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工作规范》
健康教育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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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健康教育是促进健康和预防疾病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途径。
对于健康教育工作,我们要时刻遵循规范,为人民群众提供高品质、有效的健康教育服务。
一、原则1. 教育和宣传要公正客观。
健康教育工作要秉持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不得故意歪曲或误导人们认识健康与疾病的本质、病因、诊断和治疗方法,同时要加强自身的学习和提升,保证教育和宣传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 科学发展、适应需求。
健康教育工作需要根据社会和人民群众的需求,及时调整和完善教育内容、方式和方法,不断适应科技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促进社会和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提高。
3. 全面规范、分类指导。
健康教育工作需要结合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求,分类制定教育和宣传内容、方式和方法,同时要禁止虚假、夸大等不规范的行为。
二、目标1. 健康知识传播。
健康教育的目标在于向广大人民群众传播正确认识健康与疾病的知识,提高人们对健康的意识和信心,促进健康的教育和宣传应当紧密贴合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
2. 疾病预防控制。
健康教育的目标还在于控制疾病,通过预防和防治控制少数高发疾病,扩大预防接种范围,推广掌握自救互救技能,提高公众解决问题的自我能力,减轻医生的压力。
3. 健康生活、养生指导。
健康教育的目标还包括开展健康和营养饮食、适当运动等宣传活动,指导人民科学、合理地生活和养生。
三、内容1. 疾病防治宣传。
包括传染病和慢性病的防治宣传,推广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提高疾病的预防意识和防治能力。
2. 公共卫生宣传。
包括传染病的预防接种、卫生与环境卫生知识、健康饮食和安全用药等宣传活动。
3. 健康生活指导。
包括健康饮食、加强营养、保持运动、控制饮酒与戒烟等宣传活动,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提供更好的指导。
四、方式1. 定期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和普及知识活动。
2. 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类媒体,开展健康宣传工作。
3. 开设养生、健康、保健、预防疾病等社区服务站,定期去社区开展服务,并接受群众咨询建议。
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解读(国家基本公卫培训班解读)
![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解读(国家基本公卫培训班解读)](https://img.taocdn.com/s3/m/54142047fbd6195f312b3169a45177232e60e46f.png)
平衡、改善睡眠、限盐、控烟、限酒、科学就医、 合理用药、戒毒等健康生活方式和可干预危险因素
健康教育服务第三版解读
二、服务内容
(一)健康教育内容 4.开展心脑血管、呼吸系统、内分泌系统、肿瘤、精
神疾病 等重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结核病、肝炎、艾滋病等重点 传染性疾病的健康教育。
健康教育服务第三版解读
四、服务要求
(一)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配备专 (兼)职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每年接受健康教育 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少于8学时。树立全员提供健康 教育服务的观念, 将健康教育与日常提供的医疗卫生 服务结合起来。
(二)具备开展健康教育的场地、设施、设备, 并 保证设施设备完好, 正常使用。
1.运动对健康的好处: 保持合适体重,预防慢性病,减轻心 理压力,改善睡眠
2.清淡饮食: 少盐,少油,少糖 3.吸烟会导致哪些疾病: 癌症,心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 4.一个人每天食盐,食油最好不超过,6克,25克
三、省考及国考发现的问题
(一)仍有部分机构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不重视, 工作认 识不到位、落实不到位。
三、省考及国考发现的问题
(三)工作档案记录不够完整和规范。 (四)中医药内容的健康教育有待加强。不少基层机构缺少中医专业技术人 员, 有的未开展此项工作, 有的虽有开展, 但形式、内容较单一, 不能满足 群众需求。 (五)各地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可及资源(人财物等)差异较大, 缺少开展 基本公卫项目的专项经费。
二、今年国考的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
考核指标2: 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
数据资料来源: 基层机构提供2016年年设置、更换健康教育宣传栏的记录和相关资料。查阅档 案资料(照片、工作计划等)。 现场查看机构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的场地和实物。 评分标准: 数量和面积: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村卫生室和社区服务
健康教育服务规范
![健康教育服务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408144660166f5335a8102d276a20029bd6463f3.png)
健康教育服务规范引言概述:健康教育是指通过传授健康知识和促进健康行为,提高个体和社区的健康水平的一种服务。
然而,为了确保健康教育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制定一套规范成为必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健康教育服务规范的四个部份,包括目标明确、内容科学、方法灵便、评价全面。
一、目标明确:1.1 确定受众群体:健康教育服务应根据不同年龄、性别、职业和健康状况等因素,明确受众群体。
例如,儿童、青少年、成年人、老年人等不同群体需要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服务。
1.2 设定明确的目标:健康教育服务应明确具体的目标,例如提高健康知识水平、促进健康行为改变、预防疾病等。
目标应该具体、可衡量,并根据受众群体的需求进行个性化设置。
1.3 制定合理的时间框架:健康教育服务应根据目标的复杂性和受众的特点,合理安排时间框架。
例如,长期的健康教育计划可以涵盖多个主题,而短期的健康教育活动则可以集中在特定的健康问题上。
二、内容科学:2.1 基于科学证据:健康教育服务应基于最新的科学研究和证据,提供准确、全面的健康知识。
内容应包括健康维护、疾病预防、健康促进等方面的知识,以满足受众的需求。
