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行政系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招商引资工作指引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招商引资工作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清远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9.06•【字号】清府办[2013]91号•【施行日期】2013.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外资利用正文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招商引资工作指引的通知(清府办〔2013〕9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清远市招商引资工作指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9月6日清远市招商引资工作指引为加强对各县(市、区)招商工作的指导性和针对性,根据《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清发〔2013〕2号)工作部署,结合《清远市产业发展规划(修编)》(2011-2020年),突出重点区域招商和重点产业招商,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工业园区发展,大力引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规模大、效益高、潜力好的项目,尤其是具有带动作用的优质龙头工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进一步培育和推动我市大型优质骨干企业的增资扩产,提升产业竞争力,通过增量引进提升我市产业层次,延长产业链条,壮大产业规模,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环保生态、效益良好、配套完善的主导产业,促进我市产业结构的优化提升,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各县(市、区),工业园区产业招商重点方向清远高新区:一是全力抓好广东先导材料有限公司、豪美铝业、佳的美、进田企业等创“百亿”企业产业链招商,推进爱机汽车配件三期扩建项目、法液空二期扩建项目等高端装备制造业项目;发展好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美亚宝铝业升级改造项目、金印铜业升级改造项目、顺博铝型材二期升级改造项目等新材料产业项目;培育好嘉博扩建、在田药业中试项目等生物医药产业项目,促进其早开工、早投产、早出效益,全面抓好现有企业的增资扩产工作。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4.29•【字号】清府办〔2016〕20号•【施行日期】2016.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反映。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4月29日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政府工作效能,控制行政运行成本,规范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技术性)事务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确保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事项的顺利开展,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清府办〔2016〕2号)、《转发财政部民政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清财行〔2015〕14号)和《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通知》(清财行〔2015〕124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简称申请单位),是指市本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检察、法院、民主党派、工商联和群团机关,以及财政全额拨款的执法机构和行政类、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本办法所称的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技术性)事务,是指申请单位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定且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新增(没有增加人员编制,以下同)或临时性、阶段性工作任务。
第三条申请单位购买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技术性)事务,需坚持“以事定费”的原则,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重点考虑、优先安排与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的领域和项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清府办函[2013]217号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正文:----------------------------------------------------------------------------------------------------------------------------------------------------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清府办函〔2013〕2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省政府《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省政府令184号)、《关于加快推进市县(区)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见》(粤府〔2007〕85号)、《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清府〔2013〕5号)、《清远市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意见》(清府办〔2008〕76号)、《清远市贯彻实施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清府办〔2005〕34号)等的有关要求,市政府决定对我市现有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清理工作的组织成立清远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法制局,具体负责指导、促督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组织清理清远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工作。
