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全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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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支架、脚手架安全使用-三类人员继续教育

模板支架、脚手架安全使用-三类人员继续教育

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资料模板支架、脚手架安全使用主编人:2017年4月18日目录前言 (3)第一章模板支架、组装式脚手架垮塌事故原因分析 (5)一.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5)二.典型事故原因汇总 (14)第二章模板支架组装式脚手架的关键节点 (15)一.主要材料、构配件 (15)二.空间稳定体系构造 (19)三.外部约束(连墙件)影响 (23)四.不同类型支撑结构混搭 (24)第三章模板支架、组装式脚手架设计计算 (25)一.脚手架荷载设计: (25)二.脚手架设计 (25)三.满堂支撑架设计 (25)第四章我国目前常用架种特点及发展方向 (27)一.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27)二.型钢悬挑脚手架 (28)三.碗扣式脚手架 (31)四.门式脚手架 (33)五.盘销盘扣式脚手架 (34)第五章国外模板支撑结构生产和市场使用现状调查分析 (36)一.各类模板支撑结构产品的生产和质量现状 (36)二.国外模板支撑结构安全监管方法 (37)三.国外企业模板支撑结构管理 (38)第六章模板支架及脚手架未来发展方向分析 (39)前言每年一度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本)培训工作即将开展,三类人员分别主管着企业、项目的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更是现场安全生产的亲历者。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及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建筑工程通过高大空间来营造壮美的豪迈气势和震撼的艺术效果,为此,高大模板支撑结构空间结构体系及各种高大脚手架、新型脚手架的应用也越来越多,采用超常规高大模板现浇混凝土施工的情况也越来越多。

但是由于人们对该体系的认识不足,理论研究不到位、不按方案搭设及脚手架材料质量等诸多问题,导致近年来在我国许多省市不断发生模板支撑结构坍塌、脚手架倒塌等事件,如:光山县幸福花园小区工程事故;唐山市“金域名邸”门头模板支架坍塌事故;山东省潍坊市峡山区事故;四川南充市阆中宏云江山国际商住楼模架垮塌事故等,使人深感震惊和不安,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不良的社会影响,为此,事故的屡次发生引起住建部和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对高支模的高度重视,并着手在全方位对模板支撑体系作系统的研究,所以对模板支架空间结构体系失效机理及其安全性控制理论进行研究具有重大的经济和社会意义。

三类人员培训资料.doc

三类人员培训资料.doc

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培训资料《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自99年实施以来,对预防与减少事故的发生,提高现场文明施工程度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一、该检查标准出台的目的、作用:1、目的: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2、作用: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科学的评价。

使建筑施工安全评价工作实现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

二、检查分类和评定要求:1、建筑施工的检查分类:本检查标准采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结合建筑施工中伤亡事故规律,将建筑施工现场各部位施工分成十个方面进行管理和控制:(1)安全管理;(2)文明工地;(3)脚手架;(4)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5)“三宝”“四口”防护;(6)施工用电;(7)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8)塔吊;(9)起重吊装;(10)施工机具。

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应包括基坑开挖、坑壁防护、模板系统及其支撑系统等。

“三宝”、“四口”防护通常除指“三宝”、“四口”防护外,还包括相应的临边防护。

“三宝”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四口”指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

2、基本要求:(1)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十个方面,其中有八个方面设定了保证项目(除“三宝”“四口”防护,施工机具),保证项目是检查的重点和关键。

(保证项目和一般项目的区别:一是保证项目是检查的重点和关键;二是在评分中要求更严格,首先检查保证项目,当保证项目中任何一个子项得零分或保证项目得分小计<40分时,此项检查评分表不应得分。

)(2)在设置了保证项目的八个方面中,除安全管理、文明工地外,其余6个方面在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制和审批合格的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在涉及高、深等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中,其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应由至少5个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评审。

(具体哪些属于高、深等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下一步再具体讲解)3、评分方法:(1)检查评分时将不得采用负分值,总分用100分制方法进行评定(2.0.5条);(2)在检查评分时,当有保证项目的方面,首先检查保证项目;当保证项目中任何一个子项得零分或保证项目得分小计<40分时,此项检查评分表不应得分(2.0.6条)。

