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然橡胶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复函
历年来中国进口天然橡胶关税调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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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来中国进口天然橡胶关税调整表
QinRex统计,自2007年至今,中国每年对进口天然橡胶实行暂定关税。
本站对此进行了整理:
复合橡胶进口限制较为宽松,关税水平也较低:加入WTO之前,复合橡胶均实行单一进口关税,大部分产品税率为12%;加入WTO 后复合橡胶关税降为8%;2005年7月1日《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定》开始实施,对原产国属于东盟国家的复合橡胶的协定关税税率均降至5%;从2009年开始,对原产国属于东盟国家(6个老成员国)的复合橡胶的协定关税进一步降为零。
关于对本市橡胶制品类产品试行增值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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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关于对本市橡胶制品类产品试行增值税的通知【标 签】试行增值税,橡胶制品类产品【颁布单位】上海市税务局【文 号】沪税政一﹝1993﹞254号【发文日期】1993-10-12【实施时间】1993-10-12【 有效性 】全文失效【税 种】增值税 为了贯彻税收合理负担的原则,以及考虑一部分生产橡胶制品的企业组建了集团公司,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可先试行增值税,经研究,决定对本市地方企业按产品税税目税率表160“轮胎”至165“其他橡胶制品”税目征税的产品,试行增值税。
具体试行办法如下: 一、试行范围 凡本市所属国营、集体企业及其他生产单位(不包括中央企业)生产的轮胎、三角带、运输带、传动带、风扇带、橡塑制品、全胶鞋、乳胶制品、其他橡胶制品均由征收产品税改为征收增值税。
二、适用税率 上述产品的税目税率,依照本通知所附的《轮胎等产品税目税率及征收率表》执行。
三、征收办法 对上述产品试行增值税,统一采用定率征收方法,征收率由市税务局统一核定。
具体为: (一)请各直属分局、区分局、县税务局通知在1992年生产上述产品并经市局批准享受困难减免产品税(不包括国税局统一规定减免税)的有关企业如实填写本通知所附《1992年度有关经济指标情况表》并经审核无误后于11月10日前报市局税政一处,由市局就户按税目核定征收率。
(二)对未享受困难减免产品税和享受了国税局统一规定减免税的企业,由主管税务机关按本通知所附的征收率表统一按户按产品所适用的税目核定征收率。
四、试行期限 上述产品从1993年1月1日至12月底试行增值税,期限暂定为一年。
今后国家税务总局对上述产品统一实行增值税时,则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办理。
五、其它 上述产品试行增值税后,有些产品原来享受减免产品税照顾还未到期的,一律不再执行。
原来享受以产品税归还外贷政策的企业今年改征增值税后,应以当年实际应交的增值税来计算归还外汇贷款。
2009年税收政策整理之增值税篇
![2009年税收政策整理之增值税篇](https://img.taocdn.com/s3/m/18063900f12d2af90342e602.png)
2009年税收政策整理之增值税篇2009年上半年国家颁布的增值税政策主要有42个(包括2008年签发2009年公布的文件),现归纳整理如下,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工作有所帮助,文中没用注明执行和废止时间的,除有关《批复》特批(《请示》中注明的)的时间范围外,均从2009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一、征税政策。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生产和销售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初级产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二甲醚等产品和货物继续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不包括旧货);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除此之外,还明确了以下政策:⑴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①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②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③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④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⑤自来水。
⑥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⑵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①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②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③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033662c1cf2f0066f5335a8102d276a20029601c.png)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0.12.13•【文号】财税字[2000]296号•【施行日期】2000.12.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字[2000]296号)海关总署:近年来,国家对部分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进行了调整,同时,部分税务部门和企业也反映有些货物进口环节增值税使用的税率与国内环节增值税税率不一致。
为此,我们对现行的农副产品及相关货物适用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进行了重新认定(9、10位编码内你署根据HS商品分类和归类原则进行修定并制定具体操作办法),详见《部分货物进口增值税税率表》。
请你署据此予以调整。
