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安全操作规程及十不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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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机操作安全操作程序第一章总则一、客观的为了加强驾驶的日常管理,增强行车的使用寿命,提高行车的使用效率,避免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公司所有车辆及其用户、管理者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责任安全管理部门是交通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

设备部为行车维护、保养的责任部门。

第二章使用规定一、带驾驶室的起重机械必须由专人驾驶。

严禁非驾驶人员操作。

起重机司机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方能按指定机型独立操作。

二、起重机具有以下条件之一:,一律禁止使用。

1、钢丝绳符合报废标准。

2、吊钩、滑轮、滚筒符合报废标准。

3、制动器的制动扭矩无法保持额定负载。

4、限位开关故障。

5、主要受力件裂纹、开焊。

6、主梁弹性变形或永久变形超过修复极限。

7、车轮裂纹、掉片、严重啃轨或“三条腿”。

8、电气中性点连接保护附件失效或绝缘未达到规定值。

9、电机温升超过规定值。

10、转子、电阻单相开路。

11、车上有人(检查、除非由专人指导维修)。

12、室外起重机风力达到6级或以上时。

13、新安装、改装、检修合格,无经验。

14、轨道吊车梁松动、断裂、物件破碎、终点车档失灵。

三、起重机司机三不:1、工作前禁止饮酒。

2、不允许无关人员上车。

3、操作时不准吸烟、吃饭和与他人交谈。

第三章操作程序一、通用桥式起重机操作程序1、开车前要先检查:机械、电气、安全装置是否良好;车上有无可碰、卡、挂现象;确认一切正常,打铃告警后,再送电试车。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第二章第二段时,立即停车。

2、手术时你必须集中注意力,与下面密切配合。

3、运行中严格执行“十不吊”:①超过额定负载时不要提升。

②命令信号不清晰、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③吊索和附件未牢固捆扎、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④悬挂重物直接处理时不要提起。

⑤歪拉歪挂。

⑥站在工件或浮动物体上时,不要提起。

⑦未吊装易燃易爆物品。

⑧不要在没有衬垫的情况下提起棱角锋利的物体。

⑨不得起吊埋物。

⑩干部违章指挥不吊。

4、操作中要始终做到稳起、稳行、稳落。

起重机吊装施工安全要求

起重机吊装施工安全要求

起重机吊装施工安全要求1、起重吊装“十不吊”(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3)吊索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5)歪拉斜拽不吊;(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件的不吊;(7)氧气瓶、乙快发生器等器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8)边缘锋利物件物件尚无防护措施(防止钢丝绳磨损或割断)不吊;(9)埋在地下的物体未采取措施不拨吊;(10)违章指挥不吊。

二、起重机吊装施工操作规程(基本要求)1、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物件重量和分布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同时要检查设备的液压系统、制动系统等,确保设备良好状态。

2、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起重机作业提供足够的工作足够的工作场地,清理或避开起重臂起落及回转半径内的障碍物。

3、操作人员(起重作业操作证)、指挥人员(装吊作业操作证),必须持证上岗。

作业时指挥人员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不得在无人或多人指挥下进行作业。

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操作,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以拒绝执行。

4、遇有(露天)6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

5、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安全装置不完好状态下不能作业。

6、临近高压线施工、临近既有线等关键点作业,必须做到一机一人防护,严禁侵限,严禁单独作业,并做到来车时暂停作业。

7、起重机械进场前,必须查看设备合格证,特征作业人员操作证,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否则不能作业。

8、每班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及钢丝绳的连接部位。

当钢丝绳在一个节距内断丝根数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根数时应禁止使用(查看具体规定)。

三、起重机吊装施工操作规程(作业要求)1、起重机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必须在撑脚板下垫实方木,受力确定牢固后方可作业。

行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行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行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一、 资质要求1、凡患有妨碍本工种安全操作疾病者(如精神病、羊角风、高血压、心脏病、色盲及矫正视力无效等),不得担任行车司机工作。

行车司机视力不得低于1.0。

2、行车司机必须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和技术操作方法及安全规程,具有一定的机械和电气基本技术知识,经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本工种工作。

3、行车操作必须取得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桥式行车操作证,学徒必须在分厂指定安排的师傅指导下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分厂师带徒管理要求,定期参加行车实际操作及技术理论知识考核,经考核合格并在师傅的监护下方能操作指定车辆。

二、 入厂、入岗1、要正确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防尘口罩,女工必须把头发盘入安全帽。

