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户口须知

合集下载

居住证、户口办理须知

居住证、户口办理须知

如何入户一、办理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前置条件: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入户且需拥有合法稳定住所。

所需材料落户合法稳定住所所需材料: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2、学历在教育部学信(htp:/ /ww. chsi. )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p/ .c)无法核实的,申请人需提交毕业证书(毕业证遗失的提供毕业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3、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二、办理出生入户1、国内出生婴儿前置条件:国内新生婴儿入户。

(只适用于在中国大陆地区出生的新生婴儿,不适用于在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出生的新生婴儿)(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4)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非婚生育提供直接抚养方的);(原件和复印件)(5)监护人(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法院离婚调解书(申报出生登记时父母已离异的提供)。

(原件和复印件)(6)非婚生育声明(非婚生育提供);(原件)(7)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非婚生育随父亲落户的提供)。

(原件和复印件)2、国外出生婴儿入户前置条件:父母其中一方系本市户籍居民,子女在国外出生,且未在国外定居和未取得外国国籍,回国后申请入户的。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取领或网上下载)2、新生婴儿的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已入境);(原件和复印件3、新生婴儿在国外的出生证和翻译件;(原件和复印件)4、本市居民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6、父母签署的选择中国国籍声明(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入境申报出生登记的提供)。

江山市公安局办理户口

江山市公安局办理户口

江山市公安局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须知一、户口办理(一)出生登记婴儿出生申报户口实行随父随母自愿的政策。

婴儿的父亲、母亲或其他监护人在婴儿出生后30日以内,应当持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婴儿父母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向婴儿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婴儿出生时已经死亡的,不进行出生登记;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和死亡登记。

注: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军官(士兵)证、护照等。

(二)死亡登记公民死亡的,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居民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三)立户、分户、并户1、立户一个家庭的成员凡生活居住在一起的,应立为一户。

一家分居数处,不在一起生活的,应分别立户;对在同一居民区或同一行政村,虽分居数处,但在一道起伙生活的,可立为一户。

2、分户、并户在本户口管辖区的住户,由一户分为数户,或者由数户并为一户的,根据申报,给予办理分户、并户手续。

(1)、结婚分户办理程序:申请人持申请书、户口簿、村(居)委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分家协议书到辖区派出所,经所长(或分管所领导)审批后予以办理。

(2)、离婚分户办理程序:申请人持申请书、户口簿、村(居)委证明、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辖区派出所,经所长(或分管所领导)审批后予以办理。

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公安派出所在办理手续时,应在居民户口簿和常住人口登记表上注明日期和原因,并通知持原户口簿的人。

北京办理夫妻投靠入非农业户口须知

北京办理夫妻投靠入非农业户口须知

北京办理夫妻投靠入非农业户口须知一、受理条件: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无业。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无业;申请人年满56周岁及以上,结婚应满2年,无业。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随迁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4、残疾夫妻投靠,申请人年龄应满35周岁,且结婚应满10年,申请人年满40周岁,结婚应满5年。

5、离退休夫妻投靠,申请人应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了离、退休手续: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特殊工种: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6、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二、应出具的证件证明(证件交验原件,如原件丢失,须补办证件;证明及说明材料直接交原件所有材料一年内有效):1、入户申请书(申请书模板在背面)(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同时到场签名。

再婚夫妻,建议被投靠人所有子女协商一致同意后再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内容需计算机打印,不能手写)。

3、被投靠人及子女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内容需计算机打印,不能手写)《结婚证》(申请人及被投靠人双方户口本婚姻状态必须为已婚或有配偶)。

4、被投靠人的住房证明。

包括:房产证、房契、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是指具有属于申请人、被投靠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住房,要求房产证或证明与入户地址一致,产权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并到场在申请书上签字同意入户)。

5、申请人为外省市居民户口的,其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须出具《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超过一年以上的需要每年年审)、无业证明(超过退休年龄的出具)。

6、离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和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

7、丧偶人员提供户口注销证明;8、随迁人如系独生子女的:须提供《独生子女证》、出生医学证明;二胎及以上子女的:须出具本市司法部门的亲子鉴定书、准生证,超计划生育的须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原籍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罚决定书、出生医学证明。

府谷县户籍办理须知

府谷县户籍办理须知

一、府谷县本县户口户籍办理须知本县内夫妻投靠1、办理机构:公安局派出所2、办理依据:榆公户[2013]8号3、办理对象及范围:本县内户籍的已婚夫妇相互投靠4、办理条件:本县内户籍的已婚夫妇5、办理材料:申请人持申请书、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薄原件与复印件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6、办理流程:申请人持申请书、双方结婚证、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7、办理地点:迁入地派出所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分配迁入落户1、办理机构:迁入地公安派出所2、办理依据:榆公户[2013]8号3、办理对象及范围:毕业分配到中央、省属、市级、县级等单位的。

