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文原则与注意事项

合集下载

公文行文标准

公文行文标准

公文行文标准公文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利用文字和文字语言规范性地处理公共事务的文件。

公文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处理公共事务的一种重要形式。

公文的内容要求真实、准确、简明,表达要求准确、规范、得体,格式要求统一、规范、规范。

因此,公文的行文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一、公文的行文特点。

公文作为一种特殊的书面语言,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规范性强,公文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处理公共事务的一种重要形式,因此其书面语言要求规范,不能随意发挥,必须遵循一定的规范和标准。

2. 严谨性强,公文的内容要求真实、准确、简明,表达要求准确、规范、得体。

因此,在写作公文时,必须严谨认真,不能含糊马虎。

3. 格式要求统一,公文的格式要求统一、规范、规范,包括纸张规格、文字位置、文字大小、文字颜色等,这些都需要严格遵守。

二、公文的行文原则。

1. 真实准确,公文的内容要求真实、准确,不能虚假夸大,更不能含糊其辞。

2. 简明扼要,公文的表达要求简明扼要,言之有物,不能冗长啰嗦,更不能含混不清。

3. 得体规范,公文的表达要求得体规范,语言得体,格式规范,不能随意发挥,更不能随意更改格式。

4. 严谨认真,公文的写作要求严谨认真,不能含糊马虎,更不能随意发挥。

5. 诚恳礼貌,公文的表达要求诚恳礼貌,语言得体,态度诚恳,不能粗鲁无礼,更不能傲慢无礼。

三、公文的行文技巧。

1. 语言准确,公文的语言要求准确,不能含糊其辞,更不能虚假夸大。

2. 表达简洁,公文的表达要求简洁扼要,不能冗长啰嗦,更不能含混不清。

3. 格式规范,公文的格式要求统一、规范、规范,包括纸张规格、文字位置、文字大小、文字颜色等,这些都需要严格遵守。

4. 用词得体,公文的用词要求得体规范,不能随意发挥,更不能使用不规范的词语。

5. 逻辑清晰,公文的表达要求逻辑清晰,不能含混不清,更不能逻辑混乱。

四、公文的行文注意事项。

公文处理注意事项

公文处理注意事项

公文处理注意事项公文是指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发出的与职责范围有关的文件。

公文的处理应遵循一定的注意事项,以确保其规范性和有效性。

以下是公文处理的一些注意事项。

一、准确性处理公文时,首要注意公文的准确性。

公文应依据真实、准确的事实和数据撰写,确保表述准确无误。

在处理公文时,要尽量避免错误信息的传递,以免给读者和接收者造成困惑和误解。

二、明确性公文应具有明确、清晰的表述。

在处理公文时,要使用准确、明了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含糊不清的词句。

表达的内容应简明扼要、简明易懂,避免产生歧义或误解。

三、语言规范公文应遵循语言规范。

处理公文时,要使用规范的汉字和成语,避免使用方言、外来语和俚语。

语言应正式、庄重、得体,不应使用生僻或难懂的词汇,以确保公文的权威性和可读性。

四、格式规范公文的格式应遵循一定的规范。

通常,公文由标题、正文、署名、日期等组成,每个部分应有明确的排列顺序。

处理公文时,要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排版,确保公文的整体形式规范工整。

五、逻辑严谨公文的处理应合乎逻辑。

在撰写公文时,要明确思路,遵循逻辑结构,确保表述的条理清楚。

公文的内容应由浅入深、逐步展开,不应突兀或跳跃。

同时,要注意论证的逻辑关系,避免出现矛盾或自相矛盾的表述。

六、客观公正公文必须客观公正,不得带有个人感情和偏见。

在处理公文时,要遵循公正、客观的原则,不得随意扭曲事实,不得对他人进行不当指责或评价。

公文的表述应客观、客观,避免出现主观色彩。

七、用词谨慎公文的处理应慎用敏感、具有歧视性的词汇。

在撰写公文时,要避免使用侮辱、歧视性和敏感的词汇,以确保公文的客观性和尊重他人的权益。

八、篇幅适度公文的处理应控制篇幅,言简意赅。

处理公文时,应尽量用简洁的语言表达,避免冗长和啰嗦的叙述。

公文的篇幅应适中,不过长也不过短。

九、严格保密公文涉及一些机密、敏感的信息,处理公文时应严格保密。

在处理公文时,要遵循机密、保密的原则,确保公文内容和存储过程的安全。

行文规则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行文规则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行文规则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行文规则是指各级机关公文往来时需要共同遵守的制度和原则。

行文应当确有需要,注重实效,坚持少而精。

可发可不发的公文不发,可长可短的公文要短。

遵守这一原则,有利于公文传递方向正确、线路短捷有效,避免公文旅行,阻止部分公文进入不必要的流通过程,抑制无价值公文的产生。

行文规则规定了各级机关的行文关系,即各级机关之间公文的授受关系,它是根据机关的组织系统、领导关系和职权范围来确定的。

根据公文授受机关的工作关系不同,可以将公文的行文关系划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

一、向上级机关行文应注意的问题上行文是指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发送的公文,如报告、请示等;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主送一个上级机关;如需其它相关的上级机关阅知,可以抄送。

不得越级向上级机关行文,尤其不得越级请示问题;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时,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

