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课-法理学-9-1
综合课-法理学绪论、法的本质与特征、法的起源与演进、法的作用与法的价值(二)
综合课-法理学绪论、法的本质与特征、法的起源与演进、法的作用与法的价值(二)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2,分数:22.00)1.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______A.法在本质上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B.法既执行政治职能,也执行社会公共职能√C.法最终决定于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国家结构、国际环境等条件D.法不受客观规律的影响准确理解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必须紧抓统治阶级意志性、物质制约性两方面。
A项不符合法的统治阶级意志性。
C、D两项不符合法的物质制约性。
法既执行政治职能即阶级统治的职能,也执行社会公共职能即社会公务职能。
2.对法律所体现的国家意志起最终决定作用的因素是______。
A.国家的历史传统B.国家的阶级结构C.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D.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本题考查法的两个本质之间的关系,法的第二层次的本质(物质制约性)是法的第一层次本质(阶级意志性)的决定因素。
这里要特别注意法的两层次本质之间的内在统一性是同一对矛盾的两个方面,但并非是并列的,存在反映与被反映、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
3.下列关于法的第一层次本质——国家意志的体现,理解不正确的是______。
A.法律是取得胜利并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
这说明法不可能是全民意志的体现,一定具有阶级性B.统治阶级的意志必须要变成国家意志,才能被视为法律C.表现为法律的统治阶级意志都是和其根本经济利益相关的意志√D.虽然法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但法的内容也反映被统治阶级以及统治阶级的同盟阶级的某些要求和愿望法律是取得胜利并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
这说明法不可能是全民意志的体现,一定具有阶级性,反映的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具有偏向性、倾向性。
因此,A项说法正确。
统治阶级的意志并不直接等同于法律,统治阶级的意志必须要变成国家意志,才能借助国家机器来保证法律的施行。
因此,B项说法正确。
表现为法律的统治阶级意志具有下列特征:(1)整体性、统一性,即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不是统治阶级内部各党派、集团及个人的意志,而是经过一定斗争形成的一个整体,具有统一性;(2)相关性,即体现为法律的统治阶级意志是与统治阶级的政治统治和根本经济利益相关的意志;(3)非单一性,即法体现统治阶级意志,要经过一个复杂的过程,它取决于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的阶级斗争状况,故在一定情况下,法的内容不仅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也反映被统治阶级以及统治阶级的同盟阶级的某些要求和愿望。
综合课-法理学-9-2
综合课-法理学-9-2(总分:108.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4,分数:28.00)1.根据法的渊源的载体形式不同,可将法的渊源分为( )。
A.主要渊源与次要渊源B.直接渊源与间接渊源C.制定法渊源与非制定法渊源D.成文法渊源与不成文法渊源A.B.C.D. √根据载体形式的不同,可将法的渊源分为成文法渊源和不成文法渊源。
前者是指表现为文字形式的制定法等,后者是指不表现为文字形式的习惯法等。
故选D项。
2.关于法起源的原因,不正确的说法有( )。
A.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律是以社会为基础的,法的产生和发展是多种社会因素相互作用的产物,这些因素都对法的产生最终起决定作用B.在原始社会后期,出现了金属工具,劳动生产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出现了剩余产品,产生了私有财产,后来社会分工的发展使经常性的交换成为必要和可能。
因此法是商品生产和交换的产物C.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分工及生产与交换发展的同时,社会也出现了私有制和阶级分化,形成了两个对抗性的社会利益集团——奴隶主阶级和奴隶阶级。
作为统治阶级的奴隶主,开始利用国家和法律来维护自己的统治,这是法律产生的政治根源D.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公共事务也比以往原始社会更加复杂和增多。
为了处理这些事务,原始社会中的极为简单的习惯已不再适应,因而就需要一种新的行为规则,即法律A. √B.C.D.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律是以社会为基础的,法的产生和发展是多种社会因素相互作用的产物,但这些因素又是在经济因素最终起决定作用的条件下相互作用而产生的。
因此,既要认识到法是在经济因素最终起决定作用的条件下产生的,又要认识到经济因素以外的因素在法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中的影响。
A项表述错误。
3.对法律概念、法律原则、法律规则的理解和表述,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 )A.法律规则并不都由法律条文来表述,并非所有的法律条文都规定法律规则B.法律原则最大程度地实现法律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C.法律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的重要工具,但是法律概念不能单独适用D.法律原则可以克服法律规则的僵硬性缺陷,弥补法律漏洞A.B. √C.D.一般来说,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并非所有的法律条文都规定法律规则,有的法律条文规定法律技术性规定、法律概念。
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法理学)-试卷9
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法理学)-试卷9(总分:66.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19,分数:38.00)1.一、单项选择题。
下列各题给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法的特征之一: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
这里关于“法的普遍性”的理解,最恰当的一项是( )。
A.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得有超越法律的特权B.法律的内容与人类的普遍要求相一致C.法律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具有普遍效力√D.法律面临着全球化、一体化的趋势,我国的法律要与国际接轨对法的普遍性的理解有多种。
在谈到法的普遍性特征时,要注意指的是法在一国权力管辖范围内具有普遍效力。
因此,C选项符合题意。
3.甲的父亲死后,其母乙将其家住宅独自占用。
甲对此深为不满,拒绝向乙提供生活费。
乙将甲告上法庭。
法官审理后判决甲每月向乙提供生活费300元。
