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创口与瘢痕鉴定标准
交通事故面部疤痕十级鉴定标准
交通事故面部疤痕十级鉴定标准疤痕是由皮肤损伤后愈合形成的瘢痕组织,它具有与正常皮肤不同的外观和结构特征。
在交通事故中,面部疤痕往往会对受伤者的生理和心理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在进行交通事故面部疤痕鉴定时,需要根据一定的标准来判断疤痕的程度和影响,以保障受伤者的权益。
下面是交通事故面部疤痕十级鉴定标准。
1级:无明显瘢痕,仅为轻微瘀伤或擦伤痕迹。
2级:瘢痕病灼伤面积小于1/2平方厘米,颜色较正常皮肤稍暗,纹理与正常皮肤相同,触感平坦,对外貌以及社交活动无明显影响。
3级:瘢痕病灼伤面积大于1/2平方厘米但小于1平方厘米,颜色与正常皮肤有明显差异,纹理与正常皮肤略有不同,触感略有凹凸不平,轻微影响外貌和社交活动。
4级:瘢痕病灼伤面积达到1平方厘米以上但小于3平方厘米,颜色与正常皮肤显著不同,纹理与正常皮肤明显不同,触感不平整,明显影响外貌和社交活动。
5级:瘢痕病灼伤面积达到3平方厘米以上但小于5平方厘米,颜色与正常皮肤明显不同,纹理与正常皮肤明显不同,触感不平整,明显影响外貌和社交活动。
6级:瘢痕病灼伤面积达到5平方厘米以上但小于10平方厘米,颜色与正常皮肤明显不同,纹理与正常皮肤明显不同,触感不平整,严重影响外貌和社交活动。
7级:瘢痕病灼伤面积达到10平方厘米以上但小于20平方厘米,颜色与正常皮肤明显不同,纹理与正常皮肤明显不同,触感不平整,极大影响外貌和社交活动。
8级:瘢痕病灼伤面积达到20平方厘米以上但小于40平方厘米,颜色与正常皮肤明显不同,纹理与正常皮肤明显不同,触感不平整,严重影响外貌和社交活动。
9级:瘢痕病灼伤面积达到40平方厘米以上但小于80平方厘米,颜色与正常皮肤明显不同,纹理与正常皮肤明显不同,触感不平整,极大影响外貌和社交活动。
10级:瘢痕病灼伤面积达到80平方厘米以上,颜色与正常皮肤明显不同,纹理与正常皮肤明显不同,触感不平整,严重影响外貌和社交活动。
在进行面部疤痕的鉴定时,通常会考虑瘢痕的面积、颜色、纹理和触感等因素。
刑事犯罪伤情鉴定标准大全(实用版)
刑事犯罪伤情鉴定标准大全(实用版)在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抢劫、强奸、妨害公务、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等刑事案件以及一些治安案件办理中,人体损伤情况是重要的定罪量刑(治安处罚)因素,比如故意伤害符合轻伤二级标准就构成了刑事犯罪,达到重伤二级标准,量刑幅度就达三年以上,一些治安处罚案件达到轻微伤标准就可以治安拘留,轻微伤标准甚至也可能成为一些刑事案件的入罪标准,比如妨害公务、寻衅滋事等等。
本文是根据最新《人体损伤鉴定标准》整理,供办案人员以及涉案人员参考。
重伤一级颅脑、脊髓1)植物生存状态。
2)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3)偏瘫、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小便失禁4)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重度)5)重度智能减退或者器质性精神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面部、耳廓1)容貌毁损(重度)听器听力1)双耳听力障碍(≥91dB HL)视器视力1)一眼眼球萎缩或者缺失,另一眼盲目3级2)一眼视野完全缺损,另一眼视野半径20o以下(视野有效值32%以下)3)双眼盲目4级颈部1)颈部大血管破裂2)咽喉部广泛毁损,呼吸完全依赖气管套管或者造口3)咽或者食管广泛毁损,进食完全依赖胃管或者造口胸部损1)心脏损伤,遗留心功能不全(心功能IV级)2)肺损伤致一侧全肺切除或者双肺三肺叶切除腹部1)肝功能损害(重度)2)胃肠道损伤致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依赖肠外营养3)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盆部及会阴1)阴茎及睾丸全部缺失2)子宫及卵巢全部缺失脊柱四肢1)二肢以上离断或者缺失(上肢腕关节以上、下肢踝关节以上)2)二肢六大关节功能完全丧失手1)双手离断、缺失或者功能完全丧失其他1)深IIo以上烧烫伤面积达体表面积70%或者IIIo面积达30%重伤二级颅脑、脊髓1)头皮缺损面积累计75.0cm2以上2)开放性颅骨骨折伴硬脑膜破裂3)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出现脑受压症状和体征,须手术治疗4)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持续4周以上5)颅底骨折,伴面神经或者听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6)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7)脑挫(裂)伤,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8)颅内出血,伴脑受压症状和体征9)外伤性脑梗死,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10)外伤性脑脓肿11)外伤性脑动脉瘤,须手术治疗12)外伤性迟发性癫痫13)外伤性脑积水,须手术治疗14)外伤性颈动脉海绵窦瘘15)外伤性下丘脑综合征16)外伤性尿崩症17)单肢瘫(肌力3级以下)18)脊髓损伤致重度肛门失禁或者重度排尿障碍面部、耳廓1)面部条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条长度10.0cm以上,或者两条以上长度累计15.0cm以上2)面部块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块面积6.0cm2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计10.0cm2以上3)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显著色素异常,面积累计达面部30%4)一侧眼球萎缩或者缺失5)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2以上6)一侧眼睑重度外翻或者双侧眼睑中度外翻7)一侧上睑下垂完全覆盖瞳孔8)一侧眼眶骨折致眼球内陷0.5cm以上9)一侧鼻泪管和内眦韧带断裂10)鼻部离断或者缺损30%以上11)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50%以上12)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3枚以上13)舌体离断或者缺损达舌系带14)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7枚以上15)损伤致张口困难Ⅲ度16)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大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和口角歪斜17)容貌毁损(轻度)听器听力1)一耳听力障碍(≥91dB HL)2)一耳听力障碍(≥81dB HL),另一耳听力障碍(≥41dB HL)3)一耳听力障碍(≥81dB HL),伴同侧前庭平衡功能障碍4)双耳听力障碍(≥61dB HL)5)双侧前庭平衡功能丧失,睁眼行走困难,不能并足站立视器视力1)一眼盲目3级2)一眼重度视力损害,另一眼中度视力损害3)一眼视野半径10o以下(视野有效值16%以下)4)双眼偏盲;双眼残留视野半径30o以下(视野有效值48%以下)颈部1)甲状旁腺功能低下(重度)2)甲状腺功能低下,药物依赖3)咽部、咽后区、喉或者气管穿孔4)咽喉或者颈部气管损伤,遗留呼吸困难(3级)5)咽或者食管损伤,遗留吞咽功能障碍(只能进流食)6)喉损伤遗留发声障碍(重度)7)颈内动脉血栓形成,血管腔狭窄(50%以上)8)颈总动脉血栓形成,血管腔狭窄(25%以上)9)颈前三角区增生瘢痕,面积累计30.0cm2以上胸部损1)心脏损伤,遗留心功能不全(心功能III级)2)心脏破裂;心包破裂3)女性双侧乳房损伤,完全丧失哺乳功能;女性一侧乳房大部分缺失4)纵隔血肿或者气肿,须手术治疗5)气管或者支气管破裂,须手术治疗6)肺破裂,须手术治疗7)血胸、气胸或者血气胸,伴一侧肺萎陷70%以上,或者双侧肺萎陷均在50%以上8)食管穿孔或者全层破裂,须手术治疗9)脓胸或者肺脓肿;乳糜胸;支气管胸膜瘘;食管胸膜瘘;食管支气管瘘10)胸腔大血管破裂11)膈肌破裂腹部1)腹腔大血管破裂2)胃、肠、胆囊或者胆道全层破裂,须手术治疗3)肝、脾、胰或者肾破裂,须手术治疗4)输尿管损伤致尿外渗,须手术治疗5)腹部损伤致肠瘘或者尿瘘6)腹部损伤引起弥漫性腹膜炎或者感染性休克7)肾周血肿或者肾包膜下血肿,须手术治疗8)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9)肾损伤致肾性高血压10)外伤性肾积水;外伤性肾动脉瘤;外伤性肾动静脉瘘11)腹腔积血或者腹膜后血肿,须手术治疗盆部及会阴1)骨盆骨折畸形愈合,致双下肢相对长度相差5.0cm以上2)骨盆不稳定性骨折,须手术治疗3)直肠破裂,须手术治疗4)肛管损伤致大便失禁或者肛管重度狭窄,须手术治疗5)膀胱破裂,须手术治疗6)后尿道破裂,须手术治疗7)尿道损伤致重度狭窄8)损伤致早产或者死胎;损伤致胎盘早期剥离或者流产,合并轻度休克9)子宫破裂,须手术治疗10)卵巢或者输卵管破裂,须手术治疗11)阴道重度狭窄12)幼女阴道II度撕裂伤13)女性会阴或者阴道III度撕裂伤14)龟头缺失达冠状沟15)阴囊皮肤撕脱伤面积占阴囊皮肤面积50%以上16)双侧睾丸损伤,丧失生育能力17)双侧附睾或者输精管损伤,丧失生育能力18)直肠阴道瘘;膀胱阴道瘘;直肠膀胱瘘19)重度排尿障碍脊柱四肢1)四肢任一大关节强直畸形或者功能丧失50%以上2)臂丛神经干性或者束性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3)正中神经肘部以上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4)桡神经肘部以上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5)尺神经肘部以上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6)骶丛神经或者坐骨神经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7)股骨干骨折缩短5.0cm以上、成角畸形30o以上或者严重旋转畸形8)胫腓骨骨折缩短5.0cm以上、成角畸形30o以上或者严重旋转畸形9)膝关节挛缩畸形屈曲30o以上10)一侧膝关节交叉韧带完全断裂遗留旋转不稳11)股骨颈骨折或者髋关节脱位,致股骨头坏死12)四肢长骨骨折不愈合或者假关节形成;四肢长骨骨折并发慢性骨髓炎13)一足离断或者缺失50%以上;足跟离断或者缺失50%以上14)一足的第一趾和其余任何二趾离断或者缺失;一足除第一趾外,离断或者缺失4趾15)两足5个以上足趾离断或者缺失16)一足第一趾及其相连的跖骨离断或者缺失17)一足除第一趾外,任何三趾及其相连的跖骨离断或者缺失手1)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36%2)一手拇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3)一手除拇指外,其余任何三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4)一手拇指离断或者缺失超过指间关节5)一手食指和中指全部离断或者缺失6)一手除拇指外的任何三指离断或者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体表1)挫伤面积累计达体表面积30%2)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0cm以上其他1)IIo以上烧烫伤面积达体表面积30%或者IIIo面积达10%;面积低于上述程度但合并吸入有毒气体中毒或者严重呼吸道烧烫伤2)枪弹创,创道长度累计180.0cm3)各种损伤引起脑水肿(脑肿胀),脑疝形成4)各种损伤引起休克(中度)5)挤压综合征(II级)6)损伤引起脂肪栓塞综合征(完全型)7)各种损伤致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重度)8)电击伤(IIo)i)溺水(中度)9)脑内异物存留;心脏异物存留10)器质性阴茎勃起障碍(重度)轻伤一级颅脑、脊髓 