附件:部分货物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表2000年12月13日附件:部分货物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表税则号列货物名称增值税率%01活动物(本章全部货物)1302肉及食用杂碎(本章全部货物)1303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本章全部动物)1304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其他食用动物产品(本章未列名货物)170407.0010-种用蛋130407.0021--带壳鲜蛋13-0407.00290407.0091--咸蛋,皮蛋,其他13-0407.00990408去壳禽蛋及蛋黄、鲜、干、冻、蒸过或水煮、制成型或用其他方法保藏的不论是否加糖或其他甜物质130409.0000天然蜂蜜130410.0010-燕窝130410.0020-鲜蜂王浆1304100030-鲜蜂王浆粉1305其他动物产品(本章未列名货物)170510.0000未经加工的人发,不论是否洗涤;废人发1305.02猪鬃、猪毛;獾毛及其他制刷用兽毛;上述鬃毛的废料1305030010-马鬃、马尾1305.04整个或刀切的动物(鱼除外)的肠、膀胱及胃,鲜冷、冻、干、熏、盐腌或盐渍的;1305.05带有羽毛或羽绒的鸟皮及鸟体其他部分;羽毛及不完整羽毛(不论是否修边)、羽绒,仅经洗涤、消毒或为了保藏而作过处理,但未经进一步加工,羽毛或不完整羽毛的粉末及废料:1305.06骨及角柱,未经加工或经脱脂、简单整理(但未切割成形),酸处理或脱胶;上述产品的粉末及废料1305.07兽牙、龟壳、鲸须、鲸须毛、角、鹿角、蹄、甲、爪及喙,未经加工或仅简单整理但未切割成形;上述产品粉末及废料1305.08珊瑚及类似品,未经加工或仅简单整理但未经进一步加工;软体动物壳、甲壳动物壳、棘皮动物壳、墨鱼骨,未经加工或仅简单整理但未切割成形,上述壳、骨的粉末及废料1305.09动物质天然海锦1305.10龙涎香、海狸香、灵猫香及麝香;斑蝥;胆汁,不论是否干制;供配制药用的腺体及其他动物产品,鲜、冷、冻或用其他方法暂保藏的1305.11其他税号未列名的动物产品;不适合供人食用的第一章或第三章的死动物1306活树及其他活植物;鳞茎、根及类似品;插花及装饰用簇叶(本章全部货物)1307食用蔬菜、根及根茎(本章全部货物)1308食用水果及坚果;柑桔属水果或甜瓜的果皮(本章本表未列名的货物)1308012100未去壳、未焙炒的巴西果1308012100未去壳、已焙炒的巴西果1708012200去壳、未焙炒的巴西果1308012200去壳、已焙炒的巴西果1708013100未去壳、未焙炒的腰果1308013100未去壳、已焙炒的腰果1708013200去壳、未焙炒的腰果1308013200去壳、已焙炒的腰果1708021100未去壳、未焙炒的巴旦杏1308021100未去壳、已焙炒的巴旦杏1708021200去壳、未焙炒的巴旦杏1308021200去壳、已焙炒的巴旦杏1708022100未去壳、未焙炒的榛子1308022100未去壳、已焙炒的榛子1708022200去壳、未焙炒的榛子1308022200去壳、已焙炒的榛子1708023100未去壳、未焙炒的核桃1308023100未去壳、已焙炒的核桃1708023200去壳、未焙炒的核桃1308023200去壳、已焙炒的核桃1708024010未焙炒的板栗1308024010已焙炒的板栗1708024090未焙炒的其他栗子1308024090已焙炒的其他栗子1708025000未焙炒的阿月浑子果(开心果)1308025000已焙炒的阿月浑子果(开心果)1708029010生的槟榔1308029010熟制的槟榔1708029020生的白果1308029020熟制的白果1708029030生的松子仁1308029030熟制的松子仁1708029049其他生的夏威夷果1308029049其他熟制的夏威夷果1708029090其他熟制的坚果1708029090其他1308111000未经蒸煮、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草莓1308111000已经蒸煮、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草莓1708112000未经蒸煮、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草莓、黑莓、桑椹、罗甘莓、黑、白或红的醋栗(加仑子)及鹅莓1308112000经蒸煮、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草莓、黑莓、桑椹、罗甘莓、黑、白或红的醋栗(加仑子)及鹅莓1708119010栗子,未去壳、生的1308119010栗子,未去壳、已熟制1708119090未经蒸煮、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其他冷冻水果及坚果1308119090已经蒸煮、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其他冷冻水果及坚果170813.500本章的什锦坚果或果干1709咖啡、茶、马黛茶及调味香料(本章本表未列名的货物)130901.2100-已焙炒的咖啡未浸除咖啡碱170901.2200-已焙炒的咖啡已浸除咖啡碱170901.9020-含咖啡的咖啡代用品1709.02茶,不论是否加香料1709.03马黛茶170904.1200-已磨胡椒170904.2020-辣椒粉170906.2000已磨肉桂及肉桂花170910.5000-咖喱170910.9100-本章注释一(二)所述的混合物1710谷物(本章全部货物)1311制粉工业产品;麦芽;淀粉;菊粉;面筋(本章本表所列名的货物)1311.06用税号07.13的干豆或税号07.14的西谷茎髓及植物根茎、块茎制成的细粉、粗粉及粉末;用第八章的产品制成的细粉、粗粉及粉末1711.08淀粉;菊粉1711.09面筋,不论是否干制1712含油子仁及是果实;杂项子仁及果实;工业用或药用植物;稻草、秸杆及饲料(本章本表未列名的货物)1312101000鲜啤酒花,不论是否研究或制成团粒1312101000干啤酒花,不论是否研究或制成团粒;蛇麻腺1713虫胶;树胶、树脂及其他植物液、汁(本章本表未列名的货物)1713.01虫胶;天然树胶、树脂、树胶脂及油树脂9例如,香树脂1314编结用的植物材料;其他植物产品(本章全部货物)1315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本章本表未列名的货物)1315.01猪脂肪(包括已炼制的猪油)及家禽脂肪,但税号02.09及15.03的货品除外171502.0090-其他1715.03猪油硬脂、液体猪油、油硬脂、食用或非食用脂油,未经乳化、混合或其他方法制作1715.04鱼或海生哺乳动物的油、脂及其分离品1715.05羊毛脂及从羊毛脂制得的脂肪物质(包括纯净的羊毛脂)1715.06其他动物油、脂及其分离品,不论是否精制,但未经化学改性1715.09油橄榄油及其分离品,不论是否精制,但未经化学改性1715.10其他油橄榄油及其分离品,不论是否精制,但未经化学改性,包括掺有税号15.09的油或分离品的混合物1715121100-初榨的葵花油1315121100-初榨的红花油171512.1900-其他1715121900-精制的葵花油及其分离品1315.13椰子油、棕榈仁油或巴巴苏棕榈果油及其分离品,不论是否精制,但未经化学改性171514.9000-其他1715149000精制的菜子油及其分离品131515.1100-初榨的171515.1900-其他171515.3000-蓖麻油及其分离品171515.4000-桐油及其分离品171515.6000-希蒙得木油及其分离品171515.9000-其他1715.16动、植物油、脂及其分离品,全部或部分氢化、相互脂化、再脂化或反油酸化,不论是否精制,但未经过进一步加工1715.17人造黄油;本章各种动、植物油、脂及其分离品混合制成的食用油、脂或制品,但税号15.16的食用油、脂及其分离品除外1715.18动、植物油、脂及其分离品,经过熟炼、氧化、脱水、硫化、吹制或在真空、惰性气体中加热聚合及用其他化学方法改性的,但15.16的产品除外;本章各种油、脂及其分离品混合制成的其他税号未列名的非食用油、脂或制品1715.20粗甘油;甘油水及甘油碱液1715.21植物蜡(甘油三脂除外),其他虫腊及鲸蜡,不论是否精制或着色1715.22油鞣回收脂;加工处理油脂物质及动、植物蜡所剩的残渣1716肉、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