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使用管理制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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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使用管理制度(试行)

1.0总则

为进一步促进小区电电瓶车巡逻安全、规范,切实加强电瓶车及驾驶员的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减少费用支出,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0巡逻、巡查管理

2.1驾驶员任组长,随行队员为成员,全体队员听从组长指挥;

2.2遵守《交通法规》行车,严格按照规定路线巡逻、巡查,发现队员、业主或客户等有违犯物业管理行为,当场进行制止、劝阻、报告制度;

2.3巡逻中在遵守《员工手册》的同时,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吹牛、开快车,与车辆或行人抢道,在小区巡逻时车辆应慢行,巡逻途中有人求救或处理业主事务时应主动下车,行礼后,可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处理,不得有违规行为。

2.4项目发生突发事件,必须主动积极参与协助和处理相关事件。

2.5巡逻时对有违规队员处理建议权,对违规队员现场填写《工作提醒单》,同一队员或同一岗位连续两次违规的项目给违规队员填写记过单一次;

3.0车辆管理

3.1驾驶员素质

3.1.1必须持有有效驾照;

3.1.2 52周岁以下;

3.1.3驾龄6年以上(从事驾驶工作),没发生任何交通安全事故;3.1.4经公司筛选合格人员(工资待遇、工作时间暂保持不变),需与公司签订交通事故安全协议;

3.2卫生管理制度

驾驶员每日上班应立即清洁车辆:

3.2.1车辆每日须做到全车无水垢,泥垢,无灰尘,无垃圾,无

卫生死角;

3.2.2挡风玻璃洁净,无指印,无其他痕迹;

3.2.3座位座套清洁,无异味,无破损,无灰尘;

3.2.4扶手无灰尘,无杂质;

3.2.5重大任务礼观车辆达到卫生清洁标准;

3.2.6工程、维修、保洁、配送车辆,处使用过程中,其他时段

应保持以上清洁标准。

3.3车辆充电制度

3.3.1驾驶员每日班后要确定车辆是否需要充电;

3.3.2并将需充电车辆停在指定充电位置;

3.3.3充电车位实行一车一充电器;

3.3.4确保充电措施安全后方可离开。

3.4车辆保养

3.4.1车辆负责人负责所驾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

3.4.1.1检查车辆轮胎、刹车系统、方向盘、电瓶、电瓶水、照明

灯、倒车镜、雨刮器、电机、继电器、喇叭、黄油、齿轮、油漆、电门、车棚、电瓶连接线等是否符合工作要求;

3.4.1.2检查车辆轮胎气压是否符合标准,轮胎螺丝是否坚固;

3.4.1.3启动车辆时,察听发动机声音是否正常。

3.4.2驾驶员负责人负责电瓶车的定期预防性维护保养

3.4.2.1每月调整车辆的方向盘、灯光、刹车等;

3.4.2.2按时填写《车辆保养登记卡》,注明车辆检查保养情况。

3.4.3维护保养记录

车辆责任驾驶员负责对车辆日常维护保养进行记录,公司安监部管理负责检查日常维护保养情况并对各项记录进行汇总。

3.4.4车辆维修

3.4.4.1故障报修制度

3.4.4.1.1车辆责任人在车辆运行日记中登记故障报修;

3.4.4.1.2维修负责人每日登记故障报修情况,判断车辆情况(分禁止继续运行,建议检修后运行及仍可正常运行),并汇总成表;

3.4.4.1.3维修负责人指出故障原因,制定维修计划,登记维修进度;

3.4.4.1.4维修完成后,车辆负责人在车辆运行日记中进行记录并由维修负责人签字。

3.4.4.2故障维修制度

3.4.4.2.1判断损坏程度,指出故障原因,制定维修计划;

3.4.4.2.2维修计划分自行小修,自行大修,维保单位修理三种,小修必须在三天之内完成,大修在一周之内完成;属维保单位修理的,须做好沟通工作,定好维修时间;

3.4.4.2.3开列维修耗材清单,提交物料需求表,报公司领导审批;

3.4.4.2.4遇到无法自行修理的情况,需联系维保单位修理。

3.4.4.3其他设备维护制度

设备维护保养:公司安监理部负责人每月应检查该设备运行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修,早解决;监督设备生产厂家的每年检查及维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厂家联系。

4.0有关责任

在车辆负责人报修前,车辆出现故障造成事故或不良影响,由车辆负责人负全责;修理完成后仍由于该故障造成事故的,由公司安监理部负责人负全责;在维修负责人判断该车禁止上路后,仍有人驾驶该车上路,则追究该驾驶员及车辆负责人的责任。

5.0驾驶员管理

5.1电瓶车驾驶员需经过公司公司安监理部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工作需求驾驶车辆

5.2电瓶车驾驶员应牢记本岗位职责和安全制度

5.2.1安全制度

5.2.1.1电瓶车驾驶员应遵循以下安全指引:

5.2.1.1.1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技术和性能状况;

5.2.1.1.2电瓶车行驶时,应靠右行驶,严格控制驾驶速度,行车速度不得超过 20 公里/小时;车载巡逻队员不得超过 4人;

5.2.1.1.3小区内行驶时,遇两车交汇情况打转向灯告知对方;雷雨,大雾等恶劣天气需开启警示灯等大灯,且需要控制出车;

5.2.1.1.4行车时要注意观察后视镜,在行驶过程中提醒队员乘坐安全注意事项;

5.2.1.1.5小区内行驶期间,要随时注意行人,及时避让行人,严禁与业主争抢道路;若遇行人抢道的情况,停车让行;如在途中处理事件下车,则车辆必须减速直至停稳,方可上下车;

5.2.1.1.6行车过程中,驾驶员严禁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超速行驶、严禁使用电话;

5.2.1.1.7充电设备要注意防雨,并明确标识,严防触电事故发生;

5.2.1.1.8因驾驶员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事故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5.2.1.1.9不准私自把车辆借给他人驾驶。

5.2.1.1.10严格执行“宁停三分钟,不抢一秒钟”和“一看、二慢、三通过”的行车原则,确保行车安全。

5.2.3制度监督管理

5.2.3.1此制度由公司安监部负责主要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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