2.2 适应文化差异:健康教育服务应考虑到不同文化背景和价值观的差异。
内容应尊重并融入当地文化,以增强接受者的认同感和参预度。
2.3 针对性和实用性:健康教育内容应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能够满足受众的具体需求和实际问题。
内容应具备可操作性,提供实用的健康行为建议和解决方案。
三、方法灵便:3.1 多种传播途径:健康教育服务应采用多种传播途径,包括面对面交流、宣传资料、社交媒体等。
不同的受众群体可能更倾向于不同的传播方式,因此选择合适的传播途径对于提高健康教育的效果至关重要。
3.2 互动参预:健康教育服务应鼓励受众的互动参预,例如组织座谈会、小组讨论、角色扮演等。
通过互动参预,可以增强受众的学习兴趣和参预度,提高健康教育的效果。
3.3 创新技术应用:健康教育服务可以借助创新技术,如虚拟现实、挪移应用程序等,提供更加生动、直观的教育体验。
健康教育机构工作制度
![健康教育机构工作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0a43d7d0d5d8d15abe23482fb4daa58da0111cc0.png)
健康教育机构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健康教育机构的管理,提高健康教育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健康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健康教育机构应遵循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科学发展的原则,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第三条健康教育机构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健康教育活动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第四条健康教育机构应注重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保证健康教育服务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二、组织管理第五条健康教育机构应设立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评估健康教育工作。
第六条健康教育机构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健康教育工作人员,负责具体的health education 工作。
第七条健康教育机构应与相关部门和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共同推进健康教育事业的发展。
三、服务内容第八条健康教育机构应根据社会需求和目标人群的特点,确定健康教育的内容和形式。
第九条健康教育机构应组织开展各类健康教育活动,包括讲座、培训、宣传、咨询等。
第十条健康教育机构应注重健康教育资源的整合和利用,提高健康教育的效果。
四、服务质量第十一条健康教育机构应制定健康教育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
第十二条健康教育机构应建立健全健康教育服务流程,保证服务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第十三条健康教育机构应注重服务对象的反馈,及时调整和优化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
五、人员培训和素质提升第十四条健康教育机构应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
第十五条健康教育机构应鼓励工作人员参加相关学术交流和合作,提升机构整体实力。
第十六条健康教育机构应对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评估,激励工作人员积极投身于健康教育事业。
六、财务管理第十七条健康教育机构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八条健康教育机构应合理使用经费,确保经费用于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
第十九条健康教育机构应定期对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和评估,确保财务状况的健康稳定。
健康教育服务规范
![健康教育服务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6458f004842458fb770bf78a6529647d27283487.png)
健康教育服务规范引言概述:健康教育服务规范是指为了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提高健康素质,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标准。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健康教育服务规范,包括健康教育目标、内容、方法、资源和评估。
一、健康教育目标:1.1 提高公众健康意识:通过健康教育,使公众了解健康的重要性,增强自我保健意识,提高对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的认识。
1.2 促进健康行为改变:通过健康教育,引导公众采取积极的健康行为,如合理饮食、适度运动、戒烟限酒等,改变不健康的生活方式。
1.3 增强公众健康素质:通过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对健康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使其能够做出明智的健康决策,提高自我管理和自我保健能力。
二、健康教育内容:2.1 健康知识传授:包括疾病预防知识、健康饮食、心理健康、性健康等方面的知识,使公众了解并正确应用相关知识。
2.2 健康技能培养:包括急救技能、健康检测、健康管理等方面的技能,使公众能够应对常见健康问题和紧急情况。
2.3 健康行为引导:通过教育引导,匡助公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如定期体检、合理用药、安全用水等,提高健康水平。
三、健康教育方法:3.1 多媒体教育: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多媒体手段,传播健康知识和技能,提高公众的接受度和参预度。
3.2 社区健康教育:通过社区活动、健康讲座等形式,将健康教育融入到社区生活中,方便公众获取健康信息和服务。
3.3 学校健康教育: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课程,培养学生的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形成健康的学习和生活方式。
四、健康教育资源:4.1 健康教育机构:建立健康教育机构,提供专业的健康教育服务,包括健康咨询、培训、宣传等。
4.2 健康教育人员:培养专业的健康教育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健康教育师等,提供专业的健康教育指导和支持。
4.3 健康教育材料:制作和发布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如手册、海报、视频等,提供给公众参考和学习。
五、健康教育评估:5.1 效果评估:通过调查问卷、统计数据等方式,评估健康教育的效果,包括公众知识和行为改变的情况。
《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要求》
