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类生产企业资质
sc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条件
sc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条件
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办理条件包括:
1.具备法定资质:申请者必须是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且符合相关的行业管理规定。
2.拥有合法厂房和设备:申请者必须具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生产厂
房和设备,必须按照国家的相关标准进行安装和使用。
同时,必须具有相
关的质检设施和管理系统。
3.生产工艺流程符合标准:申请者需要提交详细的生产设备清单、工
艺流程和卫生控制程序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
相关的卫生标准和规定。
4.人员素质符合要求:生产车间的员工必须经过相关的培训和考核,
具备合格的卫生素质和技术水平。
5.动植物检疫合格:申请者必须符合相关的动植物检疫要求,并且在
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配料和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
6.环境保护符合要求:申请者的生产车间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环保标准,同时需要具备与本生产规模和生产工艺相适应的环保设施和管理系统。
食品企业认证审核十个关注点
食品企业认证审核十个关注点1、法律地位与资质在认证审核时,会对组织身份的合法性进行检查,即证照检查,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
(1)营业执照主要检查是否有,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进行了年检、体系认证覆盖产品范围是否在证照限定范围内。
(2)生产许可证目前国家要求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共32个大类的食品,在审核时,首先会确认体系覆盖产品是否在32个大类。
2、执行标准情况关于执行标准主要关注两个地方,一是否有标准,二标准是否有效。
食品行业组织应执行的国家强制性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产品标准类主要是原辅材料标准和成品标准,包括产品质量标准、卫生标准和有害物限量标准(有害物限量标准,包括农残限量、兽残限量、污染物限量和霉菌毒素限量等);(2)与产品直接接触的包装物标准(3)标签标准(4)工厂卫生规范等对执行企标的企业建议尽量做到以下几点:1.建议提取企标文本审查并归入案卷;2.审查企标的有效性:是否备案并在有效期内,指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标准更新的识别与使用。
3、原辅料控制的符合性原料的管控主要关注原料采购有无标准、进货检验/验证的符合性等,是否有无非食品级原料的使用,以及偷梁换柱的情况。
辅料应特别关注的是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是否合法,即有无超范围、超量使用的情况。
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强化剂、食品生产用水的使用应分别符合GB2760、GB14880和GB5749的规定。
4、产品检验的有效性检验指标应至少覆盖适用的产品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除企业自检报告外,还会关注到政府主管部门的抽检报告。
5、设备设施与环境的符合性食品组织的设备、设施和环境应符合适用的工厂卫生规范。
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应符合相应要求,如空气洁净度、温度、照明等。
6、生产过程控制的有效性除产品形成过程控制外,应特别关注卫生管理,包括场地、设备、人员等的卫生控制,如清洗、消毒、健康、着装等等。
7、产品标签的符合性产品标签是构成产品的一部分,应符合GB7718(预包装食品)、GB 28050(营养标签)等法规标准的要求。
食品生产企业SC 认证现场核查要求
现场要求:1、厂区内土地尽量硬化,不能有积水、污水、垃圾,不能有大片裸露土地,不能养殖牲畜、家禽、猫狗。
厂区尽量不建在养殖场、化工厂、建筑工地附近,若无法避免,则必须有充足的防护,避免异味、扬尘。
车间内不能有厕所,厂区内的厕所采用水冲式2、车间、仓库入口放挡鼠板,高度不低于20cm。
车间入口设更衣室,男更女更分开。
内设更衣柜,工作服、鞋,更衣室出口设消毒间,消毒间内安装感应式洗手池,洗手液、75%酒精、干手机,下水保持通畅3、原料库、成品库、包材库内各类物料、包材放在置物托盘上、离地离墙存放,有货位卡、出入库记录,内包材、外包材分开存放。
仓库内安装灭蝇灯,保持阴凉、通风4、车间内墙壁、地面、生产设备、工具、设施干净、整洁,不存私人物品,有带盖垃圾桶,下水口大小设计合理,能防鼠防异味,屋顶照明灯装有灯罩,灯光明亮,不装彩色灯。
产品生产若使用净化水,需安装净水设施,净化水管道与自来水管道明确区分,可在管道上挂吊牌,标明“生产用水”5、公司设化验室,有两名化验员,化验员不需取证,但必须会做出厂检验项目,现场验收时要考核。
化验台最好使用全钢实验台,保证台面水平。
根据出厂检验项目购置化验设施、试剂,腐蚀性液体(如硫酸)应放置在安全的地方。
分析天平等精密仪器与干燥箱、培养箱等发热仪器保持距离。
微生物检验要在一间独立的操作间内进行,内设超净工作台,入口有更衣室,样品从传递窗进入操作间,更衣室和操作间内安装紫外灯。
另设一间留样室,放留样柜,有留样台账,留样时间最少2年6、凡是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人,都需办理健康证。
工作人员上岗前经过培训,公司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留存影像资料、试题、签到表等证明资料7、现场验收前,公司需试生产一批样品,在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报告要做全项检验,验收时要查看检验报告。
生产用水使用净化水的,还要做净化水的检验报告,车间内有洁净室的,要做空气洁净度的检验报告。
材料要求:1、申请书、工艺流程图、设备布局图。
食品安全法对供应商资质证明及合格证明的要求
食品安全法对供应商资质证明及合格证明的要求一、考虑到《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中的部分物质是没有食品生产许可的,故:1。
从药品生产企业购买中药饮片,需索取其《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MP证)及检验报告.2.从药品经营企业购买中药饮片,需索取其《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证),与药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MP证)及检验报告。
