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驾校教练员考核办法
2023年驾校教练员管理制度
2023年驾校教练员管理制度前言随着交通事故不断加剧,驾驶车辆的安全问题逐渐受到关注。
作为驾校教练员,他们的教学质量不仅关乎学员的驾驶安全,更直接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安全及发展。
因此,2023年驾校教练员管理制度的出台,不仅是为了规范驾校教练员的行为规范,更是为了提升驾校教练员的教学质量,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一、教练员培训及考核1. 培训内容•驾驶技能和操作技术的教学方法;•相关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教学;•教学心理学和沟通技巧。
2. 培训时间和形式培训时间不少于240小时,分为理论培训和实践培训两部分。
理论培训采用在线学习和面授相结合的方式,实践培训采用驾驶培训、学员考试、教学实习等方式。
3. 考核标准•在理论考试中,教练员需要达到满分的60%以上;•在驾驶技能考试中,教练员需要按规定时间完成指定任务。
二、教练员执业资格管理1. 注册资格教练员执业资格注册,需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和交通技能考试,并具备相应的教学经验和职业道德。
2. 执业资格的审批与管理教练员执业资格申请需要提交个人资料、教学经验、培训经历及成绩等相关材料。
申请通过后,需参加教练员执业鉴定,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0天,如有异议,可以向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3. 开展教学教练员执业资格需要定期更新,每年需要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未经培训并通过考核的,暂停执业。
三、教学质量评估与考核1. 教学质量评估评估标准分为三个等级:优秀、合格和不合格,评估周期不少于3个月。
2. 教学质量考核教练员每年需要进行教学质量考核,并达到规定标准,否则不予批准持证人员继续执业。
四、教学场地及设施要求1. 场地要求驾校教练员教学必须在指定的综合性路试培训场内进行,场地应按规定设置。
2. 设施要求场地内应设置驾驶模拟器、道路标志、障碍物等设施,保障学员教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五、教练员考核管理1. 考核内容教练员考核内容分为驾驶和理论两种,分别涵盖相关的交通法规、道路安全知识、教学方法等。
教练员考核办法
二、教练员等级划分标准(一)优秀教练员1、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与强烈的责任心。
2、模范遵守驾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积极主动。
3、具备丰富的业务知识,业务技能过硬,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教育学和应急驾驶的基本知识,熟悉车辆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具备编写教案、驾驶要领讲解、驾驶动作示范、指导驾驶的教学能力。
能够指导试用教练员训练。
4、具有七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和一年以上本校驾驶从教经历及相应车型安全驾驶经历。
5、能够按照教学大纲规范施教,教学过程中文明礼貌、因人施教,服务热情周到,能够调动学员的学习积极性,真正让学员感受到学车乐趣,学员满意率达到95%。
6、当期有8个学员的,全部合格,有8个以上学员的,不合格学员不超过1人。
7、训练期间节油爱车,无事故发生,无学员投诉,无违纪现象发生。
(二)合格教练员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较强的责任心。
2、严格遵守驾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态度好。
3、具备完善的业务知识,业务技能较高。
4、具有六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和半年以上本校驾驶从教经历及相应车型驾驶经历。
5、能够按照教学大纲规范施教,对待学员热情,服务周到,教学过程中能够使用礼貌语言,学员满意率达到90%。
6、当期有8个学员的,不合格学员不超过1人,有12个学员的,不合格学员不超过2人,因教练员的原因考试不合格的学员,应在一个月内补考合格。
7、训练期间爱护车辆,无事故发生,无学员投诉,无违纪现象发生。
(三)试用教练员1、具有一定的职业道德与责任心。
2、认真遵守驾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态度较好。
3、具备一定的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够虚心学习。
4、具有五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5、能够按照教学大纲及驾校的规定教学,对学员服务态度较好,学员满意率达到85%。
6、当期有8(含)个以上学员的,不合格学员不超过2人。
7、训练期间爱护车辆,无事故发生,无学员投诉,基本无违纪现象发生。
驾校教练员员工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驾校教练员队伍建设,提高全体教练员的素质,充分调动教练员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交通部机动车驾驶培训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驾校所有教练员。
三、教练员聘用1. 学校聘用教练员必须符合交通部颁布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质条件》有关教练员的要求。
2. 学校聘用新教员采取社会招聘、民主推荐和定向培养等形式。
3. 聘用教练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1)申请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学校人事处、教研室对申请人进行面试和测试。
(3)对申请人进行培训或组织申请人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
(4)参加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组织的教练员考试。
(5)申请人考试合格后由人事部门负责办理聘用合同。
4. 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
聘用合同期的前三个月为试用期。
四、教练员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驾校规章制度,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2. 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员,注重教学质量,提高学员驾驶技能。
