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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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最新版)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最新版)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为了加‎强对机关国家公务员‎的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科学地评价其工‎作过程,为年度考核‎奠定基础,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定西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结合‎市体育局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原‎则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平时表现和工作‎实绩为重点,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贯彻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具体是:‎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指示‎和命令,遵纪守法,‎奉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方面情况;‎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履行公务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3、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学识‎水平、业务技术和组‎织管理能力;‎4、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以及尽职尽责‎、和谐相处、团结协‎作精神;5‎、勤奋程度及出勤情‎况;6、‎所承担工作任务的难‎易程度;7‎、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效率;‎ 8、工作中的‎创新意识及情况。

以‎上内容根据单位特点‎和公务员岗位职责不‎同,对考核内容可进‎一步细化,并有所侧‎重。

‎三、考核标准考核‎标准按考核的具体内‎容确定,在四个档次‎之间打分,分别是:‎1‎、好为90 1‎00分。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正确‎地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自‎律,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工作方法得当,成效‎显著,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工作责任心强‎,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好、效率‎高、贡献大,没有出‎现差错和失误,忠于‎职守,出全勤。

‎ 2、较好为‎75 89分。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正确地‎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自律‎,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工作‎方法得当,有一定成‎效,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工作责任心强,‎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工作的质量较好、效‎率较高,没有明显地‎差错和失误,忠于职‎守,病假、事假每月‎不超过三天。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篇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为了加强对机关国家公务员的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科学地评价其工作过程,为年度考核奠定基础,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定西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结合市体育局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原则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平时表现和工作实绩为重点,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贯彻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具体是: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指示和命令,遵纪守法,奉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方面情况;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履行公务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3、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学识水平、业务技术和组织管理能力;4、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以及尽职尽责、和谐相处、团结协作精神;5、勤奋程度及出勤情况;6、所承担工作任务的难易程度;7、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效率;8、工作中的创新意识及情况。

以上内容根据单位特点和公务员岗位职责不同,对考核内容可进一步细化,并有所侧重。

三、考核标准考核标准按考核的具体内容确定,在四个档次之间打分,分别是:1、“好”为90—100分。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正确地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自律,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工作方法得当,成效显著,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工作责任心强,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好、效率高、贡献大,没有出现差错和失误,忠于职守,出全勤。

2、“较好”为75—89分。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正确地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自律,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工作方法得当,有一定成效,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工作责任心强,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工作的质量较好、效率较高,没有明显地差错和失误,忠于职守,病假、事假每月不超过三天。

3、“一般”为60—74分。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正确地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自律,能够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注重工作方法,有一定成效,工作责任心较强,能够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较好,没有出现大的差错和失误。

XX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试行方案(附表格)

XX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试行方案(附表格)

XX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试行方案(附表格)XX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试行方案一、考核目的和原则:为了进一步加强XX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促进公务员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提升,特制定本平时考核工作试行方案。

本方案旨在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强化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励公务员积极主动、高效履职,为机关工作提供科学参考。

考核原则:1.客观公平原则:考核过程公正、公平,不偏袒任何个人或群体。

2.激励导向原则:以激励为主要手段,鼓励公务员积极进取、主动作为。

3.能力与绩效结合原则:考核内容既包括公务员的能力素质,也包括实际工作绩效。

4.因材施教原则:根据公务员的职级、工作特点和职责确定考核内容和标准。

二、考核内容和方式:1.工作表现考核:根据公务员的实际工作职责和要求,评估其工作表现,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成果等方面的考核。

评估方式为定期测评、年度考核、日常考察等多种方式综合考虑。

2.素质能力考核:对公务员的职业素养、业务能力、学习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进行考核。

考核方式包括笔试、面试、模拟演练、案例分析等形式,以多元化方式评估公务员的能力。

3.考核指标和权重:考核指标主要包括工作表现、能力素质等内容,具体内容和权重根据公务员不同职务设置,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三、考核结果和激励措施:1.考核结果:根据平时考核结果,将公务员分为A、B、C三个等级,其中A级表示表现优异,B级表示表现良好,C级表示表现一般。

2.激励措施:(1)A级公务员将获得一定的绩效奖金和晋升机会。

(2)B级公务员将获得一定的绩效奖金和培训机会。

(3)C级公务员将接受专项培训和提出工作改进建议。

四、考核流程:1.考核周期:按照年度为一个考核周期进行考核。

2.考核流程:(1)明确考核标准和指标,制定工作计划。

(2)实施考核,收集相关考核材料。

(3)评估考核结果,形成考核报告。

(4)公示考核结果,并听取公务员对考核结果的意见和建议。

(5)总结考核经验,进行考核机制的优化。

(绩效考核)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绩效考核)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1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了做好公务员考核工作,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和中组部、人事部《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公务员考核是指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

