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第三版)沈四宝、刘刚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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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教材选用表(学生版)

对外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教材选用表(学生版)

民法学 民法学 侵权法上严格责任的原理和实践 公司法
第 2 页,共 116 页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2011.12 2011.12 法律出版社 2009 法律出版社 2008年
课程号
LAW303 LAW303 LAW305 LAW305 LAW307 LAW312 LAW313 LAW316 LAW320 LAW325 LAW325 LAW325 LAW328 LAW329 LAW332 LAW332 LAW335 LAW337 LAW402 LAW402 LAW402 LAW403 LAW403 LAW407 LAW407 LAW407 LAW407 LAW409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1.5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2013.6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1.2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1.2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1.2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1.2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1
普通课实验超30%
应用统计学 保险法 人力资源管理 自编讲义
贾俊平/谭英平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3.3
授课教师 赵玲 梁清华 卢海君 陈剑玲 王淑霞 丁丁 冯辉(男) 王晓川 边永民 赵玲 陈丹舟 李莘 梁清华 陈学权
开课单位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课程 说明
新编海上保险学
仅 留学生,留学生专业 可选课
教材名称
主编
应世昌 应世昌 林义

国际商法:第六章-4精简版(沈四宝本)

国际商法:第六章-4精简版(沈四宝本)

第六章合同法本章共七节第一节引论第二节合同的概念第三节对价和原因第四节合同的订立第五节合同的效力第六节合同的内容和履行第七节违约及救济措施第五节合同的效力●把握以下八个问题●一、概说二、缔约的能力三、合同的形式四、合同的合法性●五、错误和误解六、欺诈七、胁迫八、显失公平七、胁迫●把握以下五个问题● (一)英国和美国 (二)法国 (三)德国 (四)《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五)中国(一)英国和美国掌握如下五个问题1.从人身强制和暴力威胁到经济胁迫。

2.动机 3.行为 4.因果关系 5.救济1.从人身强制和暴力威胁到经济胁迫(1)胁迫的一般特征是,合同一方对另一方施加压力,迫使另一方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接受强加的合同条件。

其结果是,后者的意思表示不能反映其真实意愿。

(2)货物胁迫英美法在早期只承认合同一方只有在遭受人身强制或受到暴力威胁的情况下签署合同才有权主张合同是基于胁迫而订立的。

不过,英国法院很早就在“返还法”中承认,如果卖方为索要更多的货款而扣留货物,买方为得到货物而多付了钱,买方有权在卖方交货之后再把多付的钱要回来。

这样的救济后来发展成货物胁迫的制度,并成为合同法上的诉因。

(3)经济胁迫与货物胁迫的相似之处是,经济胁迫也是以让相对方丧失一定的经济利益作为胁迫的手段,但经济胁迫不仅限于以扣留货物相威胁,也不仅限于买卖合同的卖方对买方进行的威胁。

2.动机(1)区分的重要意义在考查经济胁迫的构成时,将善意的与相对方就已签定的合同的条件重新进行协商的意思表示与胁迫的意思表示相区别,是十分重要的,在商业实践中,商人在合同签订之后常常向合同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条件的建议。

如果这种建议的提出是善意的,另一方接受了这一建议,该方不能在事后以受到胁迫为由拒不执行该变更的建议。

(2)在决定重新协商的动机是否善意时,应注意考查以下情况:①要求重新协商的一方(要求方)是否善意地相信有权不履行原来签署的合同:如果依原来的合同履行会导致显失公平的结果,或者,会使该方面临极大的困难,就有理由认为该方是善意的。

国际商法第一章绪论

国际商法第一章绪论

第一章绪论教学内容:介绍国际商法这门课及其学习的意义和方法,介绍国际商法的基本概念、历史发展及其渊源;西方国家两大法系-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结构、渊源和主要特点;以及我国法律制度的概述。

教学目标: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国际商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及特点),了解国际商法的渊源,国际商法的历史发展,明确国际商法的基本内容和体系。

掌握两大法系的区别,了解我国民商事法律的相关制度。

参考材料:教材《国际商法》(沈四宝主编)第一章第一节课时:4学时(2周)第一节国际商法的概念和渊源一、国际商法是一部什么法(一)国际商法的产生及发展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发展,到了一定的阶段,也就产生了商法。

