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计税方法下进项税额的确认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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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2019)考试辅导第14讲_进项税额的确认和计算(3)

税法(2019)考试辅导第14讲_进项税额的确认和计算(3)

额)×不动产净值率【例题】2019年1月,某企业的一处使用中的原值450万元的不动产因违犯政府规划被强拆,已抵扣进项税27万元,待抵扣进项税18万元,不动产净值425万元,则不得抵扣的进项税:(27+18)×(425÷450)×100%=45×94.44%=42.50(万元)。

具体处理:转出已抵进项税27万元;待抵扣进项税扣减42.50-27=15.5(万元)待抵扣进项税留存18-15.5=2.5(万元)3.特殊政策规定不得抵扣的进项税(1)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提示】上述规定是2019年3月31日之前的政策,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归纳与解释1】纳税人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分为三大类:第一类——业务不该抵。

税收法规和规章对纳税人的一些业务活动或经营行为作出了不得抵扣进项税的规定,前述内容着重体现了这一类的要求。

这部分政策规定是考试及现实中都需要重点把握的内容。

第二类——凭证不合规。

取得的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三类——资格不具备。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①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②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

【例题·单选题】某从事行业咨询业务的小规模纳税人,2018年12月年应税销售额超过了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在2019年1月的申报期后,接到税务机关送达的要求其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但该纳税人没有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

增值税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增值税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增值税的计算方法有哪些增值税是一种按照商品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增加的价值来计算和征收的一种税收。

在各国的税制中,增值税通常是一种重要的税种。

下面是关于增值税计算方法的详细介绍。

一、一般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是指根据税务部门规定的具体计税办法来计算纳税人应纳的增值税金额。

这种计税方法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具体的计税方法包括:1.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在销售商品、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应纳增值税的税额。

计算方法为:销售额×税率。

2.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在购买商品、接受应税服务过程中支付的增值税金额。

计算方法为:购买额×税率。

3.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是指纳税人应当缴纳的增值税金额,是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之差。

计算方法为: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4.财政部门提供的政策性增值税管理办法财政部门可以根据国家政策的需要,制定相应的增值税管理办法,对特定行业或特定企业的增值税计算方法进行调整,以适应行业或企业特殊情况。

二、简易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是一种简化计税程序的方法,适用于少数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主要用于减轻税务部门的工作量。

具体的计税方法包括:1.差额征税方法差额征税是指根据纳税人所获得的收入与税率之积确定应纳税额。

具体的计算方法为:收入×征收率(税率)。

2.固定比例扣除法固定比例扣除是指按照纳税人的实际收入,按照一定比例扣除相关费用后确定应纳税金额。

具体的计算方法为:实际收入-相关费用×固定比例。

三、简化办法和折扣办法1.简易办法简易办法是指根据纳税人的特殊情况,给予其在增值税计税过程中使用简化的办法进行计算。

简化办法主要针对特殊行业或特殊企业进行调整。

2.折扣办法折扣办法是指在应纳税金额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折扣,减少纳税人需要缴纳的增值税金额。

具体的计算方法为:应纳税金额-折扣金额。

总结:根据增值税的计税方法的不同,可以分为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算方法、简化办法和折扣办法等。

增值税计税方法计算公式

增值税计税方法计算公式

增值税计税方法计算公式增值税计税方法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的规定,对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进行计税的方法。

根据增值税法的规定,企业可以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或简易计税方法进行增值税的计算。

下面将详细介绍一般计税方法的计税公式及其具体操作。

一、一般计税方法的计税公式一般计税方法是指企业将增值税纳税义务分别承担在销售额税务部分和进项税额中的方法。

具体而言,计税公式如下:应纳税额=销售额×应税项目税率-进项税额其中,应纳税额是指企业需要缴纳的增值税金额;销售额是指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的总额;应税项目税率是指根据不同的行业和产品,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进项税额是指企业在购买原材料、设备等用于生产或销售过程中支付的增值税。

在计算增值税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销售额的计算:销售额包括货物销售额和劳务报酬。

