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事故,根据《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明确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车间及相关承包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控制和要求。
第四条术语和定义1、本规定中的“受限空间”是指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窖井、沟、坑(池)、下水道、烟道、隧道、涵洞、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
2、本制度中的“受限空间作业”是指进入或探入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3、本制度中的“缺氧和富氧”是指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氧气浓度低于18%的状态为缺氧状态,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氧气浓度高于23.5%的状态为富氧状态。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生产部领导审批《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监督检查受限空间作业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六条生产车间是本制度的主控部门,监督检查及考核各车间对本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审查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在进行受限空间作业时制定的各项安全措施,并监督检查其落实情况。
第八条受限空间所在单位严格执行本制度,并负责对本规定进行培训、贯彻和落实。
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第九条作业负责人职责:——作业前,要熟知和了解受限空间作业工作方案和采取的安全措施,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都达到安全要求后,方可安排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
——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第十条监护人员职责:——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
——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
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
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受限空间作业,包括但不限于化工、石油、电力、冶金、建筑等行业。
第三条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
第四条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和完善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二、作业前准备第五条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应当对受限空间进行风险评估,确定作业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作业安全措施。
第六条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作业人员了解受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性,掌握相应的防护知识和应急技能。
第七条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和应急设备,确保作业人员能够及时应对突发事件。
第八条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应当制定受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和处置程序。
三、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第九条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作业现场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条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监督,确保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应当定期对受限空间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健康监测,确保作业人员身体健康。
第十三条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应当及时处理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四、作业结束后管理第十四条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应当对受限空间进行清理,确保受限空间内无残留有害物质。
第十五条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应当对受限空间进行安全验收,确认受限空间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六条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总结,分析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五、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受限空间作业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事故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受限空间作业单位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安全培训、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等工作的,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进入收尘系统清理烟尘、检修电炉内部炉体、电炉复燃室清理烟尘、回转窑窑内打窑结、脱硫塔塔内清理硫渣等受限空间作业.第三条进入受限空间涉及动火、高处等作业时,必须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办理相应的许可证,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不能代替上述作业许可证.第四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如下:一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必须对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作业前后必须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作业点时,必须将作业工器具带出.二根据需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监护人与作业人员约定联络信号,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内容,在受限空间外的现场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包括空气呼吸器、长管呼吸器、救生绳等和灭火器材.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必须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实行“三不进入”,当受限空间状况改变时,作业人员必须立即撤出现场,隐患处理后再重新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方可进入.为防止人员误入,在受限空间入口处要设置“危险严禁入内”警告牌或采取其它封闭措施.四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必须正确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必须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五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物料的特性,切实做好工艺处理,将受限空间吹扫、通风、置换合格,所有与其相连且可能存在可燃可爆、有毒有害物料的管线、阀门必须加盲板隔离,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安装盲板,盲板处必须挂牌标识.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必须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六为保证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必须打开人孔、防爆孔、料孔、风门、烟道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必须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七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工作人员要轮换作业,每次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八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用电设备,必须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摘除保险或挂接地线,并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护.九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进入金属容器炉、塔、釜、罐等和特别潮湿、工作场地狭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不大于12V;照明电压大于12V、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必须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接线箱板严禁带入容器内使用.