制品(本章全部货物)1717糖及糖食(本章全部货物)1718可可及可可制品(本章未列名货物)171801000生的可可豆(包括整颗的或破碎的)131801000焙炒的可可豆(包括整颗的或破碎的)1718.02可可荚、壳、皮及废料1319谷物、粮食粉、淀粉或乳的制品;糕饼点心(本章全部货物)1720蔬菜、水果、坚果或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本章全部货物)1721杂项食品(本章全部货物)1722饮料、酒及醋(本章全部货物)1723食品工业的残渣及废料;配制的动物饲料(本章未列名货物)1323.04提炼豆油所得的油渣饼及其他固体残渣,不论是否碾磨或制成团粒1723.05提炼花生油所得的油渣饼及其他固体残渣,不论是否碾磨或制成团粒1723.06税号23.04或23.05以外的提炼植物油所得的油渣饼及其他固体残渣,不论是否碾磨或制成团粒1723.09配制的动物饲料172309.1010-零售包装的狗食或猫食罐头172309.1090-零售包装的其他狗食或猫食172309.9010-制成的饲料添加剂1724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本章未列名的货物)172401.1090其他未去梗的烟草132401.2090其他部分去梗或全部去梗的烟草132401.3000烟草废料1340橡胶及其制品(本章未列名的货物)1740.01天然橡胶、巴拉塔胶、古塔波胶、银胶菊胶、糖胶树胶及类似的天然橡胶,初级形状或板、片、带1341生皮(毛皮除外)及皮革(本章未列名的货物)1741.01生牛皮、生马皮、(鲜的、盐渍的、干的、石灰浸渍的、浸酸的或以其他方法保藏的,但未鞣制、未经羊皮纸化处理的或进一步加工的),不论是否去毛或剖层1341.02绵羊或羔羊生皮、(鲜的、盐渍的、干的、石灰浸渍的、浸酸的或以其他方法保藏的,但未鞣制、未经羊皮纸化处理的或进一步加工的),不论是否去毛或剖层,但本章注释一(二)或(三)所述不包括的生皮除外1341.03其他生皮、(鲜的、盐渍的、干的、石灰浸渍的、浸酸的或以其他方法保藏的,但未鞣制、未经羊皮纸化处理的或进一步加工的),不论是否去毛或剖层,但本章注释一(二)或(三)所述不包括的生皮除外1344木及木制品;木炭(本章未列名的货物)1744.03原木,不论是否去皮、去边材,或粗锯成方1350蚕丝(本章未列名的货物)1750.01适于缫丝的蚕茧1351羊毛、动物细毛或粗毛;马毛纱线及其机织的(本章未列名的货物)175101.1100-含脂剪羊毛135101.1100-含脂其他羊毛1351.03羊毛或动物细毛或粗毛的废料,包括废纱线,但不包括回收纤维1352棉花(本章未列名的货物)1752.01未梳的棉花1352.02废棉(包括废棉纱线及回收纤维)1353其他植物纺织纤维;纸纱线及其机织物(本章未列名的货物)175301.1000生的或经沤制的亚麻135301.2100破开的或打成的亚麻135302.1000生的或经沤制的大麻135303.1000生的或经沤制的黄麻及其他纺织用韧皮纤维135304.1000生的西沙尔麻及其他纺织用龙舌兰类纤维135305.1100生的椰壳纤维135305.2100生的蕉麻135305.9110生的苎麻135305.9190生的其他税号未列名的纺织用植物纤维132000年12月13日。
增值税9%税率货物适用的范围
![增值税9%税率货物适用的范围](https://img.taocdn.com/s3/m/84572f24182e453610661ed9ad51f01dc2815727.png)
增值税9%税率货物适用的范围(一)农业产品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1.植物类植物类包括人工种植和天然生长的各种植物的初级产品。
具体征税范围为:(1)粮食粮食的征税范围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和其他杂粮(如大麦、燕麦等),以及经碾磨、脱壳等工艺加工后的粮食(如面粉、米、玉米面、玉米渣等)。
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玉米胚芽,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玉米浆、玉米皮、玉米纤维(又称喷浆玉米皮)和玉米蛋白粉不属于初级农产品,也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中免税饲料的范围,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及淀粉,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2)蔬菜。
蔬菜的征税范围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科植物。
经晾晒、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腌菜、咸菜、酱菜和盐渍蔬菜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3)烟叶。
烟叶的征税范围包括晒烟叶、晾烟叶和初烤烟叶。
(4)茶叶茶叶的征税范围包括各种毛茶(如红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
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兑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5)园艺植物。
园艺植物是指可供食用的果实,如水果、果干(如荔枝干、桂圆干、葡萄干等)、干果、果仁、果用瓜(如甜瓜、西瓜、哈密瓜等),以及胡椒、花椒大料咖啡豆等。
经冷冻、冷藏、包装等工序加工的园艺植物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6)药用植物。
药用植物是指用作中药原药的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
利用上述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饮片,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2022年橡胶进口关税将大幅下调
![2022年橡胶进口关税将大幅下调](https://img.taocdn.com/s3/m/bcd8c6d69a89680203d8ce2f0066f5335a816723.png)
2022年橡胶进口关税将大幅下调昨日,国内、国际自然橡胶(资讯,行情)价格突然爆发,同时刷新了2022年以来的新高纪录。
中国将于2022年调整橡胶进口关税的消息,成为推动橡胶价格大幅走高的主要因素。
中国财政部日前公布的消息显示,2022年,中国将连续对自然橡胶实施选择税,并适当调低从量计征的税额标准。
税率表显示,2022年中国自然橡胶进口关税下调23%,由2022年的2600元/吨降至2000元/吨;烟片胶进口关税下调近38%,由2022年的2600元/吨降至1600元/吨。
“明年中国橡胶进口关税的下调,令市场预期中国需求将消失大幅增加,成为国际橡胶市场的一个炒作由头。
”东证期货讨论部副总经理林慧对CBN记者表示,“虽然关税调整所带来的实际效果目前还不得而知,不过2022年中国浩大的汽车消费,无疑让市场看到了中国对橡胶的需求潜力。
”市场人士认为,橡胶进口关税的下调,犹如一道开胃菜,将使中国对橡胶进口的“胃口大开”。
受中国调整税率影响,昨日,日本东京工业品交易所(TOCOM)自然橡胶主力5月合约跳空高开,盘中震荡走高,盘中一度达到涨停位置。
在随后的电子盘交易时段,该合约期价连续涨势,截至北京时间16点40分,报266.9日元/公斤,创出2022年以来的新高。
