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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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理工大学 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

长春理工大学 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

长春理工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奖励教学工作中取得优良业绩,授课质量高、讲课效果好的一线任课教师,以此鼓励教师积极投身于教学工作,投身于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工作,鼓励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设立长春理工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制定此评选办法。

第二章评选范围及比例第二条凡在我校工作两年(含两年)以上,且每年都承担至少一门本科生基础课(含专业基础课)或至少两门专业课教学任务,评选当年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主要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

第三条评奖的总体比例为专任教师的10%(其中一等奖2%,二等奖3%,三等奖5%)。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四条参加评选教学质量奖的教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二)所承担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等教学资料齐全,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显著,评选当年专家同行评教成绩在“良好”以上(一等奖必须为“优秀”);(三)全面关心学生的成长,成绩突出,受到学生普遍欢迎,评选当年学生评教平均在85分以上,(一等奖必须在90分以上);(四)认真进行教学研究,不断改进教学方法,近两年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一篇以上,或参与编写公开出版教材(或作为第一作者编写校内自编讲义)一部以上;(五)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在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现代化教学建设、指导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等方面,做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各学院(部)成立由五人以上人员组成的“‘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领导小组”和由专家教授组成的“‘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专家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部)组织推荐工作,“专家小组”负责业务考评工作。

第六条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评选办法的制定和教学质量优秀奖的评审工作。

教学奖评选办法

教学奖评选办法

教学奖评选办法为进一步突出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者的质量意识和创新精神,激发全校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优秀榜样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与改进,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评选类型第一条教学奖分为教学优秀奖和教学管理优秀奖,其中教学管理优秀奖分为集体奖和个人奖。

第二条教学奖评选周期为两学年。

每轮评选比例为:教学优秀奖评选比例不超过教师总数的5%;教学管理优秀奖(集体)评选名额为5个,教学管理优秀奖(个人)评选比例不超过教学管理人员总数的5%。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三条教学优秀奖评选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践行核心价值观,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

教育思想观念先进,教学效果公认,教书育人贡献突出。

2、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师教学工作量,无教学事故发生,教学质量考核至少有一次达到优秀等级。

3、积极参加教学改研究与实践,主持一项校级及以上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工程项目,且中期检查(或结题)为良好以上。

4、在三类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研论文一篇及以上;或编写教材(含实验教材)正式出版并担任主编或副主编。

5、所指导学生在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或技能比赛)中获得优秀成绩;或所指导学生学科研究项目(应用研究项目、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被列为校级及以上课题;或所指导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在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及以上;或指导学生申请获批专利1项及以上;或所指导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被评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以上条件中所列业绩成果仅限一个评审周期内,其中1—2条为必要条件,3—5条符合其中之一。

第四条教学管理优秀奖(集体)评选条件1、承担教学工作任务的各教学单位以及承担教学管理保障任务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规程》、《教学管理工作规程》等,积极完成学校下达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各项任务,切实抓好教学基本规范建设与教学过程管理,教学管理质量公认,单位年终考核至少有一次达到优秀等级。

教学质量奖评选方案

教学质量奖评选方案

教学质量奖评选方案教学质量奖评选方案一、背景和意义教学是学校教育工作的核心,也是学校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重要方面。

教师的教学工作水平和成绩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学习效果和素质的提高。

为激励教师积极进取,提高教学质量,特设立教学质量奖。

通过评选出优秀教师和优秀教学团队,激励广大教师按照高标准、严要求进行教学工作,进一步推动学校教育教学的全面发展。

二、评选标准1.教学成果:主要评价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所取得的学业成绩、学科竞赛成绩以及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等方面的成就。

2.教学方法:评价教师在教学设计、教学组织、课堂管理等方面的方法和手段是否合理有效,是否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参与。

3.教学反馈:评价教师对学生学习情况的及时反馈和关注,是否能够针对学生不同的学习情况进行个别指导和辅导。

4.教学环境:评价教师在课堂管理和学校文化建设方面所作出的贡献,是否能够营造积极的教育环境和氛围。

5.专业发展和师德师风:评价教师是否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是否积极参加学科研究和教师培训,是否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

三、评选程序1.征集推荐阶段:学校在每年开始时广泛向全体教师征集推荐优秀教师和教学团队的名额,教师可自荐或推荐他人,学校秘书处负责收集整理相关材料。

2.初评阶段:由教务处在收集的材料基础上,组织评委进行初步评审,评选出初步入围名单,公布在学校校务通知栏上,并给予评审意见反馈。

3.公示阶段:学校将初选入围名单公示一周,接受教师和学生的举报和意见,征求公众的评议意见。

4.复评阶段:评委根据公示阶段收集的举报和意见,再次对入围名单进行复评,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5.表彰授奖阶段:在学校举行隆重的表彰大会,对获奖教师和教学团队进行表彰,并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四、评选组织1.评选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务处、教研室及相关学科教师组成,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和管理。