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必须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十作业前30 分钟内,必须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分析仪器必须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要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十一取样分析必须有代表性、全面性.受限空间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保证受限空间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和氧含量合格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为合格;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为合格;氧含量19.5%~23.5%为合格,有毒有害物质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企业空气中有毒物质最高容许浓度”指标,分析结果报出后,样品至少保留4小时.十二作业中要定时进行气体分析监测,至少每隔4小时复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30 分钟必须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必须连续监测,如有一项不合格,必须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十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必须进行登记,禁止与作业无关的人员和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工具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十四在特殊情况下使用长管呼吸器、空气呼吸器时,供风设备必须安排专人监护.严禁作业人员在有毒、窒息环境下摘下防毒面具.十五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该受限空间有关的试车、试压或试验工作.十六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或发生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作业、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长管呼吸器、空气呼吸器进入受限空间,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并至少有1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十九作业停工期间,应防止人员误进,在受限空间的入口处设置“危险严禁入内”警告牌或采取其它封闭措施.作业结束后,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误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二十以上措施如在作业期间发生异常变化,必须停止作业,待处理并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再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第五条单位负责人职责:一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二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方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三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必须停止作业.四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五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第七条作业监护人职责包括:一作业监护人必须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二作业监护人在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落实或不完善时,有权拒绝作业.三作业监护人必须清点出入受限空间作业人数,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制止作业,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呼叫紧急救援,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受限空间逃生.四作业监护人必须随身携带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并负责保管.五作业监护人员在作业期间,必须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严禁脱岗、串岗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第八条作业人员职责包括:一持有经审批同意、有效的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方可施工作业.二作业前必须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三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四必须确认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所列安全防护措施已落实,经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五作业人员遇有对违反本制度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监护人不在场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六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禁止携带作业器具以外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七在作业中如发现作业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和呼吸困难时,立即停止作业,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严禁在有毒、窒息环境中摘下防护面具.第九条审批人员的职责一审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二到现场了解受限空间内外情况.三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第十条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一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依据,由作业单位负责办理,安全保卫部和公司分管领导审批.二一处受限空间、同一作业内容办理一张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有效期为作业项目一个周期.当作业中断12小时以上时,再次作业前,必须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予以确认;当作业内容和环境条件变更时,必须重新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三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中各栏目,由相应责任人填写,其他人不得代签,作业人员、监护人姓名必须与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相符.四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不得涂改;如确需修改时,必须经批准人在修改内容处签字确认.如果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中安全措施、气体检测、评估等栏目填写不下时,应另加附页.五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和附页要妥善保管,保存期为1年.六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一式四联,第一联由安全环保部留存备查,第二联由作业负责人持有,第三联由监护人持有,第四联存放在作业点所在的操作控制室或岗位.第十一条本规定涉及对外单位和外来人员的相关要求,必须在双方相关合同中或通过对方承诺等形式书面明示.本规定对内部员工的要求通过制度公示、安全教育、作业指导书、岗位职责、劳动合同等方式确保相关员工周知.第十二条术语和定义一受限空间云湘矿冶公司所属管理区域内各类塔、炉、釜、罐、锅筒、槽车、管道、烟道、下水道、沟、井、池、涵洞、回转窑等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存在有毒有害风险,可能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危害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二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公司的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三三不进入是指没有经批准的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进入,安全措施不落实不进入,监护人不在场不进入.四隔离是指采取加盲板或断开连接管线,彻底切断设备与设备间物料相互来往的方法.第十三条本规定由部负责解释.第十四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编号:。
受限空间内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四篇)