上海期货交易所自然橡胶合约期价也呈现高开高走的特征,主力1005合约以最高价收盘,报23100元/吨,涨幅达4.76%,创出2022年反弹以来的高点。
从表面来看,中国下调橡胶进口关税,对于国际市场而言,是一则利多消息,对国内而言,应当是一则利空消息,但是昨日国内外橡胶价格却同时消失了上涨。
对此,林慧认为,虽然中国下调了橡胶的关税,但下调幅度不及市场预期降幅,因市场估计2022年中国和东盟贸易零关税将带来更低的进口关税。
新的征收标准阻挡了更多天胶流入中国市场,带动价格上扬。
不过对于昨日天胶价格的突然爆发,市场人士也存在肯定的担忧。
东吴期货分析师宋露指出,从上海期货交易所自然橡胶的持仓结构来看,目前该市场的空头有撤退的迹象,空头的撤退对胶价上涨并无关心,昨日的行情为突发性走势,有短线炒作的嫌疑,另一方面美元依旧处于反弹趋势中,美元的走强,将会制约沪胶上涨。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8]195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8]195号](https://img.taocdn.com/s3/m/f3a53990ce2f0066f53322ea.png)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8〕195号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为适应建筑业增值税新税率的需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的规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2018〕20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执行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1年《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定额》,2013年《重庆市建筑安装工程节能计价定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均按本通知规定进行调整。
二、调整时间(一)2018年5月1日起进行招投标或直接发包的建设工程,以及2018年4月30日前发布了招标文件但尚未开标的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合同签订均应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二)2018年5月1日前已开工但未竣工的建设工程,2018年5月1日前完成工程量部分仍按《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执行;2018年5月1日起完成工程量部分按本通知执行。
(三)2018年5月1日前已竣工的建设工程,无论是否办理工程结算,仍按《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执行。
三、调整内容(一)建筑业增值税税率建筑业增值税税率由11%调整为10%。
天然橡胶进口成本换算
![天然橡胶进口成本换算](https://img.taocdn.com/s3/m/343765310b4c2e3f57276335.png)
1.进口天然橡胶的成本计算公式
进口成本=进口售价(即报价)×汇率(人民币对美元)+关税+增值税+其他费用
(1)假设泰国对中国的报价为600美元/吨,海上运费与保险费为40美元/吨,如果是远期付款(一般是一个月),则报价提高10美元/吨。
(2)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为1:8.3。
(3)天然橡胶的进口关税为12%。
(4)海关对天然橡胶代征的增值税为17%;而期交所规定会员或客户在实物交割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口适用17%税率,国产适用13%税率。
(5)其他费用有:货物到港、吊装等费用200元/吨,进口商的进胶所需资金利息、运杂费、仓储费等费用大致为150元/吨。
(资金利息按7.5%年利率的一个月利息计算:8000×7.5%/12=50元/吨)
2.天然橡胶进口成本
=(600+40)×8.3+关税+增值税+其他费用
=5312+5312×12%+增值税+其他费用
=5949.44+5949.44×17%+(200+150)
=7310.84元/吨。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天然橡胶原产品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天然橡胶原产品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6a57efc151e2524de518964bcf84b9d528ea2c35.png)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天然橡胶原产品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4.10.19•【字号】琼国税发[2004]341号•【施行日期】2004.10.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其他税种,税收征管正文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天然橡胶原产品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琼国税发〔2004〕341号)各市、县国家税务局,洋浦国家税务局:为贯彻落实精细化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经营天然橡胶原产品(以下简称橡胶)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堵塞税收征管漏洞,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强橡胶收购发票和橡胶销售发票的管理(一)依法取得橡胶收购资格的纳税人收购橡胶生产者(民营)自产的橡胶时必须使用橡胶收购发票,不得使用其他收购发票。
对未依法取得橡胶收购资格的纳税人,不得批准其领购和使用橡胶收购发票。
严格控制商贸企业使用橡胶收购发票,确有需要的,税务机关应实地核查仓库及财务核算等有关制度。
(二)对纳税人领购橡胶收购发票和橡胶销售发票,必须严格执行发票“验旧换新”和“限量供应”制度。
自2004年12月1日起,停止使用万元版橡胶收购发票。
(三)橡胶收购发票仅限于纳税人收购橡胶生产者(民营)自产的橡胶时使用,纳税人从流通环节或国营、集体农场等橡胶生产单位购进橡胶,不得开具橡胶收购发票。
(四)纳税人因业务需要,跨市县设点收购橡胶的,经税务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使用从税务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领购的橡胶收购发票。
(五)从2004年12月1日起,橡胶生产单位(国营、集体农场)统一使用电脑版橡胶销售发票(见附件1),同时停止使用手工版橡胶销售发票。
二、规范橡胶收购发票和橡胶销售发票的开具管理(一)橡胶收购发票和橡胶销售发票的填开必须正确、完整、真实,即填开发票必须字迹清楚(不得涂改)、栏目齐全、内容真实、全部联次一次填开,并有收款人签字。
适用9%税率的增值税项目有哪些?(已解决)
![适用9%税率的增值税项目有哪些?(已解决)](https://img.taocdn.com/s3/m/d203bf4e793e0912a21614791711cc7931b77805.png)