2、分厂内禁止玩手机、听音乐、嬉戏打闹、奔跑作业,厂区内行走要一慢二看三通过;上、下班打卡时员工必须从分厂指定的2号、15号门出入,其它出入口禁止通行。

3、上班前8小时内不许喝酒;禁止酒后上岗,保证好充足的睡眠。

4、入岗前必须召开班前会,听清当班工作安排、危(wei)险源预知预控、安全注意事项传达要求;认真了解上班生产、设备运行等详细信息。

5、上下楼梯要缓慢,把扶好护栏,防止滑跌摔倒,平台过道横梁较低,要注意头部碰伤。

6、上、下行车严禁翻越平台栏杆或者行车围栏。

7、上行车前必需先按登机铃,待行车驾驶室回铃且司机走出驾驶室开门后才干登车,避免登机时行车运行造成事故。

司机回铃后,禁止再次动车,如果登机长期按铃没人回复,禁止强行登车,行车处于作业状态不能停车时应等司机作业完毕后再请示登车。

8、登机时禁止行走行车临边或者踩踏转动设备。

三、 交接班1、接班时要检查灭火器、煤气报警仪、对讲机、空调,保证完好无损;检查各制动器、吊钩和安全装置(主、副钩限位器/大、小车限位器)是否正常;上小车检查确认主副钩钢丝绳有无跳槽,如有跳槽应及时调整汇报;最后对大车、小车、卷扬、进行无负荷试车,发现性能不正常应在操作前排除,确认正常后方可动车;2、交接班正遇出钢、兑钢、上下包时不得进行交接班,待工作完成行车停妥后方准交接班。

行车安全操作规范

行车安全操作规范

行车安全操作规范1、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源部分和防护部分是否完好。

2、起吊时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其他人员发出紧急停车信号时应立即停车。

3、当行车吊装至限位时速度要缓慢,严禁用倒车制动,严禁用限位代替停车。

4、工作停歇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停留,运行中或下放吊物时应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赿过,吊动物件时离地不能过高。

5、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才能升高吊运,严禁同时操作两个方向吊运。

6、行车吊运必须做到“十不吊”⑴、超过额定负荷的不吊;⑵、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的不吊;⑶、钢丝绳不合格、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吊;⑷、停车吊挂材料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⑸、设备带病或负荷强烈抖动的不吊;⑹、歪拉斜吊、锐角、刃角不垫好的不吊;⑺、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有堆放物的不吊;⑻、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品不吊;⑼、不知负荷的不吊;⑽、吊物重心过偏的不吊。

7、严禁在同垮车间内同垮柱之中停留两台行车。

8、吊运大件、弯曲板材,严禁通过单绳升高方式,应采用两台行车抬运。

9、车箱式行车必须听从地面指挥人员指挥,地面指挥人员必须使用哨子指挥行车吊运。

10、在操作行车按扭时严禁戴手套。

11、起吊前应检查起吊工具是否安全、可靠。

数控割机操作规范1、操作人员应掌握本机性能特点,具有劳动局发放的气割操作证。

2、本机操作时须严格遵守《气割操作规范》。

3、使用本机前必须检查气路系统及割炬连接部位有否漏气现象,如有漏气,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报上级主管,及时修复后再使用。

4、操作者休息或长时间离开机器时,必须关闭电源,严禁无人操作或远距离操作。

5、当被切割的钢板安放在切割工作台上后,适当调整割炬上手轮,使割嘴离开钢板一定距离。

6、气割机使用完毕后,必须切断电源,关闭气源阀门,将管路内剩余气体放完。

7、气割机附近,严禁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严禁在气割机及气源附近使用磨光机、电焊机等设备。

行车安全操作规程及十不吊

行车安全操作规程及十不吊

5.18 起重运输部门安全操作规程5.18.1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5.18.1.1起重机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方可单独操作。

培训人员要在正式司机随同下教练。

未经专业培训并考试不合格不得单独操作,严禁酒后开车。

50吨以上吊装作业需要向安保部申请许可证,《50吨以上吊装作业许可证》应由起重工程师、起重指挥主管人员、吊耳焊接人员、吊耳焊缝检测人员、技术部主管人员、HSE部安全人员组织会签,附吊装工艺和吊装路线图后,组织疏散无关人员离开吊装区域后方可进行。

5.18.1.2工作前应对起重机各个安全装置及主要部件进行细致检查,确认灵敏可靠,方可吊运作业。

并应经常定期对各个机械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使其安全运行和整洁。

5.18.1.3工作时,要集中精力,不准饮食、吸烟、看书看报、闲谈和做本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穿高跟鞋,严禁酒后驾驶。