受限空间内安全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受限空间内的作业安全,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受限空间内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安全管理目标:确保受限空间内的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安全管理原则:明确责任、分工负责;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全员参与安全管理;持续改进、维护安全。
第五条安全管理制度的层级结构:公司级、部门级、项目级。
第六条安全知识培训:对受限空间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持证上岗。
第二章受限空间的定义与分类第七条受限空间的定义:指进入、退出或工作时空间有限,通风不良,容易引起人员伤亡的地方。
第八条受限空间的分类:根据受限空间的特征和风险等级进行分类,包括A类、B类、C类三个等级。
第九条 A类受限空间:空间狭小,容易导致人员窒息、中毒、高温、高压等风险。
第十条 B类受限空间:空间中有可移动或可转动的机器设备,可能造成人员被夹、被切等危险。
第十一条 C类受限空间:有气体、蒸汽、粉尘等燃爆风险,需采取防爆措施。
第三章作业前准备第十二条受限空间作业申请:作业单位需提前向安全管理部门申请受限空间作业,包括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内容等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作业前的设备、工具等都处于正常状态,消防设备齐全有效。
第十四条作业人员的准入与培训:作业人员需经过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第十五条作业人员的装备: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第四章作业过程管理第十六条作业前的确认与沟通:作业人员在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须将工作计划和风险评估报告等相关信息与其他作业人员进行确认与沟通。
第十七条作业现场的安全管控:作业人员在受限空间内必须严格按照作业程序和规定操作,不得擅自改动。
第十八条作业期间的监测与报告:作业人员必须持续监测受限空间内的环境,如有异常情况需立即上报。
第十九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作业人员在受限空间内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
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文件编号:1 目的为加强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和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场所),同时适用于进入上述部门(场所)进行施工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3 分类限制空间可分为以下四类:✧有毒空间:存在有毒物质的房间、容器等各类空间;✧易燃空间:存在可燃、易燃物质的房间、容器等各类空间;✧贫氧空间:氧气含量低于19.5%的房间、容器等各类空间;✧富氧空间: 氧气含量高于23.5%的房间、容器等各类空间.4 限制空间的危害因素✧有毒有害的气体,如:硫化氢、烃类气体;✧缺乏氧气;✧易燃气体、气化物和液体与静电打火、雷击、电气焊切割火花接触时发生火灾或爆炸;✧电气部件的电击;✧因疏忽而起动的机械设备(如:搅拌器,输送器)等造成的伤害。
✧腐蚀性、刺激性或放射性物质的伤害;✧通过烟道管道及其它地方流出有害杂质;✧物理危害:热、冷;✧富氧层(如氧含量超过23%);✧自燃物质的存在,例如:硫化铁。
5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要求5.1 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工作许可证》,未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工作许可证》,严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5.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注明作业时间,不得在无监护人或作业时间以外作业。
5.3 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过程前进行气体检测时的所有测试结果应记录在《进入受限空间工作许可证》中。
5.4《进入受限空间工作许可证》的有效期以许可证上的日期为准,但最长不超过12小时,间断作业2个小时以上时要重新进行危害分析。
5.5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与该设备相关的试车、试压、试验等交叉工作及活动。
6 进行限制空间作业人员的资格与权限6.1监护人的资格和职责6.1.1 监护人要持有合格的监护资格证。
6.1.2 作业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知识。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目的为确保企业内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订立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部全部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员工及相关人员。
3. 定义3.1 受限空间:指进入时存在或可能存在有害或不安全因素,对人身安全构成威逼的封闭或部分封闭空间,包含但不限于储罐、管道、槽坑、井下等。
3.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指在受限空间内进行的维护、检修、清洁、安装、解体等操作。
3.3 监护人:指受命负责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工作人员。
3.4 紧急救援队伍:指受训合格并配备相应救援装备的员工构成的专业救援队伍。
4. 作业前准备4.1 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需组织开展安全技术交底,确保员工了解相关作业风险及安全操作规程。
4.2 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需订立认真的作业计划,明确作业任务、人员组织、救援预案等内容。
4.3 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需进行必需的设备和工具检查,确保其良好状态和可靠性。
4.4 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需确认通风、排气和供氧系统的有效运行,并进行必需的测试。
4.5 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需配备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包含但不限于防护服、呼吸器、护目镜、手套等。
5. 作业操作5.1 作业前,必需检查受限空间的进入口,确保其安全可靠,并配备必需的安全警示标识。
5.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需由经过培训合格的员工进行,并由监护人全程监督。
5.3 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需进行充分的通风和排气,确保空气质量符合安全标准。
5.4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期间,必需严格依照作业计划和操作规程进行,禁止超出作业权限,避开私自更改作业内容。
5.5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期间,必需保持通讯畅通,随时与监护人保持联系并报告作业进展情况。
5.6 在受限空间作业期间,发现异常情况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必需立刻停止作业并报告监护人,等待相关指示。
6. 救援与应急措施6.1 受限空间作业期间,必需设置特地的救援响应队伍,确保救援能够快速到达和打开。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受限空间”是指生产区域内蜗壳、气罐、油罐、管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或场所。
第二条进入受限空间从事动火、高处、临时用电等作业时,还应遵守相关作业规定。
第三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
并针对识别出的危害因素,制定相应的作业措施和安全措施。
第二章作业安全措施第四条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期间,应按安规的相关规定,至少安排一名监护者在受限空间外持续进行监护。
监护人应站在能看到或听到容器内工作人员的地方,以便随时进行监护。
监护人不准同时担任其他工作。
在现场合适的位置应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设备的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保证其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疏散。
第五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工作负责人应对现场监护人和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及预防措施、紧急情况下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配备的救护设施和灭火器材的位置、明确监护人的责任和受限空间内外的联系方式等。
第六条为保证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采取自然通风,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方法,但严禁向内输送氧气;强制通风时,宜采取措施将通风管道延伸至受限空间内部,有效去除可能存在的有害气体或蒸气,保持空气流通。
受限空间内的温度超过50℃时,不准进入工作,在50℃以下的温度内工作,也应适当的轮换工作或休息。
第七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检查现场已根据工作票要求做好的系统隔离措施,与其相连的设备已停用并拉电,阀门已可靠关闭,没有汽、水、油或有害气体流入的可能性。
第八条在有可燃气体的受限空间内,不准进行明火作业,不准使用非防爆电器,不准使用可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着易产生静电的服装和护具。
第九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提供充足的照明。
进入金属容器或者特别潮湿的工作区域作业时,所使用的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禁止使用明火照明。
