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评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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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评仪主要要点

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评仪主要要点

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评仪主要要点:一、领导班子工作目标的确定1.明确工作目标领导班子应当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年度工作目标,确保工作目标明确、具体、可行。

2.制定工作计划领导班子应当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包括工作目标、工作任务、时间节点等内容,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有计划、有步骤。

二、组织领导和落实责任1.加强组织协调领导班子要加强协调与组织能力,确保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工作协调一致,形成工作合力。

2.落实责任制领导班子要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工作责任的落实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推动工作落实1.监督检查领导班子要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2.督促推动领导班子要及时督促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工作计划推动工作落实,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四、突出重点工作1.明确重点任务领导班子要根据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明确重点工作任务,确保各项任务的有序推进。

2.强化落实力度领导班子要加强对重点工作的落实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投入,确保重点工作的圆满完成。

五、强化创新能力1.鼓励创新领导班子要鼓励各部门、各单位不断创新,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促进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2.推动创新领导班子要积极推动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确保工作的创新与进步。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1.强化党内监督领导班子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强化党内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

2.自身廉洁领导班子要带头树立廉洁自律的形象,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七、加强裙众交流1.密切通联裙众领导班子要积极开展调研活动,深入基层了解实际情况,及时处理裙众的诉求和反映。

2.听取意见建议领导班子要多次听取广大干部裙众的意见建议,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确保领导工作更加科学民主。

以上便是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评仪的主要要点,希望各位领导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履行自己的责任,努力做好工作,全面提高单位的综合素质。

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探讨考核是干部管理中的难题。

按照科学战略部署的要求,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用科学的方法考察干部,用生态学的标准评价干部,用科学的依据识别干部,树立正确的选聘用人导向,是新形势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重大课题和一项长期的任务。

一、我区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方面的实践和探索近年来,我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为目标,从创新机制入手,不断探索实践,初步建立起了一套比较完善的逐步形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

1、完善机关干部考察考核制度,加强对和领导干部的全面考核。

我区积极改进干部考核区则方式,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考核制度化,每年年底或翌年年初都对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一次全面次年的考察考核。

一是考核目标更加明确。

区委把“科学地考察干部,客观地评价干部,准确地识别干部”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考核工作坚持的基本原则,力求在考察考核中全面了解和掌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学习、能力、作风及工作实绩等情况。

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近年来主要依据考核结果,大批区委提拔和重用了一批政治坚定、实绩突出、勤政廉洁、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在全区上下树立起“重实绩、重才干、重民意”用人导向。

二是考核内容更加具体。

通过不断地实践,对领导班子注重从思想政治建设、学习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团结和谐等方面层面进行考察考核,对领导干部注重从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诸多方面实地考察进行考察考核,突出领导干部在项目建设、文化产业等考核方面实绩的考核。

对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突出在推进本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方面的考察,重点考核项目市政建设、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招商引资、民营经济、农村劳务输出、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机关作风建设等;对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重点考察其发挥职能作用和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情况,并分党群、商贸、政法、农业、财税、工业、社会科技事业等各口各有侧重。

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实绩考核实施方案范文

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实绩考核实施方案范文

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实绩考核实施方案范文一、考核目的和原则为了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估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工作表现,激励和促进其在工作中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制定本考核实施方案。

本方案以结果导向为原则,以实绩为依据,以量化评估和定性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同时,本方案注重考核的公正性和科学性,确保考核结果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工作能力和表现。

二、考核内容和指标体系1. 考核内容(1)领导班子综合能力:包括对工作任务的理解和把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决策执行能力等。

(2)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业绩:包括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创新等方面。

2. 指标体系(1)综合能力评价指标:根据领导班子的具体情况,制定衡量综合能力的指标体系,如工作计划的编制和实施情况、团队合作精神、决策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等。

(2)业绩评价指标:根据领导班子成员的具体岗位要求,制定衡量工作业绩的指标体系,如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工作成果的数量和质量、工作创新的能力等。

三、考核方式和流程1. 考核方式为了达到科学、客观的考核效果,本考核方案采用综合考核的方式,即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

(1)定性评价:根据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工作情况,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指标体系中的定性评价指标进行评价和打分。

(2)定量评价:根据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工作情况,由组织人事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根据指标体系中的定量评价指标进行评价和打分。