对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公务员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和群众相结合,平时和定期相结合,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公务员考核和单位目标考核(绩效评估)相结合的办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第四条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第五条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

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任务以及出勤情况,能够采取被考核人按月度或季度对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记实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单位(部门)专项检查、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主管领导审核评价。

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于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

第六条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七条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壹)思想政治素质好;(二)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三)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四)工作实绩突出;(五)清正廉洁。

第八条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壹)思想政治素质较高;(二)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三)工作责任心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四)能够完成本职工作;(五)廉洁自律。

2024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2024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2024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实施方案:2024公务员平时考核一、考核目的公务员平时考核是为了及时发现公务员的工作表现,评估公务员素质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激励公务员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促进公务员队伍的健康发展。

通过平时考核,对于公务员能力素质有一定的定量化评估,为选拔优秀人才、提升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提供参考依据。

二、考核方式公务员平时考核综合考察公务员在日常工作中的表现,以及学习、培训等方面的努力和成果。

主要以量化指标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1. 量化指标考核(1)按照工作任务量、完成质量等指标,定期对公务员工作进行统计和分析,将数据转化为具体的考核分数;(2)根据公务员工作的紧迫程度和影响力,设置不同分值的工作任务,对公务员完成情况进行评分;(3)考核指标可以包括工作任务完成率、工作质量评分、工作时间管理等方面,以及其他与工作量和质量密切相关的指标。

2. 综合评价考核(1)对公务员的工作态度、团队合作能力、学习能力、自我发展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2)通过考察公务员的工作纪律、工作效率、职业操守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价;(3)根据公务员的学历、学习经历、培训情况,对其学习成果和学习效果进行评价。

三、考核周期公务员平时考核周期通常为一年一次,即每年对公务员的平时考核进行一次评定。

四、考核程序1. 必要的前期准备(1)制定详细的考核指标和考核标准,明确考核的内容和要求;(2)公布考核内容和要求,并向公务员进行培训和解读,确保公务员了解考核内容和方法;(3)建立规范的考核档案,收集公务员的相关工作资料和证据,为考核提供依据。

2. 进行考核评定(1)依据考核指标和考核标准,对公务员的工作任务量、完成质量等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将数据转化为具体的考核结果;(2)根据综合评价考核,对公务员的工作态度、团队合作能力、学习能力、自我发展能力等进行评价,形成综合考核结果;(3)对不同指标和不同考核要素进行相应的权重设置,并计算出最终的平时考核得分;(4)对于考核结果较低的公务员,可以进行个别约谈和指导,提供个别发展方向和培训机会,激励其改进工作表现。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定稿)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定稿)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定稿)建外街道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区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为全面贯彻精神,准确评价机关公务员的日常表现,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引导督促机关公务员想干事、敢干事,履职尽责、积极作为,提高工作效能,为努力锻造一支高素质公务员队伍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平时考核要将全面从严与真诚关爱、结果评价与过程评价、组织管理与自我管理相结合,做到导向正确、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分级分类、易行管用。

二、组织机构突出党管干部原则,成立以街道工委书记为组长的公务员日常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事处主任、工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副处级领导为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科。

监察组全程参与并监督公务员日常考核工作。

3、实施范围1.机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2.参照公事员法管理单位职员;3.纳入机关工资规范管理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社保所);4.机关工勤职员。

四、平时考核的具体细则1(一)平时考核的内容依据公事员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要求,突出考核工作实绩,以公事员履行职位职责、完成阶段目标义务、工作质量和出勤等四个方面情况作为重点内容,体现考核对象完成工作义务的难易程度、重要程度以及数量质量、效率效果。

(二)平时考核的方法平时考核采取“周记实、月自评、XXX”的方式进行。

(三)平时考核的程序1.公务员工作记实参加考核人员以周为周期填写工作纪实(附件2),并按月进行自我评价(附件3)。

2.季度考核、评鉴(1)主管领导考核评鉴考核评鉴采取定性与定量相联合的办法。

由主管领导按照下管两级原则,根据公事员日常表现、工作记实及出勤等情况,客观公正地在《建外街道公事员平时考核直接领导打分表》(附件4、5、6)长进行打分,所打分数占总分的60%。

