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货物贸易监测系统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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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操作规程(银行企业版)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操作规程(银行企业版)
4。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名录登记比照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企业办理。
5.外汇局对新列入名录企业实施辅导期管理。辅导期起始日期为名录登记当日,截止日期为企业列入名录后发生首笔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之日起第90天。
6。外汇局长期留存《确认书》, 留存《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原件以及其他材料复印件5年备查。
4。发生外汇局机构撤并或增加时,外汇局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企业所属外汇局代码的变更操作.
1。属地管理原则。
2.相关材料是否完整、真实。
1。监测系统中企业所属外汇局代码变更操作权限在外汇局各分局.中心支局、支局辖内企业需变更所属外汇局代码的,由所在地外汇局逐级上报至分局,再由分局通过监测系统进行变更操作。
名录变更
1.名录内企业的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天内,持相应变更文件或证明的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名录变更手续.
2.外汇局审核相关材料无误后,通过监测系统变更企业的名录登记信息.
3。企业因注册地址变更导致所属外汇局发生变化的,外汇局还应当通过监测系统进行企业所属外汇局代码变更操作,并迁移该企业业务数据。
3.代理出口业务应当由代理方收汇。代理方收汇后可凭委托代理协议将外汇划转给委托方,也可结汇将人民币划转给委托方;委托方收取代理方外汇划出款项时,无需进入其待核查账户.
4.转让信用证项下贸易收汇,金融机构应当根据转让信用证相关约定判断款项归属,并按照“谁出口谁收汇”的原则进行解付,其中属于第二受益人的出口收汇应直接划入第二受益人的待核查账户.
1。属地管理原则。
2。企业未按规定进行报告的,外汇局可按下列原则处理:
(1)对于按规定应当报告而未报告的,若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可按规定移交外汇检查部门或将其列为B类企业;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访问设置手册一、系统使用要求为能正常使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提供的功能,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对系统用户的计算机环境要求如下:●Windows操作系统;●IE浏览器,支持IE6、IE7和IE8;●Java运行环境,需要jre1.4.2及以上版本,建议从本系统下载;●Microsoft Office Excel ,支持Excel 2003和Excel2007;●能够访问互联网。

二、浏览器设置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应用服务平台”)登录和使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首先需要对用户客户端的浏览器进行必要的设置。

浏览器版本要求为IE6.0及以上,以下操作均以WINDOWS XP操作系统,浏览器IE8.0为例。

(一)受信站点设置1、打开IE浏览器,选择菜单“工具”,点击“Internet 选项”,如图2-1所示:图2-12、在“Internet 选项”弹出窗口中,选择“安全”页,单击选中“可信站点”,然后点击右下“默认级别(D)”按钮,设置受信任站点的安全级别为“低”。

如图2-2所示:图2-23、点击“站点(S)”按钮,在可信站点维护窗口中添加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地址、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地址和。

具体操作参见图2-3和图2-4。

点击确定保存设置并返回“Internet 选项”窗口。

图2-3注意:该选项不能选中图2-44、最后在“Internet 选项”窗口点击确定按钮保存所有设置。

(二)兼容性视图设置如果浏览器是IE8版本,还应设置兼容模式,具体如下:1、打开IE 8浏览器后,点击浏览器“工具(T)”菜单,勾选“兼容性视图”,如图2-5所示:图2-52、然后点击“兼容性视图设置”,在设置窗口中勾选“在兼容性视图中显示所有网站”。

如图2-6所示:图2-6(三)弹出窗口设置打开IE浏览器,点击“工具”—“弹出窗口阻止程序”,在下一级菜单中选择“关闭弹出窗口阻止程序”,如图2-7所示:图2-7(四)cookie设置1、打开IE浏览器,选择菜单“工具”,点击“Internet 选项”。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设置指南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设置指南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设置指南
本指南仅适用于首次在应用服务平台开户的企业,对于已在应用服务平台开户的企业,业务管理员和业务操作员密码不变;已具有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企业版)访问权限的业务操作员将被自动分配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访问权限,业务操作员登陆后就可以访问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