![《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要求》](https://img.taocdn.com/s3/m/1ec1ddf5915f804d2b16c1e4.png)
《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要求》工作规范一、社区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和医疗、康复各项技术服务工作规范第一条社区诊断开展社区诊断,明确社区主要健康问题,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计划和相应的实施措施。
第二条传染病的防治1、开展急性传染病、结核病、寄生虫病的防治。
2、执行传染病登记与报告制度。
3、配合有关部门对传染源进行隔离和消毒。
4、指导恢复期患者定期复查并随访。
第三条免疫接种1、计划免疫。
2、强化免疫。
3、特殊人群免疫接种。
第四条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1、开展健康指导、行为干预,以及高危人群的监测和规范化管理。
2、开展周期性健康检查。
3、对恢复期患者进行随访。
第五条精神卫生和心理卫生1、开展精神卫生、心理卫生咨询,进行宣传与教育。
2、开展周期性健康检查。
3、对恢复期患者进行随访。
4、识别不良精神和心理行为问题,早期发现精神疾患,根据需要及时转诊。
第六条学校卫生1、评价学校的基本卫生条件和学生的基本健康状况。
2、提供眼保健和口腔保健等服务。
3、配合学校指导家长开展性启蒙教育和性心理咨询等工作。
4、提供健康行为指导。
第七条妇女保健1、围婚期保健。
了解夫妻双方的基本健康状况,开展健康咨询与生育咨询和婚前检查的宣传与指导。
2、产前保健。
了解孕妇的基本健康状况和生育状况,早孕初查建册,并发放孕卡。
识别高危孕妇并及时转诊,开展孕妇及其家庭的保健指导。
3、产后保健。
产后家庭访视,产后避孕指导,产后恢复,家庭生活调整的指导等。
4、更年期保健。
有关生理和心理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与咨询,指导更年期妇女合理就医、饮食、锻炼和用药。
第八条儿童保健1、新生儿期保健。
新生儿访视、建卡、母乳喂养的指导,新生儿护理指导。
2、婴幼儿期保健。
早期教育及智力开发的指导,正确断奶的指导,生长发育评价,辅食添加及营养指导。
3、学龄前期保健。
心理发育指导及咨询,生长发育监测,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服务,预防疾病和意外伤害的发生。
《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工作规范》
![《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工作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e99ba714f524ccbff0218433.png)
《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工作规范》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是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差不多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在提高全民健康素养、预防疾病、爱护和促进健康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进一步规范全国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建立健全由各级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和网络,提供优质健康教育服务,特制定本规范。
一、职责(一)技术咨询与政策建议。
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理论、方法与策略研究,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划、部门规章和技术规范等提供技术咨询与政策建议。
(二)业务指导与人员培训。
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气构、机关、学校、社区、企业、媒体及下级健康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有关人员的培训。
(三)总结与推广适宜技术。
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研究,总结成功体会,向全社会推广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适宜技术。
开展健康传播活动,向公众传播预防疾病、促进健康的相关理念、知识和技能,提高公众健康素养。
(四)信息治理与公布。
收集、加工、整理和公布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的核心信息;拟定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信息规范和标准,对社会上健康相关信息进行监测、评估和引导。
(五)监测与评估。
开展健康危险因素和健康素养监测,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需求与成效评估,及时公布监测与评估结果。
二、工作内容(一)技术咨询与政策建议。
1.收集和总结国内外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领域的政策法规、理论策略和研究成果,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划、部门规章、技术规范等提供技术咨询及政策建议。
2.收集、研究辖区内健康相关信息,为卫生行政部门制订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规划、打算、方案和考核评估标准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
(二)业务指导与人员培训。
1.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气构、机关、学校、社区、企业和媒体等的业务指导,提供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适宜技术和方法。
2.依照辖区内下级健康教育机构需求,提供日常业务指导、专题指导和科研指导。
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绩效考核标准
![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绩效考核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586e7f49ec630b1c59eef8c75fbfc77da26997bb.png)
附件1.1 全国健康教育绩效考核标准――工作指标(国家级)
附件1.2 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绩效考核标准――工作指标(省级)
附件1.3 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绩效考核标准――工作指标(市级)
附件1.4 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绩效考核标准――工作指标(县级)
附件2 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绩效考核标准――保障指标(各级通用)
说明:
1. “4.
