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学校图书馆(室)管理办法
学校图书馆(室)管理办法
学校图书馆(室)管理办法1. 概述1.1 目的本文档旨在规范学校图书馆(室)的管理,提高图书馆(室)的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和教师的需求,充分利用图书馆(室)的资源,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
1.2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学校所有图书馆(室)的管理,包括学校主馆、分馆和阅览室等。
1.3 主要内容本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图书馆(室)的管理机构、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时间、借阅规定、图书馆(室)资源的获取和利用等。
2. 管理机构2.1 图书馆(室)管理委员会学校图书馆(室)设置管理委员会,由校长任命,委员会成员包括图书馆(室)管理员、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学生代表等。
委员会负责制订图书馆(室)发展规划,制定图书馆(室)服务标准,管理图书馆(室)资源,推广阅读文化等。
2.2 图书馆(室)管理员学校图书馆(室)设置管理员,具体职责包括:1.组织、实施图书馆(室)服务工作;2.管理图书馆(室)信息资源,建立信息服务平台;3.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规章制度,确保图书馆(室)正常运行。
3. 服务内容3.1 借阅服务学校图书馆(室)提供借阅服务,服务对象为全校学生、教师。
借阅时间一般为两周,如需延期,需提前续借。
3.2 信息查询服务学校图书馆(室)提供图书、期刊、报纸、电子资源的查询服务。
读者可通过图书馆网站、自助办证机、图书馆管理员的帮助等方式进行查询。
3.3 阅览服务学校图书馆(室)提供阅览服务,服务对象为全校学生、教师。
阅览房内禁止噪声、吃零食等行为,禁止将图书带出阅览房。
4. 服务对象4.1 学生学生可凭借学生证或借阅证进入图书馆(室)进行阅读、借阅图书等服务。
4.2 教师教师可凭借教师证或借阅证进入图书馆(室)进行阅读、借阅图书等服务。
5. 服务时间学校图书馆(室)开放时间详见以下表格:时间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星期四星期五星期六星期日上午9:00 9:00 9:00 9:00 9:00 9:00 9:00下午14:00 14:00 14:00 14:00 14:00 14:00 14:00晚上19:00 19:00 19:00 19:00 19:00备注:学期末可适当延长图书馆(室)服务时间,具体以公告为准。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范本(六篇)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为确保学校图书馆的正常运行及学生有序利用图书馆资源,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图书馆的常规开放时间为每日早上8:00至晚上9: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的开放时间将视情况适当调整。
第三条学生凭有效学生证可进入图书馆并借阅图书,使用相关设施。
其他人员需获得授权后方可进入。
第四条借阅图书时,学生需出示学生证,图书的借阅期限为30天。
若超过此期限,学生需支付逾期罚款。
第五条学生在借阅图书期间,应确保图书的完好无损,并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六条学生所借图书禁止转借他人或带出图书馆,违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七条学生在馆内应保持安静,尊重并维护图书馆的设施及环境卫生。
第八条图书馆内禁止吸烟、大声喧哗、追逐嬉戏等行为,以免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
第九条学生在借阅书籍时应遵守排队秩序,不得插队或争抢资源。
第十条若在图书馆内遇到问题或需要咨询,可寻求图书馆管理员的帮助以解决问题。
第十一条学生不得损坏、污损图书,一旦发现,将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若发现他人违反管理规定,学生应主动举报,共同维护图书馆的秩序。
第十三条学生在图书馆内严禁进行任何违法、违规活动,违者将依法追责。
第十四条学生需遵守学校图书馆发布的其他管理规定及通知。
第十五条对违反图书馆管理规定的学生,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相应处罚。
第十六条图书馆管理员负责执行本规定,学生应积极配合,共同维护良好的学习环境。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需修改,需经学校相关部门批准。
第十八条各学校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本图书馆管理制度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优化。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范本(二)学校图书馆作为教育教学、科研活动及文化活动的核心场所,为优化资源管理与利用,有必要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图书馆管理准则。
以下是关于图书馆管理的示例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图书馆的运营,提升服务品质,以确保其有效运行。
第二条图书馆向在册学生和教职员工开放,遵循公平、公正、便捷的使用原则。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图书馆的管理,提高图书馆服务质量,确保广大师生能够充分利用图书馆资源,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图书馆的所有工作人员以及借阅图书的师生。
第三条:学校图书馆是为师生提供阅读和学习资源的场所,所有人员需遵守本管理制度,维护图书馆的秩序和良好的学习环境。
第四条:学校图书馆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本管理制度的宣传、解释和监督,并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第二章:服务内容第五条:学校图书馆提供图书、期刊、报纸、电子资源等阅读和学习资源。
第六条:学校图书馆提供借阅、预约、咨询、复印、打印等服务。
第七条:学校图书馆设置阅览区、借阅区、咨询区等功能区,提供学习和交流的场所。
第三章:借阅规定第八条:图书馆开放时间为每天8:00-22:00,学生须在开放时间内借阅和归还图书。
第九条:学生借阅图书需携带有效的借书证,借书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第十条:学生借阅图书期限为3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限为15天。
第十一条:图书丢失或损坏的,学生应及时通知图书馆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图书馆有权对违反借阅规定的学生进行警告、暂停借阅或者禁止借阅的处理。
第四章:图书馆规则第十三条:进入图书馆的人员需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接受安全检查。
第十四条:图书馆内不得大声喧哗、乱扔垃圾、随意涂写等违反秩序的行为。
第十五条:禁止在图书馆内吸烟、食物和饮料仅限于指定区域内食用。
第十六条:禁止擅自移动图书馆内的书籍、桌椅等设施,如有需要,请咨询图书馆工作人员。