向上级机关行文,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工作中不能自行决定重大问题,需要上级机关批准的,如请求在某个学院下面设立研究所的请示;二是审批权限在上级机关需要上级机关审批的,如举办大型活动所需的经费,都需要请求上级批准;三是例行的工作总结报告或领导安排上报的,前者如每学期结束时的行政工作总结和下学期的行政工作计划等;四是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见解和意见,供上级机关决策参考,如对学校收入分配改革的意见等。

具体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不越级行文,不横向请示。

上行文的主送单位必须是与制发机关有隶属关系的直接上级机关。

虽是上级机关但不是直接隶属关系的不应直接请示、报告,否则即成为越级行文,上级机关对越级行文原则上不予受理。

请求平行或不相隶属的职能部门审批其管辖范围内的事项,不应使用请示,正确的方法是使用“函”。

(2)不多头主送,不送领导同志个人。

上行文主送机关一般只有一个,那就是制发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受双重领导的单位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分开报送较妥。

如内容涉及的其他单位,通常采用抄送的形式。

公文的行文规则

公文的行文规则

公文的行文规则公文是指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内部或外部之间传递信息或处理事务所使用的书面文件。

公文涉及面广,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

公文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为它关系到国家或组织的形象、声誉和利益。

因此,公文的行文规则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影响到公文的质量和效果。

一、公文的基本要素公文是一种正式、规范的文体,具有一定的结构和格式。

一份标准的公文应该包括以下几个要素:1. 题目:题目应该简明扼要,能够准确概括公文的主题和内容。

2. 发文机关:发文机关应该写明全称、地址、邮编和电话等联系方式。

3. 收文机关:收文机关应该写明全称、地址、邮编和电话等联系方式。

4. 主题词:主题词应该简明扼要,能够准确概括公文的主题和内容。

5. 正文:正文是公文的核心部分,应该结构严谨、内容准确、语言简练、逻辑清晰。

6. 签名:签名是公文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写明签名人的姓名、职务和签名日期等信息。

二、公文的行文原则公文的行文原则是指公文应该遵循的基本准则和规范。

公文的行文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真实准确原则:公文应该真实准确反映事实,不得虚假夸大或隐瞒真相。

2. 规范统一原则:公文应该遵循规范统一的格式和行文规则,不得随意变动。

3. 简明扼要原则:公文应该简明扼要,言简意赅,避免冗长繁琐。

4. 重点突出原则:公文应该突出重点,重点论述,避免重复和废话。

5. 逻辑严密原则:公文应该逻辑严密,结构完整,思路清晰,避免混乱和矛盾。

6. 文体规范原则:公文应该遵循文体规范,注重语法、标点和格式等方面的规范性要求。

三、公文的写作技巧公文的写作技巧是指在遵循公文行文规则的基础上,运用一些技巧和方法,使公文更具有说服力和效果。

公文的写作技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突出亮点:公文应该突出亮点,即突出公文的重点、亮点,使读者一目了然。

2. 重点先行:公文应该重点先行,即将重点放在文章开头,使读者立刻了解公文的主题和内容。

3. 逻辑推理:公文应该采用逻辑推理的方式,使文章思路清晰,条理分明。

党组织公文行文规则

党组织公文行文规则

党组织公文行文规则(一)总的原则(1)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严格按照行文关系行文,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

(3)党组织内设机构除办公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4)同级党组织可以联合行文。

(5)党组织内部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

(二)上行文规则上行文是指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的行文。

(1)正确选择文种。

上行文文种主要有报告和请示。

报告是陈述性公文,是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询问等事项的公文,使下情能够及时上达。

请示是恳请性公文,是就某事项向上级党组织行文以请求批准。

上级党组织对报告不一一定答复,而对请示则一一定给予答复。

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正确选用上行文的文种。

(2) “请标”应当一文一事,-般只写一个主送党组织,需同时送其他党组织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下级党组织。

(3)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4)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组织同意或者授权;属于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党组织,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或报告事项。

各级党组织都有白己明确的分工和职权范围,随意越级请示或报告事项,会造成党组织之间工作越俎代庖,相互干扰。

(5)下级党组织的请示事项,如果需要以本级党组织的名义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党组织。

(6)除上级党组织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党组织名义向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党组织负责人名义向上级党组织报送公文。

(7)向上级党组织行文,原则上主送-个上级党组织。

受双重领导的党组织向一个上级党组织行文,在主送其中-一个上级党组织时,必要时要抄报另一个上级党组织。

(三)下行文规则下行文是指上级党组织向下级党组织的行文。

(1)正确选择文种。

在现行的11种党组织公文中,可以用于向下级党组织行文的文种占了大多数,每个文种都有它的适用范围,这就要求公文作者在草拟公文时要正确区分不同文种之间的区别,正确选用文种。

向上级机关行文的规则

向上级机关行文的规则

向上级机关行文的规则向上级行文是下级部门向上级部门发出的文书,用以介绍单位的情况与同时请求上级领导的批示、审批或者汇报工作进度有关事项。

也就是上下级之间的官文。

向上级行文可分为报告性行文和请示性行文。

一般来说,向上级行文分为书信式和传票式,书信是宣传性质的官文,而传票则以批示性质的官文为主。

书信式官文应该要求明确,格式统一,要由下级单位向上级单位发出,若要向上行文,请遵循以下原则:1、按照现行规范要求,准备行文所需的资料,妥善记录保存有关内容。

2、写明行文部门名称,行文分级,以及本文的主题等必要事项。

3、根据情况,提出真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使得双方都能共同受益;4、根据情况列出清晰的总结性意见和建议。