“三类人员”安生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及继续教育教材版

“三类人员”安生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及继续教育教材版

施工现场防火第一章消防安全一般常识一、术语1、防火防火是指防止火灾发生和(或)限制其影响的措施。

我国消防工作的方针是“以防为主,防消结合” ,以防为主就是要把预防火灾的工作放在首要地位,要开展防火安全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对火灾的警惕性;健全防火组织,严密防火制度,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贯彻建筑防火措施等。

只有抓好消防防火,才能把可能引起火灾的因素消灭在起火之前,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防消结合”就是在积极做好防炎工作的同时,在组织上、思想上、物质上和技术上做好灭火的战斗准备。

一旦发生火灾,就能迅速地赶赴现场,及时有效地将火灾扑灭。

“防”和“消”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是缺一个不可的,因此,这两方面的工作都要积极做好。

2、火灾火灾是一种违反人们意志、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现象。

根据火灾情况下物资燃烧特性和灭火所适用的灭火剂类型,将火灾分为五类;A 类火灾:指含碳固体可燃物,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燃烧的火灾。

B 类火灾:指易燃液体和可熔化固体物质,如汽油、煤油、柴油、甲醇、乙醇、丙酮、沥青、石蜡等燃烧的火灾。

C 类火灾:指可燃气体,如液化石油气、煤气、天然气、甲烷、丙烷、乙炔、氢气等燃烧的火灾;D 类火灾:指可燃金属,如钾、钠、镁、钛、钴、锂、合金等燃烧的火灾;E 带电火灾:指带电物体燃烧的火灾。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 号)规定的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标准,公安部下发的《关于调整火灾等级标准的通知》将火灾等级标准调整为四级,按照一次火灾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受灾户数和财物直接损失金额,将火灾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火灾,其等级标准分别为:(1)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 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2)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 万元以上1 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3)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上50 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上5000 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4)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 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三类人员培训新教材

三类人员培训新教材
3、专业性检查
是有关业务部门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某项专业项目的安全检查,由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班组长组成并参加。
4、季节性检查:
是针对气候特点和假节日开展的安全检查,主要是检查气候给工地带来的危害和假节日前后职工的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情况。
二、安全检查的内容
1、查思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法制观念等)
⑥安全管理部门;
⑦消防保卫部门;
⑧劳动人事部门;
⑨医务卫生部门;
⑩行政后勤部门;
宣传教育部门;
财务部门;
工会组织(工会虽不是行政职能部门,但对职工的劳动保护是主要工作职责之一,工会是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代表职工的利益对企业实行监督)。
2、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
①项目部经理、分管副经理;
②项目部技术负责人;
3、班组安全教育
以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班组制度、劳动纪律、案例剖析及岗位讲评为主要培训教育内容(要得到项目部的支持),不得少于20学时。
四、对安全教育的要求
1、公司和项目部要制定安全教育制度和安全教育计划
2、安全教育要建立培训学习考核成绩档案,包括学习时间,地点、内容、考核结果。
3、“三级”安全教育要分别建立培训学习考核档案,接受教育者与授课人履行签字手续。
第二节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职责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于2008年5月13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文件发出,原《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以建质(2004)213号文件发出的同时废止。
一、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安全员配备规定
三、安全检查的标准及方法
1、安全检查的标准及依据是《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这是一个行业强制性标准。

三类人员培训讲义

三类人员培训讲义

(9)《高出作业吊篮》GB19155-2003 (10)《建筑施工大模板技术规程》JGJ47-2003 (1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12)《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GB5144-2006 (13)《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10055-2007 (14)《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15)《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6)《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04 (17)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7-2008 (18)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19)《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4-2008 (20)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2年版(安全部分)
9,钢管,扣件,防护用品 钢管,扣件,
①产品合格证 ②检测报告
10,机械设备 10,
①产品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②安装合同,安装单位资质,人员资格, 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检测报告 ④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三,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 产检查
(一),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
标准一:建有工地农民工(市民)学校,定期开展教育活动, 有计划,有教材,有场地,有活动记录. 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 1,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 项目, 建筑施工企业均应在建筑工地设立农民工学校. 2,教室门口悬挂"××公司××项目农民工学校"校牌,规 格为60×40厘米. 3,教学场地使用面积不少于40㎡且安全可靠且安全可靠,满 足采光,通风要求;课桌椅:50套;黑板:1块;DVD及彩色 电视机:各1台;书报架(柜):1个;相关图书:100册. 4,农民工学校要制订切合实际的创建工作计划,包括:有创 建目标,有工作部署,有创建措施. 5,建立教学管理制度,包括:学员守则,学员考勤制度,学 员花名册,教师花名册,农民工学校章程,教学日志,教学考 核制度,教学档案等. 6,配备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整体素质较高的师资队伍;配 备校长(项目经理兼任),教学负责人,教学班班主任等管理 人员.

