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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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海南省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海南省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海南省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
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2.05.06
•【字号】
•【施行日期】2022.05.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正文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求《海南省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重点园区管理局(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强化事故预防,切实保障投保单位及有关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海南省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2021年版)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办〔2017〕140号),省厅制定了《海南省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单位意见,请各单位于5月15日前通过政务OA(或邮箱:****************)将盖章的修改意见反馈至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无意见也请书面反馈。

联系人:朱一能;联系电话:65338732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6日附件:海南省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征求《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征求《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交办安监函〔2015〕6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有关交通运输企业,长江航务管理局:
为做好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现将《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印送你单位征求意见,请认真组织研究,并于2015年10月25日前将书面意见(含电子版)反馈至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

联系人:王树威、桂志敬
电话:,,传真:;
邮箱:。

附件: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章)
2015年9月18日。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范文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范文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范文
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的目的是评价单位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过程中的具体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

第三条考核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2. 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履职情况;
3. 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
4. 安全事故的处理和防范情况;
5. 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的开展情况;
6.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

第四条考核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方式:
1. 审核文档资料,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2. 进行实地检查,了解企业安全设施的状况、员工的操作规程等;
3. 面谈安全生产责任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了解他们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和责任落实情况;
4. 评估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情况,通过问卷调查或考试形式进行;
5. 安全生产演练,模拟真实场景进行安全应急处理。

第五条考核结果根据评分制度进行评定,常规考核一年进行一次,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会进行特别考核。

第六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根据等级给予相应的奖惩措施,同时编制改进建议,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整改。

第七条考核结果将在企业内部公示,对外部相关部门和人员也提供查询的权利,以促使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第八条审核、考核程序应该公平、公正、公开,不得有弄虚作假等行为。

第九条本办法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并不断完善和改进。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征求意见稿)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征求意见稿)1.总则煤矿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通过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和目标,实施安全承诺,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质量控制,通过持续改进,不断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将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软件与硬件相统一、动态与静态相统一、过程与结果相统一,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实现安全发展。

一、基本条件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二)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完备,有负责安全、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调度和应急管理、安全培训、职业病防治等工作的管理部门,配备管理人员。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以下简称突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冲击地压矿井按规定设有相应的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

(三)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由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明。

(四)煤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不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二、基本原则(一)发挥领导作用领导作用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关键。

煤矿矿长应发挥领导表率作用,强化安全风险意识,实施并兑现安全承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供必要的组织、制度、人员、技术、资金等保障,营造全员参与标准化建设的氛围和环境,保障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二)突出理念引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用先进的安全生产理念、明确的安全生产目标,指导煤矿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三)强化风险意识深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增强煤矿矿长、总工程师等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风险意识,实现源头管控,不断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

(四)注重过程控制过程控制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

安全生产管理征求意见稿

安全生产管理征求意见稿

安全生产管理征求意见稿安全生产管理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运营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安全工作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安全平稳运行,同时强化安全生产运营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运营责任,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安全生产运营领导小组。

公司安全管理小组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地方等文件通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理念,作为指导思想。

以建立系统化安全生产运营管理制度,从而提高公司燃气安全管理保障能力,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为工作目标。

真正做到“安全无小事”,把安全管理工作渗透到公司各部门每一个细节中。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岗位职责、人员分工通知如下;领导小组:组长:赵忠职责:提出公司安全经营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运营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运营的各项管理工作,各部门工序岗位人员的生产运营安全,防范并处理生产运营过程当中出现的各类安全事故。

副组长:高峰、唐雷、于志兵职责:协助组长做好安全生产运营的各项管理工作,相互配合、及时沟通、团结协作制定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检查公司各部门生产运营的安全事项,开展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防范并处理生产运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并对每一起事故展开调查,分析原因,并做好纠正改善措施。

成员:王荣珍、张明会、王海龙、鲍卫国、张明凤、孙文正、赵露霞、各成员职责:一、认真贯彻和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运营管理的方针、政策、法令、指示和标准,在(总)经理和公司安全管理小组的领导下做好公司的安全生产运营工作。