5.18.1.4起重机必须用手柄开关来操纵,不可利用安全装置来“关”。

操作中不许双脱手及用身体其他部位转动控制器,以防发生突然情况时,不能及时采取措施。

5.18.1.5起重机上有两个人工作时(助手或学徒),事先如果没有相互通气,不得擅自离开或开动起重机。

司机在休息或因事离开驾驶室前,应将吊钩升到较高位置,并将各控制器放到“O”位,关掉紧急开关,拉下配电盘闸刀。

驾驶室不准无关人员随便出入。

5.18.1.6多人挂钩时,司机只听一个人指挥操作。

但对任何人发出的危险信号,应紧急停车。

操作中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吊运前必须鸣铃(或喇叭)示意。

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应停止操作或发生信号询问清楚后才能操作;如发现指挥信号有错误,会引起事故时,有权拒绝执行。

5.18.1.7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有不正常现象或听不到正常声音时,应将物体稳妥降落,停车检查,排除故障;未找出原因不能开车。

如遇到突然停电或电压下降等故障,无法放下时,司机应立即发出信号,通知下面人员迅速让开,并将危险区用绳子围起来,挂上“禁止通行”标志,报告领导组织抢修。

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行车安全操作规程一、作业前1、行车操作人员体力和精神不适时,不得操作起重设备。

2、按规定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工作服、反光背心(如工作服带反光条可不穿戴反光背心)、防砸皮鞋),无线遥控器操作的需穿戴好固定装置。

3、按照日常点检表要求开展点检、验证工作,点检中发现的设备问题应禁止作业,待技术员同意后才能作业。

4、行车操作人员必须经市场监督管理局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操作证方能上岗操作。

4、检查起吊物上是否有未固定物品,如有则将其固定或取下,观察起吊物的周围情况。

二、作业中1、行车操作人员操作起重机械时,不允许从事分散注意力的其他操作。

2、当起重机的操作不需要信号员时,行车操作人员负有起重作业信号员的责任。

无论何时,行车操作人员都应执行来自任何人发出的停止信号。

3、作业时严格执行行车十不吊规定。

4、行车操作人员起吊前必须听从起重监护人员的起重作业指挥信号,起重监护人员应确认吊具挂钩、钢丝绳(吊带)在起吊物上固定到位并挂牢物品,钢丝绳(吊带)须固定于吊装物指定吊棒、环或位置上。

如吊物为特殊形状时,须选择合适的吊具,以确保安全吊运,严禁使用未经评审的自制吊具,并对吊物行进路径的物品、人员进行确认。

5、行车操作人员启动行车前应先鸣铃,起重监护人员检查起吊物周围3米范围及上部状况、人员安全状态,确认安全后,起重监护人员后退至距离吊装物3米以外的范围(模具存放区、数控机床加工区1.5米范围外),起重监护人员指挥行车工将吊索缓慢提升拉紧试吊。

1)当吊索发生干涉时应放下吊物重新整理,消除干涉后再次进行吊装。

吊装作业时发生异常或事故,须立即对该区域5米内人员进行隔离,同时向班长、区长汇报。

6、行车吊物品离开承重面0.3米时,停止上升,待其稳定制动良好的情况下,再次确认周围人员与吊物的安全距离,方能进行操作。

7、确认前进方向没有危险或障碍物后,鸣笛警示,开动行车前进。

1)行车在搬运吊物时,吊物在前,移动吊物不可脱离操作者或起重监护人员的视线(2吨以下可不设置监护人员),在前进过程中,要确保人员在起吊物周围3米范围外,同时操作人员操作时,需避免发生因误操作使行车偏离预定的行驶轨迹的安全事故。

操作规程及十不吊

操作规程及十不吊
9.4.7操作时控制器手柄应从“0”位逐级推动。换向必须先回“0”位再逐级动作,禁止开倒档刹车。
9.4.8行车的两套起升机构不准同时吊运两个工作物件。使用单钩吊运物件时,不使用的吊钩必须要升至安全高度。
9.4.9起升接近高度限位,大、小车临近终端与邻近车相遇时要减缓速度。车与车之间要互相照应,需推车时,应缓慢推动,严禁快速冲击,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车检查。
9.4.31在多层行车同时作业的区域,上、下应相互照应,必须注意上、下层行车的位置,上层行车超越下层行车时,上层行车主、副钩最低点必须高于下层行车最高点0.5米以上,方可运行。
9.4.32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的安全位置,吊具、吊钳必须放回地面规定位置。吊钩升至安全位置,各控制器手柄拉回到“0”位,驾驶员离开驾驶室应切断电源。
9.4.22吊运需预处理的铁水和需精炼的钢水,落放重包时,必须听从地面专职人员的指挥,确认指挥信号的明确,大、小车准确对位后,鸣铃警示,缓慢下落。
9.4.23如遇滑动水口失灵或穿漏包事故,行车工必须在确认人生及设备安全的前提下,配合地面人员采取紧急措施,积极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9.4.24废钢装卸作业,使用落锤砸废钢时,应鸣铃警示,设监护人,并在醒目地方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通知地面人员、车辆避让,防止废钢飞溅伤人。
9.4.25吊运废钢,不准使用有损伤的钢丝绳吊运,不得超负荷吊运,红热废钢不准使用钢丝绳吊运。电磁吊收集废钢时,操作人员确认无人在电磁吊下停留或行走。
9.4.26吊运废钢待用时,行车应停留在指定的安全位置,废钢吊上转炉平台,必须由指挥人员指定停车位置,废钢槽离平台面高度不得超过1米。
9.4.27用链条、链钩、钢绳等吊运物件时,应按照指挥人员指挥信号缓慢收紧绳索,确认信号明确,吊物挂牢后,再按指挥信号起吊。起吊前应先试吊,确认无误后才能平稳移动。