5、文字充分,一气呵成,不可离枝节叶,也不可零碎,要求清楚,表达流畅,把握住关键点,说明清楚就事论事,要文理相对,合理运用法律规定。

6、格式简洁,不得下手就发散,不要乱加附件,避免分文混排,不要把同一项内容反复出现,要力求节约篇幅,应慎用古今典故;7、编写时要适当地保留措辞的丰富性,以求流畅。

8、命令分明,表意彰,要保证上级机关的批示、指示明确,对下达文件要求、规定、结论要抓紧,要突出主旨,明确权力。

9、要特别注意下级机关发出的上级机关批准文件,行文时不得擅自变动上级机关批准的文字,行文时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准确的引用上级机关文件。

以上是向上级机关行文的一些原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在实际工作中,还需要根据上级单位的实际要求,进行合理的调整,以便为上级审核提供更有利的数据支持。

另外,出具正式的官文时,也需要注意结尾部分的格式,避免书写上有误。

做好公文撰写工作

做好公文撰写工作

做好公文撰写工作
做好公文撰写工作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和步骤,以确保公文的质量和有效性。

以下是一些建议:
1. 明确目的和受众:在撰写公文之前,要明确公文的目的是什么,以及受众是谁。

这有助于确定公文的语气、风格和内容。

2. 了解公文格式:公文通常有一定的格式要求,因此需要了解并遵守这些要求。

例如,标题、日期、收件人、正文、落款等部分都应该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排版。

3. 遵循规范语言:公文应该使用规范的语言,避免使用口语化、情绪化的语言。

同时,语言要简洁明了,不要使用过多的修饰语和冗长的句子。

4. 注意行文结构:公文的行文结构应该清晰明了,先概述要点,再详细阐述,最后总结。

在阐述要点时,可以按照重要性或逻辑顺序进行排列。

5. 准确表达:公文应该准确表达意思,避免歧义和误解。

在撰写过程中,要反复推敲和修改文字,确保表达的准确性。

6. 遵循法律和政策:在撰写公文时,要遵循相关的法律和政策,确保公文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7. 审校和修改:公文撰写完成后,要进行审校和修改,检查语法、拼写、标点等方面的错误。

同时,也可以请同事或领导帮忙审阅,提出修改意见。

8. 保持专业形象:在撰写公文时,要保持专业的形象,避免个
人情绪或偏见的表达。

同时,要注意公文的语气和措辞,保持礼貌和尊重的态度。

总之,做好公文撰写工作需要注重细节、遵循规范、准确表达、保持专业形象等方面。

通过不断实践和积累经验,可以提高公文撰写的能力和水平。

机关单位行文规则

机关单位行文规则

机关单位行文规则第1条 行文要遵守党政分开的原则。

凡向党的机关行文,原则上应以局党委或机关党委的名义;凡向行政部门行文,一律以行政名义,避免行文混乱。

行政机关行文必要时可抄送党的机关。

第2条 在本局职权范围内,可对市政府部门行文,亦可向下一级政府有关业务部门行文。

原则上本局不直接向各镇(区)的人民政府行文,必要时可根据市政府的授权和有关职权规定,直接行文答复各镇(区)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或要求本局答复的有关业务问题。

第3条 本局同市政府各部门可以联合行文,与同级党委、军队机关、人民团体和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以联合行文;也可同各镇(区)人民政府联合行文。

联合行文应当确有必要,单位不宜过多。

第4条 请示的文件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

如需同时送其他机关,应当用抄送形式,但是不得抄送下级机关。

除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请示不得直接送领导者个人,行文中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请示时,应同时送越过的上级机关;对越级向本局请示问题的文件,除因情况特别紧急外,原则上不予受理,并告其按行政隶属逐级向上请示;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写明主送和抄送机关,由主送机关负责答复。

“意见”可以用于向上级、下级和平级行文。

作为上行文,应按请示性公文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第5条 上报市政府的公文,除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一般不要写给领导者个人。

特殊情况,需写给领导者个人的请示或报告,可以市x局便函形式发出(要编号、经局领导签署、加盖印章)。

第6条 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由本局自行行文或者由本局主办与外部门联合行文。

经市政府批准的请示事项,若需以本局名义印发的,文中都应注明“经市政府同意”或“经市政府批准”。

第7条 局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应抄送其另一上级机关;向没有隶属关系的下级机关的重要行文,印发前须经其上级机关会签,并应抄送其上级机关。

第8条 公文内容涉及有关部门和各镇(区)权限的,主办科室应事先与有关部门和各镇(区)主动协商。

公文的行文规则

公文的行文规则

公文的行文规则公文的行文规则,是关于公文制发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的概括和总结。

1、行文原则。

有2条值得注意:(1)“少而精”的原则。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第11条明确规定:“行文应当确有需要,注重实效,少而精,可发可不发的公文不发,可长可短的公文要短。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也有同样规定。

在具体联络协调工作中,也是提倡多人来人往,少文来文往。

(2)不以机关名义向领导个人报送公文原则。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22条规定:“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也有相同规定。