适用9%税率的增值税项目有哪些?(已解决)4月1日减增值税后,增值税税率一共有4档:13%、9%、6%、0%。
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进口税率为13%;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土地使用权外)为6%,出口货物税率为0;其中,9%税率的相对难记一些,归纳如下:一、农产品(一)、植物类1.粮食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大麦、燕麦、面粉、米、玉米面、渣、切面、饺子皮、馄饨皮、面皮、米粉、挂面、干姜、姜黄、玉米胚芽等。
备注: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税率为13%,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2.蔬菜包括:蔬菜、菌类植物、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经晾晒、冷藏、冷冻、包装、脱水等工序加工的蔬菜、腌菜、咸菜、酱菜和盐渍蔬菜等。
备注:各种蔬菜罐头,税率为13%,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3.烟叶包括:晒烟叶、晾烟叶和初烤烟叶。
备注:专业复烤厂烤制的复烤烟叶,税率为13%,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4.茶叶包括:鲜叶和嫩芽(即茶青),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如红毛茶、绿毛茶、乌龙毛茶、白毛茶、黑毛茶等。
备注: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税率为13%,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5.园艺植物包括:水果、果干(如荔枝干、桂圆干、葡萄干等),干果、果仁、果用瓜(如甜瓜、西瓜、哈密瓜等),胡椒、花椒、大料、咖啡豆等,以及经冷冻、冷藏、包装等工序加工的园艺植物。
备注: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税率为13%,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6.药用植物包括:用作中药原药的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以及利用上述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饮片。
备注:中成药,税率为13%,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
7.油料植物包括:菜子(包括芥菜子)、花生、大豆、葵花子、蓖麻子、芝麻子、胡麻子、茶子、桐子、橄榄仁、棕榈仁、棉籽等,以及提取芳香油的芳香油料植物。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皮和生毛皮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皮和生毛皮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0cf1ac2fa22d7375a417866fb84ae45c3b35c2bb.png)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皮和生毛皮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7.03.20•【文号】财关税[2007]34号•【施行日期】2007.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皮和生毛皮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关税[2007]34号)海关总署:根据2007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字[2000]296号),自2007年4月1日起,对生皮、生毛皮等动物皮张类商品(具体税号见附件)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按13%的税率计征。
附件:按13%税率计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动物皮张类商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二00七年三月二十日附件:按13%税率计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动物皮张类商品┌──────┬─────────────────────────────────┐│税目││││商品名称│├──────┼─────────────────────────────────┤│41.01│生牛皮(包括水牛皮)、生马皮(鲜的、盐腌的、干的、石灰浸渍的、浸酸的│││或以其他方法保藏,但未鞣制、未经羊皮纸化处理或进一步加工的),不论│││是否去毛或剖层:│├──────┼─────────────────────────────────┤│4101.2011│经退鞣处理的,完全干燥的每张重量不超过8公斤,干盐腌的不超过lO公斤│││,鲜的、湿盐腌的或以其他方法保藏的不超过16公斤的整张牛皮│├──────┼─────────────────────────────────┤│4101.2019│完全干燥的每张重量不超过8公斤,干盐腌的不超过10公斤,鲜的、湿盐腌│││的或以其他方法保藏的不超过16公斤的整张其他牛皮│├──────┼─────────────────────────────────┤│4101.2020│完全干燥的每张重量不超过8公斤,干盐腌的不超过lO公斤,鲜的、湿盐腌│││的或以其他方法保藏的不超过16公斤的整张马皮│├──────┼─────────────────────────────────┤│4101.5011│经退鞣处理的,重量超过16公斤的整张牛皮│├──────┼─────────────────────────────────┤│4101.5019│重量超过16公斤的整张其他牛皮│├──────┼─────────────────────────────────┤│4101.5020│重量超过16公斤的整张马皮│├──────┼─────────────────────────────────┤│4101.9011│经退鞣处理的其他牛皮,包括整张或半张的背皮及腹皮│├──────┼─────────────────────────────────┤│4101.9019│其他牛皮,包括整张或半张的背皮及腹皮│├──────┼─────────────────────────────────┤│4101.9020│其他马皮,包括整张或半张的背皮及腹皮│├──────┼─────────────────────────────────┤│41.02│绵羊或羔羊生皮(鲜的、盐腌的、干的、石灰浸渍的、浸酸的或经其他方法│││保藏,但未鞣制、未经羊皮纸化处理或进一步加工的),不论是否带毛或剖│││层,但本章注释一(三)所述不包括的生皮除外:│├──────┼─────────────────────────────────┤│4102.1000│带毛的绵羊或羔羊生皮│├──────┼─────────────────────────────────┤│4102.2110│经退鞣处理的,浸酸的不带毛的绵羊或羔羊生皮│├──────┼─────────────────────────────