第十七条:禁止在图书馆内进行商业宣传、广告或其他违反学校规定的活动。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图书馆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以书面形式警告、暂停使用图书馆等。
第十九条:对于严重违反图书馆管理制度的人员,图书馆有权向学校教育部门报告,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由图书馆管理委员会提出并经过学校相关部门审批后生效。
中中小学图书馆(室)管理管理办法
中中小学图书馆(室)管理管理办法
中小学图书馆(室)管理制度一、中小学图书馆(室)是学校书刊资料信息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服务的机构。
图书馆实行校长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
二、图书馆的基本任务是:采集各类文献献信息,为师生提供书刊资料、信息;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指导学生课内外阅读,开展文献检索与利用知识的教育活动;培养学生收集、整理资料,利用信息的能力和终身学习的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三、图书馆应建立书刊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四、图书应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进行分类,期刊应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进行分类。
图书著录符合《普通图书著录规则》,期刊著录符合《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计算机编目按《中文图书机读目录格式》进行。
五、认真制定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拒购质量低劣,内容不健康的书刊,复本适当。
不断丰富藏书质量,优化馆藏结构。
对于内容陈旧、复本过多,利用率低和破损严重的书刊要及时剔除,及时注销。
六、新书到馆室后,要及时验收、登记、分类、编目、上架,及时外借,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工作。
图书实行全开架借阅。
七、积极向学生介绍、推荐优秀书刊和新到书刊。
在条件许可下,
增设优秀读物和新书专柜。
八、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蛀、防盗等工作,对学生进行爱护书刊、公物的教育。
九、教职工调离、学生毕业、退学、转学时,均需还清全部书刊,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中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2篇)
中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1、中小学图书馆(室)在学校校长室、校行政领导下开展工作,按规定配置足额的专(兼)职的管理人员。
2、中小学图书馆(室)必须实行计算机管理并建立图书总括登记、个别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
3、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的要求对文献进行分类编目。
4、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优化馆藏结构。
对于内容陈旧、滞架率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修补的图书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5、新书刊到馆(室)后,及时做好验收、登记、分类、编目、上架等工作,加速文献的流通;对逾期书刊做好催还工作。
6、加强文献流通,提高书刊资料的流通率。
工具书、参考资料只供查阅。
7、图书管理员要积极主动做好读者服务,定期推荐新书,组织开展读书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辅导。
8、书刊若遗失或损坏,应按学校规定作出赔偿。
教职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9、定期做好书刊流通率、读者到馆率、读者借阅率等各项统计工作。
10、电子阅览室、音像资料、复印机、打印机等高档设备、设施,必须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护,并建立相关的使用、维护记录。
11、保持室内整洁,营造良好的读书氛围。
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霉、防蛀、防尘、防晒等文献安全保护工作。
中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2)中小学图书室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图书资源管理:图书室应当建立图书资源管理系统,包括图书目录、借阅记录、图书资料等方面的管理。
图书的采购、分类、编目以及维护都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确保图书资源的充足和有效利用。
2. 借阅管理:学生借阅图书应当遵守一定的规定,比如借阅时间限制、借阅数量限制等。
同时,图书室应当建立借阅登记制度,记录学生的借阅情况,并及时提醒学生还书。
3. 座位管理:图书室应当规定座位使用规则,如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吃零食等。
对于违反规定的学生要及时进行提醒和制止,确保阅读环境的安静和整洁。
某学校图书馆(室)管理办法_图书馆管理办法
某学校图书馆(室)管理办法_图书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图书馆(室)规范化建设,促进教育教学工作,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济南市学校图书馆工作委员会”是我市学校图书馆工作协调组织,室设在基础教育处,负责我市学校图书馆建设和管理。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指定机构或专人负责学校图书馆(室)工作。
第五条市及各县(市)区教育图书代办站是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并授权的教育图书报刊征订发行机构,具体负责所属学校图书馆(室)装备用书供应和有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教育图书代办站对县(市)区教育图书代办站实行业务指导和财务监督。
各县(市)区教育图书代办站应当配备专人从事该项工作。
第七条市和各县(市)区教育图书代办站应当为学校装备用书提供优质服务。
第八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根据学校规模和工作实际配备必要的专职人员。
农村规模较小的中小学可配兼职图书管理员。
第九条提倡学校图书馆试行校长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
学校图书馆(室)应当由一名教务主任具体负责。
第十条图书馆(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小学应当具备中等以上文化程度,中学应当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图书馆专业。
达不到要求的应当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从事图书馆工作。