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考试题及答案

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考试题及答案

住宅产业化构件预制分公司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考试题姓名分数一、填空题:(每题6分,共60分)1、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是、、。

2、起重工须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取得,才能上岗作业。

)A、先响铃,后起动B、先起动,后响铃C、启动后,再响铃3、吊运工件要采取正确的捆绑方法,钢丝绳的起吊夹角不得大于()。

A、120°B、60°C、30°4、行车工在开设备时,严禁()主机相同时开动。

A、大车、小车B、大车、小车卷扬C、小车卷扬5、现场“5S”管理是指(),其中最关键的是()A、整理B、整顿C、清扫D、清洁E、素养三、简答:(每题15分)1、起重工岗位存在哪些主要危险、危害因素?2、什么是行车操作工“十不吊”?****行车工、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考试题答案姓名分数一、填空题:(每题6分,共60分)8、“三违”作业是指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9、进行吊运作业时,在工件的快口棱角处必须加垫,以免钢丝绳磨损。

10、“三不伤害”是指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

二、选择题(每题5分,共25分)1、工件起吊时必须先进行“顿钩试吊“,检查是否捆挂牢靠,试吊高度一般在(A )A、0.1-0.2米B、0.1-0.3米C、0.2-0.3米2、行车工必须听从起重(挂钩)人员的指挥,相互间要密切配合,工作是必须坚持(A )原则。

A、先响铃,后起动B、先起动,后响铃C、启动后,再响铃3、吊运工件要采取正确的捆绑方法,钢丝绳的起吊夹角不得大于(A )。

A、120°B、60°C、30°4A5A答:“十不吊”内容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拉不准吊 3、被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不准吊 8、现场光线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起重机“十不吊”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机“十不吊”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1、不得超载进行吊装作业。

2、不得将掉在其他作业者头上通过。

3、不得侧向斜吊。

4、不得利用齐声限位器作起升停车使用。

5、不得在正常作业中经常使缓冲器与止挡器冲撞,或达到停车的母的。

6、不得在吊载中调整制动器。

7、不得再去爱吊载作业中进行检修与维护。

8、不得在吊载有剧烈振动时进行起吊,横行于运行作业。

9、不得在吊载重量不清情况下,如吊拔埋置物及斜拉作业。

10、不得随意拆改起重机上任何安全装置。

11、不得在下列由影响安全的缺陷及损伤情况下作业:制动器失灵、限位器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吊装钢丝绳损伤已达到报废标准等。

12、不得在捆绑不牢、吊载不平衡、易华东、易倾翻状态下,重物棱角处于吊装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13、不得在工作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与被吊物的情况下作业。

14、注意作业中吊载附件是否有其它作业人员,以防出现冲撞事故。

15、注意吊钩是否在吊载的正上方。

16、注意在狭窄的场所,吊载易倾倒的情况下,不宜盲目操作。

17、注意作业中应随时观察前、后、左、右各方位的安全性。

18、确认操作处于易见方位再进行操作。

19、确认手电门按钮标记后再操作。

20、确认吊具与吊装钢丝绳处于正常,没有挂扯其它物体时,再按动手电门按钮。

21、发现起重机故障时,应及时与安全维护人员缺的联系,及时排除故障。

发现故障时要先切断总电源。

22、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载荷时,应先作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进行起升吊运。

23、重物下降至距地面300毫米处时,应停车观察是否安全再下降。

24、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的起重机,在吊具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证有不少于两圈的安全圈数。

25、翻转吊载时,操作者必须站在翻转方向的反侧,确认翻转方向无其他作业人时,再进行操作。

26、为减小吊载的摆动与冲击,可以采取反向动作控制。

起重机司机“十不吊”1、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不吊;2、超载不吊;3、工件或吊物捆绑不牢不吊;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有动作不灵敏、失效者不吊;6、工件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物或设备有钩挂不吊;7、光线阴暗视线不清不吊;8、棱角物件无妨切割措施不吊;9、斜拉歪拽工件不吊;10、有洒落危险不吊。