成员如下:组长:贝冰(副市长)副组长:王开全(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孔炳雄(市政府副秘书长)余学忠(市法制局局长)办公室主任:余学忠(兼)副主任:廖普乐(市法制局副局长)成员:盘中军、苏宏海、陈庆锋、欧伟忠、毛永锋(市法制局)市政府的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法律、法规授权的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以下统称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也应成立相应的清理工作机构,抽调专人负责,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1.20•【字号】粤办函[2014]32号•【施行日期】2014.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4〕32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有关机构:《广东省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法制办)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月20日广东省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方案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省政府令第184号)、《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省政府令第185号)的规定和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的部署,省政府决定对2013年度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开展考评,由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并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考评对象考评对象为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顺德区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和其他机构共72个单位。
将根据考评单位是否具有地方立法权以及行政执法任务轻重等情况,进行分类考评。
第一类为具有地方立法权的地级以上市政府(共4个):广州、深圳、珠海、汕头市政府。
第二类为没有地方立法权的地级市政府及顺德区政府(共18个)。
第三类为行政执法任务较重的部门(共31个):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民族宗教委、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外经贸厅、文化厅、卫生和计生委、地税局、新闻出版广电局、体育局、物价局、工商局、海洋渔业局、质监局、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旅游局。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依法行政考评社会评议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依法行政考评社会评议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1.10•【字号】粤办函[2013]662号•【施行日期】2013.1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依法行政考评社会评议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3〕662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省政府令第184号)、《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省政府令第185号)的规定和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的部署,省政府决定开展2013年全省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并将其中的社会评议工作委托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以下简称广东调查总队)实施。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社会评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议对象社会评议对象为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二、访问对象社会评议访问对象包括省、市以及顺德区的“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委有关部门、省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代表,省、市法院、检察院代表,省、市大型企事业单位代表,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代表,行风评议团代表,以及各地城镇常住居民代表等。
三、评议方式社会评议由广东调查总队采取函寄调查问卷访问和入户调查访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其中,对地方政府的社会评议采用城镇居民入户调查、“两代表一委员”以及大型企事业单位代表问卷调查、省直单位代表问卷调查三种方式;对省直单位的社会评议采用函寄调查问卷访问的方式进行,将向省“两代表一委员”、大型企事业单位代表、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代表、行风评议团代表、省直单位代表、21个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代表函寄调查问卷。
四、时间安排社会评议调查工作于2013年11月中旬开始实施,至2014年1月中旬基本完成调查访问数据收集工作,具体由广东调查总队按照国家统计局批准的方案组织实施。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清府[2013]5号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清府〔2013〕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清远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已经六届2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法制局反映。
清远市人民政府2013年1月10日清远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清远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清远市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的规定,按照法定权限制定发布,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反复适用的文件。
规范性文件分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含市政府办公室,下同)以自己的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以下简称市政府所属部门)等以自己的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为部门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及所属部门制定的内部工作制度、人事任免决定、对具体事项的处理决定、工作部署、向上级行政机关的请示和报告以及其他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没有直接影响、不具有普遍约束力、不可以反复适用的文件,不属于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规范性文件的名称应当根据规范性文件的具体内容确定,一般可以使用“决定”、“命令”、“办法”、“规定”、“规则”、“细则”、“通知”、“通告”和“公告”等,但不得使用“法”、“条例”。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清远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4.13•【字号】清府办[2012]26号•【施行日期】2012.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府办〔2012〕2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二O一二年四月十三日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为提高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需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1〕65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市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为目标,以人本服务为核心,以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着力点,提升就业服务功能,积极完善和落实社会保障制度,科学确定平台服务功能,合理制定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健全完善信息网络,打牢基层就业服务和落实社会保障的工作基础,全面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