其中,城管队、社保所按下管一级原则,根据日常表现、工作记实及出勤等情况,由卖力人对分管职员进行打分。

公务员平时(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公务员平时(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公务员平时(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公务员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实现国家的治理和服务目标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切实提高公务员的工作绩效和服务素质,完善公务员的考核机制,对于各级政府和事业单位具有重要的意义。

下面就公务员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进行探讨。

一、考核目标1、提高公务员履行职责的热情和能力水平,充分发挥服务大局和人民群众的重要作用。

2、加强公务员以市场化和客户化的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促进公务员职业发展。

3、强化公务员的工作责任制,加强公务员的管理与服务水平的质量和效率。

二、考核内容1、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公务员在一定的时间内能否按照任务书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业务能力是否达到标准,服务效率是否高效。

2、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公务员在服务群众的过程中,是否能够主动热情地与群众沟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群众的问题,培养良好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形象。

3、工作效果的反映:对公务员工作效果的反映主要体现在业务成果的量化指标,客户满意度、社会影响度等。

三、考核方法1、个人工作情况的评估和检查:组织考核人员对公务员的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服务态度、工作业绩进行实地考察和记录。

通过评估和检查,得出公务员的工作表现评定结果。

2、客户评价: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向群众征集对公务员工作的评价建议和反馈。

调查问卷主要包括群众对公务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以及效果的满意程度,得到客户评价的量化指标表示公务员服务水平的综合评价。

3、自我评价:让公务员主动反思自身的工作表现、工作侧重点、工作态度等,并进行自我评分,反映公务员对自身的认识和对工作负责态度。

四、考核结果运用通过考核结果,对公务员进行奖励或处罚。

对于表现优秀的公务员,应当及时给予奖励,激励公务员的积极性。

对于表现不佳的公务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工作调整。

同时应当将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升迁或调研的一个主要参考因素。

五、考核周期和频率公务员的考核周期一般以一年为基本单位,每年设立一次绩效考核指标。

甘肃省《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实施细则

甘肃省《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实施细则

甘肃省《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准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充分发挥考核制度奖优罚劣、激励先进的作用,根据《公务员法》和中组部、原人事部《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级各类公务员管理机关中的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

对上述机关领导成员(指机关的领导班子成员,不包括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及同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考核,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公务员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考用结合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个人考核与单位目标考核(绩效评估)相结合的办法。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第四条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学,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学,是指学习态度、学风学识。

第五条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

2第六条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任务或专项工作任务情况以及出勤情况等。

平时考核由机关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安排进行。

由被考核人在工作纪实的基础上,进行阶段工作总结、专项工作检查,主管领导结合被考核人岗位职责,对其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阶段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出勤、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情况予以审核评价。

第七条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进行,在每年年底或者第二年年初进行。

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公务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平时考核或年度考核,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

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

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公布日期】2019.11.26•【文号】•【施行日期】2019.11.26•【效力等级】办法•【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考评正文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2019年8月27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2019年11月26日发布)第一条为了加强党对公务员队伍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考核要把功夫下在平时的重要要求,建立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激励广大公务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促进事业发展和公务员成长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员平时考核,是指各级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日常工作和一贯表现所进行的了解、核实和评价。

第三条公务员平时考核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客观公正、精准科学,坚持注重实绩、奖惩分明,坚持分级分类、简便易行。

第四条公务员平时考核由其所在机关组织实施,作为加强公务员日常管理的重要抓手,党委(党组)承担考核工作主体责任,组织(人事)部门承担具体工作责任。

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业务指导、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

加强考核总量控制,除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和依照公务员法开展的考核外,机关不得自行设置以全体公务员为对象的经常性考核项目,防止多头考核、重复考核。

第五条公务员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了解公务员德、能、勤、绩、廉日常表现,重点考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阶段工作目标的情况,以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表现等。

对直接面向群众的窗口单位和服务部门的公务员,应当突出考核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服务承诺兑现情况,注重了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的实效,关注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黑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黑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黑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和评价公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目标任务情况,增强公务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务员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考核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逐级实施。

第二章考核范围和对象第三条考核范围是全省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各级人大机关;各级行政机关;政协各级机关;各级审判机关;各级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各级机关。

第四条考核对象是上述机关中内设机构的全体公务员。

第五条对领导成员等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章考核内容和标准第六条公务员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

考核内容以公务员职位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对公务员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情况,采取量化打分方法进行考核。

第七条平时考核,在了解和掌握公务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情况,为定期考核提供依据。