3.从药品经营企业购买中药材,需索取其《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 证);如果是从批发企业购买,可能会提供检验报告;从药品零售企业购买,则一般不提供检验报告。
4.药品要求出厂检验全检(执行标准全部项目,类似食品的型式检验),故购买中药饮片可只索取出厂检验报告。
二、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型式检验报告;产品出厂报告或第三方检验报告、发证核检验报告。
三、食品经营(流通)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及所供货食品的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型式检验报告;四、餐饮服务(食品经营)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五、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未纳入发证范围的不需要)、型式检验报告;产品出厂报告或第三方检验报告、发证核检验报告。
六、食品相关产品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及所供货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未纳入发证范围的不需要)、型式检验报告;七、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批件》(未纳入许可范围的不需要)、型式检验报告;产品出厂报告或第三方检验报告、发证核检验报告。
八、消毒产品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及所供货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批件》(未纳入许可范围的不需要)、型式检验报告。
食品安全法对供应商资质证明及合格证明的要求
食品安全法对供应商资质证明及合格证明的要求一、考虑到《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中的部分物质是没有食品生产许可的,故:1.从药品生产企业购买中药饮片,需索取其《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GMPE)及检验报告。
2.从药品经营企业购买中药饮片,需索取其《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GSP证),与药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MPE)及检验报告。
3.从药品经营企业购买中药材,需索取其《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证);如果是从批发企业购买,可能会提供检验报告;从药品零售企业购买,则一般不提供检验报告。
4.药品要求出厂检验全检(执行标准全部项目,类似食品的型式检验),故购买中药饮片可只索取出厂检验报告。
二、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型式检验报告;产品出厂报告或第三方检验报告、发证核检验报告。
三、食品经营(流通)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及所供货食品的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型式检验报告;四、餐饮服务(食品经营)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五、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未纳入发证范围的不需要)、型式检验报告;产品出厂报告或第三方检验报告、发证核检验报告。
六、食品相关产品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及所供货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未纳入发证范围的不需要)、型1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 版本可编辑式检验报告;七、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批件》(未纳入许可范围的不需要)、型式检验报告;产品出厂报告或第三方检验报告、发证核检验报告。
其他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其他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其他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时,需要遵循一系列的细则。
以下是其他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主要内容:一、企业基本情况审查:1.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企业是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是否具备一定的注册资金,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企业是否拥有符合食品生产要求的生产场所、设备和设施,并提供相关的布局图、平面图等证明材料。
二、从业人员资质审查:1.生产技术负责人是否具备相关的从业资格证书,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2.其他食品生产从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提供相关的培训或资格证明材料。
3.是否拥有一支具备食品安全意识、遵守操作规范的从业人员队伍,并提供相关的岗位职责和培训记录。
三、生产工艺流程审查:1.企业是否制定了完整的生产工艺流程图,并能提供相关的文件记录。
2.生产工艺流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的工艺参数、原料使用记录等证明材料。
3.是否拥有一套科学合理的产品质量控制和安全保证体系,并能提供相关的文件记录。
四、原辅料采购及管理审查:1.企业是否建立了严格的原辅料供应商管理体系,并提供供应商的相关证明材料。
2.原辅料采购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是否能提供相关的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材料。
3.原辅料的储存和使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仓储设施和管理流程,是否能提供相关的文件记录。
五、产品质量与安全管理审查:1.企业是否建立了完善的产品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并能提供相关的文件记录。
2.是否拥有一套完善的产品检验与检测手段,并能提供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3.是否建立了追溯体系,能够迅速查明产品生产过程和销售环节,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六、卫生条件和操作规范审查:1.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并能提供相关的布局图、平面图等证明材料。
