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婚丧喜庆报备单
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申报审批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结婚人与本人 关 系 本次婚姻情况 丧 办酒地点 申报 事项 申报桌数 事 与亡故者关系 办酒方式 办酒时间 本 子 初 再 人 女 婚 婚 政治面貌 政治面貌
申报 工作单位 人基 本信 息 配偶姓名 工作单位
申报酒席 类 别
婚
嫁
请客范围
其他需 要说明 的情况
主管 单位 单位负责人签名: 意见
申报人所在单位(盖章) 年 月:1.“办酒方式”填写单位办理或双方合办;2.此表一式三份,申报人、审批人所在单 位及审批机构各存一份。
婚丧喜庆事宜报备表(学区、学校使用)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
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
申报时间:年月日
申报人
姓名性别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家庭住址
申报事宜
事由
宴请
时间
宴请
地点
宴请
桌数
宴请
范围
宴席
标准
元/桌
其他需
要说明
的情况
用车*辆,是否宴请本单位服务对象
本人
承诺
不超申请桌数、申请标准,不化整为零、分批次、多地点设宴请客,不宴请服务对象和
与本人行政职权有直接关系的单位、企业、个
人,不接受服务对象和与本人行政职权有直接
关系的单位、企业、个人所送的礼品、礼金。
承诺人:
单位审核意见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党组
织审
核意
见
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备注:实际操办情况与报告情况不一致的,事后一周内做出说明。
婚丧事宜申报表
婚丧事宜申报表
(存根)
纪监字[ ]
申报人:
单位职务:
配偶:
单位职务:
操办事项:
操办次数及时间:
操办地点:
参加人数:
筵席桌数:
邀请范围:
用车数量及来源:
联系电话:
本人承诺
严格按申报审批规模、范围、次数操办,不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不借机敛财,如有违反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
登记人:日期:
婚丧事宜申报表
(第二联)
纪监字[ ] 号
注意事项
1、婚丧事不准请批评指正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参加,受礼品、礼金。
2、不准超申报审批范围规模,多次、多处设宴请客。
3、不准占用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影响机关正常工作秩序。
4、不准动用公车、公款和公物。
5、不准讲排场、摆阔气、铺张浪费。
6、不准搞封建迷信活动。
7、不准侵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
婚丧事宜操办情况监督报告表
(第三联)
纪监字[ ] 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
说明: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晋办发[2010]18号通知要求,婚事宴请人数超过150人的,报人要提供所有受邀请人员的细名单,受理申报部门进行审批,所有受邀请人员名单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婚丧嫁娶申报备案表等常用
婚丧嫁娶申报备案表等(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优质资料,欢迎下载)附件1党员干部操办婚庆事宜报告表注:此表一式三份,单位党组织、纪检部门、本人各持一份。
附件2党员干部操办婚庆事宜备案表注:此表一式三份,单位党组织、纪检部门、本人各持一份。
附件3党员干部操办丧葬事宜备案表注:此表一式三份,单位党组织、纪检部门、本人各持一份。
编号:XXXXXX德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售后服务机构备案表项目名称:XXXXX庄园开发企业(公章):X X X X X X X X开发填报时间:2021年1月18日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售后服务机构撤销备案表填表说明1、房地产开发企业售后服务机构备案表由开发企业负责填写。
2、房地产开发企业售后服务机构备案表一式两份,市开发管理机构、开发企业各执一份。
3、项目售后服务内容一栏,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商品房买卖合同》等与购买者约定的其他售后服务承诺填写。
4、成立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文件指,形成董事会决议的红头文件并带附件。
文件需所有股东签字。
附件中需要写明售后服务机构所有人员姓名、职务、联系5、成立售后服务机构的任职文件指,经董事会研究担任售后服务机构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负责人的红头任职文件(可兼任),需带附件,附件写明所有人员(包括工作人员)姓名、职务、、邮箱、办公地点、24小时服务。
6、房地产开发企业售后服务机构备案表应附下列文件复印件,并装订成册:(1)成立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文件;(2)成立售后服务机构的任职文件;(3)公示牌影像资料;(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企业各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或证明文件;(6)《客户来电(来访)登记表》;(7)《回访记录登记表》;(8)项目投诉、办结、回访、买受人满意等情况报告。
有关要求1、一个项目一套备案表。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根据所开发项目成立“XXX项目售后服务机构”。
也可成立“XXX企业售后服务机构”,此机构可为多个项目进行售后服务工作。
区教育系统公职人员办理喜庆事宜申报表(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
区教育系统公职人员办理喜庆事宜
申报表
备注:
- 1 -
教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期间,不得以发请柬、打电话、发短信、本人或委托他人通知等各种方式邀请同事、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和其他利益关系人参加;不得以他人名义违规办理;不得动用公车、公款、公物;不得借操办之机敛财。
如同事、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及其他利益关系人未经邀请前来参加喜庆事宜的,办理喜庆事宜的教职工必须主动劝退。
严禁奢侈浪费,各类宴席标准均不得超过当地宴席的一般水平。
父母(养父母)、岳父母(公婆)年满60周岁及以上整十周岁生日,宴席不得超过20桌。
本人或子女结婚,若是双方分开操办,宴席不得超过20桌;若是双方合办,宴席不得超过30桌。
- 1 -。
职工婚丧喜庆报备单
职工婚丧喜庆报备单篇一:规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关于严格规范全区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规范全区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倡导文明新风,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制止奢侈浪费、加强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结合莲湖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全区范围内党的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和党的基层组织中专职、兼职从事党内事务的人员;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从事公务的人员。