第十一条图书馆(室)工作人员应当主动为学生学习和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及教研活动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二条市教育图书代办站应当定期对各县(市)区及市属学校图书馆(室)图书装备进行专项检查,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对工作不力、管理不善的,应当及时提出批评并督促整改。
第十三条学校图书馆(室)新购图书,必须是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列入学校装备用书目录的优秀图书。
第十六条学校图书馆(室)购书应当依据市教育局提供的目录,分年度制定购书计划,报教育主管部门图书代办站审查批准,由市教育局统一订购。
第十七条学校图书馆(室)购书经费不得少于当年公用经费的2%,学校必须予以保证,做到专款专用。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4篇)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图书馆的使用、维护和服务提供的一套制度和规定。
下面是一个关于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的____字的例子: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图书馆的管理,提高图书馆的服务效果和读者满意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图书馆是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学科研和文化活动的重要场所。
所有师生员工都有义务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学校图书馆的管理以提供优质服务,满足读者需求为目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图书馆的管理部门由学校图书馆馆长领导,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职能部门。
第五条图书馆馆长负责图书馆的全面管理,包括图书馆的日常运营、图书采购、设备维护等。
第二章资源开发与利用第六条学校图书馆应根据教学和研究需要,采购适当数量和质量的图书、期刊、报纸、视听资料等。
第七条图书馆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图书的分类和编目规范,方便读者查找和借阅。
第八条图书馆应采用先进的自动化系统管理图书,提高图书流通效率。
第九条图书馆应定期开展图书馆藏书的整理和修缮工作,确保藏书的完好和安全。
第十条图书馆应加强对图书的管理和保护,防止图书丢失和损坏。
如有图书遗失或损坏,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补偿。
第三章服务与借阅第十一条学校图书馆为师生提供免费的图书借阅服务。
读者必须持有效的借书证进行借阅。
第十二条借书证的申请和管理应符合相关规定。
借书证应加设有效期,过期的借书证将被注销。
第十三条不得转借他人借书证进行借阅,借阅图书必须本人进行。
第十四条图书借阅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可续借两次,每次一个月。
续借图书时,应保证图书没有被其他人预约。
第十五条借阅图书逾期归还的,应按照规定额外支付一定的罚款。
第四章阅览与咨询第十六条图书馆提供免费的图书阅览和咨询服务。
读者可以在图书馆内阅读相关图书和期刊,或向馆员咨询相关问题。
第十七条图书阅览应按照秩序进行。
读者应保持安静,并保护馆内设施和图书。
第十八条图书馆应提供充足的阅览座位和良好的学习环境,确保读者的学习效果和体验。
学校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范文
学校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范文一、图书管理1. 借书规定:每位学生每次可以借阅3本图书,借书期限为2周。
如需续借,请提前一天将图书归还,并在借书台续借,续借期限为2周。
借阅他人图书需提前征得对方同意。
2. 图书保管:学生应爱护图书,并妥善保管,定期检查图书是否损坏或遗失。
如出现损坏或遗失情况,应当立即向图书管理员报告并偿还相应损失。
3. 秩序维护:进入图书馆之前,请保持安静,禁止吃东西、喧哗,不得拍照或录音。
不得将图书带离图书馆。
离开座位时请将座位整理好,电源、灯等设备关闭,保持整洁和秩序。
二、阅览室管理1. 座位管理:学生应按照规定的座位坐下,严禁占用他人座位。
若需暂离座位,请事先与管理员申请,离开时请及时归还座位。
教师可以根据需要预约独立办公室。
2. 使用设备:使用电脑时,请勿随意调整设置,如遇问题请及时向管理员寻求帮助。
如需打印或复印,请在指定位置使用设备,并按照规定缴纳费用。
3. 禁止噪音及违规行为:学生进入阅览室应保持安静,不得妨碍他人学习。
禁止小声交谈、吵闹、打闹。
禁止在阅览室玩手机、听音乐或观看非学习相关的视频。
禁止将食品带入阅览室。
三、违规处理1. 图书管理违规:如学生借阅的图书超过期限未归还或擅自带出图书馆,将会被限制借阅图书的权限,直至将图书归还并缴纳相应罚款为止。
如严重损坏或遗失图书,将需要按照原价进行赔偿。
2. 阅览室管理违规:如学生在阅览室制造噪音,使用电子设备干扰他人学习,或擅自带食品进入阅览室,将会被警告一次。
如再次发生类似违规行为,将被禁止使用阅览室一周,并被纳入学校纪律档案。
四、总结该学校的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旨在维护良好的学习环境,提高学生的阅读和学习效率。
通过对图书借阅、使用设备和座位分配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学校能够更好地管理图书和阅览室资源。
同时,对违规行为的处理也起到了警示作用,促使学生遵守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安静、有序的学习园地。
学校图书馆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向学生做好优秀图书报刊的宣传推荐工作,对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优秀图书报刊,在自愿的前提下做好学生个人的征订工作。
3/9
★精品文档★
第四章书刊管理
第二十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建立书刊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两种帐目。中学图书馆应当设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条件好的馆可增设著者目录;小学图书馆(室)应当设分类目录。
4/9
★精品文档★
第二十七条中学图书馆(室)应当对学生发放借书证,实行个人或者集体借阅。规模较小的农村中小学应当充分发挥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的作用,组织学生开展读书活动。
第二十八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积极配合学科教师组织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指导,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
2/9
★精品文档★
第十四条学校书刊资料的配备应当兼顾学生、教师的不同需求,重点采购各科教学使用的教学参考工具书、教育教学研究的理论书,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扩展知识的学习辅导资料及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科普读物和文学作品。