2.1办公设备满足工作需要”中的“办公设备”是指用于日常办公设备,包括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扫描仪、碎纸机、数码照相机及录音笔等,办公设备的配备数量取决于人员数量和办公场所的实际情况。
2. “4.2.2交通工具满足工作需要”中的“交通工具”是指用于健康教育现场宣传及日常交通的车辆,包括健康教育宣传车、商务车及小轿车。
3. “
4.2.3健康教育活动设备满足工作需要”中的“健康教育活动设备”是指用于健康教育现场宣传、讲座、演示、培训等活动的设备,包括多媒体投影仪、笔记本电脑、数码摄像机、数码照相机、影碟机、幕布、电视机、音响设备等。
4. “4.2.4材料制作设备满足工作需要”中的“材料制作设备”是指用于设计和制作平面、音频、视频以及实物传播材料的设备,包括数码摄像机、数码照相机、苹果电脑、非线编辑系统、媒资库系统、打印机、喷绘仪、磁阵、扫描仪、播放演示设备等。
5. “4.2.5宣传材料展示设备满足工作需要”中的“宣传材料展示设备”是指用于日常宣传材料展示的设备,包括多媒体演示设备、活动展板、活动展示架及多功能展示架等。
附件3 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绩效考核标准――加分指标(各级通用)。
卫生健康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卫生健康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63e5b949b6360b4c2e3f5727a5e9856a56122637.png)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健康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规范教育培训活动,提高教育培训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卫生健康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卫生健康教育培训机构应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办学,诚信服务;(二)以人为本,注重实效;(三)规范管理,持续改进;(四)开放合作,共同发展。
第二章机构管理第四条卫生健康教育培训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二)有符合教育、卫生、职业卫生等方面的专业师资队伍;(三)有符合规定的教学场所、设施设备;(四)有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第五条卫生健康教育培训机构应按照以下要求设立:(一)名称规范,符合法律法规;(二)经营范围明确,与教育培训业务相一致;(三)章程规范,明确办学宗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等。
第六条卫生健康教育培训机构应定期进行自查,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要求。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七条卫生健康教育培训机构应按照以下要求开展教学活动:(一)制定教学计划,明确教学目标、内容、方法和考核方式;(二)选用符合规定的教材,确保教育教学质量;(三)加强对教师的管理,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职业道德;(四)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开展教学质量评估。
第八条卫生健康教育培训机构应按照以下要求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一)开展职业卫生法规、标准、知识普及;(二)提高从业人员职业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三)加强职业卫生管理,降低职业危害发生概率。
第四章师资管理第九条卫生健康教育培训机构应配备符合要求的师资队伍,包括:(一)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的教师;(二)具备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三)熟悉教育教学规律和管理制度的教育工作者。
第十条卫生健康教育培训机构应加强对师资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五章质量监控第十一条卫生健康教育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包括:(一)制定教学质量标准;(二)开展教学质量评估;(三)建立教学质量反馈机制;(四)对教学质量问题进行整改。
兰州市卫生局关于发挥卫生系统资源优势合力推进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兰州市卫生局关于发挥卫生系统资源优势合力推进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203aa1c151e2524de518964bcf84b9d528ea2c6e.png)
兰州市卫生局关于发挥卫生系统资源优势合力推进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09.01.06•【字号】兰卫办发[2009]3号•【施行日期】2009.0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兰州市卫生局关于发挥卫生系统资源优势合力推进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兰卫办发〔2009〕3号)各县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预防为主”卫生工作方针,全面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推进“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进一步提升我市全民健康教育工作水平,现就发挥卫生系统资源优势合力推进全市健康教育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保障。
健康教育工作既是提高人们自我保健意识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全民健康水平的一项治本措施。
各县区、各单位要树立“预防重于治疗”的思想,提高对健康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健康教育工作任务列入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有总结;要落实专门人员,充实健康教育机构,完善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上下贯通、运行常态的组织管理和运行机制,为持续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强化培训、注重示教是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举措。
各县区、各单位要从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以及社会效益等方面入手,加强对卫生技术人员的健康教育业务培训,提高卫生队伍的自身素养和工作技能;要将健康教育工作融入到日常卫生保健、治疗康复等项卫生服务活动之中,面对面地示范、传授卫生健康知识,形成“层层有人管、处处有人抓”的良好工作局面,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健康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宣传、创造氛围是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方法。
各县区要充分发挥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优势,强化社区“六位一体”的功能,将健康教育的“重心下沉、关口前移”;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个阵地,加强对健康教育的宣传。
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工作规范
![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工作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7b047ed63186bceb19e8bbc7.png)
卫生部关于印发《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工作规范》的通知卫妇社发〔2010〕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各计划单列市卫生局,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中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任务,规范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提供优质服务,促进城乡居民平等享有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我部组织制定了《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工作规范》。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工作规范.doc二〇一〇年五月五日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工作规范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是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在提高全民健康素养、预防疾病、保护和促进健康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进一步规范全国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建立健全由各级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和网络,提供优质健康教育服务,特制定本规范。
一、职责(一)技术咨询与政策建议。
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理论、方法与策略研究,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划、部门规章和技术规范等提供技术咨询与政策建议。
