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住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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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住址证明你是否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证?
如果不是的话是不能在香港工作的,犯法的。
但如果你是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证........是合法香港人身份,才可以工作。
银行开户住址证明不是难题,方法有很多,可以带你奶奶去,但要有证明文件证明你们的婆孙关系。证明你们住在一起。(要出示你奶奶的住址证明)
最简单就是直接跟银行说没有住址证明,然后银行会寄一封信去你所提供的地址,你收到后再拿去银行办完其他手续就可以了!
去所属社区办公室去开就行了。开的时候,可能用到租房协议或户籍证明等材料的,最好手里有什么都带上,如果这两样都没有,就看你和社区的人熟不熟了,如不社区办公人员知道你确实在那里住,他可能会给你开的,否则,你没有任何资料证明你确实在他们所辖区内居住,他们不会给你开那个证明的。
去所属社区办公室去开就行了。开的时候,可能用到租房协议或户籍证明等材料的,最好手里有什么都带上,如果这两样都没有,就看你和社区的人熟不熟了,如不社区办公人员知道你确实在那里住,他可能会给你开的,否则,你没有任何资料证明你确实在他们所辖区内居住,他们不会给你开那个证明的。
針對區議會選舉中出現各種選民登記的問題,政府發表優化選民登記制度建議諮詢文件,提出6項建議,包括研究新登記選民或選民在更新地址時必須出示住址證明。現行的選民登記制度存在漏洞,導致問題叢生,確實需要優化。不過,當局不宜強制要求選民必須出示住址證明,否則,不僅剝奪了長期居於內地或已移民外國港人的投票權利,而且居住本港的部分市民也可能因為沒有住址證明而不能投票。這顯然不符合基本法有關香港永久居民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規定。當局在完善選民登制度時,既要避免對選民造成太多的妨礙,打擊投票意慾,更要保障所有港人,包括居住在外地港人的投票權利。切不可顧此失彼,引發更大的法律挑戰。
現行的選民登記制度多年來未有修訂,存在不少不規範及模糊之處,在核實選民地址及身份等方面更是形同虛設,加上當局的宣傳不足,令選民可能對登記太過隨意。在近幾屆選舉中都出現大量寄錯選民通知書或「查無此人」等情況,正說明現行制度確實有改善的必要。同時,本港有不少「房」及「籠屋」,一個單位往往「」成多個房間或床位出租,多個住客要同用一個地址,因而出現了「一屋多姓」的情況,令選民登記更為混亂。
針對現行選民登記制度的漏洞,當局應對症下藥,釐清現時選民登記制度各種不規範及不清晰的地方,例如市民住在「房」應如何申報?如有多個住址應申報哪一個等問題,都必須全面釐清及明確有關法規,讓選民能夠有所依循。而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虛報」住址是違法行為,但不少市民往往不了解錯報地址的嚴重性。當局應藉這次事件進行全港性宣傳,確保市民及時更新住址。同時,對於「一屋多姓」等問題,選舉事務處其實不難發現有關的可疑個案,只要當局切實抽查,要求有關人士提供資料,相信可釋除外界疑慮,並且杜絕任何「種票」等違法行為。
應該看到,本港現時有數以十萬計的市民居於內地,當中不少在香港並沒有固定住址,但他們與其他市民一樣都享有投票權利,當局應及早制訂法規處理,在規範選民登記制度的同時,也要保障他們的投票權。實際上,選民登記制度既要顧及公平公正,但也要避免對選民造成太多的妨礙,打擊投票意慾甚至令他們誤墮法網。當局在執法上也應有更多的彈性,避免「殺錯良民」,部分市民可能確實因為遺忘而未改地址,如果因此而惹上官非,結果只會令更多市民不願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