一、企业使用管理员用户代码ba和外管局发放的管理员初始密码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ASOne)地址:/asone/
二、修改管理员初始密码,设置新密码(密码由大写字母+小写字母+数字等8位组成),设置完点击确定。

三、点击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
四、点击用户角色管理下的业务操作员维护。

五、设置业务操作员,用户代码、用户名称、应用代码、应用名称,点击增加。

六、将上一步设置的用户代码、用户名称填入,填写联系电话,设置操作员初始密码,点击未分配的角色列表中的货物贸易外汇网上业务,并将其转移到已分配的角色列表中,最后点击右上角的保存。

七、业务操作员增加成功。

八、从管理员代码中注销,跳转到应用服务平台首页,并使用设置好的业务操作员代码登陆
九、设置业务操作员新密码(密码由大写字母+小写字母+数字等8位组成),设置完成点击确定。

十、业务操作员密码修改成功,点击进入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

十一、操作完毕。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外观。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操作指引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操作指引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操作指引第一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操作指引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操作指引一、界面登录,用外管局所给用户代码和密码登录二、业务操作员维护:1、新设置一个用户代码和密码,填写相应的信息2、选中未分配的角色列表中“货物贸易外汇网上业务”,点击中间的箭头,进入“已分配的角色列表”。

点击保存即可。

3、退出界面,回到初始页面,重新登录。

采用1中新设的操作员用户名称和密码登录。

三、系统业务操作1、两个系统: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和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

选择“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

2、预收货款、延期收款、预付货款、延期付款与融资报告的操作新增:输入申报单号——选中该笔,点击右下角的“新增”——跳出“网页对话框”,点击右下角的“新增”——填写“预计出口日期”和“报告金额”,选中该条记录,点击“提交”。

修改:输入申报单号——选中该笔,点击右下角的“修改”——跳出“网页对话框”,点击右下角的“新增”——填写“预计出口日期”和“报告金额”——选中原有记录,点击“删除”——选中新增记录,点击“提交”删除:输入申报单号——选中该笔,点击右下角的“删除”3、企业信息管理——企业管理状态查询(可以查询企业分类)企业信息管理——现场核查信息接收与反馈(可以查询现场核查通知书及企业分类结论告知书)第二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登录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登录一些常见问题解答问题1:企业如何开通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网上业务?答:企业应到注册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名录登记、开通监测系统网上业务、并打印业务管理员(ba)的初始密码,开通第二天可以登录应用服务平台添加业务操作员、分配权限并进行浏览器设置等工作,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应用服务平台主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访问设置手册》。

问题2:无法访问应用服务平台主页,如何处理?答:通常是用户输错网址,正确网址为:建议通过百度等搜索网站搜索“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通过点击显示的链接打开网页。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用户手册(v1.0)上册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用户手册(v1.0)上册