2. 考核流程(1)确定考核时间和参与人员:每年度末进行一次考核,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

(2)收集相关资料: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收集和整理与考核内容相关的资料,包括工作报告、会议纪要、工作成果等。

(3)评价和打分: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指标体系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评价和打分。

(4)考核结果反馈: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确保考核结果的公开和透明。

(5)考核结果使用:考核结果将作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绩效薪酬、职称晋升、奖惩等决策的重要依据。

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细则办法(附评价要点标准表)

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细则办法(附评价要点标准表)

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细则办法根据《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x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x号)及《x集团系统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x)号等有关法律和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集团系统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管理,促进集团系统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人员的综合素质,切实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并不断推动企业做强做优,结合集团系统企业实际,就集团系统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制定实施细则如下:一、考核评价的总体要求1、以xx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要求,认真做好集团系统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述职考核工作。

2、述职考核评价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出资人认可、市场认可和组织认可相结合,突出企业特点,做到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3、坚持以德才素质评价为中心,以经营业绩考核为重点,以领导和推动企业深化改革、创业创新、科学发展的实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征求意见、个别谈话、实绩分析、综合评价等具体方法,客观、公正、有效、准确地考核评价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

二、考核评价对象及安排综合考核评价的对象为集团公司党委管理的系统企业的领导班子和党政副职以上领导人员(以下简称企业领导人员),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不含职工董事、外部董事、股权董事,下同),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

综合考核评价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对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考核评价分为换届考核和年度考核。

换届考核周期为3年,与企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领导班子成员任期一致。

年度考核由集团公司党委每年确定若干家企业进行考核。

三、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主要是全面考核评价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届内任期和年度内的履职情况。

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综合考核指标评价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贯彻执行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党政领导干部征选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国际化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协调机制的意见》和有关法规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作法高校领导班子领导班子考察、领导干部少部分提拔任职考察。

其中,领导干部少部分提拔任职考察在有关方法上可以适当简化。

第三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按照科学和要求领导发展观推动高校发展的实际成效作为基本依据,以职责管理为中心,综合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实绩分析、综合评价等方法,全面客观准确地考核评价高校和领导干部。

第二章民主推荐第四条选拔任用高校领导干部,必须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文》的程序和要求,经过法治推荐提出引荐考察对象。

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极力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第五条高校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参加会议投票极力推荐推荐的人员范围为:(一)学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三)学校中层干部;(四)教授代表,工会、教代会、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负责人;(五)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部分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六)部分担任过校级领导职务的老同志,离退休党团员代表。

(七)其他需要有参加的人员。

领导干部任用个别提拔任职考察,参加会议执行者计票推荐人员参照上述范围执行。

第六条高校领导班子换届深入研究,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范围为:(一)补习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二)学校中层正职干部;(三)教授代表,工会、教代会、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负责人;(四)民主党派和章伯钧代表,部分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五)担任过正校级领导职务的老同志,组织工作老同志代表。

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民主测评评价要点

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民主测评评价要点

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民主测评评价要点说明:1、本套测评题目按职责分为五类,将答案填在测评卡上。

2、每道题目均为单选,请在您确定的评价档次后,在《民主测评卡》上对应的框内填写档次。

3、单项评价设A、B、C、D、E五个档次由高到低排列,A为好、B 较好、C为一般、D为较一般、E为差。

4、总体评价设A、B、C、D四个档次由高到低排列,班子:A为满意、B为比较满意、C为基本满意、D为不满意;个人:A为优秀、B 为称职、C为基本称职、D为不称职。

一、企业领导班子民主测评评价要点1、思想政治建设: 理想信念坚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事业心、责任感强;完善和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理论实践能力强,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大局意识强,贯彻党委和上级决策部署坚决,切实履行企业的经济、政治和社会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创新选人用人机制,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原则,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艰苦奋斗,勤俭办企业;围绕企业中心工作,不断创新思路、机制和举措,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保障监督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2、经营管理水平:结合企业内外实现,科学制定战略发展规划;坚持自主创新,注重品牌建设,增强核心竞争力,不断推动企业内部改革;企业管理科学有序,决策机制健全,内控制度和业务管理流程规范,注重效率,执行力强;加强人力资源管理,重视技术研究开发,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注重提高企业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突出主业,优化结构,不断提高在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可持续贡献率。

