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化工企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化工企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化工企业受限空间作业场所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和人员的伤亡,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受限空间作业是指进入或者在空间内活动时,存在以下一种或者多种情况:(一)人员进入后空间内出现或者存在或者可能产生有害粉尘、毒气、有毒烟尘和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因素;(二)人员进入后空间内的可燃、爆炸性气体或者粉尘与空气混合达到了爆炸、燃烧的浓度;(三)人员进入后空间内的氧气含量低于17.5%或者高于21%。
第三条化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体系,确保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规范受限空间作业过程,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目标是:预防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的事故发生,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同时防止环境污染。
第五条化工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责任第六条化工企业应具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化工企业应设立受限空间作业安全委员会,由企业高层领导担任主任,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操作人员等人员组成。
第八条受限空间作业安全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一)审核和批准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文件;(二)组织制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程,确保有关人员遵守;(三)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四)组织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五)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评价和奖惩;(六)制定应急救援措施,及时应对受限空间作业事故。
第九条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包括:(一)负责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二)监督受限空间作业过程,确保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标准;(三)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异常情况;(四)组织安全培训和技能考核,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五)参与受限空间作业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六)定期进行受限空间作业的应急演练和救援训练;(七)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共同制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
加油站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加油站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加油站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现代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加油站作为一种重要的能源供应设施,其安全生产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作为加油站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关系到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正常运营。
因此,建立健全加油站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对于提高加油站安全生产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油站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理论基础1.1 有限空间作业的概念有限空间是指由于人员或设备进出受限,导致空气不足、有害气体浓度过高或其他安全隐患的封闭或半封闭空间。
在加油站中,受限空间主要包括油罐车、储油罐、管道、井等设施。
1.2 有限空间作业的风险有限空间作业具有较高的风险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缺氧窒息:由于空气不足,人员容易出现缺氧窒息现象,严重时可能导致死亡。
(2)有害气体中毒:在有限空间内,甲烷、硫化氢等有害气体的浓度可能会超过安全标准,导致人员中毒。
(3)物体打击:在有限空间内,可能存在高空坠物、落物等物体,对人员造成伤害。
(4)电气事故:在有限空间内,可能存在漏电、短路等电气安全隐患。
1.3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原则为了确保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全员参与:企业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使所有员工都了解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性及防范措施。
(2)科学规划:在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进行详细的勘察和评估,制定科学合理的作业方案。
(3)严格执行: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作业方案执行,不得擅自改变操作程序。
(4)持续监测:对有限空间内的空气质量、有害气体浓度等进行实时监测,确保作业安全。
(5)应急预案: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启动应急救援程序。
三、加油站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措施2.1 组织保障企业应当成立专门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实施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加油站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加油站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为了明确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定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要求以及《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2.适用范围适用于油站地下储油罐检修、清罐作业管理。
3.职责3.1安全主管对进入地下储油罐的作业安全负责。
3.2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过程负责。
4.控制程序4.1受限空间是指生产区域内炉、塔、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
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4.2受限空间的危害识别4.2.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因素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4.2.2对《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充措施填入相应栏内并确认。
4.3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办理程序4.3.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单位负责人,应持有施工任务单,到油站安全主管处办理《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4.3.2安全主管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4.3.3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交底,指派作业监护人。
油站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受限空间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
4.3.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完工后,在《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完工验收栏中,油站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签名。