危险化学品企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危险化学品企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保障危险化学品企业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危险化学品企业内进行受限空间作业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受限空间作业是指有限的进入出入口、通道狭窄、通风不良、存在毒害、易燃易爆等危险条件的空间内进行的作业活动。
第四条受限空间作业必须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进行,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风险控制有效。
第五条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受限空间作业活动,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管理人员的要求进行作业。
第六条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方可从事受限空间作业。
第七条公司领导对受限空间作业活动负有最终责任,要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受限空间作业管理第八条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制度的规范。
第九条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并报管理人员审核和批准。
第十条作业方案应当包括受限空间的位置、结构、通风设备、危险化学品种类和数量、作业人员及其职责、紧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第十一条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进行足够的安全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通风设备检测、作业人员装备管理、急救设备准备等。
第十二条受限空间作业应当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受限空间的特点、危险化学品的性质、作业规程等。
第十三条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必须有专职监护人员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作业活动按照规范进行。
第十四条受限空间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作业记录和安全评估,以便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针对受限空间作业中出现的问题,必须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整改措施必须及时落实,确保问题不再发生。
第十六条受限空间作业应当根据作业任务的不同风险等级,划分为A、B、C三个等级。
风险等级高的作业活动应当提高安全措施的要求。
受限空间内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受限空间内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受限空间是指那些有固定的进入点,但是尺寸和形状限制了人员进入和工作的空间。
这类空间通常存在一些潜在的危险因素,如缺氧、化学物质泄漏、机械设备运转等,因此在受限空间中进行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管理制度。
1.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责任。
设置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并规定其职责和权限。
另外,要求相关人员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掌握受限空间内的风险防控措施。
2.作业前准备及安全评估:在作业进行之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准备工作。
包括对受限空间的前期评估,确定作业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评估应包括空气质量、有害气体浓度、温度、通风条件等因素的检查。
同时,还需要充分考虑进入和撤离的安全措施,如设备和工具的配备、紧急救援计划等。
3.作业人员要求:受限空间内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并经过评估合格后方可上岗。
要求作业人员健康状况良好,无禁忌症,并要求其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护目镜、防护服等。
6.紧急救援措施:受限空间内作业时,必须编制详细的紧急救援计划,并配备相应的急救设备和器材。
所有作业人员都应熟悉紧急救援程序,并进行相应的模拟演练。
7.事故报告和事故分析:对于受限空间内的事故,必须进行事故报告,并进行全面的事故分析。
根据事故分析结果修改和完善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通过建立和实施受限空间内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受限空间内的危险因素,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形成良好的工作环境和作业秩序。
同时,也有助于提高作业效率和工作质量,减少事故和损失的发生,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受限空间作业五条规定
受限空间作业五条规定受限空间作业是指在一定的环境下,进行工作或活动时,存在一定的限制或困难。
为了确保个人和团队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一些规定是必要的。
以下是受限空间作业的五条规定。
第一条,必须参加培训。
在进行受限空间作业之前,所有参与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包括受限空间的特点、安全措施、应急处理等内容,确保每个人都了解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第二条,必须穿戴防护装备。
在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必须全程穿戴防护服、防护帽等个人防护装备,以保护自身的安全。
特别是呼吸器、防毒面罩等防护设备,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以防止吸入有害气体或颗粒物。
第三条,必须确保通风畅通。
受限空间通常缺乏新鲜空气流通,存在一定的氧气不足和有害气体积聚的风险。
因此,在作业前必须进行通风处理,确保空间内的气体质量良好。
并且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通风设备的正常运行,以确保空气的流通。
第四条,必须进行安全监测。
在进行受限空间作业之前,必须进行空气质量和有害气体的监测,确认作业环境的安全性。
作业过程中也要进行定期的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有害气体的问题,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五条,必须有作业计划和应急预案。
在进行受限空间作业时,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明确作业的目标、过程和安全措施等。
同时,也要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包括人员疏散、救援措施等,以应对意外情况的发生。
总之,受限空间作业需要高度的安全意识和严格的执行规定。
通过参加培训、穿戴防护装备、通风畅通、安全监测和制定作业计划与应急预案等五条规定,可以最大程度地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并提高工作效率。
只有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有效地完成受限空间作业的任务。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总则一为加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监督,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和火灾爆炸事故,保证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规定.二本规定只适用于公司下属的分输站场.三各控股公司、分公司需参照总公司模板自行对受限空间作业进行审批,将审批相关资料存档保存,审批后一周内需将有关资料回传至安全管理部进行备案.第二条基本定义凡在本公司生产区域内进入或探入罐、仓、管道、下水道、沟、坑、井、池、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作业统称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第三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分级管理.分为三级:一一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在不涉及有毒、易燃可燃和窒息性气体介质的受限空间,或正在生产的工艺装置中,对设备进行完全隔离或孤立,经工艺处理后,氧气、有毒物、可燃物分析化验都合格的受限空间.二二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1. 停工检修后将物料全部送出装置外罐区的工艺装置,经工艺处理后,氧气、有毒物、可燃物分析化验都合格的受限空间.2. 运送到安全地点的盛装过有毒或易燃可燃介质的设备容器,经工艺处理后氧气、有毒物、可燃物分析化验都合格的受限空间.三特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正在生产的工艺装置中,对设备进行完全隔离或孤立,经工艺处理后,氧气、有毒物、可燃物分析化验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者因条件限制无法对设备内物料完全清理干净的受限空间.四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员需要进入受限空间时,可先不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但是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器具,事后要按照特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补办手续.