1)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2)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cm2以上3)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4)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5)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6)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7)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8)脊髓挫裂伤面部、耳廓1)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 以上2)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0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7.0cm2以上3)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0cm2以上4)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5)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6)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超过1/27)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8)双侧泪器损伤伴溢泪9)一侧鼻泪管断裂;一侧内眦韧带断裂10)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30%以上11)鼻部离断或者缺损15%以上12)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1枚以上13)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14)损伤致张口困难Ⅱ度15)腮腺总导管完全断裂16)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听器听力1)双耳听力障碍(≥41dB HL)2)双耳外耳道闭锁视器视力1)外伤性青光眼,经治疗难以控制眼压2)一眼虹膜完全缺损3)一眼重度视力损害;双眼中度视力损害4)一眼视野半径30o以下(视野有效值48%以下);双眼视野半径50o以下(视野有效值80%以下)颈部1)颈前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6.0cm以上2)颈前三角区瘢痕,单块面积10.0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12.0cm2以上3)咽喉部损伤遗留发声或者构音障碍4)咽或者食管损伤,遗留吞咽功能障碍(只能进半流食)5)颈总动脉血栓形成;颈内动脉血栓形成;颈外动脉血栓形成;椎动脉血栓形成胸部损1)心脏挫伤致心包积血2)女性一侧乳房损伤,丧失哺乳功能3)肋骨骨折6处以上4)纵隔血肿;纵隔气肿5)血胸、气胸或者血气胸,伴一侧肺萎陷30%以上,或者双侧肺萎陷均在20%以上6)食管挫裂伤腹部1)胃、肠、胆囊或者胆道非全层破裂2)肝包膜破裂;肝脏实质内血肿直径2.0cm以上3)脾包膜破裂;脾实质内血肿直径2.0cm以上4)胰腺包膜破裂5)肾功能不全(代偿期)盆部及会阴1)骨盆2处以上骨折;骨盆骨折畸形愈合;髋臼骨折2)前尿道破裂,须手术治疗3)输尿管狭窄4)一侧卵巢缺失或者萎缩5)阴道轻度狭窄6)龟头缺失1/2以上7)阴囊皮肤撕脱伤面积占阴囊皮肤面积30%以上8)一侧睾丸或者附睾缺失;一侧睾丸或者附睾萎缩脊柱四肢1)四肢任一大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2)一节椎体压缩骨折超过1/3以上;二节以上椎体骨折;三处以上横突、棘突或者椎弓骨折3)膝关节韧带断裂伴半月板破裂4)四肢长骨骨折畸形愈合5)四肢长骨粉碎性骨折或者两处以上骨折6)四肢长骨骨折累及关节面7)股骨颈骨折未见股骨头坏死,已行假体置换8)骺板断裂9)一足离断或者缺失10%以上;足跟离断或者缺失20%以上10)一足的第一趾离断或者缺失;一足除第一趾外的任何二趾离断或者缺失11)三个以上足趾离断或者缺失12)除第一趾外任何一趾及其相连的跖骨离断或者缺失13)肢体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45.0cm以上手1)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16%2)一手拇指离断或者缺失未超过指间关节3)一手除拇指外的示指和中指离断或者缺失均超过远侧指间关节4)一手除拇指外的环指和小指离断或者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体表a)挫伤面积累计达体表面积10%b)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40.0cm以上c)撕脱伤面积100.0cm2以上d)皮肤缺损30.0cm2以上其他1)IIo以上烧烫伤面积达体表面积20%或者IIIo面积达5%2)损伤引起脂肪栓塞综合征(不完全型)3)器质性阴茎勃起障碍(中度)轻伤二级颅脑、脊髓1)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2)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2以上3)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4)颅骨骨折5)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6)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面部、耳廓1)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2)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3)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4)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2以上5)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cm2以上6)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7)眼睑缺损8)一侧眼睑轻度外翻9)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10)一侧眼睑闭合不全11)一侧泪器损伤伴溢泪12)耳廓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13)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15%以上14)鼻尖或者一侧鼻翼缺损15)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16)舌缺损17)牙齿脱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18)腮腺、颌下腺或者舌下腺实质性损伤19)损伤致张口困难Ⅰ度20)颌骨骨折(牙槽突骨折及一侧上颌骨额突骨折除外)21)颧骨骨折听器1)外伤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愈合听力2)听骨骨折或者脱位;听骨链固定3)一耳听力障碍(≥41dB HL)4)一侧前庭平衡功能障碍,伴同侧听力减退5)一耳外耳道横截面1/2以上狭窄视器视力1)眼球穿通伤或者眼球破裂伤;前房出血须手术治疗;房角后退;虹膜根部离断或者虹膜缺损超过1个象限;睫状体脱离;晶状体脱位;玻璃体积血;外伤性视网膜脱离;外伤性视网膜出血;外伤性黄斑裂孔;外伤性脉络膜脱离2)角膜斑翳或者血管翳;外伤性白内障;外伤性低眼压;外伤性青光眼3)瞳孔括约肌损伤致瞳孔显著变形或者瞳孔散大(直径0.6cm以上)4)斜视;复视5)睑球粘连6)一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原单眼中度以上视力损害者,伤后视力降低一个级别7)一眼视野半径50o以下(视野有效值80%以下)颈部1)颈前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5.