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班线暂停终止申请表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工作规范(试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城市交通运输【发文字号】吉交发[2010]3号【发布部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日期】2010.01.29【实施日期】2010.01.29【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吉交发[2010]3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吉林市公用局:现将《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工作规范(试行)2、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许可申请表(略)3、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略)4、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略)5、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略)6、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许可决定书(略)7、不予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许可决定书(略)8、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略)9、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暂停(终止)申请表(略)10、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暂停(终止)决定书(略)11、交通行政许可文书(证件)送达回证(略)12、出租汽车客运运营许可申请表(略)13、出租汽车客运运营许可决定书(略)14、不予出租汽车客运运营许可决定书(略)15、道路运输证(略)16、出租汽车车辆变更申请表(略)17、城市公共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申请表(略)18、城市公共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许可决定书(略)19、不予城市公共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许可决定书(略)20、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监督卡(略)21、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监督卡登记表(略)22、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申请表(略)23、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许可决定书(略)24、不予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许可决定书(略)25、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暂停(终止)申请表(略)26、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许可暂停(终止)决定书(略)27、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经营许可申请表(略)28、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经营许可决定书(略)29、不予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经营许可决定书(略)30、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车辆)变更申请表(略)31、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经营暂停(终止)申请表(略)32、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班线经营暂停(终止)决定(略)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九日附件1: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一、为依法履行道路运输管理职责,严格道路运输管理程序、规范出租汽车、城市公共汽(电)车管理行为,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制定本规范。
省际市际客运班线延续经营实施方案
编号:辽走运客字2010
2010年经营期限届满客运班线延续经营申请表
经营单位:王成红
线路名称:普兰店---双塔
辽宁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
1、客运班线延续经营的申请表
说明:本表填写需要运算机打印,并在相应项目上打√。
二、线路走形图
注:可另附它页
3、驾驶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4、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五、运输服务质量许诺书
注:可另附它页
六、普通客运班线停泊站点核定表(普通班线提供)
说明:一、此表适用于延续经营的客运班线和新申请开通的客运班线。
二、原则上停泊站点(上、下客站点)同对发单位线路维持一致。
3、市内停泊站点由各市运管机构和相关部门肯定后自行掌握。
4、增加和减少普通班线停泊站点(上、下客站点),由相关运管机构从头核定。
5、延续经营的客运班线的停泊站点申请者必需依照原运行状态填写,由对发企业、始发、终到地市级运管机构盖章后生效,
对有异议的,由属地市级运管机构裁定;新开通的客运班线,由始发、终到和途经地级市运管机构盖章后生效。
6、此表作为核定票价表停泊站点的依据。
7、此表由申请单位打印,相关运管机构修改必需盖章后生效.
附件2
配发道路运输证应提供的车辆材料
一、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二、车辆技术品级证明(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复印件
3、承运人责任险复印件。
客运班线车停运申请书
尊敬的[客运公司名称]:您好!我是[您的姓名],持有贵公司[具体班线名称]的[车票类型,如:单程票、往返票]一张,票号[票号],乘坐时间为[具体日期和时间]。
鉴于近期[具体原因,如:天气恶劣、疫情防控、道路施工等]的影响,我谨向贵公司提出客运班线车停运的申请,并恳请贵公司予以审批。
以下是我提出停运申请的具体原因:一、天气因素近日,我国部分地区出现大范围降雨、台风等恶劣天气,导致道路湿滑、能见度低,给车辆行驶带来极大安全隐患。
为确保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恳请贵公司考虑暂停[具体班线名称]的运营。
二、疫情防控当前,我国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疫情防控的号召,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恳请贵公司暂停[具体班线名称]的运营,保障广大乘客的身体健康。
三、道路施工近期,[具体施工路段]正在进行道路施工,给[具体班线名称]的运营带来不便。
