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2010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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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发放小 企业贷款按增量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对中小企业不良贷款按损失额 给予适度风险补偿。 18.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各县市区都要设立财政出资和企业、个人 联合组建的多层次融资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综合运用风险补偿、奖 励补助或资本注入等方式,提高担保机构对民营企业融资担保能力。 担保机构要重点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服务。积极帮助担保机构争 取国家免征营业税政策。进一步完善财产抵押制度和贷款抵押物认定 办法,扩大抵押担保物范围。凡是法律不禁止、评估价值较合理、权 属较清楚的财产都可以进行贷款抵押。积极采取动产、应收账款、仓 单、股权、知识产权质押和林权抵押等新型担保抵押贷款方式,缓解 中小企业贷款抵质押不足的矛盾。各县(市、区)都要建立“过桥还 贷”资金,作为信用担保的补充,为结构调整中的中小企业按时还贷 续贷提供接力资金支持。 19.发挥政策和财政资金导向作用。按照鲁政发[2009]127 号文件 要求,充分发挥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导向、调控作用,支持中小企业发 展。各级税务部门要加快小微企业“三、五、二”税收政策和其他涉 及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在科学预测 当地中小企业结构调整项目投资和产业集群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将中 小企业的建设用地需求,与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保障项目 用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一致。 在制定和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 要将中小企业发展和结构调整用地需求纳入其中, 增加对科技含量高、 资金密集型中小企业用地供应,同时安排一定数量建设用地,以租赁 方式供中小企业使用,并为中小企业发展作好土地查询、登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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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与淘汰落后设备和产能同步进行的原则, 指导企业研究市场、研究行业发展趋势,把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 提高技术含量作为技术改造的主要内容, 抓好项目的凝练和投入保障, 抓好为大企业配套的零部件项目、上下游配套的专精特新项目。筛选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潜力大、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项目, 编制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导向计划,优先安排中小企业 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优先通过“政银企”合作平 台实现技改项目的顺利完成。 9.推进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以“中国中小企业山东网和德州网” 为依托,建设全市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和信息化应用平台。引导中 小企业利用信息技术提高研发、管理、制造和服务水平,提高网络市 场营销和售后服务能力。实施百家企业示范带动工程,每年培育 20 家 信息化示范企业和民营经济信息化服务示范单位,列入省扶持计划。 10. 抓好千家中小企业培育提升。推动我市民营企业与跨国公司、 央企、知名民企的战略合作,提高协作配套能力,引进先进管理技术 和资金,实现裂变式发展。抢抓“南融北接”机遇,大力发展配套服 务业、加工业。每年至少有300家小企业提升为规模企业。建立万家民 营企业信息库,对符合国家产业支持政策、企业产品好、发展潜力大 的企业纳入信息库,重点调度和帮扶。 四、科学管理,全面提升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素质 11.加强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设。按照科学、规范、精细、效能的 要求,引导中小企业加强管理,建立财务、质量、计量、标准化、节 能、安全、用工等各项管理制度。按照《公司法》要求,完善法人治 理结构,引导企业突破产权结构的单一性,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鼓
德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 意 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发[2009]36号文件和鲁政发[2009]127号文件, 进一 步加快我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结合德州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提高认识,实现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新突破 1.充分认识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 位。《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山东省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把促进民营经 济和中小企业发展作为关系经济、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任务。 德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历史和实践证明,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最具创 新意识和创业激情, 充满生机与活力, 具有高成长性, “顶天立地” 是 、 “铺天盖地”的基础,是调结构、转方式的主力,是低碳经济、循环 经济的载体。