3、班子自身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在“三重一大”坚持集体讨论;正职领导带头示范作用明显,领导班子富有工作激情和开拓进取精神,企业各级领导人员管理严格;班子内部分工合理、职责明确、配合默契、沟通顺畅;善于总揽全局,工作效率高,整体合力有效发挥。

4、企业文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围绕构建企业核心价值观,积极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提高职工群众忠实度和满意度,构建文明和谐企业;恪守职业道德,重合同讲信誉,诚信务实。

《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办法》

《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办法》

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科学地考核评价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监督,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综合考核评价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把出资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和市场认可结合起来,做到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

第三条综合企业实际,运用多维度测评、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等方法,对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勉尽职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第四条综合考评以年度考核评价为基础,任期考核评价为重点。

任期考核评价周期为三年;年度考核评价方式适当简化。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综合考核评价。

领导班子指由中央或者中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组成的团队。

领导人员包括:(一)设立董事会企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不含外部董事、职工董事,下同),总经理(总裁,下同)、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二)未设立董事会企业的总经理(总裁、院长、所长、局长、主任,下同)、副总经理(副总裁、副院长、副所长、副局长、副主任)、总会计师;(三)企业党委(党组)书记、副书记、党委常委(党组成员),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

第六条综合考核评价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人员培养、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综合考核评价内容第七条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内容为:政治素质、经营业绩、团结协作和作风形象,共11项指标。

政治素质包括政治方向、社会责任、企业党建;经营业绩包括业绩成果、财务绩效、科学管理;团结协作包括发扬民主、整体合力;作风形象包括诚信务实、联系群众、廉洁自律(见附件一)。

各项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依据所设置的考核评价要点和标准进行考评(见附件二)。

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办法

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办法

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科学地考核评价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监督,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综合考核评价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把出资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和市场认可结合起来,做到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

第三条综合企业实际,运用多维度测评、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等方法,对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勉尽职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第四条综合考评以年度考核评价为基础,任期考核评价为重点。

任期考核评价周期为三年;年度考核评价方式适当简化。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综合考核评价。

领导班子指由中央或者中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组成的团队。

领导人员包括:(一)设立董事会企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不含外部董事、职工董事,下同),总经理(总裁,下同)、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二)为设立董事会企业的总经理(总裁、院长、所长、局长、主任,下同)、副总经理(副总裁、副院长、副所长、副局长、副主任)、总会计师;(三)企业党委(党组)书记、副书记、党委常委(党组成员),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

第六条综合考核评价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人员培养、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综合考核评价内容第七条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内容为:政治素质、经营业绩、团结协作和作风形象,共11项指标。

政治素质包括政治方向、社会责任、企业党建;经营业绩包括业绩成果、财务绩效、科学管理;团结协作包括发扬民主、整体合力;作风形象包括诚信务实、联系群众、廉洁自律(见附件一)。

各项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依据所设置的考核评价要点和标准进行考评(见附件二)。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办法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办法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办法(试行)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改进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工作,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根据《唐山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评价办法》、《干部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综合考评工作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二)坚持民主公开、群众公认;(三)坚持客观公正、求真务实;(四)坚持考用结合、奖优罚劣。

第三条考核方式:平时考察和年度考核相结合。

第四条考核周期: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领导班子以下各级干部及各级领导班子的年度考核。

第六条干部综合考核由集团党委统一领导,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集团党委负责子公司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集团部室副科级及以上干部的考核;子公司党委负责本公司中层副职及以下干部的考核及指标制定工作。

第二节领导班子综合考评内容及分值设定第七条领导班子考核内容:(一)政治素质。

包括政治立场、政治理论水平和贯彻执行上级决策的态度。

(二)工作业绩。

包括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经济责任指标完成情况。

(三)团结协作。

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情况,领导班子发挥整体作用情况。

(四)作风形象。

关心职工、服务群众、事业心、责任感、秉公办事、廉洁自律情况。

(五)科学发展。

增强科学发展意识,创新科学发展机制,贯彻科技创新、科技成本目标,创造科学发展业绩。

对部室领导班子,还要重点考核其发挥职能作用、为生产经营工作服务等情况。

第八条综合评价实行百分制考核,按业绩考核占40%(业绩指标中,关键业绩指标占业绩总分值的60%,辅助业绩指标占业绩总分值的40%)、民主测评和领导评议占60%的权重,计算考核结果的综合得分。