第十五条图书的购置应当把质量放在第一位。制定购书计划时应当注意征求、采用教研组、备课组和一线教师的意见,各类教育教学工具书、参考书和学习资料不少于新书购置量的60%。其它用书应当精选。
第三十一条图书馆(室)应当配备必要的书架、阅览桌椅、报刊架、书柜、目录柜、文件柜、陈列柜、装订等设备。并逐步配备微机及视听、复制等现代化设备。
第三十二条按专用图书馆(室)设计建造的房屋作图书室,使用面积应当符合省定标准。非专用图书馆(室)设计建筑的房屋作图书室,位置应当设在平房或者楼房一层,且与阅览室相通或者相邻。
中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五篇)
中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1、中小学图书馆(室)在学校校长室、校行政领导下开展工作,按规定配置足额的专(兼)职的管理人员。
2、中小学图书馆(室)必须实行计算机管理并建立图书总括登记、个别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
3、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四版)的要求对文献进行分类编目。
4、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优化馆藏结构。
对于内容陈旧、滞架率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修补的图书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5、新书刊到馆(室)后,及时做好验收、登记、分类、编目、上架等工作,加速文献的流通;对逾期书刊做好催还工作。
6、加强文献流通,提高书刊资料的流通率。
工具书、参考资料只供查阅。
7、图书管理员要积极主动做好读者服务,定期推荐新书,组织开展读书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辅导。
8、书刊若遗失或损坏,应按学校规定作出赔偿。
教职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9、定期做好书刊流通率、读者到馆率、读者借阅率等各项统计工作。
10、电子阅览室、音像资料、复印机、打印机等高档设备、设施,必须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护,并建立相关的使用、维护记录。
11、保持室内整洁,营造良好的读书氛围。
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霉、防蛀、防尘、防晒等文献安全保护工作。
中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二)中小学图书室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图书资源管理:图书室应当建立图书资源管理系统,包括图书目录、借阅记录、图书资料等方面的管理。
图书的采购、分类、编目以及维护都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确保图书资源的充足和有效利用。
2. 借阅管理:学生借阅图书应当遵守一定的规定,比如借阅时间限制、借阅数量限制等。
同时,图书室应当建立借阅登记制度,记录学生的借阅情况,并及时提醒学生还书。
3. 座位管理:图书室应当规定座位使用规则,如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吃零食等。
对于违反规定的学生要及时进行提醒和制止,确保阅读环境的安静和整洁。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范例(三篇)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图书馆的管理,提高图书馆的服务质量,提供良好的学习资源和服务环境,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图书馆的任务和职责第二条学校图书馆作为学校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以下主要任务和职责:1. 组织收集、整理和管理图书、期刊、报纸等各类图书资料。
2. 开展读者服务工作,为读者提供图书借阅、信息查询等相关服务。
3. 开展学术研究和学科交流活动,促进知识的传播和学术的发展。
4. 参与学校的教学工作,为教师提供教学参考书籍和资料。
第三章图书馆的开放时间和服务对象第三条图书馆的开放时间为每周7天,每天实行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的开放时间。
第四条图书馆的服务对象为全校师生,及图书馆特别授权的其他人员。
第四章图书的收集管理第五条图书馆负责收集各类图书资料,包括教材、参考书、期刊、报纸等,形成丰富的藏书资源。
第六条图书馆采取定期更新的方式管理图书资料,淘汰老旧的图书,并且根据需求不断更新新的图书。
第七条图书馆要建立规范的图书分类和编目系统,确保图书的有序管理和查找。
第八条图书馆要建立图书的借阅制度,读者可以通过登记注册获得借阅权限。
第五章图书馆的服务设施与服务第九条图书馆应具备良好的学习环境和设施,包括阅览室、借阅室、自习室等。
第十条图书馆应提供读者咨询和参考资料查询服务,为读者解答相关问题和提供帮助。
第十一条图书馆应提供电子图书馆服务,方便读者在线阅读和下载电子图书。
第十二条图书馆应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提供自助借阅和还书服务,提高服务效率。
第六章读者的行为规范第十三条读者在图书馆内应遵守下列行为规范:1. 遵守图书馆开放时间,不私自在闭馆时间入内。
2. 文明使用图书馆的设施和资源,不损坏设施和图书资料。
3. 遵守图书馆的阅览室秩序,保持安静、整洁的学习环境。
4. 不在图书馆内吸烟、喧哗、食用禁忌食品等。
5. 不擅自拿走或交换图书馆的图书资料,应按规定进行借阅和归还。
第七章图书馆的管理体制和人员职责第十四条图书馆应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图书馆的正常运行和学生有序使用图书馆资源,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图书馆的开放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晚上9:00,周末和节假日可适当调整。
第三条学生持有效学生证可进入图书馆借阅图书和使用图书馆设施,其他人员需经过授权方可进入。
第四条学生借阅图书需使用学生证,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逾期需缴纳相应的罚款。
第五条学生在借阅图书时,应当保证图书的完整和无损,并在图书借阅期满归还图书。
第六条学生借阅的图书严禁转借他人或外借,一经发现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七条学生在图书馆内应保持安静,并注意爱护图书馆设施和环境卫生。
第八条学生在图书馆内禁止吸烟、喧哗、追逐打闹以及其他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行为。
第九条学生在图书馆内应当自觉排队借阅书籍,遵守借阅规则,不得插队或争抢资源。
第十条学生在图书馆内发现图书存在问题或者需要咨询,可向图书馆管理员求助,协助解决问题。
第十一条学生在图书馆内禁止损坏、污损图书,一经发现将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学生在图书馆内发现有人违反管理规定,应积极举报,共同维护图书馆秩序。
第十三条学生在图书馆内严禁从事违法、违规活动,如有发现将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图书馆的其他管理规定和通知。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学校图书馆管理规定的学生,根据情节轻重,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