从历史上看,商法经历了一个从国际—国内—国际统一化的发展过程。

(二)国际商法的定义国际商法是指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和商事组织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国际商法的调整对象是国际商事交易和商事组织的各种关系。

国际商法主要调整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等商事组织这些主体之间所发生的国际性的或跨国性的商事交易关系即一国的公司或企业与另一国的公司或企业在商事交易中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规范这些公司或企业自身的组织结构、地位等。

现代国际商法所调整的国际商事交易关系包括:有形商品和无形商品的交易关系。

具体是指:(1)货物买卖关系;(2)技术贸易关系,即有关专利、商标、专有技术、版权的跨国转让关系;(3)提供跨国运输、保险、金融、旅游、通讯、法律等服务的服务贸易关系。

在上述国际商事交易关系中,各国及国际上都制订了许多法律。

国际商法就是各国及国际上关于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和商事组织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三)国际商法的主要内容1、国际货物贸易的法律制度,即国际货物买卖以及与之相关的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和支付方面的法律制度;2、国际技术贸易的法律制度,即有关专利、商标、专有技术和版权的跨国转让和国际保护的法律制度;3、国际服务贸易法律制度,即有关提供运输、保险、金融、旅游、通讯、会计、法律、数据处理等跨国服务的法律制度。

国际商法复习

国际商法复习

国际商法复习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一、客观题部分(一)单项选择题例1.美国法不同于英国法之处在于( B )A.实行先例拘束力原则 B.有联邦法与州法之分C.把法律分为普通法和衡平法 D.判例法作为法律的主要渊源★考核知识点: 美国法的特点,参见P12考核知识点解释:美国法与英国法有相同之处,如都实行先例拘束力原则、把法律分为普通法和衡平法、以判例法作为法律的主要渊源等。

但美国法律分为联邦法与州法两大部分,这是美国法律结构的一个主要特点。

例2.依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应负担的损害赔偿额,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 A )A.在订立合同时对违约预见到或应预见到的损失B. 在履行期到来时对违约预见到或应预见到的损失C.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违约预见到或应预见到的损失D. 在违约时预见到或应预见到的损失★考核知识点: 可预见规则,参见P95考核知识点解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应负的损害赔偿额,应与另一方当事人因他违反合同而遭受的包括利润在内的损失额相等。

这种损害赔偿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依照他当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的事实和情况,对违反合同预料到或理应预料到的可能损失。

例2.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若合同规定凭单付款,但对付款地点未作明确规定,则买方的付款地应为( C )A.货物所在地 B.卖方营业地C.合同规定的交单地 D.买方营业地★考核知识点: 买方的义务,参见P89考核知识点解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五十七条规定,(1)如果买方没有义务在任何其他特定地点支付价款,他必须在以下地点向卖方支付价款:(a)卖方的营业地;或者(b)如凭移交货物或单据支付价款,则为移交货物或单据的地点。

(2)卖方必须承担因其营业地在订立合同后发生变动而增加的支付方面的有关费用。

国际商法教学大纲

国际商法教学大纲

国际商法教学⼤纲《国际商法》课程教学⼤纲课程编码:12020401H207课程性质:专业必修课学分:2课时:36开课学期:4适⽤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中英合作)⼀、课程简介《国际商法》是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必修课程,本课程介绍国际商法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旨在培养和提⾼学⽣从事国际商事活动法律实务的操作能⼒。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掌握国际商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国际商事活动的法律规定,培养学⽣熟练运⽤国际商法理论知识处理有关国际商事活动及国际商事活动中发⽣的问题或纠纷的能⼒。

先修课程是《国际贸易概论》和《国际贸易实务》,后续课程有《国际商务战略》、《国际经济合作》、《国际结算》等。

⼆、教学⽬标本课程的教学⽬标是使学⽣能够掌握从国际商事交易的主体到国际商事交易⾏为,再到国际运输及其保险、⽀付及其国际商事仲裁的完整的国际商事交易过程,并针对这⼀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能够分析和解决。