对此事件,下列哪一种理解是正确的?( )A.该事件表明,子女对父母只承担法律义务,不享有法律权利B.法官作出判决本身是一个法律事实√C.法官的判决在原、被告之间不形成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关系D.子女赡养父母主要是道德问题,法官的判决缺乏依据本案中法官作出的判决能引起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变更,属于法律事实中的法律行为。
故B项正确。
法官的判决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属于法律事实的一种,它是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之一,可以在原、被告之间形成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关系。
因而C项错误。
从结构上看,权利和义务是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的。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因此,权利和义务都不可能孤立地存在和发展。
甲既负有赡养母亲的义务,也享有在家居住的权利,而并非一味地承担义务,不享有权利。
综合课法理学-1_真题-无答案
综合课法理学-1(总分100,考试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1. 罗马法复新时期出现的以研究和恢复罗马法为核心的法学流派是A. 罗马法学派B. 社会法学派C. 注释法学派D. 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2. 下列关于法学的表述,正确的是A. 人类社会自从有了法或法律现象,就有了研究这一社会现象的法学B. 法学在西方发源于希腊,到古罗马共和国时期已经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C. 我国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出现了法家、儒家等许多专门研究法律问题的法学派别D. 马克思主义法学与以往法学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前者承认法是永恒的和超历史的3. 下列关于法学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A. 法学在我国先秦时期被称为“律学”B. 所有法律现象都在法学研究范围之内C. 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后,法学才成为一门独立学科D. 法学随着法的出现而出现,因此有了法就有了法学4. 发源于德国,强调法律是民族精神、民族特性和民族共同意识体现的法学流派是A. 自然法学派B. 社会法学派C. 历史法学派D. 分析法学派5. 下列关于各主要法学流派基本观点的说法,错误的是A. 自然法学派强调永恒不变自然理性是法的来源,法律应当与之相符B. 注释法学派主张通过对古罗马法的研究、注释和恢复来打造新的适合资本主义发展的法律C. 分析实证法学派强调对现实的法律文本以及法律实践进行实证分析来认识法律D. 社会法学派认为法是社会控制的手段,凡是社会控制的手段都是法的具体表现形式6. 下列关于法学的说法,错误的是A. 法学作为社会科学,是因为它研究法律现象,以及法作为社会制度的内部构成及特征,还研究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联系,区别和相互作用等B. 法学的产生与职业法学者阶层的产生密不可分,有了职业法学者阶层来研究法律现象和法律实践,也就有了法学C. 在近代西方资产阶级法律思想传人以前,我国是没有法律思想的D. 法学体系是法学研究各分支构成的一个有机联系的知识体系,因此是法学发展的较高级形态7. 法学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是在A. 古希腊时期B. 罗马帝国时期C. 罗马共和国时期D. 我国春秋战国时期8. 下列关于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说法,正确的是A. 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和法学归根结底都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决定的。
法理学课程
法理学课程
法理学是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主要研究法律的本质、目的、价值、规范以及法律规则的适用等问题。
法理学课程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法律哲学概论:介绍法律哲学的基本概念、历史演变和主要思潮,探讨法律的本质和价值等问题。
2. 法律逻辑学:介绍法律逻辑学的基本概念和方法,探讨法律规则的适用和解释等问题。
3. 法律伦理学:介绍法律伦理学的基本概念和主要观点,探讨法律规范与道德标准的关系等问题。
4. 法律形式主义与实质主义:介绍法律形式主义和实质主义的基本观点以及它们的优缺点,探讨在具体案例中如何权衡法律形式与实质的关系。
5. 法律解释学:介绍法律解释学的基本概念和主要方法,探讨法律解释的标准和原则等问题。
6. 法律规范的分类和层次:介绍法律规范的种类和层次,探讨不同层次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正确理解和应用它们。
7. 法律教育与法律文化:介绍法律教育的重要性和基本内容,探讨法律文化的特点和作用等问题。
通过学习法理学课程,可以帮助学生深入了解法律的本质、规则的适用和解释等问题,提高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素养水平,为日后的法律实践和研究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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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单选题-试卷1_真题-无答案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单选题)-试卷1(总分50,考试时间90分钟)1. 单选题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 法的特征之一: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
这里关于“法的普遍性”的理解,最恰当的一项是( )。
A.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得有超越法律的特权B. 法律的内容与人类的普遍要求相一致C. 法律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具有普遍效力D. 法律面临着全球化、一体化的趋势,我国的法律要与国际接轨2. 我国《刑法》第1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这一规定表明我国刑法在有无溯及力问题上采用( )。
A. 从旧原则B. 从轻原则C. 从旧兼从轻原则D. 从新兼从轻原则3. 以下关于大陆法系,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大陆法系渊源于古罗马法,最后于19世纪发展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法系B. 大陆法系分为法国法系和德国法系两个支系C. 大陆法系法律基本结构是在公法和私法的分类基础上建立的,传统上公法指宪法、行政法、刑法及诉讼法,私法主要指民法和商法D. 大陆法系法官通常采用归纳法,即将法典中的高度概括的法律原理具体化,然后适用于案件4. 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同,法律可分为( )。