二、做好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运营与管理工作,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三、四、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组织的各项管理工作;会同公司安全技术部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入厂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专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搞好劳动保护教育。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及对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活动的法人单位。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具有决策权的负责人,即施工单位董事长和经理。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是指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即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承担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人员,或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的人员,即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分管安全生产副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或称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工程项目现场专职安全员等。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为三类人员。

第四条三类人员必须具备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通过安全生产考核后,取得《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考核合格证书》)。

第五条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依法依规、程序规范、公开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并对其实施监督管理。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考核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并对其实施监督管理,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试、许可审核、考核认定、《考核合格证书》发放等。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标准(征求意见稿)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标准(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 xxxx—xxxx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标准(征求意见稿)Xxxx—xx—xx 发布 Xxxx—xx—xx 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目次前言 (III)1 范围 (1)2 术语和定义 (1)3 考核办法 (1)4 安全生产技术理论考试要点 (2)5 安全管理能力考核要点 (4)6 再培训考核内容 (5)前言本标准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充分考虑了我国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现状以及人员素质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的办法和内容,提高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办法、内容,以及再培训考核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开采铀、钍矿产的矿山;开采水气矿产的矿山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煤系硫铁矿以及与煤共生、伴生的矿床的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金属非金属矿山metal-nonmetal mine是指开采金属矿产和非金属矿产的矿山。

2.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safety manager in metal-nonmetal mine是指金属非金属矿山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2.3小型露天采石场small stone pit是指年采剥总量在50万吨以下,且工作坡面最高点与最低点的垂直距离(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的山坡型露天采石作业单位。

安全生产监检查办法

安全生产监检查办法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概念和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是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对生产经营单位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预防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调查和监督的具体行政行为(以下统称为安全检查)。

第三条【实施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工作适用本办法。

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人民政府派出机关依法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可以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检查原则】安全检查应当合法、必要、适当,不得损害被检查单位的合法权益。

遵循分级检查、计划检查、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五条【安全检查人员要求】安全检查人员应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

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不徇私情。

第二章安全检查方式和内容第六条【检查方式】安全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一)计划检查;(二)重点检查;(三)定期检查;(四)专项检查;(五)随机抽查;(六)暗查暗访;(七)联合检查。

监督检查应当按照一定比例采用“双随机”检查模式,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库和安全检查人员名录库,从生产经营单位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安全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安全检查人员,并合理确定“双随机”检查的比例和频次,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

安全检查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参加监督。

第七条【计划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安全检查计划,严格组织开展计划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编制年度安全检查计划应当根据需要,合理安排重点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联合检查。

第八条【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以下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重点检查。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1总则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核心,严格考核是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关键。

为确保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确保各层级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2考核机构2.1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简称考核小组),以董事长、总经理为组长,成员为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负责公司级的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2.2 各分公司和项目经理部分别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小组,负责分公司和项目部级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2.3 各级人力资源、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

3考核程序3.1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管理部室负责人及分公司经理进行考核;3.2分公司经理负责组织对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本单位各项目的项目经理、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对项目部各岗位人员进行考核。

4考核内容与依据4.1 考核内容: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况、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

4.2 考核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层级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5考核办法5.1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根据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目标,建立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管理部室主要负责人和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考核表。

5.2分公司负责建立本单位项目部、管理部室、岗位人员考核表。

5.3 考核采取记录分的方法,考核表中要合理设定各考核项的分值,每项扣分累计不超过该项应得分。

5.4 考核流程:被考核人自评—安全管理部门考核—考核组开会评议--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公示--考核小组接受被考核人和其他员工的反馈意见--考核小组复议--考核人、被考核人签字--考核结果存档(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6考核频次公司考核每年一次、分公司的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项目部的考核每月进行一次。

7.考核数据来源7.1公司级考核:①每年年末质量安全大检查结果(年度发生的不良行为记录或安全事故等情况累计计算);②期间组织进行的内审、安全等其他检查结果。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要...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要...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要求》(征求意见稿)1 考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要求,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在任职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考核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

