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黄酒
黄酒的质量标准有哪几个
QB/T 2745—2005《烹饪黄酒》为轻工行业标准,该标准由国 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5年7月26日发布,2006年1月1 日开 始实施。
NY/T 897—2004《绿色食品黄酒》为农业行业标准。该标 准由农业部于2005年1月4日发布,2005年2月1日开始实施。 标准由农业部提出,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归口。
1.应在正规的大型商场或超市中购买黄酒产品。这些经销企业对经销的产品一般都有进货把关,经销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 务有保证。
2.选购大型企业或有品牌的企业生产的产品,这些企业管理规范,生产条件和设备好,产品质量稳定。
3.选购时可从产品名称、含糖量来判别产品的类型,以选择适合自己需要的黄酒种类。
黄酒含丰富的功能性低聚糖,如每升绍兴加饭酒中的异麦芽低聚糖、潘糖、异麦芽三糖含量达 6g。这些低聚糖是在酿造 过程中,物料经微生物酶的作用而产生的。功能性低聚糖进入人体后,几乎不被人体吸收、不产生热量,但可促进肠道内有益 微生物双歧杆菌的生长发育,可改善肠道功能、增强免疫力、促进人体健康。
黄酒的选购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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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酒的质量检测方法
随着黄酒消费市场的迅速增长,黄酒的质量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关注。
GB/T 13662-2018《黄酒》于 2018年9月出台,对黄酒品质分析及质量安全控制起着重要作用。
现行国标中用于黄酒质量检测的方法大多是常规的分析化学方法,存在着操作繁琐、重现性差、效率较低等问题。
1黄酒品质分析研究我国黄酒品质分析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和酒龄等方面。
感官评定主要通过口、鼻等感觉器官对酒样的外观、香气、口味和风格特征等感官指标进行分析评价,其具有快速、简便的特点,但易受地区、个人爱好和心理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
理化指标检测主要包含总糖、酒精度、非糖固形物、氨基酸态氮、灸苯乙醇和氧化钙等项目,黄酒国标中采用的常规分析化学方法虽较简便、快速,但精密度和准确度较差。
目前更为高效、稳定、精准的改良国标法和电子鼻、电子舌及近红外等技术的研究已取得一系列成果。
1.1电子舌电子舌又称嗅辨仪,是一种模拟人类味觉感受机制,以传感器阵列检测样品信息,结合模式识别对被测样品整体品质进行分析检测的现代化仪器。
研究表明,电子舌对甜度、酸度和醇度的品评结果与人类似。
电子舌PCA和LDA 可以分辨不同区域和同一区域不同品种的黄酒,电子舌在黄酒检测与辨识方面有很大的应用潜力。
与传统检测技术相比,电子舌技术性能稳定、重现性好,无需进行样品前处理,大大提高了检测效率。
1.2电子鼻电子鼻也称人工嗅觉或仿生嗅觉系统,主要根据气味来识别物质的类别和成分,具有检测速度快、范围广、检测数据客观和重复性好等特点。
开展电子鼻技术替代人类嗅觉系统评价黄酒中香气的研究。
结果表明,利用电子鼻建立的醇香、陈香、焦香3个因素的定量模型预测可替代品酒员,有效减少人为误差。
结果表明采用电子鼻建立的定量模型预测的结果重复性好、准确度高,可替代人工品酒员,为黄酒鉴别进一步研究打下基础。
电子舌和电子鼻技术使气味的客观化表达得以实现, 使气味成为可量化的指标,更适用于实际生产中大批量生产的需要。
黄酒质量标准及检验操作规程
XXXXXXXXXXX有限公司辅料质量标准及检验操作规程1 品名:1.1 中文名:黄酒1.2 汉语拼音:Huangjiu2 代码:3 供应商:见合格供应商名单4 取样文件编号:5 检验方法文件编号:6 依据:GB/T 13662-20187 质量标准:7.1 感官要求7.1.1 传统型黄酒感官要求7.1.2 清爽型黄酒感官要求7.1.3特性黄酒感官的基本要求应符合上述的要求。
