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A 类空腔负载 单端开孔负载,其长度(L)与孔直径(D)的比率大于等于 1,小于或等于 750(1<L/D<750)
并且 长度不大于 1 500 mm(L<1 500 mm),或者两端开孔负载其长度与孔直径的比率大于等 于 2,小于或 等于 1 500 之间(2<L/D<1 500)并且长度不大于 3 000 mm(L<3 000 mm),而且 不属于 B 类空腔 负载。
5.1 口腔器械应一人一用一消毒和(或)灭菌。 5.2 高度危险口腔器械应达到灭菌水平。 5.3 中度危险口腔器械应达到灭菌水平或高水平消毒。 5.4 低度危险口腔器械应达到中或低水平消毒。 5.5 口腔器械危险程度分类与消毒灭菌要求见附录 B。 6 口腔器械处理操作流程 6.1 回 收 6.1.1 口腔器械使用后应与废弃物品分开放置,及时回收。 6.1.2 口腔器械应根据器械材质、功能、处理方法的不同进行分类放置。具体如下:
灭菌与监测 监测方法;各 类监测的周期;监测结果判定;灭菌后放行标准
储存 储存条件与有效期 文件管理 灭菌监测记录;灭菌器维修保养及处理记录;各种记录保存时间
附录犅 (规 范 性 附 录 ) 口腔器械危险程度分类与消毒、灭菌、储存要求 口腔器械危险程度分类与消毒、灭菌、储存见表 B.1。牙科手机灭菌后应清洁保存。 表 B.1 口腔器械危险程度分类与消毒、灭菌、储存
6.7.1 口腔器械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选择小型灭菌器灭菌应符合附录 E 要求。 6.7.2 碳钢材质的器械宜选干热灭菌。 6.7.3 其他灭菌方法应符合 WS310.2 要求。 7 监测要求 7.1 消 毒 监 测 7 .1 . 1 湿热消毒:每次应监测温度、时间,并记录。 7 . 1 .2 化学消毒:应根据消毒剂种类定期监测化学消毒剂的浓度、消毒时间,并记录。 7.1.3 消毒效果监测:消毒后直接使用的物品宜至少每季度监测一次,监测方法及结果判读符 合 WS/T 367 的要求。 7.2 灭 菌 监 测 7.2.1 小型灭菌器监测应符合附录 E。 7.2.2 其他灭菌器灭菌方法的监测应符合 WS310.3 相关规定。 7.2.3 每个灭菌周期运行均应形成文件记录,文件记录应保存 3 年,记录格式内容见附录 F。 8 消 毒 与 灭 菌 物 品 放 行 8.1 消 毒 物 品 放 行 8.1.1 机械热力消毒应检查额定参数(温度、时间),所得参数符合要求时,消毒物品方可放行。 8.1.2 用化学消毒剂消毒物品时应检查其消毒时间、浓度,符合 WS/T 367 的要求时,物品方 可放行。 8.2 灭 菌 物 品 放 行 8.2.1 每一灭菌周期结束后应检查所有物理参数、化学指示物,所得数据、指示物的显示与规 定灭菌参 数一致时,灭菌物品方可放行。 8.2.2 灭菌周期的各种监测或参数不合格时不应放行,应查找灭菌失败原因,重新调整后再进 行物理、 化学监测,合格后灭菌器方可再次使用,必要时做生物监测,并应记录全过程。 9器械储存 9.1 储存区应配备物品存放柜(架)或存放车,并应每பைடு நூலகம்对其进行清洁消毒。并注意以下事项: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506-2016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506-2016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506-2016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Regulationfordisinfectionandsterilizationtechniqueofdentalinstruments2016-12-27发布2017-06-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目次前言III1.范围I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管理要求25.口腔器械处理基本原则36.口腔器械处理操作流程37.监测要求58.消毒与灭菌物品放行59.器械储存5附录A(规范性附录)培训内容与管理要求6附录B(规范性附录)口腔器械危险程度分类与消毒、灭菌、储存要求7附录C(规范性附录)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操作方法8附录D(规范性附录)牙科手机清洗、保养方法10附录E(规范性附录)小型灭菌器灭菌与监测要求13附录F(资料性附录)灭菌器灭菌周期运行记录表15前言本标准的4.2.2d)、4.3.3、4.4.3、6.1.2a)和c、6.2.2、6.2.3、6.2.4、6.3、6.6.2、6.6.3、6.7.2、7.1.3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大学口腔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天津南开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吉林大学口腔医院、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曙铭、刘翠梅、俞光岩、苏静、丁效芳、刘东玲、章小缓、班海群、李六亿、王春丽、李秀娥。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口腔器械消毒灭菌的管理要求、基本原则、操作流程、灭菌监测、灭菌物品放行和器械储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开展口腔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已实现消毒供应中心集中供应的,其口腔器械的处置方法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标准操作规程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标准操作规程一、目的为确保患者安全,预防交叉感染,提高口腔诊疗服务质量,制定本标准操作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口腔医院、诊所等口腔诊疗场所的口腔器械消毒灭菌工作。