二、建设目标与要求全市共建设85个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其中:18个试点镇于2012年5月底前完成,其他67个乡镇、街道于2012年底前完成,全面达到“六到位”(即机构、场地、人员、经费、制度、工作到位)、“八统一”(即统一工作职责、业务流程、资料台帐、服务规范、管理制度、信息系统、设施标识和人员配备)的要求,实现服务场所标准高、设备好、服务优的目标。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城市管线工程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清府办[2013]94号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城市管线工程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城市管线工程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清府办〔2013〕9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清远市城市管线工程规划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城乡规划局反映。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9月13日清远市城市管线工程规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规划区各类管线的规划管理,规范各类管线工程建设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管线工程包括地下管线工程和架空管线工程。
地下管线工程是指城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地下管线(含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工业等的地下管线)及相关的人防、地铁等工程。
架空管线工程是指架设在地面上空的前款所列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清远市城市规划区内的管线工程规划管理活动。
第四条清远市城乡规划局是清远市城市规划区管线工程规划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清远市城市规划区管线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线工程规划编制和年度计划的统筹第五条各类管线专项规划,涉及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的,由相关管线主管部门会同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共同组织编制,市规划区内各管线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六条各类专项规划的内容应当相互衔接,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
制定和实施管线工程规划,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按城市总体规划,与城市道路规划和建设紧密结合;遵循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埋后浅埋的科学建设程序,综合组织施工,避免重复挖掘。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清远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0.16•【字号】清府[2013]93号•【施行日期】2013.10.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通知(清府〔2013〕9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清远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已经六届第4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法制局反映。
清远市人民政府2013年10月16日清远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确保依法、合理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省法规《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省政府规章《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和监督。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限范围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给予何种行政处罚和给予何种幅度行政处罚的权限。
本规定所称行政处罚实施机关,是指本市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上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依法指导并监督下级人民政府相应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受同级人民政府监督。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森林覆盖率与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森林覆盖率与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清远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1.06•【字号】清府办[2013]106号•【施行日期】2013.1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森林覆盖率与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清府办〔2013〕10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清远市森林覆盖率与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清远市林业局反映。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1月6日清远市森林覆盖率与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为做好《清远市县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清远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评价办法(试行)》(2013年5月6日修订稿),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共分为森林覆盖率及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两部分。