3. 积极参加驾校组织的各项培训、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4. 良好地与学员、同事沟通,协调解决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5. 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按照教学大纲进行教学,确保学员顺利通过考试。
五、教练员考核与奖惩1. 学校对教练员实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质量、学员满意度、业务水平等方面。
2. 对考核优秀的教练员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晋升机会。
3. 对考核不合格的教练员,给予警告、培训、调整工作岗位等处理。
4. 对严重违反驾校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的教练员,予以解聘。
六、教练员解聘、辞职、开除1. 解聘:学校在聘用期内对违反有关规定,被交通部门社会公告或多次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教练员,终止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2. 辞职:在聘用合同期内教练员因某种原因向学校提出提前终止聘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教练员提出辞职应以书面形式并提前40天通知学校。
3. 开除:在聘用期内对严重违反驾校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的教练员,予以开除。
规章制度驾校教练员考核办法
三一文库()/公文写作/规章制度驾校教练员考核办法为加强驾校管理,增加办学效益,保证培训质量,提高教练待遇,实行绩效挂钩,特制订本办法。
一、信誉考核1.信誉考核实行记分制2.记分办法如下:(一)教练员有下列行为之一,每次记10分(1)训练周期内,有一半及以上学员投诉并要求更换教练;(2)因交通违章、肇事被公安部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3)与学员打架斗殴及吵架;(4)在训练或考试期间接受学员请客送礼、索要钱物;(5)未经批准将教练车交非教练人员从事教练工作或驾驶;(6)转借或涂改教员准教证;(7)被公安部门注销机动车驾驶证;(8)教练与准教证准教车型不符;(9)出车前未进行行车安全检视造成机械故障而引起交通事故;(10)在训练过程中与学员进行赌博;(11)发生交通违章、事故后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12)学员在学习驾驶时因教练员未采取必要的制止措施或措施不当而造成一般或重大交通责任事故;(13)3年内驾驶交通事故、违章发生率连续两年居高不下;(14)因违法犯罪被判刑。
(二)教练员有下列行为之一,每次记5分(1)不按规定参加驾校组织的安全学习教育活动;(2)不按规定参加运管机构组织的再教育学习;(3)道路训练、场地训练擅离岗位;(4)未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认真组织教学;(5)在学员中进行与教学无关的推销活动;(6)道路训练期间,教练车上搭乘与教学无关的人员,带领没有《训练证》的学员训练;(7)擅自改变道路训练路线进行驾驶教学;(8)学员饮酒后训练不加制止;(9)学员在学习驾驶中因教练员未采取必要的制止措施或措施不当而造成轻微交通责任事故;(10)无故推迟出车、擅自缩短培训时间;(11)学员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率连续两年居本校最高;(12)对异性学员有不文明举止;(13)未经批准,外借或动用教练车辆;(14)正常训练时间外进行训练而没有汇报。
(三)教练员有下列行为之一,每次记2分(1)不细心或不耐心施教,服务态度差,戏弄学员、侮辱学员人格;(2)未能独立完成教学教案;(3)不填写教练日志或教练日志记录不规范;(4)出车前不对学员交代当天计划及要求,收车后不总结;(5)在场地训练期间,教练员未随车指导导致发生交通事故;(6)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交通责任事故;(7)训练途中故意将学员甩掉;(8)学员驾驶证考试合格率未达70%以上(年度);(9)学员训练时戴太阳镜或穿高跟鞋未加以制止;(四)教练员有下列行为之一,每次记1分。
驾校教练员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驾校教练员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教练员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1、新加入驾校的教练员必须参加驾校的上岗前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超越驾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为期一周的培训,严把入籍关。
2、实地考核入籍教练员实际操作技能和控车能力。
3、参加每月的定期培训和不定期四次检查。
4、参加驾校每月定时召开的安全学习会。
5、对月、季度、半年、年出现事故的教练员进行教育,根据“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罚。
6、积极参加每年“五一”、“十一”、“安全生产月”、“保百日安全”等活动。
7、不定时对车容车貌、文明教学的检查。
规章制度驾校教练员考核办法
规章制度驾校教练员考核办法一、考核目的驾校教练员考核的目的是评估教练员的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教练员的教学质量达到驾校的要求,并为教练员提供继续提高的机会和指导。
二、考核内容1.知识考核:对教练员的交通法规、车辆知识、教学理论等进行考查,以确保教练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理论基础。
2.技能考核:对教练员的驾驶技能和操作能力进行考核,包括日常驾驶操作、紧急情况处理等,以确保教练员的驾驶技能达到标准,并能在紧急情况下保证学员的安全。
3.教学能力考核:对教练员的教学能力进行考核,包括教学方法、沟通能力、身体语言等,以确保教练员具备良好的教学技巧和能力,能够有效指导学员。
4.业务素质考核:对教练员的服务态度、责任心、纪律性等进行考核,以确保教练员能够以良好的态度对待学员,并遵守驾校规章制度。
三、考核方法1.考试形式:采用笔试和实际操作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以全面评估教练员的知识水平和操作能力。
2.考试内容:根据教练员的工作岗位,合理安排相关的考试内容,包括交通法规、教学理论、驾驶技能等方面。
3.考核标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驾校的要求,确定合理的考核标准和评分系统,以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和准确。