4.4作业安全措施4.4.1油站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对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4.4.2应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消防器材,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设备的进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保证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4.4.3《进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和监护人缺一禁止进入作业,当受限空间状况改变时,为防止人员误入,在受限空间的入口处设置“危险!严禁入内”警告牌。
加油站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XX加油站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进人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
术语和定义受限空间一切通风不良、容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和缺氧的设备、设施、和场所都叫受限空间(作业收到限制的空间),在受限空间的作业都称为受限空间作业。
2 管理职责2.1 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 进入受限空间单位负责在使用临时线、动火、登高、危险作业等前对作业证上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保作业安全。
3 符合受限空间作业的条件3.1 物理条件(同时符合以下3条):3.1.1 有足够的空间,让员工可以进入并进行指定的工作。
3.1.2 进入和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
3.1.3 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
3.2 危险特性:(符合任一项或以上)3.2.1 存在或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
3.2.2 存在或可能产生掩埋进入者的物料。
3.2.3 内部结构可能将进入者困在其中(如,内有固定设备或四壁向内倾斜收拢)。
3.2.4 存在已识别出的健康、安全风险。
4 受限空间危害因素识别(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4.1 危害因素a) 气体危害b) 窒息危害c) 有毒有害气体d) 可燃气体和爆炸性气体e) 被淹没/埋没f ) 机械危害g) 其它,如电击、温度、辐射、噪音等4.2 危害因素预防a) 评估进入之前和进入期间潜在的危害的程度。
b) 制定措施消除、控制或隔离在进入之前和进入期间的危害。
C) 在进入之前和进入期间检测受限空间中的气体环境。
d) 保持安全进入的条件。
e) 预测在受限空间里的活动以及可能产生的危害。
f) 预测空间外活动对受限空间内条件的潜在影响。
5 作业程序和管理要求5.1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为:5.1.1 进入受限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中国石化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
1 总则1.1 受限空间是指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或探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1.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许可证,涉及用火、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必须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1.3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组织业务培训,颁发资格证书。
1.4作业过程要实行全过程视频监控。
对确实难以实施视频监控的作业场所,应在受限空间出口设置视频监控。
1.5受限空间作业要实行“三不进入” 。
即无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进入,监护人不在场不进入,安全措施不落实不进入。
2管理职责2.1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申请。
按照“谁的业务谁申请”的原则,由基层单位提出许可申请,填报许可证。
2.2 许可证审批。
二级单位主管业务的负责人或经授权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确认后,签发作业许可证。
2.3 由承包商进行的受限空间作业,基层单位必须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交底,基层单位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会同施工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监护人,对需进入作业的设备、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对进受限空间业内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施工作业环境进行交底,结合施工作业环境对许可证列出的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充措施确认后填入相应栏内。
2.4 基层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对受限空间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交底,并指派作业监护人。
2.5 作业监护人职责2.4.1作业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掌握急救知识。
2.4.2 作业监护人在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落实或不完善时,有权拒绝作业。
2.4.3 作业监护人应清点出入受限空间的作业人数,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严禁离岗。
中国石化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安
1 总则受限空间是指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或探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许可证,涉及用火、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必须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组织业务培训,颁发资格证书。
作业过程要实行全过程视频监控。
对确实难以实施视频监控的作业场所,应在受限空间出口设置视频监控。
受限空间作业要实行“三不进入”。
即无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进入,监护人不在场不进入,安全措施不落实不进入。
2 管理职责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申请。
按照“谁的业务谁申请”的原则,由基层单位提出许可申请,填报许可证。
许可证审批。
二级单位主管业务的负责人或经授权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确认后,签发作业许可证。
由承包商进行的受限空间作业,基层单位必须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交底,基层单位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会同施工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监护人,对需进入作业的设备、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对进受限空间业内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施工作业环境进行交底,结合施工作业环境对许可证列出的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充措施确认后填入相应栏内。
基层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对受限空间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交底,并指派作业监护人。
作业监护人职责作业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掌握急救知识。
作业监护人在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落实或不完善时,有权拒绝作业。
作业监护人应清点出入受限空间的作业人数,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严禁离岗。
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
化工企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保障化工企业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规范作业人员的行为,本企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化工企业受限空间作业的作业人员。