二、原则1. 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程。
2. 实行分类管理,根据器械的污染程度和风险等级进行相应的消毒灭菌处理。
3. 采用有效的消毒灭菌方法,确保器械达到无菌状态。
4. 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消毒灭菌操作技能。
5. 做好消毒灭菌记录,便于追踪和质量控制。
三、操作步骤1. 预处理(1)医生每次治疗结束后及时踩脚闸冲洗管腔30秒,将手机置于流动水下冲洗,初步去除表面污染物。
(2)使用者及时卸下污染手机,用湿棉球及时擦除手机表面肉眼可见的污物,放入诊室污染器械回收容器中暂存。
(3)清洗人员清点收取使用过的手机,将污染器械回收容器送至清洗间。
2. 清洗(1)无全自动手机清洗机的清洗1)冲洗:将手机置于流动水下冲洗,初步去除表面污染物。
2)洗涤:冲洗后,用酶清洁剂浸泡2~5分钟后刷洗、擦洗。
部分手机冲洗后可放进超声清洗器内加酶清洗3~5分钟。
3)漂洗:洗涤后,在流动水下冲洗或刷洗。
管腔用高压水枪或注射器冲洗。
4)终末漂洗:漂洗后,用软水、纯化水或蒸馏水冲洗。
管腔内用高压水枪或注射器冲洗。
5)清洗后手机放入网筐中准备干燥。
(2)有全自动手机清洗机的清洗1)检查自动清洗机工作性能及酶清洗剂、中和剂、增亮剂是否足够。
2)将手机头逐个平稳地插入手机清洗机专用插孔,进行充分有效清洗。
3. 干燥将手机逐个从网筐或清洗机中取出,使用高压气枪或注射器吹干管道、风轮轴承表面水分,也可注入75%乙醇干燥。
4. 消毒用75%乙醇消毒手机内外表面。
5. 内部保养使用全自动注油设备向手机内部注入专用的手机清洁润滑油,若使用手工式注油,宜选用喷雾型清洁润滑油。
6. 干燥注油后器械外表应及时擦干,管腔内应用机械烘干、压力气枪吹干,不得自然晾干。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要求规范WS506-2023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要求规范WS506-
2023
该规范是针对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的要求做出的规范。
以下是规范要求的主要内容:
一、通用要求
1. 所有口腔器械须进行消毒灭菌处理。
2. 口腔器械包括手术刀具、口腔诊疗设备、牙科医用材料等,都需要进行消毒灭菌处理。
3. 消毒灭菌处理应在严格控制条件下进行,包括处理环境、处理设备、处理工艺及操作人员等。
4. 消毒灭菌方法应选用符合卫生行业法规及技术要求的标准方法。
5. 灭菌、消毒指示剂应在操作前进行检测并记录检测结果。
6. 消毒灭菌后,应存放在无菌包装袋中,并在包装袋上标注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
二、消毒与灭菌的方法
1. 热处理法:包括高温蒸汽灭菌、热空气干热灭菌。
2. 化学法:包括低温等离子气体灭菌、乙烯氧化灭菌、氢氧化乙烯灭菌、过氧乙酸灭菌、臭氧灭菌、紫外线灭菌、电子束辐照灭菌。
三、消毒灭菌操作要求
1. 必须有专门的操作人员进行消毒灭菌处理,并必须接受相关培训。
2. 操作前应检查设备及材料的完好性和规范性,发现问题及时更换或修理。
3. 根据操作手册要求准确选择处理方法,并对材料和设备进行操作标识及管理。
4. 操作材料必须符合规定,不能混用。
5. 操作结束后,要及时清理、消毒处理消毒器具和操作台面。
该规范的要求是为了保证口腔器械在使用前得到彻底灭菌并保持无菌状态,杜绝口腔医疗事故的发生。
所有医疗机构、口腔诊所
和口腔保健机构都应当按照该要求进行消毒灭菌处理,确保口腔医用器械的安全和健康。
2016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3.12 工艺变量: 灭菌工艺的条件,其变 化会影响杀灭微生物的效果。
3.13 验证: 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规定 要求是否已得到满足的认定。
4管理要求
4.1医疗机构
4.1.1应制定本机构口腔器械消毒灭菌工 作管理制度。
4.1.2应设立独立的器械处理区。
6.5消毒方法选择
6.5.1物理消毒方法应首选湿热消毒,湿 热消毒参数符合WS310.2要求;清洗消 毒器消毒方法见附录C 的 C.3。
6.5.2化学消毒方法应符合WS/T 367的要 求。
6.6 包装
6.6.1应根据器械特点和使用频率选择包 装材料。
6.6.2低度、中度危险的口腔器械可不包 装,消毒或灭菌后直接放人备用清洁容 器内保存。
求见附录B。
6.16回口收腔器械处理操作流程
6.1.1口腔器械使用后应与废弃物品分开放置,及 时回收。
6.1.2口腔器械应根据器械材质、功能、处理方法 的不同进行分类放置。具体如下:
a)结构复杂不易清洗的口腔器械(如牙科小器械、 刮匙等)宜保湿放置,保湿液可选择生活饮用水 或酶类清洁剂。
b)牙科手机、电动牙洁治器和电刀应初步去污, 存放于干燥回收容器内。
7.1.2化学消毒:应根据消毒剂种类定期 监测化学消毒剂的浓度、消毒时间,并 记录。
7.1.3消毒效果监测:消毒后直接使用的 物品宜至少每季度监测一次,监测方法 及结果判读符合 WS/T 367的要求。
7.2 灭菌监测
7.2.1小型灭菌器监测应符合附录E。
7.2.2其他灭菌器灭菌方法的监测应符合 WS310.3相关规定。
7.2.3每个灭菌周期运行均应形成文件记 录,文件记录应保存3年,记录格式内容 见附录F。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问答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问答(附答案)问题一、牙科手机使用后如何清洗?规范:《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1、手工清洗方法:牙科手机使用后在带车针情况下使用牙科综合治疗台水、气系统冲洗牙科手机内部水路、气路30 s,再将牙科手机从快接口或连线上卸下,取下车针,去除表面污染物,带光纤牙科手机可用气枪吹净光纤表面的颗粒和灰尘,擦净光纤表面污渍;带螺纹的牙科手机表面可用软毛刷在流动水下清洗。
最后,使用压力罐装清洁润滑油清洁牙科手机进气孔管路,或使用压力水枪冲洗进气孔内部管路,然后使用压力气枪进行干燥。