(一)森林覆盖率50分。
按100分值计,具体评分按森林覆盖率(40分)、森林蓄积量(40分)、林地绿化率(20分)构成。
森林覆盖率指标得分=A+B+(二)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
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50分。
按100分值计,包括森林资源保护培育(20分)、森林资源保护(43分)、林业执法(10分)、林二、考核指标计算办法(一)计算方法1.森林覆盖率=(有林地面积+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面积)÷土地总面积×100%(注:本指标的有林地面积包括非林地上连片面积≥1亩的森林面积。
)2.林地绿化率=(有林地面积+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面积)÷林地总面积×100%(注:本指标的有林地面积不包括非林地上的森林面积。
)3.造林完成率(包括人工造林、迹地更新、低产林改造)=完成造林合格面积(成活率85%以上)÷造林任务量×100%。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清府[2013]122号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正文:---------------------------------------------------------------------------------------------------------------------------------------------------- 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清府〔2013〕12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清远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规则(试行)》已经六届第4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法制局反映。
清远市人民政府2013年12月31日清远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规则(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市人民政府在行政诉讼活动中的应诉工作,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市人民政府对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应当出庭应诉。
第三条市政府的行政应诉事务,由市政府指定被诉行政行为的原主办单位主办,市法制局参与并做好行政应诉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及有关单位应当积极做好配合有关工作。
被诉行政行为的原主办单位是市法制局的,由市政府指定市法制局主办。
以市政府名义向法院提交的市政府应诉事务的主要应诉文书、资料,在提交法院前应报送市法制局审查,由市法制局指导办理。
第四条根据行政诉讼法等的规定,行政诉讼被告(即被诉的行政机关)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其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和法律、法规、规章等依据;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应当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被告因不可抗力或者客观上不能控制的其他正当事由,不能在前述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延期提供证据的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准许延期提供的,被告应当在正当事由消除后10日内提供证据;逾期提供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清远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8.06
•【字号】清府办[2013]78号
•【施行日期】2013.08.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的通知
(清府办〔2013〕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抓紧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编办反映。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6日附件1
附件2
清远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4.10•【字号】粤办函[2014]158号•【施行日期】2014.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粤办函〔2014〕158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3年以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以下简称“两建”)工作的各项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责任,分解工作任务,有计划、有目标、有步骤地组织开展“两建”工作,为我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撤并和规范省级考核检查评比表彰活动的意见》(粤办发〔2013〕11号),2014年1月,省“两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级以上市“两建”工作进行了考核。
经综合评定,21个地级以上市“两建”工作考核全部合格,其中,广州、惠州、江门、珠海市成绩比较显著。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各地“两建”工作情况通报如下:一、精心部署落实省“两建”工作会议召开后,各地级以上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相关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两建”工作的政策部署,并以多种形式出台有关文件,狠抓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在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方面,广州、深圳等市结合实际制定了本市的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规划,惠州、阳江等市制定了贯彻落实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规划的实施意见;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广州、珠海、中山等市制订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3-2020年)》,广州市还出台了《广州市信息共享管理规定》、《广州市社会信用促进条例》等多项规章制度。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巩固省卫生城市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府办函[2013]193号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巩固省卫生城市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巩固省卫生城市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府办函〔2013〕193号)清城区、清新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清远市巩固省卫生城市整改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爱卫办反映。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9月10日清远市巩固省卫生城市整改工作方案根据省爱卫办《关于反馈清远市巩固省卫生城市工作暗访情况的函》(粤爱卫办函〔2013〕68号)要求,为切实落实省爱卫办提出的整改要求,巩固和提升省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确保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认识,明确工作目标巩固“省级卫生城市”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开展“五城同创”的重要举措,清城区、清新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广泛发动,在全市范围内掀起巩固省卫生城市成果的新高潮。