7.2 理化指标7.2.1 传统型干黄酒理化要求7.2.2 传统型半干黄酒理化要求7.2.3 传统型半甜黄酒理化要求7.2.4 传统型甜黄酒理化要求7.2.5 清爽型干黄酒理化要求7.2.5 清爽型半干黄酒理化要求7.2.6 清爽型半甜黄酒理化要求8 检验操作规程:8.1 感官检查:8.1.1外观:将酒样置于明亮处,举杯齐眉,用眼观察杯中酒的透明度、澄清度以及有无沉淀和聚集物等。
8.1.2香气:手握杯柱,慢慢将酒杯置于鼻孔下方,嗅闻其挥发香气,慢慢摇动酒杯,嗅闻香气。
用手握酒杯腹部2min,摇动后,再嗅闻香气。
依据上述程序,判断是原料香或有其他异香。
8.1.3口味:饮入少量酒样(约2mL)于口中,尽量均匀分布于味觉区,仔细品评口感,有了明确感觉后咽下,再回味口感及后味,记录口感特征。
8.1.4风格:依据外观、香气、口味的特征,综合评价酒样的风格及典型性程度,写出评价结论。
8.2总糖8.2.1廉爱农法:适用甜酒和半甜酒。
费林溶液与还原糖共沸,生成氧化亚铜沉淀。
以次甲基蓝为指示液,用试样水解液滴定沸腾状态的费林溶液。
达到终点时,稍微过量的还原糖将次甲基蓝还原成无色为终点,依据试样水解液的消耗体积,计算总糖含量。
8.2.1.1试剂准备费林甲液:称取硫酸铜69. 8 g,加水溶解并定容至1000ml。
费林乙液:称取酒石酸钾钠346g及氢氧化钠100g,加水溶解并定容至1000 ml,摇匀,过滤,备用。
葡萄糖标准溶液(2.5 g/L):称取经103℃~105℃烘干至恒重的无水葡萄2.5 g(精确至0. 0001 g),加水溶解,并加浓盐酸5 ml,再用水定容至1000ml。
黄酒产品质量抽查小企业问题多
小麦等粮食 为主要原料 . 经蒸 煮 糖 化、
发酵 , 压榨 、 滤 、 存 、 过 : 勾兑 等 【艺^ l
产的发酵酒 黄酒酒精度低 、 耗粮少 . 群 受消费者青睬。
近 日. 国家 质 梭 总 局 组 织 对 赞 滔 产 品 质 量 进 行 r国 家 监 督 抽 查 共 抽 蠢 了
维普资讯
黄酒是 以稻米 、 米 、 米 、 米 、 黎 玉 小
抽查结果 表明 : 市场 占有率较 高的 本 次 抽 查 巾 有 1种 产 品 的 总 酸 超 出 标 大巾型企业的产品全部台格 . 而小型企 准 规定 . 睃 总I 超标 的产品将直接影响产 业的产品质鼍存在的问题较多
湖 州鸿 丰洒, 浙扛 ) ( 新余市马洪洒业有隈责任公司( 江西)
昊江市百花酿滔有限公司 ( 江苏)
鸿丰老酒三年际营养黄滔 飞英塔 马洪老酒五年胨触
甲级糯米黄{ 晤
5O l 0r, a 瓶 l5 m 坛 70 V
5O l 0r/ a 瓶
标签. 总数 菌落 标签, 涸精度。 总酸
3 、酒精度不符 台标签明示值的要 求。 次抽 查中有 1 产品的酒精度不 本 种
度 应 ≥ 1% . 实测 值 为 1 . 6 而 29 % 4 标 签 不 规 范 本 状抽 查 中有 4种 、
1 菌藩总救超标 国家标准规定黄 符合标 餐明示值 的要求 。 明示酒精 、 产t 酒中菌落总数应≤5 0个, l本次抽查中 m。 育 3种产品的菌蓓 总微翘标 ,检测值最 大的为 2 0个, J 3 搠, 超过国家标 准 4 . 6僻。 2 总酸不合格 国家标准 规定. 、 各 种黄 酒中总陵 含齄在 3 — . . 80 之间 5
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黄酒保质期限的规定
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黄酒保质期限的规定第一条为了保证酒类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规范酒类生产经营活动,促进酒类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酒类生产经营以及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酒类,是指酒精度(乙醇含量)大于0.5%vol的饮料酒,包括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以及其他含酒精成分的饮料。