三类人员培训资料

三类人员培训资料

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培训资料《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自99年实施以来,对预防与减少事故的发生,提高现场文明施工程度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一、该检查标准出台的目的、作用:1、目的: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2、作用: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科学的评价。

使建筑施工安全评价工作实现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

二、检查分类和评定要求:1、建筑施工的检查分类:本检查标准采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结合建筑施工中伤亡事故规律,将建筑施工现场各部位施工分成十个方面进行管理和控制:(1)安全管理;(2)文明工地;(3)脚手架;(4)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5)“三宝”“四口”防护;(6)施工用电;(7)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8)塔吊;(9)起重吊装;(10)施工机具。

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应包括基坑开挖、坑壁防护、模板系统及其支撑系统等。

“三宝”、“四口”防护通常除指“三宝”、“四口”防护外,还包括相应的临边防护。

“三宝”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四口”指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

2、基本要求:(1)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十个方面,其中有八个方面设定了保证项目(除“三宝”“四口”防护,施工机具),保证项目是检查的重点和关键。

(保证项目和一般项目的区别:一是保证项目是检查的重点和关键;二是在评分中要求更严格,首先检查保证项目,当保证项目中任何一个子项得零分或保证项目得分小计<40分时,此项检查评分表不应得分。

)(2)在设置了保证项目的八个方面中,除安全管理、文明工地外,其余6个方面在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制和审批合格的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在涉及高、深等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中,其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应由至少5个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评审。

(具体哪些属于高、深等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下一步再具体讲解)3、评分方法:(1)检查评分时将不得采用负分值,总分用100分制方法进行评定(2.0.5条);(2)在检查评分时,当有保证项目的方面,首先检查保证项目;当保证项目中任何一个子项得零分或保证项目得分小计<40分时,此项检查评分表不应得分(2.0.6条)。

“三类人员”安全继续教育

“三类人员”安全继续教育
?1安全管理津建安施1册?2文明施工津建安施2册?3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津建安施施3册册新增?4消防管理津建安施44册新增?5脚手架津建安施55册?6基坑支护津建安施66册?7模板工程津建安施77册?8高处作业津建安施88册原三宝四口?9施工用电津建安施99册?10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津建安施10册?11高处作业吊篮津建安施11册新增?12履带式起重机津建安施12册新增?13桩工成孔机械津建安施13册新增?14施工机具及设备津建安施14册?15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整体提升模板滑模爬模津建安施15册新增?16起重吊装津建安施16册?其中13册为综合管理资料册416册为专业管理资料册?9施工单位施工安全资料专业管理资料册中未涵盖的其他专业安全资料列入综合管理资料册
• 项目论证应存档过程资料:论证报告,经修改 完善的专项方案。 • 论证报告由专家组签字,经修改完善的专项方 案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专业承包单位技术 负责人签字)、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签字。 •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 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如因设计、结构、 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施工单 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4 月1日起施行) •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在施工期间现 场带班,全面掌握项目施工安全状况,做好带班 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需要 临时离开现场不能带班的,应当经建设单位项目 负责人和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并委托施工管理负 责人或者技术负责人负责现场带班。
关于发布《天津市建设工 程施工现场安全保证资料 (试行)》的通知(建质 安管[2000]355号) 天津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 站组织编制 地方规范性文件 2000年4月颁布 贯彻建设部《建设施工安 全检查标准》(JGJ59-99 ),统一我市施工现场安 全保证资料发挥了重要的 作用 指导、规范施工现场安全 内业资料达14年