A.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B. 一般法和特别法C. 实体法和程序法D. 国内法和国际法5. 关于法律溯及力,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A. 刑事法律若具有溯及力可能导致国家权力的滥用和扩张,也违反正义的原则B. 法治社会要求法律具有可预测性和确定性,而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符合这一要求C. 在某些现代民事法律中,为了保障公民权利,一定程度上承认法律有溯及力D. 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属于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6. 下列关于法与政治相互作用的关系中,哪一个选项是错误的?( )A. 由于在上层建筑中政治居于主导地位,因此法依附于政治,并完全服务于政治B. 法律离不开政治,政治也离不开法律C. 法可以对政治组织、利益集团等政治角色的行为和活动进行程序性和规范性控制D. 政治运行的规范化、政治发展中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离不开法律的运作7.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94条: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一)及答案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一)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不属于大陆法系别称的是( )(2013年一综一第3题)(A)民法法系(B)日耳曼法系(C)罗马法系(D)盎格鲁法系2.下列法的分类中,专属于英美法系的是( )(2013年一法综一第2题)(A)公法和私法(B)普通法和衡平法(C)联邦法和联邦成员法(D)成文法和不成文法3.从法系角度看,近代以来我国香港地区的法律属于( )(2013年一法综一第6题) (A)普通法法系(B)大陆法系(C)中华法系(D)社会主义法系4.下列关于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区别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2年一综一第6题) (A)大陆法系主要运用归纳型思维,英美法系主要运用演绎型思维(B)大陆法系的诉讼程序采用当事人主义,英美法系采用职权主义(C)大陆法系以普通法与衡平法为基本分类,英美法系则分为公法与私法(D)大陆法系的正式法源主要是制定法,英美法系的正式法源是制定法和判例法5.不同国家或地区具有共同历史传统和相似表现形式的法律制度的总称,称为( )(2012年一法综一第1题)(A)法的历史类型(B)法制系统(C)法律体系(D)法系6.以法律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主体为标准,法律可以分为( )(2012年一综一第11题)(A)一般法与特别法(B)实体法与程序法(C)根本法与普通法(D)成文法与不成文法7.以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为标准,法可以划分为( )(2011年一综一第3题) (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B)根本法和普通法(C)一般法和特别法(D)实体法和程序法8.根据法的适用范围的不同,可以将法划分为( )(2011年一法综一第3题) (A)根本法与普通法(B)国内法与国际法(C)一般法与特别法(D)实体法与程序法9.以法的创制主体和适用范围为标准,可以将法划分为( )(2010年一法综一第1题)(A)国内法和国际法(B)根本法和普通法(C)一般法和特别法(D)实体法和程序法10.下列关于法治思维的理解,正确的是( )(2017年一综一第11题,2017一法综一第5题)(A)法治思维是实体思维而不是程序思维(B)法治思维需以合法性判断作为其核心内容(C)法治思维主要是立法机关采用的思维方式(D)法治思维是一种认识思维而不是实践思维11.下列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解,正确的是( )(2012年一综一第8题) (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身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的制度体系(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说为基础(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价值指引(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之间不存在继承关系1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价值追求是( )(2011年一综一第4题)(A)执政为民(B)公平正义(C)服务大局(D)依法治国13.尽管一些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大体相同,但它们的法律形式却差别很大。
综合课-法理学法律体系
综合课-法理学法律体系(总分:46.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9,分数:9.00)1.法律体系中最大的独立组成部分是( )。
A.具体的法律制度B.法律部门√C.法律规范D.宪法法律体系是指一国各法律部门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整体。
在法律体系中,法律部门是中观要素,法律规范是微观要素。
宪法是政治法中的具体法律。
因此,法律部门是最大的独立组成部分。
2.下列哪一选项是我国法律部门划分的首要标准?( )A.法律调整的方法B.法律调整的范围C.法律调整的对象√D.法律调整的后果对象即该部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
3.构成法律体系的基本单位是( )。
A.法律制度B.法律规范C.法律部门√D.法律术语所谓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的部门法体系,即将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成不同的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门所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因此,法律部门是构成法律体系的基本单位。
4.法学上,一般认为,划分部门法的主要依据是( )。
A.法律调整的效率B.法律调整的对象与方法√C.法律调整的数量D.法律调整的结果划分部门的主要依据是法律调整的对象和方法5.既属于我国法律渊源又属于部门法的是( )。
A.行政法B.宪法√C.法律D.诉讼法行政法是一个法律部门,但由于投有相应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与之对应,故不是我国的法律渊源。
法律和行政法规是法律的渊源,但不是法律部门。
6.一个国家全部法律部门所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是( )。
A.立法体系B.法律体系√C.法学体系D.法系法学体系是指有关法律的学科体系,法系则是具有共同传统的法律家族的总称,立法体系则既可能指已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也可以指立法规划,只有法律体系才是指一个国家全部法律部门所构成的有机整体。
7.选举法属于下列哪一个部门法?( )A.宪法√B.行政法C.劳动法D.民法宪法是我的根本法,是国家活动的总章程,因而是最重要的法律部门。
宪法规定社会主义中国的各项根本制度、原则、政策,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各主要国家机关的地位、职权和职责等。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试卷89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试卷89(总分:66.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16,分数:32.00)1.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关于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说法错误的是( )。