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2)颈前部瘢痕,单块面积4.0cm2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计6.0cm2以上3)甲状腺挫裂伤4)咽喉软骨骨折5)喉或者气管损伤6)舌骨骨折7)膈神经损伤8)颈部损伤出现窒息征象胸部损1)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者乳腺导管损伤2)肋骨骨折2处以上3)胸骨骨折;锁骨骨折;肩胛骨骨折4)胸锁关节脱位;肩锁关节脱位5)胸部损伤,致皮下气肿1周不能自行吸收6)胸腔积血;胸腔积气7)胸壁穿透创8)胸部挤压出现窒息征象腹部1)胃、肠、胆囊或者胆道挫伤2)肝包膜下或者实质内出血3)脾包膜下或者实质内出血4)胰腺挫伤5)肾包膜下或者实质内出血6)肝功能损害(轻度)7)急性肾功能障碍(可恢复)8)腹腔积血或者腹膜后血肿9)腹壁穿透创盆部及会阴1)骨盆骨折2)直肠或者肛管挫裂伤3)一侧输尿管挫裂伤;膀胱挫裂伤;尿道挫裂伤4)子宫挫裂伤;一侧卵巢或者输卵管挫裂伤5)阴道撕裂伤6)女性外阴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4.0cm以上7)龟头部分缺损8)阴茎撕脱伤;阴茎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2.0cm以上;阴茎海绵体出血并形成硬结9)阴囊壁贯通创;阴囊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4.0cm以上;阴囊内积血,2周内未完全吸收10)一侧睾丸破裂、血肿、脱位或者扭转11)一侧输精管破裂12)轻度肛门失禁或者轻度肛门狭窄13)轻度排尿障碍14)外伤性难免流产;外伤性胎盘早剥脊柱四肢1)四肢任一大关节功能丧失10%以上2)四肢重要神经损伤3)四肢重要血管破裂4)椎骨骨折或者脊椎脱位(尾椎脱位不影响功能的除外);外伤性椎间盘突出5)肢体大关节韧带断裂;半月板破裂6)四肢长骨骨折;髌骨骨折g)骨骺分离7)损伤致肢体大关节脱位8)第一趾缺失超过趾间关节;除第一趾外,任何二趾缺失超过趾间关节;一趾缺失9)两节趾骨骨折;一节趾骨骨折合并一跖骨骨折10)两跖骨骨折或者一跖骨完全骨折;距骨、跟骨、骰骨、楔骨或者足舟骨骨折;跖跗关节脱位11)肢体皮肤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0cm 以上手1)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4%2)除拇指外的一个指节离断或者缺失3)两节指骨线性骨折或者一节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2至5指末节)4)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体表1)挫伤面积达体表面积6%2)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0cm以上3)撕脱伤面积50.0cm2以上4)皮肤缺损6.0cm2以上其他1)IIo以上烧烫伤面积达体表面积5%或者IIIo面积达0.5%2)呼吸道烧伤3)挤压综合征(I级)4)电击伤(Ⅰo)5)溺水(轻度)6)各种损伤引起休克(轻度)7)呼吸功能障碍,出现窒息征象8)面部异物存留;眶内异物存留;鼻窦异物存留9)胸腔内异物存留;腹腔内异物存留;盆腔内异物存留10)深部组织内异物存留11)骨折内固定物损坏需要手术更换或者修复12)各种置入式假体装置损坏需要手术更换或者修复13)器质性阴茎勃起障碍(轻度)轻微伤颅脑、脊髓1)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2)头皮擦伤面积5.0cm2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3)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面部、耳廓1)面部软组织创2)面部损伤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变3)面部皮肤擦伤,面积2.0cm2以上;面部软组织挫伤;面部划伤4.0cm以上4)眶内壁骨折5)眼部挫伤;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6)耳廓创7)鼻骨骨折;鼻出血8)上颌骨额突骨折9)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10)牙齿脱落或者缺损;牙槽突骨折;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者Ⅲ度松动1枚以上听器听力1)外伤性鼓膜穿孔2)鼓室积血3)外伤后听力减退视器视力1)眼球损伤影响视力颈部1)颈部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 以上2)颈部擦伤面积4.0cm2以上3)颈部挫伤面积2.0cm2以上4)颈部划伤长度5.0cm以上胸部损1)肋骨骨折;肋软骨骨折2)女性乳房擦挫伤腹部1)外伤性血尿盆部及会阴1)会阴部软组织挫伤2)会阴创;阴囊创;阴茎创3)阴囊皮肤挫伤4)睾丸或者阴茎挫伤5)外伤性先兆流产脊柱四肢1)肢体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cm 以上;刺创深达肌层2)肢体关节、肌腱或者韧带损伤3)骨挫伤4)足骨骨折5)外伤致趾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6)尾椎脱位手1)手擦伤面积10.0cm2以上或者挫伤面积6.0cm2以上2)手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cm以上;刺伤深达肌层3)手关节或者肌腱损伤4)腕骨、掌骨或者指骨骨折5)外伤致指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体表1)擦伤面积20.0cm2以上或者挫伤面积15.0cm2以上2)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3)咬伤致皮肤破损其他1)身体各部位骨皮质的砍(刺)痕;轻微撕脱性骨折,无功能障碍2)面部Ⅰo烧烫伤面积10.0cm2以上;浅IIo烧烫伤3)颈部Ⅰo烧烫伤面积15.0cm2以上;浅IIo烧烫伤面积2.0cm2以上4)体表Ⅰo烧烫伤面积20.0cm2以上;浅IIo烧烫伤面积4.0cm2以上;深IIo烧烫伤。
面部受伤留疤评定标准
面部受伤留疤评定标准
1. 一般疤痕:当面部和身体表面有疤痕出现时,根据其大小形态以及疤痕是怎样形成的,可将其疤痕分为一般疤痕和特殊疤痕。
2. 特殊疤痕:是指经过特殊方式形成的疤痕,可分为三种:
(1)痤疮痤疮疤痕:由于慢性痤疮的发生而形成的疤痕,又称为术后痤疮疤痕、痤疮性疤痕或斑块状疤痕。
(2)面部烧伤疤痕:由于面部受到热源的损伤,产生的疤痕形态非常复杂,分为干燥烧伤疤痕和浸润烧伤疤痕。
(3)面部手术切口疤痕:是由于术前准备不充分、术中干预不当、术后护理不良等原因所致,形成的一种规则性疤痕。
3. 面部疤痕损害度评定标准:
(1)一般疤痕:外形较为正常、几何形状不规则,宽度小于2毫米,深浅不超3毫米,延长角0-45°,没有毛发。
(2)特殊疤痕:外形较为不规则,宽度最大可到50毫米,深度可超过3毫米,延长角可以达90°以上,根植发膜受损,部分痤疮性疤痕可出现毛发恢复等。
(3)面部损害评定:应根据面部疤痕的形态、大小及面部损害情况来评定,一般按从0-6,6级最严重。
最终损害评估通常采用1-10分的评分等级,根据损害的扩散程度,最高评级为10分,其他分级依次递减。
二、面部疤痕护理
1. 疤痕的护理:疤痕的护理是为了让疤痕看起来更加美观,比如疤痕的平滑度、疤痕的明亮度和疤痕的表面光滑度等。
2. 面部皮肤护理:主要护理日常面部皮肤保湿,防止炎症及其他皮肤疾病,包括清洁面部斑点、面部痘痘、补充皮肤水分以及保护皮肤免受外界侵袭等。
3.。
面部疤痕伤残鉴定标准十级
面部疤痕伤残鉴定标准十级
1.一级:疤痕影响外观,但仅仅略有不协调,不影响功能。
2.二级:疤痕明显,造成外观不协调、畸形,但仍能正常使用。
3.三级:疤痕极为明显,造成外观非常不协调、畸形,部分功能受损。
4.四级:疤痕十分明显,造成明显的外观畸形,功能较为受损。
5.五级:疤痕明显,造成明显的外观畸形,严重影响功能。
6.六级:疤痕极为明显,造成造成十分明显的外观畸形,妨碍正常生
活活动。
7.七级:疤痕的程度和部位导致严重的外观畸形和功能障碍。
8.八级:疤痕畸形极为严重,造成极大的功能障碍和生活不便,需要
全天候照顾。
9.九级:疤痕造成极度的外观畸形和功能完全丧失,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10.十级:疤痕直接导致生命威胁或不可逆的伤残。
面部受伤留疤评定标准
面部受伤留疤评定标准面部受伤留下疤痕是一种常见的现象,它可能是因为意外、手术、痘痕或其他原因造成的。
面部疤痕对于个人形象和心理健康都有一定的影响,因此评定面部受伤留疤的标准就显得尤为重要。
下面将介绍面部受伤留疤的评定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疤痕的类型。
面部受伤留下的疤痕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如凹陷型疤痕、隆起型疤痕、色素沉着型疤痕等。
针对不同类型的疤痕,评定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二、疤痕的面积和长度。
评定面部受伤留疤的标准之一就是要考虑疤痕的面积和长度。
通常情况下,面积越大、长度越长的疤痕对于外观的影响也就越大。
三、疤痕的颜色。
疤痕的颜色也是评定标准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般来说,较为明显的红色或棕色疤痕会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因此在评定时需要对疤痕的颜色进行综合考虑。
四、疤痕的形状和边缘。
疤痕的形状和边缘也是评定标准的重要内容之一。
有些疤痕可能会影响到面部轮廓的美观,因此在评定时需要对疤痕的形状和边缘进行综合评估。
五、疤痕的深浅和质地。
疤痕的深浅和质地也是评定标准的重要考量因素。
深度较深、质地较硬的疤痕通常会给人带来更大的困扰,因此在评定时需要对这些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六、疤痕的对称性。
评定面部受伤留疤的标准中,还需要考虑疤痕的对称性。
对称性较差的疤痕通常会给人带来更大的不适感,因此在评定时需要对疤痕的对称性进行综合评估。
七、疤痕的影响程度。
最后,评定面部受伤留疤的标准还需要考虑疤痕对个人形象和心理健康的影响程度。
有些疤痕可能会给个人带来较大的心理压力,因此在评定时需要对疤痕的影响程度进行综合评估。
总结。
面部受伤留疤的评定标准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疤痕的类型、面积和长度、颜色、形状和边缘、深浅和质地、对称性以及影响程度等多个因素。
只有全面、准确地评定疤痕,才能为个体提供更好的治疗和美容建议,帮助他们重拾自信,重新面对生活。
希望本文能对您有所帮助,谢谢阅读。
伤情鉴定标准
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1996年7月25日公安部发布)一、头颈部损伤头皮擦伤面积在5平方米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头皮创。
头部外伤后,确有神经症状。
面部软组织非贯通性创。
面部操作后留有瘢痕,外伤后面部存留色素异常。
面部表浅擦伤面积在2平方厘米以上;划伤长度在4平方厘米以上。
眼部挫伤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眼外伤造成视力下降。
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26dB以上。
外伤后引起听觉器官的其他改变。
耳廓创在1厘米以上;耳廓缺损。
伤后鼻出血;鼻骨线形骨折。
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
涎腺其导管损伤。
外伤致使牙齿脱落或者牙齿缺损。
外伤致使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三度松动1枚以上。
外伤致下颌关节活动受限。
颈部软组织创口长度在1厘米以上。
颈部皮肤擦伤,长度在5厘米以上,面积在4平方厘米以上,或挫伤面积2平方厘米上。
二、躯干部和会阴部损伤躯干部软组织挫伤面积在15平方厘米以上,擦伤面积在20平方厘米以上,躯干皮下血肿。
躯干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在1厘米以上或者创口累计长度在1.5厘米以上,刺创深达肌层。
肋骨一处单纯线性骨折;确证肋软骨骨折。
女性乳房浅表损伤。
外伤后血尿。
会阴部软组织挫伤。
会阴、阴囊、阴茎单纯性创口。
阴囊、阴茎挫伤。
脊柱韧带损伤。