直接向领导同志个人报送公文,有损领导机关的权威,违背公文流转办理程序,从报送者角度看可以提高效率,但对领导机关而言,则损害了效率。

就法院而言,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案件比较多,对于交办案件,领导同志明确批示“望复”、“回告结果”等意思的,可以公文形式对领导同志个人报送,除此之外,一般不要向领导同志个人报送公文。

2、行文关系。

分为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指导与被指导关系、互不统属关系三类。

3、行文方式。

根据制发机关划分,可分为单独行文和联合行文;根据接收机关划分,可分为纵向行文(逐级行文、多级行文、越级行文、通行行文)和横向行文。

4、具体要求。

(1)恪守隶属关系,一般不越级行文。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党的机关的行文关系,根据各自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

……不得越级向上级机关行文,尤其不得越级请示问题;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时,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有相同规定。

允许越级行文的情形:发生了严重紧急情况;直接上级机关的上级机关越级交办某些事项,同时指令越级上报的;询问只有直接上级机关的上级机关才能答复的某些重要问题或事项,且这些问题和事项与直接上级机关没有任何联系的;数次向直接上级机关行文请求解决某项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但是直接上级机关长期不予解决,以致对工作或即将对工作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的;等等。

如何合理撰写行政文书

如何合理撰写行政文书

如何合理撰写行政文书行政文书是行政机关用于处理行政事务、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重要工具。

合理撰写行政文书不仅能提高工作效率,还能确保文书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本文将从行政文书的基本要素、撰写流程和注意事项等方面,介绍如何合理撰写行政文书。

一、行政文书的基本要素行政文书是行政机关依法制定的具有行政效力的书面文件,具有以下基本要素:1. 标题:行政文书的标题应简明扼要,能准确概括文书的内容和性质。

2. 文号:行政文书的文号是行政机关对文书进行编号的标识,便于管理和查阅。

3. 发文机关:行政文书应注明发文机关的全称和地址,以确保文书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4. 发文日期:行政文书应注明发文的具体日期,以确定文书的时效性和效力。

5. 收件人:行政文书应明确指定收件人的姓名、职务和单位,以确保文书的送达和阅读对象。

6. 正文:行政文书的正文是表达行政机关意见、决定和要求的核心内容,应简明扼要、清晰明了。

7. 签发人:行政文书应注明签发人的姓名、职务和单位,以确保文书的合法性和责任追究。

8. 盖章:行政文书应加盖行政机关的公章,以确保文书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二、行政文书的撰写流程合理撰写行政文书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确定文书类型:根据具体的行政事务和管理需要,确定所需的行政文书类型,如通知书、决定书、报告书等。

2. 收集资料:收集与行政文书相关的资料和信息,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案例等,以确保文书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3. 制定草稿: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和信息,制定行政文书的草稿,包括标题、文号、发文机关、发文日期、收件人、正文、签发人等要素。

4. 审核修改:将草稿提交给相关部门或领导进行审核和修改,确保文书的准确性、合法性和规范性。

5. 盖章签发:经过审核修改后,将行政文书加盖行政机关的公章,并由签发人签字,确保文书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6. 分发传阅:将已盖章签发的行政文书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分发传阅,确保文书的送达和阅读对象。

公文知识公文的行文规则2024

公文知识公文的行文规则2024

引言概述:公文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对外发布的具有一定规范格式和用途的文件。

公文的行文规则是指在撰写公文时需要遵循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旨在确保公文的准确、规范和易于理解。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来阐述公文的行文规则。

正文内容:一、语言简明扼要1.使用常用词汇:避免使用生僻词汇和过分的行政术语,选用常用词汇以保证公文易于理解。

2.整洁简练的句子结构:避免长句和复杂的修辞结构,采用简洁明了的句子,清晰表达意思。

3.注意段落分隔:将不同内容的段落分隔开,使读者在阅读时易于理解、记忆。

二、格式规范统一3.用词规范准确:使用正确的标点符号、单位字母缩写和标准的度量衡单位,避免出现错误的格式和用词。

三、准确表达意思1.准确用词:使用准确的词语表达文中的观点和意思,避免模棱两可和歧义的表达。

2.严谨论证:在说明问题时,提供充分的数据和案例支撑,进行有效的论证。

3.避免主观情感色彩:公文要客观中立,避免使用带有主观情感色彩的语言和词句。

四、逻辑严密有序1.结构清晰合理:按照从重要到次要、由大到小的原则进行编排,确保文章结构严谨有序。

2.段落衔接自然:不同段落之间要有自然的过渡和衔接,使文章层次清晰,内容连贯。

3.梳理思路:在写作前要先梳理好思路,明确行文的目标和内容,确保文章逻辑性。

五、严格遵守规定1.尊重法律法规:撰写公文时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文内容符合法律要求。

2.遵循行文规范:遵循公文的行文要求,包括文件编号、署名、骑缝章和保密标志等。

3.注意统一标准:在使用术语、名称等方面要遵循统一的规定和标准,确保公文的一致性。

总结:公文是一种特殊的文体,撰写公文时需要遵循一定的行文规则,以确保公文的准确、规范和易于理解。

语言要简明扼要、格式要规范统一,准确表达意思,逻辑严密有序,并且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只有在遵循这些行文规则的基础上,才能撰写出高质量的公文,提高工作效率。