4.考核频率: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综合考核,根据教练员的表现和需要,可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单项专业考核。
五、考核结果和奖惩措施1.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成绩优秀的教练员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成绩不合格的教练员应限期整改,并进行再次考核。
2.教练员在考核中作弊或其他违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惩罚,严重者可能面临解除教练员资格的处罚。
3.教练员在工作中出现事故、纠纷等严重问题,将按照驾校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调整工作岗位、处罚甚至解除聘用合同。
六、考核结果的利用1.考核结果作为教练员晋升、奖惩和薪酬的依据,用于评估教练员的工作表现和贡献度。
2.考核结果可供驾校管理层决策参考,用于制定改进教育培训计划、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教练员绩效考核办法
教练员绩效考核办法第一篇:教练员绩效考核办法教练员绩效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学校工作考核办法,规范考核工作,正确评价教练员的工作绩效,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实现学校持续、稳定的发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校驾训教练员,其他工作人员考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三条:教练员绩效考核内容主要是德、能、绩、勤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一)德:主要指教练员思想首先品质表现。
侧重从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两个方面考核。
(二)能:主要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侧重从驾训理论水平,业务工作能力、学员协调能力等三个方面考核。
(三)勤:主要指工作态度和敬业表现。
侧重从出勤情况和工作表现两方面考核。
(四)绩:主要指覆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的工作数量、工作质量、效益和贡献。
侧重从本职位设置的考核要素和量化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方面考核。
第三章考核标准第四条:考核的标准以教练员《教练员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分为三个等次。
(一)一星级: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工作认真负责,努力学习业务,教学水平较高,服务态度较好,学员考试合格率达80%,节油爱车,爱护公物;重视安全,每月无事故、投诉不超过1次、违规不超过2次;能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学校综合表现中等。
(二)二星级:德、能、绩、勤四个方面均表现较好,敬业爱岗,勇于奉献,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工作认真负责,努力学习业务,教学水平较高,服务态度好,党员考试合格率达90%,节油爱车,爱护公物;重视安全,无事故、无投诉、无违规现象;积极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学校师生员工中有较高的威信,起到一定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三星级:能、德、绩、勤四个方面均表现突出,敬业爱岗无私奉献,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以校为家,工作认真负责,努力学习业务,教学水平高,服务态度好,学员考试合格率达95%以上;节油爱车,重视安全,无事故、无投诉、无违规现象;积极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受到大量学员表扬,为驾校创造良好声誉,在学校师生员工中有很高的威信,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教练员绩效考核办法
教练员关键绩效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学校工作考核办法,规范考核工作,正确评价教练员的工作绩效,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实现学校持续,稳定的发展,综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校驾训教练员。
其他工作人员考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三条教练员绩效考核内容主要是德、能、绩、勤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一)德:主要指教练员思想道德品质表现。
侧重从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两个方面考核。
(二)能:主要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侧重从驾训理论水平、业务工作能力、学员协调管理能力等三个方面考核。
(三)勤:主要指工作态度和敬业表现。
侧重从出勤情况和工作表现两方面考核。
(四)绩:主要指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的工作数量、工作质量、效益和贡献。
侧重从本职位设置的考核要素与量化指标的实现完成情况方面考核。
第三章考核标准第四条考核的标准以教练员的《教练员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
分五个等次。
(一)五星级:德、能、绩、勤四方面均表现突出,敬业爱岗,无私奉献,具页脚内容1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以校为家,工作认真负责,努力学习业务,教学水平高,服务态度好,学员考试合格率在95%以上;节油爱车,重视安全,无事故、无投诉、无违纪现象;积极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受到大量学员表扬,为驾校创造良好声誉,在学校师生员工中有很高的威信,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四星级:德、能、绩、勤四个方面均表现较好,敬业爱岗,勇于奉献,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工作认真负责,努力学习业务,教学水平较高,服务态度好,学员考试合格率在90%以上;节油爱车,爱护公物;重视安全,无事故、无投诉、无违纪现象;积极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学校师生员工中有较高的威信,起到一定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三星级: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工作认真负责,努力学习业务,教学水平较高,服务态度较好,学员考试合格率在80%以上;节油爱车,爱护公物;重视安全,每月无事故、投诉不超过1次、违纪不超过2次;能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学校综合表现中等。