但依法应当按照药品、保健食品管理的除外。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酒类食品安全和产业发展工作的领导,保障公众饮酒安全,促进酒类产业健康发展。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酒类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酒类产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酒类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实施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酒类生产经营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酒类生产者传承传统酿造工艺,运用新技术、新装备,促进产业发展。
第七条酒类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经营的酒类食品安全负责,诚实守信、严格自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酒类行业协会应当建立健全行业诚信自律管理机制,按照章程组织开展酒类产业基础科学研究和科普宣传,传承酒类历史文化;提供酒类食品安全信息技术服务,加强酒类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完善协调自律功能,引导和督促酒类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
第二章生产经营管理第九条从事酒类生产经营活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取得生产经营许可。
从事酒类生产加工的小作坊,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
个人及家庭酿造的酒类,不得销售。
第十条酒类生产经营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酒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证酒类食品安全。
第十一条酒类生产者应当建立酒类食品安全检验制度,加强酒类检验工作。
黄酒检验质量标准
文件名称 黄酒检验质量标准 文件编码 页 数第1页 共2页 制定人 制定日期 年 月 日颁发部门质量管理部 审核人 审核日期年 月 日批准人批准日期 年 月 日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分发部门质量管理部黄酒检验质量标准 1 目的 制订黄酒检验质量标准,以确保质量。
2 适用范围本公司所购进的辅料黄酒。
3 职责质量管理部 4 内容 4.1品名:黄酒 4.2引用标准GB 17946—2000 绍兴酒(绍兴黄酒) 4.5质量指标4.5.1感官指标应符合表规定 项目内控 指标色泽 淡黄色至深黄色,清亮透明,有光泽,无悬浮物,无沉淀香气 具有特有的浓郁醇香口味 纯正风格具有该品种应有的风味4.5.2理化指标应符合表规定编码:黄酒检验质量标准第2页共2页项目内控指标酒精度%(V/V)20℃≥16.5%注:酒精度允许误差1%(V/V)。
4.6 检验标准操作规程4.6.1 感官检查4.6.1.1量取30 mL样品,倒入50 mL清洁干燥无色玻璃烧杯中,观察其颜色,应清亮透明,有光泽,无沉淀或杂质。
4. 6.1.2尝其味应有该种酒特有的芳香味和滋味,不应有霉味、酸味、异味。
4.6.2理化检验4.6.2.1 乙醇浓度%取供试品,调节温度至20℃,精密量取25ml,置150ml分液漏斗中,加等量的水,并加入氯化钠使之饱和,再加石油醚,振摇1~3次,每次约25ml,使妨碍测定的挥发性物质溶入石油醚层中,俟两液分离,分取下层水液,置150ml蒸馏瓶中,石油醚层用氯化钠的饱和溶液洗涤3次,每次用10ml,洗液并入蒸馏瓶中,加玻璃珠数粒或沸石等物质,连接冷凝管,直火加热,缓缓蒸馏,速度以馏出液一滴接一滴为准。
馏出液导入25ml量瓶中,俟馏出液约达23ml时,停止蒸馏。
将馏出流温度调节至20℃,加20℃的水至刻度,摇匀,在20℃时按韦氏比重秤法测定相对密度。
在乙醇相对密度表内查出乙醇的含量(%)(ml/ml),即为供试品中的乙醇含量(%)(ml/ml)。
黄酒 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1 目的规范黄酒内控质量标准的操作程序,使其操作过程规范化,避免人为错误.2 适用范围适用于黄酒内控质量标准的操作。
3 责任 QA、QC及车间有关人员对本标准实施负责。
4 内容4.1物料的基本信息:4。
1.1物料名称:黄酒,物料代码:F004;4。