教学过程中,除了理论指导,课程着重培养学⽣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励学⽣参与互动,⼒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规则与案例相结合,通俗易懂、学以致⽤,以适应培养“应⽤型、复合型、创新型和国际化”⾼级专门⼈才的迫切需要。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应实现以下⽬标:了解国际商法中两⼤法系的概念和特征;理解合伙企业法,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商事合同法,国际货物买卖法,产品责任法,代理法,国际海上、铁路、航空货物运输法,海上保险法,票据法,国际商事仲裁等国际商法的内容;掌握包含国际商事交易的主体、国际商事交易⾏为、国际运输、国际运输保险及⽀付、国际商事仲裁在内的国际商事交易过程,并针对这⼀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能够分析和解决。

三、教学内容(⼀)第⼀章绪论主要内容:国际商法的概念和渊源;⼤陆法系的概念及其主要特征;普通法系的概念和特征;当代中国的法律制度。

教学要求:通过本章教学,使学⽣了解国际商法的概念和历史发展,理解和掌握两个主要法律体系的概念及其特征,认识当代中国法律的制度。

国际商法课程(第三版) 沈四宝 ISBN9787566315656 PPT综述

国际商法课程(第三版) 沈四宝 ISBN9787566315656 PPT综述

第三讲 普通法系
二、英国的法律制度 1.英国法的结构及其特点 英国法与大陆法的区别,不仅表现在前者是
以判例法作为法的主要渊源、后者则以成文 法作为法的主要渊源上,而且二者在法律的 结构、范畴和概念方面也有许多不同之处。 英国法不像大陆法那样把法律明确地分为公 法与私法,而是分为普通法与衡平法( equity)两部分。
第二讲 本人与代理人的关系
【重难点】代理人的义务 【教学时数】 0.5课时 【主要讨论题】 代理人对本人负有哪些义务?
第二讲 本人与代理人的关系
一、代理人的义务 1.勤勉地履行其代理职责 2.对本人应诚信、忠实(good faith and
loyalty) 3.不得泄露内容、教学目的和要求】 这一讲的主要内容包括: (1)当代中国法律制度的发展 (2)中国法律的渊源 (3)中国的司法制度 通过这一讲的学习,学生应掌握当代中国的
法律制度和司法制度,能够辨别中国法律的 表现形式。
第四讲 当代中国法律制度
【重难点】中国法律的渊源 【教学时数】 0.5课时 【主要讨论题】 (1)你认为我国的法律制度受哪个法系影
法律条文所作的解释和说明。包括立法解释 、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 3.判例,理论上不认为是法律渊源,在实践 中发挥作用
第四讲 当代中国法律制度
三、中国的司法制度 1.人民法院组织系统 由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
人民法院构成 2.民事、商事案件审判制度 合议制、调解制度、两审终审制、申诉制度
(2)试述国际商事惯例的法律效力。
第一讲 国际商法概述
一、国际商法的概念 调整国际商事主体和国际商事行为的各种法律
规范的总称。它强调的是各国商人(企业)之 间从事跨国境的商业活动,尤其是跨国间贸易 和投资活动方面的法律规范。 二、国际商法的渊源 国际商事法产生的依据及其表现形式,包括国 际(商务)条约、国际(商事)惯例和各国商 事立法。

《国际商法》教案

《国际商法》教案
比较不同类型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分总公司,母子公司的异同,树立相关的法律风险意识。
能力训练及任务案例
引例:大新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案
案例一:上海双龙有限公司案
参考资料
1、《国际商法》冯大同主编, 董宝琪,彭宗群,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2
1.了解国际商事组织概念,掌握国际商事组织的主要形式;
2.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设立条件、事务管理,了解个人独资企业解散与清算;
3.掌握合伙企业的概念、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的区别、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所应承担的责任,了解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在商务活动中,能清晰辨析相对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信用情况,进一步做好商务风险的规避。让学生了解中国的法治现状,培养学生正确的法治观念,知法、守法。
一、教案头
本次课标题:公司法
授课班级