4、办理条件:毕业分配到中央、省属、市级、县级等单位的。

5、办理材料:(1)省、市教育部门毕业生报到证(派遣证);(2)分配或录用文件(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接收单位办理户口介绍信;(3)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本市院校毕业生凭集体户口介绍信)。

6、办理流程:(1)省、市教育部门毕业生报到证(派遣证);(2)分配或录用文件(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接收单位办理户口介绍信;(3)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本市院校毕业生凭集体户口介绍信)。

到迁入在派出所办理。

7、办理地点:迁入地派出所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迁入落户1、办理机构:迁入地派出所2、办理依据:榆公户[2013]8号3、办理对象及范围:大中专院校按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录取的新生4、办理条件:大中专院校按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录取的新生5、办理材料:各院校凭《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新生户籍迁移名册》、每位学生的《户口迁移证》、身份证。

6、办理流程:各院校凭《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新生户籍迁移名册》、每位学生的《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集体户口落户手续。

7、办理地点:迁入地派出所家庭户分户、立户办理1、办理机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2、办理依据:榆公户[2013]8号3、办理对象及范围:本县公民有合法的固定住所,形成家庭关系。

有分户、立户条件的。

北京市公安局办理进京户口须知

北京市公安局办理进京户口须知

北京市公安局办理进京户口须知一、办理中组部、国家人事部批准调京工作的人员及随迁家属户口,需持以下证明:1、调入单位人事部门(局级)出具的介绍信;2、调出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转工资、档案关系的介绍信(影印件);3、随迁子女超过18周岁的需有居民身份证;是在校学生的需有在校证明;是待业人员的需有当地街、乡政府主管就业部门的证明。

二、办理中组部、国家人事部批准接收的大学毕业生户口,需持以下证明:1、中组部、人事部的批件及报户口介绍信;2、落户人员名单;3、户口迁移证、就业报到证。

三、办理驻京部队军官(含文职)配偶子女、父母随军户口,需持以下证明:(一)配偶随军1、各总部、各军兵种、北京军区、武警总部的《申请家属随军审批表》;2、以上部队的干部任职命令或干部调京工作的调令(影印件);3、结婚证、配偶居民身份证;4、配偶是城镇户口的需有户口所在地街、乡政府主管就业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明。

(二)子女随军1、各总部、各军兵种、北京军区、武警总部的《申请家属随军审批表》;2、女军人需有师以上单位调令(影印件);3、结婚证;4、子女超过18周岁的需有居民身份证;是在校学生的需有在校证明;是待业人员的需有当地街、乡政府主管就业部门的证明。

(三)父母随军1、各总部、各军兵种、北京军区、武警总部的《申请家属随军审批表》;2、以上部队出具的干部家庭情况证明;3、父母居民身份证;4、当地街、乡政府或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及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四、办理军队、武警干部(含文职)转业人员的户口,需持以下证明:1、军队转业干部办公室的入户介绍信;2、本人军官转业证;3、接收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注明干部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等身份情况);4、在京直系亲属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五、办理留学人员的户口,需持以下证明:1、教育部或北京市人事局入户介绍信;2、本人护照;3、本人户籍证明(出国前户口已注销的需持户口注销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

研究生新生入学户口办理须知【模板】

研究生新生入学户口办理须知【模板】

研究生新生入学户口办理须知新生户口迁移按自愿原则,可将户口转入学校也可不转,转入学校的按下列规定办理:一、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报到时一律持《研究生入学报到单》及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迁移证》到学校办理入户(当地派出所在办理户口迁移时必需在公安网上注销该生户口);武汉籍学生(含郊区)凭《研究生入学报到单》及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上要注明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到校直接办理入户手续。

二、《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必需与学生的身份证及学籍档案上的一致,否则学校将不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三、《户口迁移证》每栏必须填写清楚,人工书写的必须用黑色碳素墨水。

《户口迁移证》上的项目不得随意涂改,凡涂改处必需加盖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四、《户口迁移证》上必须打印或盖有被迁移人属“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印章(取消户口性质的地、市、州无需加盖)。

五、《户口迁移证》上的文化程度栏必须为“大学”或“高职高专”。

六、户口迁移地址:湖北省**市东**区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

七、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户口迁移证,将一律退回原籍重新办理。

从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须将户口迁移证交到学校保卫处户政科,逾期学校保卫处不再为其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八、新生入学报到,本人必须亲自持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表、户籍证明,到保卫处户政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不得转交他人代为办理),并换领户口交接单。

九、按照公安机关规定,新生入户在当年12月底完成,不得跨年延期办理。

十、所有新生均需拷贝彩色一寸免冠白底电子档照片(像素:358X441,格式:JPEG)一张(以本人身份证号作为文件名,注明研究生),交保卫处户政科或发至户政科邮箱:(******))。