目前,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占 GDP、上缴税金占地方财 政收入、从业人员占城镇职工总数三项比重均达到 85%以上,成为经 济增长的主体、财政收入的主体、干群收入增加的主体和扩大就业的 主体。深度实施“民营推动”战略,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市民营经济 优势和特色,有利于增加各级财政收入和群众收入,有利于增强发展 潜力和后劲,有利于推进新农村和重大项目建设,有利于转变干部作 风,有利于提高党委、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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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即从初加工、粗加工为主的传统制造业向深加工、精加工、 高科技、高附加值为主的先进制造业转变,从发展传统商贸业向发展 现代服务业转变,从高耗能、高污染、资源型产业产品结构向环保型、 节约型、循环式产业产品结构转变,从小规模、分散化生产向大规模、 集群化发展转变。国家、省、市政策扶持重点:(1)中小企业、农产 品深加工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2)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 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3)特色产业集群、特色产业园区、特色 产业乡镇建设; (4) 中小企业网络营销系统建设和各类展览促销活动; (5)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服务;(6)中小企业经理人、高层管理者、 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培训;(7)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助和奖 励;(8)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等。 5.以“新、特、优”产业引领结构调整。根据鲁政发[2009]127 号文件要求,继续实施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示范工程和特色产业提升计 划。按照超前规划、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用地集约、生态环保、错 位发展的原则,突出优势和特色,以市场为导向,以龙头企业为依托, 着力培育和发展一批特色明显、链条紧密、体系完整和市场竞争力强 的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产业群体。推进加工制造型产业集群向创新型 集群发展,加快提升在全国产业链中的分工地位。发挥传统产业特色 优势,主动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延伸产业链条。注重引导产业内 部形成专业化分工和配套协作,鼓励产业龙头与大型企业开展多种形 式的经济技术合作,建立稳定的供应、生产、销售等协作关系,创造 差异化竞争优势。鼓励龙头企业对上下游相关企业进行重组、改造、 分离,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方式,加快形成一批专 业化配套企业。各县市区都要按照区域特色鲜明、经济结构优化、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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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按照市场机制参股、入股、兼并、联合、重组,实施资本运营,实 现低成本扩张。市里每年重点抓20家现代管理制度示范中小企业。 12.健全信用评价管理机制。 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机 制和评价体系,完善征信系统,引导民营企业建立良好的信用记录, 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税法遵从度低和质量、节 能、环保管理差的企业不能评为先进,不能授予荣誉称号。 13.加快员工素质培训提升。坚持引进与培养并重、培训企业家和 培训技能人才并重,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培训 工作。扶持和培育一批实力雄厚、信誉良好、业绩突出的专业培训机 构,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企业发展需求的人才培训体系。帮助企业充 分利用京津济人才资源优势,搞好人才对接和交流活动,引智生财, 借脑发展。开展百千万人才培训,即和中央党校、清华大学、浙江大 学等院校联合组织培训100名企业家, 组织1000家民营企业负责人进行 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培训, 引导县市区组织开展10000名技术工人职业技 能培训。 五、加强领导,优化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14.加强领导高效服务。 按照鲁政发[2009]127 号文件的统一部署, 县市区都要成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民营经济和中 小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及时制定解决方案和政策措施。各级都要把 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工作纳入重要议程,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大力 推进。市、县两级民营经济职能部门要强化力量、完善机制、明确责 任,狠抓落实。各级各部门和县(市区)、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 要站在巩固执政基础、培植主体税源、促进干群关系和谐的高度,千 方百计推动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大发展。每年底召开全市民营经济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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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链条完整、支撑体系健全、配套功能完善、环境友好、质量过硬、 市场竞争力强的要求,抓好一批示范性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 6.在乡镇、社区层面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上实现新突破。特 色产业镇(村)、民营企业集中区、创业辅导基地是中小企业转方式、 调结构的重要载体。要引导特色产业镇(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 软硬环境和条件,提高吸引力和集聚力。