2.评委:评委是评选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学校请专家、教育界代表、学生代表等具有相关背景和能力的人员组成,确保评选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

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

庐山西海艺术学校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校教〔2011〕3号为深化教学改革,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特设置华中科技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并制订《华中科技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

一、奖项及评选范围1.教学质量优秀奖每学年评选一次,奖项为一等奖、二等奖两个等级。

设立"教学杰出教师"称号,不定期评选。

⒉凡全年工作量饱满,其中本学年度承担学校教学工作量不低于200学时的教师均可参加评选。

二、申报与评选条件凡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参加教学改革,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教学质量优秀奖:1.积极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成效显著,课堂教学效果好,学生对其教学质量评估反映普遍较好(课堂测评本学年度平均在75分及以上)。

2.承担实验课教学,在更新实验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改善实验条件、切实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与实验研究能力方面作出显著成绩。

3.本学年内在组织集体校外写生教学活动模式、内容和方法上有改革创新并有较大突破,所带班级写生活动期间整体组织好,表现好,无安全事故,教学成果显著。

4.本学年内认真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等,努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所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或科研论文获得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5.本学内在开展第二课堂教学活动、培养学习特优生的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所指导的学生获校级科技竞赛活动一等奖、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6.在学习指导工作中,善于发现人才,独具匠心,因材施教,根据学生特点进行指导,并取得突出成绩。

其中一等奖申报者必须在本学年度至少承担一门不少于24学时的专业课程教学,教务处确认其教学效果突出,教学改革和教书育人成效显著、近两年年内参加的教学改革项目验收或获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且排名为前三名的教师。

申报"教学杰出教师"称号的教师,必须是长期从事专业课教学工作,在教学改革与建设中作出重要贡献,教书育人事迹突出,其教学水平和质量为全校所公认,并能作为学校教学工作表率的教师。

高中学校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高中学校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高中学校教学质量奖励方案为激励教师教学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引领教师全身心投入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鼓励教师团结协力,抓好中差生的转化和尖子学生的提高,创优质成绩,特制订本方案。

本方案制定本着达标有奖、突出重奖、鼓励拔尖、个人(单科成绩)、集体(班级成绩)、管理、毕业班、非毕业班兼顾的原则制定。

一、评选范围全校所有任课教师二、评选名额每学期评选一次,名额不限三、评选条件(一)高三年级1、本科达标奖高考达到学校制定的本科升学目标给予年级任课教师及蹲班行政人员基数奖。

2、合作效益奖高三按班每上线一名本科予以上线人头奖。

3、管理效益奖高考达标奖班主任,每超过一人按人头奖的3倍记发奖金4、学科成绩奖(1)高考单科有效分人头奖(分单上和双上记发)。

(2)理科综合按三科记(物理、化学、生物比例均为1)文科综合按三科记(政治、历史、地理比例均为1)。

5、突出贡献奖重点本科每上线一人按三本的1.2倍记发,高考学生总分位居都江堰市前十名(分文理科)或考入全国前十所名校,给任课教师和班主任颁发突出贡献奖。

6、阶段发展奖以XX市“一摸三诊”成绩和年级、班级、学科、班级管理对比目标,学校予以阶段性奖励。

具体分配细则由年级分校另定,并报学校审核后予以发放。

(二)非毕业年级1、质量达标奖以成绩达到学校制定的目标及市教育局下达目标计奖,学校目标制定依据本校新生中考入口成绩核定,参照各学期末成绩确定不同班级、学科教学质量目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

(1)基数奖:凡期末成绩达到学校制定的目标给予基数奖。

(2)达标奖:基数奖+超标奖。

(3)超标奖:凡期末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超过市均,每个百分点分别奖励30、30、50元。

2、突出成绩奖期末单科成绩三项指标达全市第一名各奖500元。

3、管理效益奖班级教学质量达标奖班主任200元,每超1%奖20元。

四、评选方法每学期末教务处按统考成绩和目标对照予以考核并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发放。

大学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

大学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

大学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努力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每年评选一次“XXXX大学教学优秀奖”。

具体办法规定如下:一、申报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教学中严格要求学生,符合下列条件第1条、第 2 条和第3 至第10 条之一者,均可申报教学优秀奖。