社区居委会和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参照执行。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婚丧喜庆事宜,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组织或参与操办本人及近亲属的婚丧嫁娶和乔迁、履新、出国、庆生、升学、就业、入伍、获奖、开业庆典等事宜。
第三条不准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一)办理本人和子女婚庆活动的,严禁化整为零,分批次、多地点办理;严禁以任何方式向管理服务对象及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人员发出邀请或打招呼。
(二)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应带头文明节俭办理丧事,带头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殡葬改革规定,从严控制葬礼规模,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三)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的礼金及礼品;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支付凭证;禁止以任何方式由任何单位或者第三方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
(四)不准违规使用公共资源;不准违规借用公务车辆;不得干扰和妨碍正常的工作、生活、交通等公共秩序。
(五)严格遵守其他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第四条除婚丧嫁娶事宜外,其他喜庆事宜严禁以任何方式邀请亲属(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的人员参加,不准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亲属以外人员的礼金及礼品。
安庆市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婚丧喜庆事宜报备表
年月日
主要领导签字签字:月日备注填报说明:(1)本表由本人亲笔填写。(2)本表应在婚庆等喜庆事宜10个工作日前(丧葬事宜后10个工作日内)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对应的纪检监察机关。
安庆市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婚丧喜庆事宜报备表
报备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联系电话
单位
职务
报备
内容
事宜
举办时间
举办地点
参加人数
席数
人员范围
其他需要报备的
情况
廉洁
自律
承诺
我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在婚丧喜庆事宜中,不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操办,不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不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等利益。同时,不大操大办,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带头倡导文明节俭新风,自觉维护党员干部形象,自觉接受监督。如有违反,自愿承担责任。
职工婚丧喜庆报备单
职工婚丧喜庆报备单篇一:规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关于严格规范全区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规范全区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倡导文明新风,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制止奢侈浪费、加强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结合莲湖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全区范围内党的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和党的基层组织中专职、兼职从事党内事务的人员;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从事公务的人员。
社区居委会和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参照执行。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婚丧喜庆事宜,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组织或参与操办本人及近亲属的婚丧嫁娶和乔迁、履新、出国、庆生、升学、就业、入伍、获奖、开业庆典等事宜。
第三条不准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一)办理本人和子女婚庆活动的,严禁化整为零,分批次、多地点办理;严禁以任何方式向管理服务对象及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人员发出邀请或打招呼。
(二)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应带头文明节俭办理丧事,带头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殡葬改革规定,从严控制葬礼规模,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三)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的礼金及礼品;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支付凭证;禁止以任何方式由任何单位或者第三方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
(四)不准违规使用公共资源;不准违规借用公务车辆;不得干扰和妨碍正常的工作、生活、交通等公共秩序。
(五)严格遵守其他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第四条除婚丧嫁娶事宜外,其他喜庆事宜严禁以任何方式邀请亲属(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的人员参加,不准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亲属以外人员的礼金及礼品。
干部职工操办婚事及其他喜庆事宜备案表
填表时间:年月日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
职务(职称)
联系方式
操办事项及其他
需要说明的情况
操办计划
时间、地点
操办桌数及标准
邀请人员总人数
操办人承诺
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关于严格规范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严格控制活动规模,不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违规动用公车、占用公共资源等。不组织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其他公序良俗的活动。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承诺人(签名):