驾校教练规章制度及流程
驾校教练规章制度及流程一、教练员管理规定1. 为了保证驾校的教学质量,教练员应具备以下条件:身体健康,具有驾驶资格,具备一定的交通法规知识和教学技能。
2. 教练员应遵守驾校的统一管理,服从教务处安排工作,不得私自安排学员。
3. 教练员应热情耐心地对待学员,帮助学员解决问题,提高教学效果。
4. 教练员不得在工作中接受学员的私人招待,不得索要学员的礼物。
5. 教练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在工作中使用脏话粗话,不得有侮辱学员的行为。
6. 教练员应定期接受驾校的培训,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
二、教练员的日常工作流程1. 教练员每天应按照教务处的安排接受学员的预约,准备好相关教学材料,保证教学质量。
2. 教练员应按照教学大纲,分门别类地教授学员相关的知识,注重培养学员的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规则的习惯。
3. 教练员在教学过程中应注意学员的学习情况,针对学员的不足之处进行及时纠正和指导。
4. 教练员应及时向教务处汇报学员的学习状态,协助教务处对学员的学习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5. 教练员应严格遵守教学时间,不得私自延长或中断学员的学习时间。
6. 教练员应带头遵守交通规则,不得在工作中违法乱纪,不得酒后驾驶。
7. 教练员应经常检查车辆的安全状况,确保学员的安全教学。
8. 教练员应在教学结束后及时对学员进行总结,鼓励学员继续努力学习。
三、教练员考核制度1. 驾校将定期对教练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水平、教练态度、学员满意度等方面。
2. 考核结果将作为教练员继续从事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者将被取消教练资格。
3. 教练员应认真对待考核,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为学员提供更好的教学服务。
四、教练员的奖惩制度1. 教练员表现优秀者将被评为优秀教练员,给予奖励和表彰。
2. 教练员表现不良者将被处以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被取消教练资格。
3. 教练员应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积极向上,争做优秀的教练员。
以上就是驾校教练规章制度及流程的相关内容,希望所有教练员都能够认真遵守规章制度,提高教学质量,为培养优秀的驾驶员做出贡献。
驾培教练员规章制度
驾培教练员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驾培教练员的行为,提高教练员的素质和水平,保障驾驶学员的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驾培教练员是教授和指导驾驶学员学习驾驶技术的专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第三条驾培教练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维护驾驶教育的良好秩序。
第四条驾培教练员应当积极主动地为驾驶学员提供专业的教学服务,切实履行教学职责,帮助学员提高驾驶技能。
第五条驾培教练员应当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的教学能力和素质,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风范。
第二章驾培教练员的资质要求第六条驾培教练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关证书或资格;(三)通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获得驾培教练员资格证书;(四)具有一定的驾驶经验和教学经验,熟悉道路交通法规。
第七条驾培教练员应当具备以下能力:(一)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二)丰富的驾驶经验和教学经验,熟悉驾驶技术和教学方法;(三)关心学员,耐心细致地进行教学指导,培养学员的安全意识和交通规则遵守意识。
第八条驾培教练员应当定期参加相关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升自身的素质和能力。
第三章驾培教练员的行为规范第九条驾培教练员应当遵守以下行为规范:(一)严守教学纪律,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进行教学活动;(二)尊重学员,不得有辱骂、歧视或侮辱学员的行为;(三)不得私自收取学员费用或进行违规操作,严禁有欺诈行为;(四)严禁与学员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必须保持师生之间的纯师生关系;(五)不得疲劳驾驶,不得酗酒驾驶,不得使用手机等影响驾驶安全的行为;(六)保护学员的人身财产安全,确保教学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运行。
第十条驾培教练员应当着装整洁,言行举止文明有礼,不得穿着暴露或不得体的服装,不得出现不雅或低俗的言行。
第十一条驾培教练员应当注重自身形象,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风范,不得有恶劣的生活习惯或不良社会行为。
驾校奖罚制度范本
驾校奖罚制度范本为加强驾校管理,提高办学效益,保证培训质量,提高教练待遇,实行绩效挂钩,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一、信誉考核1. 信誉考核实行记分制。
2. 记分办法如下:(1)教练员在训练周期内,如有以下行为之一,每次记10分:a. 有一半及以上学员投诉并要求更换教练;b. 因交通违章、肇事被公安部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c. 与学员打架斗殴及吵架;d. 在训练或考试期间,学员不满教学进度要求,造成学员退学或转学。
(2)教练员在训练周期内,如有以下行为之一,每次记5分:a. 未按时完成教学计划,导致学员进度滞后;b. 教学质量不高,学员考试合格率低于规定标准;c. 不按照规定使用教学设备,影响教学质量。
(3)教练员在训练周期内,如有以下行为之一,每次记2分:a. 迟到、早退、缺课;b. 不按照规定进行教学,擅自改变教学内容;c. 对学员不文明行为视而不见,不加以制止。