A.司法独立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司法权B.坚持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原则,意味着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可以不受任何监督和约束√C.国家的司法权只能由国家各级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统一行使D.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独立行使自己的职权坚持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原则,并不意味着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可以不受任何监督和约束。
司法权如同其他任何权力一样,都要接受监督和制约。
3.关于司法法治原则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司法法治原则的总体要求是司法活动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B.坚持司法法治原则必须坚持实事求是C.坚持司法法治原则意味着不用坚持党的领导√D.必须践行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法治理念处理好依法办事与坚持党的领导之间的关系,不能将二者对立起来,不能以维护法律为由否定或淡化党的领导,也不能以坚持党的领导为由以政策、领导意志代替法律。
4.下列法律不能够体现司法责任原则的是( )。
A.《国家赔偿法》B.《法官法》C.《检察官法》D.《立法法》√我国已颁布《国家赔偿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等,都确立了司法责任制度。
5.下列不属于深化司法改革的主要任务的是( )。
A.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B.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C.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D.完善监督机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强庭审的功能,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制度。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试卷11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试卷11(总分:62.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20,分数:40.00)1.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分数:2.0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2.划分法律部门首先应该坚持的原则是( )(分数:2.00)A.客观原则B.合目的原则√C.适当平衡原则D.辩证发展原则解析:解析:划分法律部门的目的在于帮助人们了解和掌握本国现行法律,所以合目的性原则是划分法律部门时首先应该坚持的原则。
如果某种划分不利于这一目的,那么其划分就是无意义的。
综上,本题选B。
3.划分法律部门的首要标准和第一位标准是( )(分数:2.00)A.法律的调整对象√B.法律调整的方法C.法律调整的强度D.法律调整的范围解析:解析: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划分法律部门的首要标准和第一位标准。
此外,法律调整的方法是划分法律部门的辅助标准。
而法律调整的强度、范围并不是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
综上,本题选A。
4.高等教育法属于我国法律体系中哪一部门法的范围?( )(分数:2.00)A.宪法及其相关法B.行政法√C.民商法D.社会法解析:解析:行政法是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由调整行政管理活动中国家机关之间、国家机关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发生的行政关系的规范性文件组成的。
主要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有:国家安全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监狱法、土地管理法、高等教育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海关法等。
综上,本题选B。
5.关于法律体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分数:2.00)A.法律体系是一个系统化的整体B.法律体系指的就是立法体系√C.法律体系指一国的部门法体系D.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现行法律规范构成的体系,既不包括具有完整意义的国家法范畴,也不包括已经宣布废止的法律和尚未制定或者虽然制定颁布,但还未生效的法律解析:解析:立法体系不同于法律体系,它是以各个法律规范的制定机关在整个国家法律创制中的地位以及与此相联系的法律规范的效力范围和效力等级为分类组合标准。
考研法学专业课要考哪些科目法学考研需要考哪些科目
考研法学专业课要考哪些科目法学考研需要考哪些科目法学考研科目初试共四门:政治、外语、专业基础课(刑法、民法)、综合课(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其中政治、外语是全国统考,专业基础课和综合课的命题从2004年起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
法律硕士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和考试分析为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
各科的具体分值和考试时间:政治(100分、3小时)全国统考外语(100分、3小时)全国统考综合课(150分、3小时)联考专业基础课(150分、3小时)联考其中综合课为(法理学,宪法学,法制史),专业基础课为(民法学,刑法学)其中刑法:75分,民法75分。
法理学60分,宪法学50分,法制史40分。
作为一个过来人,给学弟学妹们分享一下学姐我的经验:因为我基础很差,前期听了一些名师课但是很难消化,没太大进步,所以就报了个带答疑的网课。
我数学全程跟的是高途考研的王喆老师,王喆老师讲课内容简洁又清晰,且擅长将抽象的问题具体化,对我们这种数学小白非常友好!那么关于法学考研需要考哪些科目,专业考研方向有哪些的问题,学姐继续和大家讲解法学专业考研方向法学专业考研方向1:法律(非法学)专业介绍此专业为专业硕士(学科代码:035101)。
专业硕士和学术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培养方向各有侧重。
专业硕士主要面向经济社会产业部门专业需求,培养各行各业特定职业的专业人才,其目的重在知识、技术的应用能力。
法律(非法学)硕士研究生,是法律硕士(Juris Master简称JM)专业型硕士学位之一,法律(非法学)硕士早于法律(法学)硕士研究生,是我国自1996年试办法律硕士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规定设置。