2.是否制定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操作规范,并能提供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培训记录。
其他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其他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食品生产企业资质审核
1.食品生产企业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和生产许可证,且未被吊销或撤销。
2.食品生产企业应具备生产设备和生产环境符合卫生要求的条件。
3.食品生产企业应具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和人员培训计划。
4.食品生产企业应向监管部门提供生产流程和品质管理的文件。
5.食品生产企业应具备有效的食品安全控制措施。
二、食品原材料审核
1.食品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2.食品原材料的供应商必须具备合法的生产资质和生产许可证。
3.食品原材料必须具备追溯体系。
4.食品原材料必须经过适当的检验和排除重大风险。
三、食品生产工艺审核
1.食品生产工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
2.食品生产工艺应具备合理的工艺流程和相关的工艺参数。
3.食品生产工艺应具备适当的卫生控制措施。
四、食品风险评估审核
1.食品生产企业必须进行食品风险评估,评估结果需有相关报告。
2.食品风险评估应覆盖潜在的生物、化学和物理风险,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3.食品风险评估结果应在生产过程中得到适当的监测和验证。
六、样品检验审核
1.食品生产企业应向监管部门提供相关产品的样品。
2.样品应在符合卫生要求的环境下采集,并由合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3.样品检验结果应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七、食品生产企业的应急能力审核
1.食品生产企业应具备应急预案,并与相关部门建立紧急联络机制。
2.食品生产企业应具备相应的应急设备和物资。
3.食品生产企业应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
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婴幼儿辅助食品的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是指对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生产工艺、生产设备以及产品质量体系等方面进行审核和评估的一系列具体要求和程序。
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婴幼儿辅助食品的安全、合规性,确保产品的质量,保障婴幼儿的健康成长。
一、企业资质要求: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企业需要具备相应的法人资格,必须拥有合法的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
企业需要提供相关的执照和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
二、生产场所要求: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场所必须符合相关的卫生要求和生产安全标准,保证无污染、无异味、无有毒有害物质。
三、生产设备要求: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企业需要拥有适用的生产设备,并保证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和卫生条件。
为了确保产品的质量,企业还需要具备相应的质检设备和实验室。
四、生产工艺要求: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企业需要明确制定生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范,并建立相应的控制点和监测指标,严格按照工艺和规范要求进行生产操作,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五、原料选择和处理要求:婴幼儿辅助食品的原料需要符合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且必须经过合理的加工和处理,确保原料的卫生和安全性。
六、产品质量要求: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企业需要建立严格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原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成品检验等环节,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八、质量检测要求: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企业需要配备专业的质检人员和设备,进行产品的质量检验。
检验项目包括外观、包装、卫生、营养成分等方面,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通过对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审查,可以有效地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减少食品安全风险的发生。
同时,对生产企业的严格审核和监管也可以提高企业的自律能力,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婴幼儿辅助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关乎婴幼儿的健康成长,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对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的监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食品企业:供应商资质证明及合格证明汇总
一、考虑到《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中的部分物质是没有食品生产许可的,故:1.从药品生产企业购买中药饮片,需索取其《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MP证)及检验报告。
