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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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规定,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制定《2020年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工作实施方案》,望各校认真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解决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2020年治理小升初“择校热”工作取得较大成效,形成平稳有序规范招生入学工作新局面。

二、招生原则

(一)实行以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确保适龄学生均有相应的学位。

(二)师范大学附属绿城学校初中部、学校初中部,初级中学和思源学校初中部,招生采取“学生志愿+电脑派位(摇号)”的方式进行。

(三)城区初中实行计划招生,严格控制大班额。不招收不符合在城区就学条件的农村学生。

(四)农村初中招生原则上以本乡镇初中为主,确因本乡镇初中布局不合理,造成学生就学不便的,也可在就近乡镇初中报名入学。

三、招生范围

城区招生范围:镇辖区和新区,作为一个总学区进行招生。农村初中招生范围以本乡镇辖区为主。

四、招生学校

城区为师范大学附属绿城学校初中部、学校初中部,初级中学和思源学校初中部。

农村为各乡镇初中或九年一贯制学校。

五、招生办法

(一)成立工作机构

成立“2020年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宣传组、资审组、应急组和程序组,领导和具体负责招生入学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加强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根据需要组织实施电脑派位(摇号),应对和解决招生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招生学校、生源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组织。

(二)开展生源摸底

根据城乡区域义务教育布局调整和常住人口变化,开展生源摸底预测工作。对城区初中招生范围内小学毕业生的确定,原则上以2020年5月底前学籍为基准,到校到班实际核对(同步录像),对在校不在

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升入城区初中条件的学生,作为城区小学毕业生对待,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户籍所在地上学。对不负责任随意接收学生的校长及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三)进行资格审查

城区初中招生资审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对城区小学毕业生到校核查并录像;第二阶段对符合在城区入学条件的农村小学毕业生进行报名资审。

农村小学毕业生升入城区初中上学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城区购房且实际居住;

2.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城区购房暂未交房的,根据购房合同、房管局的购房备案证明及购房发票等相关购房资料,截至发文之日前购房的,因所购房屋不能实际居住,报名安置到食宿在校、条件一流的师范大学附属绿城学校初中部、学校初中部就读。

3.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经商、务工且有固定居所(不包括白天在城区务工经商,晚上回农村居住的流动人员)。

4.随父母户籍迁入城区的农业转移人口小学毕业生。

(四)提供佐证材料

1.学籍在城区初中招生范围内小学的。法定监护人持学生学籍表、毕业学校签字盖章家长确认的《2020年“小升初”招生志愿确认表》,在就读小学报名。

2.学籍不在城区初中招生范围内小学,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固定房产实际居住的。持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合法有效证明原件)、身份证、户口簿(学生与监护人户籍一致)和毕业学校签字盖章家长确认的《2020年“小升初”招生志愿确认表》,乡镇小学毕业生在乡镇中心学校报名,县直小学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报名。

3.学籍不在城区初中招生范围内小学,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经商、务工且有固定居所的。持居住证明(县房管局出具的租房协议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材料,租房期限须半年以上)、租住地社区证明,经商提供营业执照证明,务工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由人社部门认定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须半年以上)、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相关手续,身份证、户口簿(学生与监护人户籍一致)和毕业学校签字盖章家长确认的《2020年“小升初”招生志愿确认表》,乡镇小学毕业生在乡镇中心学校报名,县直小学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报名。

4.学籍不在城区初中招生范围内小学,法定监护人在城区购房暂未交房的。持购房合同、房管局出据的备案表和购房发票、身份证、户口簿(学生与监护人户籍一致),毕业学校签字盖章家长确认的《暂未交房“小升初”招生志愿确认表》,乡镇小学毕业生在乡镇中心学校报名,县直小学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报名。

5.招收非本县户籍学生,与以上1、2、3、4款同等情况的,须提供相同材料同样形式报名。

6.招商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及引进高端人才子女入学。根据市教体局《市招商引资企业高管人员子女入学工作意见》(教体[2016]37号)和《“5522”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萧办发[2016]22号)文件精神,招商引资企业(以招商局出据的文件或相关证明为准)法定代表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副总、财务总监等);我县引进的领军人才、博士、高级技师、副高以上职称的人才(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室核准认定),其子女入学凭户口簿(须外县户籍)、结婚证(或子女出生证明)、现住址证明、企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或聘书,以及近3个月银行发放工资的流水账单,县人才办提供的聘书、文件、证明等,填写《2020年“小升初”招生志愿确认表》,到县教育体育局报名。

7.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2020年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在萧安置的退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学籍不在城区初中招生范围内小学)入学。提供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证明、户口簿(学生与其户籍一致),以及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经资审组审核无误后,由毕业学校签字盖章家长确认后,填写《2020年“小升初”招生志愿确认表》,到县教育体育局报名。

8.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入学。按照《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卫电〔2020〕45号)精神执行,凭户口簿、援鄂证明及单位相关证明等材料,经资审组审核无误后,由毕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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