────┤│4102.2190│其他浸酸的不带毛的绵羊或羔羊生皮│├──────┼─────────────────────────────────┤│4102.2910│经退鞣处理的,不带毛的绵羊或羔羊生皮│├──────┼─────────────────────────────────┤│4102.2990│其他不带毛的绵羊或羔羊生皮│├──────┼─────────────────────────────────┤│41.03│其他生皮(鲜的、盐腌的、干的、石灰浸渍的、浸酸的或以其他方法保藏,│││但未鞣制、未经羊皮纸化处理或进一步加工的),不论是否去毛或剖层,但│││本章注释一(二)或(三)所述不包括的生皮除外:│├──────┼─────────────────────────────────┤│4103.2000│爬行动物生皮│├──────┼─────────────────────────────────┤│4103.3000│生猪皮│├──────┼─────────────────────────────────┤│4103.9011│经退鞣处理的山羊板皮│├──────┼─────────────────────────────────┤│4103.9019│其他山羊板皮│├──────┼─────────────────────────────────┤│4103.902l│经退鞣处理的其他山羊或小山羊生皮│├──────┼─────────────────────────────────┤│4103.9029│其他山羊或小山羊生皮│├──────┼─────────────────────────────────┤│4103.9090│其他动物生皮│├──────┼─────────────────────────────────┤│43.01│生毛皮(包括适合加工皮货用的头、尾、爪及其他块、片),但税号41.01、4│││1.02或41.03的生皮除外:│├──────┼─────────────────────────────────┤│4301.1000│整张水貂皮,不论是否带头、尾或爪│├──────┼─────────────────────────────────┤│4301.3000│下列羔羊的整张毛皮,不论是否带头、尾或爪:阿斯特拉罕、喀拉科尔、波│││斯羔羊及类似羔羊、印度、中国或蒙古羔羊│├──────┼─────────────────────────────────┤│4301.6000│整张狐皮,不论是否带头、尾或爪│├──────┼─────────────────────────────────┤│4301.8010│整张兔皮,不论是否带头、尾或爪│├──────┼─────────────────────────────────┤│4301.8090│整张的其他毛皮,不论是否带头、尾或爪│├──────┼─────────────────────────────────┤│4301.9010│适合加工皮货用的黄鼠狼尾│├──────┼─────────────────────────────────┤│4301.9090│其他适合加工皮货用的头、尾、爪及其他块、片│└──────┴─────────────────────────────────┘。
2010年天然橡胶继续执行选择税,进口税率调整
![2010年天然橡胶继续执行选择税,进口税率调整](https://img.taocdn.com/s3/m/a2678b462e3f5727a5e9625e.png)
4 1 10 0 2 0 3
4 1 9 1 0 30 0
航空器用 翻新轮胎
航 空 用 橡 胶 内胎
2 0 3
3
8 1
1
< 中国 或半实 心橡胶 轮胎 0 20 0
一
批 橡胶 助 剂 行 业 标 准 将 予 废 止
海 内外 动态
・5 2・
2 0年天 然橡胶 1 0
继续 执行 选 择税 , 口税 率调 整 进
税 则号列
4 0 0 0 0 1 0 1 4 0 1 0 0 2 1 O 4 0 2 0 0 1 0 2
21 0 0年部分进 口橡胶和制 品税率调整情况 商 品名 称 2 0 1 0年最惠国税率 ( ) % 2 0 1 0年暂定税率 ( ) %
报 告 》 出版 发 行
由国家科技部 ” 十一五 ” 科技支撑计划资
助 、 中 国橡 胶 工 业 协 会 橡 胶 助 剂 专 业 委 员 会 组
桂林高等级子 午胎产 业化 项 目启动
广 西 桂林 市 投 资总 额 最 大 的 工业 项 目 …
一
中国 化 工 橡 胶 桂林 有 限 公 司高 等级 子 午 线 轮 该 项 目总 投 资 31亿 元 , 计 划 建 设 全 钢 载
1 0
1 6
6 6 6 6 3
4 1 1 0 断面 宽度 2 01 O 6 4英寸及 以上 的轮胎 1 . 75 4 1 3 0 断 面 宽 度 2 0 6 0 1 寸 及 以 上 的轮 胎 1 . 4英 5 7
4 1 9 0 断 面 宽 度 3 0 6 0 1 寸及 以 上 的 轮 胎 1 . 0英 5 7 4 】 2 0 断 面 宽 度 2 01 0 9 4英 寸及 以 上 的 轮 胎 4 1 4 0 断 面 宽 度 2 0 9 0 1 4英 寸 及 以上 的 轮胎 4 1 9 0 断 面 宽度 3 0 9 0 1 寸 及 以上 的 轮胎 0英 2 5 2 5 2 5
临沧市橡胶茶叶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政策执行
![临沧市橡胶茶叶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政策执行](https://img.taocdn.com/s3/m/db6ed54203020740be1e650e52ea551810a6c9c1.png)
政策目标及意义
• 该政策的目标是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同时鼓励企业扩 大生产规模,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此外,该政策还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优化税收环境,推动临沧市橡胶和茶叶产业的快速发展。
02
政策内容及重点
核定扣除范围及标准
范围
临沧市橡胶、茶叶产业相关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注意事项 1. 不得虚开、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使用增值税发票。
2.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进项税额不得核定扣除。
03
政策执行现状及问题分 析
政策执行情况及成效
政策覆盖面
临沧市作为云南省的橡胶和茶叶主产区,该政策在临沧市的覆盖面较广,涉及 到了全市范围内的橡胶和茶叶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执行效果
政策的实施对于减轻临沧市橡胶和茶叶产业的税收负担,促进产业发展和农民 增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简化了税收征管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
核定扣除流程及操作要点 01
操作要点
02
1. 确保所提供的发票真实、合法 、有效。
2. 准确填写申请表,包括货物或 应税劳务的名称、数量、单价等 信息。
03
3. 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附件应齐 全、完整。
04
政策涉及的税务事项及注意事项
税务事项
1. 临沧市橡胶、茶叶产业相关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当按照 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发票。