2.从药品经营企业购买中药饮片,需索取其《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证),与药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MP证)及检验报告。
3.从药品经营企业购买中药材,需索取其《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证);如果是从批发企业购买,可能会提供检验报告;从药品零售企业购买,则一般不提供检验报告。
4.药品要求出厂检验全检(执行标准全部项目,类似食品的型式检验),故购买中药饮片可只索取出厂检验报告。
二、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型式检验报告;产品出厂报告或第三方检验报告、发证核检验报告。
三、食品经营(流通)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及所供货食品的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型式检验报告;四、餐饮服务(食品经营)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五、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未纳入发证范围的不需要)、型式检验报告;产品出厂报告或第三方检验报告、发证核检验报告。
六、食品相关产品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及所供货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未纳入发证范围的不需要)、型式检验报告;七、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批件》(未纳入许可范围的不需要)、型式检验报告;产品出厂报告或第三方检验报告、发证核检验报告。
八、消毒产品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及所供货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批件》(未纳入许可范围的不需要)、型式检验报告。
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1. 引言速冻食品行业是近年来迅速发展的行业之一。
速冻食品的便捷性和方便性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喜爱,因此对于速冻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和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是速冻食品生产企业合法经营的重要凭证,其审查细则的制定对于保证速冻食品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2. 审查范围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涉及的范围如下:1.企业资质文件:包括企业注册登记证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生产场所租赁合同等;2.生产设备及设施:包括速冻设备、保鲜设备、贮存设备等;3.原料采购和贮存:包括原料采购渠道、质量合格证明、原料贮存条件等;4.生产工艺和操作规范:包括速冻食品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规范等;5.检测和检验设备:包括生产过程及成品检测设备、检验设备;6.包装和标签:包括速冻食品包装材料、印刷标签等;7.产品质量控制:包括原料质量控制、卫生状况控制、产品合格率等;8.速冻食品生产企业的经营信息:包括企业管理制度、人员组织架构、财务状况等。
3. 审查程序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程序如下:1.提交申请:企业通过相关部门提交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2.材料初审: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核实材料是否齐全;3.现场检查:相关部门组织对企业的生产设施、卫生状况等进行实地检查;4.抽样检验:相关部门对企业的速冻食品进行抽样,并进行必要的检验和检测;5.审查意见反馈:相关部门根据现场检查和抽样检验结果,向企业提出审核意见;6.审查结果公示:相关部门将审查结果在适当的平台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7.发放许可证: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将颁发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
4. 审查要点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主要包括以下要点:1.设备设施的完善程度:包括速冻设备、保鲜设备、贮存设备等是否符合要求;2.原料采购和贮存的合规性:包括原料采购渠道是否合法、原料贮存条件是否达标等;3.生产工艺和操作规范的严谨性:包括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规范是否规范合理;4.检测和检验设备的完备性:包括生产过程和成品检测设备、检验设备是否齐全;5.包装和标签的合规性:包括速冻食品包装材料、印刷标签是否符合相关法规;6.产品质量控制的有效性:包括原料质量控制、卫生状况控制、产品合格率是否达标;7.企业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包括企业的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人员组织架构是否合理;8.财务状况的稳定性:包括企业的财务状况是否良好、是否能够持续经营。
食材物料三证
食材物料三证食材物料三证指的是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这三种证件。
这三种证件是食材物料往来的基本要求,是保障食材物料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三种证件的含义和作用。
首先是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是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经营资质证明。
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可以合法经营和销售各类食品。
该证书要求企业具备合法的食品生产、加工和销售场所,以及清洁卫生、设施设备齐全、运营规范等条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可以有效地保障食材物料的来源和质量安全,确保消费者能够购买到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材。
其次是食品流通许可证。
食品流通许可证是食品流通环节的必备证件。
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的企业可以合法进行食品的收购、运输、仓储和销售等环节。
该证书要求企业具备合法的食品仓库、运输车辆和销售网点,同时要求企业实行严格的食品检验、质量追溯和记录等措施。