(一)业绩考核指标根据集团与子公司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各项指标确定,包括关键业绩指标、辅助评价指标。

(二)民主评议包括政治素质、团结协作、作风形象、经营业绩、廉洁自律等。

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中共中央组织部时间:2011—4-2 13:57:3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党政工作部门积极主动、廉洁高效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党政工作部门、办事机构、派出机构以及其他直属机构领导班子任期考察、领导干部个别提拔任职考察。

第三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履行职责的实际成效作为基本依据,综合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实绩分析、综合评价等方法,全面客观准确地考核评价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领导班子任期考察,按照党政工作部门领导干部职务任期的有关规定,一般每五年进行一次,以工作部门正职领导成员为主,同时对部门领导班子和其他领导成员进行考察.领导干部个别提拔任职考察在有关方法上可以适当简化。

第二章民主推荐第四条选拔任用党政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必须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程序和要求,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

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第五条参加会议投票推荐人员范围为:(一)本部门领导成员;(二)本部门内设机构领导干部、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三)近期退下来的本部门领导成员;(四)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本部门人数较少的,可以由全体人员参加.第六条参加个别谈话推荐人员范围为:(一)本部门领导成员;(二)本部门内设机构、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三)近期退下来的本部门领导成员;(四)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第七条根据实际情况,经部门党组(党委)与考察组沟通后,可以差额提出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初步名单,进行二次会议投票推荐。

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集团成员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强化集团公司内部管理,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评价集团公司各经营性单位和非经营性单位(以下统称成员单位)领导班子和列入集团公司直接管理序列领导人员的工作业绩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监督,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各成员单位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综合考核评价遵循的基本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与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二)出资人认可、员工群众认可、市场认可原则;(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四)注重实绩、简便易行、操作有效原则;(五)领导班子考核评价与领导人员考核评价相结合原则;(六)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原则。

第三条紧密结合成员单位实际,综合运用过程(日常)考核评价、多维度测评、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等方法, 并探索引入业绩专家评价、职业心理测试、履历分析、评价中心测试等现代人力资源测试评价技术,对成员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政治素质、科学治企能力、工作“状态”、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第四条综合考核评价由过程(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评价两部分组成,一般在每年度的年底或次年年初完成。

第二章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及权重第五条为体现考核评价的针对性及公平公正性,根据单位工作性质的不同,分为经营性单位和非经营性单位两类。

经营性单位包括:军品公司、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含上市公司)、保障创收机构;非经营性单位包括:职能部门、科研开发机构和办事机构。

第六条各成员单位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内容为:政治素质、经营业绩、团结协作和作风形象四大项。

其中,经营性单位具体考核评价内容为:政治素质包括: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党建工作经营业绩包括:经营绩效、持续发展团结协作包括:发扬民主、整体功能作风形象包括:诚信务实、心系员工、廉洁自律非经营性单位具体考核评价内容为:政治素质包括:政治责任、党建工作、社会责任经营业绩包括:管理绩效、持续发展、参谋助手团结协作包括:发扬民主、整体功能作风形象包括:诚信务实、心系员工、廉洁自律、服务保障各项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依据所设置的考核评价要点和标准进行考核评价(见附件1)。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方案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方案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方案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方案是评价和提升领导干部绩效的重要工具,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建设的基础。

有效的考核方案不仅可以激励领导干部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水平,还能够推动机构的高效运转和发展。

本文将从制定考核目标、设定考核指标、确定考核内容和方式、执行考核程序以及激励和惩罚机制等方面探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制定考核目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方案的首要任务是明确考核目标,即明确领导干部的工作任务和职责,确定考核的重点和重要内容。

考核目标应该与党和国家的各项决策部署相一致,体现领导干部对国家和人民的责任和担当,体现领导干部具有创新、担当和执行力,在改革创新中有所建树。

考核目标应该通过科学的标准和方法来衡量,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和准确。

在制定考核指标时,应综合考虑领导干部的工作性质、工作岗位和职务等因素,确定具体的考核指标和权重。

考核指标应该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可衡量性,能够客观反映领导干部的工作绩效和工作水平。