为确保乘客安全,恳请贵公司暂停[具体班线名称]的运营,待道路施工结束后再恢复运营。
鉴于以上原因,我提出以下请求:1. 请贵公司批准[具体班线名称]的停运申请,并告知具体停运时间。
2. 对于我持有的[具体班线名称]车票,恳请贵公司予以全额退款,或提供其他合理补偿方案。
3. 停运期间,如需改签或退票,请告知我相关操作流程。
我深知,贵公司运营班线车是为了方便广大乘客出行,但在此特殊时期,为确保乘客生命财产安全,恳请贵公司予以理解和支持。
我将在停运期间密切关注贵公司的通知,并积极配合贵公司的工作。
最后,感谢贵公司一直以来为我提供优质的服务,期待贵公司审批我的停运申请,并给予我合理的补偿。
此致敬礼!申请人:[您的姓名]联系方式:[您的电话号码]申请日期:[具体日期]。
道路客运及班线经营变更申请表
申请编号:( )
业户名称
安运运输集团汽车运输汉阴宏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起讫地
汉阴至安康
班线许可
时间
经营期限
变更事项
终到站
变更
变更事由
安康供销车站停止营业
变
更
内
容
起点
原:汉阴汽车站
讫点
原:安康供销商贸汽车站
现:汉阴汽车站
现:安康汽车站
主要途
径地
原:恒口
现:恒口
停靠
站点
原:恒口
注:1、本申请表用于经营主体、班车类别、起讫地及起讫站点、途径线路及停靠站点,日发班次等许可事项变更。
2、此表由经营业户填制一式四份,省运管局、起点市运管处、讫点市运管处和经营业户各存一份。
3、车辆运行情况应写明此车正在运行或已于某月某日保费(或转出)。。
班车类别
原:普通
现:恒口
现:普通
业户
名称
原:安运运输集团汽车运输汉阴宏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班
次
原:1
现:安运运输集团汽车运输汉阴宏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现:1
车牌照号
座位数
厂牌型号
入户时间
类型
等级
技术
等级
车辆运行
情况
一级
正常运行
线路牌号
许可证明编号
原:
现:
起点主管部门意见
讫点主管部门
意见
省运管局
意见
讫点省意见
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申报材料东营
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申报材料(临盘至东营)1、道路旅客运输班线延续经营申请表---1-4页2、延续经营的可行性报告 -------- 5-16页3、拟投入车辆承诺书 ------- 17页4、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 18-19页5、车辆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 ----- 20-23页6、客运班车进站经营意向书---- 24页7、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 25页8、法人授权委托书 ---- 26页9、公安部门出具的的证明 ---- 27页10、法人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 28-29页1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30页12、原车档案信息表------ 31页13、客运线路走向图---- 32-33页关于临盘至东营客运班车延续经营的可行性报告临邑县洛北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二00九年六月关于临盘至东营客运线路客流调查情况的报告客流调查时间:2008年3月至5月、2008年8至月10月客流调查内容:临邑、滨州两地间直达客流。
现有车辆数及班次:1辆,共1个班次。
预测实载率:60%拟更新投放车型及数量:中通LCK6798H-1中型高一级(31座)客车一部。
调查人:孙永生、孙瑞坤具体内容如下:为进一步方便临邑、滨州两地人员往来,加强两地物质、信息交流,促进经济发展,保证客运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和班车的顺利开通。
近期,我公司会同滨州交运有限公司,对临盘至东营线路进行了认真的客流调查和分析。
滨州历史悠久,交通便利,自然资源丰富,农业基础良好,工业发展迅速。
近年来,吸引着大批来自全国各地的游客来此观光旅游、务工、求学、投资兴业。
随着临邑经济的快速发展与地市间在经济、文化、旅游等方面的交流和人员来往日益密切,特别是与滨州两地间人员、物质的交流呈现出流量大和日益频繁的趋势。
据不完全调查,我县目前在滨州市工作、经商、求学等人员约有8000人,已形成较大规模的人流、物流、信息流,具有较大的客源基础。
目前,两地间运行的只有一部27座中级客运班车,运行过程中,平均实载率保持在70%左右,大的节假日尤甚。
道路运输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暂停、
廉政风险点
附件:1.道路运输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暂停、终止经营和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设立分支机构等备案流程图
2.申请材料目录
3.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备案登记表(空白)
4.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备案登记表(示范文本)
5.道路运输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暂停、终止经营申请表(空白)
6.道路运输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暂停、终止经营申请表(示范文本)
7.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样本)
附件1
道路运输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暂停、终止经营和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等备案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附件2
申请材料目录
2 / 14
3 / 14
附件3
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备案登记表
附件4
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备案登记表
附件5
道路运输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暂停、终止经营申请表
说明:1、本表一式三份,申请人及相关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各一份;
2、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道路经营者终止经营后10日内,收回《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并在网站或办公场所予以公布。
附件6
道路运输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暂停、终止经营申请表
说明:1、本表一式三份,申请人及相关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各一份;
2、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道路经营者终止经营后10日内,收回《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并在网站或办公场所予以公布。