货物销售额是指企业出售货物的交易金额,劳务报酬是指企业为提供的劳务所获得的报酬。

销售额应包含增值税税款,即销售额=(销售金额+增值税),销售金额=单价×数量。

2.应税项目的计算:应税项目是指增值税法规定需要征收增值税的项目,具体包括货物销售、劳务报酬、不动产租赁等。

不同的项目对应的应税项目税率可能不同。

3.进项税额的计算:进项税额是指企业在购买原材料、设备等进口环节中支付的增值税。

进项税额可以通过购买发票上的增值税来计算,具体计算方法为:进项税额=购买发票上的增值税额,购买发票上的增值税额=发票金额×税率。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在计算增值税时,可以将一部分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相抵,即销项税额中的应纳增值税金额可以减去进项税额,计算出的差额作为最终的应纳税额。

二、一般计税方法的具体操作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增值税的计算:1.首先,企业需要准备好销售记录和购买发票。

销售记录包括货物销售和劳务报酬,购买发票包括购买原材料、设备等。

2.确定销售额,即货物销售额和劳务报酬。

第24讲_进项税额的确认和计算

第24讲_进项税额的确认和计算

第五节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2】进项税额的确认和计算②核定方法核定扣除是以销售产品为核心核定进项税额(销售扣税)。

A.试点纳税人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按照以3种方法核定:a.投入产出法参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确定销售单位数量货物耗用外购农产品的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提示】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

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合并为:当期农产品进项税额=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b.成本法依据试点纳税人年度会计核算资料,计算确定耗用农产品的外购金额占生产成本的比例(农产品耗用率)。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农产品耗用率=上年投入生产的农产品外购金额÷上年生产成本c.参照法新办的试点纳税人或者试点纳税人新增产品的,试点纳税人可参照所属行业或者生产结构相近的其他试点纳税人确定农产品单耗数量或者农产品耗用率。

B.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以下方法核定扣除: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销售农产品数量÷(1-损耗率)×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9%÷(1+9%)损耗率=损耗数量÷购进数量×100%C.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包括包装物、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以下方法核定扣除: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耗用农产品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③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的农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按照注明的金额及增值税额一并计入成本科目;自行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取得的农产品销售发票,按照注明的买价直接计入成本。

第26讲_进项税额的确认和计算

第26讲_进项税额的确认和计算

第五节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2】进项税额的确认和计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出台的背景: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税务系统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使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广大纳税人的获得感不断提升。

但与此同时,少数不法分子利用办税便利化措施,注册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只为虚开发票的“假企业”骗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实施违法虚开行为后快速走逃(失联),恶意逃避税收监管,既严重扰乱了税收秩序,也极大损害了守法经营纳税人的权益。

为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税收监管体系,进一步遏制虚开发票行为,维护税收秩序,优化营商环境,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公告。

(三)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的管理(新增)按照规定,哪些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以下简称“异常凭证”)范围?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1)纳税人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比对不符”“缺联”“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经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发现,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涉嫌虚开、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等情形的;(5)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异常凭证,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其对应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1)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占同期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70%(含)以上的;(2)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超过5万元的。

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尚未申报出口退税或已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异常凭证,其涉及的进项税额不计入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的计算。

记账实操-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

记账实操-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

记账实操-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进项税=购买价格*增值税税率。

通常购货时购买价格都是包含增值税的价格,计算进项税额时,要先换算成不含税价:不含增值税价格=含税价/(1+增值税税率)。

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接受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为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的进项税额,为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3.完税凭证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为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非正常损失(1)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2)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4、运费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货物的运输费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运输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运输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5.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和免征增值税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是:进项税额=购入货物或接受劳务的不含税金额×税率;购进货物或接受劳务的不含税金额=含税购入金额或接受劳务金额÷(1+税率)。

2019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第32讲_一般计税方法下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计税的情形、小规模

2019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第32讲_一般计税方法下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计税的情形、小规模