法律(非法学)硕士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职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立法、司法、律师、公证、审判、检察、监察及经济管理、金融、行政执法与监督等部门、行业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与管理人才。
法律(非法学)硕士具有双重的背景,其中非法学是指本科阶段不能学习法律,研究生阶段学习的是法律。
法学核心课程
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介绍修读法学专业,必须完成16 门核心课程的学习,各课程介绍如下:(1)法理学(Jurisprudence )掌握法学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内容包含法的本体、历史、价值、运行和法的社会关联等。
意在帮助学生建立科学的法治观和分析法律现象的理论框架,熟悉并掌握法学思维方式,从而为有效地学习其他法学课程及法律实践奠定理论和方法论基础。
(2)宪法学 (Constitutional Law )要求学生理解和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熟悉宪法规范机器内涵,提高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政理论的认识,树立宪政思想,增强法治观念,自觉维护宪法的权威,自觉地投身我国的法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
(3)中国法制史 (Chinese legal-history )中国法制史是研究中国现代立法制度的产生、发展过程及其内在规律的专门学科。
它以当代大法为基本线索。
以刑事、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监狱等各部门法规制度以及近现代以来出现的宪法性文件与宪政制度为重点内容,既横向研究各个时期、各种类型的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历史作用,又纵向探讨历代立法与司法制度的系统演变和客观规律,并注重法律制度的适用与实施。
(4)民法(Civil Law )本课程系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也是民事法律类其他课程的入门课程,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了解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和民法在建设法治国家过程中的重要意义与作用,掌握民法的基本理论制度,熟悉民事法律活动的基本规则,学会运用民法知识分析和判断社会生活中的各类民法问题和处理解决基本民事法律问题的主要方法,并对学习本专业其他课程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5)刑法学(总论 General Introduction to Criminal Law和分论 Sub-Criminal Law)刑法学总论介绍和学习犯罪和刑罚的有关的基本问题,介绍犯罪和刑罚的基本原理原则。
本课程是法律系学生的专业必修课,同时适合其他对法律有兴趣的本科生选修。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中国宪法学)-试卷1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中国宪法学)-试卷1(总分:86.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15,分数:30.00)1.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下列观点中,属于自然法学派提出的是A.法律是理性的体现√B.法律为现实的法律C.法律为实在的法律D.法律是追求经济效益的手段A项表述为自然法学派的观点。
B项表述为社会法学派的观点。
C项表述为分析法学派的观点。
D项表述为经济分析法学派的观点。
3.下列关于立法程序的表述,不能成立的是A.立法程序应当遵循民主原则B.立法程序存在于法律制定过程中,法律修改和废止不必遵循立法程序√C.法律草案的提出是立法程序中的第一个步骤D.立法程序通常是由宪法和有关专门法律确定的立法程序应当遵循民主原则,对此,《立法法》有专条规定。
可见,A项表述正确。
立法程序存在于法律的制定、修改、认可和废止的活动中。
可见,B项表述错误。
立法程序包括法律草案的提出、审议、表决与通过、公布4道程序,其中,法律草案的提出是立法程序中的第一个步骤。
可见,C项表述正确。
不同国家的法的制定程序有所不同,但通常都是由宪法和有关专门法律确定的。
可见,D项表述正确。
4.下列关于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的表述,不能成立的是A.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报国务院审批B.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C.制定行政法规的具体程序主要包括立项、起草、审查、决定与公布D.国务院通过行政法规实行表决制√《立法法》第66条规定,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报国务院审批。
2020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综合课试题和答案
*2020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综合课试题和答案1、法理学全民守法的条件(论述)【考生回忆版】守法是法的实施的一种基本形式。
立法者制定法的目的,就是要使法在社会生活中得到实施。
如果法制定出来了,却不能在社会生活中得到遵守和执行,那必将失去立法的目的,也失去了法的和尊严。
正如我国清末法学家沈家本所说;“法立而不行,与无法等,世未有无法之国而长治久安也。
”(1)守法主体: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2)守法范围:在我国,主要是各种制定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及某些非规范性文件,如判决书(3)守法内容:①行使权利②履行义务(4)守法状态:①最低:不违法犯罪,是守法主体,但不是法的主人,②中级:依法办事,形成统一的法律秩序,对法的态度基本肯定③高级:无论外在行为还是内在动机都符合法的精神和要求,守法主体对法的态度是完全肯定的2、法制史简述清末诉讼审判制度的改革(简答题)(1)在诉讼程序上实行四级三审制。
清末在审级上确立了大理院、高等审判厅、地方审判厅和城(乡)谳局四级三审制。
(2)规定了刑事案件的公诉制度、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民事案件的自诉及代理制度、证据制度、保释制度等,并承认律师活动的合法性。
(3)在审判制度上,允许辩论,实行回避、审判公开等,并明确了预审、合议、公开审判、复审等程序。
在审判规则方面,吸收了西方国家一系列新的司法原则,如司法独立、辩护制度等,但并未能真正实施。
(4)初步规定了法官及检察官的考试任用制度。
清末制定了法官考试任用暂行章程等法院组织法规,初步规定法官及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
(5)改良监狱及狱政管理制度。
清末实行狱政制度改革,制定狱政管理法律,改革监狱管理机构,设立模范监狱。
3、宪法学宪法发展的趋势(简答)宪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以保障人权为目的,对社会实行制度安排的基本形式。
1.增强行政权力以及中央集权趋势明显。