国家外汇管理局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用户手册(1.0版本)国家外汇管理局二〇一一年十一月目录1企业网上报告管理 (1)1.1贸易信贷报告 (1)1.1.1预收货款报告 (1)1.1.1.1预收货款报告新增 (1)1.1.1.2预收货款报告修改 (4)1.1.1.3预收货款报告删除 (8)1.1.1.4预收货款报告调整 (10)1.1.2延期收款报告 (14)1.1.2.1延期收款报告新增 (14)1.1.2.2延期收款报告修改 (17)1.1.2.3延期收款报告删除 (21)1.1.2.4延期收款报告调整 (23)1.1.3预付货款报告 (26)1.1.3.1预付货款报告新增 (26)1.1.3.2预付货款报告修改 (30)1.1.3.3预付货款报告删除 (33)1.1.3.4预付货款报告调整 (35)1.1.4延期付款报告 (39)1.1.4.1延期付款报告新增 (39)1.1.4.2延期付款报告修改 (43)1.1.4.3延期付款报告删除 (46)1.1.4.4延期付款报告调整 (48)1.2转口贸易收支时间查报告 (52)1.2.1转口贸易先收后支时间差报告 (52)1.2.1.1转口贸易先收后支时间差报告新增 (52)1.2.1.2转口贸易先收后支时间差报告修改 (56)1.2.1.3转口贸易先收后支时间差报告删除 (60)1.2.1.4转口贸易先收后支时间差报告调整 (62)1.2.2转口贸易先支后收时间差报告 (65)1.2.2.1转口贸易先支后收时间差报告新增 (65)1.2.2.2转口贸易先支后收时间差报告修改 (69)1.2.2.3转口贸易先支后收时间差报告删除 (72)1.2.2.4转口贸易先支后收时间差报告调整 (74)1.3出口收入存放境外报告 (79)1.3.1境外开户报告 (79)1.3.2境外账户收支报告 (83)1.4其他报告 (87)1.4.1多付汇差额报告 (87)1.4.1.1多付汇差额报告新增 (87)1.4.1.2多付汇差额报告修改 (89)1.4.1.3多付汇差额报告删除 (91)1.4.2多收汇差额报告 (94)1.4.2.1多收汇差额报告新增 (94)1.4.2.2多收汇差额报告修改 (97)1.4.2.3多收汇差额报告删除 (99)1.4.3多进口差额报告 (101)1.4.3.1多进口差额报告新增 (101)1.4.3.2多进口差额报告修改 (104)1.4.3.3多进口差额报告删除 (106)1.4.4多出口差额报告 (109)1.4.4.1多出口差额报告新增 (109)1.4.4.2多出口差额报告修改 (111)1.4.4.3多出口差额报告删除 (113)1.5其他特殊交易报告 (116)1.5.1其他特殊交易报告新增 (116)1.5.2其他特殊交易报告修改 (120)1.5.3其他特殊交易报告删除 (123)2企业信息管理 (126)2.1企业管理状态查询 (126)2.1.1企业管理信息查询 (126)2.1.2业务指标情况 (129)2.1.3基础业务数据 (130)2.2登记表签发情况查询 (130)2.3现场核查信息接收与反馈 (132)2.4外汇局公告信息查询 (133)2.5企业留言 (135)2.5.1新增留言 (135)2.5.2留言查询 (135)11企业网上报告管理1.1贸易信贷报告1.1.1预收货款报告1.1.1.1预收货款报告新增1.1.1.1.1功能说明实现企业操作员对收汇日期在当前日期前30天(含)内的收汇数据新增预收货款报告。

外汇局货物贸易监测系统使用流程

外汇局货物贸易监测系统使用流程

外汇局货物贸易监测系统使用流程
(以下简称监测系统)
1、监测系统由外汇局统一设置系统管理员,管理员进入系统后必须设置操作员方可操作
2、电子操作员设置
3、登录系统管理员后,换操作员操作需注销系统管理员,重新换做操作员。

原设置两操作员权限一致
4、进入网上服务平台登陆界面需输入企业代码、用户名、密码(注意大小写)确定后进入外汇监测系统
5、操作员进入监测系统(企业版),选择“企业网上报告管理”→“贸易信贷与融资报告”(选择相应要填写的菜单)
6、外汇局实行监测系统后,不在需要核销单出口前到网上进行备案,但是仍需结汇、赋税
7、监测系统中申报单号、币种、出口/进口合同号不需自己录入,由报送海关、银行自动生成
8、预计出/进口日期是公司出口该批货物大约估计什么时候能进/出口,需要填写参照合同会签装货和到货日期
9、报告金额是你的预收/预付货款的币种、金额实际
10、报关单签发日即出口报关日
11、公司在收到预收款超过预计出口日90天未出口,且无正当理由,外汇局将责令退回预收款
12、做好提款登记后,1-3天将会在电子口岸可收汇余额里产生一个预收款可收汇余额,只有产生这个余额才能到银行结汇
13、值得注意的是,在检测系统里面登记预出口日期,尽量把日期误差写小点,有利于公司到银行尽快结汇
14、进出口核销改革后,出口操作流程不变,只是取消核销单,多了外汇监测系统,目的在于取消纸质单证后出口不在需要备案、核销直接改由外汇局检测,省事了
15、检测系统报告内容:(我们公司默认为A类企业,若被外汇局处罚可能会降级B类、C类企业)
A类企业报告:30天以上的预付预收,90天以上的延期收汇、付汇,
90天以上的远期信用证、海外代汇等贸易融资
1。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登录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登录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登录一些常见问题解答问题1:企业如何开通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网上业务?答:企业应到注册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名录登记、开通监测系统网上业务、并打印业务管理员(ba)的初始密码,开通第二天可以登录应用服务平台添加业务操作员、分配权限并进行浏览器设置等工作,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应用服务平台主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访问设置手册》。