采用产业链接点带动、品牌 促动、市场拉动等多种模式,做大做强民营企业集中区和创业辅导基 地。全市每年选择 30 个特色产业乡镇、100 个民营企业集中区、30 个 民营经济创业辅导基地,实行重点帮扶、动态管理。 三、强化措施,推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方式转变 7.建立以中小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 支持民营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合作建立技术创新联盟、行业和 企业技术中心,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和新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创 新。鼓励建立高层次的技术研发中心、产品检测中心、模具中心、产 业信息中心、人才培训中心等公共技术服务机构,努力满足企业的共 性技术需求、公共服务需要,实现技术、人才、信息等资源共享。鼓 励中小企业自主开发专利新产品和引进专利技术,加快发明专利和实 用新型专利新产品的产业化。鼓励中小企业加快品牌建设,争创著名、 驰名商标和名牌产品。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 国际标准的制定,积极申请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市 里每年培育 20 家科技示范中小企业、20 家行业小巨人企业。建立民 营经济技术信息库,对民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品牌后备资源、重大 攻关技术难题、技术专利、产权交易实行入库管理服务。 8.加快技术改造步伐。按照抓企业集约化生产和节能减排同步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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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任务艰巨而光荣。不少民营经济和中 小企业起点、从业人员素质相对较低,面广量大、门类众多、且不断 衍生,其产业水平、产品水平、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差异性大; 结构不合理,自主创新能力弱,部分产能落后、过剩;融资难、担保 难、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发 展正处在一个不断分化、组合、积聚的过程。随着在全市经济构成中 所占比重不断提高,我市经济要转方式、调结构,推进工业化、城市 化进程, 就必须把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作为突破口和着力点。 3.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总体要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 观,充分利用国际金融危机形成的倒逼机制,大力推进“民营推动” 战略。各级、各部门要把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发展和结构调整纳入 转方式、调结构的总体规划,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支撑点和 结构调整的一个重要带动面,通过市场机制和规划导向、产业政策、 技术装备政策、行政监控等多种调控手段,促进结构调整。要把民营 经济和中小企业作为乡镇社区建设支撑和乡镇财源建设支柱,深挖乡 镇层面民营经济发展潜力,持续抓好特色产业乡镇、产业园区、民营 企业集中区、创业辅导基地、成长型中小企业等工作。大力推动中小 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加快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坚持抓大 扶小、以小促大,有保有压、强优汰劣,支持先进、淘汰落后,实现 在调整中发展、在发展中调整,努力打造我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 展新特色、新优势、新局面。 二、突出重点,加快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结构调整 4.明确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主攻方向和政策扶持重点。在结构调 整上以发展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为主攻方向,实现“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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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工作会议,对发展、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做出突出贡献 的部门、县(市、区)、乡镇(街道)和优秀中小企业予以表彰。 15.持续创新发展环境。鼓励支持各类能人初创业,采取多种措施 启动民资、激活民智、调动民力。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全部设立全民创 业服务窗口,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大力培育中介机构,完善创业服务 体系。推广党员干部创业、“抓千家、带万户”和“抓百村、带千村” 等创业经验。动员社会各类能人围绕当地资源和优势产业上项目、搞 经营,带头创业、带领群众致富,再造民营经济发展新优势。 16.积极搭建创业平台。通过在现有各类园区建设标准厂房,整合 闲臵厂房、场地和专业化市场等方式,建设一批具有滚动孵化功能的 民营企业创业辅导基地,提供低价租赁、优惠土地价格及创业辅导等 配套服务,解决小企业创业初始阶段遇到的问题。各县(市、区)每年 都要拿出一定的用地计划,用于创业辅导基地建设,每县市区每年新 建 2 个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创业辅导基地, 争取每个基地每年有 50 家 以上的小企业入驻。 17.加强金融信贷支持。 将中小企业贷款执行情况纳入金融机构执 行贷币信贷政策的评估内容,并对中小企业贷款单独考核、单独管理。 市商业银行、农联社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要以中小企业为主 要贷款对象,投放到中小企业的贷款余额应占到信贷总量的 70%以上。 各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要实行有别于大企业的授信标准和监管政策, 完善中小企业授信业务制度,逐步提高中小企业中长期贷款的规模和 比重,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合理制定小企 业不良贷款控制指标,按照新的金融企业呆坏账核销管理办法,对小 企业贷款损失依法及时核销。有条件的县(市、区)可通过设立中小
