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住院备案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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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工伤职工住院备案审批表

待遇审核业务各一份,此表做为工伤职工申报医疗费用依据。随表附受伤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此表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经办人于工伤职工入院24内小时填写报批(异地人员在入院三日内)。未按规定审批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3、此表存放定点医院工伤保险管理科,定点医院要督促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按要求落实审批。

4、工伤职工住院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已认定工伤的应携带工伤认定书复印件及劳动能力鉴定书),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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