行车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行车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行车安全操作注意事项一、目的:为规范公司的行车操作,确实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包括操作者自身的安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二、操作前的准备工作和注意事项:1、操作人员要熟悉行车的工作性能,了解其结构和工作原理及各按钮的功能。

先空车确认各功能按钮。

2、严禁酒后或药后及长时间疲劳后操作行车,以及心情极度恶劣的情况下使用或操作.3、应检查各功能键是否灵敏可靠。

4、严禁湿手或带湿手套操作,操作前应将手上的油或水擦拭干净。

以防水或油进入按钮盒内漏电伤人。

5、仔细观察操作范围内的环境是否适合安全吊运要求(光线是否明亮,是否有足够的操作空间,是否有悬挂安全警示标识等)。

6、观察行车上是否有人。

7、应仔细检查吊钩、吊具、钢丝绳、制动器是否良好。

8、必须保证所吊物品在行车额定载荷内,严禁超负荷作业。

三、操作中的注意事项:1、操作中应集中思想,不得与他人闲谈或边打电话边操作行车或做与操作无关的事情。

2、起吊时应先将所吊物品轻吊悬空,观察制动器是否由下滑现象,如有,不得继续进行操作。

3、如与他人协同吊运,要听从挂钩人员的指挥,口令明晰。

4、吊运物品应靠地面25cm处运行,应保持吊运过程中的平稳,做到稳起、稳行、稳落,严禁大幅度晃动。

接近吊运目的地时,要点动,避免撞到其他物品。

5、吊运物品不得从人顶部或设备顶部越过。

6、运行时,任何人发出停车信号或口令、应立即停车。

7、严禁按两个或两个以上按钮进行操作。

8、行车过程中发现有限位失灵、控制失灵时应立即按下紧急停止按钮,找人代管,通知维修人员或上级主管处理。

9、在处理故障或离开时,应靠近安全地点,切断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10、吊物未放下时,操作人员任何时候都不准离开现场。

11、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临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反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12、两台行车同时起吊同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运行时,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严禁撞车.13、运行时,由于故障或其他原因,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陷落。

行车安全操作规程及十不吊

行车安全操作规程及十不吊

行车安全操作规程1、行车工须经专门安全技术训练考试,并有操作证者才能独立操作。

未经专门训练和通过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2、开车前应认真检查机械设备。

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灵敏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行。

3、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一人)指挥,正常吊运时不准多人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动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4、操作控制手柄时应先从零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级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回到零位。

5、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临近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替代制动,限位替代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6、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车,大车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车,小车轨道严禁行车,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7、工作停歇时不准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地面不得高过,两台行车同时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运行时速度要缓慢,行车宇航车之间要保持一定距离,严禁撞车。

8、运行行车时应密切观察行车运行状况,有异常声音或其他状况及时停止。

9、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带,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标志。

10、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器。

11、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准机件。

12、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零位,起吊件未放下或锁具未脱离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13、下班时首先切断电源,进行行车清洁工作。

每次起吊完后行车停放适合位置。

行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3)吊绳和附件捆绑不牢不吊;(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5)歪拉斜挂不吊;(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放有活动物的不吊;(7)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8)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不吊;(9)带菱角块口未垫好的不吊;(10)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不吊。

行车工“十不吊”

行车工“十不吊”

行车工“十不吊”(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5)歪拉斜挂不吊;(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的不吊;(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不吊;(8)带棱角快口未垫好不吊;(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10)管理人员违障指挥不吊。

行车操作应做到“五勤行车工是一项责任心较强的工种,特别是对于炼钢系统的行车工来说,生产节奏快,作业频率高,设备自动化程度低,与地面人员接触频繁,每天上班更应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对自己作业范围内的每一个动作、每一分钟都不能懈怠。

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行车工在安全操作中应做到“五勤”。

1、脑勤。

勤思考、勤积累、勤设想。

对每一项工作任务,无论是熟悉经常干的,还是陌生第一次遇到的,都要用我们的大脑去思考怎样干,而不是凭经验习惯性作业,或一味听从地面人员的指挥,违章、冒险作业,应对指挥信号加以判断,什么可以干,什么不能干,这就需要每一位员工熟知行车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注意事项。

自我总结、积累经验,是作为一名行车工应具备的基本素质条件。

有人开了十几年行车,技术水平也未必比一名新手强,为什么?因为他前干后忘,不善于积累,操作中不用大脑,蛮干、盲干而不是巧干。

行车工要有一定的预知能力,这就需要多设想。

设想你这个动作会造成什么后果,会带来什么危害,也就是所谓的安全意识。

把各种不安全因素都考虑齐全,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安全生产就保证了,你的安全意识也就提高了。