2、机械清洗方法:如条件允许,建议选用热清洗消毒机机械清洗牙科手机(1)表面清洁:将牙科手机从快接口或连线上卸下,取下车针,去除表面污染物(2)牙科手机放人机械清洗设备内,固定牙科手机,选择正确的清洗程序(3)机械清洗设备内应配有牙科手机专用接口,其清洗水流、气流符合牙科手机的内部结构(4)机械清洗设备用水宜选用去离子水、软水或蒸馏水问题二、口腔门诊消毒/灭菌后飞医疗器械能存放多久?规范:《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一般消毒灭菌后物品的存放时间取决于物品是否有包装、包装类型和器械的危险程度。
裸露灭菌及一般容器包装的高度危险口腔器械灭菌后应立即使用,最长不超过4h;中、低度危险口腔器械消毒或灭菌后置于清洁干燥的容器内保存,保存时间不宜超过7d 。
包装材料无菌有效期同时,我们还应该注意,器械储存区还应配备物品存放柜(架)或存放车,并应每周对其进行清洁消毒。
灭菌物品和消毒物品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识,储存室内环境应符合GB15982要求。
问题三、口腔科操作中要求或进行职业防护,具体如何操作?防护用品如何处置?规范:《医院隔离技术规范》WS/T311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506-20161.准预防的基本理念就是认定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非完整皮肤和粘膜均可能含有感染性物质,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云南竹子口腔医院有限公司编号:ZZKQ-YY-001版号:2018云南竹子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目录一、范围二、适用范围三、术语和定义四、管理要求五、口腔器械处理基本原则六、检测要求七、消毒与灭菌物品放行八、器械储存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一、范围规定了口腔器械消毒灭菌的管理要求、基本原则、操作流程、灭菌监测、灭菌物品放行和器械存储要求。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开展口腔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已实现消毒供应中心集中供应的,其口腔器械的处置方法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三、术语和定义(一)口腔器械用于预防、诊断、治疗口腔疾患和口腔保健的可重复使用器械、器具和物品。
(三)牙科小器械规格较小的牙科器械,如各种型号车针、根管器具等。
(四)牙科手机用来向牙科工具或器具传递(带转换或不带转换)工作所需能量的手持工具夹。
(五)根管具器用来对根管进行探查、穿透、预备或充填的器具,如根管搓、根管扩大器、根管光滑髓针等(六)牙洁治器专门设计和(或)用于清除牙齿表面牙垢的手动或电动牙科器械。
(七)高度危险口腔器械穿透软组织、接触骨、进入或接触血液或其他无菌组织的口腔器械。
(八)中度危险口腔器械与完整黏膜相接触,而不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和血流,也不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口腔器械。
(九)低度危险口腔器械不接触患者口腔或间接接触患者口腔,参与口腔诊疗服务,虽有微生物污染,但在一般情况下无害,只有收到一定量的病原微生物污染时才造成危害的口腔器械。
(十)小型压力蒸汽灭菌器自动控制型由电加热产生蒸汽或外接蒸汽的自动控制,其灭菌室容积不超过60L的小型自动控制蒸汽灭菌器,以下简称小型灭菌器。
(十一)A类空腔负载单端开孔负载,其长度(L)与孔直径(D)的比率大于等于1,小于或等于750(1≤L/D≤750)并且长度不大于1500mm(L≤1500mm),或者两端开孔负载其长度与孔直径的比率大于等于2,小于或等于1500之间(2≤L/D≤1500)并且长度不小于3000mm(L≤3000mm),而且不属于B类空腔负载。
口腔灭菌消毒技术操作规程
口腔灭菌消毒技术操作规程口腔灭菌消毒技术操作规程主要是针对口腔诊疗设备和器械的灭菌、消毒进行规范操作,以确保患者的口腔健康和安全。
下面将按照操作流程逐一介绍。
一、术前准备1.检查灭菌设备和工作区域是否完好,并保持清洁。
2.准备好所需材料,如消毒液、灭菌袋等。
3.清洁双手,戴上手套。
二、器械清洗1.将使用过的器械放入清洗槽中,加入适量的清洁剂。
2.使用专用刷子清洁器械,注意不能带花纹的器械要用毛刷清洗。
3.冲洗干净器械,确保无残留物。
三、消毒处理1.将清洗干净的器械放入消毒槽中,加入适量的消毒液。
2.按照消毒液的说明书要求,控制消毒时间和温度,进行消毒处理。
3.取出消毒后的器械,放在干净的工作台上,杀菌袋口朝下。
四、灭菌处理1.将已消毒的器械整理好,放入专用的灭菌袋中。
2.将袋口用封口机密封,确保器械不被污染。
3.将密封好的灭菌袋放入灭菌器中,按照灭菌器的说明操作,启动灭菌程序。
4.灭菌完毕后,等待灭菌器冷却,取出灭菌袋。
五、器械存储1.将灭菌袋放在干净、通风、干燥的柜子中,避免阳光直射。
2.灭菌袋上注明灭菌日期、器械名称、处理人员等信息。
3.避免灭菌袋受潮或被压力挤压,避免损坏。
六、使用前处理1.使用前检查灭菌袋的完整性和标记信息。
2.将需要使用的器械取出,确保器械表面干燥无污染。
3.如有必要,对器械进行配件更换或再次清洗。
七、术后处理1.使用完的器械放入污物袋中,避免与其他设备混合。
2.将污物袋按照医废处理要求正确处理。
操作规程中的关键点:1.保证整个操作过程的清洁卫生,避免交叉感染。
2.严格按照消毒剂和灭菌器的说明进行操作,确保操作正确。
3.正确记录和标记器械的信息,方便使用和追踪。
4.存储器械要干燥、通风,避免损坏和受潮。
5.使用前检查器械的完整性和标记信息,确保安全。
这就是口腔灭菌消毒技术操作规程的主要内容,通过按照规程进行操作,可确保口腔器械的消毒灭菌达到标准,保证患者的口腔健康和安全。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标准