常见的考核指标包括领导能力、工作业绩、廉政建设、群众工作等多个方面,根据工作实际进行灵活调整,确保考核指标切实契合领导干部的实际工作需求。

三、确定考核内容和方式考核内容应该包括日常工作考核、专项工作考核和领导干部个人素质考核等多个方面,通过多维度、多角度来评价领导干部的综合业绩和综合素质。

考核方式应该多样化,包括民意调查、评议考核、业绩考核等多种形式,确保考核结果全面、准确和科学。

还可以采取考核排名、考核晋升等激励措施,鼓励领导干部在各项工作中立异创新、锐意进取,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四、执行考核程序领导干部考核方案的执行程序应当规范、严格和有效,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客观、科学可靠。

执行过程中应当注重数据的收集和分析,确保数据清晰和真实,避免任何形式的作假和弄虚作假。

全程动态监督考核过程,确保考核结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考核工作,是指考核机关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所进行的考察、核实、评价,并以此作为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管理和领导干部任用、奖惩等的依据。

第三条考核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客观公正原则;(三)注重实绩原则;(四)群众公认原则。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考核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门(含派出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政协的有关工作机构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地方县以上(含县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地方县以上(含县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门(含派出机构)和人大常委会、政协的有关工作机构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参照本规定有关内容执行。

纪委、法院、检察院的内设机构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含派出机构)的内设机构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人大常委会、政协工作机构的内设机构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按照或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

第二章考核方式第五条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包括平时考核、任职前考核、定期考核。

第六条平时考核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所进行的经常性考核。

考核机关通过检查工作、个别谈话、专项调查、派人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年度总结工作会等多种形式和渠道,了解考核对象的有关情况。

第七条任职前考核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

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测评评价要点[1]

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测评评价要点[1]
能够借鉴别人已有经验和做法,在现有工作方法的基础上作出调整和改进,取得一定效果
创新意识不强,工作方法和思路相对于去年基本上没有改进
思想观念僵化陈旧,不思进取甚至反对变革,对干部职工提出的创新性建议没有给予任何支持
2.5选人用人
严格遵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选拔任用干部,选拔的干部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
处理行内行外的利益关系和人际关系力不从心,很少与行内其他部门、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开展合作
对行内各部门、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之间关系协调不力,矛盾较多,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
2.4
业务能力
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丰富,独立分析处理业务问题的能力突出,对下属始终能够作出清晰的、有针对性的指导
有创新意识,结合实际开展创新试点,并取得一定实效
借鉴其他单位经验改进工作方法,但成效不明显
墨守常规,各项工作照搬以前模式,没有任何突破
5.3重点性工作
完成年度重点目标任务计划周详,贯彻中央调整宏观经济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措施得力,在抗击冰雪灾害、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保证奥运会成功举办等方面,工作推进有力,获系统内全国性表彰或总行领导批示肯定
不能遵守廉政规定,抵制不正之风不力,离廉洁自律有明显差距,在干部群众中影响恶劣
4.2履行廉政职责
严格按照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经常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取得初步成效,干部职工廉政意识强,行内未发生违纪违法案件
能够按照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取得一定进展,行内发生轻微违纪案件但进行了认真调查和严肃查处
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很少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或流于形式,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展缓慢,对于行内的违纪案件没有及时采取措施,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

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党政工作部门积极主动、廉洁高效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党政工作部门、办事机构、派出机构以及其他直属机构领导班子任期考察、领导干部个别提拔任职考察。

第三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履行职责的实际成效作为基本依据,综合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实绩分析、综合评价等方法,全面客观准确地考核评价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领导班子任期考察,按照党政工作部门领导干部职务任期的有关规定,一般每五年进行一次,以工作部门正职领导成员为主,同时对部门领导班子和其他领导成员进行考察。

领导干部个别提拔任职考察在有关方法上可以适当简化。

第二章民主推荐第四条选拔任用党政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必须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程序和要求,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

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第五条参加会议投票推荐人员范围为:(一)本部门领导成员;(二)本部门内设机构领导干部、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三)近期退下来的本部门领导成员;(四)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本部门人数较少的,可以由全体人员参加。