第5单元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的具体应用本单元考点框架考点1:一般计税方法下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用举例)(★★★)P129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常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适用税率=含增值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提示1】计算当期销项税额时:(1)必须关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果业务发生在本月,但按税法规定纳税义务是以后月份发生的,本月不应就该项业务计算销项税额;(2)必须判断题目给出的金额是否含增值税,如果含增值税应当先进行价税分离;(3)必须查找题目已知条件,准确确定适用税率。

【提示2】计算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时,应考虑:(1)是否已经取得合法扣税凭证;(2)是否发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或者是否存在应当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3)是否存在上期留抵税额。

【案例1】某五金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9月,该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符合规定,并已认证;购进和销售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6%。

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1)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为50万元,增值税为8万元。

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为2万元,增值税为0.2万元。

【解析】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认证,增值税8万元可以抵扣;但支付运费取得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0.2万元不得抵扣。

(2)接受其他企业投资转入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为100万元,增值税为16万元。

【解析】接受原材料投资视同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认证,增值税16万元可以抵扣。

(3)购进低值易耗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6万元,增值税为0.96万元。

【解析】购进低值易耗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认证,增值税0.96万元可以抵扣。

(4)销售产品一批,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另外收取包装物租金1.16万元。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计税方法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务政策和税收核算制度,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要按照一般计税方法来计算应纳税额,以便及时、准确地履行税收义务。

下面将介绍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步骤和注意事项。

首先,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计算包括两个主要步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计算应纳税额。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关键是正确确定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这需要对企业的收入、成本、费用等进行核算和调整,以确保应纳税所得额的准确性。

其次,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和税率,计算出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额。

在进行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时,企业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按照国家税收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核算方法和核算程序进行计算,确保计算过程的合法合规。

其次,要及时、准确地获取企业的财务会计信息,以便进行应纳税额的计算。

同时,还需要对企业的财务数据进行核实和审核,以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最后,要及时了解和掌握税收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以确保企业的税收风险可控。

总之,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是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中的
重要环节,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税收合规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需要
严格按照国家税收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计算方法和程序进行计算,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同时,企业还需要不断加强税收
管理能力建设,及时了解和掌握税收政策的变化,以应对税收风险,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增值税应纳税额四种计算方法的总结

增值税应纳税额四种计算方法的总结

增值税应纳税额四种计算方法的总结名称公式备注适用范围常见题型基本方法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见附注一对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计算题、综合题简易方法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4%或6%)见附注二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2、销售特定货物客观题进口方法应纳进口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见附注三进口货物计算题、综合题出口方法见附注四见附注四出口货物计算题、综合题附注一对基本方法的说明:一、当期销项税额的当期是指:(即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货款结算方式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①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②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不论货物是否收到)③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④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货物发出的当天⑤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⑥销售应税劳务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⑦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中第(3)至(8)项的货物移送当天 上述时间限定也是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时限。

 二、当期进项的“当期”是指:--总的要求是:抵扣时间不得提前。

具体规定按行业划分如下: 进项税额的"当期"限定--总的要求是:抵扣时间不得提前。

具体规定按行业划分如下:行业划分抵扣时间工业生产企业购进货物(包括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必须验收入库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商业企业购进货物(包括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必须全额付款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商业企业接受投资、捐赠或分配的货物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购进应税劳务必须在劳务费用支付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

三、销项税额中销售额的确定。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政策及会计处理规范详解

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政策及会计处理规范详解

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政策及会计处理规范详解—、增值税会计核算的账户设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当期销项税额”可以分解为两个部分:因此,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当期销项税额和差额确认销售额”的会计核算,集中于三个科目的确认:(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当期进项税额”可以分解为两个部分:因此,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当期进项税额”会计核算,集中于四个科目的确认:(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3)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4)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应交税费”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环境保护税等。

“应交税费”还核算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教育费附加、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企业不需要预计缴纳的税金,如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契税等,不在本科目核算。

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直接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印花税,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11个明细科目核算增值税。

