方承担逾期期间每天逾期款项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第三条、甲方抵押典当借款的当金用于,甲方承诺不挪作它用。

第四条、甲方以提供抵押。

抵押期间及未还清乙方款项之前甲方不得挂失、变更房屋产权,不得变卖、转让、变更房屋所有权,不得变更、转让、出让公司股份权,不得减少注册资本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共同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甲方无条件给予配合,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确保产权清晰无经济纠纷和法律纠纷,如因产权纠纷和法律纠纷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本协议如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后,甲
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则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对公证债权文书的
强制执行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见第号当票和[]年[房]字典第
[]号《房地产抵押合同》。

如需要作补充约定的,由双方协商后可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若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被司法或行政机关确认无效后,甲方
篇二:典当借款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典当(借款)合同
承典人:成都市同兴典当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武候祠大街238号
联系电话:
出典人:
身份证号:
住所(址):
联系电话:
出典人因其所需向承典人申请典当业务,经双方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
权利、义务。

现特制定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履行。

一、出典人将以下第种作为当物典当给承典人:
1、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作为
当物质押给承典人;
2、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位于屋产权(产权证号为使用性质为:,
面积为:川)作为当物抵押给承典人;
3、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位于土地(土地证号为:,土地
面积为土地使用年限为:,土地性质为:)作为当物抵押
给承典人;
4、出典人以其位于的
在建工程(国土证号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
为:)作为当物抵押给承典人;
5、出典人以其所享有的的
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给承典人。

6、其他:
二、当物估价金额由
双方协商确定为:万元。

(当物

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出典人确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出典人承担。


三、当金数额双方协商确定为万元。

四、日起至年月
五、承典人向出典人收取典当综合费用,典当月综合费率为当金数额
的%出典人于每月的日支付给承典人。

典当当金利息按当金数额的%的月利率计算,出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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