道路旅客班线延续经营申请表
5.投入符合申请延续经营班线运行及安全管理要求的车辆承诺 6.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7.道路客运企业的全资或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股权证明 8.其它(根据线路情况提供:涉及我市境内县乡道路的,应提供交通部门出具的道路 路况书面证明;线路起讫地无许 可客运站场的,须提供企业的 发车点安全管理承诺书)
只有上述材料齐全有效后,你的申请才能受理
声明
我声明本表及其它相关材料中提供的信息均真实可靠 我知悉如此表中有故意填写的虚假信息,我取得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将被撤销 我承诺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其它有关道路运输法规、规章的规定
负责人签名
日期
负责人职位
客运3表第4页
共4页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申请材料核对表
请在
内划√
在申请道路旅客运输班线延续经营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班线延续经营申请表》(本表) 2.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3.公司化经营承诺书 4.企业经营期内生产经营状况报告( 包括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经营行为、车辆进站营运情况及安全服务质
量考核等情况 )
营运客车报停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营运客车报停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营运客车的安全运营,并规范报停管理程序。
适用范围包括所有营运客车,无论其所有者为个人或企业。
二、管理流程1. 报停申请(1) 营运客车报停需提前提交申请,至少提前一周通知车辆管理部门。
(2) 申请内容包括车辆基本信息、停运原因、预计停运时间以及相关手续文件。
(3) 车辆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核,并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批复。
2. 报停程序(1) 收到停运批复后,车辆所有者需要在批复日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场。
(2) 车辆所有者需要将车辆的停运原因和预计停运时间告知车辆管理部门,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3) 停运期间,车辆所有者需要定期与车辆管理部门保持联系,并及时向其报告停运情况。
3. 停运期间管理(1) 停运期间,车辆所有者需要保持停放车辆的安全和卫生。
(2) 车辆所有者需要遵守当地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停运车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或噪音。
(3) 车辆所有者需要及时对停运车辆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在重新启用时能够正常运行。
4. 重新启用程序(1) 当停运原因解决后,车辆所有者需要填写重新启用申请,并附上相关文件。
(2) 重新启用申请需至少提前一周提交给车辆管理部门。
(3) 车辆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核,并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批复。
(4) 收到重新启用批复后,车辆所有者需在批复日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车辆重新投入运营,并通知车辆管理部门。
三、责任和处罚1. 车辆所有者有责任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营和报停管理的顺利进行。
2. 若车辆所有者未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停和重新启用,车辆管理部门有权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 对车辆所有者进行警告,并要求其立即进行报停或重新启用手续。
(2) 对车辆采取查封措施,直至车辆所有者进行报停或重新启用手续为止。
(3) 对车辆所有者处以罚款,并要求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停或重新启用。
(4) 取消车辆所有者的营运客车经营许可证。
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工作规范
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一节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一、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事项及实施主体(一)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省际、市际道路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及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二)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县际道路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及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三)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县内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及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二、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条件申请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以下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客车。
1.客车技术要求(1)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的要求;(2)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的要求;(3)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或者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 198)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4)营运线路长度在400公里以上800公里以下的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5)其他客运车辆的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三级以上。