三类人员培训课件

三类人员培训课件
• 3、基坑支护验收记录
• 4、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 • 5、临时用电验收记录
• 6、塔吊验收记录
• 7、物料提升机验收记录
• 8、外用电梯验收记录
• 9、施工机具验收记录
• 10、起重机械安全装置检测记录 • 11、漏电保护器检测记录
• 12、接地电阻检测记录 • 13、绝缘电阻检测记录 • 14、电工巡视维修记录 • 15、垂直运输机械交接班记录
四安全资料?一安全生产责任制?1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管理人员花名册?3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4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5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与考核记录?6经济承包合同?7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8安全员资格?9安全值班安全值班制度安全值班表安全值班记录?10项目经理安全资格?11施工企业安全资格?12建筑工程安全报监手续?二目标管理?1安全管理目标?2安全责任目标分解?3安全责任目标考核规定?4安全责任目标考核记录??三施工组织设计?1专业性较强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临时用电工程?2脚手架工程?3基坑支护?4模板工程?5起重吊装作业?6塔吊?7物料提升机?8其他垂直运输设备?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表?四安全技术交底?1基础工程?2主体工程?3屋面工程?4装饰工程?5门窗工程?6脚手架工程?7临时用电工程?8垂直运输机械的拆装使用?9施工机具及设备的安装使用?10水暖通风工程?11电气安装工程?12防火工程?13其它工程?14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五安全检查?1安全检查制度?2安全检查记录?3隐患整改报告书?4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jgj5999?六安全教育?1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2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花名册?3职工安全教育档案?4施工管理人员年度安全培训考核记录?七班前安全活动1班前安全活动制度2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八特种作业持证上岗1特种作业人管理制度2特种作业人花名册3特种作业人证件管理?九工伤事故处理1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2施工现场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3伤亡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记录4因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结案审批表5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十安全标志1安全标志台帐2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十一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与准用证管理1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与准用证管理制度2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统计表3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准用管理?十二各类设备设施验收及检测记录?1脚手架验收记录?2模板工程验收记录?3基坑支护验收记录?4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5临时用电验收记录?6塔吊验收记录?7物料提升机验收记录?8外用电梯验收记录?9施工机具验收记录?10起重机械安全装置检测记录?11漏电保护器检测记录?12接地电阻检测记录?13绝缘电阻检测记录?14电工巡视维修记录?15垂直运输机械交接班记录?十三文明施工?1文明施工管理制度?2门卫制度交接班记录及外来

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三类人员即是建筑三类人员,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

2、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

3、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以上人员证书中编号分别用A、B、C区别,简称A类人员、B类人员、C 类人员。

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怎么能快速学完?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继续教育:一,在当地的培训机构进行报名。

二,根据对方的课程安排进行上课,只需要满足课时要求,例如,专业课可能会需要72个小时的课时。

三,课时完成后,参加培训机构的集体考试,成绩合格后,发给继续教育合格证。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包括专业科目培训和公需科目培训。

其中,专业科目培训是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主要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施教机构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

公需科目学习由人社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开展。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72学时,连续三年内累计应完成216学时。

继续教育的实施周期与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周期一致。

一个周期内的学习时间可集中使用,也可分散使用。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业资格注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重要依据。

对未按要求完成年度进修期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不予注册职(执)业资格;连续三年没有按规定完成进修期的,不能评定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结业后,凭培训机构的结业证明、个人著作、公开发表的文章、课题鉴定报告、成人教育毕业证等相关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按规定折算成学习时间并在个人的继续教育证书上登记,由各区市县人社局和市直各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包括行业协会)负责验印,无主管部门的单位由所在区市县人社部门负责验印。

三类人员培训新教材

三类人员培训新教材
⑦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⑧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会;
⑨通报在建项目的违规违章查处情况;
⑩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
建立企业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3、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特种作业人员(特殊工种):
除取证培训外,每年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一般职工:
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6、待岗、转岗、换岗的的职工:
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培训,不得少于20学时。
三、“三级”安全教育
3、班组安全教育
以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班组制度、劳动纪律、案例剖析及岗位讲评为主要培训教育内容(要得到项目部的支持),不得少于20学时。
四、对安全教育的要求
1、公司和项目部要制定安全教育制度和安全教育计划
2、安全教育要建立培训学习考核成绩档案,包括学习时间,地点、内容、考核结果。
3、“三级”安全教育要分别建立培训学习考核档案,接受教育者与授课人履行签字手续。
二、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及项目专职安全员职责
1、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职责:
①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②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③组织或参与企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④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
⑤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⑥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安全检查的标准及方法
1、安全检查的标准及依据是《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这是一个行业强制性标准。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和继续教育教材(第二版)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和继续教育教材(第二版)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和继续教育教材(第二版)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和继续教育教材(第二版)考核知识点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于2004 年 1 月7 日国务院第34 次常务会议通过。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非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3.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应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4.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 3 年。