本要求适用于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

2 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为四类。

第一类:煤矿企业分管安全、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调度等工作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副局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者技术负责人;第二类:煤矿分管安全、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调度等工作的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或者技术负责人,煤矿分为井工煤矿和露天煤矿;第三类:煤矿企业及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煤矿分为井工煤矿和露天煤矿;第四类:煤矿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调度等职能部门(含煤矿井、区、科、队)负责人,煤矿分为井工煤矿和露天煤矿。

3 考试方式经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或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审核,具备《煤矿安全培训规定》规定的学历和工作经历条件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方可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

考试应当在规定的考试点采用计算机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试题从国家级考试题库和省级考试题库随机抽取,其中抽取国家级考试题库试题比例占80%以上。

试题分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

考试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

考试不合格可以补考一次,经补考仍不合格的,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核。

4 考试内容考试内容包含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两方面,其中安全生产知识占80%,管理能力占20%。

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内容包括了解、熟悉和掌握3个层次,考试比重分别占10%、20%和70%。

《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
采纳
详见308号令第十三条。
3.关于规定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待遇”保障方式建议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待遇高于同级其他岗位管理人员的待遇的标准和范围;建议将“鼓励”改为“应当”,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为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发放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津贴,并且明确标准和范围。
未采纳
人员的待遇是生产经营单位的内部管理,不宜强制规定。
2.第四条【政府监管】内容中应增加:“负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责任的事业单位应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负责相关的技术支持工作”,因注册安全工程师为理论知识、经验丰富、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安全专业管理人员,因此建议增加此项内容;可避免因监管过程中专业不过关的技术空白。
未采纳
可以视具体情况,按照程序聘请有关人员,不宜在立法中统一要求。
3.设置安全总监,要独立部门,人手招集;4.设置安全总监,知识全面,现场监管;
采纳
详见308号令第十一条。
"王银行" <15302745570@>
支持该法修订。法律的活力与意义在于执行,在于落实。而如何保障落实是普遍性问题,该法规定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组织机构及相关人员职责。但对于如何落实未明确。建议增加安监人员与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沟通互动。该法修订后提出了安全总监的概念,安全人员的职业发展问题给人黑暗中一线曙光的感觉,倍感欣慰。
应修改为: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非煤矿山、危险物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粉尘涉爆、涉氨制冷、锂电池生产储存等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适用本规定。其它各行业参照执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采纳
《安全生产法》并未区分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业,要求所有单位履行主体责任。
采纳

国务院国资委社会责任局关于公开征求《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国资委社会责任局关于公开征求《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国资委社会责任局关于公开征求《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3.10.13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关于公开征求《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稿)》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握出资人职责定位,督促指导中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1号)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形成了《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建议,并于2023年11月13日前反馈国务院国资委社会责任局。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件主题请注明“公开征求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国务院国资委社会责任局,邮编100053,信封请注明“公开征求意见”。

附件:1.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国务院国资委社会责任局
2023年10月13日。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考评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办法。

【目的依据】、2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交通运输的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适应范围】第三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和考评工作的监督管理;具体负责一级考评机构的备案和监督管理。

【职责分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管辖范围内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和考评工作的监督管理;具体负责二、三级考评机构备案和监督管理,负责管辖范围内考评员报考条件审核,承担考评员能力测试考务工作。

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分别负责长江干线、西江干线跨省航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和考评工作的监督管理;具体负责二、三级考评机构备案和监督管理,负责管辖范围内考评2员报考条件审核,承担考评员能力测试考务工作。

(以上部门和单位统称为主管机关)第四条交通运输部通过购买服务选择组织实施单位,具体承担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系统的管理与维护、考评员能力测试题库维护和考评机构工作抽查等日常工作。

各省级主管机关可根据需要选择组织实施单位承担相关工作。

【组织实施单位】第五条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专业类型分为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营运、城市客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港口罐区及仓储、公路运营和其它八类。

