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沉降观测专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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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史家庄城中村改造御泽花园项目

施工单位:山西兆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7-11-30

一、工程概况

二、责任主体

建设单位: 山西兆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山西才智建筑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山西九鼎恒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西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长治市华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治市神星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建材太原地质工程勘察院、河北建研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山西兆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三、编制依据

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2、《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2007)

3、《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7-2006)

四、施测方法和精度要求

1、现场沉降观测点埋设要求

1)建筑物上设置的沉降观测点纵、横向要对称;

2)建筑物四角、大转角处或沿外墙每10~20m处;

3)建筑裂缝、沉降缝、伸缩缝两侧;新旧建筑物、高低建筑物以及纵、横墙的交接处;

4)人工地基和天然地基的接壤处;建筑物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5)附近堆放重物处、受振动有显著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沟处;

6)筏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置;

2、沉降观测点的设置方法

1)立尺部位应加工成半球形或明显的突出点并涂刷防腐剂;

2)标志埋设位置应避开雨水管、窗台线、水暖管、电器开关等有碍设标及观测的障碍物,立尺位置需要离开墙柱面和地面一定距离;

3)要符合各施工阶段的观测要求,特别要考虑到装饰装修阶段因墙柱饰面施工破坏或掩盖住观测点,使观测不能连续进行而失去意义。见下图:

3、沉降观测的仪器设备、人员素质的要求

1)根据沉降观测精度要求高的特点,为能精确地反映出建筑物在不断加荷作用下的沉降情况,一般规定测量的误差应小于变形值的1/10-1/20,为此要求沉降观测应使用不低于DS1级水准仪,水准尺也应使用受环境及温差变化小的高精度因瓦水准尺。仪器、设备的操作方法及观测程序要熟悉、正确。在首次观测前要对所用仪器的各项指标进行检测校正。连续使用3个月重新对所用仪器、设备进行检测校正。在观测过程中,操作人员要相互配合,工作协调一致,认真仔细,做到步步有校核。

2)操作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学习及技能培训,熟练掌握仪器的操作规程,熟悉测量理论,能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观测方法及观测程序,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能够会分析原因并正确的运用误差理论进行平差计算,做到按时、快速、精确地完成每次观测任务。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沉降点的设置、测量指导及对测量数据进行收集和分析处理。

4、水准控制网建立

根据工程的结构特点、现场的环境条件制订沉降施测方案,由建设单位提供的水准基准点根据工程的施测方案和布网原则的要求建立水准控制网。

1)在建设单位提供的6个场内高程基准点基础上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场内又布设了6个基准点,使用前首先把各个点位进行闭合联测,再把计算结果进行严密的平差,计算出各点位高程,并及建设单位给定数据逐一比较、修正,直到符合精度要求。利用修正后的数据值引测整个工程的沉降测量控制网。(注:不同部位的控制点可以相互借用,以此达到相互校核的作用)。测量无误后出具各基准点

位详细数据资料并对水准高程点进行保护、标识。

2)建设单位已提供的K1=922.21m、K3=923.189m、K5=922.688m、K6=922.599m、K8=921.758m、K10=921.784m6个基准点和现场平面附加布置的6个基准点形成四边形进行整场地水准高程控制,基准点设置在场内,并通视。基准点之间距离不得大于100m,如局部两点位距离较长在实际测量过程需增加工作基点。

3)所有基准点均布设在距基坑边一倍的开挖深度范围之外的地基稳固部位且避开地面沉降和振动区范围,并用混凝土做截面500*500mm,深500mm基础,并在浇筑砼时基础内预埋100mm长桩钉,桩点布设完成后在桩点外围喷上红色自喷漆,并标注好点号。基准点做好后应用钢管做好维护、防止破坏。

4)测量过程中场区内任何地方架设仪器至少后视到两个水准点,并且场区内各水准点构成闭合图形,以便闭合校核。

5、观测周期和观测时间的要求

1)基础底板浇筑完成观测点沉稳1.5d后开始首次观测,首次观测必须按时进行,其他各阶段的复测,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定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补测。

2)观测次数及时间间隔应视地基及加荷情况而定。结构每增加1层观测一次。3)施工过程中若暂停施工,在停工时及重新开工时应各观测一次。停工期间可每隔2-3月各测一次;建筑使用阶段的观测次数应视地基土类型和沉降速率大小确定,除特殊要求外,可在第一年每季度观测1次,第二年每半年观测1次,第三年后每年观测一次,直至稳定为止。

4)在观测过程中,若有基础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减、基础周围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等情况,均应及时增加观测次数。当建筑突然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裂缝时,应立即进行逐日或2-3d一次的连续观测;

6、观测精度的要求

《JGJ8-2007》建筑变形测量的级别、精度指标及其使用范围

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注:1、结点之间或结点及高级点之间,其路线的长度不应大于表中规定的0.7倍。

2、L为往返测段、符合或环线的水准路线长度(Km)

水准观测的主要技术要求

注:二等水准视线长度小于20m时,其视线高度不应低于0.3m

7、沉降观测方法

1)作业人员进行明确的职责分工:测量人员负责沉降观测的全部过程,并进行司镜。记录人员负责观测数据记录及资料的整理。跑尺人员负责立水准尺,并保证水准尺的垂直水平。

2)首次观测自基础部分混凝土浇筑完成、观测点安稳固后及时进行。首次观测的高程值是以后各次观测用以比较的基础,其精度要求较高,施测时要求每个观测点首次高程应在同期连续进行两次独立观测,正反向观测,并取观测结果的中数作为沉降观测的初始值。

3)永久沉降观测点依据设计图纸及测量规范规定埋设在地上主体的首层,在首层墙柱钢筋绑扎完成模板安装前埋设,埋设位置应在便于观测和不容易被破坏的部位,并报设计、监理予以确认。也可以在首层结构混凝土浇筑完成墙柱模板拆除后对沉降观测点进行后植筋处理。

4)供沉降监测的测量基准点整体工程竣工后仍需进行沉降观测,在沉降观测期间不能被破坏,监测点标高观测方法采用二等闭合水准测量,观测精度符合GB50026-2007要求,测量成果作为竣工验收资料入档;

5)若沉降观测数据出现异常现象(较大的沉降或突起),要及时上报分析原因并跟踪观测。

6)沉降观测依据的基准点、工作基点和被观测物上的沉降观测点,点位要稳定。所用仪器、设备要稳定。观测人员要稳定,观测时的环境条件基本一致。观测路线、镜位、程序和方法要固定。以上措施在客观上尽量减少观测误差的不定性,使所测的结果具有统一的趋向性,保证各次复测结果及首次观测的结果可比性强,使所观测的沉降量更真实。

7)每次观测结束后,要检查记录计算是否正确,精度是否合格,并进行误差分配,然后将观测高程列入沉降观测成果表中,计算相邻两次观测之间的沉降量,并注明观测日期和荷重情况。为了更清楚地表示沉降、时间、荷重之间的相互关系,还要画出每一观测点的时间及沉降量的关系曲线及时间及荷重的关系曲线;

8)根据各观测周期平差计算的沉降量,列统计表,进行汇总。

9)绘制各观测点的下沉曲线时,首先建立下沉曲线坐标,横坐标为时间坐标,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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