公文写作基础行文逻辑

公文写作基础行文逻辑

公文写作基础行文逻辑基础公文写作中的行文逻辑是确保公文内容清晰、条理分明、逻辑严谨的重要方面。

只有通过正确的行文逻辑,才能有效地传达信息,使读者准确理解和遵守公文的意图和要求。

本文将介绍公文写作基础中的行文逻辑原则及其应用。

一、行文逻辑原则1. 思路清晰:公文写作首要的原则是思路清晰,要在写作前合理安排写作思路,确保主题鲜明、结构合理,避免内容散乱、逻辑混乱。

2. 条理分明:公文写作要通过明确分段和标点等方式,使内容有层次感和逻辑性,各段之间应有明确的逻辑关系,条理清晰、层次分明。

3. 逻辑紧凑:公文作为一种正式文体,要求逻辑性强,排除无关信息和冗余内容,力求简明扼要、准确清晰。

4. 语义精准:公文中使用的语言要准确到位,精准使用词语,排除模糊、歧义的表达,确保读者准确理解文本内容。

二、行文逻辑应用1. 结构合理:公文的结构应该合理,一般包括标题、正文、重要事项说明、签章、日期等部分。

标题应简洁明了,能够准确概括公文的主题。

正文应按照逻辑关系展开,首先简要说明背景和目的,然后逐步展开重点内容,最后总结概述。

2. 段落分明:在公文正文的写作中,应该按照逻辑关系分成多个段落,每个段落应该有明确的中心思想,并通过开头句、开篇论述、主题句等方式引导段落的发展。

3. 标点运用:标点符号在行文逻辑中起到维系句子结构、划分句子成分的作用。

正确使用标点符号有助于排除歧义,使句子更加通顺、准确。

4. 连词使用:适当的连词能够明确句子之间的逻辑关系,如“因为”、“所以”、“但是”等,而过多或错误的连词使用则会影响句子的通顺性和逻辑性。

5. 表达方式:公文写作要求使用正式、规范的语言,避免使用俗语、口头语等非正式表达方式,保持文本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三、行文逻辑注意事项1. 避免冗余:公文写作应注意排除无关紧要的信息和冗余的内容,保持内容简明扼要。

2. 避免歧义:公文中出现的词语和表达方式应该具有明确的含义,避免歧义的产生。

公文行文规则主要有哪些

公文行文规则主要有哪些

公文行文规则主要有哪些公文行文规则是指在公文写作中需要遵守的一系列规则和要求,以确保公文的准确、规范、清晰、简洁以及专业。

下面是常见的公文行文规则:一、格式规范:1.公文标题:应准确、简明,使用大号、粗体字;2.日期格式:按照年、月、日的顺序,以阿拉伯数字表示,使用字符“年”、“月”、“日”分隔;3.页眉页脚:在每一页的上方设置页眉,包括公文的标题和文号;在每一页的下方设置页脚,包括页码和编写机关;4.正文格式:字体一般使用宋体,字号一般为小四,段落之间要留有适当的空行;5.行文方式:使用完整的句子,标点符号要准确、规范,段落要层次清晰,段落之间使用适当的标题和编号等。

二、语言规范:1.语言简练:公文语言应简练、明确,避免冗长的修辞和晦涩的措辞;2.措辞准确:用词要准确、恰当,避免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表达;3.遣词造句:使用规范的词汇和语法,句子结构要简单明了,遣词造句符合汉语表达习惯;4.逻辑严密:公文行文要符合逻辑顺序,条理清晰,脉络分明,不出现过多的修辞手法。

三、内容准确:1.准确性:公文内容要准确无误,包括事实陈述、数据统计等;2.客观性:公文要客观中立,不带个人感情色彩,不偏袒任何一方;3.格式规范:根据公文的不同种类和目的,选择相应的格式,例如会议纪要、报告、公告等;4.依据规定:公文行文要依据相关的法规、规定、制度等进行撰写,必要时应引用相关法规的条款和依据。

四、文风特点:1.庄重稳重:公文行文要符合公务的庄重稳重的特点,不使用口语化的语言和词汇;2.正式规范:公文语言应正式、规范,避免用词太过华丽或夸张;3.中立公正:公文要遵循中立公正的原则,不带有个人感情和立场。

以上是公文行文规则的一些主要内容,写公文时应该严格遵守这些规则,以确保公文的准确性、规范性、专业性和高效性。

公文行文规则的主要内容

公文行文规则的主要内容

公文行文规则的主要内容公文行文规则的主要内容公文是任职单位与外界交流的重要方式之一,是政府、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组织进行内外部沟通和管理的重要工具。