道路运输专业类型含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和汽车客运站等类别;水路运输专业类型含水路旅客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等类别;港口营运专业类型含港口客运、港口普通货物营运和港口危险货物营运等类别;城市客运专业类型含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城市轨道交通运输和出租汽车营运等类别;港口罐区专业类型含港口危险化学品罐区和港口理货仓储类别;交通运输工程建设专业类型含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和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企业等类别;公路运营专业类型含高速公路运营、隧道运营和公路养护等类别;其它专业类型为上述类别未涵盖,但属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审批或许可经营企业的类别。

萝岗区党政部门及其领导班子(领导干部)

萝岗区党政部门及其领导班子(领导干部)

穗萝安办函〔2012〕23号关于公开征求《萝岗区党政部门及其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办法>的通知》(穗办〔2012〕6号)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领导的指示,区安委办(区安全监管局)起草了《萝岗区党政部门及其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办法(征求意见稿)》,并经征求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修改意见,形成《萝岗区党政部门及其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现公开征求修改意见,烦请于9月28日(星期五)前按以下方式反馈修改意见:电子邮箱*************.cn;传真(020)82111557。

附件:《萝岗区党政部门及其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二O一二年九月十七日(联系人:刘晓敏;电话:82113376;传真:82111557)附件:萝岗区党政部门及其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落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实施各级党政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广州市安全生产条例》、《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穗字〔2011〕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穗萝字〔2011〕10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及表彰奖励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安委会”)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研究确定考评工作的重大事项,审定考评等次。

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安委办”)承担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管理指导以及通报、奖惩申请等相关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在现代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能够有效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持续、高效进行。

下文将从制度的目标、内容和实施方法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制度目标:1.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使企业员工从顶层管理者至基层员工都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将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工作。

2.有效分担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属于哪个岗位、哪个人,让每个岗位、每个人都明确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对责任进行有效分配和分担。

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通过制度的建立,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和检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4.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制度的建立将使安全生产工作成为企业的重要一环,通过全员参与,不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最终达到改善安全生产环境的目标。

二、制度内容:1.安全责任划分: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划分,确保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并与岗位内容紧密结合。

2.安全目标任务:确定企业每年的安全目标任务,并将其细化到每个岗位,使每个岗位都知晓自己应完成的安全目标任务。

3.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包括事故率、责任事故处理及报告、安全培训和演练、安全隐患整改等方面,以便对各级人员和岗位进行全面评估。

4.考核周期和频次:规定考核的周期和频次,例如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等,以不断强化对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和监督。

5.奖惩措施:对于安全生产责任履行优秀的人员和岗位给与适当的奖励,同时对安全责任履行不力或发生事故的人员和岗位给与相应的处罚措施。

三、实施方法:1.人员培训:通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确保每个人都具备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能力。

2.示范引导:高级管理人员和责任岗位的管理人员应该起到示范和引导的作用,做好自身的安全生产责任,倡导员工树立正确的安全生产观念。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6.07.27•【字号】皖安监法函〔2016〕146号•【施行日期】2016.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我局组织修订了《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并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现征求贵单位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8月10日前,书面反馈至省安全监管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王道平。

联系电话:62999523 传真电话:*************。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7月27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第四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前款所称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编制目的〕为做好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企业和人员定义〕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是指具有公路或水运工程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决策权的领导人员以及企业授权的工程项目负责人。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或工程项目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管理分级〕交通运输部指导公路水运工程领域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工作。

组织编制考核大纲、基础题库,建立管理系统。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并实施监管,也可委托有关部门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委托的部门统称为考核部门。

第五条〔考核费用〕考核不得收费,所需经费应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证书类别〕考核合格的,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证书式样由交通运输部统一制定,见附件1。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分为A1证(企业负责人)、A2证(项目负责人)和B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个管理类别。

证书编号规则见附件2。

第七条〔考核申请〕安全管理人员应由其所在施工企业通过管理系统向考核部门提出考核申请。

申请考核的安全管理人员对申请所需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第八条〔申请信息〕施工企业提供信息不全或信息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考核部门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企业整改后可再次申报。

