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集合项目尽调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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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信-嘉丰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尽职调查报告
报告完成日期:2013年10月
集合信托项目尽职调查声明页1
第一部分:遵守信托职业道德规
信托开展信托业务均致力于奉行严谨的公司治理与职业道德,遵守政府和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现在此重申,本人在本次川信-嘉丰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尽职调查中,不涉及下述情况:
·冒充第三方签名;
·造假文本;
·盲目在文本上签名/见证;
·向第三方披露客户信息;
·超权利围与第三方签署协议;
·超权利围允许更优惠利率;
·参与不当利率返还;
·纵容或包庇非法行为;
·在任何情况下收受客户钱财;
·交易对手及相关方与本人及团队相关人员不存在表面或实质的亲属关系或利益关联关系。
第二部分:尽职调查执行的标准
1.业务来源(单选,请在选择项下标注“√”,并在下文填写)
□向潜在客户拨打
□客户自己上门
□推荐,请标注“√”,并在下文填写:
□由现有信托客户所推荐
□由信托部员工所推荐
□由外部代理/中介机构推荐
□由银行/金融机构所推荐
□其它,请指出:
就来源于推荐渠道的业务,请提供以下信息:
推荐公司/银行的名称
推荐公司/银行的联系
2.尽职调查方式(可多选,请在选择项下标注“√”)
□约谈
·约谈日期:
·约谈时间:
·调查人员:
·接受调查人员、服务单位、职务和联系方式
□见面约谈
本人确定已经多次面见过客户。
以下是详细信息:
·面见日期、时间(若有多次的,依次列明):
·面见地点:
·调查人员:
·有无片区分管领导参与约谈:□有,请予以说明
□无
·接受调查人员、服务单位、职务和联系方式
□现场尽调
本人确定已前往项目相关企业进行现场尽调。以下是详细信息:·现场尽调日期:
·现场尽调时间:
·现场尽调地点:
·参与现场尽调人员:
·关于现场尽调情形的相关描述:
3.尽调材料的取得及来源
1)尽调材料取得方式为
□前往相关企业实地取得,核对原件后复印
□项目公司邮寄复印件
材料来源人及联系方式为
2)交易对手银行流水的取得及核实方式为
3)交易对手完税凭证的取得及核实方式为
4)交易对手财务报告的取得及核实方式为
5)抵押物相关凭证、支付票据的取得及核实方式为
6)交易对手/担保方人行征信报告、涉诉、过往信用状况的取得及核实方式为
4.面见项目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管情况
本人确定已经面见过项目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管。
·面见日期、时间:
·面见地点:
·实际控制人/高管:
·职务:
·会面具体情况简介:
本人已尽能力和学识围,依据下列信息完成了综合信息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原件/原件见证;
·现场尽职调查;
·征信信息核查,包括:经公司端口进行的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个人征信报告;
·信息搜索(房管局/法院/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市公司公告查询网等外部权威);
针对取得的全部基础材料,我认为真实度为 %(以百分比展示)
第三部分:中介机构情况2
·指定评估师为:
□在上总部评审会前,已出具预评估报告(含技术报告),
若未出具,请说明理由
·指定律师为:
□在上总部评审会前,已出具律师专项意见
若未出具,请说明理由
·指定会计师为:
□在上总部评审会前,已出具相关尽职调查报告
若未聘请会计师,请说明理由
·中介机构指定、费用支付情况
□由片区风控、法务指定、并知会总部,费用由公司承担
□费用由融资方、介绍方等承担
若为第二类,请说明理由
第四部分:声明页3
根据我司《信托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人作为该项目的信托经理,在尽职调查和初审的过程中,保持了谨慎的态度,全面、及时的收集信息,并做好了以下工作:
(一)与委托人洽谈信托财产的类型、规模、期限;
(二)与委托人进行预计收益分析、商定信托报酬及支付方式;
(三)与委托人确定信托财产的管理方式、投资方向、运作模式;
(四)为达到信托财产的增值及安全的目的,设计信托财产的运作方案,测算信托财产的收益状况。
本人谨在此声明,本人已完全理解并严格按照信托行业道德规从事一切业务活动,并对违反法律法规和信托行为守则的一切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行为)承担责任。此报告是按照《尽职调查报告指引》和公司有关规定,根据交易相关方提供的和本人收集的资料,经我们审慎调查、核实、分析和整理后完成的。报告反映了项目最主要、最基本的信息,我等对报告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所作判断的合理性负责。
第一调查人(签名):_____第二调查人(签名):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部门经理(签名):_____
年月日
信托项目资料一览表
注:“*”为必须提供资料。此表一式两份,受理后其中一份交给业务部门。审查人员意见:
对于上会时未提供的资料,之后是否补齐:□是□否日期:
信托项目基本信息表
第一章信托计划概述
一、信托名称
川信-嘉丰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二、交易对手
嘉丰房地产开发
三、信托规模及期限
信托规模为7.6亿元,拟分期发放,首期规模拟不超过4.4亿,优先级信托单位2.2亿元向合格投资者募集,次级信托单位由嘉丰以对嘉丰的2.2亿元债权(嘉丰已为嘉丰支付20647万元土地出让款,嘉丰承诺信托计划成立之前缴纳完毕本项目北地块土地出让款、相关契税共计22,769万元,南地块50%出让款14323万元及滞纳违约金(如需),共形成不低于37092万元对嘉丰的债权)认购;另外1.6亿元信托单位,视项目建设需要而募集。信托期限优先级、次级的比例不高于1:1。
信托期限为24个月。
提前还款:各期信托计划存续满18个月后,信托专户的资金不低于当期信托贷款初始本金的30%,交易对手可向我司申请提前偿还部分信托本息,且每次还款金额不得低于当期信托贷款初始本金的30%。提前还款申请经我司请示报签流程批准后,从我司确认还款的次日起以剩余信托贷款本金计算利息。并在相关合同中约定我司有权在确认还款日后五个工作日将所收取的资金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该部分利益计算至确认还款日止),同时注销相应比例的信托单位。
延期条款:信托计划满18个月后,交易对手有权向受托人提出申请延长信托期限不超过12个月,受托人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设立开放期募集优先级资金(此时信托期限变为36个月)。信托计划存续满24个月时,向原优先级受益人分配应付信托利益并注销其持有的到期信托单位(如果交易对手提出延长信托期限至36个月则分配时间结点改为第36个月)。
四、信托交易结构
本项目交易结构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