为了使公文能够达到准确、明确、简洁、规范的效果,公文行文规则被广泛应用。

本文将介绍公文行文规则的主要内容。

一、格式规范 1. 页眉:一般包括文件标题、机关名称或公章、当前年月日等。

页边距需要合理设置,保证版面整洁。

2. 称呼:公文中的称呼应明确、正确。

对于特定身份的人物,要正确使用相应的职务或职称,并加上相应的尊称或敬称。

3. 标题:公文的标题应准确明了,能够准确地体现文件的内容,避免使用模糊不清或流于形式化的标题。

4. 编号:公文通常需要有编号,以区别不同的文件。

编号可以根据机关的管理规定进行编写,也可以采用常规的方式进行。

5. 正文:公文的正文需要简洁明了,重点突出。

句子应该简明扼要,结构清晰,以方便读者迅速获取信息。

另外,正文需要符合语法规则,避免出现错字、别字等错误。

二、用语规范 1. 公文语言通用性:为了确保公文能够被更多的人理解和使用,公文的语言应该具有通用性,避免使用隐晦、晦涩的词语和句式。

2. 逻辑严谨性:公文的写作需要严谨,逻辑性强,表达清晰,以确保读者能够正确理解文中的意思。

3. 文体规范:公文通常采用正式文体,要求庄重、客观,避免夸张、感情用词等。

4. 公文常用词语:公文中的词语应该常用、通用,以确保读者能够准确理解文中表达的含义。

5. 虚词和长句的使用:公文中应避免使用过多的虚词,例如“之”、“乎”等,同时也应尽量避免过长的句子,以提高读者的阅读体验。

三、写作规范 1. 科学性:公文的写作需要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准确表达相关内容,避免夸大、虚假等不实之词。

2. 简洁性:公文的写作需要言简意赅,避免啰嗦冗长的句子。

简洁的文章更容易引起读者的注意,也便于理解和记忆。

3. 注意事项:公文中应特别注意用词、句式的准确性,避免模棱两可或具有歧义的表达。

第五章 公文行文关系、行文原则及写作要求

第五章  公文行文关系、行文原则及写作要求

六、公文中的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 为“—”,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 “1”,第四层为“(1)”。 七、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 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 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 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 伯数字。
思考与练习
改正下列句子中不符合公文用语之处。 一、改正下列句子中不符合公文用语之处。
紧急的原因,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紧急程度。 四、公文中的人名、地名、数字、引文要 准确。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 引用外文应当注明中文含义。日期应当写明具 体的年、月、日。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五、文内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应当先用全 称并注明简称。使用国际组织外文名称或其缩 写形式,应当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准确的中文 译名。
现在把有关情况写在下面的报告中。 1、现在把有关情况写在下面的报告中。 以上请示妥当不妥当,请批准。 2、以上请示妥当不妥当,请批准。 你们局报来的文件收到了,内容都晓得了。 3、你们局报来的文件收到了,内容都晓得了。 4、现在发给你们修订后的《办法》,…。 现在发给你们修订后的《办法》 特意写这封信告诉你们。 5、特意写这封信告诉你们。
关于批准设立重庆直辖ຫໍສະໝຸດ 的决定日第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 年 月 日第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 第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 立重庆直辖市的议案,决定: 议设立重庆直辖市的议案,决定: 批准设立重庆直辖市撤销原重庆市。 一、批准设立重庆直辖市撤销原重庆市。 重庆直辖市管辖原重庆市、万县市、 二、重庆直辖市管辖原重庆市、万县市、涪陵市和黔 江地区所辖行政区域。 江地区所辖行政区域。 三、重庆直辖市设立后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有关法 律的规定对其管理的行政区辖的建置和划分作相应的调 整。

行文原则与注意事项

行文原则与注意事项

行文原则与注意事项一、行文关系与原则公文是实实在在的办事工具,制发出来的文件不是上报、下发,就是平行往来,总之它总是要运行的,这就是“行文”。

行文是公文制发全过程的重要一环,指的是一个机关给另一个对方机关或内部机构发文,这一发一收之间必定构成一对行文关泵。

机关、团体、单位之间的关系,通常包括上下级关系、平级关系、业务指导关系等几种,公文的行文关系必需以这种隶属和相互关系为基本原则进行行文,不行超越这个原则。

根据上述原则,各级机关或单位之间的行文可分为:下行、上行、平行三个方面。

(一)下行文下行文是上级领导机关对所属下级机关的行文。

在下行文的行文关系上,应留意处理好以下六点:(l)要选准下行文种。

包括确定、决议、吩咐(令)、指示、通知、通报、看法、会议纪要、批复等:属于非法定文种的文件,对下不行干脆发出,应另加通知作为主件,将下发的非法定文种作为附件,一并下发。

(2)一般只发直属下级,也可以扩大所属各级。

(3)公文性文件(如公告、公报、布告、通告),凡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干脆和广阔人民群众见面而不另行行文的,应视为正式公文。

(4)对下属受双重领导的单位,一个上级机关向这种单位下行批复、特地性的确定和通知时(例如领导成员的任免、机构的增减、业务上的重要事项等),应当依据须要,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

(5)上级机关不行与下级机关(如市政府与市交通局)联合向基层行文。

因为市交通局与市政府不是平行单位,是市政府所属的一个部门,以市政府名义行文再加上交通局明显是多此一举。

(6)本机关的党组不能向下属机关的党组干脆行文(如市政府党组对县政府党组),更不能向下一级行政机关行文(如市政府党组对下级的县政府)。

因为它们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个行政机关的觉组,只对本机关行使党的领导,对上只对上级或同级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以党组名义报给上级党委的请示、报告,党委可批转(转发)下属单位的党组织要求贯彻执行:(二)上行文上行文是下级机关向上级领导机关‘包括有业务指导关系的上级机关在内)的行文。

公文知识:公文的行文规则规范

公文知识:公文的行文规则规范

公文知识:公文的行文规则规范公文作为事业单位考试的组成部分,行文规则为常识考点,这部分知识偏向理解为主,所以需要理解上下行文规则,提高做题的效率。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公文的行文规则规范,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一、上行文规则1.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