对未达到申请条件的,考核部门不予受理,并由受聘企业告知本人。

第九条〔基本条件〕安全管理人员申请考核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由企业正式任命或授权任命并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二)公路、水运等相关土木工程、工程管理或安全工程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三)具备一定的工程管理或安全管理经历;(四)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五)在申请考核之日前36个月内,无严重的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或未在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中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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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1总则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核心,严格考核是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关键。

为确保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确保各层级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2考核机构2.1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简称考核小组),以董事长、总经理为组长,成员为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负责公司级的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2.2 各分公司和项目经理部分别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小组,负责分公司和项目部级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2.3 各级人力资源、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

3考核程序3.1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管理部室负责人及分公司经理进行考核;3.2分公司经理负责组织对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本单位各项目的项目经理、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对项目部各岗位人员进行考核。

4考核内容与依据4.1 考核内容: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况、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

4.2 考核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层级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5考核办法5.1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根据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目标,建立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管理部室主要负责人和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考核表。

5.2分公司负责建立本单位项目部、管理部室、岗位人员考核表。

5.3 考核采取记录分的方法,考核表中要合理设定各考核项的分值,每项扣分累计不超过该项应得分。

5.4 考核流程:被考核人自评—安全管理部门考核—考核组开会评议--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公示--考核小组接受被考核人和其他员工的反馈意见--考核小组复议--考核人、被考核人签字--考核结果存档(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6考核频次公司考核每年一次、分公司的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项目部的考核每月进行一次。

7.考核数据来源7.1公司级考核:①每年年末质量安全大检查结果(年度发生的不良行为记录或安全事故等情况累计计算);②期间组织进行的内审、安全等其他检查结果。

7.2分公司级考核:①每半年的质量安全检查结果(半年内发生的不良行为记录或安全事故等情况累计计算);②期间每月组织对项目部进行的安全检查结果。

7.3项目级考核:①每月末质量安全检查结果(当月发生的不良行为记录或安全事故等情况累计计算);②期间项目部组织的周检结果。

8考核结果8.1 考核采取量化评分和定性评分相结合的办法,结果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考核分在85分以上的为优良;考核分在75(含)-84分的为合格;考核分在7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8.2 考核结果将作为以后聘任、晋升、承包兑现的依据。

附件1: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程序图附件2: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流程图附件3: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附件1: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程序图一、公司级别考核:(组织)二、分公司级别考核(组织)三、项目部级别考核(组织)董事长/总经理公司安全生产考核领导小组领导班子成员管理部室负责人工程部分公司经理职员职员职员职员职员管理部室负责人经营部管理部室负责人人力资源部管理部室负责人办公室管理部室负责人财务部分公司经理分公司安全生产考核领导小组部门负责人经营部部门负责人安全科部门负责人办公室部门负责人费控科部门负责人工程科部门负责人财务科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领导班子项目经理职员管理部室负责人……职员职员职员职员职员职员职员职员职员职员职员附件2: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流程图自评 开会评价 公示双方签字 复 议 被考核人 安全生产考核综合得分确定接受反馈意见附件3: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目录1.公司董事长;2.公司总经理;3.公司党委书记;4.公司工会主席5.公司生产副总经理;6.公司主管人力资源副总经理;7.公司经营副总经理;8.公司总工程师;9.公司总会计师;10.公司总工办11.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管理部门);12.公司人力资源部门;13.公司财务资产部;14.公司法律事务部;15.公司党委、工会办公室;16.公司审计监察部;17.公司发展改革部;18.公司市场经营部;19.公司办公室;20.分公司经理;21.分公司书记(工会主席);22.分公司生产副经理;23.分公司主管人力资源副经理;24.分公司总工程师;25.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26.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27.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28.分公司物资部门负责人;29.分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30.分公司费控部门负责人;31.分公司办公室负责人;32.项目经理;33.项目生产副经理;34.项目技术负责人;35.项目施工员;36.项目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37.设备管理员;38.材料管理负责人;39.费控(商务)经理;40.综合员;41.消防保卫负责人;42.项目财务人员(成本核算会计);43.生产班组长;44.班组兼职安全员;45.生产工人。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序号责任岗位公司董事长被考核人姓名职责应得分考核标准扣分实得分1 严格遵守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4每年上二堂安全课,每少上一堂扣2分,在对下级进行工作检查发现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时每项扣0.5分2 部署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总结、培训、考核和评比工作;4没有按国家、集团的要求部署每项扣1分,没有按计划完成每项扣一分3 确保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符合有关文件和法规要求;4在对下级工作检查时发现有分公司或项目没有按要求配备每次扣2 分,没有定期考核每次扣2 分(检查项目个数不少于5%,且每个分公司不少于一个)4 建立、完善并督促落实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在对下级工作检查时发现有项目没有建立每次扣2 分,没有定期考核每次扣2 分(检查项目个数不少于5%,且每个分公司不少于一个)5 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4在对下级工作检查时发现有项目没有制定每次扣2 分(检查项目个数不少于5%,且每个分公司不少于一个)6 公司的目标:杜绝死亡事故、职业病伤害事故;轻伤频率小于千分之十二20每死亡一人扣5 分,每发生一起职业病伤害事故扣5 分7 定期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0 每少一次扣5分8 及时、如实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未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采取措施预防事故发生。

