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简化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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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简化汉字
《简化字总表》(1986年重新发表)包括第一表不作简化偏旁用的简化字350个,第二表可作简化偏旁用的简化字132个,以及应用第二表所列简化字和简化偏旁得出来的简化字1753个,总计2235个简化字。另外在《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摘录出39个字,这些字习惯被看作简化字。这就是说,在简化字中只有521个简化字(350+132+39)是基本的简化字,其余都是类推出来的。
简化字在历史上都曾经出现过,无一字无出处,其来源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有的是古字,或者是古本字,如“云”、“电”、“胡”、“须”、“从”,或者是古异体字,如“弃”、“无”、“礼”、“尔”,或者是古通用字,如“才”、“后”;有的是群众中流传的简体字,如“体”、“声”、“铁”;有的是已经通行一个时期的“解放字”或最近新造的字,如“拥”、“护”、“灭”、“丛”。
简化字的简化方法可以归纳为以下8种:
﹙1﹚用形声字改换形声字,包括改换形旁或声旁,或形旁声旁都改换。例如:猫(貓)、愿(願)、肮(骯)、唇(脣)、优(優)、拥(擁)、袄(襖)、胆(膽)、响(響)、惊(驚)、护(護)、帮(幫)。
﹙2﹚用形声字改换会意字。例如:窜(竄)、桩(樁)、邮(郵)。
﹙3﹚用会意字改换形声字或会意字。例如:笔(筆)、宝(寶)、灶(竈)、帘(簾)、尘(塵)、茧(繭)。
﹙4﹚省略部分字形,保留特征或轮廓。例如:录(録)、号(號)、云(雲)、丽(麗)、里(裏)、术(術)、际(際)、恳(懇)、开(開)、粪(糞)、声(聲)、飞(飛)、齿(齒)、伞(傘)、卤(鹵)、齐(齊)。
﹙5﹚利用草书楷化的方法简化形体。例如:车(車)、长(長)、为(爲)、专(專)、书(書)、尧(嶤)、乐(樂)、头(頭)。
﹙6﹚换用简单的符号。例如:汉(漢)、鸡(鷄)、赵(趙)、区(區)、环(環)、怀(懷)、枣(棗)、轰(轟)、师(師)、归(歸)。
﹙7﹚借用同音字或音近字代替。例如:后(後)、谷(穀)、出(齣)、丑(醜)、斗(鬥)、卜(蔔)、只(隻)、干(乾、幹)。
﹙8﹚用简化偏旁或简化字类推。例如:劳(勞)、茕(煢)、莹(瑩)、萤(螢);当(當)、档(檔)、挡(擋)、裆(襠)。
这8种简化方法是在使用汉字的长期历史中形成的,它符合汉字的简化规律,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
汉字简化取得了明显的效果,首先是减少了汉字的笔画,同时减少了通用汉字的字数。《简化字总表》(1986年)拱手简化字2235个,笔画总数是23025画,平均每字10.3画。被代替的2261个繁体字,总笔画数是36236画,平均每字16画。繁简相比,平均每字减少5.7画。因为简化时采用了同音代替的方法,用原有的笔画简单的字代替笔画繁难的字,如用“板”代替“闆”,用“冬”代替“鼕”,所以减少了一些字数。另外,两个或三个繁体字合并为一个简化字,如“鐘”和“鍾”简化为“钟”,如“匯”和“彙”简化为“汇”,如“檯”、“臺”、“颱”简化为“台”,如“矇”、“濛”、“懞”简化为“蒙”,又减少了一些字数。两项相加,共减少了102个繁体字。
从汉字字形的表意作用来看,有很多简化字明显优于繁体字。例如:“众”、“尘”、“灭”、“灶”、“茧”、“蚕”、“从”、“笔”、“宝”、“凭”、“籴”、“粜”、“体”、“飞”、“伞”、“网”等字的表意功能要比被替代的繁体字强。“补”、“递”、“战”、