要针对目前我市巩卫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抓住重点,攻克难点,在巩固既有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整改。
从今年8月30日开始,力争用3个月的时间,使我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全面达到省级卫生城市标准,实现巩固省级卫生城市的目标。
二、工作步骤从今年8月份开始,开展广泛、深入的复审迎检活动,力争以高标准通过省爱卫会的复审,并且将迎检过程中建立的城市卫生管理体系保持长期运行,进而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打下坚实的基础。
总体步骤如下:第一阶段:动员准备阶段(2013年8月20日前)。
印发《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迎接广东省卫生城市复审暨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府办函〔2013〕182号),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请查看《清远市人民政府公报》2013年第7期全真版
清远市人民政府公报2013年第7期清远市人民政府主办2013年7月15日出版目录【市政府文件】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2年度清远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及作者的决定(清府〔2013〕46号) (1)【市政府办公室文件】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区城市综合管理六大提升工程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府办〔2013〕48号) (13)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推动陶瓷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办法》的通知(清府办〔2013〕65号) (56)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府办〔2013〕66号) (59)【人事任免】市政府2013年6月份人事任免 (67)清远市人民政府清远市人民政府公报2013年第7期—1—关于表彰奖励2012年度清远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及作者的决定清府〔2013〕4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鼓励我市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科学实践,进一步繁荣科技学术交流,促进科技人才成长,推动清远科技创新,市科协组织开展了2012年度清远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的评审活动。
根据《印发清远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办法的通知》(清府办〔2011〕17号)的要求,共评出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125篇,其中一等奖9篇,二等奖35篇,三等奖81篇。
市政府决定对获奖的论文及作者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本次获奖的同志戒骄戒躁,继续努力,争取更大的学术成绩,为推动清远学术繁荣和自主创新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2年度清远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题目及作者名单清远市人民政府2013年5月29日附件清远市人民政府公报2013年第7期—2—2012年度清远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题目及作者名单一等奖(9篇)序号论文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1纤体降脂Ι号预防大鼠去卵巢后肥胖甘国兴、吴晓芳、莫新民清远市中医院2Developmental expression and function of DKKL1/Dkkl1in humans and mice(DKKL1/Dkkl1基因在人和小鼠中的表述特征及功能研究)颜秋霞、吴晓萍、陈彩蓉清远市人民医院3CD133β-catenin 和APC 在结直肠癌组织中的表达及其与预后的关系刘坤平、吴雪芳、罗枫清远市人民医院4胶质瘤中has-miR-20a 的表达及对细胞增殖的影响姚兴军、李伟、王岳华清远市人民医院5采用心理声学参数评价齿轮噪声的声品质田锐清远职业技术学院6拟牛顿粒子群优化算法求解调度问题丁知平清远职业技术学院7物联网中传感节点数据异常检测方法研究黄华清远职业技术学院8以云计算技术建设高端农产品物流系统的研究郑会龙、GAN WEI 清远市农业局91965—2010年广东北江流域汛期降雨量的气候特征分析罗律,张广存,吴俊宁清远市气象局二等奖(35篇)清远市人民政府公报2013年第7期—3—序号论文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1椎间盘疾病诊疗超市服务模式及其实践欧阳永红、熊同学、罗宵清远市中医院2中医综合治疗无神经损伤胸腰椎骨折的临床研究胡德志、刘毓、沈祖泓清远市中医院3穴位针刺促醒作用在无痛胃肠镜检查中的应用研究李晓林、冯伟勋、张毅之清远市中医院4非糖尿病急性心肌梗死合并应激性高血糖患者血浆脑钠肽水平变化陈冬莲、曾凡鹏、杨莹清远市中医院5椎间盘镜辅助下经皮椎弓根螺钉内固定治疗胸腰椎骨折罗霄、陈信军、胡德志清远市中医院6挖掘传统文化内涵,构建和谐中医医院曾丽萍、沈祖泓清远市中医院7前瞻性护理质量管理模式在产前区护理管理中的应用效果林艳红清远市中医院8自拟中药膏配合红外线治疗172例颈动脉斑块患者的疗效观察林润锋清远市中医院9内障丸加减对氧化损伤大鼠晶状体上皮细胞中Bcl-2及Bax表达的影响詹敏、李志英、王燕清远市中医院10清远市农村妇女妇科疾病患病状况的现况调查伍杏梅清远市妇幼保健院11复发性流产主动免疫治疗妊娠结局的探讨崔艳萍、钟小烨、班清媚清远市妇幼保健院12青蒿琥酯诱导人急性白血病原代细胞凋亡、胀亡的作用机制研究黄利华清远市妇幼保健院清远市人民政府公报2013年第7期—4—二等奖(35篇)序号论文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13妇科门诊患者宫颈管支原体感染状况及药敏分析龙辉、汤美芬、崔艳萍清远市妇幼保健院14不同浓度舒芬太尼在腰硬联合阻滞分娩镇痛中的应用邹家平、曹少珍、温冬梅清远市妇幼保健院15高效液相色谱法检测水产品中抗生素药物残留张荣、李树雄、雷霖清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6清远市农村儿童伤害监测结果分析朱旭豪、张铭驱、何志礼、胡术贤清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7Cause of Residual Urine inBladder OutletObstruction:An experimentalstudy in the rat曾健文、潘楚灶、蒋重和清远市人民医院18小檗胺对兔急性高眼压视网膜损伤保护作用的实验研究曾凤、李红、钟佩清远市人民医院19应用Quadrant 