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政策宣传不到位
部分企业和农民对于政策的了解 程度不够,不知道该政策的操作 流程和具体实施细节,影响了政
策的推广效果。
技术支持不足
政策的执行需要相应的技术支持 ,如信息化系统、人员培训等, 但目前临沧市在这方面的投入还 不够,导致政策的执行效果受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复合胶适用增值税税率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复合胶适用增值税税率问题的批复](https://img.taocdn.com/s3/m/13234aa6f021dd36a32d7375a417866fb84ac070.png)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复合胶适用增值税税率问题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
•【公布日期】2009.08.21
•【文号】国税函[2009]453号
•【施行日期】2009.08.2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复合胶适用增值税税率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9〕453号)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复合胶增值税适用税率的请示》(云国税发〔2009〕147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复合胶是以新鲜橡胶液为主要原料,经过压片、造粒、烤干等工序加工生产的橡胶制品。
因此,复合胶不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规定的“天然橡胶”产品,适用增值税税率应为17%。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海关总署关于中联橡胶总公司进口天然胶乳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
![海关总署关于中联橡胶总公司进口天然胶乳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c34faf38dc36a32d7375a417866fb84ae55cc358.png)
海关总署关于中联橡胶总公司进口天然胶乳免征进口
环节增值税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布日期】1997.12.05
•【文号】署税[1997]968号
•【施行日期】1997.12.0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关税,增值税,税收征管
正文
海关总署关于中联橡胶总公司
进口天然胶乳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1997年12月5日署税〔1997〕968
号)
青岛、天津、大连、黄埔、上海海关:
经国务院批准,对化工部专项配额内1997年进口的3000吨和1998年进口的1500吨生产避孕套用天然胶乳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上述胶乳由中联橡胶总公司负责进口。
请你关对中联橡胶总公司1997年进口的天然胶乳(进口合同号、数量及到货口岸等详见附表)准予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本通知下发之前已按《关税司关于准予中联橡胶总公司进口天然胶乳缴纳保证金放行的通知》(税征二〔1997〕324号)文规定征收的保证金准予退还。
1998年的到货情况待合同确定后另文通知。
附表:天然胶乳具体进口合同及到岸情况(略)
抄送:化工部。
促进我国天然橡胶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探讨
![促进我国天然橡胶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探讨](https://img.taocdn.com/s3/m/d103dafd988fcc22bcd126fff705cc1755275f69.png)
促进我国天然橡胶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探讨傅新【摘要】促进我国天然橡胶产业发展的关键是"内外兼修",对内必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对外必须提高资源控制能力.而两个方面都离不开税收政策的引导和扶持.现行税收政策对我国天然橡胶产业的发展存在诸多不利影响,必须加强政府税收筹划的目的性和有效性,完善税收政策的设计,推动我国天然橡胶产业的均衡发展、"走出去"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期刊名称】《财经问题研究》【年(卷),期】2010(000)007【总页数】5页(P44-48)【关键词】天然橡胶产业;资源供给安全;税收政策【作者】傅新【作者单位】云南财经大学,财政与经济学院,云南,昆明,65022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062.1税收政策能够影响个人和企业的行为,进而影响到经济效率和利益分配。
适当的税收政策是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持。
天然橡胶是重要的战略资源和工业原料。
2008年,我国天然橡胶消费量达到253万吨,自2001年以来连续8年保持世界首位,自给率则从2001年的35.2%下降到2008年的21.4%,天然橡胶供给安全的问题日益严峻。
促进我国天然橡胶产业发展,保障天然橡胶供给安全具有显著的战略价值[1]。
然而,我国现行的涉及天然橡胶产业发展的多项税收政策存在诸多弊端,客观上构成了解决上述问题的制约性因素,亟待调整与完善。
一、影响天然橡胶产业发展的主要税收政策1.影响天然橡胶生产企业的税收政策国家税务总局的《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明确“天然橡胶产品属于初级农产品”,因此,天然橡胶生产企业自产的天然橡胶产品免征增值税,而收购胶乳进行初加工的天然橡胶生产企业则不具备免税条件。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天然橡胶生产企业可能适用的减免政策主要包括: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从事天然橡胶种植及初加工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国家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西部地区经认定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且其主营业务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企业减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
轮胎、天然胶、合成胶,关税齐下调!
![轮胎、天然胶、合成胶,关税齐下调!](https://img.taocdn.com/s3/m/4a8be7e1710abb68a98271fe910ef12d2af9a9f6.png)
轮胎、天然胶、合成胶,关税齐下调!