(二)业务指导与人员培训。
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机关、学校、社区、企业、媒体及下级健康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有关人员的培训。
(三)总结与推广适宜技术。
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研究,总结成功经验,向全社会推广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适宜技术。
开展健康传播活动,向公众传播预防疾病、促进健康的相关理念、知识和技能,提高公众健康素养。
(四)信息管理与发布。
收集、加工、整理和发布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的核心信息;拟定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信息规范和标准,对社会上健康相关信息进行监测、评估和引导。
(五)监测与评估。
开展健康危险因素和健康素养监测,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需求与效果评估,及时发布监测与评估结果。
精品《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工作规范》
![精品《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工作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4945498b6137ee06eff91892.png)
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工作规范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是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在提高全民健康素养、预防疾病、保护和促进健康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进一步规范全国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建立健全由各级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和网络,提供优质健康教育服务,特制定本规范。
一、职责(一)技术咨询与政策建议。
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理论、方法与策略研究,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划、部门规章和技术规范等提供技术咨询与政策建议。
(二)业务指导与人员培训。
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机关、学校、社区、企业、媒体及下级健康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有关人员的培训。
(三)总结与推广适宜技术。
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研究,总结成功经验,向全社会推广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适宜技术。
开展健康传播活动,向公众传播预防疾病、促进健康的相关理念、知识和技能,提高公众健康素养。
(四)信息管理与发布。
收集、加工、整理和发布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的核心信息;拟定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信息规范和标准,对社会上健康相关信息进行监测、评估和引导。
(五)监测与评估。
开展健康危险因素和健康素养监测,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需求与效果评估,及时发布监测与评估结果。
二、工作内容(一)技术咨询与政策建议。
1.收集和总结国内外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领域的政策法规、理论策略和研究成果,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划、部门规章、技术规范等提供技术咨询及政策建议。
2.收集、研究辖区内健康相关信息,为卫生行政部门制订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规划、计划、方案和考核评估标准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
(二)业务指导与人员培训。
1.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机关、学校、社区、企业和媒体等的业务指导,提供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适宜技术和方法。
2.根据辖区内下级健康教育机构需求,提供日常业务指导、专题指导和科研指导。
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绩效考核办法
![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绩效考核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87ebc354f01dc281e53af03d.png)
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为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人社发〔2009〕182号)、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卫人发〔2010〕98号)等文件精神,依据《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工作规范》(卫妇社发〔2010〕42号),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绩效考核的目的是建立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核心,以职能和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调动广大健康教育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健康教育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促进健康教育工作全面发展。
二、考核对象绩效考核对象为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
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包括各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设的健康教育科(所)。
三、考核原则坚持公益性质,强调公益目标和社会效益;坚持客观公正,确保考核过程公开透明,考核结果真实可信;坚持激励导向,体现多劳多得和优绩优酬,调动机构和人员积极性。
四、考核内容与标准(一)考核内容。
依据《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工作规范》,考核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针对技术咨询与政策建议、业务指导与培训、总结与推广适宜技术、信息管理与发布、监测与评估等职能的履行情况和工作成效。
(二)考核标准。
依据考核内容并遵循量化考核原则,制订绩效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中的考核指标分为两类:(1)基本指标,用于考核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履行基本职能的情况和工作成效,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使用不同的考核标准,详见附表1。
(2)加分指标,用于考核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在履行基本职能基础上,开展具有创新性或前瞻性的工作及服务对象满意度,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使用相同的考核标准,详见附表2。
五、考核方法与程序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绩效考核。
具体考核内容参照附表1和附表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当地(特别是地市级和县区级)实际情况,对指标权重和评分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2016年舟山市卫生教育培训考试试题
![2016年舟山市卫生教育培训考试试题](https://img.taocdn.com/s3/m/205f01ee59f5f61fb7360b4c2e3f5727a5e9248f.png)