二、奖励措施1. 教练员在训练周期内,如无任何违规行为,且学员满意度高,给予表扬并奖励。
2. 教练员所教学员考试合格率高于规定标准,给予奖励。
3. 教练员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显著成效,给予奖励。
4. 教练员参加业务培训,提升自身素质,给予奖励。
三、惩罚措施1. 教练员在训练周期内,如有严重违规行为,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2. 教练员在训练周期内,如有两次以上违规行为,降低其教学水平等级。
3. 教练员在工作中造成重大事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 教练员违反法律法规,造成驾校声誉受损,给予辞退处理。
四、附则1. 本奖惩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奖惩制度解释权归驾校所有。
3. 驾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奖惩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
通过实施奖惩制度,驾校将更好地管理教练员队伍,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员权益,实现办学效益的提升。
教练员应严格遵守本奖惩制度,以诚信、敬业、专业的态度,为学员提供优质的教学服务。
教练员工资奖励考核管理办法
教练员工资奖励考核管理办法教练员工资、奖励、考核管理方法为加强驾校管理,增加办学效益,保证培训质量,提高教练待遇,实行根本岗位工资与绩效挂钩的薪酬核算方法。
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教练员招生任务、奖励核算方法、岗位工资、加班工资1.招生任务:教练员招生任务:2人/月2.招生奖励核算方法:〔1〕无其他优惠时,按150元/人奖励。
〔2〕月招生人数3人以上,每增加1人另再奖励100元/人〔但招生提成加奖励和优惠学费不得超过300元〕。
〔3〕月招生人数10人及以上,公司再给予200元的鼓励奖。
3.岗位工资:〔1〕当月无招生,岗位工资600元;〔2〕当月招生1人,岗位工资700元;〔3〕当月招生2人,岗位工资800元;〔4〕当月招生3人及以上,岗位工资1000元。
〔5〕凡年内提前完成全年招生任务的教练员,自完成任务后的月份开始,假设没完成当月招生任务的岗位工资按800元的标准计算,完成3人及以上招生的,岗位工资按1000元计算。
〔6〕试用期及待岗人员,岗位工资按400元发放。
4.加班工资:教练员月工作天数按24天计算,加班每小时按4元给予补助。
第二条教练员效益工资计算标准桩、路、场地考试按单车考试合格率核算:1.桩:合格率达50%〔不包括50%〕以上,每合格一人按50元/人给予计发工资;2.场:合格率达50%〔不包括50%〕以上,每合格一人按70元/人给予计发工资;3.路:合格率达50%〔不包括50%〕以上,每合格一人按45元/人给予计发工资;4.桩、场、路单车考试合格率达100%的另外按1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
5.补考单车考试合格按30元/人给予计发工资。
第三条话费、餐费补贴1.话费:按50元/人/月的标准为教练员补贴话费;2.餐费:按8元/人/天的标准为教练员补贴餐费。
第四条教练员绩效奖励方法1.全月考试人数在30人以上,综合合格率达83%以上,给该车教练员奖励300元。
如综合合格率在90%以上奖励600元。
【驾校教练员考核奖惩办法】驾校教练员考核
【驾校教练员考核奖惩办法】驾校教练员考核**驾校教练员考核奖惩办法(修订)为加强驾校管理,增加办学效益,保证培训质量,提高教练待遇,实行绩效挂钩,特制订本办法。
一、信誉考核 1.信誉考核实行记分制 2.记分办法如下:(一)教练员有下列行为之一,每次记10分(1)训练周期内,有一半及以上学员投诉并要求更换教练;(2)因交通违章、肇事被公安部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3)与学员打架斗殴及吵架;(4)在训练或考试期间接受学员请客送礼、索要钱物;(5)未经批准将教练车交非教练人员从事教练工作或驾驶;(6)转借或涂改教员准教证;(7)被公安部门注销机动车驾驶证;(8)教练与准教证准教车型不符;(9)出车前未进行行车安全检视造成机械故障而引起交通事故;(10)在训练过程中与学员进行赌博;(11)发生交通违章、事故后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12)学员在学习驾驶时因教练员未采取必要的制止措施或措施不当而造成一般或重大交通责任事故;(13)3年内驾驶交通事故、违章发生率连续两年居高不下;(14)因违法犯罪被判刑。
(二)教练员有下列行为之一,每次记5分(1)不按规定参加驾校组织的安全学习教育活动;(2)不按规定参加运管机构组织的再教育学习;(3)道路训练、场地训练擅离岗位;(4)未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认真组织教学;(5)在学员中进行与教学无关的推销活动;(6)道路训练期间,教练车上搭乘与教学无关的人员,带领没有《训练证》的学员训练;(7)擅自改变道路训练路线进行驾驶教学;(8)学员饮酒后训练不加制止;(9)学员在学习驾驶中因教练员未采取必要的制止措施或措施不当而造成轻微交通责任事故;(10)无故推迟出车、擅自缩短培训时间;(11)学员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率连续两年居本校最高;(12)对异性学员有不文明举止;(13)未经批准,外借或动用教练车辆;(14)正常训练时间外进行训练而没有汇报。
(三)教练员有下列行为之一,每次记2分(1)不细心或不耐心施教,服务态度差,戏弄学员、侮辱学员人格;(2)未能独立完成教学教案;(3)不填写教练日志或教练日志记录不规范;(4)出车前不对学员交代当天计划及要求,收车后不总结;(5)在场地训练期间,教练员未随车指导导致发生交通事故;(6)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交通责任事故;(7)训练途中故意将学员甩掉;(8)学员驾驶证考试合格率未达70%以上(年度);(9)学员训练时戴太阳镜或穿高跟鞋未加以制止;(四)教练员有下列行为之一,每次记1分(1)车上学员未按规定乘坐且未加以纠正;(2)着装不整洁,教学时未按规定佩带准教证、携带驾驶证;(3)训练时在车上打瞌睡;3.考核等次:记分0为优秀,1-6分为良好,7-12分为合格,13分及其以上为不合格。
驾校教练员月度量化考核管理办法
驾校教练员月度量化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篇:驾校教练员月度量化考核管理办法驾校教练员月度量化考核管理办法为进一步管理学校教练员队伍,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并为今后教学工作安排及决策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考核过程中按以下项目进行考核,考核总分值100分。
一、教学水平,总分值25分考核办法:由学校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对教练员随机抽取项目进行听讲,并对听讲结果进行打分,取其平均分计算得分。