**大学保卫处二〇一六年五月。

各类户口办理须知

各类户口办理须知

各类户⼝办理须知各类户⼝办理须知未成年⼦⼥投靠⽗母落户须知⼀、办理条件1、⽗母双⽅或⼀⽅为本市常住户⼝,⽗母户⼝因购房迁⼊,需常住户⼝满3年。

2、投靠⽗(母)的⼦⼥年龄未满18周岁。

3、⽗(母)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实际居住。

4、⽗母离婚其未成年⼦⼥可根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投靠抚养⼈落户。

本市岛外⼈员投靠岛内⽗(母)落户参照上述条件。

⼆、所需材料1、⼦⼥的户⼝簿、⾝份证(年满16周岁)。

2、⽗(母)的户⼝簿、⾝份证、结婚证,若⼦⼥与⽗(母)户⼝不在⼀起或在⼀起但⽗母与⼦⼥关系不明确的,应提供⽗母与⼦⼥关系证明(由⼦⼥户⼝所在地派出所出⽰),⽗母离婚需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

3、拟落户地镇(街)计划⽣育部门出具的迁⼊⼈员⽗母计划⽣育审核意见。

4、⽗(母)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凭证。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套。

三、办理程序1、⼦⼥户⼝从本市岛外移⼊岛内的,申请⼈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套复印件,向⽗(母)户⼝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由派出所核准。

2、⼦⼥户⼝从市外迁⼊本市,申请⼈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套复印件向户⼝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科申请,经公安分局核准后,签发户⼝准迁证。

3、经核准迁(移)⼊⼈员,凭准迁凭证到原户⼝所在地派出所将户⼝迁(移)出后,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证件材料齐全的,户籍民警应当场受理并开具受理回执单。

四、办理时限本市岛外户⼝移⼊岛内,派出所5个⼯作⽇完成核准⼯作;市外户⼝迁⼊本市,公安分局7个⼯作⽇办结,并签发户⼝准迁证。

夫妻投靠落户须知⼀、办理条件1、被投靠⼀⽅为本市常住户⼝,配偶户⼝因购房迁⼊,需常住户⼝满3年。

2、夫妻已结婚登记。

3、被投靠配偶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实际居住。

本市岛外⼈员投靠岛内配偶落户参照上述条件。

⼆、所需材料1、夫妻双⽅的户⼝簿、⾝份证、结婚证。

2、被投靠配偶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凭证。

3、拟落户地镇(街)计划⽣育部门出具的迁⼊⼈员计划⽣育审核意见。

(重庆理工大学)毕业生户口办理须知

(重庆理工大学)毕业生户口办理须知

一、毕业生户口迁移办法公安部2007年8月实行网络迁移户口,今年重庆市内的户口不用办理户口迁移,直接到落户地入户。

根据公安机关户口管理的有关规定,凡是迁往外地的户口,户口一旦迁出就无法修改迁移地址,更不允许再改迁回重庆(不再办理数据恢复),因此同学们在选择户口去向的时候要认真考虑,下面提供几种选择方式:1、正常迁移:工作单位接收户口的,要核实工作单位的全称及该单位所在辖区的详细地址。

毕业生将核实后的工作单位详细地址上报学院招生就业处予以办理派遣证,学院保卫处根据派遣证办理户口迁移证。

2、非正常迁移:(1)工作单位接收户口,但本人不愿意将户口迁往单位,毕业生须及时将信息告知保卫处,保卫处将按照下面两种方式办理户口迁移证。

(2)工作单位不接收户口,而毕业生希望把户口留在重庆的,自己联系重庆市内任何人才交流中心落户。

(3)工作单位不接收户口,不想把户口留在重庆的,可将户口迁回原籍。

二、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程序第一步:保卫处根据学生毕业生所填写单位地址,制作户口迁移证;第二步:请公安机关审核户口迁移证并签章;第三步:统一签领户口迁移证。

由各院(系)学办老师或班主任按保卫处通知到保卫处统一签领本院(系)毕业生的户口迁移证;第四步:各班班长将毕业生签字后的户口迁移证签领表和毕业生离校通知单一并送保卫处审核后逐个给予签章办理毕业手续。

三、要妥善保管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及时入户1、同学们在领到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后,要妥善保管,不要丢失,否则将给自己带来很大麻烦。

2、户口迁移证不是户口。

户口是在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入户后,进入公安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的常住户口,才算真正的户口。

经公安机关签章,学校保卫处发出的户口迁移证,是户口从甲地到乙地流程中的户口移动手续,不能算常住户口。

户口迁移证须到迁往地派出所入户才能生效,如果某同学从甲地迁出户口(同时甲地即注销该户口),而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乙地去办理入户手续,那么他将没有户口。

社区居民户籍办理须知

社区居民户籍办理须知

社区居民户籍办理须知居住登记的重要性作为一名社区居民,办理好户籍登记是非常重要的。

户籍登记不仅是您合法居住的证明,也是您享受各项社会福利的前提。

无论您是刚刚迁入这个社区,还是已经在此居住多年,及时办理好户籍登记都是非常必要的。

户籍登记可以帮助您更好地融入社区生活。

通过户籍登记,您的基本信息会被社区所掌握,社区工作人员能够及时为您提供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