第三条作业人员在进行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接受相关的培训,了解作业现场的危险性和作业方法,并掌握相应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四条作业人员在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确保身体状况符合作业要求。
第五条作业人员在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带、防护眼镜、防尘口罩、耐酸碱手套等。
第六条作业人员在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安全规定:1.在前期准备阶段,必须进行周边环境的调查和评估,确保周围环境无危险物质泄漏、无可燃气体等。
2.必须维持通讯畅通,作业人员必须带有可靠的通讯设备,如对讲机、手机等。
3.确保作业区域的通风系统正常运行,避免因有害气体积蓄而造成中毒事故。
4.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工艺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擅自更改作业流程和操作步骤。
5.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固定定位,不得随意移动或走动。
6.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整洁,避免杂物和电线等物品交织形成绊倒或绊倒的危险。
7.作业人员必须保持警觉,注意周围变化,并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8.作业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和维护设备,确保装备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第七条作业人员在受限空间作业发现事故风险或存在隐患时,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周围人员的安全。
第八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第九条本制度的具体执行由化工企业的安全分管领导负责,相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支持和监督。
第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作为化工企业受限空间作业的必要依据进行执行。
加油站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加油站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要求1、为规范公司的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防范中毒、窒息等事故的发生,根据《鲁安监涵字(2015)79号文》的规定和公司的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受限空间,是指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3、受限空间作业是指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4、受限空间作业涉及动火、临时用电、高处、盲板抽堵等特殊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二、分工与职责1、公司办公室是受限空间作业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方案及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制定和审核置换、吹扫、处理方案(含盲板图);组织现场盲板加、拆的检查确认工作;督促、协调受限空间及作业环境气体采样分析工作。
组织、协调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监护及现场安全交底工作。
2、受限空间作业人职责a、作业人应持经批准、有效的《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方可作业。
b、《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经落实确认、监护人同意后,方可作业。
c、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作业证的安全措施。
d、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禁止携带作业器具以外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
劳动保护着装和器具不符合规定不得作业。
e、对违反本规定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监护人不在场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若发现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f、在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时,应立即向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作业现场,严禁在有毒、窒息环境中摘下防护面罩。
3、监护人职责a、应参加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监护人培训班,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管理部门发放的《监护人资格证书》,做到持证监护。
b、在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未落实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禁止作业。
中石化受限作业安全安全管理规定
建议开票人 基层安全人员或工艺人员
审批人 基层单位负责人
会签 /
58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新制度条款
原制度条款
2.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开票人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 行安全交底。
2.3由承包商进行的受限空间作业,基层单位必须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交底,基层单位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会同施工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 术人员、监护人,对需进入作业的设备、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对进受限空间 作业内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施工作业环境进行交底,结合施工作业环境 对许可证列出的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充措施确认后填入相应栏内。 2.4基层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对受限空间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 监督,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交底,并 指派作业监护人。
2.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申请。按照“谁的业务谁申请” 的原则,由基层单位提出许可申请,填报许可证。 2.2许可证审批。二级单位主管业务的负责人或经授 权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确认 后,签发作业许可证。
说明:提出基层安全人员或工艺人员作为开票人的原则性要求,指定了审批人。
特殊作业
分级
受限空间作业 /
说明:
1.明确了由开票人进行安全交底(7项特殊作业均明确由开票人交底)。
2.沿用了原制度作业人员职责。
59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新制度条款
2.4作业监护人职责 2.4.1掌握急救知识。 2.4.2核查相关作业人员的有效资格证书。 2.4.3检查作业人员配备和使用的个体防护装备满足作业要求。 2.4.4在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负责对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 检查,发现措施不落实或不完善时,有权中止作业。 2.4.5检查与受限空间相连接的阀门、管线隔离情况,以及受限空间内可燃 气体、有毒气体检测分析结果, 确保作业环境符合要求。 2.4.6应对进出受限空间的人员及其携带的工器具种类、数量进行登记,作 业完毕后再次清点,防止遗漏. 2.4.7应在受限空间外实行全程监护,作业期间不得离开作业现场或从事与 监护无关的工作,严禁在无有效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探入受限空间。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受限空间(容器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受限空间(容器)的定义化工受限空间是指在化工企业存在下列潜在危险、危害因素的空间,包括:1.1.各类存在进出限制的密闭、狭窄、通风不良的设备、塔器、球罐、槽车、管道、容器、反应釜、炉膛、烟道等;1.2.深度大于1.2米封闭或敞口沟道、贮池等;1.3.地下或地下构筑物通风不良的局限区域。