问题2:无法访问应用服务平台主页,如何处理?答:通常是用户输错网址,正确网址为:/asone/建议通过百度等搜索网站搜索“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通过点击显示的链接打开网页。

问题3:ba用户(业务管理员)和业务操作员用户有什么区别?答:ba用户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的业务管理员,可以为本企业新增/删除业务操作员、设置/修改业务操作员基本信息和权限、重置业务操作员密码。

ba用户不可以选择业务系统办理网上业务。

业务操作员是ba用户(业务管理员)建立的业务操作用户,可以根据ba用户分配的一个或多个业务系统的权限选择相关业务系统办理网上业务。

问题4:企业用户登录应用服务平台时,登录不成功。

答:若企业是使用业务管理员(ba用户)登录的:情况一:登录时提示“用户名不存在”。

该企业未开通应用服务平台服务,需联系当地外汇局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开通货物贸易外汇网上业务,并打印ba用户的初始密码,开通将在第二天生效。

情况二:登录时提示“密码错误”。

(1)企业用户忘记密码,可联系当地外汇局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为该企业重置ba用户密码,密码重置将在第二天生效。

(2)企业之前已经办理过进口名录(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的管理员用户名ba和初始密码的领用手续,并进行了修改。

因为企业的(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的管理员用户名ba和密码与(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的管理员用户ba和密码是一致的,企业只需用(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已改过的系统管理员密码登陆,并分配货物贸易网上业务角色即可。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科技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科技
图2-6
二、检测系统访问设置
(二)浏览器设置
(3)弹出窗口设置 打开IE浏览器,点击“工具
”—“弹出窗口阻止程序”,在 下一级菜单中选择“关闭弹出 窗口阻止程序”,如图2-7所示 :
图3-8
图2-7
二、检测系统访问设置
(二)浏览器设置
(4)cookie设置 1、打开IE浏览器,选择菜单
“工具”,点击“Internet 选项 ”。
图2-2
二、检测系统访问设置
3、点击“站点(S)”按钮,在可信站点维护窗口中添加国家外汇管理 局应用服务平台地址、货物贸易外汇 监测系统地址和 。具体操作参见图2-3和图2-4。 点击确定保存设置并返回“Internet 选项”窗口。最后在“Internet 选项”窗口点击确定按钮保存所有设置。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推广后,相关的9个旧系统将停止使用。
(二)监测系统结构
涉密网 涉密信息处理平台
业务网 外汇监管信息平台
代码 系统
档案 系统
金宏 系统
海关系统
税务系统
外部机构接入网
外汇业务数据 采集交换平台
互联网 网上服务平台
代码
系统 接口
档案
系统 接口
金宏
系统 接口
海关
系统 接口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税务
系统 接口
二、检测系统访问设置
(二)浏览器设置
(1)受信站点设置
1、打开IE浏览器,选择菜 单“工具”,点击 “Internet 选项” ,如图 2-1所示:
图2-1
二、检测系统访问设置
(二)浏览器设置
(1)受信站点设置
2、在“Internet 选项”弹出窗口中, 选择“安全”页,单击选中“可信站点 ”,然后点击右下“默认级别(D)”按钮 ,设置受信任站点的安全级别为“低” 。如图2-2所示: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报告指引(2)(1)(1)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报告指引(2)(1)(1)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报告指引〔A类企业〕一、出口业务1.预收货款报告:(1)报告类型:①预收货款后30天以上货物才报关出口,不管金额大小,必须做预收货款报告,否则直接影响企业分类状态;②预收货款后当月货物未报关出口的,金额超过30万美元或超过年预计收汇金额10%以上的,建议做预收货款报告;(2)报告期限:①收汇之日起30天内,企业自主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报告;对于企业自主完成的报告,在报告的预计出口日期之前可进行调整〔如提前出口或延迟出口〕②收汇之日起超过30天,只能到外汇局办理现场报告;对于到外汇局做的现场报告,只能到外汇局进行出口日期调整(3)注意事项:①预收货款报告属于一次性报告,与原贸易信贷登记系统需完成合同登记、提款登记和注销登记三步操作相比,程序大幅简化;②预收货款报告属于事后报告,出口企业收汇后第一先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完成收入申报后,3天左后才可以在监测系统中做预收货款报告,即收汇-申报-报告;③预收货款报告的主要目的时间差调整,即将收汇调整至货物出口当月进行总量核查;④预收货款报告后货物未出口发生退汇的:退汇日期在报告的预计出口日期之前且不在同一月份,可在系统中将预计出口日期调整至退汇日期;如果退汇日期和报告的预计出口日期在同一月份,可不进行任何系统操作,监测系统可将退汇等同于货物出口进行总量核查,不影响企业指标。