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发放小 企业贷款按增量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对中小企业不良贷款按损失额 给予适度风险补偿。 18.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各县市区都要设立财政出资和企业、个人 联合组建的多层次融资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综合运用风险补偿、奖 励补助或资本注入等方式,提高担保机构对民营企业融资担保能力。 担保机构要重点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服务。积极帮助担保机构争 取国家免征营业税政策。进一步完善财产抵押制度和贷款抵押物认定 办法,扩大抵押担保物范围。凡是法律不禁止、评估价值较合理、权 属较清楚的财产都可以进行贷款抵押。积极采取动产、应收账款、仓 单、股权、知识产权质押和林权抵押等新型担保抵押贷款方式,缓解 中小企业贷款抵质押不足的矛盾。各县(市、区)都要建立“过桥还 贷”资金,作为信用担保的补充,为结构调整中的中小企业按时还贷 续贷提供接力资金支持。 19.发挥政策和财政资金导向作用。按照鲁政发[2009]127 号文件 要求,充分发挥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导向、调控作用,支持中小企业发 展。各级税务部门要加快小微企业“三、五、二”税收政策和其他涉 及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在科学预测 当地中小企业结构调整项目投资和产业集群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将中 小企业的建设用地需求,与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保障项目 用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一致。 在制定和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 要将中小企业发展和结构调整用地需求纳入其中, 增加对科技含量高、 资金密集型中小企业用地供应,同时安排一定数量建设用地,以租赁 方式供中小企业使用,并为中小企业发展作好土地查询、登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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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与淘汰落后设备和产能同步进行的原则, 指导企业研究市场、研究行业发展趋势,把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 提高技术含量作为技术改造的主要内容, 抓好项目的凝练和投入保障, 抓好为大企业配套的零部件项目、上下游配套的专精特新项目。筛选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潜力大、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项目, 编制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导向计划,优先安排中小企业 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优先通过“政银企”合作平 台实现技改项目的顺利完成。 9.推进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以“中国中小企业山东网和德州网” 为依托,建设全市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和信息化应用平台。引导中 小企业利用信息技术提高研发、管理、制造和服务水平,提高网络市 场营销和售后服务能力。实施百家企业示范带动工程,每年培育 20 家 信息化示范企业和民营经济信息化服务示范单位,列入省扶持计划。 10. 抓好千家中小企业培育提升。推动我市民营企业与跨国公司、 央企、知名民企的战略合作,提高协作配套能力,引进先进管理技术 和资金,实现裂变式发展。抢抓“南融北接”机遇,大力发展配套服 务业、加工业。每年至少有300家小企业提升为规模企业。建立万家民 营企业信息库,对符合国家产业支持政策、企业产品好、发展潜力大 的企业纳入信息库,重点调度和帮扶。 四、科学管理,全面提升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素质 11.加强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设。按照科学、规范、精细、效能的 要求,引导中小企业加强管理,建立财务、质量、计量、标准化、节 能、安全、用工等各项管理制度。按照《公司法》要求,完善法人治 理结构,引导企业突破产权结构的单一性,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鼓
德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 意 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发[2009]36号文件和鲁政发[2009]127号文件, 进一 步加快我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结合德州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提高认识,实现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新突破 1.充分认识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 位。《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山东省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把促进民营经 济和中小企业发展作为关系经济、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任务。 德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历史和实践证明,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最具创 新意识和创业激情, 充满生机与活力, 具有高成长性, “顶天立地” 是 、 “铺天盖地”的基础,是调结构、转方式的主力,是低碳经济、循环 经济的载体。目前,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占 GDP、上缴税金占地方财 政收入、从业人员占城镇职工总数三项比重均达到 85%以上,成为经 济增长的主体、财政收入的主体、干群收入增加的主体和扩大就业的 主体。