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供电分公司中低压配电网用户报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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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网故障管理制度

配网故障管理制度

配网故障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电力配电网路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故障处理效率,保障用户用电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故障管理的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电力配电网路中发生的故障处理管理工作。

三、故障管理的原则1. 快速响应:故障发生后要能快速响应,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进行调查与处理。

2. 安全优先:故障处理过程中,要优先考虑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3. 规范操作:故障处理按照统一程序和标准进行,确保结果准确。

4. 责任明确: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任务,确保故障处理的高效性。

5. 持续改进:故障处理后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完善故障管理工作。

四、故障管理的组织体系1. 故障管理小组:由公司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故障的接报、调查和处理。

2. 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确保故障处理有序进行。

3. 配电网路巡检人员:配备专业巡检人员,定期巡检配电网路,发现潜在故障,及时处理。

五、故障管理的流程1. 故障接报:接到用户反馈或巡检人员上报故障情况后,立即接报到故障管理小组。

2. 故障调查:根据故障情况,小组成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确认故障原因和范围。

3. 故障处理:根据调查结果,制定故障处理方案,组织现场人员进行处理,恢复供电。

4. 故障总结:故障处理结束后,对处理过程进行总结,提出改进建议,修订应急预案。

5. 故障报告:将故障处理情况汇总成报告,上报公司相关领导和部门。

六、故障管理的工作标准1. 故障接报:接到报警信息后,1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2. 故障处理:故障发生后,2小时内恢复部分供电,4小时内恢复全部供电。

3. 故障总结:故障结束后,24小时内完成总结报告,并提出改进意见。

4. 故障报告:每月整理故障报告,及时上报公司相关领导和部门。

七、故障管理的考核与奖惩1. 定期考核:每月对故障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对表现优秀的个人和团队进行表彰和奖励。

2. 不良记录:对于故障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规范的个人和团队,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警告。

供电公司配网抢修和保修管理实施细则

供电公司配网抢修和保修管理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电公司配网抢修和保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公司各相关部门:为加强管理,落实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进一步规范配网故障处理工作,确保故障抢修和保修工作快速、高效、规范、优质,公司组织制定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电公司配网抢修和保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电公司配网抢修和保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二○○九年一月十九日主题词:配网抢修保修管理实施细则通知武汉经技术济开发区供电公司综合办2008年1月22日印制附件: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电公司配网抢修和保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区供电公司)配网故障处理,确保故障抢修和保修工作快速、高效、规范、优质,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结合开发区供电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对“95598”报修工作单和配网故障的处理流程进行了说明,并对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标准提出了要求。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开发区供电公司所辖10千伏及以下配网及计量表计的故障抢修和保修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配网故障抢修和保修工作统一由生技部管理,涉及到计量表计故障的抢修和保修工作,营销部门应积极配合。

第五条生技部职责5.1.负责配网故障抢修和保修管理工作。

5.2.负责制定配网事故应急预案。

5.3.组织实施反事故演习。

5.4.组织协调现场故障抢修。

5.5.负责配网故障的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第六条营销部职责6.1.检查、指导营业所的故障处理工作。

6.2.负责和电能计量中心协调计量表计故障的处理。

6.3.负责10千伏专用客户、计量表计故障的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第七条生产值班室职责7.1.负责24小时受理“95598”客户服务中心下发的故障报修工作单,并提供24小时故障抢修、保修服务。

7.2.根据故障类别和故障范围,向保修组或配电班、营业所下发抢(报)修工作单,并督促处理。

供电故障报修工作制度

供电故障报修工作制度

供电故障报修工作制度
1、供电所和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公开,保持电话通畅,24小时受理供电故障报修。

值班负责人和电气维修成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

实行维修工作负责人对值班人员负责,维修班员对维修工作负责人负责的运作方式。

2、供电所负责人要认真受理客户故障报修信息,并及时组织维修队伍进行维修。

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接到用户故障报修信息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供电所负责人派员处理。

3、电气维修成员接到值班负责人出动信息后,抢修负责人应迅速组织维修人员带好工具,紧急出动,在规定时限内赶到故障地点;严格按规程规定,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维修安全,确保施工质量优良,施工速度快速。