.云南竹子口腔医院有限公司编号: ZZKQ-YY-001版号: 2018.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目录一、范围二、适用范围三、术语和定义四、管理要求五、口腔器械处理基本原则六、检测要求七、消毒与灭菌物品放行八、器械储存.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一、范围规定了口腔器械消毒灭菌的管理要求、基本原则、操作流程、灭菌监测、灭菌物品放行和器械存储要求。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开展口腔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已实现消毒供应中心集中供应的,其口腔器械的处置方法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三、术语和定义(一)口腔器械用于预防、诊断、治疗口腔疾患和口腔保健的可重复使用器械、器具和物品。
(三)牙科小器械规格较小的牙科器械,如各种型号车针、根管器具等。
(四)牙科手机用来向牙科工具或器具传递(带转换或不带转换)工作所需能量的手持工具夹。
(五)根管具器用来对根管进行探查、穿透、预备或充填的器具,如根管搓、根管扩大器、根管光滑髓针等(六)牙洁治器专门设计和(或)用于清除牙齿表面牙垢的手动或电动牙科器械。
(七)高度危险口腔器械穿透软组织、接触骨、进入或接触血液或其他无菌组织的口腔器械。
(八)中度危险口腔器械与完整黏膜相接触,而不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和血流,也不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口腔器械。
(九)低度危险口腔器械不接触患者口腔或间接接触患者口腔,参与口腔诊疗服务,虽有微生物污染,但在一般情况下无害,只有收到一定量的病原微生物污染时才造成危害的口腔器械。
.(十)小型压力蒸汽灭菌器自动控制型由电加热产生蒸汽或外接蒸汽的自动控制,其灭菌室容积不超过60L 的小型自动控制蒸汽灭菌器,以下简称小型灭菌器。
(十一) A 类空腔负载单端开孔负载,其长度( L)与孔直径( D)的比率大于等于 1,小于或等于750( 1≤ L/D≤750)并且长度不大于 1500mm(L≤ 1500mm), 或者两端开孔负载其长度与孔直径的比率大于等于2,小于或等于 1500 之间( 2≤ L/D≤1500)并且长度不小于 3000mm( L≤ 3000mm),而且不属于B类空腔负载。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要求规范WS506-2016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506-2016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506-2016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Regulationfordisinfectionandsterilizationtechniqueofdentalinstruments2016-12-27发布2017-06-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目次前言III1.范围I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管理要求25.口腔器械处理基本原则36.口腔器械处理操作流程37.监测要求58.消毒与灭菌物品放行59.器械储存5附录A(规范性附录)培训内容与管理要求6附录B(规范性附录)口腔器械危险程度分类与消毒、灭菌、储存要求7附录C(规范性附录)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操作方法8附录D(规范性附录)牙科手机清洗、保养方法10附录E(规范性附录)小型灭菌器灭菌与监测要求13附录F(资料性附录)灭菌器灭菌周期运行记录表15前言本标准的4.2.2d)、4.3.3、4.4.3、6.1.2a)和c、6.2.2、6.2.3、6.2.4、6.3、6.6.2、6.6.3、6.7.2、7.1.3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大学口腔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天津南开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吉林大学口腔医院、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曙铭、刘翠梅、俞光岩、苏静、丁效芳、刘东玲、章小缓、班海群、李六亿、王春丽、李秀娥。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口腔器械消毒灭菌的管理要求、基本原则、操作流程、灭菌监测、灭菌物品放行和器械储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开展口腔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已实现消毒供应中心集中供应的,其口腔器械的处置方法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016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课件
精品
4.2器械处理区 4.2.1应与口腔诊疗服务的范围和工作量相匹配,布局符合
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要求。 4.2.2区域内分为回收清洗区、保养包装及灭菌区、物品存
放区: a)回收清洗区承担器械回收、分类、清洗、干燥工作。 b)保养包装及灭菌区承担器械保养、检查、包装、消毒和
(或)灭菌工作。 c)物品存放区存放消毒、灭菌后物品,以及去除外包装的
一次性卫生用品等。 d)工作量少的口腔门诊可不设物品存放区,消毒灭菌后将
物品直接放于器械储存车内。
精品
4.2.3回收清洗区与保养包装及灭菌区间 应有物理屏障。
6.4.2牙科手机的保养见附录D。
精品
6.5消毒方法选择 6.5.1物理消毒方法应首选湿热消毒,湿
热消毒参数符合WS310.2要求;清洗消 毒器消毒方法见附录C 的 C.3。 6.5.2化学消毒方法应符合WS/T 367的要 求。
精品
6.6 包装 6.6.1应根据器械特点和使用频率选择包
器具等器械的放置。
4.4.5消毒灭菌监测材料:应合法有效,并在有效期内
使用。
精品
5口腔器械处理基本原则
5.1口腔器械应一人一用一消毒和(或) 灭菌。
5.2高度危险口腔器械应达到灭菌水平。 5.3中度危险口腔器械应达到灭菌水平或
高水平消毒。
5.4低度危险口腔器械应达到中或低水平 消毒。
5.5 口腔器械危险程度分类与消毒灭菌要 求见附录B。