每季度25分,满分为100分。

第八条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满分为100分(一)德,指思想政治素质、个人品德及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20分)1、思想政治素质:主要看公务员的政治思想表现,包括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科学发展理念等;(6分)2、职业道德:主要看公务员是否具有正确的职业观念和良好的职业态度、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忠于职守,服从命令,严守国家和工作秘密,坚持依法行政;(5分)3、社会公德:主要看公务员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是否模范遵守社会行为准则,富有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同不良现象作斗争;(4分)4、个人品德:主要看公务员能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直、诚实、守信、谦虚谨慎,襟怀坦荡、光明磊落、情趣健康,具有良好的生活作风。

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1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公务员考核工作,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和中组部、人事部《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公务员考核是指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

对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公务员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公务员考核与单位目标考核(绩效评估)相结合的办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第四条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第五条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

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任务以及出勤情况,可以采取被考核人按月度或季度对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记实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单位(部门)专项检查、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主管领导审核评价。

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

第六条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七条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二)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三)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四)工作实绩突出;(五)清正廉洁。

第八条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思想政治素质较高;(二)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三)工作责任心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四)能够完成本职工作;(五)廉洁自律。

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试行)

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试行)

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试行)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试行)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机关公务员日常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公务员履行职责、忠诚履职、尽职尽责,提高公务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考核组织架构1. 成立考核委员会,由机关的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与人事、纪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行政管理处室主任等组成。

2. 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考核方案、考核工具,并负责对公务员的综合考核,最后形成考核结果。

第三章考核内容1. 考核内容包括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廉政情况等方面,可以根据不同岗位和职责设置不同的考核指标。

2. 业务水平考核主要评估公务员在岗位上的工作能力,如专业知识、技能运用等。

3. 工作态度考核主要评估公务员的工作态度和业务处理能力,如服务态度、工作方法等。

4. 廉政情况考核主要评估公务员在工作中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如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等。

第四章考核标准和方式1. 考核标准应以岗位职责和能力要求为基础,明确考核指标内容和权重。

2. 考核方式包括定期考核、临时考核、履职回头看等形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3. 定期考核一般按年度进行,根据工作需求可以适度延长考核周期。

4. 临时考核一般由考核委员会根据需要组织,对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等进行适时考核。

5. 履职回头看是对公务员各项工作的跟踪考核,对某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整体评价。

第五章考核流程1. 总结考核前对公务员进行工作目标的确定和分解,明确各项指标的权重和量化指标。

2. 考核过程中,以所属部门或岗位负责人为主要考核对象,考核委员会作为评价机构。

3. 对考核结果应及时反馈给考核对象,进行解释和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足。

4. 对考核结果达不到标准的公务员,应给予相应的督促、培训和提醒,提供改进机会。

第六章考核结果的应用1. 考核结果作为对公务员进行奖惩和激励的重要依据。

2. 考核结果可以作为评聘、晋升、调整职务、调整薪酬等决策的重要参考。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事局,中共上海市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7.30•【字号】沪人[2008]119号•【施行日期】2008.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沪人〔2008〕119号)各区县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各部、委、办、局干部(人事)部门:现将《上海市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事局二○○八年七月三十一日上海市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07]2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公务员考核是指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

对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公务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第四条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第五条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

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为健全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客观准确地考察记载公务员平时表现和工作实绩,为年度考核提供依据,提高我区公务员考核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按照《西昌市公务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西组通〔20XX〕8号)通知要求,现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公务员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建立健全平时考核制度,强化平时考核结果运用,切实发挥平时考核在公务员考核工作中的基础作用,提高年度考核结果的准确性,激励广大公务员发扬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敢于创新的精神,真抓实干、奋发有为,为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作风优良、业务精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分类考核、量化评价,注重实绩、综合评定,依法实施、简便易行的原则。

实行自记自评与领导评鉴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三、平时考核的范围公务员平时考核是指对区编办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包括科级及以下公务员。

工勤人员的平时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对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四、平时考核的内容和标准对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区编办依据公务员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要求,突出考核工作实绩,结合绩效管理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明确考核对象主办责任、协办责任,及在工作中发挥作用情况,以公务员履行职位职责、完成阶段目标任务、工作质量和出勤等四个方面情况作为重点内容,体现考核对象完成工作任务的难易程度、重要程度以及数量质量、效率效果。