2.客车类型等级要求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和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车辆类型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 325)规定的中级以上。
3.客车数量要求(1)经营一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00辆以上、客位3000个以上,其中高级客车在30辆以上、客位900个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40辆以上、客位:1200个以上;(2)经营二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50辆以上、客位1 500个以上,其中中高级客车在15辆以上、客位450个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客位600个以上;(3)经营三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0辆以上、客位200个以上;(4)经营四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辆以上;(5)经营省际包车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中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客位600个以上;(6)经营省内包车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5辆以上、客位100个以上。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工作规范
一、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事项及实施主体(一)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省际、市际道路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及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二)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县际道路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及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三)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县内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及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二、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条件申请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以下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客车。
1.客车技术要求(1)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 (GB 18565)的要求;(2)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 1589)的要求;(3)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或者营运路线长度在800 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 /T 198)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4)营运路线长度在400 公里以上 800 公里以下的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5)其他客运车辆的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三级以上。
2.客车类型等级要求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和营运路线长度在 800 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车辆类型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 325)规定的中级以上。
3.客车数量要求(1)经营一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00辆以上、客位 3000 个以上,其中高级客车在30 辆以上、客位900 个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 40 辆以上、客位: 1200 个以上;(2)经营二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 50 辆以上、客位 1 500 个以上,其中中高级客车在 15 辆以上、客位 450 个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 20 辆以上、客位 600 个以上;(3)经营三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 10 辆以上、客位 200 个以上;(4)经营四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 1 辆以上;(5)经营省际包车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中高级营运客车20 辆以上、客位 600 个以上;(6)经营省内包车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 5 辆以上、客位 100 个以上。
客运站管理规定(2)
客运站管理规定(2)第三十一条客运班线经营者在经营期限内暂停、终止班线经营,应当提前30日向原许可机关申请。
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客运班线经营的,应当在届满前60日提出申请。
原许可机关应当依据本章有关规定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予以许可的,重新办理有关手续。
客运经营者终止经营,应当在终止经营后10日内,将相关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客运标志牌交回原发放机关。
第三十二条客运站经营者终止经营的,应当提前30日告知原许可机关和进站经营者。
原许可机关发现关闭客运站可能对社会公众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采取措施对进站车辆进行分流,并向社会公告。
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在终止经营后10日内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交回原发放机关。
第三十三条客运经营者在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后申请延续经营,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予以优先许可:(一)经营者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二)经营者在经营该客运班线过程中,无特大运输安全责任事故;(三)经营者在经营该客运班线过程中,无情节恶劣的服务质量事件;(四)经营者在经营该客运班线过程中,无严重违法经营行为;(五)按规定履行了普遍服务的义务。