行政权力扩大是宪法对国家权力横向配置方面的发展。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3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3(总分:62.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19,分数:38.00)1.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分数:2.0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2.下列关于法学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5年非法学综合课单选第1题)(分数:2.00)A.法学是社会科学,不具有人文科学的性质B.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超阶级的法学是不存在的√C.法学在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D.作为法学的一般理论和基础理论,法理学不是方法论解析:解析:法学是一种存在于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之间的知识形态,既具有社会科学的性质,也具有人文科学的性质,A项错误。
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超阶级的法学是不存在的,法学总是为了一定的阶级利益和对一定阶级有利的社会制度服务的,B项正确。
法学在古罗马共和国时期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出现了法学派别,编写了法学著作,C项错误。
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占有特殊的地位,它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方法论,D项错误。
因此本题选B。
3.我国《宪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我国《立法法》第2条第1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法。
”关于上述两个条文中“法律”一词的理解,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2015年法学综合课单选第6题)(分数:2.00)A.两个条文中的“法律”含义相同B.《立法法》第2条中的“法律”专指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C.《宪法》第33条中的“法律”专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D.《宪法》第33条中的“法律”包括《立法法》第2条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解析:解析:在法学上,一般从哲理意义上来理解法,从国家法意义上来理解法律;在制度上,一般认为狭义的法律仅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广义的法律是指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在内的一切规范性法律文件。
综合课-法理学法的作用
综合课-法理学法的作用综合课-法理学法的作用(总分:11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7,分数:7.00)1.直接体现法律的本质和目的的法的作用是( )。
A.规范作用B.指引作用C.社会作用√D.强制作用法的作用中,只有法的社会作用才能直接体现法律的本质和目的。
2.法的指引作用的对象是( )。
A.每个人的行为√B.他人的行为C.人们的相互行为D.人的思想动机3.法的评价作用的对象是( )。
A.自己的行为B.他人行为√C.相互间行为D.组织行为法律的评价作用是通过法律的规定对他人的行为产生基本评价来进而影响自己的行为方式的作用。
4.不属于法律规范作用的是( )。
A.指引作用B.评价作用C.经济作用√D.强制作用法律规范作用的对象是人的行为,而法的经济作用显然不是直接针对人的行为,因而不属于法的规范作用的范畴。
5.就法律的稳定性而言,它天然具有( )的倾向。
A.变革B.保守√C.激进D.强制作为一种规范,法律具有明确性、稳定性的特征,因而与社会生活的变革性总是存在矛盾和冲突,可以说天然地具有保守的倾向。
6.法的规范作用划分为指引、评价和预测,是根据( )。
A.行为的不同主体√B.法律调整的范围不同C.立法意图的不同D.行为方式的不同法律依据社会生活中行为的不同主体划分为指引等作用。
7.法的评价可以分为两大类,其专门的评价又称为( )。
A.道德性的评价B.政治性的评价C.效力性的评价√D.舆论性的评价法的评价可以分为两类,即专门的评价和一般的评价。
专门的评价是指经法律专门授权的国家机关,组织及其成员对他人的行为所作的评价。
其特点是代表国家,具有国家强制力,产生法律约束力,因此又称为效力性的评价。
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7,分数:14.00)8.社会主义法律可以在下列发生作用的领域是( )。
A.债权债务关系√B.恋爱关系C.朋友关系D.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本题选项中的债权债务关系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属于法律可以发生作用的领域。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试卷91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试卷91(总分:68.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16,分数:32.00)1.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赵某与陈女订婚,付其5000元彩礼,赵母另付其1000元“见面礼”。
双方后因性格不合解除婚约,赵某诉请陈女返还该6000元费用。
法官根据《婚姻法》和最高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相关规定,认定该现金属彩礼范畴,按照习俗要求返还不违反法律规定,遂判决陈女返还。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法官所提及的“习俗”在我国可作为法的正式渊源B.在本案中,法官主要运用了归纳推理技术C.从法理上看,该判决不符合《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之规定D.《婚姻法》和《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均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在我国,“习俗”不是法的正式渊源;法官首先查明案件事实,作为小前提;其次选择和确定与案件事实相符合的法律规范,作为大前提;最后从两个前提中推导出法律决定,这是典型的演绎推理。
订婚是民间的一种仪式,并不能产生婚姻关系,婚姻关系的产生必须经过登记。
故二者之间还没有成立婚姻关系,也不存在约定财产归属的意图,所以并不违反《婚姻法》第十九条。
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3.某法院法官在审理案件中推理如下:《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张某殴打他人造成轻伤,所以对其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这位法官所用的是下列哪一种推理( )。
A.类比法律推理B.归纳法律推理C.演绎法律推理√D.设证法律推理大前提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小前提是“张某殴打他人造成轻伤”,结论是“对其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模拟试卷9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模拟试卷9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选题 2. 多选题 3. 简答题 4. 分析题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关于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权利与义务有过离合关系B.权利和义务是对立统一的关系C.权利与义务在数量上不对等D.权利与义务具有互补关系正确答案:C解析:从整体数量上看,权利与义务具有量上的等值关系。