平时考核按照岗位分类进行。

根据我办实际,各一般分为两类:各科室正职、科室非领导职务人员。

各岗位基础性考核指标及量化评分标准参照《西昌市编办公务员年度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试行)》(附件2)五、平时考核的方法和程序(一)平时考核的方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由西昌市编办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公务员平时(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公务员平时(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公务员平时(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公务员平时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的公务员是国家行政管理机关的重要力量,在保障国家治理和服务民生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公务员的工作表现直接关系到政府机构的效能和形象,因此,对于公务员进行科学、公正、全面的绩效考核,是提高政府部门工作效率和公务员工作素质的必然要求。

本方案旨在构建公务员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公平、公正、客观的考核机制,推动公务员队伍建设及工作水平的提升。

二、考核范围本绩效考核体系适用于全体公务员,包括中小型政府机构、行政部门及下属机构的公务员。

三、考核内容1. 个人绩效考核:主要包括考勤、工作职责、工作态度、服务质量和工作业绩等方面。

考核指标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和工作领域的要求制定,确保考核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2. 集体绩效考核:主要对机构或部门进行考核,包括整体工作效率、团队协作能力和工作创新等方面。

3. 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对部门负责人进行绩效考核,包括团队管理、工作推进、决策能力和服务质量等方面。

四、考核标准1. 考核标准明确:制定详细的考核标准,明确具体的绩效要求和达标标准,并针对不同岗位的特点和职责进行细化。

2. 考核标准公示:考核标准应在全体公务员和相关部门中进行公示,确保考核标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3. 考核标准动态调整: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和任务要求,及时调整和完善考核标准,保证其科学性和时效性。

五、考核方法1. 定期考核:按照固定的时间周期进行考核,如每个季度或每年一次。

考核主要通过面谈、绩效评价表、业绩统计等方式进行,确保考核结果客观、真实、可信。

2. 360度评价:除了上级对下级的评价外,还应考虑下级对上级、同级之间的评价以及对服务对象的评价,全方位地了解公务员的工作表现。

3. 抽查考核:对不同岗位的公务员,在承担特定任务或项目中进行抽查考核,既促进公务员工作的互动、交流,也能评估公务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考核结果处理1. 考核结果反馈: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被考核人员和相关部门,并说明评价依据和具体原因。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XXX: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为了加强对机关国家公务员的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科学地评价其工作过程,为年度考核奠定基础,根据XXX、XXX 关于印发定西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结合市体育局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原则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平时表现和工作实绩为重点,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贯彻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具体是: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指示和命令,遵纪守法,奉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方面情况;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履行公务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3、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学识水平、业务技术和组织管理能力;4、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以及尽职尽责、和谐相处、团结协作精神;5、勤奋程度及出勤情况;6、所承担工作任务的难易程度;7、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效率;8、工作中的创新意识及情况。

以上内容根据单位特点和公务员岗位职责不同,对考核内容可进一步细化,并有所侧重。

三、考核标准考核标准按考核的具体内容确定,在四个档次之间打分,分别是:1、“好”为90—100分。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正确地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自律,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研究,工作方法得当,成效显著,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工作责任心强,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好、效率高、贡献大,没有出现差错和失误,忠于职守,出全勤。

2、“较好”为75—89分。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精确地执行党和国家的门路方针政策,廉洁自律,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研究,工作方法适合,有一定成效,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工作责任心强,周全完成工作任务,工作的质量较好、效力较高,没有明显地差错和失误,毋忝厥职,病假、事假每月不跨越三天。

3、“一般”为60—74分。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正确地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自律,能够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研究,注重工作方法,有一定成效,工作责任心较强,能够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较好,没有出现大的差错和失误。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细则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细则

XX乡机关干部平时考核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加强我乡干部队伍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公务员、事业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鞭策公务员、事业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廉政勤政,保证平时考核工作的正常开展,为年度考核提供科学依据,促进行政机关干部管理工作不断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轨道,根据《XX县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方案》,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考核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分级分类、公开民主的原则,实行领导评鉴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三条考核领导设立XX乡平时考核领导小组,由党委领导成员和机关干部代表组成。

平时考核由党委书记负总责,各部门分管领导分工负责。

机关干部代表由全体干部民主推选产生。

第四条考核范围全乡在职在编非领导干部的公务员(含工勤人员,下同)、事业人员(以下统称机关一般干部)。

第五条平时考核,是主管领导对被考核机关一般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履行职责等情况的阶段评价。

平时考核重点考察机关一般干部履行职责、完成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任务以及出勤情况,对其工作业绩、工作效率等方面做出评价。

第六条机关一般干部平时考核采取周记实、月小结、季考评的方法进行。

第七条机关一般干部平时考核要围绕岗位职责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分解、量化考核、效能监察等环节组织实施。