5.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 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6.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 3 年。

7.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8.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颁发。

9.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10.高处作业的级别可分为四级,即高处作业在2—5m 时,为一级高处作业;5—15m 时,为二级高处作业;15—30m 时,为三级高处作业;大于30m 时,为特级高处作业。

11.一级高处作业的坠落半径为3m;二级高处作业的坠落半径为4m;三级高处作业的坠落半径为5m;特级高处作业的坠落半径为大于、等于6m。

1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因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而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22017杭州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

22017杭州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

22017年度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继续教育推荐学习书目集中面授教材:《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建设部质量安全司组织编写,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企业自培教材(推荐):一、规范及规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693-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JGJ160-201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276-2012)《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1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16)《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83-2009)《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2010)《钢框胶合板模板技术规程》(JGJ96-2011)《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液压爬升模板工程技术规程》(JGJ195-2010)《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09)《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16)《城市梁桥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CJJ248-201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2009)二、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DB 33/1116-2015)《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架技术规程》(DB33/1035-2006)《建筑施工承插型插槽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DB33/T1117-2015)三、地方性(地方政府)规章:《杭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市长令第278号)四、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的通知》(杭建工发〔2015〕55号)《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实施办法>的通知》(杭建监总〔2011〕50号)《关于加强组合式塔机基础制作、安装和使用的若干要求》(杭建监总〔2012〕13号)《关于明确提升高度超过30米的货用施工升降机使用问题的通知》(杭建监总〔2010〕107号)《关于印发<杭州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杭建监总〔2010〕45号)。

三类人员教育培训课件

三类人员教育培训课件

事故报告的时间要求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 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 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事 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 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 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视事故发生级别和安全生产条件降低情况,按下 列标准执行: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至60日。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0至90日。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90至120日。
建筑施工企业在12个月内第二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视事故级别和安全生产条件降低情况,分别按下列标准进 行处罚: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暂扣时限为在上一次暂扣时限的 基础上再增加30日。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暂扣时限为在上一次暂扣时限的 基础上再增加60日。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或按本条(一)、(二)处罚暂 扣时限超过120日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12个月内同一企业连续发生三次生产安全事故的,吊销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其他处罚: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四十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 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 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 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 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 知(国发〔2010〕23号)规定: 加大对事故企业的处罚力度。对于发生重 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 发生2次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主 要责任的企业,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 力的企业,由省级及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 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并 向投资、国土资源、建设、银行、证券等 主管部门通报,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的项 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 银行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类人员继续教育讲课稿

三类人员继续教育讲课稿
危险源辨识方法通常可分为对照法和系统安 全分析法两大类。
2、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管体系要求
1)危险性较大工程识别 2)危险性较大工程分级 3)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分级监管 4)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 5)危险性较大工程监控 6)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实施效果评

四、危、《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GB/T28001—2001标准,危 险源定义为: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 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 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也就是说危 险源是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潜在的 不安全因素。
2、《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辩识》 (GB18218—2000)标准,将重大危险源定义 为: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 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 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危险物 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 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3、一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可能造成 较大事故(死亡人数10—30人,或重伤50—100人, 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1亿元的);
4、特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可能造成 特别重大事故(死亡人数30人以上,或重伤100人 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七、 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分级监管 1、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分级监管原则 1)全过程监管的原则 2)属地管理原则 3)分级论证原则 4)动态监管的原则
引进PDCA模型作为危险性较大工程安
全监控体系运行的基础 。
P→计划 ;D→行动;C→检查;A→改进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控体系是指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全过 程中,为免除其施工中存在的或可能导 致的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而建立 的策划;实施与运行;检查、监视、监 测和纠正措施;效果评价以及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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