损伤致孕妇先兆流产的。
三、四肢损伤肢体软组织挫伤面积在15平方厘米以上;擦伤面积在20平方厘米以上。
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创口长度在1厘米以上,刺创深达肌层。
肢体关节、肌腱损伤,伴有临床体征。
手、足骨骨折。
外伤致指(趾)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四、其他损伤烧烫伤躯干、四肢一度烧烫伤,面积在20平方厘米以上,或浅二度烧烫伤面积在4平方厘米以上;深二度烧烫伤。
面部一度烧烫伤,面积在10平方厘米以上;浅二度烧烫伤。
颈部一度烧烫伤面积以15平方厘米以上;浅二度烧烫伤面积在2平方厘米以上。
烫伤达真皮层。
牙齿咬合致使皮肤破损。
损伤致异物存留体内。
其他物理、化学、生物因素所致的轻微损伤。
参照相应条款。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00001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和等级划分。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所涉及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
00001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本标准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8667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T 16180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26341-2010 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000013术语和定义000013.1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000013.2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000013.3轻微伤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000014总则000014.1鉴定原则4.1.1 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全面分析,综合鉴定。
4.1.2 对于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当时伤情为主,损伤的后果为辅,综合鉴定。
4.1.3 对于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的后果为主,损伤当时伤情为辅,综合鉴定。
000014.2鉴定时机4.2.1 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4.2.2 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
4.2.3 疑难、复杂的损伤,在临床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打架轻微伤怎么鉴定标准
打架轻微伤怎么鉴定标准轻微伤鉴定标准是损伤程度明显轻微,不足以造成人身健康明显伤害,也不会遗留器官功能障碍的损伤。
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轻微伤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还要受到行政拘留。
一、怎样认定轻微伤怎样认定轻微伤轻微伤鉴定较新标准:本标准为轻微伤的下限,上线与轻伤鉴定标准衔接,未达到本标准的为不构成轻微伤。
1.四肢损伤手、足骨骨折。
外伤致指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肢体关节、肌键损伤,伴有临床体症。
肢体软组织挫伤面积在15cm惨陨希徊辽嗣婊0cm惨陨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创口长度在1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
2.会阴部和躯干部损伤会阴、阴囊、阴茎单纯性创口。
阴囊、阴茎挫伤。
会阴部软组织挫伤。
女性乳房浅表损伤。
外伤后血尿。
脊柱韧带损伤。
损伤致孕妇先兆流产的。
躯干部软组织挫伤面积在15cm惨陨希擦伤面积0cm惨陨希躯干皮下血肿br/躯干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在1cm以上或者创口累计长度在1.5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
肋骨一处单纯性线性骨折;确证肋软骨骨折。
3头颈部损伤颈部软组织创口长度在1cm以上。
颈部皮肤擦伤,长度在5cm以上,面积在4cm惨陨希或挫伤面积在cm惨陨稀。
1头皮擦伤面积在5cm2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外伤致使牙齿脱落或者牙齿缺损。
外伤致使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三度松动1枚以上。
外伤致下颌关节活动受限。
头皮创。
头部外伤后,确有神经症状。
眼部挫伤。
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眼外伤造成视力下降。
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26dB以上。
外伤后引起听觉器官的其他改变。
耳廓创在1cm以上;耳廓缺损。
面部软组织非贯通性创。
面部损伤后留有瘢痕,外伤后面部存留色素异常。
面部表浅擦伤面积在2cm惨陨希换伤长度cm以上。
外伤后鼻出血;鼻骨线形骨折。
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
涎腺其导管损伤。
4.其他损伤烫伤达真皮层。
面部一度烧烫伤,面积在10cm惨陨希磺扯度烧烫伤br/颈部一度烧烫伤面积在15cm惨陨希磺扯度烧烫伤面积cm。
工伤伤残等级疤痕评定标准(一)
工伤伤残等级疤痕评定标准(一)工伤伤残等级疤痕评定标准1. 概述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伤害,而工伤的残疾等级评定是根据受伤员工的伤情严重程度来确定其残疾等级的依据。
在评定工伤残疾等级时,疤痕是一个重要的评定因素,本文将介绍疤痕评定的标准。
2. 疤痕评定标准根据工伤伤残等级评定的相关规定,疤痕的评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疤痕患处的位置疤痕的位置对于评定其等级至关重要。
如果疤痕位于一些重要部位,如面部、关节等,其等级将会相应提高。
而对于位于一般部位的疤痕,则按照一般的评定标准进行评定。
疤痕的面积和长度疤痕的面积和长度也是评定标准的重要依据。
一般来说,疤痕面积和长度越大,其等级评定将越高。
疤痕的颜色和质地疤痕的颜色和质地也对其评定有一定的影响。
如果疤痕的颜色与周围皮肤差异明显,质地粗糙,会导致其等级评定较高。
疤痕对功能的影响除了疤痕本身的特征,评定标准还会考虑疤痕对受伤员工功能的影响。
如果疤痕严重影响了受伤员工的正常生活、工作能力,其等级评定将相应提高。
3. 注意事项在进行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审核人员的资质进行工伤伤残等级评定的审核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知识,以确保评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瑕疵的补偿根据评定标准,如果疤痕具有一定的瑕疵,如肿胀、化脓等,其等级评定将相应提高。
技术手段的应用在进行疤痕评定时,可以借助一些专业的技术手段,如三维扫描、彩色照片等,以确保评定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4. 结论疤痕是工伤伤残等级评定的重要因素之一,评定标准主要从疤痕的位置、面积、颜色、质地和对功能的影响等方面综合考虑。
在进行评定时,需要审慎把握各项标准,确保评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同时,评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资质,借助适当的技术手段进行评定,以提高评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加强人身损伤程度鉴定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工作。
此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所涉及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
同时,本标准废止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司发[1990]070号)、《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法(司)发[1990]6号)和《人体轻微伤的鉴定》(GA/T 146-1996)。
本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和等级划分。
同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GB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T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以及GB/T -2010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
本标准中,重伤指的是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轻伤则指的是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而轻微伤则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在鉴定过程中,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分析,综合鉴定。
对于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作为鉴定依据的,应以损伤当时伤情为主,损伤的后果为辅,综合鉴定。
对于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作为鉴定依据的,应以损伤的后果为主,损伤当时伤情为辅,综合鉴定。
鉴定时机方面,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
4.2.3 对于疑难、复杂的损伤,应在临床治疗结束或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4.3 伤病关系处理原则4.3.1 如果损伤是主要作用,而既往伤/病是次要或轻微作用,应按照本标准相应条款进行鉴定。