第四条受限空间的危害识别一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二作业许可证办理人应根据生产介质的危害因素安排对受限空间内的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进行分析或检测,1小时内完成采样分析工作.三根据分析报告,确定作业许可证级别.结合危害识别评估结果由有关技术人员制定安全措施,施工项目负责人、分输站场现场安全负责人和施工作业负责人共同落实安全措施.第五条受限空间作业审批要求及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一一级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编写受限空间作业施工方案必须由编写单位盖章,并完成一级作业施工方案审批表方案报批顺序分别为作业单位负责人、站场,审批完成后由站场开据“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审批完成后将审批相关资料审批表、动火证、施工方案交由站场自行存档保存,并将有关资料回传至安全管理部备案.二二级受限空间作业,编写受限空间作业施工方案必须由编写单位盖章,并完成二级作业施工方案审批表方案报批顺序分别为作业单位负责人、站场、生产运行部、安全管理部审批完成后交由安全管理部,并由安全管理开部据“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审批完成后将审批资料审批表、施工方案、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交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进行存档,各单位备份存档.三特级受限空间作业,编写受限空间作业施工方案必须由编写单位盖章,并完成特级作业施工方案审批表方案报批顺序分别为作业单位负责人、站场、生产运行部、安全管理部、公司技术总监、公司安全总监、公司总经理审批完成后交由安全管理部,并由安全管理部开据“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审批完成后将审批资料审批表、施工方案、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交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进行存档,各单位备份存档.四作业负责人应根据受限空间作业的分级和类别向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审批完成后至安全管理部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施工单位、安全管理部、高空作业单位各一份.五一级、二级和特级,作业期间应至少每间隔4小时取样复查一次,当作业中断4小时以上时,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予以确认;当作业内容和环境条件变更时,需要重新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一份“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作业,不得多处施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需在有效期内作业,过期应重新审批.六“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依据,不应涂改;如确需修改时,应经审批最终人在修改内容处签字确认.第六条安全措施一分输站场负责人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对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二应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在受限空间外的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受限空间的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保证其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三无“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和监护人,禁止进入作业.当受限空间状态改变时,为防止人员误入,在受限空间的入口处设置“危险严禁入内”警告牌.四为保证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方法,但严禁向内充氧气.进入受限空间内的作业人员每次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五对所要进入受限空间必须进行工艺处理.1. 对所进入受限空间要切实做好工艺处理,有毒、可燃、腐蚀性物料的设备、容器、管道应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彻底的蒸汽吹扫、热水蒸煮、酸碱中和、氮气置换,使其内部不含有残渣、余气.2. 对盛装过能产生自聚物的设备,作业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蒸煮并做聚合物加热试验.3. 打开设备人孔前,其内部温度、压力应降到安全条件以下温度低于50℃,压力为常压,并从上而下依次打开.在打开底部人孔时,应先打开最底部放料排空阀门,待确认内部没有堵塞或残存物料时,方可进行.人孔盖在松动之前,严禁把螺丝全部拆开,防止烫伤、中毒.4. 所有与受限空间相连的管道、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用符合其工艺压力等级要求的盲板堵上,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盲板,盲板应挂牌标示.加盲板应按停工方案、盲板图表严格执行,并做好明显标志,指定专人统一编号管理,防止漏堵漏抽.六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须进行取样分析.取样分析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具有代表性、全面性.设备容积较大时要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应保证设备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和氧含量合格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为合格;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为合格;氧含量%~%为合格,有毒有害物质不超过国家规定的“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最高容许浓度”的指标分析结果报出后,样品至少保留4小时.设备内温度宜在常温左右,作业期间应至少每隔4小时取样复查一次,如有一项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作业.七在特殊情况下,如进入有毒、有害浓度超标部位或缺氧场所,无法对设备进行彻底的工艺处理,或紧急情况下抢救人员等,作业人员必须选空气呼吸器、长管式面具或其它适用隔离式防毒面具,以防止中毒和窒息.佩戴长管面具时,一定要仔细检查其气密性,同时应防止长管被挤压,吸气口应置于新鲜空气的上风口,并派专人监护.八受限空间外的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九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守用火、临时用电、起重吊装、高处作业、射线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能代替上述各作业许可证,所涉及的其它作业要按有关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进入金属容器炉、塔、釜、罐等和特别潮湿、工作场地狭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不大于12V;当需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大于12V时,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接线箱板严禁带入容器内使用.当作业环境原来盛装爆炸性液体、气体等介质的,则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不大于12V的防爆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不应放在容器内或容器上;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十一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摘除保险或挂接地线,并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临护.十二高塔型设备内检修作业,要严格执行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所系安全带绳头由塔外监护人掌握,及时取得联系.十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须进行登记.作业结束后,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交验.十四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必须有可靠的联系手段,能随时保持联系.十五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进入受限空间,并至少应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十六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该受限空间相关的试车、试压或试验工作及活动.十七以上措施如在作业期间发生异常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同时废止.待处理并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应重新办理相应等级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方可再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受限空间安全监督记录卡编号:。
危险化学品企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企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引言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受限空间作业是指在封闭或半封闭环境中进行的作业活动。
由于其特殊的工作环境和复杂的工作流程,受限空间作业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和风险。