年月日
所在单位意见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பைடு நூலகம்年月日
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申报表
填表日期
:年月日
申报人
性别
年龄
工作部门
职务(职称)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操办事项
操办计划
宴请时间
宴请地点
拟宴请对象
总人数
亲戚人数
单位人数
其他人员是否合办操办源自数拟用车数量车辆来源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人承诺
严格遵守有关文件规定及相关纪律,按申报审批的规模、范围、次数操办,不大操大办,不借机敛财,如有违反,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签字):年月口
纪检监察
机关意见
纪检监察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注:此表须在操办事项10个工作日前向学院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前报告表【模板】
报告时间: 年 月 日
报
告
人
姓 名
性 别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具
体事Biblioteka 宜拟办事项拟办方式
拟办时间
拟办地点
拟用车数
车辆来源
宴请桌数
宴席标准
元/桌(含酒水)
拟邀对象
亲戚人数
非亲戚人数
及邀请范围
承
诺
事
项
本人承诺严格遵守相关纪律,不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及贵重礼品,不由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不违规动用公务用车。按规定报告操办情况。
报告人签名:
年 月 日
单
位
意
见
(公 章)
年 月 日
组
织
部
门
意
见
(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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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婚丧喜庆报备单
篇一:规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
关于严格规范全区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
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规范全区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倡导文明新风,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制止奢侈浪费、加强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结合莲湖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全区范围内党的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和党的基层组织中专职、兼职从事党内事务的人员;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从事公务的人员。
社区居委会和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参照执行。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婚丧喜庆事宜,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组织或参与操办本人及近亲属的婚丧嫁娶和乔迁、履新、出国、庆生、升学、就业、入伍、获奖、开业庆典等事宜。
第三条不准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
(一)办理本人和子女婚庆活动的,严禁化整为零,分批次、多地点办理;严禁以任何方式向管理服务对象及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人员发出邀请或打招呼。
(二)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应带头文明节俭办理丧事,带头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殡葬改革规定,从严控制葬礼规模,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三)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的礼金及礼品;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支付凭证;禁止以任何方式由任何单位或者第三方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
(四)不准违规使用公共资源;不准违规借用公务车辆;不得干扰和妨碍正常的工作、生活、交通等公共秩序。
(五)严格遵守其他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第四条除婚丧嫁娶事宜外,其他喜庆事宜严禁以任何方式邀请亲属(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的人员参加,不准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亲属以外人员的礼金及礼品。
第五条实行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报备制度。
(一)报备内容:宴请事宜、时间、地点、方式、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承诺遵守相关纪律,主动接受监督。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备时限:婚庆及其他喜庆事宜至少在事前10个工作日、操办丧事至少在事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履行报备手续。
(三)报备程序: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纪检监察机构和组织部门报备。
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要做好报备事项档案保存工作,以备待查。
1.区级中层副处级(含非领导职务)以上领导干部向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报备。
2. 科级领导干部的报备,设纪(工)委、纪检组的,向所在单位纪(工)委、纪检组报备;未设纪(工)委、纪检组的,向本单位报备并报所属派驻纪工委、纪检组(监察室)备案。
一般工作人员向本单位报备。
3.各基层站所、企事业单位的党政负责人向上级纪(工)委进行报备;其他工作人员向所在单位进行报备。
4.各社区、城中村“两委一站”班子成员向所在街道纪工委进行报备;其他工作人员向所在社区报备。
非党处级干部向区纪委监察局和区委组织部同时报备;科级及以下干部向所在单位报备。
第六条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引导和监督管理,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制止、查处不力的,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对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予以问责。
第七条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执纪监督问责,畅通举报渠道,严肃查处违反本规定的违纪违规行为:(一)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按规定报备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或建议组织处理。