1.教师聘期考核良好以上,参评年度至少承担一门本科生课程(含承担实践教学任务的人员,下同)的主讲任务,学时数不少于 32(以培养计划规定的学时数为依据);2.教学效果好,参评年度内以学生评教为主要内容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为学院(部)前 10%以内;3.参评年度内教学督导成绩优秀;4.参评年度内精心指导,严格要求,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工程实践能力方面成绩显著,本人担任第—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中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或在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中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或在大学生“挑战杯”科技竞赛中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5.积极参与教材的编写工作,近三年正式出版教材,在学校教材建设规划中担任主编;或在全国行业性协会组建的教学指导委员会教材建设规划中担任主编、副主编;或在教育部(含委托其他部委)组建的教学指导委员会教材建设规划中担任主编、副主编以及参编 5万字以上;6.积极参加学校的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在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方面的改革有一定成效,近四年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二等奖(同一项成果已获得省教育厅级以上奖者不能重复使用);7.积极钻研教学业务,提高教学水平,在近两年的中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中获得一、二等奖;8.在学校重点建设课程的实施过程中,本人担任课程建设负责人,课程建设有成效,在参评年度内验收结果在良好(含良好)以上;9.在大学英语教学过程中,近二年内,授课班级四级英语一次通过率位于全校前五名;10.参与全国高等学校大学生计算机联合考试等全省或全校统考的重要基础课的教学效果好,课程班级平均成绩在参评年度内名列前15%以内。

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

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

庐山西海艺术学校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校教〔2011〕3号为深化教学改革,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特设置华中科技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并制订《华中科技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一、奖项及评选范围1。

教学质量优秀奖每学年评选一次,奖项为一等奖、二等奖两个等级.设立”教学杰出教师”称号,不定期评选。

⒉凡全年工作量饱满,其中本学年度承担学校教学工作量不低于200学时的教师均可参加评选。

二、申报与评选条件凡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参加教学改革,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教学质量优秀奖:1.积极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成效显著,课堂教学效果好,学生对其教学质量评估反映普遍较好(课堂测评本学年度平均在75分及以上)。

2.承担实验课教学,在更新实验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改善实验条件、切实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与实验研究能力方面作出显著成绩。

3.本学年内在组织集体校外写生教学活动模式、内容和方法上有改革创新并有较大突破,所带班级写生活动期间整体组织好,表现好,无安全事故,教学成果显著。

4.本学年内认真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等,努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所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或科研论文获得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5.本学内在开展第二课堂教学活动、培养学习特优生的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所指导的学生获校级科技竞赛活动一等奖、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6.在学习指导工作中,善于发现人才,独具匠心,因材施教,根据学生特点进行指导,并取得突出成绩。

其中一等奖申报者必须在本学年度至少承担一门不少于24学时的专业课程教学,教务处确认其教学效果突出,教学改革和教书育人成效显著、近两年年内参加的教学改革项目验收或获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且排名为前三名的教师。

申报”教学杰出教师”称号的教师,必须是长期从事专业课教学工作,在教学改革与建设中作出重要贡献,教书育人事迹突出,其教学水平和质量为全校所公认,并能作为学校教学工作表率的教师。

高校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及实施细则

高校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及实施细则

高校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及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落实“以本为本”,深化教学管理改革,建立健全教学质量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和发挥全校教师从事本科教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强化教师教学工作职责,鼓励教师增加教学精力投入、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一)师德为先原则。

参评教师应坚持立德树人,政治导向正确,具有良好的师德,具备高度的事业心与教书育人责任感。

传承我校明体达用精神,传播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注重实绩原则。

评奖面向本科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投入度高、教学效果好的一线教师。

坚持评奖标准,不搞轮流坐庄,可以连评连得。

(三)推动改革原则。

通过教学奖励,应有利于增强学院及教师教学改革动力,推动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本科教学建设、研究与改革创新,提高教学创新能力。

(四)典型示范原则。

奖励应能产生广泛的正面影响,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

获奖者能够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影响和带动其他教师,共同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评奖对象当年承担全日制本科教学计划内课程的教师,职称年龄不限,均纳入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范围。

三、评奖周期和名额每年评选一次,每次校级获奖者占全校当年本科教学任课教师总数的5%左右。

四、奖项和奖级设定教学质量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类,名额比例为2:3:5。

五、评奖条件(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恪尽职守,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教学理念先进,贯彻以生为本,坚持学生中心,形成合理的教学方法体系,能将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有机融合。