20每发生一次扣5分。

9 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投入。

按有关规定保证安全资金拨付和使用落实到位。

20在对下级检查时每发现一个项目有安全投入违规时扣5 分(检查项目个数不少于5%,且每个分公司不少于一个)合计100考核结果处理意见考核人签名考核时间年月日被考核人确认签名:注:考核分在85分以上的为优良;75-84分的为合格;7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序号责任岗位公司总经理被考核人姓名职责应得分考核标准扣分实得分1 贯彻国家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及有关规定,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30未及时传达贯彻各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其他新颁布法规,扣1分/次。

发现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时每项扣0.5分。

职业病患者没有得到及时医治而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分/人;未对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组织宣贯和落实,扣2分/项。

未确保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的配备符合公司规定的要求,扣2分/项。

2 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审核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20未建立完善并督促落实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扣5分。

未组织制定、审核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扣5分。

因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不到位被政府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扣5分/次发生死亡事故,扣5分/人次。

3 协助主持安委会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情况,落实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劳动条件。

30未协助组织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扣5分/次;召开的会议对重大安全问题未研究解决对策,扣5分/项;对会议确定的安全生产问题,未督查是否落实闭环,扣5分/项。

公司安全投入低于法定要求,扣5分。

所属单位安全投入低于法定要求,扣2分/单位。

4 对公司所承担的建设工程组织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0未按规定要求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全面或专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少1次扣2分。

对组织的检查发现的问题未安排整改,未制定措施,扣1分/项。

合计100考核结果(得分)处理意见考核人签名考核时间年月日被考核人确认签名:注:考核分在85分以上的为优良;75-84分的为合格;7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责任目标考核表序号责任岗位公司党委书记被考核人姓名职责应得分考核标准扣分实得分1 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规定,对公司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起监督作用10未严格落实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监管要求和指令,扣5分/项;未对公司贯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监督管理,扣5分/项;发生一般以上安全事故扣10分。

2 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参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决策,支持安全生产职责、表现和业绩的考核奖惩工作。

10未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缺席一次扣2分;未将安全生产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评价体系,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系之中,扣2分/项。

3 协助行政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管理经验,把安全生产工作业绩作为干部考核和工作评优的重要内容20安全生产先进管理经验在湖南安装报上投稿少于4篇/年,扣3分/篇。

在干部考核、选拔和思想政治评比中,没有把安全工作业绩考核评价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扣2分/次。

4 抓好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推动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10各层级,未利用各种媒体认真传达贯彻各级领导关于安全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大力宣贯《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扣1分/次。

未组织党群组织,采取各种有效的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发展观和遵纪守法的思想教育,扣1分/次。

5 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领员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25党员带头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扣1分/人次;党员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一般安全事故,扣2分/次;及时了解、准确把握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深入生产一线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应不少于3次,每少一次扣2分。

6 负责企业、项目安全文化建设管理工作。

10 项目形象检查不达标,各单位未按要求设置板报、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横幅,扣2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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