(一)制定计划。

按照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和上级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制定出内容全面详尽、工作重点突出的工作计划。

临时性的工作须及时纳入工作计划。

(二)细化分解。

根据工作计划,采取定性与定量结合的办法,尽可能进行细化、量化、具体化,对每一项工作任务提出数量、进度、标准等方面的要求,落实到个人,作为工作实绩进行细化考核的主要内容;不能量化的,可在细化后提出明确的定性要求。

(三)量化考核。

对细化分解、责任到人的目标,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量化考核办法。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细则(试⾏)XX乡机关⼲部平时考核试点⼯作实施细则(试⾏)第⼀条为加强我乡⼲部队伍的⽇常管理和监督,全⾯客观准确评价公务员、事业⼈员的德才表现和⼯作实绩,激励鞭策公务员、事业⼈员更好地履⾏职责、廉政勤政,保证平时考核⼯作的正常开展,为年度考核提供科学依据,促进⾏政机关⼲部管理⼯作不断⾛向规范化和制度化轨道,根据《XX县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作⽅案》,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条考核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分级分类、公开民主的原则,实⾏领导评鉴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

第三条考核领导设⽴XX乡平时考核领导⼩组,由党委领导成员和机关⼲部代表组成。

平时考核由党委书记负总责,各部门分管领导分⼯负责。

机关⼲部代表由全体⼲部民主推选产⽣。

第四条考核范围全乡在职在编⾮领导⼲部的公务员(含⼯勤⼈员,下同)、事业⼈员(以下统称机关⼀般⼲部)。

第五条平时考核,是主管领导对被考核机关⼀般⼲部在⽇常⼯作中履⾏职责等情况的阶段评价。

平时考核重点考察机关⼀般⼲部履⾏职责、完成⼯作⽬标、重点⼯作任务以及出勤情况,对其⼯作业绩、⼯作效率等⽅⾯做出评价。

第六条机关⼀般⼲部平时考核采取周记实、⽉⼩结、季考评的⽅法进⾏。

第七条机关⼀般⼲部平时考核要围绕岗位职责制定⼯作计划、细化分解、量化考核、效能监察等环节组织实施。

(⼀)制定计划。

按照本单位的⼯作职责和上级下达的年度⼯作任务、⼯作重点,制定出内容全⾯详尽、⼯作重点突出的⼯作计划。

临时性的⼯作须及时纳⼊⼯作计划。

(⼆)细化分解。

根据⼯作计划,采取定性与定量结合的办法,尽可能进⾏细化、量化、具体化,对每⼀项⼯作任务提出数量、进度、标准等⽅⾯的要求,落实到个⼈,作为⼯作实绩进⾏细化考核的主要内容;不能量化的,可在细化后提出明确的定性要求。

(三)量化考核。

对细化分解、责任到⼈的⽬标,要制定出切实可⾏的量化考核办法。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为健全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客观准确地评价公务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平时考核工作,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和《山东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鲁人发〔2007 ] 98号)以及省、市关于公务员平时考核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公务员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建立健全平时考核制度,强化平时考核结果运用,强化对公务员队伍的日常管理,激励广大公务员发扬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敢于创新的精神,真抓实干、奋发有为,为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作风优良、业务精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提供有力支撑。

公务员平时考核坚持分类考核、量化评价,注重实绩、综合评定,依法实施、简便易行的原则。

实行自记自评与领导评鉴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二、考核的范围和对象平时考核的范围:县、乡镇(街道)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科员及以下在职公务员(含借用到机关岗位上的事业人员);县行政审批中心、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县督查考核办公室等具有行政审批和执法职能单位科员及以下在职人员。

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平时考核工作由单位参照本办法自行确定。

三、考核的内容和标准平时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以岗位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重点考核出勤情况和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实行岗位目标量化赋分的办法,分类进行平时考核。

各单位要结合岗位特点和工作实际,细化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指标。

按照不同职务层次、不同岗位的工作人员,自行制定工作职责、工作任务(目标)和业务考核标准。

量化评分标准可参考附件l。

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1、考核的方法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

机关内设机构正职由本机关主管领导负责考核,内设机构副职及工作人员由所在内设机构正职负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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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乡机关干部平时考核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加强我乡干部队伍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公务员、事业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鞭策公务员、事业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廉政勤政,保证平时考核工作的正常开展,为年度考核提供科学依据,促进行政机关干部管理工作不断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轨道,根据《XX县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方案》,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考核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分级分类、公开民主的原则,实行领导评鉴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三条考核领导设立XX乡平时考核领导小组,由党委领导成员和机关干部代表组成。