1.2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3662—2008《黄酒》;地理标志产品绍兴酒(绍兴黄酒)GB/T 17946—2008;广东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第一册)。
4。
1。
3。
经批准的供应商:经过质量审计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或副食品批发零售商;4。
1。
4包装材料要求:玻璃瓶或塑料桶。
4.2取样和检验操作规程编号:4.2.1取样操作规程编号:HBC—SOP-ZL—006—01;4。
2.2检验操作规程编号:HBC—TS-JY-FL—002—01。
4。
3定性和定量的限度要求:4。
3。
1分类传统型黄酒:以稻米、黍米、玉米、小米、小麦等为主要原料,经蒸煮、加酒曲、糖化、发酵、压榨、过滤、煎酒(除菌)、贮存、勾兑而成的黄酒。
清爽型黄酒:以稻米、黍米、玉米、小米、小麦等为主要原料,加入酒曲(或部分酶制剂和酵母)为糖化发酵剂,经蒸煮、糖化、发酵、压榨、过滤、煎酒(除菌)、贮存、勾兑而成的、口味清爽的黄酒。
4。
3。
2感官指标传统型黄酒清爽型黄酒4。
3.3理化指标传统型黄酒清爽型黄酒微生物指标4。
4贮存条件和注意事项:4.4。
1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
4。
4.2产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不得露天堆放、日晒、雨淋或靠近热源;接触地面的包装箱底部应垫有100mm以上的间隔材料。
4.4.3产品宜在5℃~35℃贮存。
4.5复验期:每年一次。
5.附页:无。
黄酒质量标准
五、质量标准:
(一)产品分类:
1、干黄酒:总糖含量等于或低于15.0g/l的酒,如元红酒。
2、半干黄酒:总糖含量在15.1g/l-40.0g/l的酒,如加饭酒。
3、半甜黄酒:总糖含量在40.1g/l-100g/l的酒,如善酿酒。
4、甜黄酒:总糖含量高于100g/l的酒,如香雪水酒。
武威市神农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管理文件
题目
黄酒质量标准
编码:SN-WL-TS-007
共3页
制定
审核批准制定日期审核期批准日期颁发部门
质管部
执行日期
颁发数量
经理1、质管部1、生产部1、车间1、办公室2
一、目的:为控制黄酒的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二、范围:适用于黄酒的质量标准。
三、责任者:质量负责人、生产负责人、车间负责人。
(二)感官要求:
项目名称
类型
质量标准
外观
干黄酒、半干黄酒、半甜黄酒、甜黄酒
橙黄色至深褐色,清亮透明,允许瓶(坛)底有少量聚集物。
香气
干黄酒、半干黄酒、
半甜黄酒、甜黄酒
具有黄酒特有的醇香,无异香。
口味
干黄酒
半干黄酒
半甜黄酒
甜黄酒
尚醇和、爽口、无异味。
尚醇厚鲜爽、无异味。
醇厚、尚鲜甜爽口、无异味。
鲜甜、尚醇厚、无异味。
风格
干黄酒、半干黄酒、
半甜黄酒、甜黄酒
酒体尚协调,具有黄酒品种的典型风格。
(四)理化要求:黄酒质量标准。
国家质检总局近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如此黄酒喝不得
6
7 8 9
¨
他
如 此 黄酒 喝不 得
质量红榜 ( 部分 ) :
产 品名 称
上 海 老 酒 商标
生产 企 业 名 称 上 海 申龙 酿 酒 厂 上 海 新 晖酿 造 有 限 公 司 苏州 市 新 同里 红 酒 业 有 限公 司 张家 港 市 炎 黄 酿 酒 厂 丹 阳市 金 丹 阳 酒 业有 限公 司
抽查 发现有 1 4种产 品不 符合相 关标 准 的要求 ,不合 格 项 目涉 及非 糖 阉形 物 、氨 基 酸态 氮 、菌落 总数 、环 已基 氨
基磺 酸钠 ( 蜜 素) 甜 、酒 精 度 等 。
l POP AR A ARDIA UL ST ND ZT
3 。2 1 / 1
舒博士 老 尚海 同里
老 尚海 黄酒
同里红红醉江南五年 陈黄酒
张沙优黄 ( 清爽 型 黄 酒 )
老陈酒 ( 爽型黄酒) 清
锡 山 清 爽型 黄 酒 ( 型 ) 干
旦 阳牌 丹 阳黄 酒
锡 山
旦 阳 牌
无锡市振太酒业有限公 司
江 苏 省 丹 阳 酒 厂
质量黑榜 :
鹰潭市桑港酿酒食品有限公 司
报告解读 一一 一一 一一 一一 一 一一 一 。 一 一 一一 一一 一一 一一 一一 . .