维修工作任务结束,应向值班负责人汇报。

4、维修人员应按规定做好各种故障维修记录;按期填好事故处理月报表。

5、电气维修班组应按规定制定每周轮值表。

6、在重大的社会求援活动中,无条件地听从指挥,全力配合。

7、电气维修工作必须实行用户意见反馈制度。

8、维修人员外出维修,必须携带反馈卡并按要求认真填写清楚,维修工作完成后,指导用户在反馈卡相应的空格内填写意见并签名,作为维修工作的考核凭证。

9、对维护班组处理不了的故障应及时向供电所负责人汇报汇报。

必要时供电所负责人还应将情况向公司领导、调度中心报告。

供电公司抢修服务制度范本

供电公司抢修服务制度范本

供电公司抢修服务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供电公司抢修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供电可靠性,保障广大用户的正常用电,根据国家电力公司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成立抢修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抢修服务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协调和监督。

2.设立抢修指挥中心,负责抢修任务的接收、调度和考核。

3.组建专业抢修队伍,负责现场故障的处理和修复。

三、抢修范围1.抢修范围包括:公司供电区域内的高压线路、设备及低压线路、设备。

2.抢修范围不包括:用户室内设备、非供电公司产权设备、临时性用电设备等。

四、抢修流程1.故障报修:用户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网络平台等方式向公司报修。

2.故障受理:抢修指挥中心收到故障报修后,立即进行受理,并对故障进行分类、评估。

3.故障派单:抢修指挥中心根据故障类别、紧急程度等因素,将故障派单给相应的抢修队伍。

4.故障抢修:抢修队伍接到派单后,立即前往现场进行故障处理。

5.故障复电:故障处理完成后,抢修队伍向抢修指挥中心报告,经核实后进行复电。

6.故障反馈:抢修队伍向用户反馈故障处理结果,用户对抢修服务进行评价。

五、抢修要求1.抢修响应时间:城区范围内,故障报修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农村地区,故障报修后60分钟内到达现场。

2.故障处理时间:高压线路、设备故障应在4小时内恢复供电;低压线路、设备故障应在6小时内恢复供电。

3.抢修质量:抢修队伍应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故障处理,确保供电安全可靠。

4.抢修安全:抢修队伍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确保抢修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六、考核与奖惩1.抢修指挥中心对抢修队伍的响应时间、故障处理时间、抢修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考核。

2.对考核合格的抢修队伍,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抢修队伍,进行约谈、培训等措施。

3.抢修队伍发生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抢修领导小组。

低压抢修管理制度

低压抢修管理制度

低压抢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低压抢修工作,提高低压抢修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用户用电安全和供电可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低压抢修工作。

第三条低压抢修工作应当遵循“及时、优质、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低压抢修工作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立相应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抢修工作流程、管理程序、安全措施等。

第五条低压抢修工作应当符合国家、地方和企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六条低压抢修工作应当充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七条低压抢修工作中发生的事故和隐患应当及时报告,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第八条低压抢修工作单位和人员应当依法参加抢修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二章抢修管理组织第九条低压抢修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各级管理部门与责任人员。

第十条低压抢修工作应当设立专门的抢修管理部门,由专门的抢修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协调抢修工作。

第十一条抢修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抢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抢修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抢修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抢修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抢修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抢修工作人员的技能水平和业务素质。

第十四条抢修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总结抢修工作经验,提高抢修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三章抢修工作流程第十五条低压抢修工作应当按照“保护、排除、限定、警告、验电、修复”六个步骤进行。

第十六条当发生低压抢修事件时,应当由抢修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抢修工作。

第十七条抢修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依规、依程、依标执行抢修工作。

第十八条抢修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抢修工作流程依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九条抢修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二十条抢修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报告抢修进展和出现的问题,以便及时加以解决和完善。

第二十一条抢修工作完成后,应当及时归档相关资料,做好工作总结和验收工作。

第四章安全措施第二十二条抢修工作人员应当随身携带个人防护用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安全。

供电公司电力维修管理制度

供电公司电力维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供电公司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提高电力服务质量,保障电力用户正常用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电公司及其下属各供电所、维护班等相关部门。

第三条电力维修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质量保证”的原则。

第二章维修范围与责任第四条维修范围:1. 供电公司所辖输电线路、配电线路、变电设备、电力设施及其辅助设施的维修保养。

2. 电力用户用电设施的维修保养。

3. 电力设备故障的排除与修复。

4. 电力设备的定期检查与试验。

第五条维修责任:1. 供电公司应建立健全电力维修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维修职责。

2. 各部门、各岗位应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电力维修工作。

3. 电力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确保维修质量。

第三章维修流程第六条电力维修流程分为以下步骤:1. 接到维修任务后,维修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对故障情况进行初步判断。