2、眼勤。

“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这句话用来形容行车工,一点也不为过。

行车作业过程中,既要高度注意作业面,又要注意地面人员和设备,还要注意左右行车情况和厂房大梁、行车轨道等情况。

这些都决定了工作时不能有丝毫分心。

3、口勤。

行车工对行车设备运转情况要了如指掌,作业过程中发现故障和隐患要及时反映、及时处理,对实在来不及的紧急情况应通知地面工作人员,以便有心理准备。

起重机“十不吊”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机“十不吊”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机“十不吊”安全操作规程1、不得超载进行吊装作业。

2、不得将掉在其他作业者头上通过。

3、不得侧向斜吊。

4、不得利用齐声限位器作起升停车使用。

5、不得在正常作业中经常使缓冲器与止挡器冲撞,或达到停车的母的。

6、不得在吊载中调整制动器。

7、不得再去爱吊载作业中进行检修与维护。

8、不得在吊载有剧烈振动时进行起吊,横行于运行作业。

9、不得在吊载重量不清情况下,如吊拔埋置物及斜拉作业。

10、不得随意拆改起重机上任何安全装置。

11、不得在下列由影响安全的缺陷及损伤情况下作业:制动器失灵、限位器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吊装钢丝绳损伤已达到报废标准等。

12、不得在捆绑不牢、吊载不平衡、易华东、易倾翻状态下,重物棱角处于吊装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13、不得在工作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与被吊物的情况下作业。

14、注意作业中吊载附件是否有其它作业人员,以防出现冲撞事故。

15、注意吊钩是否在吊载的正上方。

16、注意在狭窄的场所,吊载易倾倒的情况下,不宜盲目操作。

17、注意作业中应随时观察前、后、左、右各方位的安全性。

18、确认操作处于易见方位再进行操作。

19、确认手电门按钮标记后再操作。

20、确认吊具与吊装钢丝绳处于正常,没有挂扯其它物体时,再按动手电门按钮。

21、发现起重机故障时,应及时与安全维护人员缺的联系,及时排除故障。

发现故障时要先切断总电源。

22、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载荷时,应先作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进行起升吊运。

23、重物下降至距地面300毫米处时,应停车观察是否安全再下降。

24、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的起重机,在吊具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证有不少于两圈的安全圈数。

25、翻转吊载时,操作者必须站在翻转方向的反侧,确认翻转方向无其他作业人时,再进行操作。

26、为减小吊载的摆动与冲击,可以采取反向动作控制。

起重机司机“不吊”1、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不吊;2、超载不吊;3、工件或吊物捆绑不牢不吊;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有动作不灵敏、失效者不吊;6、工件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物或设备有钩挂不吊;7、光线阴暗视线不清不吊;8、棱角物件无妨切割措施不吊;9、斜拉歪拽工件不吊;10、有洒落危险不吊。

行车安全操作规程及十不吊

行车安全操作规程及十不吊

行车安全操作规程及十不吊
1.驾驶员应保持好状态,注意身体健康,不酒驾,不疲劳驾驶。

2.遵守交通法规,包括交通信号、车速限制、超车规定等。

3.保持车辆处于良好工作状态,经常进行车辆维护和保养。

4.预留足够的时间,不急于赶路,合理规划行车路线。

5.高速公路上应保持适当车距,保持车间距安全。

6.注意观察前方和周围情况,提前预判可能发生的危险。

7.打开或关闭车门时要注意是否有来车。

8.驾驶员应时刻保持警觉,集中注意力,不借助手机、音乐等娱乐设备分散注意力。

9.驾驶员应保持冷静,不与其他驾驶员发生争执,遇到纠纷时应妥善处理或报警求助。

10.骑行时应佩戴安全头盔,不随意穿插行人和车辆。

此外,十不吊是在驾车行驶过程中应避免采取的危险举动,包括以下内容:
2.不吊车窗,不将车窗完全打开或将身体伸出车窗外。

3.不吊脚踏车,不将脚踏车挂在车辆后部或其他不稳定位置。

4.不吊驻车制动,每次停车时都应拉紧手刹。

5.不吊速度限制,不超速行驶,要遵守路况和标志限制。

6.不吊闯红灯,不随意闯红灯,要遵守交通信号规定。

7.不吊逆行,不按照禁止方向行驶或逆向行驶。

8.不吊疲劳驾驶,不连续长时间驾驶,要及时休息。

9.不吊酒驾,绝对不能酒后驾车。

10.不吊安全带,驾驶员和乘车人员都要系好安全带。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十不吊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十不吊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十不吊起重机械是一种用于搬运和举升重物的机械设备, 广泛应用于建筑工地、港口码头、工厂等场所。