⑤一笔预收货款,分批出口的:可将预收货款金额分拆,在同一笔预收货款项下添加几笔货物预计出口日期的信息;同一合同项下多笔预收货款的,需对每一笔预收货款单独做报告。

(4)现场报告:①由于30天以上的预收货款报告属于强制性报告,而企业在监测系统中的自主报告时间也为30天,因此原则上不存在预收货款现场报告,对于因企业遗漏原因而不得不现场报告的,可一可二不可三哈,否则将作为违规行为直接被列入B类企业;②预收货款现场报告所需要的材料:情况说明,合同、协议或订单,收入申报单〔银行代申报〕或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收入申报界面打印〔企业自主申报〕情况说明〔样本〕国家外汇管理局德阳市中心支局:我公司因工作人员疏忽,现有笔预收货款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预收货款报告,故需办理现场报告。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操作步骤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操作步骤

企业“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登录说明:
企业通过“/asone”(即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登录“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

企业管理员代码“ba”,密码与“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或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管理员密码”一致。

操作步骤:
1、管理员登录后,点击“用户角色管理→业务操作员维护→查询”,勾选企业已维护的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或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操作员(见下图)。

2、点击“权限修改”,点击“角色分配”项下“未分配的角色列表”中“货物贸易外汇网上业务”(见下图)。

3、点击“角色分配”中间“﹥”符号,将“未分配的角色列表”中“物贸易外汇网上业务”转移至“已分配的角色列表”中,点击“保存”(见下图)。

如果企业为新设企业,之前未办理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贸易收付汇核查,应通过“/asone”登录系统,企业管理员代码“ba”,密码咨询支局。

登录后通过“用户角色管理->业务操作员维护->增加”,首先维护企业操作员,将“用户基本信息”填写完整,然后按照步骤“3”将“未分配的角色列表”中业务转移至“已分配的角色列表”中,点击“保存”。

注:以后的日常业务操作均通过操作员办理,管理员只负责维护操作员,各企业应妥善保管好企业管理员密码,以便在操作员变更、密码丢失时重
新维护操作员。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银行版)用户手册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银行版)用户手册