上课时间
2课时
上课地点

教学目标
能力(技能)目标
知识目标
素质要求
1、能初步运用公司的概念、主要分类、公司的设立及财务资金来源等知识,发现并解决在公司的设立过程中的法律。
2、并了解不同公司类型所负担的法律责任问题。
1.公司法和公司的概念;
2.公司的主要分类;
3.公司的设立及财务资金来源。
案例分析
课件
板书
分组讨论
个别发言
20分钟
深化(加深对基本能力的体会)
案例二:某村合伙企业设立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充分了解合伙企业设立过程中的法律问题:
1、合伙协议的重要性
2、出资方式
3、合伙事务的执行
4、无限连带责任
案例分析
课件
板书
分组讨论
20分钟
归纳(知识和能力)

《国际商法(英)》-课程教学大纲

《国际商法(英)》-课程教学大纲

《国际商法》(英)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代码:16168802课程名称:国际商法(英)英文名称:International Business Law课程类别:专业方向课学时:32学分:2适用对象: 商务英语专业、英语专业(国际商务管理方向)考核方式:(分散)开卷笔试先修课程:《当代商学概论(英)》二、课程简介《国际商法》是研究国际商法相关理论和实际运用的综合性应用学科,是外国语学院商务英语专业的专业基础课,以及英语专业和翻译专业学生的专业方向选修课,是一门用英语讲授有关国际商事法律基础知识的专业课程。

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国际商法的基本概念和商业惯例,并培养学生的案例分析能力。

《国际商法》课程主要涉及国际商事法律的三大核心领域——公司法、合同法、买卖法。

具体内容包括:国际商法概述、公司法、合同法以及货物买卖法。

四大章节以课堂讲授为主,讲授国际商法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典型案例。

另设英文案例分析和分组案例讨论专题。

课程成绩评定以学生的平时成绩50%、期末考核50%的权重来计算。

其中,平时成绩包括小组课堂讲介、案例讨论、个人课堂答问、书面作业及出勤情况等五个部分。

Emphasizing practical application and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law, International Business Law is a comprehensive and compulsory course designed for Business English majors and optional course for English majors and Translation majors. This course is meant to equip students with the fundamentals of the law relating to international business, such as basic concepts and important practices, and to cultivate students’ elementary ability of case analysis.Examining the three core fields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law, namely, company law, contract law and sales law, this course is designed to cover various topics in four chapters on introduction to international business law, company law, contract law, and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Lectures will be focused on legal concepts, important doctrines and typical cases. Some cases will be assigned to students for after-class reading and then in-class discussion. And some special lectures will be devoted to case analysis and in-class case discussion on a group basis.Course assessment is based on the weighted average of class participation 50% and final term case analysis 50%. Marks for class participation consist of five parts --- determined respectively by students’ in-class group presentation, group case discussion, and individual in-class question-answering, written assignments and class attendance.三、课程性质与教学目的《国际商法》是外国语学院为商务英语专业以及英语专业和翻译专业高年级学生开设的专业基础拓展课。

外经贸国际法考研推荐的参考书有哪些

外经贸国际法考研推荐的参考书有哪些

外经贸国际法考研推荐的参考书有哪些本文系统介绍外经贸国际法考研难度,外经贸国际法就业,外经贸国际法专业方向,外经贸国际法考研参考书,外经贸国际法考研专业课五大方面的问题,凯程外经贸国际法老师给大家详细讲解。

特别申明,以下信息绝对准确,凯程就是王牌的国际法考研机构!外经贸国际法考研参考书是什么外经贸国际法考研参考书很多人都不清楚,这里凯程老师给大家整理出来了:序号书名作者出版社版次1.《宪国际法讨论教学教程》李卫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民事诉讼法》全国高等学校专业核心课程教材江伟高等教育出版社3.《宪法》周叶中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4.《经济法》杨紫喧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版5.《民事诉讼法》江伟高等教育出版社6.《国际商法》沈四宝、王军、焦津洪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7.《法理学》张文显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8.《民国际法》苏号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7版9.《刑国际法》高铭喧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以上参考书比较多,实际复习的时候,请按照凯程老师指导的重点进行复习,有些内容是不考的,帮助你减轻复习压力,提高复习效率。

一、外经贸国际法难度大不大,跨专业的人考上的多不多?近几年国际法考研比较热门,相对于其他院校外经贸国际法难度不大,毕竟重点专业是经济方面,但又是名牌院校,所以适合于对于想考名校同时专业基础一般的同学,性价比还是非常高的。

