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警示牌、设备标志牌管理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警示牌、设备标志牌管理规定
(二)配置原则:
1.安全标志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位置,便于进入现场的人员看见,并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
2.安全标志牌应设置在明亮的环境中,设置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
3.当厂区或车间所设安全标志牌其观察距离不能覆盖全厂或整个车间面积时,应多设几个安全标志牌。
4.在生产场所建筑物门口醒目位置,应根据内部设备、介质的安全要求,按配置规范悬挂相应的安全标志牌。
5.在地下设施入口盖板上和灭火器存放处应标注禁止阻塞线。
6.在厂内道路限速区域入口处和弯道、交叉路口处应标注减速提示线。
7.在发电机组周围、落地安装的转动机械周围以及控制台、配电盘前应标注安全警戒线。
8.在楼梯的第一级台阶地面边缘处应标注防止踏空线。
9.在人行通道地面上临时敷设的管线或易造成人身跌绊的其它障碍物上应标注防止绊跤线。
10.厂房、楼梯主要通道门上方或左右侧装设紧急撤离提示标志。
(三)配置地点及具体制作要求:
1.安全标志牌配置地点见《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置标准》(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编),具体制作要求参照《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置标准》(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编)和《安全文化实用手册》(中煤集团大屯公司企业文化部、安全监察部编)。
2.安全色配置地点及具体制作要求见《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置标准》(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编)。
二、设备标志牌
(一)配置原则:
1.设备标志牌由设备编号和设备名称组成。
2.设备标志牌应定义清晰,能够准确反应设备的功能、用途和属性。
3.同一厂内每一个设备标志牌的内容应是唯一的,不能出现两个及以上内容完全相同的设备标志牌。
4.设备本体或设备附近醒目位置应配置设备标志牌。
5.电气、热控盘(柜)本体醒目位置应配置设备标志牌。
6.现场阀门应配置标志牌,标明阀门名称、编号及开启、关闭操作方向。
7.生产场所建筑物(锅炉房、汽机房除外)入口处醒目位置应配置建筑物标志牌。
(二)配置地点及具体制作要求:见《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置标准》(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编)。
三、安全警示牌、设备标志牌管理:
1.各类标志应统一规范、明确易懂,并准确悬挂在明显位置。
2.安监科、电力调度中心、各技术科负责监督检查,督促发电运行分场、热电运行分场、送变电工区及时补充、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