2. 对故障原因进行分析,制定维修方案。

3. 实施维修,确保维修质量。

4. 维修完成后,进行试运行,确保电力设施恢复正常运行。

5. 对维修过程进行记录,总结经验教训。

第四章维修质量与安全第七条电力维修质量要求:1.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维修。

2. 确保维修后的电力设施安全、可靠、稳定运行。

3. 维修过程中,不得降低设备性能和寿命。

第八条电力维修安全要求:1. 维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安全。

2. 严格执行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等安全措施。

3. 维修过程中,注意防止触电、火灾、高空坠落等事故的发生。

第五章维修记录与档案管理第九条电力维修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1. 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名称、故障现象。

2. 维修人员、维修过程、维修结果。

3. 维修成本、维修材料、备品备件。

第十条电力维修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 电力设施维修保养记录。

2. 电力设备故障维修记录。

3. 电力维修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供电公司负责解释。

配电网低压抢修管理制度

配电网低压抢修管理制度

配电网低压抢修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电力需求的依赖性越来越高。

而低压配电网是城市居民生活中最为常用的电力供应方式,因此对于低压抢修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探讨完善配电网低压抢修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建设标准以及实施方法等相关内容,希望能为相关部门提供一定的参考。

二、配电网低压抢修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 保障电力供应的稳定性低压配电网是城市居民用电的主要来源,而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出现供电故障的情况。

因此建立健全的低压抢修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在电力供应出现故障时,迅速、有效地进行维修和抢修,保障电力供应的稳定性。

2. 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电力供应的中断会直接影响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因此对于低压抢修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以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3. 降低供电故障对社会的影响供电故障不仅会对人们的生活产生影响,还可能对城市交通系统、医疗卫生、安全生产等方面产生严重的影响,因此建立完善的低压抢修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降低供电故障对社会的影响。

三、配电网低压抢修管理制度的建设标准配电网低压抢修管理制度的建设标准应包括以下内容:1. 抢修管理组织机构明确抢修管理的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组织人员的职责与权利。

包括抢修指挥中心、抢修单位、抢修队伍及每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等。

2. 抢修管理制度明确低压抢修管理工作的权责制度,规范低压抢修工作程序和流程。

包括抢修作业程序、抢修设备标准化、抢修安全技术标准、抢修应急预案等。

3. 抢修管理规章制定低压抢修管理的规章规定,包括抢修作业安全规程、抢修作业文明规定、抢修设施设备管理规定等。

4. 抢修管理制度的完善性建立健全配电网低压抢修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流程,以适应电力供应形势的变化。

四、配电网低压抢修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法1. 抢修管理组织机构的建立根据具体的电力供应情况,建立配电网低压抢修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组织人员的职责与权利。

供电维修管理制度

供电维修管理制度

供电维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供电维修管理工作,维护供电设备安全稳定运行,保障供电系统可靠供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供电维修管理工作。

第三条供电维修管理应遵循“有序施工,保障安全,提高效率,保证质量”的原则。

第四条供电维修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维修为辅”的原则,加强设备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

第五条公司对供电维修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全程控制。

第六条公司建立供电维修管理制度,明确供电维修管理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安全措施等内容。

第七条公司举办供电维修管理专题培训,提高维修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

第八条公司定期开展供电维修管理考核,对工作不到位的人员进行处罚。

第九条公司成立供电维修管理委员会,负责规划和管理供电维修工作。

第二章供电维修管理工作职责第十条公司供电维修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全公司的供电维修工作。

第十一条供电维修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供电维修工作计划和年度维修预算。

第十二条供电维修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安排供电维修工作。

第十三条供电维修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和协调各供电所的维修工作。

第十四条供电维修管理部门负责对供电维修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并制定奖惩措施。

第十五条供电维修管理部门负责对供电维修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

第十六条供电维修管理部门负责对供电维修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供电维修管理工作程序第十七条供电维修管理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

第十八条维修计划应按照维修计划管理程序制定。

第十九条维修工程应按照相关管理程序组织施工。

第二十条维修报备应按照维修报备程序进行。

第二十一条维修验收应按照维修验收程序进行。

第四章供电维修管理工作安全措施第二十二条供电维修工作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三条维修人员应配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

第二十四条供电维修设备应经常检修和保养。

第二十五条供电维修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第五章供电维修管理工作质量控制第二十六条供电维修工作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

电网维修管理制度内容

电网维修管理制度内容

电网维修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网设备的维修管理,保障电网设备的正常运行,维护供电正常秩序,根据国家电力行业相关法规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网公司的所有维修工作,包括日常维护、定期维护、突发事件维修等。

第三条电网维修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人员安全和电网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电网维修管理工作由公司的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设备维修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维修工作。