第十六条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由图书馆管理员负责,学生应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图书馆的良好秩序。
第十七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应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批。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的范本可根据学校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范本(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图书馆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图书馆的教育、文化和学术服务功能,提供良好的阅读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阅读习惯,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图书馆是为全体师生服务的公共文化设施,每位师生都应遵守本制度。
学校图书室阅览室规章制度(四篇)
学校图书室阅览室规章制度1.使用规定(1)学生需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明进行借阅或使用阅览室。
(2)非学生读者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并办理借阅证或阅览证方可使用阅览室。
(3)借阅图书时,请保持书本完好无损,不可在书本上做任何标记、涂写、撕页等损坏行为。
(4)严禁携带外来书刊进入图书室或阅览室。
(5)阅览室内禁止噪音、喧哗、吃东西等不雅行为。
2.借阅规定(1)借阅者每次最多借阅5本图书。
(2)借书期限为30天,逾期每天罚款2元。
(3)图书馆严禁非法操作、复制、盗印、盗拍图书等行为。
(4)损坏图书需要照价赔偿或者按照图书馆规定的修复费用进行赔偿。
3.阅览室规定(1)陈列在阅览室的图书和杂志不得擅自携出阅览室,如有需要请向管理员登记。
(2)阅览室内禁止吃东西、喧哗、打闹等行为,保持安静和整洁。
(3)阅览室内严禁使用手机、收听音乐、观看视频等影响他人的行为。
(4)禁止搬动、丢弃或私自更改阅览室内的桌椅设施和电器设备。
4.安全规定(1)进入图书室和阅览室前请保持个人物品安全,并随时保管好个人物品。
(2)如果发生紧急情况,请立即向图书管理员或工作人员报告。
(3)如有不遵守规定或违反行为的读者,图书馆有权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严重情况将追究责任。
(4)图书馆有权对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和解释。
这是一些常见的学校图书室阅览室的规章制度,具体规定可能因学校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学生在使用图书室和阅览室时应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
如果有任何问题或疑问,建议咨询图书馆工作人员。
学校图书室阅览室规章制度(二)以下是学校图书室阅览室的规章制度:1. 使用时间:图书室开放时间为早上8点至晚上10点,逾时不得进入或停留在图书室内。
2. 佩戴校园卡:进入图书室前,每位读者必须佩戴有效的校园卡,图书管理员有权要求出示校园卡进行验证。
3. 安静及礼貌:在图书室内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聊天。
对于手机、电脑等设备的使用,应将声音调至最低,并且禁止在图书室内接打电话。
2024年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范例(六篇)
2024年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范例一、图书馆与阅览室乃学校教育不可或缺之重要设施,其拥有完善的各类管理制度。
设有图书管理员职位,且人员配置相对稳定,以利于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学校图书馆逐年扩充藏书量,并有计划地进行教育资料的宣传与积累工作。
三、学校图书馆备有图书账册,新购图书应迅速登记入册,按照规定进行分类编号,并贴上标签。
图书应尽快上架流通,否则不得上架。
四、严格执行各项制度,确保按章办事,严格借还登记手续,对损坏的图书实行等价赔偿。
五、加强图书的维护工作,严格实施防晒、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措施,并及时进行图书的修补工作,以提升图书的使用效率。
图书借阅规定:一、学校图书馆按照规定时间定时开放,保持室内清洁与安静,严禁喧哗、打闹,禁止乱丢纸屑、杂物,以及在书台、墙壁上乱刻乱画。
学生应按班级在规定时间内借阅,借书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周。
图书与阅览室由学校指派的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管理,班级图书由各班班主任负责。
二、管理人员需认真记录图书的添置与借出情况,学生在借阅时应遵守图书管理人员的指导。
班级图书应分类存放在班级“图书角”书柜中。
三、图书应按时归还,并放回原位。
如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必须持借书证至图书馆办理相关手续,归还图书后方可借阅其他书籍。
四、自觉爱护图书,不得折角、涂写,严禁乱写乱画或撕毁图书,轻微损坏应自觉修补,严重损坏或遗失图书者必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图书者除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图书开放时间结束后,管理人员应检查并整理图书。
图书室赔偿规定:为更有效地开展小学图书馆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校师生,发挥图书馆的效能,特制定以下规定,请全校教职工共同遵守:一、维护图书馆环境卫生,禁止在图书馆内进食、饮水、乱扔垃圾,严禁吸烟。
保持图书馆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二、爱护图书馆的图书及公共设施,阅览报刊杂志时应依次序拿取和归还,不得乱放,禁止在书刊杂志上乱写乱画,离开时应将椅子放回原位。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五篇)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____小学图书馆管理制度一、图书馆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图书馆(室)要依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的要求建立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进行科学规范化管理。
工作人员要经过上级教育主管部门____的培训,持证上岗。
二、图书馆(室)的书应包含各类图书、报刊和供教师使用的教学参考书、教育教学研究和应用型书籍。
图书、报刊的采集收藏应优先选购国家教委和省教委评审推荐的书目。
藏书应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三、各类书刊均要建立总括目录和个别登录两种账目,新购进的图书应由图书管理人员验收、学校领导人审批后才能办理报销手续。
图书出库时应由管理人员填写出库单,标明书名、册数、单价、金额,经领导审批后方能办理出库手续。
有保存价值的报纸和期刊要按年度装订成册。