一个社会的权利总量与义务总量是相等的。
知识模块:法理学2.下列不属于法律关系客体的物的是( )。
A.汽车B.动物C.工艺品D.文物正确答案:D解析:以下几种物不得进入国内商品流通领域,成为私人法律关系的客体:①人类公共之物或国家专有之物,如海洋、山川、水流、空气。
②文物。
③军事没施、武器。
④危害人类之物。
知识模块:法理学3.关于法律关系的客体——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行为是特定的B.在所有法律关系中,其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行为C.行为小完全等同于义务人的义务D.行为与义务人履行义务的过程紧密相关正确答案:B解析:在很多法律关系中,其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行为。
知识模块:法理学4.人身利益作为法律关系的客体,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活人的(整个)身体,不得视为法律上之“物”,不能作为物权、债权和继承权的客体B.当人身之部分尚未脱离人的整体时,即属人身本身C.当人身之部分自然地从身体中分离,已成为与身体相脱离的外界之物时,亦可视为法律上之“物”D.人身体的部分小能成为法律上的“物”正确答案:D解析:人身(体)部分(如血液、器官、皮肤等)的法律性质,是一个较复杂的问题。
它属于人身,还是属于法律上的“物”,不能一概而论。
知识模块:法理学5.下列有关权利能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法律关系主体不一定拥有权利能力B.享有具体权利的人一定具有权利能力C.有权利能力的人一定实际享受具体权利D.权利能力只体现享有权利的资格而不包括承担义务的资格正确答案:B解析:权利能力也被称为权利义务能力,既包括享有权利的资格也包括承担义务的责任。
法本法硕分值分布
法本法硕分值分布
法本法硕是全国联考,初试共四门:政治、外语、专业基础课(刑法、民法)、专业综合课(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具体分值分布如下:
- 政治(100分、3小时):单选16分,多选2分×17,分析题10分×5。
- 外语(100分、3小时):完形10分,阅读10分×4,新题型10分,翻译10分,写作30。
- 专业基础课(150分、3小时):内容包含刑法学(75分),民法学(75分)。
- 专业综合课(150分、3小时):内容包含法理学、宪法、法制史。
其中单选40题40分,多选10题20分,简答题10分×3,分析题10分×3,论述题15分×2。
法本法硕的分值分布可能会根据考试年份和具体考试情况有所调整,建议你参考报考当年的官方通知和大纲了解具体的分值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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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课-法理学-9-1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5,分数:30.00)1.划分法的历史类型所依据的基础是______。
A.不同时期的法学流派B.法律传统的不同C.法所据以产生和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的性质和体现的阶级意志的不同D.法律的渊源不同A.B.C. √D.法的历史类型是按照法所据以产生和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的性质和体现的阶级意志的不同,对人类社会的法所作的分类。
因此,本题应选项为C。
2.下列关于法律原则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______A.法律原则不仅着眼于行为及条件的共性,而且关注它们的个别性B.法律原则在适用上容许法官有较大的自由裁量余地C.法律原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D.相互冲突的法律原则可以共存于一部法律之中A.B.C. √D.本题考查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C项明显错误。
3.法律规则是法律的基本构成因素。
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分类的表述,哪一项可以成立?______A.《律师法》第13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此规定为义务性规则B.《中小企业促进法》第31条规定:国家鼓励中小企业与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开展技术合作、开发与交流,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积极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
此规定为强行性规则C.《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此规定为命令性规则D.《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62条规定:军队医疗机构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本条例制定。
此规定为准用性规则A. √B.C.D.本题考点为法律规则的分类。
按照法律规则的内容规定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
按照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法律规则可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按照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同,法律规则可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综上所述,本题A项正确。
4.法律终止生效是法律时间效力的一个重要问题。
在以默示废止方式终止法律生效时,一般应当选择下列哪一原则?______A.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B.国际法优于国内法C.后法优于前法 D.法律优于行政法规A.B.C. √D.法的默示废止,即在适用法律中出现新法与旧法冲突时,适用新法而使旧法事实上被废止。
从理论上讲,立法机关有意废止某项法律时,应当是清楚而明确的。
如果出现立法机关所立新法与旧法发生矛盾的情况,应当按照“新法优于旧法”、“后法优于前法”的办法解决矛盾,旧法因此被新法“默示废止”。
5.下列关于法与政治相互作用的关系中,哪一个选项是错误的?______A.由于在上层建筑中政治居于主导地位,因此法依附于政治,并完全服务于政治B.法律离不开政治,政治也离不开法律C.法可以对政治组织、利益集团等政治角色的行为和活动进行程序性和规范性控制D.政治运行的规范化、政治发展中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离不开法律的运作A. √B.C.D.政治确实在上层建筑中居于主导地位,因而总体上法的产生和实现往往与一定的政治活动相关,并反映和服务于政治。
但法有自己的相对独立性,法并不是完全依附于政治。
故A项错误。
其他几项都正确。
6.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法律的产生经历了一个从与道德、宗教规范混为一体到相对独立的过程B.法律与道德都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C.法律的内容最终是由统治阶级的意志决定的D.法律对政策具有指导作用A. √B.C.D.法的产生规律表明A项是正确的,B、C、D三项均与法的特征不合。
7.法所具有的规定人们行为的模式、指导人们行为的性质的特征是指______。