(三)教学工作规范,按教学大纲授课,授课计划、教案讲稿、教学课件、学生作业等教学文档齐全规范。

(四)教学工作量饱满,积极承担学院交给的其他本科教学任务,近三年无教学事故。

六、评奖程序(一)方案发布每年春季学期初,学校发布“课堂教学质量奖”实施方案,公布各学院推荐参评人数。

教学质量优秀奖及教学管理单项奖推荐办法

教学质量优秀奖及教学管理单项奖推荐办法

教学质量优秀奖及教学管理单项奖办法
一、严格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14年教学质量优秀奖及教学工作单项奖评定的通知》要求进行评奖。

二、单项奖办法
教书育人奖、教学管理奖、实践教学与管理先进工作者、优秀教研室,当年在岗教师可根据评奖条件自荐,名额各1名,教书育人奖到研究生办报名;实践教学与管理先进工作者、教学管理奖和优秀教研室到本科教务办报名;学院根据自荐情况、工作业绩、系里意见等因素,综合考量后向学校。

三、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
1、申报教学质量优秀二等奖及以上的教师需在全院教工大会或专门的评审会上交流汇报教学工作。

2、一等奖、二等奖指标不分配到系;三等奖指标分配到系,根据承担教学工作的在岗教师进行分配。

3、一二等奖候选人的评选:
(1)各个系一名教师作为二等奖及以上候选人,在全院教工大会上交流汇报,时间为8分钟,院教学办组织相关领导及各系系主任和教师代表组成评分小组,对参评人员实行实名打分和排序,教学办负责汇总,形成述职评分。

(2),对参评教师按质与量评定总分依次排序,评分标准:量(工作量)占10%,质占90%(包括:学生评分30%、述职评分60%)。

其中第1名申报学校教学质量优秀一等奖,第2-4名为二等奖申报者,第5名为三等奖申报者(此名额占三等奖分配指标)。

(2)如果申报一等奖未成功,该申报者当年不再参加二、三等奖评选。

优秀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

优秀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

优秀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为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通过优秀教学质量奖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促进我院师资队伍教学水平的稳步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优秀教学质量奖的申报第一条优秀教学质量奖的参评对象学院任教的全体教师,包括专职教师、聘用教师和外聘教师。

第二条申报优秀教学质量奖的教师,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在我院完整、系统地讲授过一门课程。

(三)上一年度业绩考核合格,未出现教学事故。

(四)教学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

第三条申报优秀教学质量奖的课程,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课程内容健康,符合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符合高职教育教学规律。

(二)课程设置在一年以上,且课堂教学效果优良,能体现高职课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

(三)选用教材符合高职教育特点,各类教学辅助材料齐全,使用教学手段合理。

第二章优秀教学质量奖的标准第四条课程要求(一)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积极开展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

课程内容设计应具有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符合高职培养目标的实际需要。

(二)实践教学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出发点,重视实验、实训和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做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机结合。

鼓励学生参与实践活动,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自觉性和积极性,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教学大纲教学大纲要充分体现教学思想的先进性和教学内容的科学性,注重实践性和创新性,充分培养学生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教学进度表课程具有完整的、体现教学内容和进程的教学进度表。

(五)教案(含电子教案)教案规范、新颖,内容符合高职教育的特点。

(六)教学参考资料。

教学参考资料齐全,内容先进,满足教学需要。

第五条教学方法(一)教学方法具有多样性、灵活性,因材施教。

(二)充分利用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实践能力的教学模式开展教学。

第六条教学环节(一)教学准备充分,过程组织严谨,无教学事故和差错发生。

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

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

番职院教督〔2012〕7号关于印发《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的通知学校各单位:《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业经学校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十月八日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为更好地适应学校高职教育发展和教学改革的实际要求,进一步促进教师在教学改革和教书育人方面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现对《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修订)》(番职院教督〔2009〕1号)进行修订、补充,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奖项设置与评选原则奖项设置:“教学质量优秀奖”设一、二等奖两个奖项,每学年度评选1次。

评选工作由系(院、部)评选和学校评选两部分组成。

系(院、部)评选负责确定参评教师名单,评定二等奖及推荐一等奖参评人员;学校评选负责评定一等奖。

评选的基本原则:1.坚持全员参与的原则。

树立全员重视教学的理念,教学质量奖的评选要宣传到每位教师,使每位专任教师都参与进来。

2.坚持过程性原则。

教学质量奖的评选是日常教学工作的自然总结,自然延伸,评选工作要常规化、日常化,贯穿于整个教学工作全过程,和日常教学工作融为一体。

3.坚持整体性原则。

教学质量奖要表彰在教学和教学改革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教学质量奖的获得者应在各项与教学有关的活动中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