人体损伤鉴定标准一览表(2022年)
人体损伤鉴定标准一览表(2022年)重伤一级颅脑、脊髓1、植物生存状态2、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3、偏瘫、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小便失禁4、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重度)5、重度智能减退或者器质性精神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面部、耳廓容貌毁损(重度)听器听力双耳听力障碍(≥91dB HL)视器视力1、一眼眼球萎缩或者缺失,另一眼盲目3级2、一眼视野完全缺损,另一眼视野半径20°以下(视野有效值32%以下)3、双眼盲目4级颈部1、颈部大血管破裂2、咽喉部广泛毁损,呼吸完全依赖气管套管或者造口3、咽或者食管广泛毁损,进食完全依赖胃管或者造口胸部1、心脏损伤,遗留心功能不全(心功能IV级)2、肺损伤致一侧全肺切除或者双肺三肺叶切除腹部1、肝功能损害(重度)2、胃肠道损伤致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依赖肠外营养3、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盆部及会阴1、阴茎及睾丸全部缺失2、子宫及卵巢全部缺失脊柱四肢1、二肢以上离断或者缺失(上肢腕关节以上、下肢踝关节以上)2、二肢六大关节功能完全丧失手双手离断、缺失或者功能完全丧失其他深II°以上烧烫伤面积达体表面积70%或者III°面积达30%重伤二级颅脑、脊髓1、头皮缺损面积累计75.0cm²以上2、开放性颅骨骨折伴硬脑膜破裂3、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出现脑受压症状和体征,须手术治疗4、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持续4周以上5、颅底骨折,伴面神经或者听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6、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7、脑挫(裂)伤,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8、颅内出血,伴脑受压症状和体征9、外伤性脑梗死,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10、外伤性脑脓肿11、外伤性脑动脉瘤,须手术治疗12、外伤性迟发性癫痫13、外伤性脑积水,须手术治疗14、外伤性颈动脉海绵窦瘘15、外伤性下丘脑综合征16、外伤性尿崩症17、单肢瘫(肌力3级以下)18、脊髓损伤致重度肛门失禁或者重度排尿障碍面部、耳廓1、面部条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条长度10.0cm以上,或者两条以上长度累计15.0cm以上2、面部块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块面积6.0cm²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计10.0cm²以上3、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显著色素异常,面积累计达面部30%4、一侧眼球萎缩或者缺失5、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2以上6、一侧眼睑重度外翻或者双侧眼睑中度外翻7、一侧上睑下垂完全覆盖瞳孔8、一侧眼眶骨折致眼球内陷0.5cm以上9、一侧鼻泪管和内眦韧带断裂10、鼻部离断或者缺损30%以上11、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50%以上12、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3枚以上13、舌体离断或者缺损达舌系带14、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7枚以上15、损伤致张口困难Ⅲ度16、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大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和口角歪斜17、容貌毁损(轻度)听器听力1、一耳听力障碍(≥91dB HL)2、一耳听力障碍(≥81dB HL),另一耳听力障碍(≥41dB HL)3、一耳听力障碍(≥81dB HL),伴同侧前庭平衡功能障碍4、双耳听力障碍(≥61dB HL)5、双侧前庭平衡功能丧失,睁眼行走困难,不能并足站立视器视力1、一眼盲目3级2、一眼重度视力损害,另一眼中度视力损害3、一眼视野半径10°以下(视野有效值16%以下)4、双眼偏盲;双眼残留视野半径30°以下(视野有效值48%以下)颈部1、甲状旁腺功能低下(重度)2、甲状腺功能低下,药物依赖3、咽部、咽后区、喉或者气管穿孔4、咽喉或者颈部气管损伤,遗留呼吸困难(3级)5、咽或者食管损伤,遗留吞咽功能障碍(只能进流食)6、喉损伤遗留发声障碍(重度)7、颈内动脉血栓形成,血管腔狭窄(50%以上)8、颈总动脉血栓形成,血管腔狭窄(25%以上)9、颈前三角区增生瘢痕,面积累计30.0cm²以上胸部损1、心脏损伤,遗留心功能不全(心功能III级)2、心脏破裂;心包破裂3、女性双侧乳房损伤,完全丧失哺乳功能;女性一侧乳房大部分缺失4、纵隔血肿或者气肿,须手术治疗5、气管或者支气管破裂,须手术治疗6、肺破裂,须手术治疗7、血胸、气胸或者血气胸,伴一侧肺萎陷70%以上,或者双侧肺萎陷均在50%以上8、食管穿孔或者全层破裂,须手术治疗9、脓胸或者肺脓肿;乳糜胸;支气管胸膜瘘;食管胸膜瘘;食管支气管瘘10、胸腔大血管破裂11、膈肌破裂腹部1、腹腔大血管破裂2、胃、肠、胆囊或者胆道全层破裂,须手术治疗3、肝、脾、胰或者肾破裂,须手术治疗4、输尿管损伤致尿外渗,须手术治疗5、腹部损伤致肠瘘或者尿瘘6、腹部损伤引起弥漫性腹膜炎或者感染性休克7、肾周血肿或者肾包膜下血肿,须手术治疗8、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9、肾损伤致肾性高血压10、外伤性肾积水;外伤性肾动脉瘤;外伤性肾动静脉瘘11、腹腔积血或者腹膜后血肿,须手术治疗盆部及会阴1、骨盆骨折畸形愈合,致双下肢相对长度相差5.0cm 以上2、骨盆不稳定性骨折,须手术治疗3、直肠破裂,须手术治疗4、肛管损伤致大便失禁或者肛管重度狭窄,须手术治疗5、膀胱破裂,须手术治疗6、后尿道破裂,须手术治疗7、尿道损伤致重度狭窄8、损伤致早产或者死胎;损伤致胎盘早期剥离或者流产,合并轻度休克9、子宫破裂,须手术治疗10、卵巢或者输卵管破裂,须手术治疗11、阴道重度狭窄12、幼女阴道II度撕裂伤13、女性会阴或者阴道III度撕裂伤14、龟头缺失达冠状沟15、阴囊皮肤撕脱伤面积占阴囊皮肤面积50%以上16、双侧睾丸损伤,丧失生育能力17、双侧附睾或者输精管损伤,丧失生育能力18、直肠阴道瘘;膀胱阴道瘘;直肠膀胱瘘19、重度排尿障碍脊柱四肢1、四肢任一大关节强直畸形或者功能丧失50%以上2、臂丛神经干性或者束性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3、正中神经肘部以上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4、桡神经肘部以上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5、尺神经肘部以上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6、骶丛神经或者坐骨神经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7、股骨干骨折缩短5.0cm以上、成角畸形30°以上或者严重旋转畸形8、胫腓骨骨折缩短5.0cm以上、成角畸形30°以上或者严重旋转畸形9、膝关节挛缩畸形屈曲30°以上10、一侧膝关节交叉韧带完全断裂遗留旋转不稳11、股骨颈骨折或者髋关节脱位,致股骨头坏死12、四肢长骨骨折不愈合或者假关节形成;四肢长骨骨折并发慢性骨髓炎13、一足离断或者缺失50%以上;足跟离断或者缺失50%以上14、一足的第一趾和其余任何二趾离断或者缺失;一足除第一趾外,离断或者缺失4趾15、两足5个以上足趾离断或者缺失16、一足第一趾及其相连的跖骨离断或者缺失17、一足除第一趾外,任何三趾及其相连的跖骨离断或者缺失手1、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36%2、一手拇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3、一手除拇指外,其余任何三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4、一手拇指离断或者缺失超过指间关节5、一手食指和中指全部离断或者缺失6、一手食指和中指全部离断或者缺失一手除拇指外的任何三指离断或者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体表1、挫伤面积累计达体表面积30%2、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0cm以上其他1、II°以上烧烫伤面积达体表面积30%或者III°面积达10%;面积低于上述程度但合并吸入有毒气体中毒或者严重呼吸道烧烫伤2、枪弹创,创道长度累计180.0cm3、各种损伤引起脑水肿(脑肿胀),脑疝形成4、各种损伤引起休克(中度)5、挤压综合征(II级)6、损伤引起脂肪栓塞综合征(完全型)7、各种损伤致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重度)8、电击伤(II°)9、溺水(中度)10、脑内异物存留;心脏异物存留11、器质性阴茎勃起障碍(重度)轻伤一级颅脑、脊髓1、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2、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²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cm²以上3、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4、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5、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6、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7、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8、脊髓挫裂伤面部、耳廓1、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2、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0cm²以上;多块面积累计7.0cm²以上3、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0cm²以上4、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5、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6、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超过1/27、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8、双侧泪器损伤伴溢泪9、一侧鼻泪管断裂;一侧内眦韧带断裂10、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30%以上11、鼻部离断或者缺损15%以上12、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1枚以上13、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14、损伤致张口困难Ⅱ度15、腮腺总导管完全断裂16、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听器听力1、双耳听力障碍(≥41dB