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经验:企业以净资产出资相关税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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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以净资产出资相关税务规定

一、土地增值税

 根据《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

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所以,企业以房地产投资设立子公司,相关土地、房产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投资设立房地产企业除外)。

 二、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所以,企业以不动产投资入股,不征营业税。

 三、所得税

 根据《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资产收购,受让企业收购的资产不低于转让企业全部资产的75%,且受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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