四、书刊分类执行《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儿童图书馆、中小学图书馆版)》《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分类表》标准,书刊著录依据《普通图书著录规则》和《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标准和要求。
目录设置以卡片目录为主,中学应设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小学设书名目录,规模较小的且采用了半开架借书方式的学校,可不采用卡片目录。
要做到书卡相符。
五、要按照《图书借还规定》____书刊借阅。
要及时办理新生《借书证》和换证;要按规则凭证借阅书刊;借书时要求借阅者当面检查,如发现污损、缺面等情况,要加记印章。
六、要按照《阅览规则》____读者阅览。
阅览室里所有资料只能在室内查阅,不许外带和外借;在室内阅读只能带笔记本;各种报刊杂志阅后要放回原处;要保持室内的清洁、明亮、安静、室内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乱丢乱扔杂物。
七、要严格执行《书刊赔偿规定》。
一般书刊按现价____倍赔偿;珍贵书刊按3-____倍赔款;多卷书遗失一册或数册者按全____价以上规定赔偿。
对损坏程度轻微不影响内容完整可续借的,酌情赔偿。
八、图书馆(室)工作人员应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向读者介绍新书和有关图书知识;要通过开展读书活动、开办讲座等方式鼓励学生读书、读好书,以提高图书的使用率。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校图书馆的有序运作,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和提升阅读能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图书馆管理人员第二条学校图书馆设立专职图书馆管理员,负责图书馆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图书馆管理员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能够妥善管理图书馆的书籍、设备和场地,并能提供相关阅读指导和服务。
第三章图书馆开放时间第四条图书馆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00至下午5:00,学校特殊情况除外。
第五条图书馆寒暑假期间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00至下午5:00,学校特殊情况除外。
第四章图书借阅规定第六条学生须持学生证在图书馆办理借阅手续,并在借阅期限内归还书籍。
第七条学生借阅期限为两周,中途如遇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但延期不得超过两周。
第八条图书馆书籍如有遗失或损毁,学生需按照市价赔偿。
第五章图书馆使用规定第九条学生应保持图书馆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尤其是禁止在图书馆内吃东西、吸烟、乱扔垃圾等行为。
第十条学生在图书馆内应保持图书和设备的整齐,不得随意移动或丢弃图书及其他物品。
第十一条学生应尽量避免在图书馆内与他人交谈,以免影响其他读者的阅读。
第十二条图书馆内严禁大型物品和宠物进入,也禁止在图书馆内进行违法活动。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对于违反图书馆管理规定的学生,图书馆管理员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限制借阅权等。
第十四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学校有权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扣分、警告、通报批评、记过、记大过等。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管理制度由学校图书馆管理人员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如有需要修改的情况,应经学校相关部门批准后方能实施。
第十七条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范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图书馆的管理,提高图书馆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图书馆的教育教学作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图书馆是学校教育教学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学习和教师教育研究的重要场所。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参考范本(三篇)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参考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图书馆的管理工作,提高图书馆的效益和服务水平,保障师生的阅读需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图书馆是学校师生的知识服务中心,为教学、科研和学习提供必要的图书、资料和服务。
第三条图书馆实行开放借阅制度,师生可以通过借阅证在图书馆进行阅览、借阅书籍。
第四条图书馆应当保障师生的阅读权益,提供舒适的学习环境和充足的图书资源。
同时,图书馆应当加强阅读推广活动,提供阅读指导和咨询服务。
第五条图书馆应当定期开展图书馆利用率统计工作,及时评估图书的需求和使用情况,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图书采购计划。
第六条图书馆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培训和学习,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
第二章借阅管理第七条学生借阅书籍需凭借阅证,借阅期限为30天,续借一次,每次续借期限为15天,逾期未还者,视为逾期借阅。
第八条教师借阅书籍需凭借阅证,借阅期限为60天,可续借一次,每次续借期限为30天。
第九条可以同时借阅的图书数量为学生10本、教工20本。
第十条图书的丢失、破损或损耗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由借阅人负责赔偿。
第三章阅览服务第十一条图书馆提供舒适的阅览环境,设有阅览座位供师生使用。
第十二条图书馆收集的期刊、报纸、电子资源等非书籍资料,可以在图书馆内阅览,不得外借。
第十三条图书馆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特定阅览区域,如电子阅览区、学术交流区等。
第四章服务设施第十四条图书馆应当配备必要的计算机、打印设备和复印设备,方便师生使用。
第十五条图书馆应当建立良好的网上服务平台,为师生提供在线检索、预约书籍、查询借阅记录等服务。
第十六条图书馆应当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和更新,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五章行为规范第十七条师生在图书馆内应当保持安静、文明行为,不得大声喧哗、乱扔垃圾等。
第十八条师生不得在图书馆内吸烟、吃零食或饮食,严禁倒卖或私自转借图书。