第三章客运车辆管理第三十四条客运经营者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对客运车辆进行定期维护,确保客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客运车辆的维护作业项目和程序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18344)等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执行。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为客运经营者指定车辆维护企业;车辆二级维护执行情况不得作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路检路查项目。
第三十五条客运经营者应当定期进行客运车辆检测,车辆检测结合车辆定期审验的频率一并进行。
客运经营者在规定时间内,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和《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的规定进行检测,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检测报告,并依据检测结果,对照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规范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期限重新核定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规范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期限重新核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12.12•【字号】京交客运发〔2019〕 14号•【施行日期】2019.1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规范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期限重新核定工作的通知京交客运发〔2019〕14号各郊区交通局,各运输管理分局,各道路客运企业:为进一步规范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延续事项的办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规,结合本市省际客运和旅游客运经营许可程序性规定及有关行业管理实际,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重新核定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期限,是依法加强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对道路客运企业依法规范经营、强化安全管理和公共服务保障等方面进行的全面考评。
通过规范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期重新核定工作,进一步强化道路客运车辆经营行为管理,切实提高道路客运企业的安全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
二、核定对象和基本原则(一)核定对象。
经本市交通运输部门(运管机构)许可,经营期限即将到期的国际客运班线、省际客运班线(含毗邻县客运班线)、旅游客运班线,其经营主体仍具备从事省际客运和旅游客运经营条件且申请延续经营的。
(二)基本原则。
以企业及运营车辆、驾驶员的经营行为和安全责任事故情况为核定内容,以企业各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为核定依据,经营期限核定期限为4至8年,基准期限为6年。
三、核定条件和基本标准(一)在上一经营期限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客运班线,重新核定其经营期限为6年:1.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运输安全责任事故的;2.无社会影响恶劣服务质量事件的;3.无蓄意扰乱运营秩序、影响安全稳定等非法过激行为的;4.所在企业各年度质量信誉考核成绩均达到AA级以上,且其中两年达到AAA 级的。
客运经营管理办法
客运经营管理办法一、客运市场管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客运市场的监管,打击非法经营,规范经营行为。
(一)查处违反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的行为。
(二)查处违反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规范的行为。
(三)查处违反客运车辆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查处违反道路旅客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行为等。
二、班车客运管理(一)客运线路1.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督促班线客运经营者向公众提供连续运输服务,禁止其擅自暂停、终止班线运输或者转让班线经营权。
2.客运班线实施经营期限制。
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期满,道路客运经营者的线路经营权自然终止。
(二)班线客运的运营管理1.监督客运班车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督促加班车、顶班车、接驳车按正班车有关要求运营。
2.监督道路客运经营者在车厢内显著位置公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监督电话、票价和里程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运价规定,使用规定的票证。
3.监督客车驾驶人员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等有关证件,并在规定位置放置客运标志牌。
4.监督道路客运经营者投保承运人责任险,在客运班车上配备灭火设备,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驾驶人员疲劳驾驶。
5.督促道路客运经营者建立和完善各类台账和档案,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资料和信息。
(三)客运班线许可档案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客运班线许可档案。
客运班线许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2.客运班线可行性报告;3.进站方案以及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的进站意向书;4.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5.企业自有营运客车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6.拟投入车辆承诺书以及投入该班线的客车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复印件;7.征询意见表或征询意见函;8.《道路客运班线许可决定书》;9.班线变化情况、班次调整和班线的基本情况记录表;10.其他需保存的原始凭证和材料。