微创系统与传统手术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症的比较王贵清、蔡显义、汤勇智清远市人民医院20高乌甲素术后镇痛对鼾症儿童免疫功能的影响杨经文、李光婷清远市人民医院21神经内科住院病人脑白质疏松的危险因素分析黄海连、刘源、曾琼清远市人民医院22不同方法治疗维持性血液透析患者自体动静脉内瘘血栓闭塞薛志强、曾石养、蒋重和清远市人民医院23不同调脂方案对状动冠脉介入治疗后胆固醇代谢标志物的影响段鹏、谢英、张小勇清远市人民医院24超声引导麦默通微创旋切系统在多发触诊阴性的乳腺良性肿物中的应用胡宁东、罗国庆、夏旭清远市人民医院清远市人民政府公报2013年第7期—5—二等奖(35篇)序号论文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25卡孕栓联合B超监视妇科手术仪在绝经期取环中的临床分析覃碧芳、金燕、邱佩嫦清远市人民医院26血浆EB病毒DNA水平与鼻咽癌AJCC\UICC2009分期的关系汤锐明、黄瑞文、刘慧清远市人民医院27经皮肾镜取石术通道大小对肾盂内压及取石效率的影响曾鹏、邵琳、吴小伟清远市人民医院28经皮微创不同入路治疗腰5-骶1椎间盘突出症汤勇智、王贵清、利洪艺清远市人民医院29蜈蚣提取液对肝癌细胞株Bel-7402体外抗癌作用的研究张斌、钟德玝清远市人民医院30基层高血压NAH治疗方案片剂分剂量评价刘元江、缪经纬、詹金陶清远职业技术学院31针刀治疗肩胛上神经卡压综合征进针定位点及深度的解剖推算李传健、戴景兴、黄拥军清远职业技术学院32地中海贫血患者红细胞参数(MCV、RDW)和网织红细胞参数变化及临床意义胡志愿、郭璐娣、邓江群英德市人民医院33嵌入式人脸识别系统的设计与实现刘爽清远职业技术学院34基于移动agent的WSN低能耗数据融合策略设计丁知平清远职业技术学院35基于“状态数据”搭建高职人才培养工作管理平台的探索与实践许建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清远市人民政府公报2013年第7期—6—三等奖(81篇)序号论文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1苯磺酸左旋氨氯地平片治疗原发性高血压的临床观察曾远强清远市中医院2小柴胡汤联合盐酸二甲双胍治疗2型糖尿病临床观察曾远强清远市中医院3丹参注射液介入再通灌注治疗输卵管阻塞性不孕的研究谷风、严英清远市中医院4自拟止血一号方治疗消化性溃疡出血的临床研究李晓林、冯伟勋、张毅之清远市中医院5消风散配合自血疗法治疗颜面部激素依赖性皮炎27例王剑锋、刘小燕、阮桂金清远市中医院6重度子痫前期产妇产后早期血压调控疗效分析唐良玉、夏卫红、王忠轩清远市中医院7通腑降逆、疏肝利胆法治疗胆汁反流性胃炎陈小红清远市中医院8宁心安神汤治疗心脏神经官能症临床研究陈小红清远市中医院9六味地黄丸联合酶酚酸酯与糖皮质激素治疗难治性肾病综合症蔡永郁清远市中医院10比较不同介入方法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症的疗效罗霄、程科、张文戈清远市中医院11糖尿病并脑中风(中经络)中医证候分析梁建明清远市中医院12肠癌患者康复期复查依从性及影响因素分析曾秋梅、阮焕金、刘志娇清远市中医院13炮制中药品的贮藏和保管黄玉明清远市中医院清远市人民政府公报2013年第7期—7—三等奖(81篇)序号论文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14刍议现金流量表在医院预算管理中的作用邬石云、曾杏金、李欢清远市中医院15手术器械基础包中器械使用频率分析向萍、潘映霞、胡淑娴清远市中医院16手术器械基础包优化配置的研究向萍、潘映霞、徐艳清远市中医院17手术器械基础包优化配置与成本控制潘映霞、向萍、胡淑娴清远市中医院18条码管理法在医院固定资产管理中的应用陈玉珍清远市中医院19腔内剜除法前列腺汽化电切治疗前列腺良性增生丁建业、陈伟清远市中医院20孕期体力活动对妊娠结局的影响陈静清远市妇幼保健院21产后抑郁症的发病特点与干预路径思路和防治重点陈静清远市妇幼保健院22浅淡游泳护理疗法对新生儿黄疸的积极影响陈银娟、张小新、莫信爱清远市妇幼保健院23重组人干扰素养α-2b凝胶治疗慢性宫颈炎合并HPV感染的临床护理观察黄小云、何蔚媚清远市妇幼保健院24膜式法与离心法TCT检测结果的对比分析蓝云飞清远市妇幼保健院25子宫腔填塞纱条治疗前置胎盘剖宫产术中大出血梁淑君清远市妇幼保健院26清远市农村30—59岁已婚妇女宫颈癌防治知识调查分析莫潘艳、崔艳萍、余文洁清远市妇幼保健院清远市人民政府公报2013年第7期—8—三等奖(81篇)序号论文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27健康教育对新生儿听力筛查率的影响莫信爱、刘凤媚、陈银娟清远市妇幼保健院28新生儿温箱内吸氧的效果观察谢锐清远市妇幼保健院29早期教育对婴儿智能发育效果的分析张小新、沈锦红、莫信爱清远市妇幼保健院30清远市农村妇女阴道炎的患病调查张小新、伍杏梅、陈建华清远市妇幼保健院31复发性自然流产150例病因分析钟小烨、崔艳萍清远市妇幼保健院32小儿静脉留置针留置影响因素分析及护理干预刘凤媚清远市妇幼保健院33新生儿甲状腺功能低下筛查有利于早期发现与早诊断的体会刘凤媚、陈银娟、莫信爱清远市妇幼保健院342009—2011年清远市农村居民伤害监测结果分析张铭驱、朱旭豪、何志礼清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5大米中的砷和汞的微波消解-原子荧光光谱测定法李树雄、张荣清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6同时测定工作场所空气中多组分有毒物质的气相色谱法张荣、李树雄清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7清远市清城区2001~2011年卡介苗及时接种率及其影响因素调查胡术贤、何慧萍、蓝志辉清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清远市人民政府公报2013年第7期—9—三等奖(81篇)序号论文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38清远市区2008-2010年泳池水水质卫生监测分析黎晓鸿、朱碧联、潘明亮清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9广东省清远市2002~2010年乙型肝炎疫苗接种情况分析张铭驱、胡术贤、何慧萍清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02010—2011年清远市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测结果林凤娣、曾雁云、冯贤慧清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1清远市区企业职工乙型病毒性肝炎血清流行病学分析罗文玲、黄旭、陈文青清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2清远市2011年流感监测结果分析陈文青、骆俊儒、邓远玲清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3微生物实验室培养基高压蒸汽灭菌效果的监测分析黄惠兴、王平原、邓远玲清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4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桑叶中芦丁的含量雷霖,何健飞清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52006-2010年连州市女性法定报告传染病流行病学分析陈卓彤、李建成、黄金梅连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6连州市2008-2009年法定传染病报告漏报率和及时率分析潘雪梅、陈卓彤、谭绍安连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7居家患者家庭访视的实施与效果评价严冬梅、郭小红、谭桂花清城区人民医院48无痛护理干预对骨科患者术前及术后疼痛的效果观察黄彩霞、陈向军、谢杏桃清城区人民医院49外源性补充谷氨酰胺对危重病患者的影响郭永军、孔媛媛、关永东清远市人民医院清远市人民政府公报2013年第7期—10—三等奖(81篇)序号论文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5066例胸部外伤的电视胸腔镜治疗体会夏旭、胡宁东、袁海云清远市人民医院51老年人骨质疏松性髋部骨折与Singh 