填的器具,如根管锉、根管扩大器、根管光滑髓针等。 3 .5牙洁治器 专门设计和(或)用于清除牙齿表面牙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c)物品存放区存放消毒、灭菌后物品,以及去除外包装的 一次性卫生用品等。
d)工作量少的口腔门诊可不设物品存放区,消毒灭菌后将 物品直接放于器械储存车内。
精品课件
4.2.3回收清洗区与保养包装及灭菌区间 应有物理屏障。
4.2.4工作流程设计应由污到洁,装饰材 料应耐水、易清洁,并按照所配设备预 留水、电、气等管线。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开展口腔疾病预 防、诊断、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已实 现消毒供应中心集中供应的,其口腔器 械的处置方法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精品课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 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属北京口腔医院、天津南开大学附属口腔医 院、吉林 大学口腔医院、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中国疾病预 防控制中心、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曙铭、刘翠梅、俞光岩、苏静、 丁效芳、刘东玲、章小缓、班海群、李六亿、王春丽、 李秀娥。
精品课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口腔器械消毒灭菌的管理 要求、基本原则、操作流程、灭菌监测、 灭菌物品放行和器械储存要求。
器官和血流,也不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 口腔器械。 3.8低度危险口腔器械: 不接触患者口腔或间 接接触患者口腔,参与口腔诊疗服务,虽有微 生物污染,但在一般情况下无害, 只有受到 一定量的病原微生物污染时才造成危害的口腔 器械。 3.9小型压力蒸汽灭菌器自动控制型:由电加热 产生蒸汽或外接蒸汽的自动控制,其灭菌室容 积不超过60L的小型自动控制蒸汽灭菌 器,以 下简称小型灭菌器。
口腔用具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最新版】
口腔用具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最新版】前言口腔用具消毒灭菌技术是口腔医疗环节中关键的一环,正确的操作可以有效防止交叉感染,保障患者的健康安全。
本文档是针对口腔诊疗机构进行口腔用具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的编制,以确保操作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操作规范一、准备工作1. 确认消毒灭菌区域无异味、无明显污染和温度适宜。
2. 使用便携式空气净化器,持续过滤空气,减少交叉感染可能性。
3. 戴口罩、帽子、手套和防护服,以消除人为交叉污染。
手套和防护服应当穿戴舒适,同时保证操作的方便性。
4. 进入消毒灭菌区域前应洗手,或使用手部消毒液消毒。
二、消毒处理1. 采用二次灭菌方式,分别进行物品消毒和高压蒸汽灭菌。
2. 物品消毒采用酒精消毒机或二氧化氯物品消毒,有效处理材质为塑料的诊疗用品。
3. 物品灭菌室内空气应平衡,并开启紫外线杀菌灯。
在物品灭菌结束后,物品停留于高温高压蒸汽灭菌室中,确保完全灭菌。
4. 对于注射器、针管等带针器具,则进行特殊处理,进行烘烤杀菌。
5. 使用完成后放于密闭环境内,确保在使用前无明显污染。
三、消毒质控1. 开设完整的操作记录,包括消毒时间、方法等。
2. 定期对消毒设备进行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3. 定期对环境和工具进行微生物检测,评估消毒效果。
4. 确保对应确诊病人器械清洗、消毒和灭菌。
5. 消毒不合格器械,不得使用。
结语本文档规定了口腔用具消毒灭菌技术的详细操作规范。
我们应当遵循这些规范,确保口腔医疗工作的安全性和健康性。
同时,我们应当不断研究和提高自身水平,不断适应和跟进国家科技发展趋势,推动口腔医疗事业发展。
> 作者:Robot LLM。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506-2016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506-2016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506-2016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Regulationfordisinfectionandsterilizationtechniqueofdentalinstruments2016-12-27发布2017-06-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目次前言III1.范围I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管理要求25.口腔器械处理基本原则36.口腔器械处理操作流程37.监测要求58.消毒与灭菌物品放行59.器械储存5附录A(规范性附录)培训内容与管理要求6附录B(规范性附录)口腔器械危险程度分类与消毒、灭菌、储存要求7附录C(规范性附录)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操作方法8附录D(规范性附录)牙科手机清洗、保养方法10附录E(规范性附录)小型灭菌器灭菌与监测要求13附录F(资料性附录)灭菌器灭菌周期运行记录表15前言本标准的4.2.2d)、4.3.3、4.4.3、6.1.2a)和c、6.2.2、6.2.3、6.2.4、6.3、6.6.2、6.6.3、6.7.2、7.1.3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大学口腔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天津南开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吉林大学口腔医院、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曙铭、刘翠梅、俞光岩、苏静、丁效芳、刘东玲、章小缓、班海群、李六亿、王春丽、李秀娥。