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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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建设服务至上
积极创建人民满意的婚姻登记服务窗口
XX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于2003年10月经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现有婚姻登记员3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2人),负责5个乡镇办事处13万人口的婚姻登记和指导全市其它12个乡镇婚姻登记处的工作。
按照《民政部关于“十一五”期间深入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和《贵州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要求,婚姻登记处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完善制度建设,狠抓工作落实。7年以来,共办理结(离)婚及出具无婚登证明8500余对(份),办证合格率达到100%。2007年3月,被XX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XX市妇女联合会授予“优秀巾帼文明示范岗”,主任曾永华同志被省民政厅评为“全省优秀婚姻登记员”;2008年,登记员潘永玲同志被授予XX市行政执法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
一、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努力营造一流的服务环境
2010年民政局将新修的办公大楼一楼大厅作为婚姻登记处办公用房,面积达110平方米,婚姻档案室(12平方米)在五楼。同时,投入资金10余万元对大厅进行了装修,分设了候登区(30平方米)、登记室(22平方米)、谈心室(10平方米)、颁证大厅(48平方米)、婚姻服务中心;在候登区设置了休息座椅、填表桌椅、报刊夹、饮水机、纸杯等,有宣传《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以及办事指南的电子屏幕、宣传资料;配备了2台计算机、1台打印机,安装有结(离)婚登记软件等信息系统,实现了办公现代
化。为当事人提供笔和纸巾等用品。档案室配备有符合档案管理规范的档案柜和防潮、防火、防虫、防盗设施
,确保了档案的完整、安全;婚姻服务中心开展了照相、代写协议、证件打印、复印等低偿或免费服务供服务对象选择,为服务对象提供了整洁美观、方便快捷的服务环境。。
二、强化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努力造就一流的婚姻登记员队伍
为进一步提高婚姻登记员理论素养的业务水平,除参加局机关组织每周例会学习上级的方针、政策、文件外,婚姻登记处每个星期五下午固定为业务时间,由主任组织业务学习和工作交流。在民政局大力支持下积极抽调婚姻登记员参加国家、省、州民政部门组织的《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支持、鼓励婚姻登记员参加学历教育,学习新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现3名婚姻登记员全部达到了大专以上学历。同时采取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外出参观学习的方式,使婚姻登记员熟悉业务知识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强化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努力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建立《婚姻登记处工作职责》、《婚姻登记员职责》、《财务管理制度》、《婚姻登记处日常管理制度》、《婚姻登记处证件管理制度》、《婚姻登记处印章管理制度》、《婚姻登记处档案和数据管理制度》、《婚姻登记处工作规程》、《婚姻登记员岗位职责》、《婚姻登记办理程序》、《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和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规定》等规章制度。避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吃、拿、卡要服务对象钱物和办理
“关系证”、“人情证”和“违法证”现象发生,树立了良好的民政工作者形象。
四、重视婚姻登记事务公开和社会监督。制作了规范的婚姻登记公开栏,将《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结(离)婚登记的条件,办理结(离)婚登记需提供的条件、证件,办理结(离)婚登记收费标准、依据,婚姻登记员岗位职责及照片、办理登记程序、办证时间等进行公示。同时,印制婚姻登记的宣传资料,对前来咨询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免费发放。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咨询和社会监督,不仅方便群众而且确保依法办证。
几年来,在省、州民政的婚姻业务指导和市民政局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婚姻登记处的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并将持续、健康、不断规范化地发展下去。
201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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