指数和股骨近端几何结构的相关性初探刘文和、刘忠厚、陈鹏清远市人民医院52亚低温联合大剂量纳洛酮治疗大面积脑梗死的临床疗效陈军、向镜芬、杨祥清远市人民医院53品管圈对提高产房医护人员工作前后洗手依从性的效果成金焕、温穗文、陈俊凯清远市人民医院54专科护士在提升医院专科护理水平中的作用与思考蔡艳芳、程忠才、杨月楼清远市人民医院553厂家华法林钠片分剂量的评价刘元江、缪经纬、邓欣清远职业技术学院56广东瑶族中小学生皮褶厚度变化规律分析黄拥军、李传健、苏成柏清远职业技术学院57原位眼球外肌标本的设计制作及应用黄拥军、李传健清远职业技术学院58介入引导式教育的综合康复对痉挛型脑瘫患儿治疗效果的影响陈庆亮、王小燕、曾丽云清远职业技术学院59肩胛上神经及其冈上肌干支入肌点的应用解剖李传健、刘畅、戴景兴清远职业技术学院60游戏对痉挛型脑瘫患儿膝反张角度的治疗效果王小燕、陈庆亮、黄伍妹清远职业技术学院61目标细化结合游戏对痉挛型脑瘫患儿粗大运动功能的影响王小燕、陈庆亮、曾丽云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清远市人民政府公报2013年第7期—11—三等奖(81篇)序号论文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62HGV与HBV及HCV在瑶族人群中的感染研究刘运保、梁伟文、喻红玲清远市中心血站63保存期内红细胞相关参数及血流变的变化王艳清、伍冬梅、廖丽梅清远市中心血站64HBsAg、抗-TP两步法ELISA试剂的使用前确认虢娟、梁伟文、邓凯航清远市中心血站65英德市2000—2010年艾滋病流行病学分析孙蕊蕊、苏耀安英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6医院药房应重视发药交待提高药物疗效促进病情好转严金柱、孙艺萍、谭燕玲英德市人民医院67英德市吸毒人群艾滋病知识知晓情况及影响因素分析孙蕊蕊英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8基于特征缺失修复的人脸三维运动形变估计算法刘爽清远职业技术学院69基于JAVA的指纹考勤机统计软件的开发李德平清远职业技术学院70对智能多Agent系统的关键技术研究李德平清远职业技术学院71The Application of Improved DNAGenetic Algorith in SolvingMulti-objective optimizationProblem(改进DNA遗传算法在多目标优化问题中的应用)黄华、钟艳花、聂书智清远职业技术学院72J2me游戏移植Android平台的研究与实现关丽霞清远职业技术学院73人工内分泌系统研究关丽霞清远职业技术学院74基于.NET的设备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胡中夏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清远市人民政府公报2013年第7期—12—三等奖(81篇)序号论文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75对某钢结构办公楼检测鉴定及加固潘振雄清远市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76互联网站体育信息传播特征分析许耀增清远职业技术学院772011年5月8日清远市暴雨天气成因分析梁钟清、陈洁雯清远市气象局78佛冈县夏季高温日数气候特征及异常年环流分析陈洁雯、郭圳勉佛冈县气象局79广东省清远市雷暴时空变化特征分析陈洁雯、郭圳勉、许沛林佛冈县气象局80热带风暴“海高斯”诱发清远市暴雨过程分析梁钟清清远市气象台81粤西北地区太阳辐射的时空分布特征龚仙玉、梁列夫、杨粤红连南县气象局清远市人民政府公报2013年第7期—13—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区城市综合管理六大提升工程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府办〔2013〕48号清城区、清新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清远市区城市综合管理六大提升工程总体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区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区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9.28•【字号】清府办函〔2017〕192号•【施行日期】2017.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金融其他规定正文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区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清远市区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国土资源局反映。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9月28日清远市区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为规范我市市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解决不动产登记的历史遗留问题,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按照依法依规、尊重历史、便民利民的原则,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就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以下处理意见:一、关于住房涉及划拨土地补缴出让金的问题(一)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包括房改房)涉及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手续的,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直接按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10%核定办理。
即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所在级别基准楼面地价×10%。
土地出让金计收后,开具财政非税收入票据,不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登记为出让土地。
上述出让金计收标准同样适用于原产权单位已缴纳出让金的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
(二)其它住房中已分套分户的住房(不包括虽已分层分套但同属同一权利人的住房),涉及办理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手续的,按照上款方式办理。
(三)其他住房中未分套分户的住房(或虽已分层分套但同属同一权利人的住房),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直接按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40%核定办理。
即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所在级别基准楼面地价×40%。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清远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5.23•【字号】清府办[2013]51号•【施行日期】2013.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的通知(清府办〔2013〕5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清远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5月23日清远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排水管理,保障排水设施正常运行,防治洪涝灾害,保护水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的科学发展,根据《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2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排水设施,是指用于雨水或者污水收集的管道、沟渠、泵站(房)及闸门、雨水口、检查井等附属设施,起调蓄等功能的湖泊、河道和污水、污泥处理处置设施以及其他相关设施。