2024年营运客车报停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营运客车报停管理制度范文为确保营运车辆管理的规范化,对符合报废条件的车辆实施报废报停措施,以维护正常的运营秩序和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报废标准凡营运车辆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应进行报废处理:1、已使用超过8-____年的;2、车辆损坏严重,不具备修复价值;3、车辆过于陈旧,性能低下,主要配件无法获取,不具备修复或改造价值的;4、国家明确要求强制报废的车辆。
二、报停条件凡营运车辆符合以下任一情况,可申请报停:1、车辆损坏,短期内无法恢复正常行驶;2、车辆老旧,需进行技术改造,但暂时无法进行的;3、已申请报废,正在审批中,无法继续行驶的车辆;4、因事故损坏,等待处理的车辆;5、因各种原因,经集团公司领导批准短期内停驶的车辆。
三、报废报停审批流程1、车辆报废需由各公司提供理由及初步技术鉴定材料,以书面形式上报集团公司技术部。
经技术部与相关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并提出意见,待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后,上报主管部门审批。
2、主管部门批准报废后,各公司需将报废车辆的车牌、证件及相关手续移交给集团公司技术部,由技术部向车管部门办理报废手续。
3、车辆报停需由使用单位提交报告,由集团公司技术部进行鉴定并报请集团公司领导审批。
批准后,即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停驶处理。
四、报停车辆管理1、报停车辆不纳入指标考核,不列入运营生产计划。
2、车辆报停后,由所属单位负责妥善保管。
禁止拆卸、调用总成和零件,应保持车辆原有设备的完整性。
因管理不当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所属单位承担全部责任,严重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报废车辆处理1、自批准报废之日起,车辆不再计入在册车辆数。
2、报废车辆应按照国家规定,移交给省、市指定的车辆回收单位。
对于回收单位同意留用的部分总成,由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公司进行回收、入库登记和保管。
3、报废车辆的送交工作由所属公司负责,手续由集团公司技术部办理。
如因客观原因无法送交报废车辆,所有费用由所属单位承担。
六、临近报废车辆管理对于即将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所属单位需建立单独的管理记录,定期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及时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填写说明
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填写说明
1、“已获许可经营范围” :是指经许可且已在营运的经营范围,按照实际情况可选择其中一项或者选择多项。
2、“已获许可客运班线类型” :是指经许可且在营运的班线类型,按照实际情况可选择其中一项或者选择多项。
3、“现有营运客车情况” :是指在经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从事各类型班线经营活动的所有营运客车总数及座位总数。
另外,高一级以上客车和中级客车总数及座位总数,应分别列出。
4、“日发班次” :应按贯彻实施意见第16 页附件4《客运班次表示说明》中所列的表示形式填写。
5、“客运班线类型” :按所申请班线属于哪一类型的,则选择哪一项,不能选择两项或者多项。
6、“班车类别” :分为“普通班车客运”和“直达班车客运”,只能选择其中一项。
7 、“拟投入营运客车情况” :属于高一级以上的客车,应按交通部《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
( JT/T325 )的规定,规范填写;属于中级客车的,应按各省核定《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的标准规范填写。
8 、“经营方式” :表中有三个选项,对于我省来说,不存在挂靠经营,所以,只有两个选项,即:“公车公营”或“承包经营”。
9、“对开客运经营者名称” :属于对开班的,必须填写并且签订对开协议书,双方所填写申请表第二页的内容要对应一致。
10、“拟聘用营运客车驾驶员情况” :按申请拟投入的车辆数,确定拟聘用驾驶员的人数,按表中内容逐一填写。
11、“申请材料核对表” :是指申请经办人,按该表内容准备所有材料,所提交的材料齐全有效,其申请才有可能被受理。
12、“声明”:必须由企业负责人及法人代表亲笔签名,并签署日期。
道路运输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暂停、终止经营和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等备案操作规范【模板】
道路运输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暂停、终止经营和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等备案操作规范(一)道路客、货运输及客、货运站(场)暂停、终止经营和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等备案1.审批对象:道路客、货运输及客、货运站(场)经营者2.设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战场管理规定》(2005年交通部令第6号)、《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05年交通部令第10号)3. 行政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4.需提交的申请材料:①申请报告;②《道路运输业户(项目)变更申请表》;③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④变更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代表任职证明文件及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⑤变更名称还需提供工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工商执照(复印件);⑥变更地址还需提供有效的经营场地使用证明及符合开业条件的承诺书(复印件)。