国家外汇管理局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银行版)用户手册(1.1版本)国家外汇管理局二〇一二年七月目录1企业信息查询 (2)1.1企业信息查询 (2)1.1.1功能说明 (2)1.1.2操作步骤 (2)1.1.3操作注意事项 (5)2银行信息管理 (5)2.1违规信息查询 (5)2.1.1功能说明 (5)2.1.2操作步骤 (5)2.1.3操作注意事项 (8)2.2外汇局公告信息查询 (8)2.2.1功能说明 (8)2.2.2操作步骤 (8)2.2.3操作注意事项 (10)2.3银行留言 (10)2.3.1功能说明 (10)2.3.2操作步骤 (10)2.3.3操作注意事项 (11)2.4收付汇错误数据查询 (12)2.4.1功能说明 (12)2.4.2操作步骤 (12)2.4.3操作注意事项 (13)3登记表签注管理 (13)3.1登记表签注 (13)3.1.1功能说明 (13)3.1.2操作步骤 (13)3.1.3操作注意事项 (15)3.2登记表误签注冲正 (15)3.2.1功能说明 (15)3.2.2操作步骤 (16)3.2.3操作注意事项 (17)3.3登记表补签注 (17)3.3.1功能说明 (17)3.3.2操作步骤 (18)3.3.3操作注意事项 (19)3.4登记表签注信息查询 (20)3.4.1功能说明 (20)3.4.2操作步骤 (20)3.4.3操作注意事项 (22)4电子数据核查 (22)4.1出口收汇核查 (22)4.1.1出口收汇核查 (22)4.1.2出口收汇核查撤销 (23)4.2进口付汇核查 (25)4.2.1进口付汇核查 (25)4.2.2进口付汇核查撤销 (27)4.3电子数据核查查询 (28)4.3.1功能说明 (28)4.3.2操作步骤 (29)4.3.3操作注意事项 (29)11企业信息查询1.1企业信息查询1.1.1功能说明实现银行操作员查询全国范围内企业的管理信息、登记表信息,以及签注登记表、对B类企业进行进出口收付汇电子数据核查操作。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登录及业务员设置和企业管理信息操作指南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登录及业务员设置和企业管理信息操作指南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登录及业务员设置
和企业管理信息操作指南
问题一:新成立企业首次在银行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前有何要求
答:2012年8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须到外汇局办理名录登记手续后才能在银行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并须及时开通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

问题二:企业首次登陆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如何操作
第一步:首次登陆系统的初始密码如何获得
答:首次登录系统(网址/asone),需以业务管理员用户名ba(每个企业只有一个业务管理员)和初始密码(初始密码咨询电话58845215、58845281)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简称服务平台)”,进入后修改密码,然后退出,再以修改后的新密码重新进入服务平台。

第二步:如何增加新的业务操作员
答:在页面左上角选择:“用户角色管理”—“业务操作员维护”—“增加”—填写新增的用户代码、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等内容—在“未分配的角色列表”中选择“货物贸易外汇网上业务”,并移到“已分配的角色列表”中—保存后退出。

新增的业务操作员录入用户代码和用户初始密码重新登录服务平台修改密码后退出,再以修改后的密码进入服务平台,选择“外汇局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进行业务操
作。

问题三:企业如何通过系统查询名录状态和分类等级
答:企业管理信息查询(包括企业分类管理登记信息):企业业务操作员进入“外汇局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后,选择“企业信息管理”—“企业管理状态查询”—“企业管理信息查询”进入到企业管理信
息查询界面就可查询和打印企业分类管理等级等各类管理信息。

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相关操作说明

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相关操作说明

算方法核查指标来自核查指标核查指标
核查指标
核查指标
核查指标
核查指标
核查指标
核查指标
口额)
进口额)

50%-150% 0%-25%
总量差额=(∑调整后进口额+∑调整后收汇额)-(∑调整后付汇额+∑调整后出口额) 总量差额比率=总量差额/资金货物规模 资金货物比=(∑调整后收汇额+∑调整后付汇额)/(∑调整后出口额+∑调整后进口额) 资金货物规模=∑调整后进口额+∑调整后收汇额+∑调整后付汇额+∑调整后出口额 前6个月进口付汇率=前6个月进口付汇额/前6个月进口额 前12个月进口付汇率=前12个月进口付汇额/前12个月进口额 前6个月出口收汇率=前6个月进口收汇额/前6个月出口额 前12个月出口收汇率=前12个月出口收汇额/前12个月出口额
厦门地区几个总量核查指标及指标计算方法
总量差额 总量差额比率 资金货物比率 贸易信贷报告余额比率 资金货物规模 前6个月进口付汇率 前12个月进口付汇率 前6个月出口收汇率 前12个月出口收汇率
+-50万元 +-30% 主要核查指标 主要核查指标 主要核查指标 主要核查指标 主要核查指标 辅助核查指标 辅助核查指标 辅助核查指标 辅助核查指标