4.坚持持续改进原则。

每学年的教学质量奖评选可在本评选办法的框架下,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细则,调整和修订各评选项目内容及具体评选标准。

5.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做到评选条件公开、评选程序公开和评选结果公开。

二、评选对象与条件除任期内的校级教学名师及校级以上“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不参评外,凡在我院连续从事教学工作满2学年(含参评当学年)以上,且每个学期均能够承担规定教学任务量的专任教师,由本人结合自己所承担的主要课程教学情况提出申请,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参评:(一)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乐于奉献,勇于开拓;热爱教学工作,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

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

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一、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上教学第一线,教书育人,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探索教育规律,努力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特设立鄂州大学教学优秀奖。

二、教学优秀奖,主要奖励当年在教学第一线努力工作,勇挑重担,教学成绩优异的教师(含主讲及辅导教师、教学实习/生产实习和毕业设计等环节的指导教师)。

奖励分为一、二、三等,获奖者将在全校公布并发给荣誉证书和一定奖金,事迹材料归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晋升职称的依据之一。

三、评奖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开展教育研究,努力探索教学规律。

2.服从教学需要,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年教学工作量超过自已应完成的标准学时。

3.认真备课,教学内容符合大纲要求,能反映专业当代先进水平。

课堂讲授概念准确,论证严谨,有吸引力,同行评分在85分以上。

4.注意学生能力培养,善于运用启发式教学,突出重点、难点,引导学生自学和阅读参考书,重视实践教学和技能训练,并能运用各种形象化教学手段,如自制教具,开展电化教学等,教学效果显著。

5.积极开展教学内容及方式、方法的改革,有一定成效。

6.教学态度认真,治学严谨对学生既耐心、热情,在各个教学环节又严格要求,获得同行和广大学生的好评。

7.遵守校规,无教学事故。

四、评奖名额全校获奖人数不超过当年任课教师数的5%。

按2:3:5的比例分配一、二、三等奖。

五、评奖程序、方法和时间评奖工作在年度教学工作总结的基础上进行,每年一次,于10月初开始评选,12月底公布名单,若无异议,于次年召开交流和表彰会。

具体作法如下:1.以教研室为单位进行学年度教学工作总结,每个教师在教研室会议上汇报年度教学工作,并开展民主评议。

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平时听课了解的情况,进行无记名同行评分。

教研室的评议、总结工作在11月初完成(第一手材料要保存)。

2.教研室领导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同行授课系和学生的评议结果,对照评优标准,提出教学优秀教师推荐名单,于11月底报系。

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

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

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
(2005年制定,2010年修订)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本科教学的积极性,构建激励机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1.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师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服从教学需要,积极承担并高质量地完成各类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
3.教学改革成效显著,教学质量高,深受学生喜爱;
4.主讲课程中至少一门被认定为课堂教学质量优秀。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服务期不满一年;
2.近一年内被认定有教学事故发生;
3.近一年内不在岗一个学期以上。

二、评选程序
教学质量优秀奖按学年评选。

奖励名额每年10—15人,学校依据各教学单位教师数及教学工作情况分配推荐名额。

1.申报教学质量优秀奖的任课教师于每年秋季学期第一周向所在教学单位
提出申请,教学单位组织评选后,于第三周向学校推荐。

2.学校组织专家于第五周开始跟踪检查申请人一年内的各类教学工作情况,包括听课、试卷检查、毕业论文(设计)检查、学生评教及其他教学工作检查,最终形成专家组书面意见。

3.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专家组书面意见,确定教学质量优秀奖获奖人选,经公示后无异议由学校印发文件公布结果。

三、相关政策
获奖教师由学校颁发证书及奖金。

教学质量优秀奖可作为教师职称评聘、参评其他各级各类奖励、择优推荐培养培训及教学工作量津贴二次分配的依据。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上海理工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

上海理工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

上海理工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上理工教上理工教[[20092009]]27号为全面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切实把提高教学质量工作落到实处,增强全校教师的质量意识,认真做好教书育人工作,特设置上海理工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调整和修订《上海理工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上海理工教 [1998]07号)并重新颁布。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评选范围和条件1.凡承担我校本科教学任务,完成规定时间所要求的教学工作量,且无教学事故的专任老师均可参加评奖。