平时考核由党委书记负总责,各部门分管领导分工负责。

机关干部代表由全体干部民主推选产生。

第四条考核范围全乡在职在编非领导干部的公务员(含工勤人员,下同)、事业人员(以下统称机关一般干部)。

第五条平时考核,是主管领导对被考核机关一般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履行职责等情况的阶段评价。

平时考核重点考察机关一般干部履行职责、完成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任务以及出勤情况,对其工作业绩、工作效率等方面做出评价。

第六条机关一般干部平时考核采取周记实、月小结、季考评的方法进行。

第七条机关一般干部平时考核要围绕岗位职责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分解、量化考核、效能监察等环节组织实施。

(一)制定计划。

按照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和上级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制定出内容全面详尽、工作重点突出的工作计划。

临时性的工作须及时纳入工作计划。

(二)细化分解。

根据工作计划,采取定性与定量结合的办法,尽可能进行细化、量化、具体化,对每一项工作任务提出数量、进度、标准等方面的要求,落实到个人,作为工作实绩进行细化考核的主要内容;不能量化的,可在细化后提出明确的定性要求。

(三)量化考核。

对细化分解、责任到人的目标,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量化考核办法。

对超额完成任务、工作有创新或取得显著成绩的给予加分;未按要求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相应予以扣分。

加分、扣分分值应在制定每项目标考核分值时合理设定。

(四)效能监察。

对工作目标逐项建立台帐,各分管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按要求对已经完成的目标及时进行验收。

同时建立健全考勤、学习、群众投诉、社会评议等相应的配套考核制度,为准确有效地考核公务员、事业人员完成工作任务、遵章守纪、依法行政、公共服务、廉洁办事等情况提供依据。

(五)定期通报。

对机关一般干部完成考核目标任务的进度、质量等情况,每月或每季度在单位内部进行通报,以督促被考核机关一般干部看到差距,采取措施,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第八条机关一般干部平时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一)工作记实。

工作记实要及时进行。

1.周记实。

根据工作实际、岗位特点,实行日台账、周记实,建立工作日志,在次周一以前填写《周工作记实表》。

记实内容应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完成情况以及出勤情况等。

被考核机关一般干部按照单位对每项工作的考核要求,适时在《工作记实评价簿》上填写本人的出勤情况以及每项工作的推进情况。

2.月小结。

每月末,领导小组组织一次工作小结,对当月每个人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目标)和重点工作、出勤等情况进行总结,对未完成的工作说明理由。

3.季考评。

每季度末,领导小组组织本单位被考核人员进行民主测评,依据被考核人的周工作记实、月小结情况、现实工作表现和民主测评结果,分别写出评鉴意见,提出本季度的考核等次建议,经单位领导同意后,报领导小组存档备案。

评鉴意见要根据日常掌握的情况、被考核人个人记实情况,特别是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确定,力求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内容包括: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努力方向。

(二)民主测评。

每季度和年终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群众民主评议。

参加群众评议人员为全体机关部、部分村组干部、服务对象代表。

(三)主管领导评价。

主管领导每月或每季度根据个人工作记实、效能监察情况和群众评议情况,对被考核机关一般干部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效益和出勤等情况作出评价。

(四)公示考核情况。

每月或每季度将被考核公务员的平时考核评分情况在机关内进行公示。

(五)反馈考核情况。

主管领导以书面或者谈话的形式将平时考核评价情况反馈给被考核机关一般干部。

反馈考核情况要客观真实,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明确要求。

第九条考核标准平时考核季度测评和年终考核测评,按“德、能、勤、绩、廉”进行测评,其中:“绩”一项中业务工作占70%,联系村工作和中心工作占30%。

民主测评结果在量化考核中占30%权重。

考核标准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划定,优秀等次人数一般应控制在参加考核人数的40%以内,最多不超过50%。

四个档次对应“优、良、中、差”四项分值,基本标准为:(一)优:量化考核分值在90分以上,平时考核认真求实,积极参加各项培训,主动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精通业务,能力强,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工作责任心强,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作风好,成绩突出效率高、贡献大,未出现差错和失误,忠于职守,出全勤。

(二)良:量化考核分值在70~90分不含90分,平时考核认真求实,认真参加各项培训并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熟悉业务工作,工作作风较好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能够完成本职工作及其它工作任务,工作的质量较好、效率较高,未出现差错和失误,忠于职守,病、事假按月不超过3天。