第十九条师生应当爱护图书馆的设备和环境,不得随意涂写或损坏图书馆的设施。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模板范本(三篇)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模板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图书馆的管理,提高图书馆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图书馆是学校教学科研机构,为学校师生提供各类书籍、资料的借阅和咨询服务。
第三条学校图书馆的管理遵循公平、公开、诚信、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图书馆馆长负责学校图书馆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学校图书馆设立图书流通部、资料采编部、阅览部等有关部门,具体职责由学校图书馆馆长规定。
第六条学校图书馆实行统一的图书管理系统,所有的书籍、资料都要进行编目、分类、标识,确保图书馆资源的高效利用。
第七条学校图书馆采取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供在线查询、借阅、预约等服务。
第八条学校图书馆积极开展文化推广活动,丰富师生的课余生活,提高信息素养。
第九条学校图书馆实行读者证制度,读者需持有效证件方可借阅书籍、资料。
第十条学校图书馆要确保图书馆环境干净整洁,阅览室保持文明秩序。
第二章读者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师生均可办理读者证。
外来人员需经过特殊程序方可获得读者证。
第十二条读者办理读者证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一寸彩照等材料,按规定缴纳证件费用。
第十三条读者证分为普通借阅证、预约证等多种类型,不同类型的证件享有不同的借阅和咨询服务。
第十四条读者证丢失、损毁需及时办理补办手续,按规定收取补办费用。
第十五条读者需按规定时间归还借阅的书籍、资料,逾期将按规定进行罚款。
第十六条读者发现借阅的书籍、资料有破损或丢失情况,需立即向图书馆工作人员报告并按规定赔偿。
第十七条读者在图书馆内应保持安静、文明的读书环境,禁止吸烟、喧哗、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第三章图书管理第十八条图书馆按照图书馆馆长的要求,建立图书采购和清理工作制度,确保图书馆资源的更新和优化。
第十九条图书采编部负责图书的采购、订购、编目等工作,确保图书馆收藏的书籍质量和数量。
第二十条图书馆设立借书、还书、续借等窗口,方便读者借阅和归还图书。
第二十一条图书馆实行图书分类管理制度,图书按照学科和内容分类,方便读者查找。
学校图书室管理办法
学校图书室管理办法学校图书馆是学生获取知识的重要场所,其管理办法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决定了学生的阅读环境和阅读效果。
本文将从图书馆空间布局、图书分类管理、借阅规定、场馆设施、服务态度、读者教育等方面,展开回答学校图书馆管理办法的内容。
一、图书馆空间布局学校图书馆的空间布局应充分考虑到学生的阅读需求和人流量,合理规划不同功能区域,如阅览区、自主学习区、小组讨论区等。
同时,为了提供良好的阅读环境,图书馆应配备足够的阅览座位和宽敞明亮的阅览桌椅,以及具备良好通风和消防设施。
二、图书分类管理为了方便学生查找和使用图书,图书馆应根据图书的性质和内容,进行分类管理。
例如,可以按科目分类、年级分类、类型分类等,将图书有序地摆放在书架上,并标注清晰的书名和编号,方便学生进行检索。
三、借阅规定为了保证图书的平等使用和阅读资源的合理利用,图书馆应制定借阅规定。
例如,学生借阅图书的数量和时间限制、续借和归还方式、罚款规定等,都需要明确规定并公之于众,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混乱。
四、场馆设施除了提供图书资源,图书馆还应配备合适的场馆设施,以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
例如,可以设置电子资源区,配备电脑、打印机等设备,方便学生进行网络资源的查询和使用;还可以设置音乐阅览区,配备耳机和音乐设备,给有音乐需求的学生提供专属的阅读区域。
五、服务态度图书馆的管理办法中应强调对学生的服务态度。
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友善、热情地接待和引导学生,解答他们的疑问和需求,在服务中体现出关怀与专业。
六、读者教育学校图书馆的管理办法需要注重读者教育的内容。
图书馆可以通过举办讲座、展览、读书活动等形式,提高学生对图书馆的认知和使用率。
同时,图书馆管理者可以采取课堂教育、班级竞赛等方式,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习惯。
总之,学校图书馆的管理办法不仅仅是简单规定借阅和归还的流程,更需要注重学生的体验和发展。
通过合理的空间布局、分类管理、借阅规定、设施配备、服务态度和读者教育,图书馆可以成为学生学习和成长的重要场所。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完整版参考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完整版参考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完整版参考我们该怎么拟定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呢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完整版,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完整版精选篇1一、图书馆借书须知1、图书馆报刊阅览室对已办理借书证的师生员工开放。
2、读者凭本人借书证进图书室,不得将书包、雨具和私人书刊带入库内,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内。
3、借阅图书时,须保持室内整洁和安静;严禁在书库里吸烟、随地吐痰和乱丢废弃物。
4、图书室开放时间:周一、五中午12:00——14:00;周二、三、四下午15:00——17:30。
二、图书馆借书证发放和使用规定1、凡我校教职工和经正式注册入学的学生都可按规定凭有关证件申请领取借书证。
2、新生办理借书证应提供一寸免冠半身照片一张,或由图书馆采集学生电子照片信息,集体制作借书证。
3、借书证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4、借书证要妥善保管。
如有涂改、缺角的,均属无效,不得使用。
5、借书证如遗失,应及时来馆挂失,如挂失后找到了原有借书证,应到本馆注销挂失。
如补证后又找到原借书证,须将原证交回本馆。
如发现仍用原证借书者,作违纪论处。
6、补办借书证须提供一寸免冠半身照片一张,凭校牌或学生证自行到图书室办理补证手续。
三、借书规则1、凡借阅本馆图书资料,一律凭本人借书证,不得代借(可代还)。
2、每次借书以一册为限。
3、借书期限,每次为一个月。
如确实需要,可在到期前来馆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为一个月。
以续借一次为限。
4、借书时应当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加盖印记。
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5、借出的书刊,遇到特殊需要,读者应根据图书馆的要求,主动到图书馆归还。
6、读者离校前,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应将所借图书及借书证交回本馆,否则本馆不予签盖离校证明。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某学校图书馆(室)管理办法
学校图书馆(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图书馆(室)规范化建设,促进教育教学工作,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根据中小学教育特点和教育教学中心工作,积极为师生提供教育信息和教学参考资料,为教育教学服务。