2.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3.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

4.请示应当一文一事。

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5.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6.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

记忆口诀:主送机关找一个,重大请示应授权。

部门内部直报送,不送抄送给下级。

下级请示需提意,请示报告分清楚。

不要个人送机关,双重领导考虑周。

二、下行文规则1.主送受理机关,根据需要抄送相关机关。

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2.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本级党委、政府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

需经政府审批的具体事项,经政府同意后可以由政府职能部门行文,文中须注明已经政府同意。

3.党委、政府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的相关部门行文。

4.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部门之间未协商一致的,不得向下行文;擅自行文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其纠正或者撤销。

5.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级机关的另一个上级机关。

记忆口诀:受理机关找一个,重要行文往上抄。

办公厅室下行文,需要党政给授权。

部门职权正常行,多个部门必协商。

行政公文行文规则与流程

行政公文行文规则与流程

行政公文行文规则与流程行政公文是公务活动中用于传达办事和决策意见、发布公务信息以及落实行政管理的文件。

行文规则与流程对于行政公文的起草和处理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下面就行政公文的行文规则和流程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行文规则:1.准则:行政公文的行文应坚持客观、准确、简明、规范的原则。

要根据公文的种类和目的,合理运用语言文字,使表达的内容准确、简明扼要,不使用夸张、夸大的言辞。

2.文字用词:行政公文的文字用词要准确。

不得使用模糊笼统的词语,以免产生歧义。

要避免使用口语化和文学化的表达方式,保持公文的严肃性和正式性。

要注重审慎运用修辞手法,确保语言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3.句式结构:行政公文的句式结构应简明扼要。

句子要力求简练,突出主题,不使用冗长复杂的句子。

要注意避免并列和复杂分句的堆砌,保持行文的连贯性和易读性。

4.段落结构:行政公文的段落结构要合理。

每一段都应该包含一个明确的主题,段落之间要有适当的过渡。

如果公文内容复杂,可以适当增加分段,使内容更加清晰明了。

5.格式规范:行政公文的格式要符合规范。

根据公文的种类和用途,选择合适的格式,包括页眉、页脚、标题、正文、附件等。

正文中的字号、行距、字体和标点符号要统一规范,力求整齐美观。

二、行文流程:1.起草:行政公文的起草是整个行文流程的第一步。

起草人根据任务要求和领导的要求,调查研究,收集资料,明确主题和内容,进行初步构思和组织。

然后起草人按照规定的格式,用准确简明的语言文字进行书写。

3.审批:经过审核后的行政公文需要进行审批。

审批人根据公文的内容和情况,决定是否批准公文。

审批人要对公文的实用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进行评判,确保公文符合政策法规,能够有效地达到目标。

4.印发:批准后的行政公文需要进行印发。

印发人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印制并分发公文。

印发人还需要对公文进行登记、归档和传送,确保公文的安全和有效性。

5.执行:印发后的行政公文需要根据公文的要求进行实际的操作和执行。

公司行文规范及管理制度

公司行文规范及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公司行文行为,确保公司文件质量,特制定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二、行文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2. 实用、简洁、明了;3. 严谨、规范、准确;4. 体现公司形象,维护公司利益。

三、行文范围1. 公司内部各部门、各岗位之间的工作联系;2. 公司与外部单位、客户、供应商等之间的业务往来;3. 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工作计划、会议纪要等文件的起草、审核、发布。

四、行文格式1. 文件标题:应简洁明了,概括文件主要内容;2. 发文单位:注明发文单位全称;3. 发文字号:按照公司规定格式编写;4. 主送单位:明确主送单位名称;5. 附件:如有附件,应注明附件名称及件数;6. 文号:包括文号和成文日期;7. 落款:注明发文单位全称及发文日期。

五、行文程序1. 起草: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起草文件;2. 审核签发:起草文件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公司领导签发;3. 核发:办公室对签发文件进行编号、打印、装订;4. 发布:通过公司内部通讯系统、公告栏等渠道发布;5. 归档:办公室对文件进行归档管理。

六、行文要求1. 文件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虚构、夸大或隐瞒事实;2. 文件格式应符合本规范要求,不得随意更改;3. 文件用纸:使用公司统一规定的A4纸;4. 文件打印: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5. 文件签署:领导签署文件应使用签字笔,字迹清晰。

七、行文监督1. 公司办公室负责对公司行文进行监督,确保行文规范;2. 对违反行文规范的行为,办公室有权责令改正;3. 对严重违反行文规范的行为,公司领导有权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八、附则1. 本规范及管理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2. 本规范及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3. 本规范及管理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为准。

九、修订本规范及管理制度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进行适时修订。

修订后的规范及管理制度应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行文原则与注意事项
行文原则与注意事项
一、行文关系与原则
公文是实实在在的办事工具,制发出来的文件不是上报、下发,就是平行往来,总之它总是要运行的,这就是行文,行文原则与注意事项。

行文是公文制发全过程的重要一环,指的是一个机关给另一个对方机关或内部机构发文,这一发一收之间必然构成一对行文关泵。

机关、团体、单位之间的关系,通常包括上下级关系、平级关系、业务指导关系等几种,公文的行文关系必须以这种隶属和相互关系为基本原则进行行文,不可超越这个原则。

按照上述原则,各级机关或单位之间的行文可分为:
下行、上行、平行三个方面。

下行文下行文是上级领导机关对所属下级机关的行文。

在下行文的行文关系上,应注意处理好以下六点:
要选准下行文种。

包括决定、决议、命令、指示、通知、通报、意见、会议纪要、批复等:
属于非法定文种的文件,对下不可直接发出,应另加通知作为主件,将下发的非法定文种作为附件,一并下发。