2016年舟山市卫生教育培训考试试题1、在当前的医患沟通中,普遍欠缺的沟通内容是()A、替代医疗方案B、病C、治D、治2、知情同意书的三要素不包括()A、真实B、告C、知D、同3、减少医患纠纷的最有效途径的途径是()A、知情同意B、良好的服务态度C、精湛的医疗技术D、良好充分的医患沟通4、美国医师特鲁多的墓志铭“有时,去治愈;常常,去帮助;总是,去安慰”强调的是()A、医患沟通的重要性B、对疾病的无奈C、一种态度D、一种工作方式5、有关病例的证据属性的描述,错误的是()A、病历是据以诊断治疗和医学研究的依据B、病历具有医学科学意义上的证据属性C、病历是据以确定医患双方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D、病历属于关于医疗行为的间接证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6、下述检查项目只需一般告知的是()A、胸穿B、骨穿C、血常规D、腰椎穿刺7、有关手术同意书的注意事项,不正确的是()A、紧急B、知情同意书要使用专业术语C、患者及其家属为签字人D、手术同意书内容更改有时间限制,以患方签字为界,并且签字时要确认更改的内容8、病例书写的要求是()A、客观、真实B、准确、及时C、完整、规范D、以上都是9、患者死亡,家属对死因有争议,这时医护人员务必要告知家属的是()A、救B、死者所患疾病的严重性C、导致死者死亡的可能的因素D、尸检的程序10、遇患方不愿意签字时,处理方式不当的是()A、如实记录所见、所闻、所交待的内容B、2位以上的医务人员签字C、停止为其提供一切医疗服务D、找第三方人员做见证2、医疗风险转移的方式不包括()A、提B、良好的沟通C、设D、医疗告知方式1、因抢救效果不佳时容易产生医疗纠纷,患者可在几小时后复印和封存病历()A、3小时B、6小时C、8小时D、10小时2、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制或者查阅病历资料的申请,并依规定提供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除外()A、患者本人B、患者委托代理人C、第三方代表D、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3、出院记录是经治医师对患者此次住院期间诊疗情况的总结,应当在患者出院后几小时内完成()A、6B、12小时C、18小时D、24小时4、以下不属于手术记录书写内容的是()A、既往用药史B、手术经过C、术中发现和处理D、手术一般情况5、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具体到()A、秒B、分钟C、小时D、日6、以下不属于抢救记录书写内容的是()A、病情变化情况B、抢救时间及措施C、患者个人史和既往史D、参7、下列对于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理解错误的是()A、病理报告单可申请带走原件B、可复印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记录C、申请人要求复制病历时可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复制D、医疗机构申请封存病历时,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共同实施病历封存8、出院记录的内容不包括()A、入院日期B、入院诊断C、出院医嘱D、手术记录9、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时,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几小时内据实补记()A、3小时B、6小时C、8小时D、10小时10、手术记录应当在术后几小时内完成()A、6C、18小时D、24小时1、患者能证明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人民法院应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除外()A、违反B、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C、抢夺病历并撕毁D、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2、以下哪种情况不需要对患者进行风险告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A、进行有创性治疗B、进行药物过敏皮试C、进行胃镜活检D、进行常规静脉注射3、以下哪种情况医疗机构不应承担侵权责任()A、损害患者生命权B、损害患者健康权C、当事人以不正当手段改变病历资料的内容D、侵犯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A、委托事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B、鉴定事项的用途合法的C、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D、鉴定要求适合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5、当事人对病历资料及其他进行医疗损害鉴定所需的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异议的,应当由哪个部门先行组织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A、人民法院B、人民检察院C、公安局6、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中,下列不属于医疗机构提供客观性病历资料的是()A、体B、特C、会议记录D、麻7、对于审查后存在瑕疵的病历资料的处理方式错误的是()A、若没有实质性影响,则仍可继续进行鉴定,但瑕疵部分不能作为鉴定依据B、若有实质性影响,造成鉴定无法客观进行的,则应终止鉴定C、人民法院通过咨询专家委托文件检验、病历评估或由鉴定专家作判断瑕疵病历对鉴定是否有实质性影响D、若没有实质性影响,全部内容都可作为鉴定依据8、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中,下列不属于医疗机构提供主观性病历资料的是()A、手术记录B、会C、死亡记录D、病9、在工作时有发生损害风险时,尽量向患者告知并征得患者或其家属、委托代理人的签名,此类风险不包括()A、病危告知B、病重告知C、医疗费告知D、常规治疗告知10、在诉讼中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医疗机构未尽到告知义务,除外()A、对患者施行手术时,医务人员未告知医疗风险和替代医疗方案并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同意B、医务人员未向患者告知,导致患者在进行功能恢复锻炼等方面出现错误C、患者骨折安装钢板后,医务人员反复强调不能负重运动,但患者一意孤行导致钢板断裂D、医务人1、2011年,由于报告时的失误,台大医院有()名患者面临感染艾滋病的危险A、3B、4C、5D、62、关于实习医生叙述正确的是()A、不能独立从事任何诊疗B、须经过上级医师的同意C、上级医师带领下来辅助工作D、以上都是3、其他人员的行为准则可用()来概括A、配合B、支持C、辅D、服务4、学习掌握人文医学知识,提高人文素质,对患者实行人文关怀,与患者沟通的正确方式是()A、爱理不理B、敷衍了事C、真诚、耐心D、照本宣科5、下列不属于医师行为规范的是()A、规范行医,严格遵循临床诊疗和技术规范B、学习掌握人文医学知识,提高人文素质C、认真执行医疗文书书写与管理制度D、认真履行处方调剂职责,坚持查对制度6、医师行为规范要求:规范行医,严格遵循临床诊疗和技术规范,使用( )诊疗技术和药物,因病施治,合理医疗,不隐瞒、误导或夸大病情,不过度医疗A、适度B、适当C、适合D、适宜7、“一个医生、一个护士、一个护理员的责任是什么?只有一个责任,那责任是什么呢?那就是使我们的病人快乐,帮助他们恢复健康、恢复力量。
2020年《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工作规范》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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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工作规范》精品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工作规范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是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在提高全民健康素养、预防疾病、保护和促进健康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进一步规范全国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建立健全由各级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和网络,提供优质健康教育服务,特制定本规范。
一、职责(一)技术咨询与政策建议。
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理论、方法与策略研究,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划、部门规章和技术规范等提供技术咨询与政策建议。
(二)业务指导与人员培训。
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机关、学校、社区、企业、媒体及下级健康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有关人员的培训。
(三)总结与推广适宜技术。
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研究,总结成功经验,向全社会推广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适宜技术。
开展健康传播活动,向公众传播预防疾病、促进健康的相关理念、知识和技能,提高公众健康素养。
(四)信息管理与发布。
收集、加工、整理和发布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的核心信息;拟定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信息规范和标准,对社会上健康相关信息进行监测、评估和引导。
(五)监测与评估。
开展健康危险因素和健康素养监测,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需求与效果评估,及时发布监测与评估结果。
二、工作内容(一)技术咨询与政策建议。
1.收集和总结国内外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领域的政策法规、理论策略和研究成果,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划、部门规章、技术规范等提供技术咨询及政策建议。
2.收集、研究辖区内健康相关信息,为卫生行政部门制订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规划、计划、方案和考核评估标准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
(二)业务指导与人员培训。
1.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机关、学校、社区、企业和媒体等的业务指导,提供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适宜技术和方法。
健康教育岗位工作标准
![健康教育岗位工作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c0cd3f3c8f9951e79b89680203d8ce2f01666559.png)
健康教育岗位工作标准
《健康教育岗位工作标准》
健康教育岗位工作标准是指在健康教育领域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应当达到的基本要求和标准。
健康教育岗位工作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