第六条参加个别谈话推荐人员范围为:(一)本部门领导成员;(二)本部门内设机构、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三)近期退下来的本部门领导成员;(四)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第七条根据实际情况,经部门党组(党委)与考察组沟通后,可以差额提出拟提拔人选考察对象初步名单,进行二次会议投票推荐。

参加人员范围为本部门领导成员、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办法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办法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办法(试行)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改进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工作,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根据《唐山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评价办法》、《干部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综合考评工作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二)坚持民主公开、群众公认;(三)坚持客观公正、求真务实;(四)坚持考用结合、奖优罚劣。

第三条考核方式:平时考察和年度考核相结合。

第四条考核周期: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领导班子以下各级干部及各级领导班子的年度考核。

第六条干部综合考核由集团党委统一领导,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集团党委负责子公司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集团部室副科级及以上干部的考核;子公司党委负责本公司中层副职及以下干部的考核及指标制定工作。

第二节领导班子综合考评内容及分值设定第七条领导班子考核内容:(一)政治素质。

包括政治立场、政治理论水平和贯彻执行上级决策的态度。

(二)工作业绩。

包括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经济责任指标完成情况。

(三)团结协作。

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情况,领导班子发挥整体作用情况。

(四)作风形象。

关心职工、服务群众、事业心、责任感、秉公办事、廉洁自律情况。

(五)科学发展。

增强科学发展意识,创新科学发展机制,贯彻科技创新、科技成本目标,创造科学发展业绩。

对部室领导班子,还要重点考核其发挥职能作用、为生产经营工作服务等情况。

第八条综合评价实行百分制考核,按业绩考核占40%(业绩指标中,关键业绩指标占业绩总分值的60%,辅助业绩指标占业绩总分值的40%)、民主测评和领导评议占60%的权重,计算考核结果的综合得分。

(一)业绩考核指标根据集团与子公司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各项指标确定,包括关键业绩指标、辅助评价指标。

(二)民主评议包括政治素质、团结协作、作风形象、经营业绩、廉洁自律等。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一、考核工作的背景和意义近年来,我国改革开放持续深入,各行各业的发展速度快、情况复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职责越来越重,承担的社会责任越来越大。

对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年度考核工作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一次全面检查和总结,可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促进领导干部队伍的健康发展,对于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二、考核工作的目标和内容1. 目标:通过年度考核工作,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表现进行全面评估,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工作行为,发现问题,加强管理,激励优秀,提高领导干部的工作素质。

2. 内容:(1) 领导班子工作考核:包括领导班子的整体工作情况、团队协作能力、领导风格等方面的考核。

(2) 个人表现考核:包括领导干部在本单位的工作业绩、责任担当、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考核。

(3) 群众满意度考核:通过民意调查等方式,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和评价。

三、考核流程和方法1. 流程:年度考核工作主要分为信息采集、考核评价、结果通报和反馈改进四个阶段。

(1) 信息采集:通过审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档案、主管部门评价、群众评议等方式,搜集相关数据和信息。

(2) 考核评价:由考核组织对搜集到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形成考核报告。

(3) 结果通报:将考核结果向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公示,并进行通报。

(4) 反馈改进:根据考核结果,及时开展个别谈话,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成长。

2. 方法:考核方法既要客观公正,又要科学合理。

要充分利用定量指标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注重实效性和使命感。

尊重事实,严肃认真,杜绝主观臆断和个人偏见,保证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和意义1. 运用: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干部工作表现的重要依据,可以用于晋升、聘任、奖惩等方面的决策。

2. 意义:通过年度考核工作,既可以激励优秀,更可以发现问题,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健康成长。

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

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

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背景随着中国经济和政治的快速发展,领导干部的绩效评估和评价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激励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绩效,中国政府逐步建立了一套综合考核评价制度。

考核标准综合考评制度主要考核以下几个方面:工作成绩这是干部考核的重要指标,主要包括:•全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工作创新和成果•工作实际效果作风纪律干部在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要在工作中秉承良好的作风和优秀的职业道德,主要包括:•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公正廉洁,不得违反党纪国法•对下属和群众要有耐心和正确引导组织协调干部在组织协调方面的能力反映了他们的领导能力,主要包括:•组织协调和领导能力•建设和维护政府机构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与相关部门和个人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素质能力政府工作需要干部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较高的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和人际交往技巧•考察期间的职业发展和学术成就考核方式考核方式主要有两种:自我评估在考核期间,每位干部需要对自己的工作绩效以及其他考核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认真填写综合表。

