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重点检查工作安排与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汇编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财政局重点检查工作安排与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计划汇编
财政局重点检查工作安排
一、检查对象
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及下属国有单位和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二、检查实施时间
XX年4月1日起至XX年10月底结束,具体检查实施按重点检查项目或单位性质分几个批次进行(重点检查单位及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为: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0日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必要时也可延伸或追溯到以前年度。
具体检查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检查。重点检查财政预算编制执行部门有无隐匿、转移、虚报收入等违反部门预算管理规定的行为;年初部门预算非税收入计划编制是否准确,单位非税收入是否按照应收尽收、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编制。对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是否规范和有效;是否存在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包括公积金、住房租金补贴、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失业保险费等)是否按照标准提取和缴纳,特别是有无超标准提取和缴纳的行为发生;项目支出是否按照部门预算批复下达的项目
执行,是否做到专款专用,有无挪用项目经费等违规行为。尤其是重点项目资金追加及县内阶段性重点项目超预算报告的审核和资金使用情况,以及超预算追加经费报告的审核和“抄告单”拨付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情况检查。重点检查预算单位是否存在未经批准自行开设银行账户的情况;单位开设的基本建设账户,在项目完工竣工决算后半年内是否按规定办理了撤户手续,账户余额经财政部门核定后是否及时缴入财政专户。是否按实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后的规定进行支付和会计核算;单位全年现金支出总量和用途是否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民生资金政策落实情况检查。重点对民生政策落实和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是否存在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使用不规范,以及截留、挪用等违规违纪现象。
1、“三农”补助资金:农机具购置补贴、粮食补贴、退耕还林补助等资金。
2、社会保障资金:农村低保、城镇低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困难群众救助、水库移民资金、长寿老人补助、救灾救济资金等。
3、医疗卫生保险资金:新农合资金、国有企业困难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及农村医疗保险、城乡公共卫生免费资金等。
4、教育各项补助资金:职业学校学生助学金、高考入学贫困生补助、普通高中及义务教育贫困生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等。
5、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资金:再就业培训资金、职业技能培训支出等。
(四)重大建设项目及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县本级年度预算安排的重大项目资金以及重点支出专项资金的使用,是否存在高估冒算套取资金或挤占、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
1、转移支付资金:重点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情况开展跟踪检查,检查资金是否按规定设立专户专账管理及是否专款专用、安全规范运行。主要是:政法转移资金、村级转移资金及其它转移资金。
2、农村公益事业资金:新农村建设、城乡同治及乡镇规划建设资金、重点小农水资金、现代农业标准良田建设资金、基层农技服务补助资金、水利维养资金、水利岁修及以奖代补资金、现代农业标准水产项目建设资金、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一事一议”奖补资金、农村沼气建设资金、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生猪规模养殖郊外、乡镇公益建设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老建扶贫资金等。
3、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两房”建设、国有农林场“棚户区”改造、“公租房”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等。
4、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城市污水处理、城市维护费、环卫经费、村级场所及精品党建示范点建设资金等。
5、教育校舍改造资金:村小重点建设、中小学校危房改造、学校安全保卫工程、现代教育信息装备资金等。
(五)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情况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对不符合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是否已经取消;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各项非税收入(重点为执收执罚部门收入,含计生部门收入)是否做到应收尽收,并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有无截留、挤占、挪用、瞒报非税收入转移资金。暂存款是否按规定全额缴入财政专户,是否已实行收支对应、分项目明细核算;有无随意改变暂存
款支付范围及用途,将暂存款资金挪作他用,转存定期、对外投资或私设“小金库”等。是否使用财政规定的统一票据,票据的购领、使用是否规范,是否按时缴销票据,有无自制票据、滥用票据、混用票据等行为。
(六)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检查。重点检查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和清理情况。资产处置是否按规定处置,所配置的资产是否账实相符。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是否将租金收入应收尽收,是否按规定向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
(七)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检查。重点检查部门预算单位是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被检查单位是否执行我县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项目是否纳入政府采购管理,有无擅自自行采购等问题。
(八)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是否按规定设置会计账簿,会计核算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是否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规定进行核算,各单位任用会计人员是否符合《会计法》规定等(检查单位:按照“全省一盘棋”的统一部署,同步选取部分重点行业、重点部门和重点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同时,结合我县实际,增加教育、卫生两个核算中心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小金库”长效机制管理情况检查。重点检查单位是否按规定开展“小金库”长效机制管理,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四、工作要求
1、各被查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要及时、全面、客观地提供各种财务会计核算等有关资料及与检查密切的相关文件、依据,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且不得拒检或无故拖延。
2、各检查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工作纪律,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同时,对检查出的违规违纪问题要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理,不得隐瞒不报,以确保今年检查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