在健康教育岗位工作中,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包括医学、心理学、教育学等方面的知识。
此外,还需要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能够有效地进行健康教育工作。
二、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健康教育岗位工作要求从业人员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严守职业规范和保护个人隐私,确保健康教育工作的专业性和可信度。
三、工作态度和职业素养
从业人员应当以积极进取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职业素养对待自己的工作,保持谦逊和学习的态度,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技能,为健康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四、安全和环境保护要求
在健康教育工作中,从业人员应当注重安全和环境保护,确保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环境卫生,保障受教育者的健康和安全。
总之,健康教育岗位工作标准对从业人员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要求他们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为促进健康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只有严格遵守这些标准,才能更好地开展健康教育工作,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提供更好的保障。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中国健康教育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中国健康教育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https://img.taocdn.com/s3/m/701b5ba0a6c30c2259019ead.png)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报2019·02- 15 -一、主要职责(一)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新闻宣传领域的理论、方法与策略的研究,为政府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技术规范等提供技术咨询及政策建议。
(二)组织开展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相关技术支持;协助开展行业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设健康教育专家库;组织拟订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规划、计划和标准,并承担相关监测评估工作;承担全国健康素养监测工作。
(三)承担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卫生健康新闻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业务培训和有关技术指导工作;承担爱国卫生、健康城市相关技术支持工作;开展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
(四)协助开展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布和重大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开展相关政策宣传;协助承担委中文官方网站和有关政务新媒体内容的日常运维与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委英文官方网站的相关管理工作。
(五)承担对国家卫生健康委管理的报刊、图书出版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与相关电视频道、栏目开展合作,制作相关节目。
(六)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政策宣传和健康科普工作实用技术研究与推广,开发健康科普信息,开展健康科普活动和控烟履约政策研究及相关宣传工作。
承担国家卫生健康科普资源库建设和内容维护。
(七)承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报》的编辑;编辑出版《中国健康教育》杂志和《中国卫生画报》;负责对中国卫生科教音像出版社的监督管理。
(八)承办国家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中国健康教育中心设1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应急办)、健康促进部、指导培训部、信息管理部、健康传播部、新闻宣传部、科普部、报刊管理部、监测与评估部、《中国卫生画报》社、科教与国际合作处(项目管理办公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中国健康教育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卫人发〔2019〕13号委机关各司局,委直属和联系单位,国家中医药局,中国老龄协会:《中国健康教育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委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
健康教育 工作规范
![健康教育 工作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6d02d4a16394dd88d0d233d4b14e852459fb394a.png)
健康教育工作规范
《健康教育工作规范》
健康教育是促进人们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社会健康的重要工作。
在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时,要遵循一定的规范,以达到最佳的教育效果和保障受教育者的权益。
以下是一些健康教育工作的规范:
1. 尊重受教育者的权利和选择。
在进行健康教育时,要尊重受教育者的个人隐私和选择权。
在涉及个人隐私的话题上,要尊重受教育者的意愿,并且在征得许可的情况下进行教育指导。
2. 提供准确的信息。
健康教育工作者要提供准确、权威的健康知识和信息,避免夸大、虚假、不实的宣传,确保受教育者能够获得正确的健康指导。
3. 关注个体差异。
健康教育工作者要意识到不同受教育者的个体差异,在教育工作中,要灵活应对,根据受教育者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相应的教育方案。
4. 做好心理辅导。
在进行健康教育工作时,要关注受教育者的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和支持。
5. 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健康教育工作者要营造积极、健康的教育环境,鼓励受教育者积极参与,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健康教育工作规范》的制定和执行,将有力推动健康教育工
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保障受教育者的权益,提高健康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希望健康教育工作者们能够严格遵循规范,努力为人们的健康福祉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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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工作规范》
时间:20XX-5-12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卫生部日前印发《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工作规范》,以规范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提供优质服务,促进城乡居民平等享有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全文如下:
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工作规范
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是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在提高全民健康素养、预防疾病、保护和促进健康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进一步规范全国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建立健全由各级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和网络,提供优质健康教育服务,特制定本规范。
一、职责
(一)技术咨询与政策建议。
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理论、方法与策略研究,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划、部门规章和技术规范等提供技术咨询与政策建议。
(二)业务指导与人员培训。
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机关、学校、社区、企业、媒体及下级健康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有关人员的培训。
(三)总结与推广适宜技术。
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研究,总结成功经验,向全社会推广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适宜技术。
开展健康传播活动,向公众传播预防疾病、促进健康的相关理念、知识和技能,提高公众健康素养。
(四)信息管理与发布。