每年在凯程辅导班里很多考生,都考的不错,而且每年还有很多本科一般院校的成功录取的学员,主要是看你努力与否。

所以记住重要的不是你之前学得如何,而是从决定考研起就要抓紧时间完成自己的计划,下定决心,就全身心投入,要相信付出总会有回报。

二、外经贸国际法就业怎么样?外经贸本身的学术氛围好、人脉资源广,出国机会也不少,在全国的知名度是响当当的,社会认可,自然就业没有问题。

近些年,国际法硕士专业一直比较热门,薪资令人羡慕。

各个公司、企业、政府部门和行业部门需要大量的具有国际法背景的人才加盟。

国际商法:第六章-2提纲(沈四宝本)

国际商法:第六章-2提纲(沈四宝本)
国际商法 15
2.合同违反公序良俗的后果
依法国法,如果一个合同在被确认无 效时已得到全部或部分的履行,依据一 般的原则,其无效具有溯及力,即当事 人订立合同前的财产状态应予恢复。法 国法院在许多案件中作出了不准许当事 人返还财产的判决。对这方面的做法可 以作如下概括:
国际商法 16
2.合同违反公序良俗的后果
国际商法 21
合同的无效
1.合同的无效 合同的无效是指合同虽然已经 合同的无效 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或公共利益,因此被确认为无效。 2.无效合同的特征 无效合同的特征: 2.无效合同的特征:
(1)违法性 (2)不得履行性 合同无效, (3)合同无效,自始无效 合同无效,当然无效, (4)合同无效,当然无效,无需主张
国际商法 11
美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法院允许恢复原状的 几种典型情况是
再次, 再次,当一方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社 会阶层中的一员时,该方即使无权要求 强制执行合同,也有权要求恢复原状, 除非他参与了严重的违法行为。第四, 第四, 第四 同英国法一样,如果当事人在违法目的 实现之前退出了交易,他可以要求恢复 原状。
国际商法 12
(1)对违反道德的合同,当事人无权 要求对方返还财产。 (2)基于维护公序良俗的需要作出处 理。 (3)依当事人过错的程度作不同处理。 (4)视行为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程度作 不同的处理。
国际商法 17
(三)德国
1.民法典第134条和第138条的规定及其 适用 “(1)违反善良风俗的法律行为无 1)违反善良风俗的法律行为 违反善良风俗的法律行为无 效。(2)特别是,某人以法律行为利用他 人急迫情况、无经验,缺乏判断能力或意志 薄弱,使其向自己或第三人对一项给付作约 定或给予财产利益,而此种财产利益与

国际商法:第六章-7提纲(沈四宝本)

国际商法:第六章-7提纲(沈四宝本)
国际商法
国际经贸类核心课程
国际商法
1
第六章 合同法
本章共七节 第一节 引论 第二节 合同的概念 第三节 对价和原因 第四节 合同的订立 第五节 合同的效力 第六节 合同的内容和履行 第七节 违约及救济措施
国际商法 2
第七节 违约及其救济措施
把握如下五个问题 一、解除履约义务 二、预期违约 三、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四、实际履行和损害赔偿 五、违约金
国际商法 20
(一)英国和美国
3. 对于上述依当事人在订立合同 时的动机决定违约金条款的效力的 做法, 美国统一商法典》 做法,《美国统一商法典》作了重 大的改造。 大的改造。 该法规在2 718(1)条规定 条规定: 该法规在2—718(1)条规定:如 果鉴于“ 果鉴于“违约引起的预计的或实际的 损害” 损害”,违约金条款规定的赔偿额是 合理的,该条款就是可强制执行的。 合理的,该条款就是可强制执行的。
国际商法 8
2.应准予实际履行的情况
(1)交易的标的物是否具有独一无二、 (1)交易的标的物是否具有独一无二、 交易的标的物是否具有独一无二 不可替代的性质。 不可替代的性质。 (2)作出实际履行的判决是否会与公平 作出实际履行的判决是否会与公平、 (2)作出实际履行的判决是否会与公平、 公正和诚信等道德准则相背离。 公正和诚信等道德准则相背离。 (3)对涉及人身性质的服务的合同 对涉及人身性质的服务的合同, (3)对涉及人身性质的服务的合同,不 作实际履行的判决。 作实际履行的判决。 (4)实际履行的判决在执行上的可能性 (4)实际履行的判决在执行上的可能性 和难度是应予考虑的重要因素。 和难度是应予考虑的重要因素。 (5)在被告实际履约之后 在被告实际履约之后, (5)在被告实际履约之后,原告是否会 履行对应的义务? 履行对应的义务?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法考研导师介绍 (2)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法考研导师介绍 (2)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导师介绍(感谢凯程罗老师对本文的有益指导.)刘刚仿刘刚仿, 男,湖北省仙桃市人,1963年11月出生。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教育背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士(1980-198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1996-1999)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贸易专业研究生结业(1995-1997)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2000-2006)美国威斯康辛州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00-2001)职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会员、中国海商法协会会员。