HL)2、双耳外耳道闭锁视器视力1、外伤性青光眼,经治疗难以控制眼压2、一眼虹膜完全缺损3、一眼重度视力损害;双眼中度视力损害4、一眼视野半径30°以下(视野有效值48%以下);双眼视野半径50°以下(视野有效值80%以下)颈部1、颈前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6.0cm以上2、颈前三角区瘢痕,单块面积10.0cm²以上;多块面积累计12.0cm²以上3、咽喉部损伤遗留发声或者构音障碍4、咽或者食管损伤,遗留吞咽功能障碍(只能进半流食)5、颈总动脉血栓形成;颈内动脉血栓形成;颈外动脉血栓形成;椎动脉血栓形成胸部损1、心脏挫伤致心包积血2、女性一侧乳房损伤,丧失哺乳功能3、肋骨骨折6处以上4、纵隔血肿;纵隔气肿5、血胸、气胸或者血气胸,伴一侧肺萎陷30%以上,或者双侧肺萎陷均在20%以上6、食管挫裂伤腹部1、胃、肠、胆囊或者胆道非全层破裂2、肝包膜破裂;肝脏实质内血肿直径2.0cm以上3、脾包膜破裂;脾实质内血肿直径2.0cm以上4、胰腺包膜破裂5、肾功能不全(代偿期)盆部及会阴1、骨盆2处以上骨折;骨盆骨折畸形愈合;髋臼骨折2、前尿道破裂,须手术治疗3、输尿管狭窄4、一侧卵巢缺失或者萎缩5、阴道轻度狭窄6、龟头缺失1/2以上7、阴囊皮肤撕脱伤面积占阴囊皮肤面积30%以上8、一侧睾丸或者附睾缺失;一侧睾丸或者附睾萎缩脊柱四肢1、四肢任一大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2、一节椎体压缩骨折超过1/3以上;二节以上椎体骨折;三处以上横突、棘突或者椎弓骨折3、膝关节韧带断裂伴半月板破裂4、四肢长骨骨折畸形愈合5、四肢长骨粉碎性骨折或者两处以上骨折6、四肢长骨骨折累及关节面7、股骨颈骨折未见股骨头坏死,已行假体置换8、骺板断裂9、一足离断或者缺失10%以上;足跟离断或者缺失20%以上10、一足的第一趾离断或者缺失;一足除第一趾外的任何二趾离断或者缺失11、三个以上足趾离断或者缺失12、除第一趾外任何一趾及其相连的跖骨离断或者缺失13、肢体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45.0cm以上手1、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16%2、一手拇指离断或者缺失未超过指间关节3、一手除拇指外的示指和中指离断或者缺失均超过远侧指间关节4、一手除拇指外的环指和小指离断或者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体表1、挫伤面积累计达体表面积10%2、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40.0cm以上3、撕脱伤面积100.0cm²以上4、皮肤缺损30.0cm²以上其他1、II°以上烧烫伤面积达体表面积20%或者III°面积达5%2、损伤引起脂肪栓塞综合征(不完全型)3、器质性阴茎勃起障碍(中度)轻伤二级颅脑、脊髓1、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2、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²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²以上3、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²以上4、颅骨骨折5、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6、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面部、耳廓1、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2、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3、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4、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²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²以上5、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cm²以上6、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7、眼睑缺损8、一侧眼睑轻度外翻9、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10、一侧眼睑闭合不全11、一侧泪器损伤伴溢泪12、耳廓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13、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15%以上14、鼻尖或者一侧鼻翼缺损15、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16、舌缺损17、牙齿脱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18、腮腺、颌下腺或者舌下腺实质性损伤19、损伤致张口困难Ⅰ度20、颌骨骨折(牙槽突骨折及一侧上颌骨额突骨折除外)21、颧骨骨折听器听力1、外伤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愈合2、听骨骨折或者脱位;听骨链固定3、一耳听力障碍(≥41dB HL)4、一侧前庭平衡功能障碍,伴同侧听力减退5、一耳外耳道横截面1/2以上狭窄视器视力1、眼球穿通伤或者眼球破裂伤;前房出血须手术治疗;房角后退;虹膜根部离断或者虹膜缺损超过1个象限;睫状体脱离;晶状体脱位;玻璃体积血;外伤性视网膜脱离;外伤性视网膜出血;外伤性黄斑裂孔;外伤性脉络膜脱离2、角膜斑翳或者血管翳;外伤性白内障;外伤性低眼压;外伤性青光眼3、瞳孔括约肌损伤致瞳孔显著变形或者瞳孔散大(直径0.6cm以上)4、斜视;复视5、睑球粘连6、一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或者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原单眼中度以上视力损害者,伤后视力降低一个级别7、一眼视野半径50°以下(视野有效值80%以下)颈部1、颈前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5.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2、颈前部瘢痕,单块面积4.0cm²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计6.0cm²以上3、甲状腺挫裂伤4、咽喉软骨骨折5、喉或者气管损伤6、舌骨骨折7、膈神经损伤8、颈部损伤出现窒息征象胸部损1、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者乳腺导管损伤2、肋骨骨折2处以上3、胸骨骨折;锁骨骨折;肩胛骨骨折4、胸锁关节脱位;肩锁关节脱位5、胸部损伤,致皮下气肿1周不能自行吸收6、胸腔积血;胸腔积气7、胸壁穿透创8、胸部挤压出现窒息征象腹部1、胃、肠、胆囊或者胆道挫伤2、肝包膜下或者实质内出血3、脾包膜下或者实质内出血4、胰腺挫伤5、肾包膜下或者实质内出血6、肝功能损害(轻度)7、急性肾功能障碍(可恢复)8、腹腔积血或者腹膜后血肿9、腹壁穿透创盆部及会阴1、骨盆骨折2、直肠或者肛管挫裂伤3、一侧输尿管挫裂伤;膀胱挫裂伤;尿道挫裂伤4、子宫挫裂伤;一侧卵巢或者输卵管挫裂伤5、阴道撕裂伤6、女性外阴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4.0cm以上7、龟头部分缺损8、阴茎撕脱伤;阴茎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2.0cm以上;阴茎海绵体出血并形成硬结9、阴囊壁贯通创;阴囊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4.0cm以上;阴囊内积血,2周内未完全吸收10、一侧睾丸破裂、血肿、脱位或者扭转11、一侧输精管破裂12、轻度肛门失禁或者轻度肛门狭窄13、轻度排尿障碍14、外伤性难免流产;外伤性胎盘早剥脊柱四肢1、四肢任一大关节功能丧失10%以上2、四肢重要神经损伤3、四肢重要血管破裂4、椎骨骨折或者脊椎脱位(尾椎脱位不影响功能的除外);外伤性椎间盘突出5、肢体大关节韧带断裂;半月板破裂6、四肢长骨骨折;髌骨骨折7、骨骺分离8、损伤致肢体大关节脱位9、第一趾缺失超过趾间关节;除第一趾外,任何二趾缺失超过趾间关节;一趾缺失10、两节趾骨骨折;一节趾骨骨折合并一跖骨骨折11、两跖骨骨折或者一跖骨完全骨折;距骨、跟骨、骰骨、楔骨或者足舟骨骨折;跖跗关节脱位12、肢体皮肤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0cm以上手1、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4%2、除拇指外的一个指节离断或者缺失3、两节指骨线性骨折或者一节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2至5指末节)4、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体表1、挫伤面积达体表面积6%2、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0cm以上3、撕脱伤面积50.0cm²以上4、皮肤缺损6.0cm²以上其他1、II°以上烧烫伤面积达体表面积5%或者III°面积达0.5%2、呼吸道烧伤3、挤压综合征(I级)4、电击伤(Ⅰ°)5、溺水(轻度)6、各种损伤引起休克(轻度)7、呼吸功能障碍,出现窒息征象8、面部异物存留;眶内异物存留;鼻窦异物存留9、胸腔内异物存留;腹腔内异物存留;盆腔内异物存留10、深部组织内异物存留11、骨折内固定物损坏需要手术更换或者修复12、各种置入式假体装置损坏需要手术更换或者修复13、器质性阴茎勃起障碍(轻度)轻微伤颅脑、脊髓1、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2、头皮擦伤面积5.0cm²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