排水设施包括公共排水设施和自用排水设施。
公共排水设施是指主要由政府投资建设的、供公众使用的排水设施;自用排水设施是指由单位或者个人自行建设的、供本区域专用的排水设施(自然或历史形成的用于排水排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城市排水以及相关的规划、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等活动。
第四条市排水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市行政区域内城市排水的行政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本办法。
县(市、区)人民政府排水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排水管理工作。
公安、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物价、城乡规划、城市综合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排水应当遵循城乡统筹、统一规划、配套建设、雨污分流、控制污染的原则。
新建区域内的排水设施应当与供水设施同步规划、建设。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评结果的通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评结果的通
报
【法规类别】行政机关
【发文字号】粤办函[2014]490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4.10.21
【实施日期】2014.10.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评结果的通报
(粤办函〔2014〕490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省政府令第184号)和《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省政府令第185号)的规定,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采取行政系统内部考核和社会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2013年度全省依法行政情况进行了考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评结果及等次
根据行政系统内部考核(包括制度建设、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政府信息公开、社会1 / 1。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清远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的通知-清府办函[2013]248号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清远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的通知
正文:
----------------------------------------------------------------------------------------------------------------------------------------------------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清远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的通知
(清府办函〔2013〕2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并落实好省、市政府每年度组织开展的依法行政考评工作,根据《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的要求,参照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架构,市政府决定调整我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人员。
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组长:江凌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曾贤林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贝冰副市长
成员:王开全市政府秘书长、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孔炳雄市政府副秘书长
余学忠市法制局局长
严名山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市预防腐败局局长
梁思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光市编办主任
周岐贤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钟鸿辉市财政局局长
杨红市统计局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法制局,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开展。
每年省、市政府组织开展依法行政考评期间(约4个月时间),由上述成员所在单位各抽调一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到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办公,办公场地由市机关事务局负责解决,直至当年考评工作结束。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18日
——结束——。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行政系统内部考核评分及责任分解表》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机关奖惩
【发文字号】清府办函[2013]249号
【发布部门】清远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12.11
【实施日期】2013.12.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行政系统内部考核评分及
责任分解表》的通知
(清府办函〔2013〕249号)
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3年6月起施行的省政府规章《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将依法行政考评结果纳入了地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政府绩效考评体系之中,并且规定了考评的各项具体项目和相应分值。
从今年12月起,省政府将对各地级市政府进行依法行政实地考评。
为做好上述考评的准备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3年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行政系统内部考核评分及责任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各责任单位按照考评的各项具体
要求,及时、认真地做好相应准备,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给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市法制局),以备考评之用。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11日
2013年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行政系统内部考核评分及责任分解表
被考评对象:清远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3 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