5.审批程序:①货物运输、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者:申请人→窗口受理审核组→制证组制证→综合组发证②道路旅客运输和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者:申请人→窗口受理审核组→窗口负责人→制证发证6.法定办结时间:当场办结承诺时限:当场办结7、收费依据:桂价费字[2005]31 号8、收费标准:10 元/本(证)9、咨询电话:********(二)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暂停、终止经营和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等备案1.审批对象:本市(县)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维修企业2.设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条“变更经营主体、客运班线、经营场所等许可事项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变更名称、注册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许可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等事项的,应当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3.行政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4.需提交的申请材料:①《机动车维修经营变更事项申请表》;②《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③变更事项涉及的相关部门提供的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④新地址内设备设施条件、环境保护条件、安全生产条件的材料(申请变更地址的);⑤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委托书,委托书中应当明确被委托人姓名和委托办理的事项。
省际、市际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延续许可申请表
附件1江西省省际、市际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延续许可申请表附件2江西省省际、市际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延续许可班线车辆技术状况审核表注:1、到期班线企业应向设区市运管处(局)或省直管县(市)运管所车辆技术部门提供申报材料,材料应包括:企业班线车辆情况表(应包含企业名称、班线起讫点、班线车辆数、车牌号码、技术等级、类型等级等信息),机动车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车辆技术档案(企业送达管理部门查看后带回)。
2、设区市运管处(局)或省直管县(市)运管所车辆技术管理部门应根据企业提供的申报资料,核对运政系统信息;车辆技术档案不完善的要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填写审核表,注明经办人和盖章;并建立到期班线车辆技术状况审核台账,存档相应材料。
3、在符合的项目后“□”内打“√”;车辆厂牌型号填写:如ZK6799HA。
4、注①填写:壹、贰或叁;注②填写:特大、大、中或小;注③填写:高三、高二、高一、中或普通;注④填写:车辆技术档案缺少项目的序号,例如:①②⑤⑥⑨。
5、客运车辆技术档案项目序号及内容为:①车辆基本情况,含机动车行驶证、整车出厂合格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等;②江西省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参数核查表;③主要部件更换情况;④修理和二级维护记录(含竣工出厂合格证);⑤技术等级评定记录;⑥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记录;⑦车辆变更记录;⑧行驶里程记录;⑨交通事故记录;⑩车辆审验记录。
6、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上报至省运管局,一份由市级运管机构存档。
7、此表由设区市运管处(局)或省直管县(市)运管所填写。
附件3江西省省际、市际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延续许可经营者经营该班线情况审核表注:此表由设区市运管处(局)或省直管县(市)运管所填写。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
只有上述材料齐全有效后,你的申请才能受理
同时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还应填写《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并提供要求的材料
声明
我声明本表及其它相关材料中提供的信息均真实可靠
我知悉如此表中有故意填写的虚假信息,我取得的客运站经营许可将被撤销
我承诺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其它有关道路运输法规、规章的规定
通信地址
邮编电话
手机电子邮箱
经营许可证编号
已获得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申请新增客运班线的,需填写下列内容
已获许可经营范围请在□内划√
县内班车客运 □ 县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 □ 省际班车客运 □
已获许可客运班线类型
一类班线 □ 二类班线□ 三类班线 □ 四类班线 □
现有营运客车情况
总数
高级客车
负责人签名日期
负责人职位
如系个人申请不必填写“负责人职位”项
(二)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
表1
受理申请机关专用
受理申请机关专用
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
说明
1、本表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管理规定》制作,申请从事道路
旅客运输班线经营应当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管理规定》第二
章有关规定向相应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本表,并同时
提交期它相关材料(材料要求见第4页)。
2、表可向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免费索取,也可自行从交通部网
()载打印。
2、需用钢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请用正楷,要求字迹工整。
申请人基本信息
申请人名称
要求填写企业(公司)全称或企业预先核准全称、个体经营者姓名
负责人姓名经办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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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名称
地址
邮编
经营许可证号
经济类型
客车总数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线路起点及站名
线路讫点及站名
线路途经
班车主要停靠站
班次
里程
班车类别
该班线在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车辆数
车号
线路牌号
申请报停起讫时间
年月日
申请终止、暂停理由
企业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盖企业章)
起点地管理处意见
经办人:
年月日(盖章)
讫点地管理处意见
经办人:
年月日(盖章)
大厅受理时间
年月日
运管处意见:
经办人:
年月日(盖章)
说明:1、本表用于道路客运班线暂停、终止经营申请,一式四份。申请人及相关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各一份;2、应当提前30日提交申请;3、班线暂停或是终止获得批准的,从终止之日起10日内需将道路运输证、班线许可决定书、道路客运班线许可证明、客运线路标志牌交回原发放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