如果您遇到任何问题,社区也能够第一时间主动联系您并提供帮助。

可以说,良好的户籍登记关系到您在社区的各项权益。

户籍登记的具体流程那么如何办理好户籍登记呢?一般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准备好相关证件。

办理户籍登记需要提供您本人的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以及子女出生证明等材料。

如果是迁入户籍,还需要提供原户籍迁出证明。

前往社区服务中心。

社区服务中心是户籍登记的主要受理窗口,您可以在这里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证件材料。

工作人员会对您的材料进行审核。

等待办理结果。

在您提交材料后,社区工作人员会及时处理您的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为您办理好户籍登记手续。

通常情况下,这个过程不会超过5个工作日。

领取户籍证明。

在您的户籍登记完成后,社区工作人员会为您颁发《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等户籍证明。

妥善保管好这些证件,以备将来使用。

注意事项在办理户籍登记的过程中,还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及时更新信息。

如果您的婚姻状况、家庭成员发生变化,一定要及时到社区服务中心进行更新登记,确保您的户籍信息准确无误。

保持联系渠道畅通。

请保持您的联系方式,如手机号码等,畅通无阻。

这样社区工作人员在需要时能够第一时间与您取得联系。

遵守相关规定。

在户籍登记过程中,请您如实提供所有信息,不要隐瞒或虚假填报。

同时也要按时完成各项登记手续,切记不要拖延。

及时办理好户籍登记不仅是您应尽的义务,也关系到您在社区内的切身利益。

希望本文的介绍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您在办理过程中还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向社区工作人员咨询。

户口迁移:办理“三投靠”户口办理须知

户口迁移:办理“三投靠”户口办理须知

户口迁移:办理“三投靠”户口"办理须知:一、夫妻投靠落户所需材料:1、本地一方(简称申请方)的书面申请;2、申请方的居民户口簿;3、外地一方户籍证明;4、《结婚证》;5、外地一方是城镇居民的须出具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失业证或无职业证明;在本市工作的提供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基本养老关系接续卡;系农村居民的,只须户口所在地村委会证明其农业人口身份即可。

6、外地一方为女性的须出具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7、申请人系集体户口的须出具集体户单位同意落户证明;8、若本地一方户口的户主为其他人,户主须出具同意落户证明;9、若随迁人员中有子女,须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或出具注明父母子女关系的户籍证明(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如果子女已成年需出具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男大于22周岁,女大于20周岁的出具);随迁子女系16周岁以上是城镇居民的需出具子女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失业证或无职业证明;如在本市有工作的提供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基本养老关系接续卡,可不用出具失业证或失业证明;如为在校学生的,只须学校出具在校证明即可,不必出具失业证明和在本市工作证明;如为农村居民的,只须户口所在地村委会证明其农业人口身份即可,不必出具失业证明和在本市工作证明。

10、再婚后携带子女投靠再婚夫或妻的,应同时提供离婚证明。

11、本地一方为村民的须出具村委会接收证明;申请参考格式以下申请仅供参考。

请尽量使用A4等大纸,使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但签字必须本人手写申请我叫XXX,男(女),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户口在X路X号X号楼X单元X户,X年X月X日与妻子XX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结婚,其户口在X省X市X区X路X号X号楼X单元X户(X镇X村X号)。

因结婚符合青岛市有关夫妻投靠政策特申请为其办理落户。

研究生户口办理须知

研究生户口办理须知

研究生办理户口须知
请新生班长统一办理
一、请学生自己检查《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

1、京外考生需要交《户口迁移证》,北京考生交《常住人口登记卡》。

2、出生地、籍贯的地址必须写至县或市,不符合要求的由原派出所填写完整并盖章。

3、迁移证上一定要有派出所的公章。

没盖章的回原派出所补上。

4、字迹清楚容易辨认不得涂改。

5、根据学校所在地派出所的要求,户口迁入工作只针对研一入学新生,其他年级不能
办理。

户口一经迁入,只有在毕业或退学时才能转出。

二、在户口迁移证和《常住人口登记卡》上方空白处靠左侧用签字笔写上学号、学院、身高、
电话号码(手机或宿舍)。

三、请班长填《班级办理户口统计表》,说明本班人员办理户籍情况;
四、班长收齐1、本班外省市同学的《户口迁移证》;2、北京学校或本校考入的是《常住人
口登记卡》;按照学号排序与《班级办理户口登记表》一起交至主校区南门向东50米,保卫处101室。

注:1、新户籍要到次年3月份才能办好,其间不能使用。

户籍上交之前,请班长叮嘱要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复印留底。

2 本校考入的研究生由班长统计原学号,到保卫处户籍办公室领取他们的
常住人口登记卡。

五、办理时间:9月6、7、8、9、10、13、14、15、16、17日
联系电话:51688501 保卫处户籍办公室
特别强调:户籍上交之前,请班长叮嘱要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复印留底。