然而, 起重机械在操作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风险, 因此制定起重机械安全规程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从十个方面介绍起重机械安全规程中的十个“不吊”原则。

一、不吊超载。

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 必须严格按照额定载荷进行操作, 不得超载使用。

超载使用会导致起重机械的结构破坏或倾覆, 严重威胁操作人员和周围人员的生命安全。

二、不吊失稳。

起重机械在吊装过程中, 要保持平衡稳定, 不得出现倾斜或晃动的情况。

操作人员需要合理安排起重物的重心, 确保吊装过程平稳进行。

三、不吊不明物体。

起重机械在进行吊装作业时, 要确保吊装物体清晰可见, 不得吊装不明物体。

吊装不明物体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如重心不稳或存在腐蚀、破损等情况, 容易造成事故。

四、不吊高温物体。

起重机械在吊装高温物体时, 要注意防火和防烫。

高温物体可能引发起重机械的着火风险, 同时也会对操作人员造成烫伤。

五、不吊不固定物体。

起重机械在吊装过程中, 要确保起重物体固定可靠, 不得吊装未固定的物体。

未固定的物体容易滑落或脱落, 造成人员伤害或设备损坏。

六、不吊超长物体。

起重机械在吊装超长物体时, 要注意避免与周围环境的碰撞。

超长物体容易与建筑物、设备等发生碰撞, 导致事故发生。

七、不吊超高物体。

起重机械在吊装超高物体时, 要注意避免碰撞电缆、架线等。

超高物体可能与周围电缆架线发生碰撞, 引发电气事故。

八、不吊超宽物体。

起重机械在吊装超宽物体时, 要注意避免与建筑物、设备等相撞。

超宽物体容易与周围环境相撞, 导致事故发生。

九、不吊异常物体。

起重机械在吊装过程中, 要注意观察起重物体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如异响、异味等。

异常物体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需要及时停机检修。

十、不吊未检修物体。

起重机械在使用前, 要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 不得吊装未检修的物体。

未检修的物体可能存在隐患, 使用时会增加事故的发生概率。

行车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行车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作前1、⾏车⼯必须经过培训,并持有特种作业⼈员操作证⽅可独⽴操作,未经专门培训或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2、上岗前戴好⼯作帽,穿好⼯作服、⼯作裤、防静电鞋。

3、查验“交接班记录”,对⾏车的使⽤情况要了解。

4、开车前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器部分和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可靠。

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作中1、⾏车⼯必须服从挂钩起重⼈员指挥信号,但对任何⼈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即停车。

2、⾏车⼯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能进⾏操作,启动时应先按铃。

3、操作控制器⼿柄时,应先从“0”位转到第⼀档,然后逐级增速。

换向时,必须先转回“0”位。

4、吊钩上升接近卷扬限位、⼤⼩车临近终端或邻近⾏车相遇时,速度要减慢。

不要⽤反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5、应在规定的安全⾛道、专⽤站台或扶梯上⾏⾛和上下,⼤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

⼩车轨道上严禁⾏⾛。

不准从⼀台⾏车跨越到另⼀台⾏车。

6、半途出故障或停电,应及时将开关⼿柄放置“0”位,不得擅⾃离开⾏车。

7、⼯作停歇时,不准将起重物悬在半空中,运⾏中地⾯有⼈或落放吊物时应鸣铃告警。

严禁吊物从⼈头越过,待⼈避开后,⽅能运⾏。

吊物离地⾯不得过⾼,更不得长时间停留。

8、两台⾏车同时吊⼀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致。

9、运⾏时⾏车与⾏车之间要保持⼀定的距离,严禁撞车。

10、吊运架⼦、簸萁、砂箱等物件要吊四⾓,严禁对⾓吊运。

吊铁⽔包时,要有专⼈对铁⽔包定位,防⽌铁⽔包旋转。

11、检修⾏车应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合闸、有⼈⼯作”警告牌,并设专⼈监护。

地⾯要围栏,并挂“禁⽌通⾏”标志。

12、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提⾼,缓慢运⾏,不准⼆只⼿同时操作⼿柄。

13、⾏车运⾏时,严禁有⼈上下,也不准在运⾏时进⾏检修和调整机件。

14、浇铸前应看好铁⽔包⾼度,然后鸣铃和缓慢运⾏,浇铸时下降速度要缓、慢、稳。

起重机 (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机 (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行车(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1、起重吊装时,重物不得超过行车额定起重量,吊装时得歪拉斜吊。

2、起吊重物需要使用吊带、吊具时,应先检查吊钩是否安全可靠;吊带、吊具是否满足起吊重量。

3、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载量达到最大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0.5M 后,将重物下放,以检查制动器的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起吊重物时,必须垂直起吊,不允许用起重机来拖动重物。