6月27日,轮胎世界网从财政部官网获悉,中国将从7月1日开始下调部分轮胎、橡胶的进口关税。
据了解,此次下调关税涉及的国家,包括孟加拉国、印度、老挝、韩国、斯里兰卡,涉及进口货物种类众多。
这其中,包括乘用车轮胎、卡客车轮胎、内胎、天然橡胶、合成橡胶,以及部分相关制品。
《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协定税率表
橡胶轮胎相关产品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上表中的商品名称仅供参考,具体商品范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税则号列对应的商品范围为准。
一名从事橡胶贸易的企业老总告诉轮胎世界网,中国对天然橡胶进口的依赖程度很高,不过,从上述国家进口的天然橡胶数量并不大,因此对国内产业影响有限。
此外,中国是韩国合成橡胶第一出口大国。
这次关税降低,可能
有助于加强中韩合成橡胶贸易。
2021年关稅调整方案出台RCEP对天胶关稅暂时影响不大
![2021年关稅调整方案出台RCEP对天胶关稅暂时影响不大](https://img.taocdn.com/s3/m/3bdcb6d1710abb68a98271fe910ef12d2bf9a95d.png)
28海内外态这块,即疫情和洪水,而需求端短期内强外弱不会有所改变。
《中国橡胶网》柬埔寨2020年橡胶出口4.8亿美元柬埔寨农林渔业部的消息称,柬埔寨2020年从橡胶出口获得的收入高达4.8亿美元。
消息称,在上述4.8亿美元中,橡胶出口额为4亿7866万美元;以及橡胶树出口额为616万美元。
据柬埔寨农林渔业部的报告显示,到目前为止,柬埔寨全国橡胶种植面积共40万1914公顷,其中工业橡胶种植面积24万0811公顷,占总面积的60%;家庭式橡胶种植面积16万1103公顷,占40%。
至于可以割胶的面积共29万0113公顷,平均每公顷的产量为1.2吨,橡胶总产量共35万吨。
2019年,柬埔寨橡胶出口量约30万吨,出口额近4亿美元。
柬埔寨橡胶主要出口到中国、越南、新加坡和马来西亚。
《中国橡胶网》2021年关稅调整方案出台RCEP对天胶关稅暂时影响不大2020年12月2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进行调整。
据悉,《方案》包括对883项商品(不含关税配额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其中轮胎原材料中的天然橡胶与往年没有变化,可见RCEP对天胶关税尚未产生实质性影响。
我国天然橡胶的进口依存度高达82.3%。
2019年,我国超过95.9%的进口天胶来自东盟十国,其中泰国、马来西亚、越南、印尼、老挝排名前五,占比分别为50.5%、13.5%、10.5%、9%、6.9%;乳胶、烟片胶、标准胶(TSNR)、混合胶、复合胶等主要胶种的进口量占比分别为11%、3%、29%、51%、2%。
关税对橡胶影响较明显。
据悉,天然乳胶2021年最惠国税率为20%,暂定税率为10%或900元/吨、两种从低;天然橡胶烟片胶2021年最惠国税率为20%,暂定税率为20%或1500元/吨、两者从低;技术分类天然橡胶2021年最惠国税率为20%,暂定税率为20%或1500元/吨、两者从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避孕套用胶乳进口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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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避孕套用胶乳进口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正文: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生产避孕套用胶乳进口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1997年12月25日财税字〔1997〕189号)
化工部、农业部:
经国务院批准,对化工部专项配额内1997年进口的3000吨和1998年进口的1500吨生产避孕套用胶乳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考虑到近几年国产胶乳在生产工艺及产品稳定性能方面较过去已有很大改进和提高,为避免因大量进口橡胶原料给国内橡胶产业带来冲击,请农业部、化工部共同研究落实国产胶乳供应问题,尽快实现国产胶乳替代进口。
从1999年起,对进口天然胶乳一律按规定税率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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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检发“橡塑制品”税目注释的通知-财税产[1986]142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检发“橡塑制品”税目注释的通知-财税产[1986]142号](https://img.taocdn.com/s3/m/980cca0011a6f524ccbff121dd36a32d7375c7ae.png)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检发“橡塑制品”税目注释的通知
正文: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检发“橡塑制品”税目注释的通知
(财税产[1986]142号1986年7月2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不发西藏),重庆,武汉、沈阳、大连、哈尔滨、西安、广州市税务局,加发南京市税务局:
据一些税务部门反映,目前各地对橡塑制品的定义比较模糊,适用的税率也不一致,因此要求给予明确。
为了平衡企业的税收负担,现将“橡塑制品”税目明确如下:
1、橡塑制品是指将橡胶和塑料在二者溶解度参数相近的前提下共混并用而制成的产品。
2、凡是属于《产品税税目税率表》第142目“其他塑料制品”征收范围的塑料制品,在生产时掺入占总重量20%以上(含20%)的橡胶混制的,和属于第165目“其他橡胶制品”征收范围的橡胶制品,掺入占总重量20%以上(含20%)的塑料混制的产品,均属于本税目的征税范围。
以上请转知所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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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然橡胶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复函
【标 签】天然橡胶,增值税适用税率,增值税
【颁布单位】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文 号】沪国税流﹝1997﹞142号
【发文日期】1997-10-13
【实施时间】1997-10-13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增值税
上海商品交易所:
近接你所沪商交财字[1997]第081号《关于天然橡胶增值税率问题的请示报告》,要求对天然橡胶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予以进一步明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
字[1995]52号],天然橡胶(包括乳胶和干胶)的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3%。
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规定税率缴纳增值税。
因此,对你所及其会员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在天然橡胶实物交割时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论是进口还是国产,均适用13%税率,不得对进口天然橡胶按17%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天然橡胶进口环节海关代征17%增值税以及海南中商期货交易所对进口胶按17%税率开具增值税的问题,我们将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反映,同时也请你所按增值税征收规定积极同海关联系。
特此函复。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七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