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变更证明(精选多篇)-证明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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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变更证明精选多篇-证明范本第一篇:注册商标变更证明第二篇:申请商标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第三篇:商标变更第四篇:商标变更第五篇:商标变更、更多相关范文

正文第一篇:注册商标变更证明注册商标变更证明变更核准通知书只是证明已经向商标局提交了申请,变更证明是商标变更申请各种文件符合商标法的规定确定了所有权

商标注册途径:

一是,直接提交向北京国家商标总局提交申请申请规费1000 二是,委托代理机构帮你办理申请规费1000+代理费600

注册商标所需资料:

个人注册,提供个体执照跟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注册,提供公司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一年半左右可以拿到注册证,使用期限是10年

1、如果你的营业执照已经变更好了,就带着你的营业执照原件去就行了。如果不方便带原件,就带上一张盖有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就行了。

2、你需要带上《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和办理人的身份证。

3、格式大概如下,但最好你自己上商标局下载完整的书式,或者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书式四

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中文:

英文:

申请人地址中文:

英文:

是否共有商标:□是□否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含地区号:

传真含地区号:

代理组织名称:

商标申请号/注册号:

类别:

变更前名义:

变更前地址:

申请人章戳签字: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人签字:

不知道你要变更什么项目?是申请人/注册人名义还是地址。变更名义:注册人是企业的

1、委托书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时用

2、申请书

3、工商局的企业管理档案科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4、企业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个人变更姓名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

变更地址:

1、委托书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时用

2、申请书

3、企业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变更代理人的:

、委托书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时用

2、申请书

3、工商局的企业管理档案科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二篇:申请商标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如何申请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

2014年06月24日来源: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一、简要说明

商标注册人遗失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的,应向商标局及时提出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申请,由商标局及时予以补发。

二、办理途径

申请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内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倒座庙9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区分局二楼行政办公大厅)。

三、办理步骤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

四、申请书件的准备

(一)应提交的书件

1、每申请补发1件商标的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须提交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申请1份;

(二)具体要求

1、申请书件应当打字或者印刷。

2、填写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申请书时,应在“补发证明事项”栏目中注明申请补发证明的类型是商标变更注册证明、注册商标转让证明还是商标续展注册证明。

3、一件注册商标同时办理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的,应分别提出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申请。

4、如一件商标进行过多次变更、转让、续展的,申请时应说明补发何次变更、转让、续展证明。如申请人未作说明,商标局将补发最后一次变更、转让、续展证明。

五、规费的缴纳

每件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申请的规费是100元。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规费。

六、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的查收

(一)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商标局收到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申请后,经审查认为书件齐备、符合规定的,予以补发,以邮寄方式寄出相应的补发证明,申请人应注意查收。

(二)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收到补发变更/转

让/续展注册证明申请后,经审查认为书件齐备、符合规定的,予以补发,将补发证明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七、注意事项

1、补发证明申请书填写的申请人名义、地址应与现商标注册人一致,商标注册号、类别应与原商标注册证明一致。

2、如果补发证明与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同时办理,补发证明申请应以变更前的商标注册人名义提出。如果原商标注册人的印章已经作废的,在补发证明申请书上加盖变更后的商标注册人的印章,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3、如果补发证明与转让注册商标同时办理,补发证明申请应以转让人名义提出。

4、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如申请人在提出补发证明申请6个月后还未收到补发的注册证明,可向商标局免费查询;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负责

向商标局查询。(详见“如何办理商标申请后的查询”)

八、特别声明

(一)以上内容不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正式发文,因此,所有内容都是指导性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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