为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保护设施的完整性,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险化学品企业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管理规定。
一、受限空间作业的定义和范围1. 受限空间作业定义受限空间作业是指在特定的工作环境中,通常有限出入口、有限逃生通道,且有潜在危险因素存在的作业活动。
2. 受限空间作业的范围受限空间作业包括但不限于储罐、管道、槽车、井下等密闭或半封闭的空间。
二、受限空间作业的风险评估与管理1. 风险评估的必要性对受限空间作业进行风险评估是保障作业人员安全的基本要求。
通过风险评估,可以识别潜在的危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控制和管理。
2. 风险评估的内容风险评估包括对受限空间作业所涉及的物理、化学、生物、人因和安全设施等各个方面进行评估,确保对所有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考虑。
3. 风险管理的原则风险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合理配置资源、连续改进等原则,确保持续有效地管理受限空间作业的风险。
三、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控制措施1. 工作前准备a. 制定作业计划和程序,明确作业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b. 准备必要的工具和设备,并确保其功能正常。
c. 检查和测试作业现场的环境,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2. 准入控制a. 确保只有经过特定培训和审批的人员才能进入受限空间。
b. 对进入受限空间的人员进行身体状况检查,并记录相关信息。
c. 安装可视和听觉警示装置,确保随时能够收到进入者的求救信号。
3. 气体检测与通风a. 进行必要的气体检测,确保受限空间的空气质量符合安全标准。
b. 安装合适的通风设备,保障受限空间的气体流通和污染物排放。
4. 工作装备和个人防护a. 提供适合受限空间作业的工作装备,包括防护服、呼吸器等。
b. 确保作业人员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手套等。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基本要求1.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使用、储存企业设备检维修中的受限空间作业。
1.2 本规定所称受限空间,是指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1.3 受限空间作业是指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1.4 本规定所称易燃易爆场所,是指GB50016、GB50160、GB50074中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乙类区域的场所。
1.5 受限空间作业涉及动火、临时用电、高处、盲板抽堵等特殊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二、分工与职责2.1 安全部是受限空间作业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方案及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2 生产(技术)部,负责制定和审核吹扫、处理方案(含盲板图);组织现场盲板加、拆的检查确认工作;督促、协调受限空间及作业环境气体采样分析工作。
2.3 设备(工程)部,负责制定和审核安全作业方案,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落实专业安全措施;负责组织、协调盲板加、拆工作,参与现场盲板的检查确认;负责组织、协调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现场安全交底工作。
2.4 车间(受限空间作业单位),负责制定受限空间作业方案及工艺吹扫处理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负责作业现场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监护等工作。
2.5 受限空间作业人职责2.5.1 作业人应持经批准、有效的《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方可作业。
2.5.2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经落实确认、监护人同意后,方可作业。
2.5.3 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内容、地点(位号)、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作业证的安全措施。
2.5.4 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禁止携带作业器具以外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
劳动保护着装和器具不符合规定不得作业。
受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条例
受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受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受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进行受限空间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作业准备第三条进行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并将计划报备相关部门。
第四条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组织受限空间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掌握受限空间作业的基本知识和应急处理方法。
第五条受限空间作业前,要对受限空间进行全面评估,了解其特殊环境、危险因素和潜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三章应急措施第六条受限空间作业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作业计划,不得擅自更改或绕过规定程序。
第七条受限空间作业期间,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规定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工具和设备。
第八条如发生受限空间作业中的事故、紧急情况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停止作业,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九条在危险物品存在的受限空间内作业,必须对危险物品进行合理的隔离、标识与排放处理。
第四章应急演练第十条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以检验和提升应急能力。
第十一条应急演练应涵盖各类潜在的事故和紧急情况,并评估演练效果,及时改进应急预案。
第五章管理要求第十二条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的作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十三条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受限空间作业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根据需要,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受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以上为《受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条例》的内容,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落实。
对于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和处罚。
> 本文档由助手生成,仅供参考。
具体内容和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度调整。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受限空间作业活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受限空间作业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受限空间作业包括但不限于:油罐、水箱、管道、排水井、地下室等等需要进行人工进入的封闭空间。
第四条受限空间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
第二章受限空间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人员在进行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进行详细的计划和准备工作,确保作业的安全性。
第六条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编制详细的作业方案,明确作业目的、作业内容、作业步骤、作业时间等,并进行安全评估和风险评估。
第七条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对受限空间进行全面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检查空气质量、是否存在有害气体、是否有堆积物、是否通风等,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第八条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组织受限空间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包括作业技术培训、安全防护培训等。
第九条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配备必要的作业装备和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防护设备、通讯设备、救生设备等。