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口腔器械消毒灭菌的管理要求、基本原则、操作流程、灭菌监测、灭菌物品放行和器械储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开展口腔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已实现消毒供应中心集中供应的,其口腔器械的处置方法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016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前言
• 本标准的 4.2.2d)、4.3.3、4.4.3、6.1.2a)和c)、6.2.2、6.2.3、6.2.4、6.3、 6.6.2、6.6.3、6.7.2、7.1.3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 示例:牙科手机属于A类空腔负载器械。[YY 0646—2015 ,定义 3.4]
• 3 .11 B类空腔负载 :单端开孔负载,其长度(L)与孔直径(D)的比率大于等于1, 小于或等于5(1<L/D<5)而且孔径不 小于5mmCD>5mm);或者两端开孔负载其 长度与孔直径的比率大于等于2,小于或等于10(2<L/D<10)而 且孔径不小于 5mm(D>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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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口腔器械消毒灭菌的管理要求、基本原则、操作 流程、灭菌监测、灭菌物品放行和器械储存要求。
•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开展口腔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服务的 医疗机构。已实现消毒供应中心集中供应的,其口腔器械的处 置方法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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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范性引用文件
•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 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 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不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口腔器械。 • 3.8低度危险口腔器械: 不接触患者口腔或间接接触患者口腔,
参与口腔诊疗服务,虽有微生物污染,但在一般情况下无害, 只有受到一定量的病原微生物污染时才造成危害的口腔器械。 • 3.9小型压力蒸汽灭菌器自动控制型:由电加热产生蒸汽或外接蒸 汽的自动控制,其灭菌室容积不超过60L的小型自动控制蒸汽灭 菌 器,以下简称小型灭菌器。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规范
灭菌方法选择
2.7.1 口腔器械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 2.7.2 碳钢材质的器械宜选干热灭菌。 2.7.3 其他灭菌方法应符合WS310.2要求。
监测要求
3.1 消毒监测 3.1.1 湿热消毒: 每次应监测温度、时间,并记录。 3.1.2 化学消毒: 应根据消毒剂种类定期监测化学消毒
剂的浓度、消毒时间,并记录。 3.1.3 消毒效果监测: 消毒后直接使用的物品至少每季
度监测一次,监测方法及结果判断符合WS/T3672012的要求。
灭菌器监测要求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规范》
口腔器械处理基本原则
1.1 口腔器械应一人一用一消毒和(或)灭菌。 1.2 高度危险口腔器械应达到灭菌水平。 1.3 中度危险口腔器械应达到灭菌水平或高水平消毒。 1.4 低度危险口腔器械应达到中或低水平消毒。 1.5 口腔器械危险程度分类与消毒灭菌要求应符合附录
B的要求。
d) 中、低度危险口腔器械消毒或灭菌后置于清洁干燥 的容器内保存,保存时间不宜超过7d
2.储存室内环境应符合GB 15982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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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菌器监测要求
E.2.3 生物监测: 1、生物监测包应选择灭菌器常用的、有代表性的灭菌包制作,或
使用生物PCD,置于灭菌器最难灭菌的部位,且灭菌器应处于 满载状态。 2.使用中的灭菌器每月进行生物监测。 E.2.4 注意事项 小型灭菌器每使用满12个月或维修后应同时进行物理监测、化学 监测和生物监测,合格后灭菌器方可正常使用。 小型灭菌器新安装或更换主要部件应进行灭菌性能确认,验证方 法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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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开展口腔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已实现消毒供应中心集中供应的,其口腔器械的处置方法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98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GB/T 19633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WS310.2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WS310.3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WS/T 367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YY 0646小型蒸汽灭菌器自动控制型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口腔器械用于预防、诊断、治疗口腔疾患和口腔保健的可重复使用器械、器具和物品。