第三条学校图书馆(室)必须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指导学生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济南市学校图书馆工作委员会是我市学校图书馆工作协调组织,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处,负责我市学校图书馆建设和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指定机构或专人负责学校图书馆(室)工作。
第五条市及各县(市)区教育图书代办站是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并授权的教育图书报刊征订发行机构,具体负责所属学校图书馆(室)装备用书供应和有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教育图书代办站对县(市)区教育图书代办站实行业务指导和财务监督。
各县(市)区教育图书代办站应当配备专人从事该项工作。
第七条市和各县(市)区教育图书代办站应当为学校装备用书提供优质服务。
第八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根据学校规模和工作实际配备必要的专职人员。
农村规模较小的中小学可配兼职图书管理员。
第九条提倡学校图书馆试行校长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
学校图书馆(室)应当由一名教务主任具体负责。
第十条图书馆(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小学应当具备中等以上文化程度,中学应当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图书馆专业知识。
达不到要求的应当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从事图书馆工作。
第十一条图书馆(室)工作人员应当主动为学生学习和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及教研活动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二条市教育图书代办站应当定期对各县(市)区及市属学校图书馆(室)图书装备进行专项检查,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管理不善的,应当及时提出批评并督促整改。
第三章书刊资料及征订与发行第十三条学校图书馆(室)新购图书,必须是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列入学校装备用书目录的优秀图书。
第十四条学校书刊资料的配备应当兼顾学生教师的不同需求,重点采购各科教学使用的教学参考工具书教育教学研究的理论书,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扩展知识的学习辅导资料及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科普读物和文学作品。
第十五条图书的购置应当把质量放在第一位。
制定购书计划时应当注意征求采纳教研组备课组和一线教师的意见,各类教育教学工具书参考书和学习资料不少于新书购置量的%。
其它用书应当精选。
第十六条学校图书馆(室)购书应当依据市教育局提供的目录,分年度制定购书计划,报教育主管部门图书代办站审查批准,由市教育局统一订购。
第十七条学校图书馆(室)购书经费不得少于当年公用经费的%,学校必须予以保证,做到专款专用。
学校应当根据实际和教育教学需要,从事业收入中安排不少于%的资金补充购书经费。
第十八条县(市)区图书代办站应当按要求每年分两次与市图书供应社结算书款。
市属学校应在提书的同时进行财务结算。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向学生做好优秀图书报刊的宣传推荐工作,对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优秀图书报刊,在自愿的前提下做好学生个人的征订工作。
第四章书刊管理第二十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建立书刊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两种帐目。
中学图书馆应当设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条件好的馆可增设著者目录;小学图书馆(室)应当设分类目录。
省市级规范化学校及规模较大的学校应当积极开发引进先进的图
书馆管理系统,实行数字化管理。
第二十一条图书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分类,编目要以《文献著录总则》为依据,做到归类正确反映充分前后一致方便检索。
第二十二条新书到馆后,一般情况下应当在一周内完成登记分类编目上架工作,不得积压。
第二十三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有计划适时地剔除内容陈旧过时破损严重副本量过多无参考实用价值以及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藏书。
第二十四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建立健全书库管理书刊外借阅览丢失赔偿图书注销等规章制度,完善图书馆(室)工作职责。
第二十五条图书馆(室)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向师生宣传图书馆的各种规章制度并进行爱护书刊的教育。
第二十六条教师资料室应当对教师整日开放。
图书室学生阅览室应当根据需要在午休和课余时间向学生开放。
第二十七条中学图书馆(室)应当对学生发放借书证,实行个人或集体借阅。
规模较小的农村中小学应当充分发挥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的作用,组织学生开展读书活动。
第二十八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积极配合学科教师组织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指导,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
第二十九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依据高效安全互联共享的原则,加快电子图书电子阅览室建设,配备现代化设备,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第五章馆舍设备第三十条中学图书馆(室)应当设置书库教师资料室教师阅览室和学生阅览室。
小学图书馆(室)应当设置藏书室和学生阅览室,并配备通风照明防火防潮防蛀等设施。
第三十一条图书馆(室)应当配备必要的书架阅览桌椅报刊架书柜目录柜文件柜陈列柜装订等设备。
并逐步配备微机及视听复制等现代化设备。
第三十二条按专用图书馆(室)设计建筑的房屋作图书室,使用面积应当符合省定标准。
非专用图书馆(室)设计建筑的房屋作图书室,位置应当设在平房或楼房一层,且与阅览室相通或相邻。
第三十三条按专用图书馆(室)设计建筑的房屋作阅览室,使用面积应当符合省定标准。
中小学教师阅览室应当按不少于教职工人数的/设座;学生阅览室中学按不少于在校生人数的/设座,小学按不少于在校生人数的/设座。
报纸杂志中学应当在种以上,小学应当在种以上;工具书教学参考书种类中学应当在种以上,小学应当在种以上。
第三十四条阅览室应当整洁安静,悬挂适量名人画像格言制度等,充分体现教育氛围和人文关怀。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学校(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市属高校)。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