第二章维修管理组织第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维修管理组织机构,确保维修工作的有序进行。

1.设立维修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维修方案和计划并监督执行。

2.设立维修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维修工作实施。

3.设立专职维修工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维修。

第六条公司应建立并完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维修工作流程、维修设备使用规定、维修工作安全规范等。

第七条公司应定期组织维修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升其维修技能和操作水平。

第三章维修工作流程第八条维修工作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接到报修信息,维修部门进行初步评估,确定维修方案。

2.安排维修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设备故障诊断、维修和更换。

3.维修完成后,进行设备测试和调试,确认设备正常运行。

4.填写维修记录,汇总交由维修管理部门进行归档和统计。

第九条维修工作应遵循“先检修后投用”的原则,确保设备维修质量和安全运行。

第四章维修工作安全第十条维修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维修作业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具。

第十一条维修工作应做好现场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确保维修现场的安全。

第十二条维修工作应遵守公司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严禁违章操作和擅自修改设备。

第五章维修工作监督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维修工作监督机制,定期对维修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四条对维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事故,应及时进行处理和追责,确保维修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维修工作记录和档案,确保维修工作的追溯和责任追究。

供电公司维修管理制度

供电公司维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供电公司维修管理,提高维修工作效率,确保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电公司所属维修部门及其相关人员。

第三条维修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维修职责第四条维修部门负责电力设施的日常维护、检修、抢修等工作。

第五条维修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3. 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章维修程序第六条维修工作分为日常维护、定期检修和应急抢修。

第七条日常维护:1. 按照电力设施运行状况,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清洁、润滑等;2. 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3. 每月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八条定期检修:1. 根据设备运行周期和运行状况,制定检修计划;2. 检修工作应严格按照检修标准进行,确保检修质量;3. 检修完成后,对设备进行试运行,确认无异常后投入使用。

第九条应急抢修:1. 发生电力设施故障时,立即启动应急抢修预案;2. 抢修人员应迅速赶到现场,按照预案要求进行处理;3. 抢修完成后,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恢复正常运行。

第四章维修安全管理第十条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维修人员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维修人员应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第十二条维修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防止非维修人员进入。

第十三条维修过程中,严禁违章操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五章维修记录与考核第十四条维修人员应详细记录维修过程,包括设备名称、故障原因、维修措施、维修时间等。

第十五条定期对维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故障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六条对维修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维修质量、工作效率、安全意识等。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供电公司维修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电网维修管理制度

电网维修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电网维修工作,提高电网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保障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维修管理机构1. 设立维修管理部门,负责电网维修计划的编制、维修作业的组织和管理、维修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2. 维修管理部门的组织结构应该合理,人员配置齐全,保障维修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维修管理人员1. 所有维修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2. 不得有未经培训和未经考核合格的人员从事维修管理工作,以免造成维修事故和电网损坏。

四、维修计划1. 每年制定电网维修计划,并报有关部门备案,确保维修工作的有序开展。

2. 根据电网设备的运行情况、老化程度和维修需求,合理安排维修时间和维修内容。

五、维修作业1. 维修作业必须按照维修计划进行,不得擅自变更维修内容和维修时间。

2. 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进行维修作业,不得马虎从事。

3. 维修人员在维修作业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定,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确保维修作业安全。

六、维修记录1. 对每一次维修作业,必须做好详细的维修记录,包括维修时间、维修内容、维修人员等。

2. 维修记录必须保存完整,作为维修质量的重要依据。

七、维修质量检查1. 维修结束后,必须对维修质量进行检查验收,确保维修内容的符合和维修质量的过关。

2. 维修质量检查结果必须做好记录,并及时汇报维修管理部门。

1. 如果发生维修事故,必须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2. 对维修事故的处理必须及时、公正,并要做好事故的教训总结,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九、维修设备管理1. 维修设备必须经过定期检验,并符合相应的要求和标准,方可使用于维修作业。

2. 维修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十、维修人员培训1. 维修部门必须定期组织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培训,提高维修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

2. 维修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不得有未经培训的人员从事维修工作。

供电公司故障管理制度

供电公司故障管理制度

供电公司故障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供电公司在供电过程中出现故障时的处理流程,保障用户用电安全和正常生产生活用电需求,维护供电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供电公司全体员工在供电过程中发现和处理各类电力设备和线路故障的工作流程和程序。