深度实施“民营推动”战略,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市民营经济 优势和特色,有利于增加各级财政收入和群众收入,有利于增强发展 潜力和后劲,有利于推进新农村和重大项目建设,有利于转变干部作 风,有利于提高党委、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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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即从初加工、粗加工为主的传统制造业向深加工、精加工、 高科技、高附加值为主的先进制造业转变,从发展传统商贸业向发展 现代服务业转变,从高耗能、高污染、资源型产业产品结构向环保型、 节约型、循环式产业产品结构转变,从小规模、分散化生产向大规模、 集群化发展转变。国家、省、市政策扶持重点:(1)中小企业、农产 品深加工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2)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 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3)特色产业集群、特色产业园区、特色 产业乡镇建设; (4) 中小企业网络营销系统建设和各类展览促销活动; (5)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服务;(6)中小企业经理人、高层管理者、 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培训;(7)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助和奖 励;(8)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等。 5.以“新、特、优”产业引领结构调整。根据鲁政发[2009]127 号文件要求,继续实施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示范工程和特色产业提升计 划。按照超前规划、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用地集约、生态环保、错 位发展的原则,突出优势和特色,以市场为导向,以龙头企业为依托, 着力培育和发展一批特色明显、链条紧密、体系完整和市场竞争力强 的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产业群体。推进加工制造型产业集群向创新型 集群发展,加快提升在全国产业链中的分工地位。发挥传统产业特色 优势,主动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延伸产业链条。注重引导产业内 部形成专业化分工和配套协作,鼓励产业龙头与大型企业开展多种形 式的经济技术合作,建立稳定的供应、生产、销售等协作关系,创造 差异化竞争优势。鼓励龙头企业对上下游相关企业进行重组、改造、 分离,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方式,加快形成一批专 业化配套企业。各县市区都要按照区域特色鲜明、经济结构优化、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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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按照市场机制参股、入股、兼并、联合、重组,实施资本运营,实 现低成本扩张。市里每年重点抓20家现代管理制度示范中小企业。 12.健全信用评价管理机制。 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机 制和评价体系,完善征信系统,引导民营企业建立良好的信用记录, 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税法遵从度低和质量、节 能、环保管理差的企业不能评为先进,不能授予荣誉称号。 13.加快员工素质培训提升。坚持引进与培养并重、培训企业家和 培训技能人才并重,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培训 工作。扶持和培育一批实力雄厚、信誉良好、业绩突出的专业培训机 构,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企业发展需求的人才培训体系。帮助企业充 分利用京津济人才资源优势,搞好人才对接和交流活动,引智生财, 借脑发展。开展百千万人才培训,即和中央党校、清华大学、浙江大 学等院校联合组织培训100名企业家, 组织1000家民营企业负责人进行 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培训, 引导县市区组织开展10000名技术工人职业技 能培训。 五、加强领导,优化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14.加强领导高效服务。 按照鲁政发[2009]127 号文件的统一部署, 县市区都要成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民营经济和中 小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及时制定解决方案和政策措施。各级都要把 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工作纳入重要议程,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大力 推进。市、县两级民营经济职能部门要强化力量、完善机制、明确责 任,狠抓落实。各级各部门和县(市区)、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 要站在巩固执政基础、培植主体税源、促进干群关系和谐的高度,千 方百计推动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大发展。每年底召开全市民营经济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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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链条完整、支撑体系健全、配套功能完善、环境友好、质量过硬、 市场竞争力强的要求,抓好一批示范性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 6.在乡镇、社区层面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上实现新突破。特 色产业镇(村)、民营企业集中区、创业辅导基地是中小企业转方式、 调结构的重要载体。要引导特色产业镇(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 软硬环境和条件,提高吸引力和集聚力。采用产业链接点带动、品牌 促动、市场拉动等多种模式,做大做强民营企业集中区和创业辅导基 地。