其中,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借方和贷方共设置10个专栏加以反映。

二、增值税进项税额常见业务会计实务举例(一)进项税抵扣1、抵扣凭证(1)增值税专用发票(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3)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4)完税凭证(5)机动车销售统——发票(6)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7)桥、闸通行费发票(8)旅客运输服务电子普通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铁路车票,公路、水路等客票2、不可抵扣的情形(1)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2)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3)非正常损失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和建筑服务;(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和建筑服务;(5)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6)购进贷款、餐饮、居民日常和娱乐服务;(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财税〔2016〕36号文3、抵扣进项税额应同时符合(1)取得规定的扣税凭证;(2)用于能产生销项税额的项目;(3)进行用途确认等条件。

第16讲_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5)

第16讲_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5)

第五节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知识点3】进项税额的确认和计算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就是购买方支付的进项税额。

一、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一)一般规定类型规定备注以票扣税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是抵扣凭证(特例除外)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3.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1.如考试中涉及进口增值税需要自行计算(详见第七节)2.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合法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唯一依据。

其价格差额部分以及从境外供应商取得的退还或返还的资金,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4.从境外单位或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2020年新增】提供保险服务的纳税人以实物赔付方式承担机动车辆保险责任的,自行向车辆修理劳务提供方购进的车辆修理劳务,其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从保险公司销项税额中抵扣。

纳税人提供的其他财产保险服务,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例题·计算问答题】2019年8月1日,大风厂(一般纳税人)购进一幢办公大楼,计入固定资产,并于次月开始计提折旧,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830万元。

支付新加坡A公司设计费120万元,代扣了增值税。

当月进口办公用车辆一台,取得海关缴款书,注明税款12.8万元,该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专用缴款书等均可抵扣进项税额,请计算当月进项税额。

【答案】进项税额为:830+120÷1.06×6%+12.8=849.59(万元)。

(二)特殊规定1.道路通行费等电子普通发票纳税人付费取得发票进项税额。

初会各种税率的例子

初会各种税率的例子

1、增值税增值税纳税人可以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一般情况下采用一般计税方法(除明确规定可适用简易计税方式),其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为当期销售额与适用征收率的乘积。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适用税率-进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进项税额税率分为四档:13%、9%、6%以及零税率。

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适用征收率=含税销售额÷(1+适用征收率)×适用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根据应税销售行为,标准征收率分为2档:3%和5%。

某些税收优惠政策,是站在标准征收率的基础上,进行免征或减证的。

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税额计算: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税额计算不再区分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两者计算方法一致,适用的计税依据以及税率均一致,注意采用是货物对应的税率。

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税率2、消费税消费税计税方式分为三种:从价定率、从量定额以及复合计税方式。

从价定率计算方式:消费税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适用消费税比例税率委托加工环节(先按照受托方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售价计算,受托方没有同类应税消费品或受托方为个人时,再组价)以及进口环节消费税税额的计算涉及到组价。

委托加工组价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进口环节组价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从量计税方式(黄酒、啤酒、成品油):应纳消费税税额以销售数量、委托加工收回数量、进口数量为计税依据,税率为标准定额。

应纳消费税税额=数量×定额税率复合计税方式(白酒、卷烟):复合计税方式即要计算从价税额有需要计算从量税额。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计税方法是指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根据企
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额的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于企业的
一般生产经营活动所得的企业所得税计算。

下面将详细介绍一般计
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过程。

首先,企业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将其取得的收入减
除其取得收入发生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成
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主营业务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
收入-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

其次,应纳税所得额需要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进行计算。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不同的税率,根据企业的纳税类型和应纳
税所得额的不同,应当适用不同的税率。

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税率
为25%,小规模纳税企业适用的税率为20%。

根据应纳税所得额乘以
相应的税率,即可得到企业的应纳税额。

最后,企业应纳税额还需要考虑到已缴税额、减免税额等因素。

企业在计算应纳税额时,需要将已缴税额、减免税额等因素考虑在
内,最终得到企业应当缴纳的税款金额。

综上所述,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过程主要包括计算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以及考虑已缴税额、减免税额等因素。

企业在进行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时,需要严格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进行,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希望本文能够帮助企业正确理解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过程,做好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工作。

