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现状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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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外来农民工就业现状的调研报告

——以南京市安德门劳动力就业市场周边调查为例

法学专业学生:王逸萍

导言

农民工是中国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快速发展阶段涌现出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是推动中国经济和社会变革的巨大力量。农民工在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仍面临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农民工的就业问题。就业是民生之本,更是农民工最基本的权利,也是农民工的第一需要。在2009年的经济危机影响下,2010年农民工面临着更加严重的就业问题。在今年3月5日,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了2010年的工作目标之一是“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中央财政拟投入433亿元用于促进就业”。解决外农民工本调查研究的意义在于通过问卷、访谈的形式对南京市安德门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力就业市场及周边进行实地的调查,深入了解来宁的农民工就业现状,分析农民工就业现状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为寻找促进农民工就业的有效实现形式提供参考价值。

一、调研基本情况的说明

(一)调查方法

本次农民工就业现状调查采取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结合的调查方法,调查研究小组于2010年7月初成立,设计完成调查问卷,并于当月进行试点调查。总结试点调查工作之后重新修改调查问卷,并最终确定调查方案。正式调查于7

月中旬开始,2010年7月底结束。

本调查为自填问卷的方法。问卷发放方式以实地面访为主。调查对象为南京市安德门劳动力就业市场周边的外来农民工。调查和访问地点为南京市安德门地带。

此次实地调查共发放问卷100份,回收问卷96份,其中有效问卷90份。访谈当地农民工20人。

(二)调查问卷设计

1.指标体系的构建

本次调查问卷主要针对以下几方面问题:

(1)当前农民工就业的总体状况:

(2)农民工就业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及其原因所在;

(3)促进农民工就业的有效方法的探索;

2.核心指标:当前农民工就业的总体状况

当前农民工就业的总体状况是本次研究的首要问题。农民工就业情况直接表现为:(1)农民工主要从事的工作行业;(2)农民工外出就业的首选地区(3)农民工每周工作的时长;(4)农民工获取就业的主要渠道;(5)农民工对于保障其权益的相关法律的关注程度等相关问题。

3.数据处理说明

本报告对问卷调查的样本结构进行了描述,但在后期分析的同时,又对部分农民工进行了个别访谈,访谈的结果主要作为问卷调查的补充和参考。

二、调查结果

基层民主调查群体的基本情况

在本次调查中,共发放调查问卷100份,其中收回有效问卷90份。其中男性73人,占参与总人次的81%,女性17人,占19% 。90位受调查者的年龄层

次分布如图1所示:

参与调查的南京安德门地区农民工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者53人,高中(含中专、中技、职高)31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者6人。

(二)核心指标调查结果

关于此次调查的核心指标、参考指标和其他相关指标的调查结果,考虑到调查报告的实质意义,综合写入关于此次调查的讨论内容之中,不在此逐一列出。

三、讨论

当前农民工就业的现状及问题所在

1.岗位技术含量低,劳动力强度大

通过调查发现,大对数农民工主要从事于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劳作,主要以其体力为资本进行。南京外来务工人员大多从事制造业、饮食业、服务业、建筑业、加工业等(见下图表),职业性质决定了他们的岗位技术含量低,劳动力强度大。

外出务工人员文化程度较低,大部分无技能特长。根据对于受访者的调查,农民工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59.2%,高中文化程度占34.1%,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6.7%。

3.劳动信息网络不够完善,农民工有序输出程度低

据调查发现,劳动力市场的信息网络不够完善,不能为农民工提供快捷便利、真实可靠地就业劳务信息,农民外出务工存在很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见下图表)。随意性和盲目性使许多农民工一时找不到满意的工作,时间一长,求职心切,导致一些当地黑中介有机可乘,用工单位恶意压低农民工工资和待遇,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根本保证。

4.法律维权意识淡薄,维权机构依旧缺乏

在调查访谈中我们深刻的发现,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淡薄。尽管随着我国法制化的不断发展和宣传,农民工知道和了解一些与其自身权益相关的法律知识。但在实际的操作中,他们很少真正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所受到侵害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当一些农民工试图用法律维权失败后,他们就更少的利用其解决问题。更多的就是自认倒霉,吃哑巴亏。除此以外,在这些农民工中,劳务时没有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人比例相当的高。在遇到问题困难时,缺乏相应的机构为

5.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缺乏

根据访谈调查我们得知,尽管近年来,我国在构建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社会保障与公共服务仍显不足,大多数农民工依然无法享受到基本社会保障。社会保险参保率低。在社会福利及公共服务方面,农民工也没有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待遇。(见下图)

6.自身的就业观念存在误区

在与农民工的访谈交流中,我们感受到部分的就业者存在着自身观念的误区,存在眼高手低的现象。一些农民工对于自身的情况认知不是很清楚,于一些简单的,劳务为主的工作不愿意干,而对于那些具有技术难度的工作又干不了。少数农民工怕苦怕累,在对于就业的态度上不够端正。除此以外,大多数人都缺乏自主创业的意识。

7.劳动力市场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政府对劳动力市场的管制力度不够。出于赢利及机会主义行为动机,在劳资关系中处于主动地位的用工企业恶意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会经常出现,如拖欠和严重压低工资、让农民工超强度劳动、不提

供有效的安全保障、不负担医疗及工伤保障等等。因此政府借助法律和行权威及时有效地制止和制裁侵权行为以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就成为一种必需,但在现实中,打击和制裁侵权行为及对农民工的保护力度不够是极其明显的,多数地区的最低工资规定成为一纸空文,农民工的工资被大量拖欠,农民工的工作安全仍无法得到保证,不少农民工仍在从事超强度的工作等。

四.进一步推动农民工就业,保障农民工就业的建议

1.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

首先,政府加大职业技术教育的投入。根据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需求,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系列培训和引导性培训,提高农民工转移就业能力和外出适应能力。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其次,充分利用地方广播电视、远程教育等现代传媒手段,向农民工传授外出就业基本知识。支持用人单位建立稳定的培训基地,发展订单式培训。多渠道培养农民工就业技能,为农民工就业增强市场竞争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各级政府部门积极地落实。

2.搭建就业信息平台,推动就业信息流通

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平台,搭建城乡联动,省市县乃至全国联网的就业信息平台。加强地方政府与用工企业的联络,举办适宜农民工进城就业的制造业、加工业、采掘业、餐饮服务业相关工种的专题招聘推介会,送岗下乡活动。

3.树立良好的就业观念

从自身主观意识出发,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平等就业观、自主择业观、竞争就业观、多种方式就业观。艰苦朴素,不怕吃苦。合理的看待自身的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工作,量力而行。

4.改善劳动力市场管制

发挥国家政策和强制力的作用,通过宏观调控这只“看得见的手”来规范劳动力市场。规范和整顿劳动力市场中各种中介公司的管理,确保就业信息的真实可靠性,为农民工提供就业信息的良好平台,避免一些中介公司从中损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建立平等的劳资关系。

5.鼓励引导农民工创业。

利用多种形式,为有意创业的农民工提供政策、法律、项目等创业指导服务,减少创业成本,打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开展小额担保贷款业务,解决农民工创业的资金需求。积极为有创业需求和创业能力的农民工提供土地、税收等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农民工利用务工积累的技术和资金,在家乡创业,使农民工就近就业,就地增收,就近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政府加大农民工自主创业的补贴投入。

6.提高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意识与能力

政府要加大对农民工法律意识的培养,灌输必要的法律知识。让他们在认识到法律重要性的同时,要敢于和用于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对我国的法律和司法机关充满信心,崇尚法律至上的原则,寻求有效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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