三、故障分类1. 电力设备故障:包括变压器、配电设备、开关设备、电缆线路等设备的故障。

2. 线路故障:包括输电线路、配电线路等各类电力线路出现的故障。

3. 负荷故障:包括电力设备因超负荷运行而引发的故障。

四、故障处理流程1. 故障发现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电力设备故障或者接到用户报修时,应第一时间向所在部门主管报告,并迅速到达现场进行现场勘查。

2. 紧急施救确认故障后,采取紧急措施,停电处理或者就近转移负荷,确保故障不会引发事故。

3. 故障分析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故障分析,查明故障原因,为下一步的维修和恢复工作提供依据。

4. 故障通报将故障情况通报到公司内部系统,及时向上级主管和相关部门通报故障情况。

5. 维修恢复根据故障情况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设备维修和线路恢复,保障供电系统的稳定运行。

6. 故障后续处理对故障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总结故障预防措施,及时修订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

五、责任分工1. 供电公司负责人:对故障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故障得到及时解决。

2. 运维部门:负责对电力设备故障进行维修和恢复工作。

3. 运行部门:负责对线路故障进行恢复工作,并进行事故原因的分析。

4. 技术部门:负责对故障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并对故障进行预防和管理工作。

5. 监控中心:负责对供电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并及时发现和报告潜在故障风险。

6. 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对故障引发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

六、故障处理记录和报告1. 员工应在故障处理过程中做好相关记录,包括故障发现时间、现场处理情况,施救措施等。

2. 对于重大故障,应及时形成事故报告,向行业主管部门和上级主管报告故障情况和处理结果。

报修管理规定(经典版)

报修管理规定(经典版)

报修管理规定第一条各部门报修项目必须填写完整的报修单,确保包含必要的维修信息,以便高效处理。

1.1报修单应包括项目名称、报修时间、报修人员、联系方式、详细描述问题等内容。

1.2报修单应有一式两联,便于相关部门的交流和记录。

第二条报修单的处理流程应规范化,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和维修过程的可追溯性。

2.1一联报修单交给工程部,工程部应在收到报修单后及时进行登记,并在报修单上签字确认接收。

2.2另一联报修单由报修部门留存,用于核对维修结果和记录。

2.3工程部应建立维修项目的档案管理制度,对每个维修项目的报修单、维修记录、验收记录等进行归档保存。

第三条工程部接到维修单后,应及时安排维修工作,并确保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3.1工程部应根据维修项目的紧急程度和优先级进行合理安排,确保高优先级的项目得到及时处理。

3.2对于无法维修的项目,工程部应在报修单上详细填写原因,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或领导,以便采取进一步的解决措施。

3.3工程部应与维修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了解维修进展情况,并向报修人提供维修进度的反馈。

第四条维修完毕的项目必须经过请修人员的验收确认,确保维修质量和满意度。

4.1工程部应安排请修人员对维修完毕的项目进行验收,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4.2请修人员应仔细检查维修结果,确认问题是否得到有效修复,如有问题或不满意,应及时反馈给工程部进行进一步处理。

4.3经请修人员验收确认后,方可将维修项目视为完成,并做好维修记录和相关的结算工作。

第五条对各部门的报修项目必须严格遵守时间要求,确保快速响应和解决问题。

5.1工程部应及时处理报修项目,确保在报修后的4小时内给出处理结果或反馈。

5.2如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维修,工程部应及时向报修部门说明情况,并提供预计完成时间。

5.3工程部应建立报修项目的跟踪机制,追踪维修进展情况,并及时通知报修部门维修结果。

配电故障抢修管理制度

配电故障抢修管理制度

配电故障抢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配电故障的抢修工作,提高抢修效率,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的配电系统的故障抢修工作,具体包括输电线路、变电站、配电室等设施的故障抢修工作。

第三条配电故障抢修工作要遵循“安全第一、快速、准确、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配电故障抢修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抢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配电故障抢修工作的相关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电力专业知识和抢修技能,经过相关的培训和考核合格方可从事抢修工作。

第六条配电故障抢修工作的相关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有效协调各方资源,提高抢修效率。

第七条配电故障抢修工作的奖惩机制应健全,对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应进行及时表彰和奖励,对工作失误导致事故的人员应及时追究责任。

第八条公司应加强对配电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提高设施的可靠性和稳定性,降低故障率。

第二章抢修管理第九条配电故障抢修工作应按照公司的抢修流程和规范进行,严格执行。

第十条配电故障抢修工作应根据故障的不同性质和严重程度,制定相应的抢修方案,确定抢修的顺序和优先级。

第十一条配电故障抢修工作应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调配人员和物资资源,确保抢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配电故障抢修工作应做好抢修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抢修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十三条配电故障抢修工作应及时向上级报告抢修情况,及时通报抢修结果,确保上下联络顺畅。