本次 共抽查 了上海 、江苏 、浙 江 、安徽 、福 建 、江西 、 山 东等 7个 省 、直 辖 市 1 0家 企 业 生 产 的 2 2 O种 黄酒 产
品。
序 号 产 品 名称
商标 振南 金督 瓯泉
日达
生产 企 业 名 称
不合格项 目
1
2
黄酒质量标准
XXXXXXXXX有限公司
一、目的:建立黄酒的质量标准,确保所用黄酒的质量。
二、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黄酒的质量控制。
三、责任:
四、内容:
1.标准来源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3662-2008黄酒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2758-2005发酵酒卫生标准
1.3 黄酒:以稻米、黍米等为主要原料,经加曲、酵母等糖化发酵剂酿制而成的发酵酒。
2.技术要求
文件编号:第1页,共2页
黄酒质量标准版本号:
3.贮存条件:常温、避光。
4.相关标准操作规程:黄酒检验操作规程(SOP-ZL-JG(FL)-023)、物料取样标准操作规程(SOP-ZL-QA-001)。
5.企业统一指定的物料名称: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3662-2008黄酒一致。
6.内部使用的物料代码:1102119。
7.经批准的供应商:见合格供应商目录。
8.印刷包装材料的实样或样稿:无此项内容。
9.注意事项:干燥,密闭。
10.有效期:按厂家规定执行。
11.文件附件:共0份。
12.修订及变更历史:
文件编号:第2页,共2页。
黄酒执行标准
黄酒执行标准黄酒是中国传统酿造酒类产品,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
为了规范黄酒的生产和质量,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制定了黄酒执行标准,以下是对黄酒执行标准的详细介绍。
一、原料选择。
黄酒的主要原料包括大米、小麦、糯米、黄米等。
执行标准规定,生产黄酒所用的原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且应当具有良好的品质和新鲜度。
二、生产工艺。
黄酒的生产工艺是关键的环节之一。
执行标准规定,黄酒的生产工艺应当符合传统酿造方法,严格控制发酵、酿造、陈化等环节,确保黄酒的口感和品质。
三、产品质量。
黄酒的产品质量是执行标准的核心内容之一。
执行标准规定,黄酒的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且应当具有独特的风味和口感,色泽清澈,香气浓郁。
四、包装标识。
执行标准对黄酒的包装和标识也做出了规定。
黄酒的包装应当符合食品包装卫生标准,标识应当真实准确,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五、贮存运输。
黄酒的贮存和运输环节也受到执行标准的规范。
黄酒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当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防止产品变质,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六、销售服务。
执行标准还对黄酒的销售服务提出了要求。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对消费者提供真诚、周到的服务,解答消费者的疑问和投诉。
七、监督检验。
为了保障执行标准的有效实施,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黄酒生产企业的监督检验工作,确保企业严格按照执行标准进行生产,保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总之,黄酒执行标准的出台,对于规范黄酒生产、保障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各相关部门和生产企业应当严格遵守执行标准的要求,共同为黄酒行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黄酒操作规程
GB/T13662-2008黄酒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黄酒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分析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黄酒的生产、检验与销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 B/T 601 化学试剂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GB/T603化学试剂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GB/T603-2002,ISO 6353-1:1982,NEQ)GB 2758发酵酒卫生标准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T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6682—1992,neqISO3639:1987)GB8817食品添加剂焦糖色(亚硫酸铵法、氨法、普通法)GB10344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黄酒Chinese rice wine老酒以稻米、黍米等为主要原料,经加曲、酵母等糖化发酵剂酿制而成的发酵酒。
3.2酒龄 age of Chinese rice win e发酵后的成品原酒在酒坛、酒罐等容器中储存的年限。
3.3标注酒龄 marking ag a销售包装标签上标注的酒龄,以勾兑酒的酒龄加权平均计算,且其中所标注酒龄的基酒不低于50%。
3.4聚集物aggregate成品酒在贮存过程中自然产生的沉淀(或沉降)物。
3.5传统型黄酒 traditional type Chinese rice wine以稻米、黍米、玉米、小米、小麦等为主要原料,经蒸煮、加酒曲、糖化、发酵、压榨、过滤、煎酒(除菌)、贮存、勾兑而成的黄酒。
黄酒检验规则
温州市伯温酿酒有限公司黄酒出厂检验规程1、目的规定出厂检验的工作内容及方法,确保出厂产品符合要求,使产品的质量满足顾客的需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产品的出厂检验过程。
3、职责3.1质检部负责本规程的制定及实施。
4、工作规程4.1成品检验是在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均为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的产品最后检验。
4.2成品检验主要分为出厂检验与全项目检验二类。