2.参加评奖的教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学校的教学工作规范,为人师表,治学严谨;(2)独立开设2门以上课程并在校“课程中心”建有相应的内容丰富的网站;(3)课堂教学有特色、教学效果较佳,得到督导、学生和同行的好评;(4)重视教学的理论和实践研究,能以新的教学理念为指导,不断总结教学经验、改革和创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并取得较显著的成绩;(5)注重教学团队的合作、课程建设目标明确。

二、申报和评选办法申报和评选办法1.采取个人申报和本科教学督导团推荐申报相结合的办法,且督导团推荐名额不占学院(部)申报名额;2.各学院(部)根据本部门申报情况,按照评选条件组织初评,并签署评审意见;3.学校将结合学院(部)初评和督导团推荐,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集中评审,并报校长办公会议确定最终评选结果;4.评审期间,若发现有教学事故或材料弄虚作假者,将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奖励办法奖励办法教学质量优秀奖设一、二、三等奖三个等级,每次奖励总名额和各等级名额根据申报和评审情况确定。

为鼓励和促进青年教师教学质量和业务水平的提高,35周岁(含)以下的青年教师的获奖比例一般不低于40%。

评选时间四、评选时间每学年评选一次,具体安排由学校根据本办法另行通知。

奖励办法五、奖励办法1.获奖教师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2.获奖教师在年度考核、职称晋升、校级以上各类教学评奖等活动中优先考虑。

教学质量奖评定办法

教学质量奖评定办法

教学质量奖评定办法
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

没有良好的质量,就没有存在,更谈不上发展和壮大。

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努力提高教学水平,追求一流的教学成绩,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特设此奖项。

一、评选条件
1、师德高尚,热爱学生,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2、遵守学校对教学常规的各项要求,按教育规律办事,不抢占时间,符合学校作业布置的规定。

3、自身素质好,课堂教学水平高,得到师生公认。

4、所在备课组成绩领先于对比学校。

5、有协作意识,乐于助人,得到组内教师公认。

6、教学成绩突出,在备课组中成绩名列前茅;或接手差班使班级成绩进步很大;或担任学科竞赛的辅导工作,竞赛成绩位居全市第一的。

二、评选办法
1、该项评定每学年组织一次,采取级部、教研组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2、教导处成立评审组,进行初评。

小组成员由级部主任、挂科干部组成,教导主任任组长。

3、初评名单报学校办公会审议。

三、表彰奖励
对获得“教学质量奖”称号的,颁发荣誉证书,并在期末考核中加量化成绩20分,同时在教师节期间予以表彰和奖励。

小学教学质量奖惩方案(3篇)

小学教学质量奖惩方案(3篇)

小学教学质量奖惩方案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是提升学校办学水平的关键,也是促进学生可持续发展的根本。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强化竞争激励机制,奖优罚劣,切实调动各校尤其是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经过中心小学研究通过,特制定该奖惩办法一、参评年级:各小学所有年级。

考评科目:一、二年级考评语文、数学两科;三、四、五、六年级考评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四科。

二、奖惩办法:在镇___的教学质量检测中,按同年级同学科班数的7:2设奖。

(一)教师奖惩:一至五年级、六年级科学第一名___元,第二名___元,第三名及以下___元。

六年级语数英三科第一名___元,第二名___元,第三名___元。

班级平均分不及格的,全镇通报批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不得评为各类先进个人。

单科教学成绩:低于镇平均分___分以内,中心校在全镇通报批评;低于镇平均分___分以上,每低一分扣绩效工资___元,任课教师年终考评不得评为优秀,不得评为各类先进个人。

(平均分超过___分,不予处罚;二、三年级进步五名,四、五、六年级进步三名不予处罚。

)。

教干质量检测成绩位于全镇后三名的,免去其所任职务。

(二)学校奖惩。

1、学校成绩与学校领导的职务任免、奖惩相挂钩。

(1)教学质量检测倒数第一的学校,中心小学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四次(两学年)教学质量检测倒数第一的学校,免去学校校长职务。

(按学校平均分排名,定点校和教学点分别考核,从___——___学年度第一学期算起)(2)定点校教学质量检测第一名奖校长___元,第二名奖校长___元,第三名奖校长___元。

教学点教学质量检测第一名奖校长___元,第二名奖校长___元,第三、四名奖校长___元。

(3)班级平均分低于镇平均分___分以上的学科超过三分之一罚校长___元,超过二分之一罚校长___元。

2、学校不得隐瞒学生人数,隐瞒一名学生罚学校___元,全校隐瞒学生超过___人,除经济处罚外,对校长通报批评,取消学校考试成绩。

2024小学教学质量奖惩方案

2024小学教学质量奖惩方案

2024小学教学质量奖惩方案1. 奖励方案1.1 学生奖励为激励学生在学习中取得更好的成绩,我们制定了以下奖励方案:1.1.1 学习进步奖针对每学期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的学生,我们将颁发学习进步奖,奖励他们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