第十四条配电故障抢修工作要做好抢修记录和故障分析,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抢修效率和质量。

第三章抢修流程第十五条配电故障抢修工作的流程包括报修、调度、抢修、验收等环节。

第十六条报修环节:当发生配电设施故障时,相关人员应及时向公司报修,提供详细的故障信息和现场情况。

第十七条调度环节:公司应通过调度系统及时派遣抢修人员到现场进行抢修,确定抢修的顺序和优先级。

第十八条抢修环节:抢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做好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进行故障诊断和抢修处理,在抢修过程中应做好记录和监督。

供电公司配网抢修和保修管理实施细则

供电公司配网抢修和保修管理实施细则

供电公司配网抢修和保修管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为了提高供电公司配网抢修和保修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涵盖了配网抢修和保修管理的各个方面,包括抢修工作的组织管理、技术支持、责任分配等内容。

二、抢修工作的组织管理1.供电公司应建立完善的抢修指挥中心,负责协调和指导配网抢修工作。

2.抢修人员应按照岗位职责全天候待命,随时做好出发准备。

3.抢修车辆和器材应常年保持完好并经常进行维护,确保在抢修需要时能够快速投入使用。

4.抢修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和演练,保证技能水平和应变能力的提升。

三、技术支持1.供电公司应建立健全的技术支持体系,为抢修人员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指导。

2.配网设备应定期进行巡视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3.配网设备故障检修应遵循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抢修工作的安全和有效性。

四、责任分配1.供电公司应明确配网抢修和保修工作的责任分工,确保各个环节的责任清晰。

2.抢修人员应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到达抢修现场,并查明故障原因,尽快恢复供电。

3.抢修人员应记录抢修过程和维修情况,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以便进一步分析和改进工作。

五、抢修效果评估1.供电公司应对抢修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估,采集相关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2.根据评估结果,供电公司应及时改进工作方法和流程,提高抢修效率和质量。

六、保修管理1.供电公司应建立保修管理制度,明确保修范围和责任人。

2.用户报修后,供电公司应及时响应并派人员进行处理和维修。

3.供电公司应建立用户反馈渠道,及时解决用户的问题和投诉。

七、推广和宣传1.供电公司应加强配网抢修和保修工作的宣传,宣传工作应向用户普及抢修流程和保修措施。

2.供电公司应定期组织各类宣传培训活动,提高用户的抢修意识和保修意识。

八、监督和奖惩1.供电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配网抢修和保修工作的监督机制,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2.对工作表现突出的抢修人员和单位,供电公司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3.对工作不力或失职渎职的抢修人员和单位,供电公司应予以批评教育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供电公司故障报修工作规范及考核标准

供电公司故障报修工作规范及考核标准

供电公司故障报修工作规范及考核标准1目的为规范故障报修业务,充分体现供电急修工作的方便、快捷,真正实现分公司对社会的供电服务承诺,特制订本标准。

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分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及各供电所。

3工作流程3.1 故障报修受理客户代表接到客户电话后,首先询问客户所在区域,并根据掌握信息判断是已知原因停电还是属故障停电。

如果是已知原因停电,直接告诉客户停电原因和大致来电时间并做咨询单。

3.2 故障报修派工如果属故障停电,在规定时间内给急修人员打电话进行故障报修派工。

3.3 到达现场急修人员接到派工任务后区分是否属急修范围故障,如果属急修故障,立即赶赴现场。

到达故障现场,给客服中心回电话,并将现场故障情况及大概恢复送电时间报告客服中心。

如果不是急修范围故障,由急修人员负责与本单位生技科联系,派专业班组及所在地供电所人员共同处理,检修人员到达故障现场后,同样给客服中心回电话,并将现场故障情况及大概恢复送电时间报告客服中心。

3.4 抢修完工故障排除恢复送电后,检修人员(包括急修和专业班组人员)将处理结果报告客服中心,客户代表将处理结果填入故障单中。

3.5 客户回访填完故障单后,客户代表要及时给客户打电话询问故障处理情况及客户满意度。

4工作标准及考核办法4.1 客户代表接到故障报修电话时,必须详细询问客户用电故障的情况。

首先询问客户所在区域,判断是否为故障停电,是否在已知停电范围内,如果不在停电区域,依次询问停电规模(是一户还是单元停电)、空气开关闭合位置、刀闸保险是否熔断等相关信息,做到询问清楚、判断准确。