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节轻微,不需要立案查处的,依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警示训诫。
(二)对违规操办酒宴,借机敛财,或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81条的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相应行政处分。
(三)用公款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由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报销、支付应由本人或者亲属承担的费用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72条的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相应行政处分。
(四)违反规定使用公务用车或者其他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责令补缴相应费用,并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82条的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相应行政处分。
(五)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聚众赌博、搞封建迷信活动或者有其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的,分别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62条、164条、174条的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相应行政处分。
(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反规定所收取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依照相关规定予以收缴。
第八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九条本规定由中共**区纪委、区监察局负责解释。
各部门、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区纪委。
篇二:婚丧报备表
附件2
哈尔滨市党员干部操办婚礼事宜承诺书
我将严格遵守哈尔滨市纪委监察局《关于规范全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施细则》,在操办婚礼事宜中做到:带头移风易俗,文明节俭,遵守纪律规定,不大操大办,不违规收受礼金礼品,不违规用公款公物公车等操办,不要求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款物操办或者报销应当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不明显超过群众平均消费标准,不铺张浪费,不妨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
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和检查。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职务:
承诺人:
年月日
篇三:机关工作人员婚丧嫁娶宴请备案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婚丧嫁娶宴请报告备案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
风、制止奢侈浪费、加强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婚丧嫁娶事宜包括:机关工作人员操办的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生病住院、乔迁新居、生日祝寿、子女出生、升学留学、入伍就业等事宜。
第三条机关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应在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范围内进行。
除组织上派人参加必要的事宜外,不得亲自或授意他人邀请本单位、下属单位、管理和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要坚持勤俭节约,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婚礼宴请人数累计不得超过200人(20桌),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
第五条实行一事一报制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宴请事由、时间、地点、方式、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收受礼金、礼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操办婚嫁喜庆事宜的,应提前7天报告。
如操办丧葬事宜来不及报告的,需在事后7天内补办书面报告手续。
第六条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严禁违反规定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操大办。
严禁分批次、多地点办理,或者采取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
凡举办宴席的,必须严格控制宴请标准、规模及人数;
(二)不准向工作分管范围内的单位、个人以及服务对象送请柬、发短信、打招呼;
(三)不准收受或者索取管理或服务对象的财物,或者让其承担、报销应当由本人支付的有关费用;
(四)严禁借婚丧嫁娶事宜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五)严禁本单位工作人员参与迎宾,不准用公款送礼,不准违反规定动用公车、公物,婚礼和殡葬车队规模不得超过6辆;
(六)严格遵守其他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第七条机关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未能按照上述规定谢绝和退还的礼金礼品等财物,应按照有关规定在一个月内上交组织处理。
第八条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将进行调查核实:
(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
(二)不如实报告的;
(三)隐瞒不报的;
(四)收到干部群众实名举报的;
(五)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第九条对违反制度,在婚丧嫁娶事宜中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机关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采取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建议组织处理等方式予以处理;构成违纪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机关工作人员婚丧嫁娶宴请等事宜报告表报告人签名:报告日期:年月日
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审签:
审签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