国际经济伦理研究中心研究员,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Economics副主编。

教学经历1984至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讲授主要课程和研究领域国际商法、公司法、经济法、国际投资法、海难救助法、知识产权法等。

长期从事国际商事法律、国际投资法律和海难救助法律实务和研究;曾为五矿进出口公司、电子进出口公司、西门子公司、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北京华垦环球化肥有限公司、国家人事培训网、成套设备进出口公司等提供过法律培训、咨询服务。

主要学术成果主要学术著作:《现代企业领导干部知识大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方式》中国机械工业出版社,1992年11月出版《世界市场开拓指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1997年6月出版《国际商法学习问答》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年6月出版《中国经济法、商法概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年2月出版《国际商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5月出版《公司发起人法律制度研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2006年11月出版《海难救助客体法律制度比较研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2006年11月出版。

《国际商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7年12月出版。

主要学术论文: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中行政处罚机制的利弊《国际贸易问题》,1997年第12期对民事诉讼中既判力概念和本质属性的思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1999年第1期英国法中公司发起人对公司的信义义务《中南财经大学学报》1999年第6期论不可撤销信用证交易中,开证行对收益人的权利和义务《国际商报》1999年10月17日和24日。

国际商法InternationalCommercialLaw沈四宝刘刚仿

国际商法InternationalCommercialLaw沈四宝刘刚仿

二、合伙(PARTNERSHIP)
合伙(partnership)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 人为经营共同事业、共同投资、共享利润 及共担风险而 组成的企业。 三、公司(corporation) 公司(corporation)是依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的,以 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
四、选择商事企业形式应注意的因素
三、英国法的渊源
(一)判例法(case law) (二)成文法(statute law) (三)习惯法(custom law)
四、美国的法律制度
(一)美国法的结构 (二)美国法的渊源 1. 判例法 2. 成文法
பைடு நூலகம்
第一章 导论
第四节 当代中国法律制度概述
一、中国法律的渊源 (一)制定法 (二)法律解释 (三)判例 在中国,判例在法律上和理论上不被认为是 法律的渊源。
一、国际商法的概念 (一)国际商法是调整国际商事主体在从事国际商事活动过程中产 生的各种权 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国际商法的调整对象是国际商事关系。所谓国际商事关系, 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国际商事主体参与的国际商品流转社会关系, 其主体不论是个人、法人、还是非法人组织,只要这种商事关系 的当事人分属于两个以上不同的国家,或其所涉及的商事问题超 越一国国界的范围,这种关系就可称之为国际商事关系。
(4)国际商事仲裁法。
第一章 导论
第二节 大陆法系的概念及主要特征
一、大陆法系的概念及分布范围
大陆法系,又称为罗马-德意志法系,民法法系,成文法 系。它是指以古罗马法和1804的法国民法典为样板仿照制 定、构建并发展起来的一些资本主义国家法律规范的总称。
大陆法系形成于十三世纪的欧洲,以法国、德国为代表, 并扩张到其殖民地。因此大陆法系包括的主要国家有:欧 洲大陆的许多国家如法国、德国、瑞士、意大利、奥地利、 比利时等均属于大陆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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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履行的概念和原则 二、违约 三、 违约的形式 四、违约的补救方法 五、情势变迁、合同落空与不可抗力
第六章 国际货物买卖法
第一节 货物买卖法概述 第二节 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 第三节 卖方和买方的义务 第四节 对违反货物买卖合同的救济方法 第五节 货物所有权与风险的移转
第六章 国际货物买卖法
第一节 代理法概述
一、代理的概念 二、代理权的产生 三、无权代理
第八章 代理法
第二节 本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关系