二、操作能力,总分值20分每月由培训部主管领导监考进行不少于五次全项目考试,根据其考试成绩单作为得分计算依据。
三、理论知识,总分值10分每月不少于一次,在学校办公室进行理论测试,取其成绩作为得分依据,多于一次的,取其平均成绩作为依据。
四、车辆状况,总分值15分每月由培训部定期组织检查,由不少于3名管理人员参与,对车辆卫生、车容车貌等打分,取其平均分计算得分。
如车辆在保养、安全性能、年检等存在问题,属重大安全隐患,一律给0分,要求停止训练,整顿合格检查后再进行训练。
五、学员投诉,总分值15分对于在教学过程中违反教练员管理规定,学员有投诉权利,对有学员投诉的教练员,实名投诉一次扣10分,匿名投诉一次扣1分,无投诉不扣分。
六、日常抽查,总分值10分由培训部管理人员及学校主管领导进行不定期检查的处罚结果作为得分依据,无罚单不扣分。
七、领导评鉴,总分值5分由所在组长及培训主管领导打分,用于其日常工作中对工作安排服从及完成情况评价。
八、奖励分值以下两项为额外奖励分值,用于奖励在日常工作过程中表现突出、对学校工作表现积极的教练员,原则上奖励分不超过10分。
1、团结协作表现对突出表现教练员,在召开校委会时,由不少于5名学校管理人员讨论打分,用于奖励在考试及日常开会等集体活动过程中表现突出的教练员。
2、荣誉加分教练员在教学过程中得到学员高度赞赏表扬的,为学校赢得社会荣誉如得到表扬信、锦旗的,给予一定加分。
为促进教练员工作积极性,考核结果首先内部通报,无异议后在全校进行公示,作为学员选择教练的依据,并将每月考核结果作为年底评选优秀教练员依据,量化考核结果分值作为教练员学时兑现依据,学时兑现时,根据考核分数除100所得百分比,按个人分数比例兑现,考核结果排名最后的教练员,收回教练车辆,并安排跟车学习,等下月重新考核合格后上岗,连续两月考核为不合格教练员,予以辞退。
驾校教练员绩效考核计分细则
为调动教练员的工作积极性,公平、客观的评价教练员的工作成绩,特制订教练员绩效考核计分细则。
教练员工资、奖金按照“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原则,根据考核分数发放。
一、工作量:1、教练员正常训练一天记 10 分;训练之外的辅助工作每天记 6 分,正常放假或安排休息视同辅助工作。
教练长正常工作一天记 12 分。
2、带学员校内考试、外出考试每天加记 10 分。
3、学校安排加班每小时记 3 分。
4、每动员招收一名学员记 5 分;5、参加安全值班,按时在岗,尽职尽责,每次加 10 分。
6、加班训练每小时记 4 分。
二、执教能力7、每月至少组织教练员理论考核一次,考核内容包括交管法规、学校制度、驾驶理论、职业道德等,合格者一次记 10 分。
8、每月至少组织教练实操考核一次,考核内容包括驾驶技能、车辆检修等,合格者一次记 10 分。
前三名分别额外加 10 分、 7 分、 4 分。
三、教学成绩9、学员桩考和场地考试,合格者一人次每项记 2 分;补考学员不计分。
10、路考合格一人小车记 12 分,大车记 18 分。
11、考试合格率前五名分别加 30、 25、 20、 15、 10 分。
12、教练长教学成绩取全体教练员的平均数。
四、外部评价13、组织学员训练中和考试合格后对教练员的教学水平和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评议,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每次分别记 15、 10、 0 分。
14、组织驾校管理人员对教练员的大局意识、遵规守纪、尽职奉献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议,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分别记 20、 10、 0 分;五、奖惩分15、违反教练员管理制度中一条,视情节轻重扣 1— 100 分;16、每月检查车况和卫生各两次。
车况评比,前三名每次分别加 6、4、2 分,卫生评比,前三名每次分别加 6、4、 2 分;17、教练车燃油评比最节约的小车前三名、大车第一名分别加 15、 10、 5、 15 分;18、迟到、早退一次,扣 2 分;上班期间请假每一小时扣 2 分,不足一小时部分按一小时计算;19、直系亲属婚丧嫁娶,最多准假七天,不记分。
驾校教练规章管理制度
驾校教练规章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驾校教练员的工作行为,提高教练员的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学员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教练员资格1. 驾校教练员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教练资格证,并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教练员培训考核。
2. 教练员应熟知道路交通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具备一定的驾驶技能和教学能力。
3. 教练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对学员要尽到教育和保护的责任。
三、教学行为1. 教练员应按时到岗,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驾校的教学安排。
2. 教练员在教学过程中,应尊重学员,耐心教导,确保教学质量。
3. 教练员应遵守道路交通规则,严禁违章驾驶,严禁教学过程中使用手机、发送短信等行为。
4. 教练员应保持良好的车辆卫生和整洁,保障车辆的正常运行。
5. 教练员应定期进行教学能力考核,提高自身教学水平。
四、学员管理1. 教练员应对学员进行认真负责的教学,不得敷衍塞责、虚假教学。
2. 教练员在教学过程中,应耐心倾听学员的问题和困惑,及时纠正学员的错误行为。
3. 教练员应遵守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时间,确保学员能够顺利通过考试。
4. 教练员应对学员的安全负责,教学过程中要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五、纪律管理1. 教练员应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到岗,不得擅离职守。
2. 教练员应遵守交通法规,不得酒后驾驶、超速、危险驾驶等违法行为。
3. 教练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接受学员的财物。
4. 教练员不得与学员发生不正当关系,不得进行不文明行为。
六、奖惩制度1. 对于教练员的优秀表现,驾校将给予表扬和奖励,提升其职业积极性。
2. 对于教练员的违纪行为,驾校将给予批评和处罚,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教练资格。
七、其他本规章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变动,经教练员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修订。
任何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以上为驾校教练规章管理制度,希望教练员们能严格遵守规定,履行职责,为提高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做出积极贡献。