综合表是综合考评的主要文书,是体现每位干部工作绩效和综合素质的重要依据。

上下级评估在考评期间,干部的联系人和下属需要对干部的工作绩效和其他考核标准进行评估。

这种评估方式可以反映干部的领导、组织和协调等能力,并为干部提供进一步改进的机会。

发布结果综合考评制度的最终结果将公布在机构内部,并向社会公开。

对于表现优秀的干部,可以采取奖励和晋升的办法,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激励和机会。

而表现不佳的干部则需要认真反思自己的工作,在接下来的工作中积极改进。

结论综合考核评价制度是中国政府建立的一套完整的领导干部评价体系。

在建立这个体系的过程中,中国政府十分重视公平和透明,以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这套制度的适用,不仅使广大干部更加明确了自己的工作目标和职责,更重要的是推动了政府和组织的整体工作效率的提高,促进了中国的经济和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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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流程情况:选拔任用科级干部是否严格遵守《党委(党组) 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落实民主集中“三步曲”要求,动议、酝酿干部 征求意见是否充分;是否存在以民主测评代替民主推荐、因人设岗、缩小推荐范 围或明确推荐人选等情况;提拔使用干部是否严格落实了“凡提四必”要求;是 否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公示期间发现问题是否查核。 2.落实实绩档案制度情况: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了自己的实绩档案制度并开 展了相关记录;实绩档案运用是否充分,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以及向区 委推荐干部时是否将实绩档案作为了重要参考;记录实绩档案是否存在搞“平均 主义”、“轮流坐庄”的现象。 3.选人用人基础性工作情况:档案专项审核要求是否落实到位,对于干部“三龄 两历一身份”的认定是否及时准确;是否及时使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纪实监督系 统,对选人用人过程进行网络申报和全流程管理;对于录用干部、工作调动、职 务调整、职级晋升、辞职退休等情况,是否及时在干部信息系统进行修改维护。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评要点
考评块
全年工作任 务完成情况
党建重点工 作落实情况
领导班子运 行情况
干部选拔任 用工作情况
干部状态及 群众口碑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评要点
重点考评内容
强化清单式考核,对照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责任清单,逐人、逐条梳 理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重点关注牵头或主责任务完成情况;XX、XXX等全区性 重点专项工作完成情况;全区重点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对未完成或进展缓慢的工 作任务要通过实绩调研了解未完成或进展缓慢的原因。 1.“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部署推进情况:是否制定了“两学一做” 常态化制度化方案并进行部署;领导班子和基层党组织是否制定工作计划并定期 开展学习活动;是否开展了“传承红色基因”主题教育活动和“我是党员我承诺 ”主题实践活动;是否制定了主题党日制度并执行落实;各级党组织书记本年度 是否开展讲党课工作。 2.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试点推进情况:是否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和培 训。 3.党组织设置和运行情况:是否按照规定设置基层党组织,是否按期换届;是否 落实基层党组织日常运行五项制度;党支部是否定期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 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并规范记录;是否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 4.党员教育管理情况:是否严格遵守发展党员工作流程,是否对申请入党人员进 行严格审查;是否按要求制定年度党员培训、轮训计划并组织开展培训;是否按 时按规收缴党费,是否对补交党费制定使用方案并做到应用尽用。 1.“三重一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党(工)委(党组)集体决策制度和议事 规则是否健全;决策事项范围和决策权限是否清晰;决策程序是否规范;决策记 录是否完整;是否存在重大事项不经集体讨论研究,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 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的情形;是否存在以专题会、党政联席会、行政办公会 代替党(工)委(党组)会,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情形。 2.班子成员团结协作情况:班子成员分工是否明确;班子是否团结和谐、运转顺 畅;是否存在表面上“一团和气”或搞“小圈子”、本位主义等影响班子凝聚力 的问题。
通过测评、谈话等形式多方位、多角度了解干部官德人品、能力素质、工作业绩 、群众口碑、性格特点以及存在不足,形成励精图治、实绩突出和状态较差、不 作为、不担当处级干部和正科级干部人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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