食品流通许可证可以有效地监督和管理食材物料在流通环节的质量和安全,保障消费者食用食材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最后是食品生产许可证。
食品生产许可证是食品生产企业的合法经营证明。
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可以合法生产和销售各类食品。
该证书要求企业具备符合卫生标准的生产场所、设施设备和完善的生产管理体系。
食品生产许可证可以有效地监督和管理食材物料的生产过程,保障食材的生产质量和安全性。
食材物料三证的持有者承诺将食材物料生产、流通和销售过程中的卫生安全问题置于重要位置,并接受政府监管机构的监督和检查。
持有这三种证件的企业不仅要遵循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的基本原则,确保所生产、流通和销售的食材物料符合卫生标准和质量安全要求。
对于消费者来说,购买持有食材物料三证的企业生产的食材物料可以更加放心和安全。
消费者可以通过查看企业的证件显示或在相关机构网站上查询到企业是否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从而选择购买更加放心的食材物料。
总之,食材物料三证的持有是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之一。
食品、药品企业相关资质资料
药品供货方所需首营资质(1)药品生产企业一、首营企业资质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国税、地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4.药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5.GMP认证证书复印件6.质量保证协议书7.法人授权委托书(包括委托授权销售的区域、时间期限、品种及相应规格)8.被委托销售人员居民省份证复印件9.被委托销售人员购销资格证书复印件10.质量体系调查表(或合格供货方档案)11.商标注册证复印件12.财务开票税号、开户行等资料(用于增值税开票)13.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首营品种资质1.药品生产批件或药品注册(再注册)证复印件2.药品质量标准复印件3.同批号药品检验报告书4.药品最小包装盒及说明书实样5.物价批文复印件6.药品包装及说明书备案件批件复印件7.药品最小单元包装盒、标签及说明书实样★如该品种跟换新包装或规格,则按首营品种收取新包装、新规格的资质以上资质均需要加盖企业公章药品供货方所需首营资质(2) 药品经营企业(一)首营企业资质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3.GSP认证证书复印件4.质量保证协议书5.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6.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国税、地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7.销售人员购销资格证书复印件(中、西药购销员证)8.被委托销售人员法人授权委托书(二)首营品种资质1.药品生产批件或药品注册(再注册)证复印件2.药品质量标准复印件3.同批号药品检验报告书4.药品最小包装盒及说明书实样5.物价批文复印件6.药品包装及说明书备案件批件复印件7.药品最小单元包装盒、标签及说明书实样各1件以上资质均需要加盖企业公章食品生产企业首营资质(一)企业资质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4.卫生许可证(副本)复印件5.销售人员居民省份证复印件6.QS认证证书复印件7.商标注册证复印件8.财务开票税号、开户行等资料(用于增值税开票)9.企业联系电话及联系人(二)拟销售产品资质1.产品生产批件(含批准文号)复印件2.产品执行标准(或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复印件3.同批号检验报告书4.最小单元包装使用说明书实样以上资质均需加盖企业公章食品经营企业首营资质(一)企业资质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4.卫生许可证(副本)复印件5.销售人员居民省份证复印件6.销售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7.财务开票税号、开户行等资料(用于增值税开票)8.企业联系电话及联系人(二)拟销售产品资质1.产品生产批件(含批准文号)复印件2.产品执行标准(或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复印件3.同批号检验报告书4.最小单元包装使用说明书实样(三)如经营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生产,除需提供拟销售产品资质外,还需提供委托加工单位一下资质: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4.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以上资质均需加盖企业公章药品购买方(如药批、药店或超市)所需资质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3.GSP认证证书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5.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国税、地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6.被委托采购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7.被委托采购人员法人授权委托书(包括委托权限:区域、时间、品种及相应规格)8.财务开票税号、开户行等资料(用于增值税开票)9.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上资质均需加盖企业公章保健食品经营企业首营资质(一)企业资质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4.卫生许可证(副本)复印件5.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6.被委托销售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7.销售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8.财务开票税号、开户行等资料(用于增值税开票)9.企业联系电话及联系人(二)拟销售产品资质1.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2.保健食品产品注册证复印件3.保健食品企业标准复印件4.同批号检验报告书复印件5.最小单元包装及产品使用说明实样6.物价批文复印件以上资质均需加盖企业公章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首营资质(一)企业资质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4.卫生许可证(副本)复印件5.法人代表委托书及被委托销售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6.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7.商标注册证复印件8.质量保证协议书复印件9.财务开票税号、开户行等资料(用于增值税开票)10.企业联系电话及联系人(二)拟销售产品资质1.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2.保健食品产品注册证复印件3.保健食品企业标准复印件4.同批号检验报告书复印件5.最小单元包装及产品使用说明实样6.物价批文复印件以上资质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总体风险清单和措施清单