办理各类户口须知

办理各类户口须知

办理各类户口须知一、出生、恢复类(一)出生落户1、居民户口簿2、出生证明3、父母结婚证4、国外出生子女回国落户的应出具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5、收养的孤儿、弃婴凭《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二)被注销户口回国人员恢复户口[仅限原县(市、区)范围内1、回国人员的护照或其他有效证件2、出国前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3、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明(三)境、国外人员申请在国内定居落户1、华侨凭《华侨回国定居证》、台湾居民凭《台胞定居证》、港澳居民凭《定居证》及《批准定居通知书》;外国人凭公安部对其本人申请定居中国的批复2、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明二、注销类1、居民户口簿2、死亡注销户口凭《死亡医学证明》或村、居委会证明3、应征入伍注销户口凭《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4、出境、国定居注销户口凭当事人出具的能够证明取得定居资格的有效证明:定居台湾的,凭出入境管理部门户口注销通知书;定居港、澳的,凭前往港澳通行证、公安机关注销户口通知;定居国外的,凭省公安厅签发的出国定居证、护照等5、收缴居民身份证(应征入伍除外)三、变更更正类(一)姓名变更1、居民户口簿、身份证2、居民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申请书3、单位或村委、街道办事处证明4、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审批表5、申请变更为父姓或者母姓的,需提供父母的结婚证6、因收养关系成立或解除而要求变更姓氏的,需提供收养证或解除收养关系的证明7、因涉外婚姻关系的成立或解除而要求变更为对方姓氏或恢复原姓氏的,需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8、因父母离异,16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要求变更姓氏的,需提供原父母双方同意的证明(二)民族成份变更1、父母之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户籍证明)2、居民本人或监护人申请书3、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分别出具的准予变更证明和市级民族工作部门出具的准予变更备案证明4、居民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审批表(三)性别变更1、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户籍证明)2、居民本人或监护人申请书3、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审批表4、《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证》。

入户核准及入户登记办理须知

入户核准及入户登记办理须知

入户核准及入户登记办理须知一、办理条件凡经省、市进人审批部门审核批准入户的下列人员之一:(一)人才引进(工作调动、招聘、招录、归国留学人员)。

(二)接收大中专、技工应届毕业生。

(三)安置类(包括军队的离退休干部、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职工、优秀退役士兵、随军家属)。

(四)博士后进出站。

(五)积分制入户。

二、所需审核材料(一)办理入户核准时,需提供如下材料原件:此外,1.同时还应按照以下规定顺序登记入户地址:①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产权并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地址登记入户,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本市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属直系亲属产权的还需申办人与亲属的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等,下同);②本人或直系亲属没有自有产权住宅房屋的,在政府或用人单位拥有产权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地址登记入户,提供房产证和分房证明,属直系亲属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③没有以上规定住所的,可在工作单位集体户或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入户(非必选),提供管理部门的入户同意书、本市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④无法通过上述①、②项,也不选择第③项办理入户的人员,在公共集体户入户,需提供本市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

其中属引进人才入户(含优秀退役士兵)的,在其工作单位注册地所属的公共集体户入户,还需提供工作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属积分制入户的,在其受理居住证所在地所属的公共集体户入户,还需提供广东省居住证;属政策性入户的,在其实际居住地所属的公共集体户入户,还需提供登记地址为该街道辖内的一年以上租赁备案手续的房屋租赁合同。

2.有配偶随迁的还需提供配偶的入户卡、结婚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有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入户卡、出生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免予提供)。

3.入户地址有户口的,还需提供入户地的居民户口簿。

4. 证件为国外签发的,须提供国内公证机构公证的中文翻译件原件及复印件。

此外,1.根据不同的入户地址顺序情况提供相应的材料(同上)。

户口办理须知

户口办理须知

户口办理须知根据中共义乌市委组织印发《义乌市公务员户口迁移暂行规定》,我市公务员和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必须将本人户口迁至所在单位集体户或义乌中心城区社区居委会,不得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因此,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户口办理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形,请对照办理。

A、义乌市农业户口人员:1、到市人社局公管科领取《公务员录用通知书》;2、户口如落到单位集体户的,需到单位开具《同意落户证明》和持《单位集体户口本》到市公安办证中心或原户口所在镇街派出所办理,如户口落到城市社区居委会亲戚朋友处的,则按市公安办证中心要求进行办理;3、原户口所在村委会还需开具新录用人员已退出集体经济组织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4、到市人社局办理报到手续时,户口材料主是要符合要求的新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原村委会出具的非本村集体经济成员的书面证明(证明格式附后)。

B、义乌市城市社区居委会范围外的本市非农业户口人员:1、到市人社局公管科领取《公务员录用通知书》;2、户口如落到单位集体户的,需到单位开具《同意落户证明》和持《单位集体户口本》到市公安办证中心或原户口所在镇街派出所办理,如户口落到城市社区居委会亲戚朋友处的,则按市公安办证中心要求进行办理;3、原户口所在村委会或居委会也需开具新录用人员已退出集体经济组织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4、到市人社局办理报到手续时,户口材料主是要符合要求的新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原村委会出具的非本村集体经济成员的书面证明(证明格式附后)。