2.化工受限空间作业的定义化工受限空间作业是指进入化工受限空间内部进行的作业。
3.作业前准备3.1.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作业前,应当由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人员按照作业票证背面(但不限于)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逐项分析识别。
3.2. 验证或者判定危险有害因素的存在(1)对需要进入作业的受限空间,应当进行气体采样分析,采样分析结果作为进入作业和核发作业许可证的重要依据。
(2)对于已经判定的危险有害因素,要根据工艺、装置构造、存在的化学品等进行核定危险有害因素的强弱;必要时,要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来核验受限空间内化学品的种类和数量,并会同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危险危害分析和风险评估。
3.3.对各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集中分析后,应根据危险有害因素的强弱,必要时,须制定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程序以及相应的安全技术防护措施。
3.4.明确所有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职责,必要时,要制定指挥人员、作业人员、看护人员、救援人员的作业细则。
3.5. 明确信息沟通的工具、方式和内容。
可行的条件下,可以采用安全先进的通讯工具协助。
3.6. 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程序(1)受限空间作业实施公司内部作业许可证制度。
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管理。
(2)作业主管部门要编制安全作业方案,并根据安全作业方案在证上填写简要作业程序和内容,作业方案应作为许可证的附件。
(3)安全环保部在审批作业证时应根据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结果,在作业许可证上填写危险有害因素,简明安全技术防护措施。
(4)作业方案中安全技术防护措施涉及到其它部门时,该部门主要负责人应根据方案和安全技术防护措施要求予以落实,并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确认。
化工企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化工企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化工企业受限空间作业行为,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化工企业中存在受限空间的作业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罐槽、管道、井道等。
第三条企业应当制定相应的受限空间作业计划,并进行必要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受限空间作业管理组织,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义务,落实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
第五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证书,方可参与受限空间作业。
第六条企业应当进行受限空间作业的风险评估,确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按照评估结果对作业进行管理和监控。
第二章作业准备第七条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并进行风险评估,确定相应的防护措施和紧急救援措施。
第八条作业前,必须进行充分的通风排烟工作,确保受限空间内的空气质量符合安全要求。
第九条所有参与受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必须穿戴相应的防护装备,包括防护服、安全帽、防护鞋等,并由专人进行检查和确认。
第十条作业前,必须对相关设备和工具进行检查,确保其功能正常,能够满足作业需要。
第十一条受限空间作业必须配备相应的工具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防护绳、防爆灯、氧气检测仪等,并进行相应的检查、维护和更换。
第十二条受限空间作业必须按照相关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围栏的设置,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
第三章作业实施第十三条作业人员必须按照作业计划和安全规定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作业方式和顺序。
第十四条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规范,不得违反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作业人员必须进行防爆防火措施,禁止吸烟、携带易燃易爆材料等行为。
第十六条作业人员在进入受限空间前,必须进行彻底的清洁,清除可能存在的污物、积水等。
第十七条作业人员必须定期检查作业现场的氧气浓度、有害气体浓度等,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十八条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作业,不得超时作业,确保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中国石化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
1 总 则 1.1 受限空间是指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或探入人员的身体健 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 、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1.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许可证,涉及用火、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必须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1.3 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组织业务培训,颁发资格证书。
1.4 作业过程要实行全过程视频监控。
对确实难以实施视频监控的作业场所,应在受限空间出口设置视频监控。
1.5 受限空间作业要实行“三不进入” 。
即无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进入,监护人不在场不进入,安全措施不 落实不进入。
2 管理职责 2.1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申请。
按照“谁的业务谁申请”的原则,由基层单位提出许可申请,填报许可证。
2.2 许可证审批。
二级单位主管业务的负责人或经授权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确认后, 签发 作业许可证。
2.3 由承包商进行的受限空间作业, 基层单位必须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交底, 基层单位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会同 施工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监护人,对需进入作业的设备、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对进受限空间业内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施工作业环境进行交底,结合施工作业环境对许可证列出的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充措施确认后填入相应栏内。
2.4 基层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对受限空间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 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 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交底,并指派作业监护人。
2.5 作业监护人职责2.4.1 作业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掌握急救知识。
2.4.2 作业监护人在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落实或不 完善时,有权拒绝作业。
中国石化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中国石化安〔2015〕675 号关于印发《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现将《中国石化进入受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2015 年12 月7 日1 总则1.1 受限空间是指进出口受限, 通风不良, 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或探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器、塔、釜、槽、罐、控的作业场所,应在受限空间出口设置视频监控业许可证不进入,监护人不在场不进入,安全措施不落实不进入2 管理职责2.1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申请。