4.2 属急修故障进行派工时,客户代表应告知急修人员客户准确地址及明显建筑标志、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如果属客户代表叙述不清楚和不准确造成到达故障现场时间延长,一次扣责任人奖金10 元。

4.3 当客户代表两次拨通急修值班电话仍无人接听时,一次扣急修责任人奖金20 元。

4.4 急修人员接到报修电话无疑问后,应及时到达故障现场,并拨打“95598 ”电话给客服中心,并将现场故障情况及大概恢复送电时间报告客服中心。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维修报修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维修报修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用电设备、线路及其维修报修工作。

第三条维修报修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维修报修流程第四条发现用电设备、线路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

第五条报修人应详细描述故障现象、发生时间、地点及可能原因,以便维修人员快速定位问题。

第六条维修人员接到报修通知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对故障进行初步判断。

第七条如属一般性故障,维修人员应立即进行维修;如属重大故障,维修人员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

第八条维修过程中,维修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维修质量。

第九条维修完成后,维修人员应向报修人进行现场确认,并告知报修人使用注意事项。

第十条维修完成后,维修人员应填写《维修记录单》,并将《维修记录单》交相关部门存档。

第三章维修报修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维修报修部门,负责处理用电设备的维修报修工作。

第十二条维修报修部门应建立健全维修报修档案,对维修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总结。

第十三条定期对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维修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加强对维修工具、设备的管理,确保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加强对维修费用的管理,确保维修费用合理、透明。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六条因维修报修工作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因违规操作、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事故发生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因故意隐瞒故障、拖延维修导致事故发生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维修报修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公司用电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各部门应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

某供电分公司中低压配电网用户报修管理制度

某供电分公司中低压配电网用户报修管理制度

某供电分公司中低压配电网用户报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用户报修工作流程,保障抢修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系统设备运行安全,切实提升公司优质服务水平,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某分公司中低压配电网用户报修工作的流程、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监督与检查.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系统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市场营销部为用户报修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公司系统内报修工作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指导协调客户服务中心和供电所及相关部门来开展报修服务工作.第五条“96789”客户服务热线和供电所是为用户提供报修服务的主要单位。

“96789”服务热线主要负责受理用户电话报修工作,供电所主要负责用户登门报修以及停电抢修工作。

第三章管理和要求第六条客户服务中心“96789"客户服务热线要24小时不间断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供电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个人连续值班不得超过48小时,每个班至少安排3人,重大节假日不得少于4人。

必须设置一位值班负责人,值班员听从值班负责人指挥。

同时每周设置一位值班领导,由供电所长、副所长、安全负责人轮值。

第七条供电所接到报修,在查明故障原因后,要根据以下原则进行抢修审批工作:10kV 线路的工作要报县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台区及低压线路的工作要报县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对低压用电客户的停电或间接带电检修工作由供电所所长批准.各单位要根据此原则制定具体的抢修报批制度.第八条供电所职工在被派工外出时,不得干与派工单内容无关的工作,若遇有用户直接找本人报修,应指导其拨打“96789”服务热线报修。

待供电所接到报修任务后,由所长视具体情况,另行派工。

第九条停电抢修工作严禁单独一人作业,根据工作性质至少要派2人及以上人员进行作业,同时要对作业人员资质进行审核,所派人员必须是持安全合格证并经安规考试合格人员。

派工单必须由供电所所长亲自签字,若所长不在供电所,派工单由供电所副所长或技术负责人填写.在特殊情况下供电所所长与副所长或技术负责人都不能签发派工单的,值班负责人或相关工作负责人在电话征得所长同意后,可以代签,并在派工单备注栏注明征得所长允许代签的联系方式及时间,并做好抢修工作记录.第十条派工单要填写所使用的交通工具和实际途经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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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供电分公司
中低压配电网用户报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用户报修工作流程,保障抢修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系统设备运行安全,切实提升公司优质服务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某分公司中低压配电网用户报修工作的流程、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监督与检查。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系统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市场营销部为用户报修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公司系统内报修工作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指导协调客户服务中心和供电所及相关部门来开展报修服务工作。

第五条“96789”客户服务热线和供电所是为用户提供报修服务的主要单位。

“96789”服务热线主要负责受理用户电话报修工作,供电所主要负责用户登门报修以及停电抢修工作。

第三章管理和要求
第六条客户服务中心“96789”客户服务热线要24小时不间断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供电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个人连续值班不得超过48小时,每个班至少安排3人,重大节假日不得少于4人。