4.2.1 出厂检验检验项目和要求(1)净含量单件定量包装净含量负偏差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同批产品所抽样品的平均净含量不得低于标签上表明的净含量。
(2)成品其他检验项目和要求a)感观要求符合表1的规定。
表1(传统型干黄酒)项目要求传统型干黄酒(一级)外观橙黄色至深褐色,清凉透明,有光泽,允许瓶(坛)底有微量聚集物香气具有黄酒特有的醇香较浓郁,无异香口味醇和,较清爽,无异味风格酒体较协调,具有黄酒品种的典型风格b)理化指标项目和要求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表1(清爽型干黄酒)b)理化指标项目和要求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C)卫生指标应符合GB2758规定。
4.2.2全项目检验计划全项目检验(即带*项目的检验)由质量负责人每年六月、十二月份分别抽样一次,委托国家认可的检测部门进行检验,检验项目为所有项目及要求。
如相关国家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测包含全项目,并检验合格则可以用此次检测代替全项目检验。
4.3 检验方法参照GB13662-2008标准进行检验。
4.4 检验规则4.4.1 组批按同一生产日期生产的、质量相同、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
4.4.2 抽样4.4.2.1 按下表抽取样品。
4.4.2.2 抽取的样本其中取1/3用于外观和感官特性检验,1/3用于理化检验,1/3用于卫生检验。
4.5 判定依据4.5.1 卫生指标有一项不符合不符合要求,判整批产品不合格。
净含量、感管要求及理化指标,如有一项或两项不符合要求时,可以在同批产品中抽取两倍量的样品复检,复检后仍不符合标准的判为不合格品。
黄酒执行标准
黄酒执行标准随着黄酒作为酿造的著名酒类不断受到消费者的喜欢和市场的关注,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规范黄酒酿造行业,维护黄酒市场良性发展,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黄酒执行标准》(GB/T17912008),以下是该标准的具体内容。
一、定义《黄酒执行标准》(GB/T17912008)中,黄酒的定义为:以谷物为原料,经过蒸煮、糖化、发酵和熟化等工艺酿制的一种有香气的酒类。
二、原料要求(1)原料水要求:水质无毒害,无腐蚀性、有害物质,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水质卫生标准》(GB/T57502006)要求;(2)原料谷物要求:谷物质量指标含水率试验应符合国家标准《制酒原料谷物》(GB/T49952002)规定,并经过筛清,无杂质、杂芽、杂籽;(3)其他原料要求:原料中的其他原料,应符合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GB/T223882008)允许的规定,不得使用未经检验的成品酿造黄酒。
三、酿制工艺要求酿制工艺应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酿制时间:酿造黄酒的时间为6个月-12个月,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2)糖化时间:糖化时间根据发酵情况,一般应在70℃-80℃,时间一般不超过6小时;(3)发酵时间:发酵时间一般在20℃-25℃,时间为3-4天;(4)熟化时间:熟化时间一般在10℃-15℃,时间不宜长于30天。
四、黄酒标签规定(1)标签内容应当包括:商品名称、质量等级、原料、酿造工艺、总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出口日期、标志性字样、生产地址、包装规格、企业许可证号等。
(2)批号:黄酒产品应当标明瓶号,可以是包装上打印的,也可以是采用批次管理的号码。
(3)标记:产品上必须标明“酒醒著”字样,无论是瓶装黄酒还是罐装黄酒,都必须标明“易燃”等字样,表明危险等级。
五、黄酒检验规定(1)抽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黄酒产品进行抽样检验;(2)指标检验:按照国家标准《黄酒执行标准》(GB/T17912008)的规定,对黄酒中指标进行检验;(3)外观检查:外观检查应按照国家标准《黄酒执行标准》(GB /T17912008)的规定,对黄酒的外观质量进行检查;(4)实验室检验:实验室检验应依据国家标准《黄酒执行标准》(GB/T17912008)的规定,对黄酒中的指标进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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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CCGF 103.3-2008
黄酒
2008-7-22发布 2008-10-1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黄酒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国家及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黄酒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其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及针对特殊情况的监督抽查可参考本规范执行。
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包括黄酒。
本规范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及异议处理复检。
2 产品分类
2.1 产品分类及代码
2.2 产品种类
主要包括四种类型:黄酒、绍兴酒(绍兴黄酒)、烹饪黄酒、清爽型黄酒。
3 术语和定义
3.1 干黄酒:总糖含量等于或低于15.0g/L的酒。
3.2 半干黄酒:总糖含量在15.1g/L-40.0g/L的酒。
3.3 半甜黄酒:总糖含量在40.1g/L-100g/L的酒。
3.4 甜黄酒:总糖含量高于100g/L的酒。
4 企业规模划分
根据黄酒产品行业的实际情况,生产企业规模以黄酒产品年销售额为标准划分为大、中、小型企业。
见下表:
5 检验依据
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 2758 发酵酒卫生标准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T 4789.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T 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
GB/T 4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测定
GB/T 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测定