驾校教练员管理规章制度
驾校教练员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驾校教练员的日常行为,提高教练员的教学水平和服务质量,树立和发扬良好的教练员形象,保障学员的安全和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驾校教练员在工作中的各项行为规范和管理要求,驾校教练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驾校应当建立健全教练员管理制度,明确教练员的权利和义务,规范教练员的行为,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四条驾校教练员在工作中必须恪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驾校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勤勉敬业,为学员提供优质的教学服务。
第五条驾校教练员应当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技能和教学水平,不断开拓学习,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教学效果。
第六条驾校应当定期对教练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教练员的素质和水平符合要求。
第七条驾校应当建立健全教练员考勤制度,加强对教练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教练员按时上课,认真履行教学任务。
第八条驾校应当建立健全教练员奖惩制度,对教练员的优良表现和突出贡献给予奖励,对教练员的违规行为和不良行为给予处罚。
第二章教练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驾校教练员有权享受公平的工作机会,有权获得专业培训和提升机会,有权享受合理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保障。
第十条驾校教练员有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和驾校规章制度,遵守教学纪律,认真履行教学任务,维护驾校形象和声誉。
第十一条驾校教练员有义务维护学员的安全和权益,要始终把学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教学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二条驾校教练员有义务加强自身的学习和提升,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教学水平,提升服务质量和教学效果。
第十三条驾校教练员有义务维护驾校的利益,保护驾校的设施设备和财产安全,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驾校的形象和利益。
第三章教练员的管理第十四条驾校应当建立健全教练员管理体系,明确教练员的管理权限和责任,搭建有效的管理平台和工作机制。
第十五条驾校应当加强对教练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对教练员的教学水平和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考核。
教练员考核管理办法
教练员考核管理办法教练员训练考核管理办法(暂行)为提高办学质量,切实保证我校各科目考试合格率,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教练员训练考核管理办法(暂行):一、科目一教练员学员合格率每月超过90%的,按每通过1名学员奖励1元的标准对科目一教练员进行奖励。
二、科目二教练员继续按原分组执行,并实行每大组轮流各出一名教练员带一批皮卡车学员(即准备考试学员),从本周六至次周五。
三、各教练员之间要相互配合沟通,树立大局意识,如当期皮卡车教练的轿车学员需参加训练时,同小组的教练需暂代训练,同小组教练员学员多或有其他安排时,同大组的其它教练有义务暂代训练。
四、每周对科目二考试情况进行统计,如合格率达到70%以上(含70%)的,按通过学员数量奖励,一次通过的以30元/人的标准进行奖励,二次通过的以20元/人的标准进行奖励,其它不再奖励,该奖励金额由当期皮卡车教练和该学员原车教练均分。
如合格率低于70%的,则按未达到70%的学员数量,以20元/人的标准进行处罚,罚金由当期皮卡车教练和该学员原车教练共同承担。
五、科目三考试合格率达到80%(含80%)以上的,按超过80%的学员数量奖励,一次通过的以20元/人的标准进行奖励,二次通过的以10元/人的标准进行奖励,其它不奖励,奖励金额由科目三教练均分;如合格率低于80%,则按未达到80%的学员数量,以20元/人的标准进行处罚,罚金由科目三教练共同承担。
六、如遇包车时,无论是本校、分校或其他驾校学员,所安排教练都有责任有义务带好学员。
七、每周三由当期皮卡车教练负责上报预约考试名单,对于教练考核不合格但要求预约的学员,对其加收100元的押金,如其考过则退还,如其考试不合格,则作为该学员的补考费收缴。
八、奖罚兑现各科目按周考核,按月奖罚兑现。
九、考核小组及职责1、考核小组组成组长:李建军成员:景修智周林陆枢宇任庆彬耿桂席菁民2、职责一是定期对各科目教练员业绩进行统计、汇总、公示;二是监督检查教练员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三是考核小组要严格执行考核办法,并做到公平、公正,不得徇私舞弊。
驾校教练管理制度(4篇)
驾校教练管理制度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行为,建立一支综合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保证驾驶员培训质量,使驾驶员培训项目及操作课时能可靠落实并达到理想的培训目标。
根据《江苏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员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一、聘用办法:按机动车教练员资格条件规定选用(聘用)教练员,坚持先考证后选用,公开招聘,公正选拔,公平待遇。
二、教练员必须服从单位的统一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制度,服从教学负责人的具体工作安排。
三、对学驾人操作练习耐心指导、科学施教,坚持示范教学法、模拟教学、情景教学相结合。
四、每期由教学负责人组织学驾人对教练员的培训计划、执教能力、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等进行综合考核。
考核结果存入教练员个人档案。
五、学驾人考试合格率每期记录一次,结合考评确定单位教学质量排行榜名次,每季度考核公布一次,年终总评,实行末位淘汰制,张榜公布。
六、积极参加管理部门的各项培训。
每年单位不少于一次举行驾驶操作培训交流会(分析会),交流教练教学的经验教训,不断提高教练员的执教水平和综合素质。
七、建立档案。
从执教开始,建立教练员个人文字档案和电子档案,文字档案存入档案室。
八、变更(辞退)管理。
教练员因故退出或变更单位,应由个人申请,单位同意签章,经管理部门批准办理相关手续。