3 .2牙科小器械规格较小的牙科器械,如各种型号车针、根管器具等。
3 .3牙科手机用来向牙科工具或器具传递(带转换或不带转换)工作所需能量的手持工具夹。
3.4根管器具用来对根管进行探查、穿透、预备或充填的器具,如根管锉、根管扩大器、根管光滑髓针等。
3 .5牙洁治器专门设计和(或)用于清除牙齿表面牙垢的手动或电动牙科器械。
3.6高度危险口腔器械穿透软组织、接触骨、进人或接触血液或其他无菌组织的口腔器械。
3.7中度危险口腔器械与完整黏膜相接触,而不进人人体无菌组织、器官和血流,也不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口腔器械。
3.8低度危险口腔器械不接触患者口腔或间接接触患者口腔,参与口腔诊疗服务,虽有微生物污染,但在一般情况下无害,只有受到一定量的病原微生物污染时才造成危害的口腔器械。
3.9小型压力蒸汽灭菌器自动控制型由电加热产生蒸汽或外接蒸汽的自动控制,其灭菌室容积不超过60L的小型自动控制蒸汽灭菌器,以下简称小型灭菌器。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506-2016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506-2016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506-2016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Regulationfordisinfectionandsterilizationtechniqueofdentalinstruments2016-12-27发布2017-06-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目次前言III1.范围I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管理要求25.口腔器械处理基本原则36.口腔器械处理操作流程37.监测要求58.消毒与灭菌物品放行59.器械储存5附录A(规范性附录)培训内容与管理要求6附录B(规范性附录)口腔器械危险程度分类与消毒、灭菌、储存要求7附录C(规范性附录)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操作方法8附录D(规范性附录)牙科手机清洗、保养方法10附录E(规范性附录)小型灭菌器灭菌与监测要求13附录F(资料性附录)灭菌器灭菌周期运行记录表15前言本标准的4.2.2d)、4.3.3、4.4.3、6.1.2a)和c、6.2.2、6.2.3、6.2.4、6.3、6.6.2、6.6.3、6.7.2、7.1.3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大学口腔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天津南开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吉林大学口腔医院、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曙铭、刘翠梅、俞光岩、苏静、丁效芳、刘东玲、章小缓、班海群、李六亿、王春丽、李秀娥。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口腔器械消毒灭菌的管理要求、基本原则、操作流程、灭菌监测、灭菌物品放行和器械储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开展口腔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已实现消毒供应中心集中供应的,其口腔器械的处置方法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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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0 A类空腔负载 : 单端开孔负载,其长度(L)与孔直径(D)的比率大于等于 1,小于或等于750(1<L/D<750)并且长度不大于1500 mm(L<1500 mm),或 者两端开孔负载其长度与孔直径的比率大于等于2,小于或 等于1500之间 (2<L/D<1 500)并且长度不大于3000 mm(L<3000 mm),而且不属于B类空 腔负载。
4.2工作流程设计应由污到洁,装饰材料应耐水、易清洁,并按照所配设备 预留水、电、气等管线。
4.3设备、设施 4.3.1应根据口腔诊疗服务的实际情况合理配置设备、设施,并应符合国家相 关标准或规定。 4.3.2应配有污物回收器具、手工清洗池、工作台、超声清洗器及灭菌设备。 4.3.3宜配备机械清洗消毒设备、牙科手机专用自动注油养护机、医用热封机、 干燥设备等。
前言
本标准的 4.2.2d)、4.3.3、4.4.3、6.1.2a)和c)、6.2.2、6.2.3、6.2.4、6.3、 6.6.2、6.6.3、6.7.2、7.1.3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大学口腔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天津 南开大学附属口腔医 院、吉林大学口腔医院、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中国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曙铭、刘翠梅、俞光岩、苏静、丁效芳、刘东玲、章小 缓、班海群、李六亿、王春丽、 李秀娥。