(三)中:量化考核分值在60~70分不含70分,平时考核能够认真求实,能够参加各项培训并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工作责任心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完成工作的质量数量不高,病、事假按月超过5天,有迟到、早退现象。

(四)差:量化测评分在60分以下,平时考核粗略甚至马虎了事,经常迟到、早退,不按时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工作责任心差,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工作的质量较差,工作中有明显的差错或失误现象并因失误、失职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及有有效投诉情形的。

第十条平时考核结果的使用。

平时考核结果是年度考核确定等次的基础和依据。

年度考核等次根据平时考核情况综合确定,优秀等次人选一般在季度考评中至少有2次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中产生。

被考核人在季度考评中有1次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有2次以上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或1次以上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视情况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

公务员平时考核的结果作为转正定级、提拔使用、奖励惩戒和解除处分的参考依据。

对平时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由单位分管领导或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县管事业人员(林业、畜牧)的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上级主管部门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

第十一条凡无故不参加平时考核的人员,当年不得参加年度考核;凡不按时或不按规定填写《平时绩效考核评价表》的人员,其分管领导可以直接确定其该考核期为“基本称职”档次,并进行告诫,凡被告诫两次以上者当年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第十二条考核纪律(一)全体参加考核人员要提高对平时考核重要性的认识,要正确对待自己和他人,客观地、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保证考核工作的严肃性。

(二)全体参加考核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做到客观公正。

(三)考核工作中要注意弘扬民主作风,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四)考核小组在平时考核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

对违反考核纪律的,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本实施细则从2015年2月1日起执行,由乡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考核量化评分标准2.个人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认定表3.周工作记实表4.月工作小结表5.季度考评登记表附件1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被考核人姓名部门及职务内容考核要素等次分值评价标准评分德(15分)政治品德(5分)优 5理论素养高,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大局观念强,模范遵守政治纪律。

良 4理论素养较高,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大局观念较强,遵守政治纪律良好。

中 3理论素养、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大局观念一般,遵守政治纪律一般。

差2-0理论素养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大局观念不强,不能遵守政治纪律。

职业道德(5分)优 5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担当和碰硬,不退缩、不推诿、不扯皮;法制观念强、严格依法行政;认真遵守组织原则;有明确的岗位意识、履职意识,工作到位、及时补位。

良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敢于担当和碰硬的意识;法制观念较强、依法行政;遵守组织原则;岗位意识、履职意识较强,能够做到不越位、不缺位。

中 3事业心和责任感一般;法制观念一般、基本能够依法行政;基本能遵守组织原则;岗位意识、履职意识一般,偶有越位、缺位。

差2-0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法制观念淡薄、不能做到依法行政;不能切实遵守组织原则;岗位意识、履职意识淡薄,经常越位、缺位。

社会公德(2.5分)优 2.5讲操守、重品行,能带头树立并主动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公众形象。

良 2操守、品行良好,能树立并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有比较良好的个人修养和公众形象。

中 1.5操守、品行一般,无故意危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的行为;个人修养和公众形象一般。

差1-0不注重操守,品行差,缺乏应有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个人修养和公众形象不好。

家庭美德(2.5分)优 2.5始终做到亲孝和睦、情趣健康、慎独慎微,严格要求自己和家人。

良 2能够做到亲孝和睦、情趣健康、慎独慎微,比较注意要求自己和家人。

中 1.5基本做到亲孝和睦、情趣健康、慎独慎微,对自己和家人要求一般。

差1-0不能做到亲孝和睦、情趣健康、慎独慎微,未严格要求自己和家人。

内容考核要素等次分值评价标准评分能(20分) 执行能力(5分)优 5准确领会工作任务;有很强的行政执行能力,能按时、高效、高质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良 4能较好地领会工作任务;有较好的行政执行能力,能按时、保质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中 3不能完全领会工作任务;行政执行能力较弱,有时不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差2-0经常不能充分领会工作任务;行政执行能力差,经常不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学习与调查研究能力(5分)优 5主动学习新业务知识、新法规政策,并能学以致用;善于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

良 4能够学习新业务知识、新法规政策;能够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中 3基本能够学习新业务知识、新法规政策;调查研究发现问题能力一般。

差2-0不能学习新业务知识、新法规政策;调查研究发现问题能力差。

业务能力(5分)优 5精通本岗位的各项业务,工作程序非常规范,能在领导指导下创造性地独立开展具体业务工作;善于从实际业务中总结经验、寻找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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