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劳动保障监察会议(新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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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应新期待、开创新局面、实现新发展
2011年,《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劳动监察工作逐步转向以公工资投诉为主,全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座谈会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总结近5年来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正确认识和把握当前形势,明确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努力开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新局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出席会议并讲话。江苏省副省长何权到会并致辞。
杨志明说,近5年来特别是《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公布以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依法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在健全监察制度、完善监察方式、加强监察机构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2003年以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检查用人单位720.3万户,涉及劳动者5.1亿人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96.2万件。截至2007年底,全国共建立3271个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机构组建率达到了94.2%;配备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2.2万名,初步形成了省地县三级劳动保障监察组织网络。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面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监管范围、监管对象、监管方式、监管环境出现的新变化,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还存在很多的不适应,一些影响劳动保障监察事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机制体制障碍还有待解决,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杨志明强调,今后一个时期劳动保障监察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旗帜,加强监察制度建设、创新监管体制、提升执法能力,实现监管范围从以城镇为主向统筹城乡转变、监管模式从被动反应型向主动预防型转变,保障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为此,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5项工作。第一,积极推动中央和地方劳动保障监察法制建设,形成一套体系完整、内容完善的劳动保障监察制度。第二,健全劳动保障“网格化、网络化”监察管理体制,实现对用工单位的动态监管和对违法行为的主动预防。第三,建立上下协调、内外
联动的劳动保障监察维权综合治理机制,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第四,综合运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方式,形成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全面监控和实时查处的工作态势。第五,建立标准化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专业化的监察员队伍,形成比较完善的劳动保障监察组织保障。
杨志明指出,今年以来,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按照年初确定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年”活动的要求,围绕大局、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劳动保障监察维权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力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和奥运会期间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确保特殊时期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集中力量抓好大要案的查处和专项检查工作,树立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日常检查、创新执法模式,在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提供了组织保障。当前,劳动保障监察维权工作又进入一个关键阶段。各地要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抓好5项重点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工作。二是集中精力做好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工作。三是做好各级领导同志批示的大要案以及新闻媒体尤其是网络反映的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四是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网格化、网络化”监察管理体制试点。五是开展机构队伍情况调查研究,为推动劳动保障监察标准化建设打下基础。
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分管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