C、持有户口迁移证人员:1、到市人社局公管科领取《公务员录用通知书》;2、户口如落到单位集体户的,需到单位开具《同意落户证明》和持《单位集体户口本》到市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如户口落到城市社区居委会亲戚朋友处的,则按市公安办证中心要求进行办理;3、到市人社局办理报到手续时,户口材料主是要符合要求的新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D、户口在外地人员:1、到市人社局公管科领取《公务员录用通知书》;2、到市公安办证中心开具《准迁证》,户口如落到单位集体户的,需先到单位开具《同意落户证明》和持《单位集体户口本》后到办证中心办理,如户口落到城市社区居委会亲戚朋友处的,则按市公安办证中心要求进行办理;3、到原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出证明》后,再回到义乌市公安办证中心落户;4、到市人社局办理报到手续时,户口材料主是要符合要求的新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办理小城镇常住户口须知

办理小城镇常住户口须知
2、经批准入户的申请人凭户口准迁证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后,持户口准迁证和户口迁移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版权所有法稳定的非农职工或者已有稳定的生活来源;
2、具有合法固定的住所;
3、再暂住地居住已满两年。
二、办理程序
1、本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有关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现住地的住房、工作、暂住时间等情况材料和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经迁入地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确认符合条件,报县、市公安局审批。

(重庆理工大学)新生户口办理须知

(重庆理工大学)新生户口办理须知

1、新生户口迁移原则
凡户口在重庆市15区以内的学生可以不迁移户口;
凡户口在重庆市15区以外(含其它省市)的学生,本着自愿的原则迁移户口;
2、办理户口迁移的注意事项:
①户口迁移地址:重庆理工大学(重庆市巴南区花溪镇花溪派出所红光大道69号)
②户口迁移证必须字迹工整,无涂改现象,并加盖迁出地派出所户口专用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户口;
③重庆市内的户口迁移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并需加盖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民警章;
④凡年满16周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或已编号码未发证者,必须在户口迁移证上填写当地派出所已编好的居民身份证号码;同时已编码未发身份证者,必须在户口迁移证上注明“已编码未发证”的字样;
⑤在当地已办理居民身份证者,必须随身携带,报到时交公安部门验收;
⑥新生报到时,户口迁移证(或户口页)、居民身份证、入学通知书三者的姓名必须一致;
⑦若学生姓名、年龄、民族等有更改变化的,必须出具当地派出所相关更改证明手续。

3、户口咨询电子信箱:cg110@。

办理北京户口流程

办理北京户口流程

办理北京户口流程
北京市作为中国的首都和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吸引了大量的人口
涌入,因此办理北京户口成为许多人的目标。

下面将介绍一般情况下办理
北京户口的流程。

一、了解申请条件
在办理北京户口之前,需要先了解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一般来说,申请北京户口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子女户口迁移:父母或监护人已在北京拥有户口。

2.就业户口迁移:已在北京工作并参加社会保险。

3.就学户口迁入:申请人已取得北京市的学习机会。

4.投资户口迁移:投资并有正式工作的人。

5.技术人才户口迁移:由北京市招聘到的高级技术人员。

二、准备材料
在办理北京户口之前,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2.户口本:申请人在原户籍地的户口本。

3.居住证明:例如租赁合同、房产证明等。

4.就业证明:申请人在北京就业的相关证明文件。

5.学历证明:申请人的学历证明文件。

6.收入证明:申请人在北京的收入证明文件。

三、前往居住地派出所
四、提交审核
提交申请后,派出所会进行审核,包括核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审核通过后,会将申请材料转交给上级部门进行审批。

五、审批结果公示和领取
六、办理相关手续
在办理北京户口之后,申请人需要办理一些相关的手续,例如社会保险的办理、医疗保险的办理以及相关城市服务的办理等。

社区居民户籍办理须知

社区居民户籍办理须知

社区居民户籍办理须知亲爱的社区居民朋友们:大家好!户籍办理是关系到我们每一位居民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为了让大家能够更加清楚、便捷地办理户籍相关业务,现将户籍办理的一些须知事项向大家详细介绍。

一、出生登记1、新生儿出生一个月内,由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2、非婚生育的新生儿,需随父落户的,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3、对于在国外出生的婴儿,应提供国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翻译件、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二、死亡注销1、公民死亡的,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在一个月内,持死者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死亡证明材料(如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等),向死者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注销户口登记。

2、公民被宣告死亡的,由利害关系人持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向被宣告死亡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注销户口登记。

三、户口迁移1、夫妻投靠落户夫妻一方为家庭户口、一方为单位集体户口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一方为地方居民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地方居民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所生子女可以在其父母部队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出生登记,也可以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