因违反单位管理制度情节严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及思想道德败坏等经查实的教练员不得办理变更手续。
九、教练员上岗前应认真学习《江苏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员管理办法》,领会其精神实质,工作期间不得违反其规定。
如有违反,驾校将视违反情况给予警告、解聘、辞退等处理。
驾校教练管理制度(2)一、总则驾校教练是驾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训学员开展驾驶技能训练的主要责任人。
为了规范驾校教练的行为,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教练岗位设置1. 驾校应按规模和需求合理设置教练岗位,并明确教练的职责和权限。
2. 教练岗位分为初级教练、中级教练和高级教练三个级别,根据教练的培训经历、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确定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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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驾校教练员考核办
法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三一文库()/公文写作/规章制度
驾校教练员考核办法
为加强驾校管理,增加办学效益,保证培训质量,提高教练待遇,实行绩效挂钩,特制订本办法。
一、信誉考核
1.信誉考核实行记分制
2.记分办法如下:
(一)教练员有下列行为之一,每次记10分
(1)训练周期内,有一半及以上学员投诉并要求更换教练;
(2)因交通违章、肇事被公安部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3)与学员打架斗殴及吵架;
(4)在训练或考试期间接受学员请客送礼、索要钱物;
(5)未经批准将教练车交非教练人员从事教练工作或驾驶;
(6)转借或涂改教员准教证;
(7)被公安部门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8)教练与准教证准教车型不符;
(9)出车前未进行行车安全检视造成机械故障而引起交通事故;
(10)在训练过程中与学员进行赌博;
(11)发生交通违章、事故后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
(12)学员在学习驾驶时因教练员未采取必要的制止措施或措施不当而造成一般或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13)3年内驾驶交通事故、违章发生率连续两年居高不下;
(14)因违法犯罪被判刑。
(二)教练员有下列行为之一,每次记5分
(1)不按规定参加驾校组织的安全学习教育活动;
(2)不按规定参加运管机构组织的再教育学习;
(3)道路训练、场地训练擅离岗位;
(4)未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认真组织教学;
(5)在学员中进行与教学无关的推销活动;
(6)道路训练期间,教练车上搭乘与教学无关的人员,带领没有《训练证》的学员训练;
(7)擅自改变道路训练路线进行驾驶教学;
(8)学员饮酒后训练不加制止;
(9)学员在学习驾驶中因教练员未采取必要的制止措施或措施不当而造成轻微交通责任事故;
(10)无故推迟出车、擅自缩短培训时间;
(11)学员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率连续两年居本校最高;
(12)对异性学员有不文明举止;
(13)未经批准,外借或动用教练车辆;
(14)正常训练时间外进行训练而没有汇报。
(三)教练员有下列行为之一,每次记2分
(1)不细心或不耐心施教,服务态度差,戏弄学员、侮辱学员人格;
(2)未能独立完成教学教案;
(3)不填写教练日志或教练日志记录不规范;
(4)出车前不对学员交代当天计划及要求,收车后不总结;
(5)在场地训练期间,教练员未随车指导导致发生交通事故;
(6)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交通责任事故;
(7)训练途中故意将学员甩掉;
(8)学员驾驶证考试合格率未达70%以上(年度);
(9)学员训练时戴太阳镜或穿高跟鞋未加以制止;
(四)教练员有下列行为之一,每次记1分
(1)车上学员未按规定乘坐且未加以纠正;
(2)着装不整洁,教学时未按规定佩带准教证、携带驾驶证;
(3)训练时在车上打瞌睡;
4.奖惩办法:优秀教练员奖1000元,良好教练员奖600元,合格教练员奖100元,不合格教练员罚300元。
5、解聘教练不享受本年度任何奖励。
6、未到期而自行解除合同,不享受本年度任何奖励。
7、信誉考核由驾校教务组织实施,每天安排人员值班检查。
二、质量考核
学员一次通过桩考,教练享受奖励(小货50元/生、大货70元/生);二次通过桩考奖教练员(小货20元/生、大货40元/生);学员一次通过场地考奖教练员(小货30元/生、大货45元/生),二次通过小货不予奖励、大货奖励20元/生;,学员一次通过大路考奖教练员(小货30元/生、大货45元/生),二次通过均不予奖励。
三、节能考核:
1、根据车辆状况核定每生用油量,具体车辆生均用油量另行规定。
2、奖惩:不足额定用油量,结余部分学校奖励其60%给教练员,
超过额定用油量25%-35%(含),教练负担超出部分的60%
超过额定用油料35%以上,教练负担超出部分的100%。
3、以全年培训人数累计统一计算生均用油量。
四、安全考核
全年无安全事故,年终奖励大货650元,小货500元,如出现责任安全事故,教练须负担保险赔偿外部分(含各项费用
支出)的20%经济责任,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取消原保险公司安全奖励。
五、招生考核
六、理论教员考核:业务员凭理论教练签字带领学员参加理论考试。
理论考试签字率达90%以上,全年学员理论考试一次性通过率达70%以上,按每生5元标准奖励理论教员。
七、其它
1、培训人数计算办法
根据培训大纲额定工作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把驾驶操作培训量确定为10分,分解为桩训4分,场地训练3分,大路训练3分。
教练员培训人数实施分值计算。
特殊情况计算办法如下:
(1)学员未通过桩考转下车训考,扣上车1分,学校补下车1.5分
(2)学员未通过场地考转下车训考,扣上车0.5分,学校补下车1分
(3)学员未通过大路考转下车训考,扣前车0.5分,学校补后车0.5分
(4)增驾计8分
计算公式为:全年总计分÷10=教练全年培训人数
2、教练按时完备训练日志,每期学员科目三考试结束后,教练收集完备档案资料,交教导处验收合格后,按每个学员5元及时给教练补助,不完善扣2分,记入教练考核档案。
3、教龄工资:工龄满一年,每月增加教龄工资2元。
4、取消按天计算训练津贴的原办法,改为按学员人数计算训练津贴。
小货每人每期训练津贴70元,大货每人每期训练津贴100元。
因特殊情况提前带学员上车,必须在下一轮训练恢复原来排列顺序。
5、以上各项奖励除经济奖励外,并颁发奖励证书。
奖励均记入教练员档案,作为聘用依据。
7、此办法由驾校教务处牵头,总务处参与实施,自20XX 年元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