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计算

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计算

⼀般纳税⼈的增值税计算⼀般纳税⼈采⽤购进扣税法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其基本计算公式为: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正确与否,取决于当期销项税额与当期进项税额是否准确,因此,⼀般纳税⼈的增值税计算可按如下步骤进⾏:(⼀)当期销项税额的确认与计算当期销项税额是按如下公式计算求得的: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售额×适⽤税率上述公式中的适⽤税率确定之后,当期销项税额的计算,关键取决于当期销售额的确认。

当期销售额的确认包括两⽅⾯,⼀是销售额范围的确认,亦即计税依据范围的确认;⼆是实现销售的时间的确认,亦即销售额是否属于“当期”的确认。

1.销售额范围的确认销售额的范围,包括纳税⼈在⼀般情况下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取得的销售额和发⽣各种视同销售⾏为时,应当计算纳税的销售额。

从具体构成项⽬来看,包括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全部不含税价款和价外费⽤。

所谓价外费⽤,是指价外向购买⽅收取的⼿续费、补贴、基⾦、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但下列项⽬不包括在内:①向购买⽅收取的销项税额。

②受托加⼯应征悄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③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的;纳税⼈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的,对于价外费⽤,⽆论纳税⼈按会计准则规定如何进⾏核算,均应并⼊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除以上⼀般规定以外,在确定销售额时,遇到以下特殊情况,也要按规定加以正确处理:(1)纳税⼈为销售货物⽽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单独记帐核算的,不并⼊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应并⼊销售额,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税率纳税。

(2)纳税⼈有混合销售⾏为,按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其销售额应当以其货物与⾮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合计数计算。

(3)纳税⼈兼营⾮应税劳务,按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其销售额应当以其货物或应税劳务与⾮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合计数计算。

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中级经济法-基础精讲-第49讲_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2)

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中级经济法-基础精讲-第49讲_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2)

【考题2·单选题】甲广告公司(下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6年8月,甲公司取得含税广告制作费收入400万元,支付给某媒体的含税广告发布费1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通过认证,此外,当期甲公司其他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6万元,甲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万元。

(2017年)A.37.6B.33.6C.10.98D.23.7【答案】C【解析】(1)广告制作费和广告发布费均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2)甲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400÷(1+6%)×6%-100÷(1+6%)×6%-6=10.98(万元)。

(2)不准抵扣的进项税额①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提示1】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提示2】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2019年新增)②非正常损失【解释】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以及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Ⅰ.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Ⅱ.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Ⅲ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Ⅳ.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提示】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可抵扣。

③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第二章-一般计税方法下进项税额的确认和计算 (二)

第二章-一般计税方法下进项税额的确认和计算 (二)

第二章-一般计税方法下进项税额的确认和计算(二)第八单元一般计税方法下进项税额的确认和计算(六)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抵扣(2016.5.1后)1.分2年抵扣的范围与不动产相关的设计服务、建筑服务、购进货物;购进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器、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2)购进时已全额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和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其已抵扣进项税额的40%,应于转用的当期从进项税额中扣减,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并于转用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3)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时,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允许于销售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会计分录:(1)购入不动产时:借:固定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0%)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40%)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2)改变用途时:借:固定资产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5)不动产在建工程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其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已抵扣进项税额应于当期全部转出;其待抵扣进项税额不得抵扣;(6)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在改变用途的次月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7)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时,其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于注销清算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8)待抵扣进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并于可抵扣当期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营改增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营改增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营改增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营改增是指从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税制。

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是营改增中涉及的两种主要税务计税方法。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两种计税方法。

一、一般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是指按照全面计税、应税销售额减去扣除项目税额后计算税额的一种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于应税销售额年度不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

具体的计税过程如下:1.计算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依法向购买方提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对价,计算方法为应税销售额=销售额/(1+适用税率)。

2.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值税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应纳税额的扣除项目。

销项税额的计算方法为销项税额=应税销售额×适用税率。

3.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值税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应纳税额的扣除项目。

进项税额的计算方法为进项税额=购进货物、劳务发生的增值税额。

4.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应纳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5.申报与缴纳:按规定的税款申报和缴纳流程,将应纳增值税税额报送财务部门并及时缴纳税款。