收集、加工、整理和发布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的核心信息;拟定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信息规范和标准,对社会上健康相关信息进行监测、评估和引导。
(五)监测与评估。
开展健康危险因素和健康素养监测,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需求与效果评估,及时发布监测与评估结果。
二、工作内容
(一)技术咨询与政策建议。
.收集和总结国内外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领域的政策法规、理论策略和研究成果,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划、部门规章、技术规范等提供技术咨询及政策建议。
.收集、研究辖区内健康相关信息,为卫生行政部门制订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规划、计划、方案和考核评估标准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
(二)业务指导与人员培训。
.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机关、学校、社区、企业和媒体等的业务指导,提供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适宜技术和方法。
.根据辖区内下级健康教育机构需求,提供日常业务指导、专题指导和科研指导。
指导内容包括调查研究、计划制订、组织实施、效果评估、督导检查、总结报告、论文撰写等。
.组织开展辖区内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领域的政策、法规、理论、策略、技术与方法等。
(三)总结与推广适宜技术。
.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领域的理论、方法与策略研究,总结科学、有效的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适宜技术,并进行推广、交流。
.与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机关、学校、社区、企业和媒体等合作,开展不同场所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研究,提出适宜不同场所的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策略、措施和技术方法。
.研究国内外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的成功案例,总结辖区内健康
促进与健康教育的成功经验,进行交流与推广。
.开展辖区内健康教育需求调查,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辖区内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活动。
.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健康教育宣传栏和组织现场活动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传播。
.做好传播材料的设计、制作和使用工作。
要求传播材料内容科学准确、重点突出、通俗易懂。
少数民族地区可使用民族文字设计传播材料。
(四)信息管理与发布。
.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对健康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加工,形成健康教育的核心信息,为媒体和相关机构提供信息源。
.围绕辖区内主要健康问题,制作健康教育的核心信息,利用多种渠道,有针对性地向辖区公众发布。
.拟定健康教育信息管理规范和标准,对健康教育信息发布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监测社会上对公众有误导作用的健康相关信息,评估其社会危害,及时对公众舆论进行正确引导。
(五)监测与评估。
.评估辖区内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机构、人员及其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的能力和可利用资源。
.开展社区卫生诊断,查找辖区内主要的健康问题及影响因素。
.针对健康危险因素,进行健康教育需求评估,为制定健康教育干预策略和措施提供基础数据。
.开展健康素养监测,提出健康教育干预策略。
.对辖区内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进行效果评估,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及时发布监测与评估结果。
三、保障措施
(一)机构。
.国家、省、地市、县级均设健康教育机构,建立健全工作网络。
.国家、省、地市、县级健康教育机构属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接受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同时接受上级健康教育机构业务指导。
(二)人员。
.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原则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
少数民族地区应配备一定比例的通晓当地少数民族语言的专业人员。
.健康教育机构本科学历人员,国家级占以上,省级占以上,市级占以上,县级占以上。
(三)基本工作条件。
各级健康教育机构应配备与其工作职能相适应的办公设备和培训场所、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所需要的设备和交通工具、材料开发所需要的平面制作设备、影像制作设备以及宣传材料展示平台等。
(四)经费保障。
健康教育机构所需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政府根据健康教育工作发展需要足额安排,所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根据人员编制、经费标准、服务任务完成及考核情况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
四、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支持
(一)卫生行政部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辖区内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主要有以下职责。
.负责制定辖区内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的有关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制定辖区内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与目标,并组织实施。
.制定健康教育机构建设、人员岗位、技术服务和信息系统规范并组织实施。
.动员医疗卫生机构、机关、学校、社区、企业等社会力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
.建立完善考核与评估制度,对辖区内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科室与人员。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立健康教育科(室);暂不具备条件的确定相关科(室)负责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接受当地健康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估。
每个机构从事健康教育的专(兼)职人员配备不少于人。
.职责与工作内容。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紧密配合,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制定、活动开展和效果评估等方面发挥所长,共同探索适宜不同人群的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策略和措施,提高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质量,促进公民健康素养的提高。
医疗机构根据客观条件和自身工作特点,制定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年度计划。
在医院内设置健康知识宣传栏或电子视频,摆放医学科普资料,开展患者健康教育,强化医患间的健康信息交流,与媒体合作宣传健康知识。
公共卫生机构根据客观条件和自身工作特点,制定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计划,在疾病预防和保健过程中,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协同媒体广泛传播疾病预防控制和保健知识,积极主动地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活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客观条件和自身工作特点,制定辖区内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计划,针对辖区内重点人群、重点疾病、主要健康问题和健康危险因素等,通过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发放健康教育宣传材料、播放医学科普宣传片、开展公众健康咨询和举办健康知识讲座等形式,在辖区内广泛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活动,提高辖区内居民健康知识水平和健康行为生活方式的普及率。
.经费保障。
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项目服务经费,由政府给予专项补助。
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通过政府建立的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给予补偿。
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政府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由政府按规定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