GB/T 4789.10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测定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28 食品中糖精钠的测定
GB/T 5009.29 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
GB/T 5009. 97 食品中环已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
GB 10344-2005 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3662 黄酒
GB 17946 绍兴酒(绍兴黄酒)
QB/T 2745 烹饪黄酒
QB/T 2746 清爽型黄酒
国家质检总局第13号令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6 抽样
6.1 抽样型号或规格
各类瓶(袋)装或坛装黄酒(包括绍兴酒、清爽型黄酒、烹饪黄酒)。
6.2 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或市场随机抽取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方式表明合格的产品,所抽取产品的保质期应能满足检验工作的进行。
在企业成品库抽样时,同一批次的瓶装产品基数应不少于40瓶或袋(500mL包装)或10坛(大于2000ml/坛),从同一批次样品堆的4个不同部位抽取4个或4个以上的大包装,分别取出相应的小包装样品。
净含量小于2000ml的瓶装或袋装产品抽样数量为6瓶(袋),其中4瓶(袋)用作检验,2瓶(袋)作为备样,样品总量不得少于2500ml,量不到可增加抽样数量。
净含量大于2000ml的坛装黄酒从不同部位抽取2坛,1坛送检,1坛备样。
在市场上抽样时,抽样基数应不少于抽取样品量,抽取样品量要求与企业成品库抽样时相同。
6.3 样品处置
应当对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进行签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贮、混运,样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
6.4 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
同时记录被抽查企业上一年度生产的黄酒产品销售总额,以万元计;若企业上一年度未生产,则记录本年度实际销售额,并加以注明。
7 检验要求
7.1 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见7.1.1~7.1.4。
其中:A类——极重要质量项目,B类——重要质量项目,C类——一般质量项目。
7.1.1 黄酒
7.1.2 绍兴酒(绍兴黄酒)
7.2 产品实物质量检验项目和标签质量检查项目
在7.1列出的项目中,食品标签列为标签质量检验项目,其它项目均为产品实物质量检验项目。
7.3 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7.3.1 检验机构接收样品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测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单的记录是否相符,对检测和备用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
7.3.2 若企业标准中缺少相关推荐性标准规定的重要检验项目,应按照推荐性标准规定检验该项目。
7.3.3 若受检样品实物质量检验项目,有二项及二项以上C类不合格项目时,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8 判定原则
8.1 产品实物质量判定原则
在7.1表中列出的产品实物质量检验项目不符合检验依据规定(见本规范第5条),判定该批产品实物质量为不合格。
当产品存在A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当产品有B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较严重不合格;当产品仅有C类项目不合格时,属轻微不合格,反之,判定该批产品实物质量合格。
8.2 标签判定原则
所检产品标签存在以下五种严重情况中任意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判定该批产品标签不合格,属于较严重不合格;反之,判定该批产品标签合格。
1、无产品名称,或者产品名称不能反映食品真实属性且存在欺骗性的;
2、无配料清单(单一配料产品除外),或者配料清单(配料表)中未按标准要求标注所使用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等添加剂名称(检测值低于0.1倍标准规定最大限值的除外);
3、未标注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
4、未标注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和保质期,或者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和保质期无法辨识的;
5、未标注产品执行标准,或者所标示的执行标准与产品实物属性严重不符。
除上述情况外,标签其他项目按相关标准规定进行检查,不作判定。
将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包括食品添加剂检测值低于0.1倍标准规定最大限值而未标示添加剂名称的)写入检验报告附页(注明:仅进行检查,提示更正,不作综合判定)。
8.3 产品检验结果综合判定原则
经检验,所抽取样品实物质量和标签质量均合格时,综合判定该批产品合格。
反之,判定该
批产品不合格,当产品存在A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当产品有B类项目不合格或标签不合格时,属于较严重不合格;当产品仅有C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轻微不合格;
9 异议处理复检
对判定不合格产品进行复检时,按以下方式进行:
9.1 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或与不合格项目相关联的其它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并得到被检方认可的,作出维持原检验结论的复检结论。
9.2 需对不合格项目复检时,采用备用样检验。
当复检结果仍不合格,维持原检验结果不变。
当复检结果合格,以复检结果为准。
9.3 不进行复检情况
(1)被检方提出复检时,产品在复检有效期内于正常贮存条件下已变质;
(2)产品微生物检验项目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