简易计税方法是营改增后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而推出的一种简化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于年度营业额不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并且申请参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简易计税方法的主要特点如下:1.税率低:简易计税方法的税率相对较低,适用比例一般为3%。

2.消费税跳跃: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在办税过程中可以按实际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3.无法抵扣进项税: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无法享受进项税额抵扣。

4.申报简化: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只需根据实际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并按规定的时间和流程申报缴纳税款。

通过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可以减轻小微型企业的税负,降低了办税成本,同时也提高了纳税人的合规性。

总结起来,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于年度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需要根据实际销售额、进销项税额等指标计算应纳税额。

而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于年度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相比一般计税方法,它的税率较低,但无法享受进项税额抵扣,适用程序更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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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一般计税方法下进项税额的确认和
计算(一)
第八单元一般计税方法下进项税额的确认和计算
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就是购买方支付的进项税额。

本讲讲两个内容:
一、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二、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一、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1)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或查询。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1)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先比对、后抵扣,应在开具之日起360日进行比对;
(2)进口货物向境外实际支付的货款低于进口报关价格的差额部分以及从境外供应商取得的退还或返还的资金,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三)接受境外提供的应税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
从境外单位或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四)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的扣除
1.概括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的一般规定
购进农产品——四种购进渠道的税务处理
2.根据《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的规定,除下面第(3)项规定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被排除在外的(3)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

3.购进烟叶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对烟叶税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准予并入烟叶产品的买价计算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并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予以抵扣。

购进烟叶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规定的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和烟叶税及法定扣除率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
烟叶税应纳税额=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x税率(20%)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烟叶税应纳税额)x扣除率(11%)
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

4.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5.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农产品进项税额。

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6.《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的进项税额。

【备注:因为农产品扣除18年有新增内容,老师估计18年考这个古老文件的概率很低,所以该部分内容为选学内容,老师可以讲,但是同学们可以不听】
2012年7月1日起,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

核定扣除方法:投入产出法、成本法、参照法
第一:投入产出法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
a.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不含采购除农产品以外的半成品生产的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
b.平均购买单价是指购买农产品期末平均买价,不包括买价之外单独支付的运费和入库前的整理费用。

期末平均买价=(期初库存农产品数量×期初平均买价+当期购进农产品数量×当期买价)/(期初库存农产品数量+当期购进农产品数量)
c.扣除率: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
第二:成本法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
a.农产品耗用率由试点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定;
b.扣除率: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
第三:参照法
新办的试点纳税人或者试点纳税人新增产品的,试点纳税人可参照所属行业或者生产结构相近的其他试点纳税人确定农产品单耗数量或者农产品耗用率。

次年调整。

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以下方法核定扣除: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销售农产品数量/(1-损耗率)×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11%/(1+11%)
损耗率=损耗数量/购进数量
【例-单选题】(2007年)某卷烟厂2006年6月收购烟叶生产卷烟,收购发票上注明价款50万元,并向烟叶生产者支付了价外补贴。

该卷烟厂6月份收购烟叶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万元。

A.6.5
B.7.15
C.8.58
D.8.86
网校答案:C
网校解析:
可抵扣进项税额=收购价款×(1+10%)×(1+20%)×11%=50×(1+10%)×(1+20%)
×11%=7.26(万元)
【例-计算问答题】甲企业从农户收购了高粱140000千克,单价3元/千克,总价42万元;所收购的高粱当月全部委托乙公司生产白酒35000千克,收到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5万元,税额0.85万元。

当月收回的白酒全部销售,收取了不含税价款100万元。

根据以上资料,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问题(1):列举至少3种核定扣除方法。

网校答案:投入产出法、成本法、参照法。

问题(2):
计算收购高粱可抵扣进项税额(适用投入产出法)。

网校答案:可抵扣进项税额=35 000×(140 000÷35 000)×3×17%÷(1+17%)=61 025.64(元)=6.1(万元)
问题(3):计算甲公司当月应缴增值税。

网校答案:甲公司当月应缴增值税=100×17%-6.1-0.85=10.05(万元)
(五)资产重组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按程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其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结转至新纳税人处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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