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总体风险清单和措施清单一、生产者资质1.主体资质(1)风险隐患因素: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超过有效期仍进行生产。
(2)原因分析: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不到位;②资质档案管理控制不严格;③企业自查制度落实不到位。
(3)防控措施:①严格落实企业自查制度,加强企业资质管理,及时对资质进行更新和完善,确保资质在有效期内;②企业负责人应提升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组织生产。
2.许可范围(1)风险隐患因素:超出食品生产许可范围进行生产。
(2)原因分析: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不到位。
(3)防控措施:①严格按照规定在许可范围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超出许可范围时及时申请变更;②企业负责人应提升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进行生产。
3.许可保持情况(1)风险隐患因素:主要生产设备、设备布局、工艺流程与准予食品生产许可时相比进行了变化未及时申请变更。
(2)原因分析: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不到位。
(3)防控措施:①严格按照许可规定在许可范围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主要生产设备、设备布局、工艺流程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审批部门申请变更;②企业负责人应提升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进行生产。
二、生产环境条件1.外界污染源(1)风险隐患因素:厂区、车间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距离较近的且未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2)原因分析:①企业卫生管理控制不严格;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不到位。
(3)防控措施:①严格落实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员工培训;②采取防止微生物、化学、物理污染的控制措施,将厂区、车间和污染源有效隔离。
2.厂内污染源(1)风险隐患因素:①卫生间与食品生产、包装或贮存区域直接连通;②车间内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化学品未进行明显标示,洗涤剂、消毒剂等化学品与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混放,未分类贮存;③防鼠、防蝇、防虫害控制不当,生产场所内有虫害迹象。
(完整版)食品加工企业资质分类分级一览表
完整版)食品加工企业资质分类分级一览
表
食品加工企业资质分类分级一览表 (完整版)
这是一份食品加工企业资质分类分级的一览表,以下是不同级
别的企业资质分类和要求的详细信息:
一级食品加工企业
级别:一级
资质要求:具备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技术,拥有专业的管理团队,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遵守,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申请条件:企业经营规范,没有违法违规记录,产品质量稳定
可靠。
二级食品加工企业
级别:二级
资质要求:具备较为完善的生产设备和技术,具备独立生产能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守,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申请条件:企业经营规范,产品质量稳定,有一定市场竞争力。
三级食品加工企业
级别:三级
资质要求:具备基本的生产设备和技术,能够按规定生产产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守。
申请条件:企业经营正常,产品质量合格。
以上是食品加工企业资质分类分级一览表的完整版。
根据企业
的生产设备、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法律法规遵守情况等因素,企
业可以申请相应的资质等级。
请注意,在申请过程中,需要提供相
应的证明材料和进行评估。
希望这份一览表对您有帮助!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咨询。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食品生产企业审批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食品生产企业审批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食品生产企业的审批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食品的生产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健康,因此对于食品生产企业的审批必须要严格把关,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一、审批的程序食品生产企业的审批程序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提交申请:食品生产企业在准备开展生产前,需要向相关监管部门提交审批申请。
申请中需要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原料采购渠道等相关资料。
2. 资料审核:监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其完整性和合法性。
如果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监管部门会要求企业补充相关资料。