3、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面部、耳廓1、面部软组织创2、面部损伤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变3、面部皮肤擦伤,面积2.0cm²以上;面部软组织挫伤;面部划伤4.0cm以上4、眶内壁骨折5、眼部挫伤;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6、耳廓创7、鼻骨骨折;鼻出血8、上颌骨额突骨折9、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10、牙齿脱落或者缺损;牙槽突骨折;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者Ⅲ度松动1枚以上听器听力1、外伤性鼓膜穿孔2、鼓室积血3、外伤后听力减退视器视力眼球损伤影响视力颈部1、颈部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2、颈部擦伤面积4.0cm²以上3、颈部挫伤面积2.0cm²以上4、颈部划伤长度5.0cm以上胸部损1、肋骨骨折;肋软骨骨折2、女性乳房擦挫伤腹部外伤性血尿盆部及会阴1、会阴部软组织挫伤2、会阴创;阴囊创;阴茎创3、阴囊皮肤挫伤4、睾丸或者阴茎挫伤5、外伤性先兆流产脊柱四肢1、肢体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2、肢体关节、肌腱或者韧带损伤3、骨挫伤4、足骨骨折5、外伤致趾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6、尾椎脱位手1、手擦伤面积10.0cm²以上或者挫伤面积6.0cm²以上2、手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cm以上;刺伤深达肌层3、手关节或者肌腱损伤4、腕骨、掌骨或者指骨骨折5、外伤致指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体表1、擦伤面积20.0cm²以上或者挫伤面积15.0cm²以上2、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3、咬伤致皮肤破损其他1、身体各部位骨皮质的砍(刺)痕;轻微撕脱性骨折,无功能障碍2、面部Ⅰ°烧烫伤面积10.0cm²以上;浅II°烧烫伤3、颈部Ⅰ°烧烫伤面积15.0cm²以上;浅II°烧烫伤面积2.0cm²以上4、体表Ⅰ°烧烫伤面积20.0cm²以上;浅II°烧烫伤面积4.0cm²以上;深II°烧烫伤。
司法鉴定疤痕的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司法鉴定疤痕的鉴定标准是怎样的?面部、耳廓5.2.1 重伤一级a)容貌毁损(重度)。
5.2.2 重伤二级a)面部条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条长度10.0cm以上,或者两条以上长度累计15.0cm以上。
b)面部块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块面积6.0cm2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实践中,人身伤害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可能会要求受害者进行司法鉴定,以确实受害人的损伤属于哪个等级。
受害人做司法鉴定时受到损伤的部分可能已经形成疤痕,因此可以通过对疤痕进行司法鉴定,判断当事人的损伤程度。
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司法鉴定疤痕的鉴定标准。
一、司法鉴定疤痕的鉴定标准是怎样的?司法鉴定疤痕按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进行:面部、耳廓5.2.1 重伤一级a)容貌毁损(重度)。
5.2.2 重伤二级a)面部条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条长度10.0cm以上,或者两条以上长度累计15.0cm以上。
b)面部块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块面积6.0cm2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显着色素异常,面积累计达面部30%。
q)容貌毁损(轻度)。
5.2.3 轻伤一级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
b)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0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7.0cm2以上。
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0cm2以上。
5.2.4 轻伤二级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b)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c)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d)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2以上。
e)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cm2以上。
l)耳廓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释义解析版
第一章 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则 【原文】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和等级划分。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所涉及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
【释义】此部分是关于本标准的内容和适用范围的规定。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对人体受到损伤后其损伤程度的评定原则、方法和损伤程度的具体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致伤原因形成的人体损伤,对损伤的程度进行鉴定,适用于各级公安机关处理、人民法院审理、保险机构理赔的各个阶段。
编制本标准的主要目的是对司发[1990] 070号《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法(司)发[1990] 6号《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GA/T146(注:原文错为145) -1996《人体轻微伤的鉴定》三个标准中各条款内容,进行修订、整合及补充,作为新的整体替代上述三个标准,为人体损伤程度的鉴定提供更科学统一的依据。
【原文】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本标准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8667(注:原文错加-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T 16180(注:原文错加-2006)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26341-2010残疾人残疾分类和等级【释义】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原文】 3术语和定义【释义】此部分是关于本标准所使用的有关术语的具体定义。
共定义了3个术语。
【原文】 3.1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释义】是指人身遭受外界致伤因子作用,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95条规定的重伤。
肢体残废,是指由于各种致伤因素所致肢体缺失或者股体虽然完整但已丧失功能。
毁人容貌是指毁损他人面容,致使容貌显著变形、丑陋或者功能障碍。
伤口愈合程度考核评分标准
伤口愈合程度考核评分标准
背景介绍
伤口的愈合程度是评估伤口恢复情况的重要指标。
为了准确评估伤口愈合的程度,制定一套科学的评分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档将介绍伤口愈合程度的考核评分标准,以帮助医务人员进行准确的评估。
评分标准
伤口愈合程度的评分标准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伤口愈合面积:根据伤口完全愈合的面积比例进行评分。
常用分级为:完全愈合(100%),部分愈合(70%~99%)和未愈合(<70%)。
2. 伤口愈合速度:根据伤口愈合所需时间进行评分。
可分为快速愈合(3周以内),中等愈合(3~6周)和缓慢愈合(>6周)。
3. 伤口瘢痕形成:根据伤口愈合后是否形成显著瘢痕进行评分。
常用分级为:无瘢痕,轻微瘢痕以及明显瘢痕。
4. 伤口感染情况:根据伤口愈合过程中是否出现感染进行评分。
常用分级为:无感染,轻微感染和严重感染。
以上评分标准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给出相应的评分。
评分结果可用于制定相应的伤口治疗方案和后续护理措施。
结论
伤口愈合程度的考核评分标准对于准确评估伤口恢复情况至关
重要。
制定科学、全面的评分标准,有助于医务人员对伤口愈合的
情况进行准确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治疗和护理措施。
这对于患者的
康复至关重要。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于发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公告》为进一步加强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现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2013年8月30日中文名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实施时间2014年1月1日文件编号司发通[2013]146号发布单位司法部等术语定义轻微伤目录1 范围2 引用文件3 术语定义▪ 轻微伤4 总则▪ 鉴定原则▪ 鉴定时机5 伤病关系处理6 附录A7 附录B8 附录C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和等级划分。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所涉及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本标准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8667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T 16180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26341-2010 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术语定义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轻微伤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总则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鉴定原则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全面分析,综合鉴定。