按照“谁的业务谁申请” 的原则, 由基层单位提出许可申请,填报许可证。
2.2 许可证审批。
二级单位主管业务的负责人或经授权的基层 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确认后,签发作业许可证。
2.3 由承包商进行的受限空间作业, 基层单位必须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交底,基层单位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会同施工单位的现 场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监护人,对需进入作业的设备、设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1.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许可证,高处等作业时,必须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1.3 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织业务培训,颁发资格证书。
涉及用火、 临时用电、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组1.4 作业过程要实行全过程视频监控对确实难以实施视频监1.5 受限空间作业要实行“三不进入”即无进入受限空间作施进行现场检查,对进受限空间作业内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施工作业环境进行交底,结合施工作业环境对许可证列出的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充措施确认后填入相应栏内。
2.4 基层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对受限空间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交底,并指派作业监护人。
加油站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加油站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要求1、为规范公司的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防范中毒、窒息等事故的发生,根据《鲁安监涵字(2015)79号文》的规定和公司的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受限空间,是指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3、受限空间作业是指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4、受限空间作业涉及动火、临时用电、高处、盲板抽堵等特殊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二、分工与职责1、公司办公室是受限空间作业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方案及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制定和审核置换、吹扫、处理方案(含盲板图);组织现场盲板加、拆的检查确认工作;督促、协调受限空间及作业环境气体采样分析工作。
组织、协调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监护及现场安全交底工作。
2、受限空间作业人职责a、作业人应持经批准、有效的《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方可作业。
b、《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经落实确认、监护人同意后,方可作业。
c、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作业证的安全措施。
d、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禁止携带作业器具以外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
劳动保护着装和器具不符合规定不得作业。
e、对违反本规定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监护人不在场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若发现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f、在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时,应立即向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作业现场,严禁在有毒、窒息环境中摘下防护面罩。
3、监护人职责a、应参加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监护人培训班,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管理部门发放的《监护人资格证书》,做到持证监护。
b、在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未落实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禁止作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中国石化安〔2015〕675号关于印发《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现将《中国石化进入受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2015年12月7日1 总则1.1 受限空间是指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或探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1.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许可证,涉及用火、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必须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1.3 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组织业务培训,颁发资格证书。
1.4 作业过程要实行全过程视频监控。
对确实难以实施视频监控的作业场所,应在受限空间出口设置视频监控。
1.5 受限空间作业要实行“三不进入”。
即无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进入,监护人不在场不进入,安全措施不落实不进入。
2 管理职责2.1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申请。
按照“谁的业务谁申请”的原则,由基层单位提出许可申请,填报许可证。
2.2 许可证审批。
二级单位主管业务的负责人或经授权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确认后,签发作业许可证。
2.3 由承包商进行的受限空间作业,基层单位必须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交底,基层单位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会同施工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监护人,对需进入作业的设备、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对进受限空间作业内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施工作业环境进行交底,结合施工作业环境对许可证列出的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充措施确认后填入相应栏内。
2.4 基层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对受限空间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交底,并指派作业监护人。
2.5 作业监护人职责2.4.1 作业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掌握急救知识。
2.4.2 作业监护人在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落实或不完善时,有权拒绝作业。
2.4.3 作业监护人应清点出入受限空间的作业人数,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严禁离岗。
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
2.4.4 作业监护人必须实行全过程监护,作业监护人在作业期间,不得离开作业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
2.5 作业人员职责2.5.1 作业前应认真查看许可证内容,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位号)、时间和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安全措施。