一、代理人的义务 二、本人的义务
第八章 代理法
第三节 本人及代理人同第三人的关系
一、大陆法 二、英美法
第八章 代理法
第四节 我国的代理法与外贸代理制
我国《合同法》第402条 我国《合同法》第403条
知识回顾Knowledge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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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
第五节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对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法的影响
一、TRIMs协议的主要内容 二、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法已作出的重大修改
第三篇 商事交易法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商事合同法 国际货物买卖法 产品责任法 代理法
第三篇 商事交易法
第 九 章 国际海上、铁路、航空货物运输法 第 十 章 海上保险法 第十一章 票据法
一、公司资金的基本概念及两个主要来源 二、公司的主要财务报表 三、公司资本及股票的概念 四、公司债 五、公司有价证券的主要特点
第三章 公司法(2)
第五节 公司的管理
一、股东的概念及基本权利 二、董事会 三、公司的高级职员
第三章 公司法(2)
第六节 公司治理的概念及主要法律措施
一、公司治理结构的概念 二、公司治理产生的必然性 三、关于公司治理的行为守则是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要成果 四、值得借鉴的西方国家公司治理的法律措施
第五章 商事合同法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第二节 合同的成立 第三节 合同的履行
第五章 商事合同法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法和合同的概念 二、合同的法律特征和分类 三、 合同法的渊源
第五章 商事合同法
第二节 合同的成立
一、合同成立的基本法律步骤 二、一项有效的合同应具备的条件 三、合同的解释
第五章 商事合同法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国际商法的概念、渊源和主要内容
一、国际商法的概念 二、国际商法的渊源 三、国际商法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导论
第二节 大陆法系的概念及主要特征
一、大陆法系的概念及分布范围 二、大陆法系的特点 三、大陆法系各国的法院组织
第一章 导论
第三节 普通法系的概念和特征
一、普通法系的概念 二、普通法系的分布范围 三、英国法的渊源 四、美国的法律制度
第四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
第三节 外资企业的法律制度
一、外资企业的概念 二、对外资企业的法律保护 三、我国对外资企业的监督管理 四、设立外资企业的方式
第四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
第四节 外商投资企业适用《公司法》的 若干问题
一、外商投资企业适用《公司法》的原则 二、《公司法》与外商投资企业法的不同规定 三、《公司法》对外商投资企业法的补充和发展
第一节 票据概述 第二节 票据法的一般法律原则 第三节 汇票 第四节 本票与支票 第五节 《联合国国际汇票和国际本票公约》
第十一章 票据法
第一节 票据概述
一、 票据的产生和经济作用 二、 票据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三、票据的种类 四、各国票据法的编制及法律体系
第十一章 票据法
第二节 票据法的一般法律原则
第九章 国际海上、铁路、航空货物运输法
第一节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 第二节 国际多式联运合同 第三节 国际铁路货物运输法 第四节 航空货物运输法
第九章 国际海上、铁路、航空货物运输法
第一节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
一、概述 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三、提单与承运人和托运人 四、租船合同
第九章 国际海上、铁路、航空货物运输法
第三节 国际商事仲裁程序
一、仲裁的申请与受理 二、仲裁庭的组成 三、仲裁的审理 四、涉外仲裁中的财产保全
第十二章 国际商事仲裁
第四节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一、仲裁裁决承认和执行的概念 二、国际仲裁裁决在裁决作出国(地区)的强制执行 三、国际商事仲裁在外国的强制执行 四、中国涉外仲裁裁决在国外的强制执行
资企业法的影响
第四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
第一节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法律制度
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定义及法律特征 二、中外合营企业资金来源的法律规定 三、合营企业的行政管理制度
第四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
第二节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法律制度