3. 现场勘查:监管部门会组织人员对企业进行现场勘查,检查企业的场地、设备、原料存储条件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同时,还会对企业的生产流程进行抽查,确保企业能够按照正规的操作流程进行生产。
4. 检验检测:企业的产品需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和安全检测。
监管部门会对企业的产品进行抽样,送往专业实验室进行检测,确保产品符合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
5. 审批决定:经过以上步骤的审核和检验检测,监管部门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做出审批决定。
如果企业符合要求,会颁发相应的生产许可证书。
二、审批的标准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审批标准是非常严格的。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1. 企业的资质:审批部门会对企业的法人资质、注册资金、经营范围等进行审查,确保企业具备合法开展生产的条件。
2. 生产设备与环境:企业的生产设备和生产环境必须符合相关的卫生要求,确保食品的生产过程卫生无害。
3. 品质管理体系: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品质管理体系,包括生产工艺流程、原料采购管理、产品质量控制等方面,以确保产品的质量稳定可靠。
4. 原料采购渠道:企业必须要有合法的原料采购渠道,严禁使用不符合法规标准的原料进行生产。
5. 质量安全监控措施:企业需要具备完善的质量安全监控措施,定期进行自检和抽检,确保产品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
预制菜生产资质要求
预制菜生产资质要求
《预制菜生产资质要求》是指生产预制菜的企业必须具备的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条件和要求。
预制菜是指经过加工、包装、贮存后,能够直接食用或加热后食用的食品。
预制菜的生产需要严格控制食品安全,以确保消费者的健康。
生产预制菜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一、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二、生产场所符合相关卫生标准;三、生产设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四、生产过程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五、员工必须经过相关培训,持有健康证明;六、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以上资质要求是保证预制菜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安全和卫生的基本条件。
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执行,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出现任何违规行为。
消费者在购买预制菜时,也要注意选择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注意查看产品标签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以确保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预制菜生产资质要求》是企业生产预制菜必须遵守的法规和标准,只有符合要求的企业才能生产出安全、健康的预制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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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食品企业的资质问题和大家交流一下,重点交流内容体现在食品行业中最具有代表性的资质问题,如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出口食品企业卫生注册证,而属于食品行业中个别企业所需的资质问题,如“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并没有涉及。
目前我们国家对于食品企业所需的资质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出口卫生注册证,分别归属卫生部门、质量检验检疫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管理。
在这三个资质的管理过程中所依据的法规主要是:
1.卫生部2005年12月25日颁布,2006年6月1实施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
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9号令,2005年9月1日实施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3.国家质检总局令第20号令,2002年5月20日实施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规定
关于卫生许可证
《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并按照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申请手续;经卫生行政部门审
查批准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责任”。
因此,从事食品加工的企业和餐饮企业均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但是有一点一定要注
意的是,属于食品链上的企业也都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如为食品企业提供内包装
材料的塑料加工企业、消毒液生产企业等等。
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在于,个别企业的卫生许可证与企业实际生产的产品不一致,造
成部分产品没有在卫生许可的范围之内。
以下问题也会偶尔遇到,但是随着生产方式的多样化,这些类似的问题会更多的出现,
因此建议加强关注:
1.同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地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分
别申领卫生许可证。
2.食品生产经营者改变生产经营地址的,应当重新申请并办理卫生许可证。
3.食品生产经营者需要延续卫生许可证的,应当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0日内
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4.委托生产加工食品的,受委托方应当取得卫生许可证;并且受委托方生产加工的食
品品种在其获得的许可范围内;同时食品卫生信誉度等级达到A级。