企业货物贸易监测系统操作流程

企业货物贸易监测系统操作流程

企业货物贸易监测系统操作流程
登陆地址:互联网
一、登录系统设置企业用户
1、用管理员用户名登录。

用户名:ba 密码:外汇局领取
(密码为原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密码,新成立企业在外汇局现场领取密码)。

注:业务管理员不能在系统中进行实际的业务操作
2、增加业务操作员并赋权限。

操作员用户设置步骤:
第一步:点击“用户角色”管理版块,点击“业务操作员维护”
第二步:点击“增加”,设置操作员用户名和密码,
点击后,出现下图:
输入用户代码、用户名称、初始密码
第三步:对操作员赋予业务权限
上图下半部分左边“未分配的角色列表”,点击“货物贸易外汇业务”,变为蓝色后点击中间箭头,点击保存。

3、用企业操作员用户名密码登陆系统。

二、企业网上报告管理操作步骤(以贸易信贷报告为例)
用企业业务用户名登陆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进入企业网上报告管理版块,1、点击预收货款报告新增,输入查询日期,点击查询,然后在结果中查找并打钩后,点击新增
2、进入新增界面,点击新增,填写预计出口日期、关联关系和报告金额,如这一笔收汇项下同时包含几笔不同出口日期的预收款可点击新增继续,完成后点击提交,报告成功。

三、企业被列为现场核查企业之后信息反馈操作步骤
如果企业被外汇局列为现场核查企业,需要在《核查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系统中进行签收反馈外汇局,并下载数据包。

1、用企业业务用户登录系统,点击“企业信息管理”-“现场核查信息接收与反馈”
2、选取“外汇局通知类型”等查询项目后,点击“查询”
3、在需要反馈的现场通知书前勾选,点击“签收”
4、点击“下载”,下载数据包,查看列入核查的明细数据。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银行版)使用指南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银行版)使用指南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银行版)使用指南模块1:企业信息查询企业信息查询功能说明:对全国范围的单个贸易企业信息进行查询操作流程说明:1、在【企业信息查询】界面中输入查询条件:企业代码;2、点击【查询】按钮后,根据不同企业类别,并给出以下不同的提示,显示查主体信息内容:如该企业为非名录企业,系统提示“该企业为非名录企业,请告知企业先到外汇名录登记!”,【企业当前管理信息】的内容为空;如该企业为A类企业,显示【企业当前管理信息】的内容;如该企业为B类企业,则系统提示“该企业为B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应当经电核查或凭登记表办理。

”,点击“确定”后,显示【企业当前管理信息】的内容;如该企业为C类企业,则系统提示“该企业为C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应当凭登理。

”,点击“确定”后,显示【企业当前管理信息】的内容。

3、点击【打印】按钮后,打印【企业当前管理信息】信息,同时将系统当前日到页面底部的中间位置(按页面格式打印即可);4、点击【登记表信息】按钮后,在登记表按钮下面显示有效期内,并符合查询业在该银行的登记表信息列表(以【登记表编号】升序排序);5、点击【出口收汇核查】按钮后,系统校验通过后,链接到电子数据核查模块收汇核查功能,供银行进行电子数据核查(具体的核查实现请参照【电子数据核查】口收汇核查】模块功能);6、点击【进口付汇核查】按钮后,系统校验通过后,链接到电子数据核查模块付汇核查功能,供银行进行电子数据核查(具体的核查实现请参照【电子数据核查】口付汇核查】模块功能);7、在登记表信息列表中,点击【登记表编号】链接后,弹出【登记表详细】页入签注功能。