办理夫妻投靠落户,需提供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2、父母投靠子女落户男性超过 60 周岁、女性超过 55 周岁,需投靠子女的,提供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能证明双方关系的证明材料。

3、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提供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西宁市户口迁移证居民办理须知

西宁市户口迁移证居民办理须知

西宁市户⼝迁移证居民办理须知
对于西宁市户⼝迁移证居民办理须知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居民、职⼯家属城镇户⼝申报落户需带材料:
1、落户申请书;
2、被投靠⼈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3、投靠⼈原籍户籍证明;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5、双⽅⾝份证复印件;
6、投靠⼈原籍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业证明。

居民、职⼯家属申报“农转⾮”落户需带材料:
1、落户申请书;
2、被投靠⼈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3、投靠⼈原籍户籍证明;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5、双⽅⾝份证复印件。

办理“农转⾮”需要的相关⼿续需带材料:
1、落户申请书;
2、原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暂住证;
4、由所在乡计⽣站出具的《流动⼈⼝婚育证;
5、房产证;
6、⾝份证复印件;
7、⽤《流动⼈⼝婚育证在街道办事处换取《计⽣回执单;
8、迁移地派出所管段民警填写的“⼊户审批表”;
9、⼀⼨免冠照⽚4张。

成建制单位搬迁落户:
由申请单位向⼈民政府写出报告,市公安局根据政府批准⽂件和落户花名册审核提出意见,报政府批准,由市公安局会同有关单位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征⽤⼟地落户:
1、⼈民政府批⽂、⼈民政府的征地公告;
2、征地协议;
3、安置协议;
4、落户⼈员花名册,
由市公安局根据⼈民政府的批⽂,计委下过的计划,由市公安局批准后,到派出所落户。