一般只发直属下级,也可以扩大所属各级。

公文性文件,凡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直接和广大人民群众见面而不另行行文的,应视为正式公文。

对下属受双重领导的单位,一个上级机关向这种单位下行批复、专门性的决定和通知时,应当根据需要,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

上级机关不可与下级机关联合向基层行文。

因为市交通局与市政府不是平行单位,是市政
府所属的一个部门,以市政府名义行文再加上交通局显然是多此一举。

本机关的党组不能向下属机关的党组直接行文,更不能向下一级行政机关行文。

因为它们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个行政机关的觉组,只对本机关行使党的领导,对上只对上级或同级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以党组名义报给上级党委的请示、报告,党委可批转下属单位的党组织要求贯彻执行:
上行文上行文是下级机关向上级领导机关包括有业务指导关系的上级机关在内)的行文,秘书工作《行文原则与注意事项》。

在上行文的关系上,应注意把握以下四点:
要选准上行文种:
即请示、报告和上报的意见,议案在某种意义上讲应视为上行文种。

向上级报送非法定文种的公文时,如总结、计划、调查报告等,可另加以报告作载体的文件头,如系简报可直接报送。

一般不能越级。

党政不能直接交叉行请示、报告性文件:
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在向上级报送请示时,应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不可一并主送。

平行文平行文是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的行文。

在平行文的关系上,应注意两点:
要选准平行文种,即函和周知性的通知。

平行文在写法上要做到态度谦和,多用商量的语气,不能强加于人,更不能用指示性的口吻。

二、行文关系中常见的错误
任何事物的发展和产生都有其客观规律性。

公文的行文关系,也不是随意发生的,是按照机关的性质、地位、隶属关系及职权范围来划分的。

不论是公文的撰写还是传递,都要正确地按照行文关系去做。

只有从实际出发,按照客观规律办事,才能使公文真正起到办理公务的一种重要工具的作用。

这对于提高党和国家机器的组织管理效能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目前在公文的制发中,存在着不符合正确的行文原则的现象,这给公文的正常运转和准确、快速的传递、处理造成不少麻烦,而且给实际工作也带来很多不应有的失误。

其具体表现是:
〔行文原则与注意事项〕
附送:
行文方向新解——从“通知是否可以作上行文”谈起
行文方向新解——从“通知是否可以作上行文”谈起
有朋友询问,通知是否可以作上行文?这得从对行文方向新的理解、认识谈起,行文方向新解——从“通知是否可以作上行文”谈起。

长期以来,我们判定公文的行文方向,通常是按文种划定。

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情况不同了,不能一律按文种划分行文方向了。

一是从XX年起,《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把“意见”作为行政机关常用主要公文种类。

“意见”是近年来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进程中新兴的文种。

它是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以起到指导或建议作用的一种公文。

“意见”最具兼容性的特点,其行文方向具有多向性和不规定性。

它既可以用作
下行文,表明主张,作出计划,阐明工作原则、方法和要求,具有指导、规范作用,如《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意见》;又可以用作上行文,提出工作建议和参考意见,具有建议、参考作用,如《关于深化机关后勤改革的意见》就是四川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上报省人民政府的一份建议性意见;还可以用作平行文,就某一专门工作向平行的或者不相隶属的有关方面作出评估、鉴定和咨询,如《关于成都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考核鉴定意见》;有的具有批评作用,如人民代表按规定就某项工作对政府职能机关提出的意见和批评,秘书工作《行文方向新解——从“通知是否可以作上行文”谈起》。

可见,要确定“意见”的行文方向,应该视每一件“意见”的发文机关(单位)和受文对象的关系来确定,不可按文种一概而论。

二是“函”主要是平行文,用于平行的或者不相隶属的机关单位。

但上下级机关单位在处理一些具体工作和日常事务又不宜使用“通知”、“批复”、“请示”等文种时,也可以使用“函”。

例如某县人事局办公室向省人事厅办公室发去的《关于询问人事系统办公室主任培训班有关事宜的函》和省人事厅办公室《关于人事系统办公室主任培训班有关事宜的复函》。

此外领导机构答复基层职工重要的来信来访也可能用到“函”,例如某市劳动就业局对某县下岗工人袁某发去的《关于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经费补助标准的复函》。

显然上述“函”都不再是平行文了。

因此不能一看到“函”就当作平行文。

三是行政机关转变职能后,部分工作不再实行系统上管下的垂直管理体系,而是属地管理,由当地街道办事处统管了。

例如计划生育、征兵、爱国卫生工作、治安防范、抗击非典等流行性疾病
等等工作。

假如某街道办事处要发出《关于召开创卫工作会议的通知》,请属地所有机关单位派员参加会议。

而这份通知主送单位中,有属地的中直机关、省市属机关、单位,甚至还有街道办事处的上级行政机关。

显然这份会议通知就不能视为下行文。

因此不能说“通知”都是下行文了。

〔行文方向新解——从“通知是否可以作上行文”谈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