必须设置一位值班负责人,值班员听从值班负责人指挥。

同时每周设置一位值班领导,由供电所长、副所长、安全负责人轮值。

第七条供电所接到报修,在查明故障原因后,要根据以下原则进行抢修审批工作:10kV 线路的工作要报县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台区及低压线路的工作要报县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对低压用电客户的停电或间接带电检修工作由供电所所长批准。

各单位要根据此原则制定具体的抢修报批制度。

第八条供电所职工在被派工外出时,不得干与派工单内容无关的工作,若遇有用户直接找本人报修,应指导其拨打“96789”服务热线报修。

待供电所接到报修任务后,由所长视具体情况,另行派工。

第九条停电抢修工作严禁单独一人作业,根据工作性质至少要派2人及以上人员进行作业,同时要对作业人员资质进行审核,所派人员必须是持安全合格证并经安规考试合格人员。

派工单必须由供电所所长亲自签字,若所长不在供电所,派工单由供电所副所长或技术
负责人填写。

在特殊情况下供电所所长与副所长或技术负责人都不能签发派工单的,值班负责人或相关工作负责人在电话征得所长同意后,可以代签,并在派工单备注栏注明征得所长允许代签的联系方式及时间,并做好抢修工作记录。

第十条派工单要填写所使用的交通工具和实际途经的路径。

车辆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执行,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车辆。

第十一条作业人员要按照配网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领用相应的安全工器具,根据作业现场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执行方案,并根据报修情况填写事故应急抢修单或工作票,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第四章用户报修流程
某供电分公司供电所客户报修流程图
1、用户登门报修、拨打供电所值班电话、拨打供电所员工个人电话报修,受话人应代客户或引导客户向96789申报,形成96789一口对外的报修受理模式。

2、供电所值班室应对客户报修内容进行详细、认真登记。

3、对施工条件差、作业环境恶劣的抢修,必要时所长、县公司配网专责到场,进一步确定方案,布置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 用户报修流程
一、用户拨打“96789”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停电报修。

二、“96789”客户服务热线坐席人员在接到用户报修电话后,要对报修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并对停电性质及原因作出准确判断。

1、坐席人员根据用户描述,帮助用户判断停电是否由用户内部故障引起,如判断为用
开始 结束
用户报修
坐席受理
现场工作负责人汇报所长审批
回访用户
值班负责人报告所长,签发派工单、派
车单
实施抢修恢复供电
营业厅、值班室或个人电话受理 供电所值班室
抢修人员汇报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回复“96789”坐席
抢修人员到达、现场勘察、制定方案 增派人员到现场,补充完善安全措施并履行审批手续
现场人员安全措施不满足安全抢修要求
9
8
7
6
5
4
3 2 1
10
满足安全要求
报告值班负责人
11
户内部故障引起停电或产权范围内停电的,可电话引导用户排查故障,也可应用户要求提供现场抢修服务,但要事先要向用户说明该项服务是有偿服务,并告知收费标准。

2、如因电力系统设备故障或检修等原因引起停电的,应告知用户停电时间及预计恢复供电时间。

三、坐席人员经过了解确属公司抢修范围内的停电,应按照停电发生的地点及类别,将停电信息告知所在地供电所所长或值班负责人。

四、供电所所长或值班负责人接到停电报修信息后,要及时填写报修记录,及时安排有关人员查明停电原因,并根据停电性质履行相关抢修审批手续。

五、现场抢修人员要按照“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的要求,自接到报修之时起,城区范围不超过45分钟,农村地区不超过90分钟,特殊边远地区不超过180分钟,到达现场开展抢修。

因天气、交通等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到达现场的,应当向用户作出解释。

如需为用户故障提供有偿服务的,可自行协商抢修时间。

六、抢修结束恢复供电后,供电所长或值班负责人要及时向“96789”坐席人员反馈抢修结果。

七、收到反馈结果后,“96789”坐席人员应对客户进行回访,了解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及客户满意度。

听取客户意见,并做好相关记录。

八、如用户登门到供电所报修,由供电所值班人员负责接待,并填写报修记录,由供电所长根据停电性质,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进行派工,抢修人员要按照第五项中的时间要求到达现场,展开抢修工作。

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回访用户,做好相关记录。

九、如供电所不具备该项工作的作业条件,要及时向配网主管部门汇报,配网主管部门根据该项工作的实际情况,联系安排具有作业能力的检修队伍,开展抢修工作。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
第十三条市公司市场营销部和安全监察部负责对各分公司用户报修工作进行监督,不定期的进行抽查。

并将此项工作作为每年营业普查和安全检查的必查项目。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若与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相抵触,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本制度解释权属某供电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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