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教育和义务教育不能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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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教育和义务教育不能混为一谈
各地可根据自身的条件和民众需求,适当实施幼儿教育和高中教
育的免费和普及,但不能匆忙纳入义务教育,不能用一个标准强迫实施。
把高中或幼儿园纳入义务教育,这个要求在几年前国家教育规划
纲要征求意见的时候就有人提出过,然后在各种不同场合实行过多次
辩论。今年两会,依然有很多代表委员注重这个话题,说明还有进一
步讨论的必要。
为此,必须首先说清楚什么是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是根据宪法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
的国民教育。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
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公益性、规范性的基本特点。规范性要求在全国范
围内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包括要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
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标准等,并
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
现在很多学者提出将幼儿教育或高中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很多是
从这个学段的教育缺少经费的角度提出来的,认为纳入义务教育就会
有更多的或更有效的经费保障;或者认为既然现在政府财政有保障,
就应该用于延长义务教育的年限。
岂不知这种想法只顾及到义务教育的一个特性,而忽视了它的强
制性和规范性。强制性与规范性是不能任意延长的,延长了可能就会
违背了人的天性,不利于人的成长发展。对于3至6岁的幼儿来说,
主要的活动是游戏,不适合用规范和强迫,不可能制定出统一的标准。到了高中阶段,经历过叛逆期的孩子,各种优势潜能的差异发展已经
表现出来了,实行统一的课程或强迫教育事实上也不可行。在教学实
践中,初中二年级后辍学率、厌学率的上升就是某种实证依据。那些
辍学的孩子学校“关”不住,家长也管不住,唯有学校实行适合其天性的多样化教学,让他们找到归属感,才是对他实行了有效的教育。
其实,那种认为只有把义务教育往上扩大到高中,往下提前到学前教育阶段才能明显提升人的受教育年限的想法,能够理解但值得商榷。在作者看来,义务教育年限延长甚至是违背人的成长和发展规律的。正因为此,日本以前延长义务教育年限若干年后又不得不缩短义务教育年限。美国各州的义务教育年限不同,也以9年为最普遍,全世界范围内也是以9年义务教育为主流。这绝不是偶然,而是因为人的成长发展的阶段性以及自主与规范、标准之间的限定性,决定着义务教育不能想当然地延长。
至于有些地方政府说幼儿教育、高中教育的经费投入不足,这完全能够通过政策调节增加投入,完全能够实行免费,但免费教育不等于义务教育,普及教育也不等于义务教育。事实上,正如高等教育的经费投入并非因为《高等教育法》,高中阶段的经费投入也不必指望把高中纳入义务教育。即便政府要普及高中和幼儿教育,也并没有必要把高中和幼儿教育纳入义务教育。
在作者看来,是否纳入义务教育,需要考虑的第一个因素是,是否更利于学生的成长发展,是否符合儿童的天性。然后才是考虑到经费、社会需要等其他因素。一些地方高中的债务负担沉重,恰恰是此前过于急功近利提升高考升学率的后遗症,如果再盲目延长义务教育的年限,或是将十二年义务教育政策的成绩作为地方政府的重要考核指标,则背离了教育的宗旨和规律。
简来说之,各地可根据自身的条件和民众需求,适当实施幼儿教育和高中教育的免费和普及,但不能匆忙纳入义务教育,不能用一个标准强迫实施,而是要留给家长、幼儿园、高中学校,尤其是学生多样化自主选择的空间。即便是普及和免费,各地也要量力而行,不具备条件,没有解决好当地农村教育和教育均衡问题的地区,就不能在政绩的驱动下匆忙上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