A.法的普遍性 B.法的一般性 C.法的规范性 D.法的程序性A.B.C. √D.所谓法的规范性,指的是法所具有的规定人们行为的模式、指导人们行为的性质的特征。
法的普遍性是指法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普遍有效。
法的程序性是指法的运行是通过时间、空间上的步骤和方式而得以进行的。
8.关于法起源的一般规律,下列表述正确的有______。
A.法总是先有一个又一个的个别裁决,即先有司法,再有后来的具有一般意义和普遍约束力的法律,即后有立法B.法总是先表现为不成文形式,然后才出现成文(制定)形式。
显然,存这一过程中,文化的因素(尤其是语言文字的成熟状态)起着决定性的作用C.法律的形成过程,实际上就是日益脱离习惯、道德和宗教规范而成为独立的社会规范体系的过程。
因此,法与习惯、道德和宗教规范的本质、根本任务是不同的D.法律在其独立的过程中还受到来自习惯、道德、宗教规范、精神和观念的影响,早期国家的法律甚至还多带有原始氏族习惯、道德、宗教的痕迹A.B.C.D. √总是先有一个又一个的个别裁决,才有后来的具有一般意义和普遍约束力的法律,但前者和后者都并非现代意义上的司法和立法,因此不能说先有立法后有司法。
A项表述错误。
法总是先表现为不成文形式,然后才出现成文(制定)形式。
显然,在这一过程中,文化的因素(尤其是语言文字的成熟状态)起着很大的作用,但不是决定性作用。
B项表述错误。
法律的形成过程,实际上就是日益脱离习惯、道德和宗教规范而成为独立的社会规范体系的过程,但是并没有改变法与习惯、道德和宗教规范的本质和根本任务,即阶级性和维护阶级统治。
C项表述错误。
9.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中最重要的部分是______。
A.习惯法 B.宪法 C.法规 D.成文法A.B. √C.D.在当代中国的全部法律中,宪法的法律地位和效力是最高的,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其他各种法律、法规都是依据宪法制定出来的,当代中国法的渊源就是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为主的形式。
10.对法律进行分类,可以从不同的标准、角度出发。
一般来讲,根据不同的法律形式,可以把法划分为______。
A.国际法与国内法 B.根本法与普通法C.一般法和特别法 D.成文法和不成文法A.B. √C.D.本题的考查要点是法律的分类。
法律的分类多种多样,可以从大的方向分为法的一般分类和法的特殊分类。
法的一般分类主要包括这样几种:按照法的创制方式和表达形式,法律可以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的不同,法律可以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按照法律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主体、程序的不同,法律可以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按照法的适用范围的不同,法律可以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按照法的创制主体和适用主体的不同,法律可以分为国内法和国际法。
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项。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94条: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对于该规则的逻辑结构,下列表述正确的有______。
A.该规则在表现形式上省略了行为模式部分B.该规则中“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属于法律后果部分C.该规则的行为模式是允许做说明D.该规则在表现形式上省略了假定部分和法律后果部分A.B.C.D.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94条所规定的法律规则仅表现出了行为模式部分,省略了假定部分和法律后果部分。
因此,A、C项错误,D项正确。
同时,该规则中“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也属于行为模式部分,不属于法律后果部分。
故B选项也错误。
12.在法律规则的构成要素中,处于核心地位的是______。
A.假定条件 B.行为模式C.肯定性法律后果 D.否定性法律后果A.B. √C.D.行为模式是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如何具体行为的方式或范式,是法律规则的核心部分。
13.胡某夫妇因有事外出,便雇一保姆临时在家照看孩子,事后付给保姆500元钱。
关于胡某夫妇与保姆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下列选项正确的是______。
A.孩子 B.保姆C.孩子的安全、健康 D.照看孩子的劳务和500元报酬A.B.C.D. √胡某夫妇和保姆之间存在双向法律关系,即胡某夫妇有权要求保姆照看孩子,同时也有义务向保姆支付500元报酬;保姆有义务照看孩子,同时也有权要求胡某夫妇支付报酬。
因此,在这个法律关系中有两个法律关系客体,即照看孩子的劳务和500元报酬。
故选D项。
14.关于法律关系的主体,下列表述正确的有______。
A.法律关系主体是由法律规范所规定的,因此,法律规范是确定法律关系主体资格的最终根源B.具有权利能力就具有参加法律关系的资格C.自然人具有权利能力不一定具有行为能力;法人具有权利能力必须有行为能力D.根据年龄和精神状况的不同,将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划分为三种A.B.C. √D.法律关系的主体既具有法律性又具有社会性,法律性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是由法律规范所规定的,不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得任意参加法律关系,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
社会性是指法律规范规定什么人和社会组织能够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不是任意的,而是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法律关系主体是由法律规范所规定的,但法律规范是确定法律关系主体资格的最终根源,即立法者不能任意规定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
A选项错误。
法律关系主体参加法律关系还有资格的限制,即所谓法律关系主体的能力,参加任何法律关系都必须具有权利能力,某些特定类型的法律关系,行为人除了要具有权利能力之外,还必须具有行为能力。
B项表述错误。
自然人具有权利能力不一定具有行为能力;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一致的。
C选项正确。
根据年龄和精神状况的不同,将行为能力划分为三种,权利能力一般来说人人都享有,不存在区分的问题;特殊的行为能力只存在有无的问题。
D选项错误。
15.在法律中对于有关问题没有直接的明文规定,即出现了法律漏洞时,应采用______。
A.归纳推理 B.演绎推理C.类比推理 D.实质推理A.B.C.D. √当法律规定本身可能有抵触时或法律对有关问题没有直接的明文规定时,应采用实质推理,因为作为推理的两个前提条件(法律和事实)中若有一个不确定,则不能直接进行形式推理。
此时首先要确定这两个前提,而确定这两个前提的过程,就是实质推理。
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8,分数:24.00)16.法学产生的前提是______。
A.私有制发展到一定阶段 B.立法发展到相当复杂的程度C.立法发展到相当广泛的程度 D.社会上已出现一个职业法学家集团A.B. √C. √D. √根据马克思在《论住宅问题》中所述:随着立法进一步发展为复杂和广泛的整体,出现了新的社会分工的必要性,一个职业法学家阶层形成起来了,同时也就产生了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