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定制·产品(OEM)采购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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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定制陶瓷产品采购合同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充分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

项目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及产品要求

1.1 规格、数量、单价、金额详见下表:

1.1.2 数量以每批次订货单或月度订单为准,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

1.1.3.此价格为:含税价格☑不含税价格□,甲乙双方均已综合考虑

了全部风险因素,此单价年度内不再作调整。

1.2 产品的质量要求及质量处罚:

1.2.1 合同签订前,乙方提供产品样品,甲乙双方共同封样,封样样品的品质甲方可作为验收的标准。乙方应建立生产过程中对板制度,经甲方质管人员确认样板后,乙方方可进行批量生产。与样板不符的产品不能进行生产,否则甲方可以不予收货。

1.2.2 产品质量标准按照双方约定的品质标准(见合同附件)。

1.2.3 乙方所供货物如产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将对乙方此批货物进行罚款,处罚金额为此批货物金额的30%;如此批货物质量不合格(经国家权威检测机关抽样检测认为不合格产品时),除对乙方进行处罚外,甲方还将追究因此批货物引发的其他责任(如造成甲方销售后的购买方现场延误工期、工人窝工、承建方的罚款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将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1.3 甲方派驻乙方的品管人员负责乙方生产

产品的品质验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如经检验不合格标的产品不准出厂,由乙方负责返工,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二、包装运输方式、交货地点:

1、产品运输方式: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运输方式。

2、产品包装要求:执行甲方包装标准。产品按照乙方常规方法打托出货,托板、打托包装带和打托人工全部由乙方负责。

3、地点及装卸约定:。

4、包装及装运的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三、供货时间周期:

3.1、供货批次、数量及时间:乙方应根据甲方所提供的订单数量供货,甲方应提前30 日向乙方提交订货单,乙方按照订货单写明的交货日期交货,如有延迟,乙方向甲方按订单金额的5‰/日支付违约金。

3.2、如产品质量出现问题经甲乙双方确认需更换后,乙方应随时予

以更换,更换货物必须日内到货。

3.4、因乙方场地限制,甲方应该将已生产的产品按照“先进先出”

的原则提货。甲方原则上在产品生产完毕后3个月内提完该批产品。

超过3个月未处理的,乙方有权按照每天0.10元/箱收取仓储费,可从

合同订金中扣取。

四、验收标准、方式:

1、验收标准:

2、验收方式:甲乙双方相关人员在乙方仓库对产品的数量、型号进

行验收。此验收不包括内在质量验收,内在质量在施工或者使用过程

中随时发现随时通知乙方,乙方按本协议相关约定承担责任。

3、乙方应当对产品质量负责,甲方验收、接收产品在任何情况下均

不免除乙方的产品保证责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视为甲方对产品缺

陷和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缺陷和瑕疵)的认可。

4、甲乙双方如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甲方指定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以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为依据),双方对该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均予以认可。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五、生产计划

1、甲方原则上每次单品种下单生产的抛光砖数量不低于1方平方米,平均每月订单量不少于10万平方米。如每次单品种下单量少于1方平方米,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应提前30天向乙方下达订单,包括品种、数量、交货时间、顺序等。乙方应保证甲方的交货期限和下次的供货量:如非常规产品确认版面后须提前20天并得到乙方的确认后方能安排生产。

2、乙方按合同约定生产的符合要求的标的产品(除甲方拒收的产品外)均应销售给甲方。但若双方解除合同,甲方须于合同终止后两个月内,将留在乙方的产品全部提完并结算完毕,否则,乙方有权磨底标后自行处理产品。

3、甲方为乙方生产的产品采用“”牌通用底纹及商标标识方法。可生产的产品规格暂定为600X600、800X800、600X1200的瓷质抛光砖。

六、产品包装与标识与销售

1、加工订做产品使用甲方“”牌注册商标,以及法律许可甲方使用的其它标记、文字、版本号。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与之类似的商标及法律许可甲方使用的其它标记、文字、版本号及类似的标记、文字、版本号,不得将合同商标标识提供他人使用,不得任意扩大商标使用范围,包括类似的任何商标、铭牌或公司名称。

2、甲方应申请合法的“”牌注册商标使用权,并向乙方提供该注册商标的证明材料及使用该商标的生产授权书。

3、乙方、乙方人员、乙方关联方、股东或乙方经销商、代理商、代

表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披露、宣传甲方委托甲方贴牌生产,并经常

落实。否则,甲方将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按每次12万元的标准向

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

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乙方违约支出的合理的公证费、律

师费、调查费、诉讼费、保全费等。

4、标的产品只允许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企业销售,乙方未经甲方授权不能销售。

5、乙方生产的“”牌废、次品抛光砖和甲方拒收的产品,乙方必须磨

干净底标后方可销售处理(且不允许使用“”牌标识的包装物),如有违约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12万元的违约金,或按销售额的三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选取两者之间金额较大的一种,作为乙方支付甲方的违约金。

七、结算方式与单价

1、甲方每次订单下达时交付30%订金,款到发货,订金在最后一批货款中冲减。

2、乙方以出售产品的形式与甲方进行结算。结算采用现金、汇款或银行支票方式;另可接受50%银行承兑汇票,不接受商业承兑汇票。

3、已下订单的标的产品价格按订单合同结算,如遇市场原因造成成本有重大变化时,双方可提出后续订单价格的更改提议,如果协商不成双方都有权终止本合同。

4、标的产品的订单数与实际生产数允许误差±8%;超出部分产品双方协商,原则上,由于连续订单的原因,如是常规生产产品,甲方应该接受。甲、乙方结算方式为:乙方订单下单量以优等品为基数:优等品确认数=订单量乘以 (1-5%);一级品确认数=优等品确认数乘以5%。

5、甲方向乙方下达的订单,甲方要及时提货,乙方生产的产品有不符合甲方品质色号要求的部分产品甲方可以先收货,但该部分产品的货款由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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