对于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当时伤情为主,损伤的后果为辅,综合鉴定。
对于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作为鉴定依据的,鉴定时应以损伤的后果为主,损伤当时伤情为辅,综合鉴定。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鉴定时机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
面部疤痕伤残鉴定标准十级
面部疤痕伤残鉴定标准十级四级1、面部中度毁容。
2、全身瘢痕面积≥60%,四肢大关节中1个关节活动功能受限。
3、面部瘢痕或植皮≥1/2并有轻度毁容。
五级1、全身瘢痕占体外表积≥50%,并有关节活动功能受限。
2、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毁容标准之一项。
六级1、面部重度异物色素镇静或脱失。
2、面部瘢痕或植皮≥1/3。
3、全身搬痕面积≥40%。
4、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
5、女性两侧乳房完全缺损或严峻瘢痕畸形。
七级1、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二项者。
2、烧伤后颅骨全层缺损≥30cm2,或在硬脑膜上植皮面积≥250px2。
3、颈部瘢痕孪缩,影响颈部活动。
4、全身瘢痕面积≥30%。
5、面部瘢痕、异物或植皮伴色素转变占面部的10%以上。
6、女性两侧乳房局部缺损。
八级1、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烧伤植皮≥1/5。
3、面部轻度异物镇静或色素脱失。
4、双侧耳廓局部或一侧耳廓大局部缺损。
5、全身瘢痕面积≥20%。
6、女性一侧乳房缺损或严峻瘢痕畸形。
7、一侧或双侧眼睑明显缺损。
九级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
2、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
3、面部有≥200px2或三处以上≥25px2的瘢痕。
4、颈部瘢痕畸形,不影响活动。
5、全身瘢痕占体外表积≥5%。
十级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镇静或脱失>50px2。
3、全身瘢痕面积面部十级的伤残鉴定标准,是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程度,脸部的受伤的.形态,以及受伤者是否能够生活自理来判定的。
对于面部受到的损害,不仅很难恢复,还会影响受害人的生活,那么受害人假如心理上消失了一些问题,就需要准时去询问专业的心理治疗师,进展专业的开导。
面部疤痕伤残鉴定标准十级2面部疤痕伤残鉴定标准1、一级,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外表积大于等于百分之九十;2、二级,全面部瘢痕或植皮伴有重度毁容,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外表积大于等于百分之八十;3、三级,有四肢大关节中2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4、四级,面部中度毁容;5、五级,全身瘢痕占体外表积大于等于百分之五十;6、六级,面部重度异物色素镇静或脱失等。
人体损伤鉴定标准一览表
颅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脊髓
1、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2、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²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²以上
3、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²以上
4、颅骨骨折
5、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6、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面部、耳廓
1、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颈部
1、颈前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6.0cm以上
2、颈前三角区瘢痕,单块面积10.0cm²以上;多块面积累计12.0cm²以上
3、咽喉部损伤遗留发声或者构音障碍
4、咽或者食管损伤,遗留吞咽功能障碍(只能进半流食)
5、颈总动脉血栓形成;颈内动脉血栓形成;颈外动脉血栓形成;椎动脉血栓形成
14、龟头缺失达冠状沟
15、阴囊皮肤撕脱伤面积占阴囊皮肤面积50%以上
16、双侧睾丸损伤,丧失生育能力
17、双侧附睾或者输精管损伤,丧失生育能力
18、直肠阴道瘘;膀胱阴道瘘;直肠膀胱瘘
19、重度排尿障碍
脊柱四肢
1、四肢任一大关节强直畸形或者功能丧失50%以上
2、臂丛神经干性或者束性损伤,遗留肌瘫(肌力3级以下)
14、损伤致张口困难Ⅱ度
15、腮腺总导管完全断裂
16、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听器听力
1、双耳听力障碍(≥41dB HL)
2、双耳外耳道闭锁
视器视力
1、外伤性青光眼,经治疗难以控制眼压
2、一眼虹膜完全缺损
3、一眼重度视力损害;双眼中度视力损害
刀伤法医鉴定标准
⼑伤法医鉴定标准在打架的时候,如果有⼀⽅⽤了⼑的话,那么⾃⼰应当尽快的避让,不要与之正⾯对抗,如果⾃⼰不幸被砍了⼏⼑,那么在法医鉴定的时候标准是如何的?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伤法医鉴定标准轻伤⼀级:a)头⽪创⼝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b)头⽪撕脱伤⾯积累计50.0cm2以上;头⽪缺损⾯积累计24.0cm2以上。
c)颅⾻凹陷性或者粉碎性⾻折。
d)颅底⾻折伴脑脊液漏。
e)脑挫(裂)伤;颅内出⾎;慢性颅内⾎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f)外伤性脑积⽔;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g)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h)脊髓挫裂伤。
轻伤⼆级:a)头⽪创⼝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b)头⽪撕脱伤⾯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缺损⾯积累计10.0cm2以上。
c)帽状腱膜下⾎肿范围50.0cm2以上。
d)颅⾻⾻折。
e)外伤性蛛⽹膜下腔出⾎。
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轻微伤:a)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
b)头⽪擦伤⾯积5.0cm2以上;头⽪挫伤;头⽪下⾎肿。
c)头⽪创⼝或者瘢痕。
5.2 ⾯部、⽿廓。
5.2.1 重伤⼀级。
a)容貌毁损(重度)。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于⼑伤的鉴定标准的话,要从对⽅造成的⼀些程度来进⾏考虑,轻伤⼆级的时候那么⼀般不造成的是头⽪的创⼝达到了⼋厘⽶以上,轻微伤的话只是⼀些擦伤等等,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店铺相关律师。
公安体检疤痕标准
公安体检疤痕标准
公安体检疤痕标准:
审查疤痕的深浅及位置的判断标准:
1.轻微的疤痕,是指从出现的时间上,历经2~4周后痕迹在皮肤上仍然存在,外观表现为皮肤凹陷,但由于颜色淡,浅浅的凹陷,不易被察觉的疤痕;
2.一般的疤痕,是指出现的时间上,历经2~4周后痕迹在皮肤上仍然存在,外观表现为皮肤凹陷,由于皮肤颜色与周围较浅,凹陷较明显,较易被察觉的疤痕;。
3.重度的疤痕,是指出现的时间上,历经2~4周后痕迹在皮肤上仍然存在,外观表现为皮肤凹陷,由于皮肤颜色与周围较深,凹陷较明显,被察觉的疤痕。
审查疤痕的面积及位置的判断标准:
1.轻微的疤痕,面积不超过2厘米×2厘米,位置任意;
2.一般的疤痕,面积不超过3厘米×3厘米,位置任意;
3.重度的疤痕,面积不超过5厘米×5厘米,位置仅限于脸部以外;
各种疤痕相结合时,以最重度者为准,任何情况下,脸部上疤痕面积不超过2厘米×2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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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创口与瘢痕鉴定标准
皮肤创口和瘢痕的鉴定在法医实践中非常重要,因为它们可以影响法律认定的伤势轻重和赔偿金额。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皮肤创口和瘢痕鉴定标准:
1. 皮肤创口鉴定标准:
- 轻微伤:创口长度不超过 2 厘米,深度不超过 0.5 厘米,无鲜血流出。
- 轻伤:创口长度超过 2 厘米,深度超过 0.5 厘米,或有鲜血流出。
- 重伤:创口长度超过 3 厘米,深度超过 1 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超过 10 厘米。
2. 皮肤瘢痕鉴定标准:
- 轻微伤:瘢痕长度不超过 2 厘米,宽度不超过 0.5 厘米,或累计长度不超过 5 厘米。
- 轻伤:瘢痕长度超过 2 厘米,宽度超过 0.5 厘米,或累计长度超过 5 厘米。
- 重伤:瘢痕长度超过 10 厘米,宽度超过 1 厘米,或者累计长度超过 20 厘米。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鉴定标准只是一般原则,实际鉴定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
同时,这些标准也仅供参考,具体的鉴定结论需要依据实际情况和专业知识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