5.委托生产加工的食品,其产品最小销售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上应当分别标明委托方、
受委托方的企业名称、生产地址和卫生许可证号。
关于生产许可证
目前必需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生产和销售的食品包括:
实施无证查处的时间
2007年1月1日起
涉及的产品:糖果制品、茶叶(包括边销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
2005年7月1日起
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
2004年1月1日起
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
并没有强制实施,但是已经颁布审查细则的食品包括:
白酒、淀粉糖、调味料产品、豆制品、其他豆制品、除方便面外的其他方便食品、蜂产品、蜂花粉及蜂产品制品、糕点、挂面、果冻、含茶制品和代用茶、鸡精调味料、酱类、其他酒[配制酒、其他蒸馏酒和其他发酵酒]、其他粮食加工品、其他水产加工品、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食用动物油脂、食用油脂制品、蔬菜制品、薯类食品、水果制品、除速冻面米食品以外的速冻其他食品、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产品、婴幼儿配方乳粉
当然,还有其他要求我们需要关注:
1.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时,应当在名称变更后20日内向原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证更名申请。
2.任何单位不得伪造、变造、冒用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
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得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
3.企业采购食品原材料、食品添加剂时,应当验明标识,向供货单位索取合格证明,或者自行检验、委托检验合格,并建立进货台帐。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情况报所在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4.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建立生产记录和销售记录。
销售记录应当注明食品的名称、规格、批号、购货单位名称、销货数量、销货日期等内容。
5.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内,每满1年前的1个月内向所在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持续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情况的年度报告。
6.采用委托加工方式生产加工食品的,委托双方必须分别到所在地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提交双方营业执照和委托加工合同复印件。
委托加工已纳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食品的,被委托方必须是已取得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其生产加工的食品应当全部交由委托方进行销售,委托加工食品的包装或者标识上还应当按照产品标识标注的规定,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和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
7.对不安全食品实行召回制度。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发现其产品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应当主动召回已出厂销售的有问题食品。
有一些问题大家可以形成共识,比如产品追溯制度和产品召回,只是困惑于不清楚或不了解针对这些具体要求的法规是什么。
还有一些问题,虽然法规有要求,但是由于国家相关部门的执行力度不足,制度没有完全落实或实施,这时,现场时需要灵活应对,如食品添加剂备案问题,虽然总局已经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提出要求,2007年4月19日又颁布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物质使用备案管理办法》,在这个《备案管理办法》中也提出了食品添加剂的备案要求,但是由于各地质检局工作进度不一,还有许多省份没有实施备案。
这个时候,依据我个人的看法,作为至少应该引导企业关注法规的要求,并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尽早备案。
关于出口卫生注册
早在2002年5月20日,国家质检总局令就颁布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规
定》,要求“国家对出口食品生产、加工、储存企业实施卫生注册、登记制度。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加工、储存出口食品的企业,必须取得卫生注册证书或者卫生登记证书后,方可生产、加工、储存出口食品”。
很明显,从事出口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必须办理出口卫生注册,这是我们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出口企业管理的主要途径。
大家知道,国家认监委负责认证行业的认证监管,而认监委的另外一件重大职责是负责出口食品企业的注册监管,因此认监委委派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评审员都熟悉出口卫生注册。
20号令中需要卫生注册的企业包括:
分类号产品类别
Z01 罐头类
Z02 水产品类(不包括活品和凉晒品)
Z03 肉及肉制品
Z04 茶叶类
Z05 肠衣类
Z06 蜂产品类(不包括蜂蜡)
Z07 蛋制品类(不包括鲜蛋)
Z08 速冻果蔬类、水果蔬类(不包括凉晒品)
Z09 糖类(指蔗糖、甜菜糖)
Z10 乳及乳制品类
Z11 饮料类(包括固体饮料)
Z12 酒类
Z13 花生、干果、坚果制品类(不包括炒制品)
Z14 果脯类
Z15 粮食制品及面、糖制品类
Z16 粮食油脂类
Z17 调味品类(不包括天然的香辛干料及粉料)
Z18 速冻方便食品类
Z19 功能食品类
Z20 食品添加剂类(专指食用明胶)
其中,罐头类、水产品类(活品、冰鲜、凉晒、腌制品除外)、肉及肉制品、速冻蔬菜、果蔬汁、含肉或水产品的速冻方便食品在进行卫生注册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需要评审申请企业的HACCP体系。
凡是没有列入注册名录中的企业,必需实施卫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