示例:牙科手机属于A类空腔负载器械。[YY 0646—2015 ,定义 3.4]
3 .11 B类空腔负载 :单端开孔负载,其长度(L)与孔直径(D)的比率大于等于1, 小于或等于5(1<L/D<5)而且孔径不 小于5mmCD>5mm);或者两端开孔负载其 长度与孔直径的比率大于等于2,小于或等于10(2<L/D<10)而 且孔径不小于 5mm(D>5mm)。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口腔器械消毒灭菌的管理要求、基本原则、操作流程、灭菌监 测、灭菌物品放行和器械储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开展口腔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已 实现消毒供应中心集中供应的,其口腔器械的处置方法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 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 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98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GB/T 1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 WS310.2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WS310.3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WS/T 367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YY 0646小型蒸汽灭菌器自动控制型
《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 术操作规范》—WS 506-2016
院感办
2016-12-27 发布 2017-06-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目次
前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管理要求
口腔器械处理基本原则
口腔器械处理操作流程 监测要求 消毒与灭菌物品放行
器械储存
附录A(规范性附录)培训内容与管理要求 附录B(规范性附录)口腔器械危险程度分类与消毒、灭菌、储存要求 附录C(规范性附录)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操作方法 附录D(规范性附录)牙科手机清洗、保养方法 附录E(规范性附录)小型灭菌器灭菌与监测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口腔器械 用于预防、诊断、治疗口腔疾患和口腔保健的可重复使用器械、 器具和物品。 3 .2牙科小器械 规格较小的牙科器械,如各种型号车针、根管器具等。 3 .3牙科手机 用来向牙科工具或器具传递(带转换或不带转换)工作所需能 量的手持工具夹。 3.4根管器具 用来对根管进行探查、穿透、预备或充填的器具,如根管锉、 根管扩大器、根管光滑髓针等。 3 .5牙洁治器 专门设计和(或)用于清除牙齿表面牙垢的手动或电动牙科器 械。 3 .6 高度危险口腔器械 穿透软组织、接触骨、进人或接触血液或其他无菌组 织的口腔器械。
4.4耗材 4.4.1清洁剂: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根据器械的材质、污染物种类, 选择适用口腔器械的清 洁剂。 4.4.2消毒剂:应选择合法有效的消毒剂。 4.4.3润滑剂:牙科手机宜选择专用清洁润滑油,使用宜遵循生产厂家或供应 商提供的说明书。其他 口腔器械可选水溶性润滑剂。 4.4.4包装材料:一次性医用皱纹纸、纸塑袋、纸袋、纺织品、无纺布等应符 合GB/T 19633的要求;牙科 器械盒应具有微生物屏障作用,适合各类型车针、 根管器具等器械的放置。 4.4.5消毒灭菌监测材料:应合法有效,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YY 0646—2015 ,定义 3.5]
3.12 工艺变量: 灭菌工艺的条件,其变化会影响杀灭微生物的效果。 3.13 验证: 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规定要求是否已得到满足的认定。
4管理要求 4.1医疗机构 4.1.1应制定本机构口腔器械消毒灭菌工作管理制度。 4.1.2应设立独立的器械处理区。 4.1.3应根据口腔诊疗服务工作量配备专职或兼职口腔器械消毒灭菌工作人员。 消毒灭菌的工作人 员应参加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内容见附录A。
3.7中度危险口腔器械: 与完整黏膜相接触,而不进人人体无菌组织、器官和血流,也不接 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口腔器械。 3.8低度危险口腔器械: 不接触患者口腔或间接接触患者口腔,参 与口腔诊疗服务,虽有微生物污染,但在一般情况下无害, 只有 受到一定量的病原微生物污染时才造成危害的口腔器械。 3.9小型压力蒸汽灭菌器自动控制型:由电加热产生蒸汽或外接蒸汽 的自动控制,其灭菌室容积不超过60L的小型自动控制蒸汽灭菌 器, 以下简称小型灭菌器。
4.2器械处理区 4.2.1应与口腔诊疗服务的范围和工作量相匹配,布局符合医 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要求。 4.2.2区域内分为回收清洗区、保养包装及灭菌区、物品存放 区: a)回收清洗区承担器械回收、分类、清洗、干燥工作。 b)保养包装及灭菌区承担器械保养、检查、包装、消毒和 (或)灭菌工作。 c)物品存放区存放消毒、灭菌后物品,以及去除外包装的一 次性卫生用品等。 d)工作量少的口腔门诊可不设物品存放区,消毒灭菌后将物 品直接放于器械储存车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