4、起吊重物时应注意高度,不允许用上,下限位作为停止手段。

5、起吊重物时,禁止同时操作两个方向(含两个方向)以上的按钮。

6、禁止操作者在电机下方操作使用,起吊的重物需要移动时,禁止重物从人员、设备,存放物上方通过,应从安全通道通过。

7、禁止起重机吊着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起重机吊载重物时,操作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8、起重机运行时,不允许从事检修工作。

9、吊动工件时,操作人员与工件应保持1 米以上的距离。

吊运前方应无人、无障碍。

操作人员跟车行走时,应注意防止拌倒。

10、吊运接近额定负荷时,应升至100 毫米高度停车检查刹车能力。

11、工作中制动器、轴承和电器等部位有过热,异常声或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切断电源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检修。

12、使用完毕,起重机不使用时,应去掉吊具,将吊钩移到横梁的一端,升离地面2m 以上,并切断电源。

13、注意事项:①根据起吊重物的重量选择行车和吊具;②避免频繁点动,能用慢速时尽量不用点动;③行车行进中注意观察前后、左右和上方情况;④操作行车时必须戴安全帽;⑤按钮清洁;⑥稳钩操作是吊钩游摆到最大幅度时,把车跟向吊钩游摆的方向;⑦吊运重物时,重物离物品放置面不得超0.5m。

起重机(行车)常见违章行为及预防一、起重作业是一项具有高风险性的工作,需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则。

为了确保起重作业的安全,特制定本“十不吊”规定。

二、不吊的种类和原因1.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不吊;2.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时不吊;3.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4.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5.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6.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7. 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绳间未加衬垫时不吊;8.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9. 容器内装的物品过满时不吊;10. 防爆或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吊。

行车(天车)安全操作规程

行车(天车)安全操作规程

行车(天车)安全操作规程一、行车操作工在作业前须对行车进行下列检查1. 对于长期停止使用的行车使用时,应按行车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试车,确认无异常方可投入使用。

2.检查行车运行范围内是否有影响工作的障碍物。

3. 操作按钮标记应与动作一致。

4. 制动器动作应安全可靠。

5. 起升限位开关动作应安全可靠。

6. 起升、运行机构空车运转时是否有异常声响与振动。

7. 吊钩滑轮组是否转动灵活无异常。

8. 起升及吊装捆绑钢丝绳不得有破损,用麻绳索起吊开关应检查绳索的载荷能力。

二、行车安全操作规程1.起吊在500kg以上和直径超过1米的重大工件.行车工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安全操作证后方能独立操作。

起吊在500kg以下和直径不到1米的工件,操作人员需经过公司内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认可后方可操作。

2. 严禁非本公司人员操作行车。

3严禁超载进行吊装作业。

4不得侧向斜吊。

5不得利用起升限位器作起升停车使用。

6不得在吊载重量不清楚情况下作业,如吊拔埋置物和斜拉作业。

7不得在吊载有剧烈振动时进行起吊、横行和纵行作业。

8在起吊大组合开关时,应二人配合操作,一人操作行车,另一人在挂好钩以后,站在吊物另一面5米处负责周围警戒,确保货物和人身安全。

9.在两人配合起吊时,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挂钩人员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先发出警告。

10.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一人)指挥。

正常吊运时不准多人指挥。

但对任何人发动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执行。

11.不得将吊载物在其他作业者头上通过,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运行。

12.不得在吊载作业中调整制动器。

13.不得在作业中进行检修与维护。

14.工作停歇时,不准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发出警告,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15.运行时,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撞车。

16.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载荷时,应先做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进行起升与吊运。

17.不得随意拆改行车上任何安全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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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1、行车工须经专门安全技术训练考试,并有操作证者才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通过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2、开车前应认真检查机械设备。

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灵敏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行。

3、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一人)指挥,正常吊运时不准多人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动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4、操作控制手柄时应先从零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级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回到零位。

5、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临近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替代制动,限位替代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6、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车,大车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车,小车轨道严禁行车,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7、工作停歇时不准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面不得过高,两台行车同时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运行时速度要缓慢,行车与航车之间要保持一定距离,严禁撞车。

8、运行行车时应密切观察行车运行状况,有异常声音或其他状况应及时停止。

9、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带,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标志。

10、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器。

11、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准机件。

12、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零位,起吊件未放下或锁具未脱离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13、下班时首先切断电源,进行行车清洁工作。

每次起吊完后行车停放适合位置。

行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绑不牢不吊;
(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放有活动物的不吊;
(7)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8)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不吊;
(9)带菱角块口未垫好的不吊;
(10)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不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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