1.1.2 优秀学生奖每学期评选出年级中的优秀学生,奖励他们在学习和品德方面的优秀表现。

1.1.3 课堂表现奖每个班级每学期评选出表现优秀的学生,奖励他们在课堂上的积极参与、提问和回答问题的表现。

1.1.4 课外活动奖为鼓励学生参与课外活动,我们将评选出在社团、俱乐部等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并给予奖励。

1.1.5 比赛成绩奖对于在学科竞赛、体育比赛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我们将给予成绩奖励,鼓励他们持续努力。

1.2 教师奖励为激励教师们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我们制定了以下教师奖励方案:1.2.1 优秀教师奖每学期评选出年级中的优秀教师,奖励他们在教学中的卓越表现和对学生的关心与引导。

1.2.2 教学创新奖对于在教学方法、教材选择、课堂互动等方面有创新和突破的教师,我们将给予教学创新奖,鼓励他们在教学中不断尝试和改进。

1.2.3 学科竞赛辅导奖对于参与学科竞赛辅导工作并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我们将给予辅导奖励,肯定他们对学生的辅导和指导。

1.2.4 教育研究奖对于在教育研究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教师,我们将给予教育研究奖励,鼓励他们在教育领域不断深入研究和探索。

2. 惩罚方案2.1 学生惩罚为维护课堂秩序和学生纪律,我们制定了以下惩罚方案:2.1.1 警告对于违反纪律、课堂不守秩序的学生,我们将给予口头警告,并记录在学生档案中,以警示学生和家长。

2.1.2 留校察看对于严重违反纪律的学生,我们将给予留校察看的处分,由班主任和家长共同监管,直到学生在家长和学校的共同努力下改正错误。

2.1.3 暂时离校对于严重违反纪律或对他人造成伤害的学生,我们将暂时禁止他们进入校园,由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教育和辅导,直到学生改正错误。

小学教学质量奖评选方案

小学教学质量奖评选方案

小学教学质量奖评选方案小学教学质量奖评选方案(通用12篇)小学教学质量奖评选方案(通用12篇)1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质量立校为宗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从学校的实际出发,以教学改革为核心,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走出“功利主义,形式主义”的误区;摆脱“学生苦、教师累、效率低”的现状;实现“教师提能、课堂提效、质量提升、学生减负”的目标。

二、工作思路围绕一个中心: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

落实两个重点:一是学生良好学习习惯的培养;二是教师教学能力的提高。

加强三项研究:一是加强先进教育理念的研究;二是加强校本课程的研究;三是加强教学常规管理的研究。

实现四个提高:即教师教研水平明显提高;学生书写质量明显提高;课堂实效价值明显提高;整体教学质量明显提高。

三、具体措施1、切实加强课程管理。

要严格执行规定的课程、课时计划,决不随意增减课时。

学校对每天的教学活动实行全天候管理,正副校长、教育主任、值周教师每天进行巡视检查,如发现私自调课、不按教学常规上课,课堂环节脱节、不完整,随意上自习课等现象,都作为教学事故记录在案,并根据学校奖惩条例进行处理。

2.切实加强课堂教学管理。

教学质量的提高,关键是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

教师要根据各年级、各学科学生的基础和不同特点,制定教学目标,使“向40分钟要质量”的口号真正落实到每一堂课,充分发挥课堂的主渠道作用。

第一,把功夫下在课前。

教师上一堂课并不难,上一堂有质量的课就不容易,经常上高质量的课就更不易,其功夫应该下在课前。

教师要认真钻研教材,仔细备课。

必要时采取集体讨论的方式备课。

备详细教案、备教学目标、备教学环节、备可能出现的教学中的意外情况、备教法和学法、备板书设计。

第二,把力量放在课内。

教师每堂课尽可能做到优质高效,必须遵守几点原则:(1)必须明确本堂课教学目标;(2)必须让学生积极参与教学活动;(3)必须当堂检查、反馈和巩固。

学校对课堂教学质量的管理办法是:(1)随堂听课,不打招呼,听后个别交换意见,提出要求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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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西海艺术学校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
校教〔2011〕3号
为深化教学改革,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特设置华中科技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并制订《华中科技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