第三章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第十条在进行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作业方案执行,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步骤和方法。
第十一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合格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第十二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第十三条受限空间作业必须有专人看护,负责监控作业现场和作业人员的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突发情况。
第十四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按照作业时限进行作业,不得超时作业。
第十五条受限空间作业现场必须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明确禁止闲杂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第十六条受限空间作业现场必须保证通风设备正常运行,确保空气质量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七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严禁酒后作业、药后作业,不得存在其他影响作业安全的情况。
第十八条在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必须进行定期的作业记录和作业情况报告,以便总结经验和改进措施。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受限空间工作是一项高风险、高不安全、高多而杂性的工作,包括狭窄空间(如管道、罐、槽、池等)和封闭空间(如储罐、舱室、井、隧道等)。
在受限空间工作中,工人面临诸多安全风险,如窒息、中毒、爆炸、火灾等意外事故,因此必需实行严格的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工人的生命安全。
一、入口安全1、入口处必需设置防护栏杆,并在入口处设有固定的遮盖物,避开工人误入。
2、入口处必需设置明显指示标识,标记有不安全提示和禁止入内的警示语。
3、入口处应有人员值守,对未经授权的人员禁止进入受限空间。
4、每个入口处必需进行空气检测,确保空气质量合格后方可进入。
二、空气检测1、在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需进行空气检测,确保空气中没有毒气、有害气体等不安全物质。
2、空气检测包括氧气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可燃气体浓度等的检测。
3、空气检测必需由专业人员进行,检测仪器必需符合检测标准,并定期校验和维护。
三、空气通风1、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需进行充分的空气通风,保证空气新鲜,避开毒气集中。
2、空气通风必需符合通风标准,通风设备必需定期检查和维护。
3、在进行受限空间作业时,必需保持空气通风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工作许可证1、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需申请并获得相应的工作许可证。
2、工作许可证必需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并在进入受限空间前向现场负责人和现场作业人员传达相关工作安全注意事项。
3、在进行受限空间作业时,必需携带工作许可证,并随时接受现场监管人员的检查。
五、个人防护用品1、进入受限空间时,作业人员必需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护服、呼吸器、手套、安全鞋等。
2、个人防护用品必需符合国家标准,并且定期检查和更换。
3、在进行受限空间作业时,必需保持个人防护用品的正常使用状态。
六、救援预案1、在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需订立相应的救援预案,保证在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够适时得到救援和处理。
2、救援预案必需经过相关部门的评审和批准,并随时接受现场监管人员的检查。
危险化学品企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篇)
危险化学品企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企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主要是针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中的受限空间作业进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旨在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
下面是《危险化学品企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总计约____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危险化学品企业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生命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危险化学品企业中的受限空间作业,包括但不限于储罐、管道、沉箱等。
第三条受限空间作业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与生命健康。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受限空间作业管理体系,确保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作业技能,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器材。
第五条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制定受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救援措施和责任分工,并进行演练,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做出应对和处理。
第六条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七条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事故信息,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二章作业人员管理第九条作业人员在进行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当进行岗前培训,熟悉作业场所和作业过程,并持有相应的证书。
第十条作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身体健康,不得患有与受限空间作业相关的传染病和职业病。
第十一条作业人员应当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并正确佩戴,包括但不限于防护服、安全帽、护目镜、手套、安全鞋等。
第十二条作业人员在进行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当了解作业现场的风险,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十三条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更改作业程序和方法,不得发生安全隐患。
受限空间作业规定范本
受限空间作业规定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受限空间作业是指在有限的空间内进行作业活动,如储罐、沟渠、管道、坑道等。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行受限空间作业的单位和人员。
二、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1. 作业单位应建立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2. 作业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 作业单位应定期进行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整改和消除安全隐患。
4. 作业单位应保证受限空间作业场所的通风、照明、通讯等设施设备齐全,并进行必要的维护和检修。
5. 作业单位应建立受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定期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作业人员安全要求1. 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岗位资质和技能,经过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2. 作业人员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口罩、安全鞋等。
3. 作业人员应遵守受限空间作业规定和程序,严禁擅自更改、拆除或阻挡作业环境设施。
4. 作业人员应遵守禁烟规定,严禁在受限空间内吸烟或使用明火。
5. 作业人员应接受定期体检,确保身体健康状况适合进行受限空间作业。
四、受限空间作业管理措施1. 开展前期准备工作:作业单位应编制受限空间作业方案,明确作业目的、范围、流程、安全措施等。
必要时,应进行现场勘察和风险评估。
2. 实施作业许可制度:作业单位应设立作业许可管理机构,对所有受限空间作业进行审核、批准和监督。
3. 制定工作票制度:受限空间作业应编制相应的工作票,明确作业任务、作业时间、作业人员及安全措施等。
作业前,应进行作业票的审核和许可。
4. 进行通风和防排毒措施: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对空间内进行适当的通风和清洁,确保空气质量达标。
如有必要,应设置防排毒设备。
5. 加强安全防护设施:作业单位应设置适当的安全防护设施,如护栏、警示标识、防护网等。
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区域。
受限空间安全管理规定
受限空间安全管理规定
是指为确保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标准。
以下是常见的受限空间安全管理规定:
1. 受限空间作业计划:在进入受限空间之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受限空间作业计划。