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概念 二、合作各方的出资方式 三、合作企业法人资格的可选择性 四、合作各方利润的分配 五、合作企业的组织管理形式 六、合作企业结业时财产的处置
第二节 国际多式联运合同
一、国际多式联运合同概述 二、《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的主要内容 三、《多式联运单证统一规则》的责任制度
第九章 国际海上、铁路、航空货物运输法
第三节 国际铁路货物运输法
一、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概念和有关国际铁路 货物联运的国际协定
二、联运运单的概念 三、《国际货协》的主要内容
一、有限责任公司 二、股份有限公司 三、母公司、子公司和分公司 四、其他公司形式
第三章 公司法(1)
第三节 公司的设立
一、公司的设立程序 二、公司的创办人 三、公司章程
第三章 公司法(1)
第三节 公司的设立
四、公司的内部细则 五、公司的基本权力 六、公司的年度报告
第三章 公司法(1)
第四节 公司财务及资金来源
第十章 海上保险法
第二节 承保的风险与损失
一、保险人承保的风险 二、保障的损失
第十章 海上保险法
第三节 说明、披露和担保
一、最大善意原则(utmost good faith) 二、说明 三、披露 四、我国保险法的诚信原则 五、担保
第十章 海上保险法
第四节 委付与代位权
一、委付 二、代位权
第十一章 票据法
国际商法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Law 沈四宝 刘刚仿
国际商法
第一篇 第二篇 第三篇 第四篇
国际商法绪论 商事组织法 商事交易法 国际商事仲裁
第一篇 国际商法绪论
第一章 导 论
第一章 导 论
第一节 国际商法的概念、渊源和主要内容 第二节 大陆法系的概念及主要特征 第三节 普通法系的概念和特征 第四节 当代中国法律制度概述
第七章 产品责任法
第三节 关于产品责任的国际立法
一、《关于人身伤亡产品责任欧洲公约》 二、《关于对有缺陷的产品的责任的指令》 三、《关于产品责任的法律适用公约》
第八章 代理法
第一节 代理法概述 第二节 本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关系 第三节 本人及代理人同第三人的关系 第四节 我国的代理法与外贸代理制
第八章 代理法
第三章 公司法(2)
第七节 公司的合并、解散和清算
一、公司的合并 二、公司的解散 三、公司的清算
第三章 公司法(2)
第八节 外国公司
一、外国公司的概念 二、外国公司的进入 三、外国公司的撤离
第四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
第一节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法律制度 第二节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法律制度 第三节 外资企业的法律制度 第四节 外商投资企业适用《公司法》的若干问题 第五节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对我国外商投
第一节 货物买卖法概述
一、买卖法、买卖、买卖合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的概念和特征
二、买卖法的法律渊源 三、《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1980年)》
第六章 国际货物买卖法
第二节 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
一、我国《合同法》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 的规定
二、《公约》关于买卖合同的规定
第六章 国际货物买卖法
第三节 卖方和买方的义务
第九章 国际海上、铁路、航空货物运输法
第四节 航空货物运输法
一、有关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 二、航空货运单的概念 三、《华沙公约》的主要内容 四、《海牙议定书》的主要内容
第十章 海上保险法
第一节 海上保险法和海上保险合同 第二节 承保的风险与损失 第三节 说明、披露和担保 第四节 委付与代位权
第一章 导论
第四节 当代中国法律制度概述
一、中国法律的渊源 二、中国的司法制度
第二篇 商事组织法
第二章 合伙企业法 第三章 公司法 第四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
第二章 合伙企业法
第一节 商事组织的法律形式 第二节 合伙法
第二章 合伙企业法
第一节 商事组织的法律形式
一、个人企业(individual proprietorship) 二、合伙(partnership) 三、公司(corporation) 四、选择商事企业形式应注意的因素
一、卖方的义务 二、买方的义务
第六章 国际货物买卖法
第四节 对违反货物买卖合同的救济方法
一、根本违反合同和买卖双方都可以采取的救济方法 二、卖方违反合同时买方的救济方法 三、买方违反合同时卖方的补救方法
第六章 国际货物买卖法
第五节 货物所有权与风险的移转
一、 货物所有权的移转 二、风险的移转
第七章 产品责任法
第三章 公司法
第五节 公司的管理 第六节 公司治理的概念及主要法律措施 第七节 公司的合并、解散和清算 第八节 外国公司
第三章 公司法(1)
第一节 公司及公司法的概念
一、公司的概念及其基本特征 二、“揭开公司面纱”原则 三、公司法的概念 四、公司法的法律形式
第三章 公司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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