一、奖项及评选范围
1.教学质量优秀奖每学年评选一次,奖项为一等奖、二等奖两个等级。

设立"教学杰出教师"称号,不定期评选。

⒉凡全年工作量饱满,其中本学年度承担学校教学工作量不低于200学时的教师均可参加评选。

二、申报与评选条件
凡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参加教学改革,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教学质量优秀奖:
1.积极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成效显著,课堂教学效果好,学生对其教学质量评估反映普遍较好(课堂测评本学年度平均在75分及以上)。

2.承担实验课教学,在更新实验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改善实验条件、切实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与实验研究能力方面作出显著成绩。

3.本学年内在组织集体校外写生教学活动模式、内容和方法上有改革创新并有较大突破,所带班级写生活动期间整体组织好,表现好,无安全事故,教学成果显著。

4.本学年内认真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等,努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所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或科研论文获得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
5.本学内在开展第二课堂教学活动、培养学习特优生的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所指导的学生获校级科技竞赛活动一等奖、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6.在学习指导工作中,善于发现人才,独具匠心,因材施教,根据学生特点进行指导,并取得突出成绩。

其中一等奖申报者必须在本学年度至少承担一门不少于24学时的专业课程教学,教务处确认其教学效果突出,教学改革和教书育人成效显著、近两年年内参加的教学改革项目验收或获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且排名为前三名的教师。

申报"教学杰出教师"称号的教师,必须是长期从事专业课教学工作,在教学改革与建设中作出重要贡献,教书育人事迹突出,其教学水平和质量为全校所公认,并能作为学校教学工作表率的教师。

三、申报与评选办法
1.凡自愿申报教学质量优秀奖的教师必须于每年3月(即当学年初)提出申请。

申请教师应根据本人本学年承担的主要教学任务报名。

申请人填写"庐山西海艺术学校教学质量优秀奖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经院(校)主管教学负责人签署意见、盖章,分类汇总后报送教务处备案。

⒉教师所在院(校、部)必须有组织、有计划地对申请者的课堂进行为期一学年的跟踪听课,并作记载;对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专业实习(校外写生活动)、毕业实习和第二课堂活动的申请人业绩,以已获奖项或工作评价为准。

⒊每学年第一学期末教务处组织各专业组组长和学生代表对一等奖申请者进行初评。

申请人应向院(系、部)报告申请条件和教学业绩及成效,展示有关教学成果材料,经院(系、部)教学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评议后提出一等奖候选人名单,并在校内内公布一周,广泛征求意见,必要时进行复议,而后确定一等奖初评入选名单,同时组织入选者填写"庐山西海艺术学校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2),并由教学工作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

⒋教务处向学校推荐一等奖入选名额为本学年度任课教师人数的2%(按2%比例不满一个名额的可酌情推荐1人)。

5.各教学组组应将所呈报的一等奖初评入选名单连同每人的"申报表"以及能真实反映教学效果的各类材料(含跟踪听课材料)于每年3月15日以前报送归口部门。

凡过时不送者,作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处理。

6.对于二等奖申请者,所在教学组按照与本《评选办法》第三条之3款相同的程序进行初评,并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前向学校推荐初评入选名单,限额为本学年度任课教师人数的8%。

各院(系)应将初评入选名单连同每人的"申报表"及教学效果材料(含跟踪听课材料)于三月十五日前报送归口部门,各归口部门进行形式审查、汇总后于四月一日前送教务处。

7.教务处统一整理各教学组提交的材料,将通过形式审查的一等奖候选人及其相关材料提交校教学质量优秀奖评审委员会评定。

一等奖未评上者将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由评审委员会确定其获奖等级。

二等奖一般根据各教学组在学校下达的评奖限额内的初评结果,经教务处形式审查合格后报校评审委员会审定。

8."教学杰出教师"称号评定根据具体申报情况进行。

四、奖励
学校发文对获得校教学质量优秀奖和"教学杰出教师"称号的教师进行表彰,并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五、附则
凡在本学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该学年度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资格:
⒈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统筹安排;
⒉发生过教学事故(详见《庐山西海艺术学校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或受过其它行政处分;
⒊在任课期间请假三次以上(含三次)或请假总天数在14天以上;
⒋教学纪律松弛,不认真编写、不按时上报教学大纲、教学日历等教学文件。

六、本《评选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庐山西海艺术学校教学质量优秀奖申请表
2.庐山西海艺术学校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
附件一:
庐山西海艺术学校教学质量优秀奖申请表
注 1:教学类型指中专教学、大专教学。

2:每位申请教师须将所承担的所有教学类型的教学任务填写清楚。

审核人:(院校盖章)
附件二:
庐山西海艺术学校教师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
备注:请在申报归口栏目中填写“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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