2.5.2 作业人员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监护人不在场等情况下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2.5.3 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禁止携带作业器具以外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
如发现作业监护人不履行职责,应立即停止作业。
2.5.4 在作业中发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应、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严禁在有毒、窒息环境中摘下防护面罩。
2.6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完毕后,生产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在许可证完工验收栏中签字确认。
3 管理内容及工作程序3.1 管理内容及要求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作业申请单位应会同施工单位针对作业内容,开展JSA分析,分析受限空间内是否存在缺氧、富氧、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温、负压等危害因素,制定相应作业程序、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
制订的安全措施在许可证中应进行落实确认。
3.2 作业安全措施3.2.1 基层单位及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对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至少包括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可能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应采取的安全措施;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事故的预防和自救知识;相关事故的经验和教训。
3.2.2 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或安全措施,其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监护人与作业人员约定联络信号,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
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内容,在受限空间外的现场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包括空气呼吸器、供风式防护面具、救生绳等)和灭火器材。
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保证其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3.2.3 当受限空间状况改变时,作业人员应立即撤出现场,并在入口处应设置警告牌,严禁入内,并采取措施防止误入。
处理后需重新办理许可证方可进入。
3.2.4 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切实做好工艺处理工作,将受限空间吹扫、蒸煮、置换合格;对所有与其相连且可能存在可燃可爆、有毒有害物料的管线、阀门加盲板隔离,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安装盲板。
盲板处应挂标识牌。
3.2.5 为保证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管道送风前应对风源进行分析确认,严禁向内充氧气。
进入受限空间内的作业人员每次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应轮换作业或休息。
3.2.6 对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摘除保险或挂接地线,并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护。
3.2.7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
进入金属容器(炉、塔、釜、罐等)和特别潮湿、工作场地狭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不大于12V。
潮湿环境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需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大于12V时,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接线箱(板)严禁带入容器内使用。
作业环境原来盛装爆炸性液体、气体等介质的,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不大于12V的防爆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不得放在容器内或容器上;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严禁携带手机等非防爆通讯工具和其他非防爆器材。
3.2.8 作业前30 min内,应根据受限空间设备的工艺条件对受限空间进行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氧含量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分析结果报出后,样品至少保留4小时。
作业中断时间超过60 min 时,应重新进行分析。
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监测人员对受限空间监测时应采取有效的个体防护措施。
3.2.9 取样分析应有代表性、全面性。
受限空间容积较大时,应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保证受限空间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和氧含量合格(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为合格;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为合格;氧含量19.5%~23.5%为合格),有毒有害物质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最高容许浓度”指标(H32S最高允许浓度不得大于10mg/m);受限空间内温度宜在常温左右。
监测结果如有1项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作业。
3.2.10 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要佩戴便携式气体报警仪,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 h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
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3.2.11 对盛装过产生自聚物的设备容器,作业前应进行工艺处理,采取蒸煮、置换等方法,并作聚合物加热等试验。
3.2.1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须登记,禁止与作业无关的人员和物品工具进入受限空间。
3.2.13 在特殊情况下,作业人员可戴供风式面具、空气呼吸器,必要时应拴带救生绳等。
使用供风式面具时,必须安排专人监护供风设备。
3.2.14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该受限空间有关的试车、试压或试验。
3.2.15 发生人员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进入受限空间,严禁无防护救援,并至少有1人在受限外部负责联络工作。
3.2.16 作业停工期间,应在入口处设置警告牌,严禁入内,并采取措施防止人员误进。
作业结束后,应对受限空间进行全面检查,清点人数和工具,确认无误后,施工单位和基层单位双方签字验收,人孔立即封闭。
3.2.17 所有打开的人孔分析合格之前及非作业期间必须要用人孔封闭器进行封闭并挂严禁进入警示牌,严禁私自进入。
3.2.18 作业期间发生异常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经处理并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需重新办理作业许可证,方可继续作业。
3.3 许可证管理3.3.1 许可证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确需修改,须经签发人在修改内容处签字确认。
若许可证中安全措施、气体检测、评估等栏目内容填满后,应另加附页。
许可证和附页应妥善保管,保存期为1年。
3.3.2 许可证一式四联,第一联存放在签发部门,第二联由作业负责人持有,第三联由监护人持有,第四联存放在作业点所在的操作控制室或岗位。
3.3.3 许可证中各栏目,分别由相应责任人填写,其他人不得代签;作业人员、监护人姓名应与许可证一致。
3.3.4 许可证的有效期为24小时。
当作业中断1小时以上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当作业内容和环境条件变更必须重新办理许可证。
3.3.5 作业完工验收后,许可证应由安全部门统一保存,按月归档,保存期限为1年。
4 附件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附件胜利油田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作业证编号:第联,共联备注:许可证一式四联,第一联存放在签发部门,第二联由作业负责人持有,第三联由监护人持有,第四联存放在作业点所在的操作控制室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