签注完成后,返回企业信息查询界面,登记表信息列表刷新;(一次只一个登记表,具体的签注实现及内容请参照【登记表签注管理】的【登记表签注】模块模块2:银行信息管理违规信息查询功能说明:查询本银行(同一金融机构标识码)自身违规信息操作流程说明:1、在【违规信息查询】界面中输入查询条件:数据类别、违规类别、接收起始日期、接收截止日期;2、输入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按钮,根据查询条件显示本银行为全国企业办理贸易收付业务的违规信息明细列表。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报告指引(2)(1)(1)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报告指引(2)(1)(1)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报告指引(A类企业)一、出口业务1.预收货款报告:(1)报告类型:①预收货款后30天以上货物才报关出口,不论金额大小,必须做预收货款报告,否则直接影响企业分类状态;②预收货款后当月货物未报关出口的,金额超过30万美元或超过年预计收汇金额10%以上的,建议做预收货款报告;(2)报告期限:①收汇之日起30天内,企业自主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报告;对于企业自主完成的报告,在报告的预计出口日期之前可进行调整(如提前出口或延迟出口)②收汇之日起超过30天,只能到外汇局办理现场报告;对于到外汇局做的现场报告,只能到外汇局进行出口日期调整(3)注意事项:①预收货款报告属于一次性报告,与原贸易信贷登记系统需完成合同登记、提款登记和注销登记三步操作相比,程序大幅简化;②预收货款报告属于事后报告,出口企业收汇后第一先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完成收入申报后,3天左后才可以在监测系统中做预收货款报告,即收汇-申报-报告;③预收货款报告的主要目的时间差调整,即将收汇调整至货物出口当月进行总量核查;④预收货款报告后货物未出口发生退汇的:退汇日期在报告的预计出口日期之前且不在同一月份,可在系统中将预计出口日期调整至退汇日期;如果退汇日期和报告的预计出口日期在同一月份,可不进行任何系统操作,监测系统可将退汇等同于货物出口进行总量核查,不影响企业指标。

⑤一笔预收货款,分批出口的:可将预收货款金额分拆,在同一笔预收货款项下添加几笔货物预计出口日期的信息;同一合同项下多笔预收货款的,需对每一笔预收货款单独做报告。

(4)现场报告:①由于30天以上的预收货款报告属于强制性报告,而企业在监测系统中的自主报告时间也为30天,因此原则上不存在预收货款现场报告,对于因企业遗漏原因而不得不现场报告的,可一可二不可三哈,否则将作为违规行为直接被列入B类企业;②预收货款现场报告所需要的材料:情况说明,合同、协议或订单,收入申报单(银行代申报)或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收入申报界面打印(企业自主申报)情况说明(样本)国家外汇管理局德阳市中心支局:我公司因工作人员疏忽,现有笔预收货款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预收货款报告,故需办理现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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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货物贸易监测系统操作流程
登陆地址:互联网/asone
一、登录系统设置企业用户
1、用管理员用户名登录。

用户名:ba 密码:外汇局领取
(密码为原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密码,新成立企业在外汇局现场领取密码)。

注:业务管理员不能在系统中进行实际的业务操作
2、增加业务操作员并赋权限。

操作员用户设置步骤:
第一步:点击“用户角色”管理版块,点击“业务操作员维护”
第二步:点击“增加”,设置操作员用户名和密码,
点击后,出现下图:
输入用户代码、用户名称、初始密码
第三步:对操作员赋予业务权限
上图下半部分左边“未分配的角色列表”,点击“货物贸易外汇业务”,变为蓝色后点击中间箭头,点击保存。

3、用企业操作员用户名密码登陆系统。

二、企业网上报告管理操作步骤(以贸易信贷报告为例)
用企业业务用户名登陆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进入企业网上报告管理版块,1、点击预收货款报告新增,输入查询日期,点击查询,然后在结果中查找并打钩后,点击新增
2、进入新增界面,点击新增,填写预计出口日期、关联关系和报告金额,如这一笔收汇项下同时包含几笔不同出口日期的预收款可点击新增继续,完成后点击提交,报告成功。

三、企业被列为现场核查企业之后信息反馈操作步骤
如果企业被外汇局列为现场核查企业,需要在《核查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系统中进行签收反馈外汇局,并下载数据包。

1、用企业业务用户登录系统,点击“企业信息管理”-“现场核查信息接收与反馈”
2、选取“外汇局通知类型”等查询项目后,点击“查询”
3、在需要反馈的现场通知书前勾选,点击“签收”
4、点击“下载”,下载数据包,查看列入核查的明细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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