该计划应包括作业目的、作业步骤、作业时间、作业人员、作业装备和应急措施等信息。
2. 场地准备:在进入受限空间之前,必须对该空间进行适当的准备工作,包括清理、通风、灯光设置和安全标识的放置等。
3. 进入控制:进入受限空间的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控制和许可程序。
只有经过培训和具备必要的技能的人员才能进入受限空间。
4. 通风和空气质量监测:进入受限空间之前必须进行通风处理,并对空气质量进行监测。
作业期间也要继续进行空气质量监测,确保空气中的有毒气体浓度不超过安全限值。
5. 个人防护装备:进入受限空间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护服、安全帽、护目镜、防护手套和安全鞋等。
6. 通讯和监控:作业期间必须确保受限空间内外的通讯畅通,采用有效的监控手段,随时监测作业人员的状态和作业环境。
7. 应急措施和救援:事先制定受限空间的应急救援计划,并确保作业人员熟悉急救程序和使用相关救援设备。
8. 培训和资质要求: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受限空间安全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以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作业人员的生命和健康。
同时,作业人员也应遵守这些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程序,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规范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和火灾爆炸事故,保证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单位,同时也适用于进入以上单位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3 职责与分工
3.1 安全部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场所)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并负责相应记录的管理。
3.2 分管领导负责审批签发由于条件限制,必须进入氮气环境中或受限空间中的可燃气体浓度、氧含量、毒物浓度有一项分析不符合安全指标,危险性较大、有特殊要求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3.3 安全部负责检查确认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并签发危险性一般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见附录A)。
3.4 动力车间负责人负责落实、检查安全措施,生产部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并指派作业监护人;动力车间负责人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
3.6 所在车间工艺人员负责对所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行工艺处理,并确定盲板位置。
3.7 分析检测人员负责对所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行气体分析检测,确保分析数据的准确。
3.8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监护人和作业人负责落实作业前、作业过程中安全措施,保持作业过程中的联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
4.2 安全隔绝
4.2.1 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4.2.2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4.2.3 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4.2.4 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4.3 清洗或置换
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4.3.1 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
4.3.2 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 2 的规定。
4.3.3 可燃气体浓度: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
4.4 通风
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4.4.1 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4.4.2 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4.4.3 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4.4.4 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4.5 监测
4.5.1 作业前30 min 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4.5.2 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5.3 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
4.5.4 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h 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30min 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
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4.5.5 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4.5.6 采样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采样时应采取4.6 中规定的防护措施。
4.6 个体防护措施
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不能达到4.3 的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方可作业。
4.6.1 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
4.6.2 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
花的工具。
4.6.3 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护品。
4.6.4 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4.7 照明及用电安全
4.7.1 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
4.7.2 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
在潮湿容器中,
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4.7.3 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按GB/T 13869 规定架设和拆除。
4.8 监护
4.8.1 受限空间作业,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
4.8.2 进入受限空间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
4.8.3 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保持与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联络。
4.8.4 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并应掌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
4.9 其它安全要求
4.9.1 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在受限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9.2 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
4.9.3 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
4.9.4 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
4.9.5 受限空间外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
4.9.6 严禁作业人员在有毒、窒息环境下摘下防毒面具。
4.9.7 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
4.9.8 在受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应按AQ3025-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进行,应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
4.9.9 在受限空间进行动火作业应按AQ3022-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进行。
4.9.10 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
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作业点时,应将作业工器具带出。
4.9.11 作业结束后,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
5 相关文件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承包商管理制度》
《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6 相关记录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