上述内容来源于店铺⼩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店铺律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申报程序:
(1)申请人首先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领取并填写《申请落户呈批表》。
(2)申请人填表后,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需到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无工作单位的到街道签字盖章后,连同其它有关材料报送所在地派出所,并与派出所签订《办理户口责任书》。然后由派出所向上级公安机关呈报。
办理程序:
6、居民需更改民族成份如何办理?
凡要求更改民族成份的公民须向县(区)民族工作部门提出申请,同时填写“黑龙江省公民更改民族成份审批表”一式四份,然后带户口簿、身份证逐级上报市(地)和省民委审批。经省民委审批同意后,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由市、县公安机关审批办理。
7、公民要求变更更名的审批程序?
(4)父母投靠子女的,需提供全部子女的证明情况、病残证明、死亡证明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什么是“三投靠”落户?“三投靠”落户审批时限有何规定?
夫妻相互投靠落户;子女投靠父母落户;父母投靠子女落户为“三投靠”落户。
派出所接到居民申请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上报公安分局,公安分局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报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审批完。
16、干部、工人调动户口办理程序?
(1)持劳动局或人事局调令,市区的带大庆市《调入职工情况登记表》到市(县)公安局办理准迁手续。
(2)迁回后属四县的带原籍户粮关系、准迁证(第三联)到县公安局签批,市区的还应带调入职工情况登记表和指标卡到市公安局签批。
(3)市(县)公安局签批后,分别到市(县)粮食局办理有关手续,满16周岁的持三张近期身份证照片及住房证、结婚证及身份证等到派出所办理落户登记。
17、回国留学人员、因公(私)出国(境)回国人员落户办理程序?
凭本市(县)原户口簿、护照及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落户证明,到市(县)公安局户籍室签批。然后到市(县)粮食局办理有关手续,再持三张近期身份证照片到派出所办理落户登记。
18、大(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落户办理程序?
(1)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凭市(县)人事局或劳动局出具的《大中专毕业生落户粮关系证明》、《技工学校毕业生落户粮关系证明》、户口迁移证、粮食关系转移证明到市(县)公安局户籍室签批。
(2)凭户粮关系和《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到分(县)局签批。
(3)签批后带投靠人户口簿、结婚证,年满十六岁的带三张近期身份证照片到派出所办理落户登记。
11、办理农落农户口所需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申请迁入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
(3)夫妻投靠的需提供结婚证、离婚证、户口簿、独生子女证、超生子女证、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持户口簿、住房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
(2)带户口迁移证、户口簿、住房证,满十六周岁的持三张近期身份证照片,结婚立户的同时需持结婚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3、丢失市内迁移证的怎么补发?
丢失市内迁移证的,本人需在迁出地派出所填写《大庆市区(县)申报丢失户口证件补发审批表》,迁出地派出所出具迁出证明后到迁入地派出所,由迁入地派出所出具未落户证明,由市公安局审批后到迁出地派出所补发迁移手续。
(1)市(县)内复员退伍人员需凭市(县)安置办落户手续及原注销户口簿、部队粮食关系到市(县)公安局签批。
(2)异地安置人员退伍落户的,凭被投靠人本市(县)户口簿、结婚证及安置办落户手续到市(县)公安局签批。
(3)市(县)公安局批后再持户口簿、结婚证、住房证及三张近期身份证照片到派出所办理落户登记。
公民收养、认领的未成年儿童变更姓名,经派出所民警调查,所长审核,到分、县局户政科审批。
8、什么是“农转非” 农转非申报程序及办理程序?
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即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并由国家按照市镇粮食定量供应办法供应口粮简称“农转非”。
申报程序:(1)申请人首先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领取并填写《申请落户呈批表》。
13、办理收养子女落户具备的条件及所需的证明材料?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1)收养人的书面申请,县(团)级单位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2)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
(3)收养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一份;
办理户口须知
1、新生儿落户怎么办理?出生婴儿可否随父落户?
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持《出生医学证明》和有关计生部门的手续、结婚证、户口簿到新生儿父母常住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可以,自1998年7月1日起出生婴儿采取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原则。
2、市区内城市居民移居办理户口迁移程序?
4、居民丢失损坏户口簿怎么补发?
居民丢失损坏户口簿的,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大庆市区(县)申报丢失损坏户口证件补发审批表》,经管区民警调查,派出所所长审批后补发。
5、居民出生日期有误的如何更正?
出生日期原则上不予变更,对确属公安机关工作造成出生日期错误而需更正的,要填写《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呈批表》,由派出所调查核实,持有效原始依据及本人档案到分(县)局户政科签署意见,报市局户政处审查批准后,派出所予以更正。四县的由主管分局长审批。
15、办理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应具备的条件及父母、子女相互投靠落户所需证明材料?
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身边无子女需到大庆市(县)内投靠子女的公民可办理落户。
所需证明材料:书面申请,父母或子女户口簿、离、退休证,病残证明,独生子女证。子女若系二胎以上的,须持县团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证明。
派出所管区民警调查核实并形成文字材料,派出所所长审核,职工需持所在单位劳资、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档案证明,并带本人人事档案到分、县局户政科审批。
学龄前儿童要求变更名字的由派出所所长审批。
十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申请变更随父随母姓的由派出所管区民警调查核实并形成文字材料,派出所所长审核,持本人申请书、父母同意更改姓氏的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到分、县局户政科审批。
(2)凭户粮关系和《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到市(县)局签批;
(3)签批后带投靠人户口簿、房证、结婚证,满十六周岁的带三张近期身份证照片及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落户登记。
9、什么是非落非户口?非落非申报程序及办理程序?
按《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由甲地迁往乙地,原非农业户口或城镇户口性质不变的户口是非落非户口。
(2)凭以上证件到粮食局办理有关手续,再持三张近期身份证照片到派出所办理落户登记。
19、退学人员落户办理程序?
凭本市(县)原户口簿、学校退学证明(两份)、户粮关系到市(县)公安局签批。然后持以上证件到市(县)粮食局办理粮食关系。再持三张近期身份证照片及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落户登记。
(1)凭市(县)公安局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粮食部门办理户粮关系。
(2)带投靠人户口簿、房证、结婚证,满十六周岁的带三张近期身份证照片及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落户登记。
10、什么是农落农户口?农落农户口的申报程序及办理程序?
按《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由甲地迁往乙地,原农业户口性质不变的是农落农户口。
申报程序:
(1)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领取并填写《申请落户呈批表》。
(2)填表后到村委会签字盖章,乡、镇政府签署意见后报派出所,由派出所发函并逐级呈报。
办理程序:
(1)凭市(县)公安局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粮食部门办理户粮关系。
(4)市(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无生育能力诊断书复印件。
14、办理夫妻投靠落户应具备哪些条件及所需证明材料?
对已在大庆市(县)内投靠配偶并共同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公民,根据本人自愿的原则,准予在我市落户。
所需证明材料:(1)夫妻均系初婚,夫妻双方户口簿、书面申请、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再婚的,夫妻双方户口簿、书面申请、结婚证、前妻或前夫死亡证明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抚养子女的还要提交生效的法律文书。
20、军队转业干部(家属)落户办理程序?
持市(县)军转办出具的军队转业干部落户粮关系证明、人事部门出具的该人自然概况证明、部队粮食关系到市(县)公安局办理签批。然后再持以上证明及结婚证、住房证,满16周岁的带三张近期照片及家属的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落户登记。
21、复员、退伍军人落户办理程序?
(2)申请人填表后,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需到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无工作单位的到街道签字盖章后,连同其它有关材料报送所在地派出所,并与派出所签订《办理户口责任书》。然后由派出所向上级公安机关呈报。
办理程序:(1)凭市(县)公安局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粮食部门办理户粮关系。
22、刑满释放人员落户办理程序?
持刑满释放证明,先到市(县)公安局填写《刑满解教人员落户申请表》一式四份,再带原注销户口簿、粮食关系转移证明到市(县)公安局办理签批。
办完以上手续后,到市(县)粮食局办理粮食关系,持近期八张身份证照片到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