“矾”、“态”、“苹”、“胶”、“粮”、“帮”、“护”、“舰”、“园”、“牺”、“极”、“钟”、“惊”、“桩”、“犹”、“伙”、“沪”、“肤”、“窃”等形声字的声旁经简化后表音度达到100﹪,当然要比被替代的繁体字强。“赶”、“运”、“达”、“迟”、“酝”、“认”、“远”、“肿”、“毡”、“窍”、“毕”、“担”、“胆”、“种”、“忧”、“优”等形声字的声旁经简化后声母韵母都相同,仅仅声调不同,表音度比被替代的繁体字强。
也有一些简化字简化后的字形表音作用比不上繁体字。例如:“顾”、“爷”、“际”、“层”、“导”、“邓”、“标”、“鸡”、“烛”、“坛”、“盘”、“柜”等字的表音功能完全丧失了。“灯”、“怜”、“邻”、“淀”、“灿”、“吨”、“岭”、“础”、“拥”、“价”、“袄”、“坎”、“毙”等字的表音功能被不同程度地削弱了。而特别可惜的是:原来从“卢”(盧)声的10多个形声字,除了“驴”(驢)字都跟“卢”字同音,这是很难得的,可是在简化字第一表中,却把“庐”、“炉”、“芦”、“驴”4个字都简化成了声母跟字音有明显区别的“户”字,与第三表中类推出来的“泸”、“颅”、“胪”、“鲈”、“轳”、“垆”、“鸬”、“舻”、“栌”等字被人为地割裂为声旁不同的两组。
由于简化,主要是由于草书楷化的运用,使汉字体系里增加一些部件,例如“头”、“卫”、“乐”、“专”、“农”、“书”、“”、(“拣”字右部)、“”(“尧”字上部)、“”(“压”字中部)等。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柬”字和“澜”、“阑”、“楝”等字中的“柬”旁并未简化的情况下,就在第一表里把“拣”、“练”、“炼”等字的“柬”简化为“”,确实不够妥当,何况“”与“东”还容易形似而混呢。“尧”字上半既不是“戈”又不是“弋”,而写成一个不成字的“”,“压”字中部在“土”字上非要加上一点,写成一个不成字的“”,这对于学习汉字和汉字编码都是有害无益的。
换用简单的符号和同音代替的简化方法往往为人所诟病,但是平心而论,有许多情况还是合理的。例如:“嘆”、“漢”、“難”、“艱”等字分别简化为“叹”、“汉”、“难”、“艰”等记号字或半记号字,似乎降低了原字的理据。可是如果我们考虑到“”字不仅不见于7000通用字,甚至不见于《说文》,“”字的音义,据古文字学家考证,像投人于火上之形,是“熯”的初文,那么对于不懂古文字的人来说,“”字旁及不表音也不表义,也只不过是个记号。
同音替代,自古有之。文字的假借既满足了为词选择书写符号的需要,又节制了字数。在文字假借造成兼职过度的时候,文字就会分化,产生分化字。在文字分化过度的时候,就会产生或者分化字不能通行,或者本源字不再通行的情况。从先秦两汉一直到魏晋南北朝,是大量产生分化字的时代,当时已经出现了分化过度的情况。唐代的陆德明在《经典释文·序录》中说:“岂必飞禽即须安鸟,水虫便应著鱼,虫属要作虫旁,草类皆从两cè?”在《广韵》中,“东风菜”的“东”字和“风”字都加上了草字头。文字羡余度过高是一种浪费,我们认为,在不混淆意义的情况下利用同音假借的办法简化汉字笔画和字数还是可行的。例如以“云”代“雲”、以“家”代“傢”、以“须”代“鬚”、以“舍”代“捨”,不过是以本源字代替了分化字。以“才”代“纔”、以“冬”代“鼕”、以“出”代“齣”、以“板”代“闆”,不会造成任何表意的不明确。相比起来,音近代替的方法会造成新的多音字,应该尽量不用或少用。比如说:“纤”读qiàn、xiā二音,“吁”读xū、yù二音,“脏”、“几”、“发”、“干”、“斗”、“别”等字都有声调不同的两种读音。
汉字的简化尽管以“约定俗成”为原则,但是只要有可能,还是要首先顾及到整个构形系统的简化,不要为了个别字的简化而牵动了文字系统。比如“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