全市每年选择 30 个特色产业乡镇、100 个民营企业集中区、30 个 民营经济创业辅导基地,实行重点帮扶、动态管理。 三、强化措施,推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方式转变 7.建立以中小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 支持民营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合作建立技术创新联盟、行业和 企业技术中心,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和新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创 新。鼓励建立高层次的技术研发中心、产品检测中心、模具中心、产 业信息中心、人才培训中心等公共技术服务机构,努力满足企业的共 性技术需求、公共服务需要,实现技术、人才、信息等资源共享。鼓 励中小企业自主开发专利新产品和引进专利技术,加快发明专利和实 用新型专利新产品的产业化。鼓励中小企业加快品牌建设,争创著名、 驰名商标和名牌产品。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 国际标准的制定,积极申请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市 里每年培育 20 家科技示范中小企业、20 家行业小巨人企业。建立民 营经济技术信息库,对民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品牌后备资源、重大 攻关技术难题、技术专利、产权交易实行入库管理服务。 8.加快技术改造步伐。按照抓企业集约化生产和节能减排同步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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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任务艰巨而光荣。不少民营经济和中 小企业起点、从业人员素质相对较低,面广量大、门类众多、且不断 衍生,其产业水平、产品水平、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差异性大; 结构不合理,自主创新能力弱,部分产能落后、过剩;融资难、担保 难、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发 展正处在一个不断分化、组合、积聚的过程。随着在全市经济构成中 所占比重不断提高,我市经济要转方式、调结构,推进工业化、城市 化进程, 就必须把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作为突破口和着力点。 3.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总体要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 观,充分利用国际金融危机形成的倒逼机制,大力推进“民营推动” 战略。各级、各部门要把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发展和结构调整纳入 转方式、调结构的总体规划,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支撑点和 结构调整的一个重要带动面,通过市场机制和规划导向、产业政策、 技术装备政策、行政监控等多种调控手段,促进结构调整。要把民营 经济和中小企业作为乡镇社区建设支撑和乡镇财源建设支柱,深挖乡 镇层面民营经济发展潜力,持续抓好特色产业乡镇、产业园区、民营 企业集中区、创业辅导基地、成长型中小企业等工作。大力推动中小 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加快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坚持抓大 扶小、以小促大,有保有压、强优汰劣,支持先进、淘汰落后,实现 在调整中发展、在发展中调整,努力打造我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 展新特色、新优势、新局面。 二、突出重点,加快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结构调整 4.明确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主攻方向和政策扶持重点。在结构调 整上以发展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为主攻方向,实现“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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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工作会议,对发展、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做出突出贡献 的部门、县(市、区)、乡镇(街道)和优秀中小企业予以表彰。 15.持续创新发展环境。鼓励支持各类能人初创业,采取多种措施 启动民资、激活民智、调动民力。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全部设立全民创 业服务窗口,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大力培育中介机构,完善创业服务 体系。推广党员干部创业、“抓千家、带万户”和“抓百村、带千村” 等创业经验。动员社会各类能人围绕当地资源和优势产业上项目、搞 经营,带头创业、带领群众致富,再造民营经济发展新优势。 16.积极搭建创业平台。通过在现有各类园区建设标准厂房,整合 闲臵厂房、场地和专业化市场等方式,建设一批具有滚动孵化功能的 民营企业创业辅导基地,提供低价租赁、优惠土地价格及创业辅导等 配套服务,解决小企业创业初始阶段遇到的问题。各县(市、区)每年 都要拿出一定的用地计划,用于创业辅导基地建设,每县市区每年新 建 2 个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创业辅导基地, 争取每个基地每年有 50 家 以上的小企业入驻。 17.加强金融信贷支持。 将中小企业贷款执行情况纳入金融机构执 行贷币信贷政策的评估内容,并对中小企业贷款单独考核、单独管理。 市商业银行、农联社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要以中小企业为主 要贷款对象,投放到中小企业的贷款余额应占到信贷总量的 70%以上。 各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要实行有别于大企业的授信标准和监管政策, 完善中小企业授信业务制度,逐步提高中小企业中长期贷款的规模和 比重,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合理制定小企 业不良贷款控制指标,按照新的金融企业呆坏账核销管理办法,对小 企业贷款损失依法及时核销。有条件的县(市、区)可通过设立中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